拒绝“缠小脚”
何宝珍的父母,十分疼爱这个活泼可爱又懂事勤快的长女,一心想让她以后能嫁个好人家,不用再吃苦劳动。因此在何宝珍8岁时,何瑞蓉与丁贞娥就开始筹备为其裹脚,毕竟有一双“美丽的”三寸金莲,对当时的女子能否嫁个好人家,是非常重要的。
小脚,又叫三寸金莲,是把女子的脚用布帛缠裹起来,使其变得又小又尖的一种习俗,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一种恶习。这种风俗在北宋年间就已出现,以后不断发展,至明清而极盛,直到民国时代依然存在。
关于小脚时代小脚风俗盛行的情况,不妨看以下两则故事:
相传有位仙人腾云驾雾,漫游云空,忽见地上一个女子金莲三寸,楚楚动人,顿时目迷神眩,不能自持,直坠而下。
另一则故事则说有一次李鸿章出访外国,参观盲童学校。盲童久闻中国有三寸金莲这种怪事,很想一“睹”为快。有个盲童心急手快,趁李鸿章走近之际,蹲下身去,伸手抓摸他的一双脚。
仙人当然是没有的,仙人的故事是人们内心情感的表白,由此可见当时人们对于女子一双小脚的迷恋与崇拜。李鸿章当然不是小脚,但国外连个盲童都知道中国人是缠足的,并且在他的脑海里,中国人不分男女,都是金莲三寸,由此可见中国人的小脚习俗的广泛影响。
父母自然是一心为女,然而小小的何宝珍却不认为裹小脚是件好事,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缠了小脚以后,平日里劳动很费力。她曾劝母亲说:“我是穷苦人家的女儿,大了要靠着双脚劳动的,把脚缠得小小的,走路摇摇摆摆,今后做不得事,就会活活饿死,我不缠。”
母亲丁贞娥自然能够感同身受,但是世俗观念的束缚使她又难以决断:看着那些缠着三寸金莲的女子,足不任体,弱不胜衣,只能凌波碎步,摇摇摆摆,行动如弱柳扶风,的确很难胜任家中的体力劳动。但是这种林黛玉式的美人形象又很符合当时社会上对女子的形象要求,尤其是在当时,金莲三寸是男子择偶的标准,不缠足的女子被认为失去了“妇女之体貌”,不仅“诗礼之家,莫肯问名”,即便是无隔宿之粮的贫家小户也以娶大脚女子为耻;一些未缠足或虽缠足却缠得不规范的女子结婚后,处处遭到公婆的白眼、亲友的冷落、丈夫的嫌弃,甚至还会遭到百般凌辱。于是丁贞娥与丈夫何瑞蓉商量,何瑞蓉从女儿未来能不能找到一个好婆家的角度说服了丁贞娥,使她终于痛下决心,“为了女儿的未来,现在给她缠足吃些苦,自己就做这个恶人吧”。
就这样,丁贞娥开始准备缠足的各种用具,包括缠脚布,缠足鞋,缠足时用的针线、棉花、木盆、剪刀、明矾等等。何宝珍从小坚强懂事,但凡没有道理或者理不通的事情,她就会提出自己的意见甚至反对。然而这一次反抗缠足并没有得到父母的支持,在反抗缠足未果后,何宝珍终于还是被母亲把脚缠了起来。母亲一般早上出门前为何宝珍缠好足,还要嘱咐她经常下地走动,因为不断的走动,能使脚更快地被磨破,才能缠出更小的小脚。何宝珍的脚本就被缠的疼痛难忍,更加无法忍受持续不断的走动。况且她本来就没有想明白缠足的道理,这样一来更是不能理解,于是她开始下决心以绝食反对缠脚。
这天早上,母亲为她缠好脚,叫她起来吃饭,何宝珍就躺在床上不哭也不闹,但也不起来吃东西。丁贞娥以为宝珍是因为脚痛,吃不进饭,就劝说道:“好孩子,娘知道你现在脚痛得不行,缠脚开始的时候总会痛的,以后就好了,你看看娘,现在还不是一点都不疼了,你总要起来吃点东西,不吃东西就更难受了,要是实在不想走路,就坐起来吃。”可是宝珍说什么也不肯吃:“娘,我为什么一定要缠足呢,像您一样,给爹帮忙时都走不快,出门行路走没一会就要停歇一下……”
“乖孩子,这有什么呢,什么都比不上给你说门好亲事!”丁贞娥继续劝说。
“我还看到有些婆婆,因为小脚,平时做家务只能膝行洒扫,在田里做活只能跪在陇亩一点点向前挪,哪有一点好处!”何宝珍仍然不能赞同母亲的话,在抗议未果的情况下,她只好继续绝食。
一天、两天、三天过去了,丁贞娥看在眼里,疼在心中。她一面想方设法引导女儿吃东西,一面开始劝说丈夫何瑞蓉。
“你看宝珍,小小的年纪,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怎么能不吃饭呢。”丁贞娥忧虑地对丈夫说。对于这个捧在心尖尖上的女儿,何瑞蓉一向是没有脾气的:“可是因为缠脚太痛了?这也是为了她日后能嫁个好人家啊。”丁贞娥听出丈夫口中的犹豫,就将女儿劝自己的话说给丈夫听。何瑞蓉叹道:“也是这个理,听说前面金田起义的农民军路过咱们道县的时候,也是提倡放足的。我平时看你裹着小脚忙里忙外也确实太辛苦了。”
“是啊,像女儿说的,一双好好的脚,走得跑得,行动方便,硬要缠得小小的,终身受苦啊!”
夫妻俩感慨于女子生活的不易,终于被女儿的倔强说服,很快就帮宝珍解开了裹脚布。
劝邻居爷爷“剪辫子”
何宝珍故居外景
何宝珍故居
清宣统三年(1911),何宝珍9岁的时候,辛亥革命爆发。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统治中国几千年的封建专制制度。辛亥革命是20世纪中国所发生的第一次历史巨变,产生了深远的历史影响。
虽然年幼的何宝珍对辛亥革命的意义并没有什么太深的感触和了解,但她身边不断出现的新事物,却提醒着她——这个世界正在发生改变。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宣誓就职,在南京建立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南京临时政府为改革政治、振兴实业,发展教育文化,推进社会的近代化,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令,其中在铲除社会恶习方面就有“禁缠足”、“剪辫子”的政策:
禁缠足。孙中山命令内务部“速行通饬各省一体劝禁。其有故违禁令者,予其家属以相当之罚。”
缠足的危害,人们有深切的体会,禁缠足令也就容易为百姓接受。民国开创后,女孩基本上就不再缠足了,大都是天然大足。
剪辫子。留辫子本是满族人的一种风俗习惯。清朝统一中国后,留辫之事凭借行政力量进行推行,由满族人的风俗演变成了满汉民族共同的习俗。清末,近代民主思想渐兴,先进的人们在不满君主专制统治的同时,对剃发留辫非常反感。民国开创后,临时政府大力推行剪辫。1912年3月5日,临时大总统命令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
尽管,辛亥革命胜利的果实很快被袁世凯窃取,但是辛亥革命对于人们生活习惯和社会风俗改变还是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要看到的是,当年清政府颁布“剃发令”时,虽以死要挟男子留辫子,但还是有很多人反抗。如今中华民国实行的“剪辫令”也不是那么容易实行下去,而且当时的宣传教育工作并不到位,很难将剪辫道理与民众讲清楚,很多群众都不愿意剪辫子,因此只得强制执行,到处拦关设卡,见男人脑后留有辫子的便强行剪掉。
何宝珍故居内景
何宝珍的父亲何瑞蓉是个相当开明的人,这一点从他心疼孩子、放弃给何宝珍裹脚就可以看出。因此,“剪辫令”刚一发到道县,他就主动把长辫子剪掉了。
何宝珍并没有很在意剪辫子的事情,这时她不但要负担全部家务活,而且还要寻柴火:道州的西门城下,是沱水与濂溪河汇合的地方,习惯叫这地方为西门河边。沱水的上游江华县,盛产杉木,每年有几万立方米的杉树木排从这里经过。木排每浮流到这里总要停留两三天,木排工人刚好利用这段空隙买些柴米油盐和酒肉之类,准备在木排上吃。木排一停下来,便有不少穷苦人家来剥树皮做柴火烧。何宝珍每天背一个小背篓,拿一把小尖刀,和大伙一起剥杉树皮,她手脚灵活,很快就可以削满一背篓,因此家里不买柴也有的烧的。一天,宝珍背着一篓杉树皮从河边回来,看到几个穿着黑色制服的警察站在城门口,手里还拿着把剪刀。宝珍觉得有趣,就停在旁边留心观察,不一会有个还留着长辫子的男人经过城门,几个警察立马围拥而上,抓住男人的长辫子“咔嚓”一声,就将辫子剪了下来。
何宝珍立刻想到爹爹早两天好像也剪了辫子,说是现在的民国政府下发了“剪辫令”,要改变清朝时的陋俗恶习。想来一定还有好多人没有剪辫子,警察局就直接派人在城门口堵人剪辫子了。想到这,何宝珍就准备回家去给弟弟讲在城门口看到的见闻,因为宝珍每次出门回来都会给弟弟讲路上见到的各种有趣的事情。
没走多会,何宝珍看到住在沈公祠后面的杨爷爷,穿着长马褂,慢条斯理地从城里走出来。一个警察赶紧走到他身后,“咔嚓”一声剪掉了他脑后已经留了几十年的花白的长辫子。杨爷爷愣了一下,随后反手去摸自己的辫子,可只摸到一些散乱的头发,辫子却不见了。杨爷爷读过书,受封建礼教的影响比较深,他一面寻找自己的辫子,一面指着剪辫子的警察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你们怎么能剪掉我的辫子!”一副要与人拼命的架势。眼看警察也要被惹恼了,何宝珍赶紧跑到杨爷爷身后捡起刚被剪掉的长辫子,递给正在气头上的杨爷爷:“杨爷爷,你的辫子在这里呢,不要着急啊!”然后,对警察甜甜一笑,“不要介意,杨爷爷年纪大了,很少出门,不知道现在要求剪辫子,只是一时没转过弯来,请原谅他吧!”边说,边拉着杨爷爷回家去了。
回家后,何宝珍给弟弟讲故事的时候,一直都很挂念杨爷爷,就随口告诉了弟弟这件事。“杨爷爷?就是上次你说给你讲沈公祠的故事的爷爷吗?”“就是那个杨爷爷。”原来有一次家中没有粮食了,弟弟受不了饥饿,哭闹着要吃东西,何宝珍就想通过讲故事转移弟弟的注意力,于是就给他讲了旁边沈公祠的故事:
沈云英(1624—1664),女,萧山瓜沥长巷村人。平日爱读经史,尤喜《春秋传》,且善习武,能骑射。明崇祯十六年(1643),其父沈至绪任湖南道州守备,她侍父左右。时农民军张献忠部进攻道州,沈至绪战亡。沈云英闻讯后束发披甲,率10余骑,拼力夺回父尸。道州解危后,郡守上奏其功,朝廷降敕,赠沈至绪昭武将军,加沈云英为游击将军,坐父营,守道州。不久其夫贾万策战死,沈云英受诏扶柩回乡。晚年家境贫寒,在长巷家祠开办私塾,授徒讲学。
老百姓为纪念她父女二人,建立这个沈公祠来祭祀。有诗颂曰:
异军攻城围义兵,娥眉汗马解围城;
父仇围难两湔雪,千古流芳忠孝名。
沈云英作为“孝女”、“忠烈”、“烈女”等,为后世广为流传,也出现了大量歌咏她的诗歌。何宝珍虽然还没上学,但已经从杨爷爷那里学过几首诗词了。其中,秋瑾吟咏沈云英的诗《题〈芝龛记〉》八章,是何宝珍的最爱,这不仅是因为诗歌,还因为秋瑾是位近代民主革命志士。其中有两章这样写道:
今古争传女状头,红颜谁说不封侯?
马家妇共沈家女,曾有威名振九州。
莫重男儿薄女儿,平台诗句赐蛾眉。
吾侪得此添生色,始信英雄亦有雌。
现在又提起沈公祠,弟弟乾林就想要去沈公祠看一看,正好何宝珍也想去看看杨爷爷,不知道他剪辫子后情绪怎么样了。
沈公祠共两进,第一进中间是一个天井,两边是厢房。第二进是正殿,正中是一个雕龙的神龛,里面塑着沈至绪的像,须眉浮动,栩栩如生。正殿右边是一个雕满凤鸟的神龛,里面塑着沈云英的像,她两眼炯炯有神,一手拿书,一手按剑,英姿飒爽,神采飘逸。正殿后面附有一间简易的房子,是专供庙祝住的。
看过沈公祠,何宝珍就带弟弟来到杨爷爷家。看到杨爷爷还在对着自己剪掉的辫子心绪不佳,宝珍立即上前:“杨爷爷,我来看看你。今天我在城门口看到警察在给路人剪辫子,这是孙大总统下的命令,你不要太难过了。”宝珍顿了一下接着劝说道,“再说,脑壳后面拖一条尾巴,一点都不好看,你看我爹他们前两天一听说要剪辫子,都主动把头发剃光了,没有了‘小尾巴’又省钱又省事。”“毕竟这留辫子是传统啊,习惯了,习惯了!”杨爷爷叹道,但似乎已经接受了宝珍的劝说。果然过了几天,宝珍再看见杨爷爷时,他已剃了光头。
就读女子小学
道县古时教育主要以私塾为主。它的办学形式有四种:一是富户延聘塾师来家坐馆,教授其子弟;二是塾师自己开馆,招生授业;三是群众集资办馆,推选当地热心教育的人为学东,延聘塾师来馆教授学生,有一村单独办馆的,也有数村联合办馆的;四是利用宗祠、公产、公房办馆,聘请塾师教授本族子弟。其中第三、四种办学形式较为普遍。何宝珍家境贫困,平时连吃饱饭都困难,而且还要在家帮助做家务,带弟弟,所以宝珍从小没有读过私塾。
1914年,何宝珍12岁时,道州“创办了县立女子小学校1所(今县人民政府左侧),入学女生免收书籍课本费”。女子小学校内设甲、乙两班,课程有国文、算数、历史、地理、唱歌、体育通设课程,也有缝纫等女子专设课程,对当时一直被认为是“穷山恶水”、交通闭塞的道县来说,真是破天荒头一遭!仅几天工夫,女子小学校创办并开始招生的消息就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了道县的各个角落。因为女校就在县政府的左侧,离何宝珍家只有几百步之远,所以宝珍很快就听说了这个消息。此后,她每天从城外剥杉树皮回来都会拐到女子小学校边去瞧瞧。
开始何宝珍只看到道县城里很多官员、地主和作坊主家的女孩子来报名,她们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姐,穿着打扮都很时尚,也有下人使唤。何宝珍虽然自从女校开始招生就关注这里,但她心里清楚地知道,自己也只能在心里想一想上学的事情,从未奢望过有一天自己能真像有钱人家的孩子一样读书习字,因为她还要帮助父母分担家庭的重担。因此,何宝珍只能将心里想上学的渴望暂时压下。但是随后几天也有很多城里贫民家的女孩在家人的陪伴下来学校报名,“看来学校真的是不分有钱人和穷人都能入学读书呢!”何宝珍这样想。很快她看到同她一起玩的冯国英、杨小玉、何永芬、朱杰、游情嫒……也都去学校报名了。压抑在她内心想要读书的愿望终于无法抑制地流露了出来。
一天晚饭后,何宝珍收拾好碗筷,却迟迟不去洗碗,而是站在桌边对着正在和母亲对账的父亲欲言又止。母亲丁贞娥发现女儿今天好像心事重重,就用眼神示意瑞蓉,让他开口询问。“宝珍,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啊?”何瑞蓉问道。“是啊,怎么闷闷不乐的,是不是和小伙伴闹矛盾了?”丁贞娥也关切地说。何宝珍看看为了养家而过度劳累的父母,想要上学的话到了嘴边始终说不出口。她默默地站在那里,内心矛盾而又充满渴望:“上学,我一样可以帮爹妈的忙,一样可以做家务啊,只要我再勤快点,肯定可以做到的!”何宝珍不断地鼓励自己。
“爹爹,我想去新开办的女子小学校去上学。”何宝珍终于下定决心,“爹爹,我已经12岁了,我想读书识字,以后也能像你一样读书读报,还能帮你看账本。”宝珍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我看到好多像我们一样人家的孩子也有很多报名的,像冯国英、杨小玉、何永芬她们都报名了。而且这个女校不收学费和书费的。”一口气说完后,宝珍充满期待地看着自己的父母。
何瑞蓉与丁贞娥目光对视着,有些无奈地说:“是爹爹没能力,连私塾也没能让你去读。宝珍转眼你都12岁了,就是咱们家半个劳动力了,家里有什么活都需要你来做,而且还要带弟弟妹妹,哪有时间念书呢?”
“我以前听杨爷爷讲故事,也跟他学过写字,杨爷爷还夸我聪明哩!而且,我念书也可以做家务啊,我以后每天早点起床,晚点睡觉,保证把家务都做好!”何宝珍信誓旦旦地向父亲下着保证。
知女莫若母,丁贞娥听出女儿话中的坚决,也劝说丈夫道:“女孩子也要读些书,认些字才好,你看人家大户人家的女孩哪有不读私塾不认字的?我们家虽然不是书香之家,但认几个字总是好的,你看我现在目不识丁,连平时生意上写点东西都要去求别人……”丁贞娥说到了自己的伤心事,语气有些心酸。
何瑞蓉认真地考虑着,“家务你可以做完,那乾林和春英怎么办?”“乾林已经大了,可以帮忙干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了,也可以帮忙看摊子了,春英我来带!以前带宝珍不也是这样,我带到摊子上,肯定不会有事的。”丁贞娥继续帮女儿争取着。
“爹爹,我上学了一定好好读书,以后也像大伯一样考个秀才,给你争光!”宝珍挺着小胸脯,认真地对父亲说道。
“而且读点书,识点字,以后还可以说个好人家。”丁贞娥也说道。
“好吧,好吧,家务事是你们做的,既然你们母女都觉得读书好,那咱们就去报名。”瑞蓉终于还是心疼女儿更多些,很快就答应了女儿上学的请求。“大家勤快一点点,家务事不够做的。”丁贞娥说,“就让宝珍去报名上学吧。”
月岩远足
何宝珍从小就是个勤奋、努力的孩子,再加上这次能报名女校读书是她一直向往的事,因此入校以后,她起早贪黑、勤奋学习,加之天资聪颖、接受力强,进步很快。同班的女同学里有一些家境比较好的,以前就读过家学、私塾,有一定的基础,开始上课的时候成绩比较拔尖,宝珍开始确实落后于她们,但她有一种不服输的精神,宝珍天一亮就起床,做好家务就开始在家里温习功课,不肯浪费一分一秒,家里没有钱买纸笔,她就在门口的沙地上练字,或者晚上在家用手指蘸着水在桌子上写字。功夫不负有心人,到期末考试的时候,宝珍的成绩已经名列前茅,让老师与同学们都刮目相看。在努力学习文化课的同时,何宝珍的活泼开朗、积极参与的性格也使她在学校的各种活动中赢得了更多的关注。
有一次,学校组织女学生们一起去远足,目的地是县城郊外的溶岩洞。月岩志书上有一段记载:
月岩在县城西20公里清塘乡月岩村西,是都庞岭下的一个石灰岩溶洞。远望如城阙,有东西二洞门,当中顶虚,可见蓝天丽日。从西洞门入,东望如见上玄月,中望如见圆月当空,至东洞门回首西望,宛如一弯下弦月,因此称为月岩。因东、西洞门相通,又称穿岩。明代道州守王会游览月岩后,又称之为太极岩。洞中原有读书亭,相传周敦颐曾在此读书悟道。
月岩洞奇景幽。岩内削壁环立,白石璀莹,高数十丈。石乳、石柱、石幔倒悬,颇似传说中的“仙人鞋”、“仙人帐”、“仙人床”。洞中阳光充足,空气流通。冬暖夏凉,四季宜人。洞外群峰矗立,如屏如戟,景色如画,蔚为壮观。明地理学家徐霞客游览月岩后,在《楚游日记》中写道:“永南诸岩殿景,道州月岩第一。”
另外,月岩洞内还保存了大量的名人石刻、题诗等,颇具文化内涵。
何宝珍小时候曾缠裹小脚,虽然现在已经放足,但这次要步行四十里地,还是有些困难的。班上的老师知道何宝珍的情况,因此这次月岩远足就没有让宝珍一同前往。然而倔强的宝珍,却不想因为曾经缠裹足这件事成为自己成长的阻碍。于是,她瞒着老师,偷偷跟着队伍出发了,她想证明自己可以和别的同学一样步行到月岩的。果然,快到月岩的时候,老师才发现她。只见她额头上的头发已经被汗水打湿,走路也有些不稳,最让老师惊讶的是宝珍竟然穿了双明显比平时的鞋子大很多的“大鞋子”。
“宝珍,你怎么来了?”老师关切地问道。
“老师,我的脚走路是没有问题的,我小时候虽然缠过足,但早就已经放足了。”何宝珍认真地回答老师的话。
老师又打量了下宝珍的脚,说道:“你这鞋子明显偏大啊,这样不方便走路!”
宝珍立刻把鞋子脱下来,给老师看,原来她在“大鞋子”里垫满了旧布,将鞋子填充起来了。老师感动于宝珍的毅力和乐观面对生活的勇气,立刻让她归队,与同学们一起出发了。
“边跑边算”夺冠军
1916年秋,道县城里举行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体育比赛——“边跑边算”活动。这次比赛地点选在西洲,而且比赛除了要求有较好的体能,还要同时进行算术计算,只有既能跑又算术好的学生才能从比赛中脱颖而出。当时道县的县立高等小学校、县立女子小学校、初等小学校、广益小学校等都挑选出校内优秀的学生代表报名参加了这次盛会,毕竟这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学校综合水平的体现。何宝珍、何永芳、朱杰代表女子小学校参加了比赛。
比赛这一天,秋高气爽,风和日丽。县城里很少有这样的盛会,因此聚集了好多的百姓来观赛,比赛还未开始,就已经是人声鼎沸,场面热闹欢快。比赛的裁判员由各校教师充任,预备哨声一响起来,周边的热闹声戛然而止,各个学校的参赛代表也都整齐地站在了起跑线上,做起准备动作,所有人的注意力都汇集到这些参赛代表身上。何宝珍也怀着激动而紧张的心情,积极地做着准备动作,她一遍遍地为自己鼓劲加油,安抚自己紧张的心情。
第二声哨子刚吹响,各个学校的小学生代表们,像离弦的箭一样冲了出去。一边跑一边算,各显身手。围观的群众,不住地发出一声声“加油加油”的鼓励声,现场沸腾了。但这并不只是跑得快就可以取胜的一般体育比赛,还要求参赛的学生代表同时有较高的计算准确率,在这种激烈的比赛情况下,保持计算准确性,这要求学生要有较稳定的心理素质。何宝珍一向喜欢算术,以往的算术考试总能取得很好的成绩,她也一向热爱体育,而且从小不间断的家务劳动也锻炼了她的身体素质,因此她对自己很有信心。
比赛开始后,何宝珍并没有因为围观的人群分心,而是专心地计算着题目。在赛跑之前她就已经订好了计划,那就是前面可以跑得慢一些,但是要先把题目算好,后半程再发力,使劲跑出好成绩。就这样,何宝珍还没跑完一半,就已经算好了所有的题目,然后奋起直追,不断地赶超前面的同学,向着终点飞快地跑着。最终何宝珍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这次“边跑边算”比赛女生队的第一名,并为学校夺回来一面奖旗。颁奖时,围观的人群发出一阵阵喝彩声,只见何宝珍并不像那些闺中女孩一样,扭扭捏捏,而是大大方方地走到领奖台上,满脸笑容地领回了奖旗。
周围的人们都把目光聚焦在了宝珍那张略显稚嫩但充满阳光的脸上,那双大大的眼睛好像会说话一样,水灵灵、亮晶晶的。那晶莹的汗珠从她脸庞上划过,更显得她生气勃勃。
有人忍不住问道:“这是谁家的小姐啊?长得这样好,学习又好!”
有认识宝珍的人,赶紧答话道:“就是街上那摆小摊的何瑞蓉的女儿,叫宝珍的。听说她学习成绩很好,一直在班上都名列前茅呢!”
“是叫宝珍啊,果然像珍宝一样啊!”有人说道。
“真是山窝里飞出的金凤凰!”很多人感慨。更多的人则是想到,是不是也送自家的女孩子去女子小学校读书,也许也能出人头地呢。
辩论会上闪光辉
女子小学校的教师们深知,以往培养女孩子,总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结果女孩子大都扭扭捏捏,一点都不大气。因此女子小学校为了培养女学生们的语言组织与口头表达能力,尤其是培养女孩在公众场合敢于表达的能力,经常在校内举办一些辩论会。
1917年春,女子小学校决定抽一天下午时间就“南宋岳飞与秦桧的斗争,究竟谁是胜利者”这一主题,举行校内辩论会。参加的同学不分组别,可随意发言。
辩论这种形式,在培养学生的各项素质方面有积极的意义:在思想品格方面,它能使学生更多地关心国家大事、国计民生,能培养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使学生用正确的辩证的思想武装自己的头脑,强化学生追求真理的意识;在知识方面,能有效地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其思维辩说能力,使学生掌握更多的规律与方法;在心理情绪训练方面,参加辩论赛,能满足其个性的发展,锻炼其临场发挥能力,激励他们更好地成才。
何宝珍是个细心的姑娘,每次学校辩论赛,她都会提前收集资料,尽可能地做好背景调查,这次也不例外。宝珍口齿伶俐、咬字准确,很适合参加辩论赛。这次辩论赛通知下发后,老师还专门告知过何宝珍,因此她很早就开始广泛收集资料,向老师请教相关问题,做了充分的准备。
岳飞(1103—1142),字鹏举,南宋抗金名将。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建炎三年(1129),金兀术渡江南进,他移军广德、宜兴,坚持抵抗。……绍兴四年(1134)任荆南、鄂、岳州制置使。时金军大举南下,他上书高宗,建议出兵收复襄阳、信阳等六郡,恢复中原。同年五月,任江南西路、舒、蕲州制置使兼黄州、复州、汉阳军、德安府制置使,率领大军向荆湖进发,一举攻下郢州(今钟祥)。……历时二月,全部收复襄阳、信阳等六郡;任清远军节度使,湖北路荆襄、潭州节度使,晋封武昌开国侯。高宗还下令,湖北襄阳府,自知州通制以下,都得由岳飞任免。武昌司门口原武昌区委所在地即岳飞帅府。……绍兴八年(1138年)再次“还军鄂州”……曾派人渡河联络太行义军,并屡次建议大举北进。绍兴九年(1139年),高宗、秦桧与金议和,他上表反对。绍兴十年(1140),金兀术兵进河南,他出兵反击,在郾城打败了金兀术的王牌军(铁浮图和拐子马)……高宗、秦桧一心求和,一天之内连下十二道金牌,勒令退兵。回临安后被解除兵权,任枢密副使。次年七月,被诬谋反入狱。绍兴十一年十二月(1142年1月),高宗、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他与养子岳云及部将张宪杀害。孝宗即位后,复岳飞官,建庙于鄂,号忠烈,追谥“武穆”。
秦桧(1090—1155),字会之,江宁(今江苏南京)人,南宋奸臣。政和五年(1115)状元。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靖康二年(1127)被俘至金,叛宋投金……绍兴元年(1131),宋任他为参知政事,不久排挤宰相范宗尹出朝,任右相兼知枢密院事。……曾相继被封为太师、魏国公和建康郡王。秦桧执掌朝政大权后,竭力推行投降路线,与高宗共主议和投降活动。他收韩世忠、岳飞、张俊3大将兵权,以“莫须有”罪名杀害岳飞,贬逐良臣张浚、赵鼎,使南宋的抗金力量遭受毁灭性的打击。绍兴九年(1139)正月,他主持宋金议和,签订“绍兴和议”……他还控制台谏,屡兴大狱,排斥异己,深受高宗宠信。绍兴二十五年(1155),秦桧死,……高宗赐谥忠献,赠申王。……时人称其墓为“秽墓”。……开禧二年(1206)四月追夺秦桧的王爵,改谥号为缪丑。
那个星期六下午,辩论会如期举行。与何宝珍一起参加过县里“边跑边算”比赛的何永芬同学第一个起来发言,她主张最后的胜利者是秦桧,因为“岳飞虽然打仗勇敢,不畏强敌,力阻金人南下,收复许多失地,但最后他被宋高宗十二道金牌召回,最终南宋与金议和,他还被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而且还祸及家庭。所以他是个失败者,最后的胜利者应该是秦桧”。
何永芬同学的发言一结束,就赢得了很多同学热烈的掌声和肯定。但何宝珍并不畏缩,她等掌声一结束就站起身来,“我认为最后的胜利者应该是岳飞”。看到她发表不同意见,同学们立刻将注意力转到了何宝珍身上,都想仔细听清楚,到底她有什么理由。
“在秦桧与岳飞的斗争中,实际上是南宋主和派和主战派之间的较量,虽然从结果上看,岳飞被以‘莫须有’罪名杀害,但是他力主抗金,保家卫国的精神被传承了下来,他英名流芳千古,成为后世学习的楷模,而秦桧却遗臭万年,臭名昭著。《宋史》中曾评价说‘桧两据相位者,凡十九年,劫制君父,包藏祸心,倡和误国,忘仇斁伦’。后人为岳飞谋不平在杭州岳王庙前做了下跪状的秦桧夫妇雕像来解愤,足以说明秦桧才是一个真正的失败者。”何宝珍的发言引经据典,有理有据,操场上又发出一阵热烈的掌声。经何宝珍的发言,这次辩论会上两个显明的观点形成,辩论的双方阵营也已经形成。
“你那种说法是就这场斗争对后世的影响来说的,我们应该就这场斗争本身来看。”何永芬坚持自己的观点,“岳飞是主战派,秦桧是主降派,最后的结果,秦桧不但杀掉岳飞,而且南宋割地赔款,投降金人,秦桧才是个地地道道的胜利者。”这确实是一次激烈的辩论会,同学们都在热切地等待何宝珍会如何应对。
何宝珍望了望会场答道:“我们确实应该就秦桧与岳飞斗争的本身来说,而历史事件本身对后世的影响也是事件本身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看问题不能只看到表面的结果,还应该看到深层次的‘结果’,这就是事件所带来的影响。岳飞虽被杀害,而且累及家人,但是人们不断地纪念和怀念他,南宋隆兴元年(1163),宋孝宗下诏为岳飞昭雪,将岳飞遗体从九曲丛祠迁出,以‘孤仪’(即一品礼)改葬于栖霞岭下。嘉定十四年(1221),宋宁宗将岳飞墓旁的‘智果观音院’改建为功德院,即‘褒忠衍福禅寺’(明天顺年间改称岳王庙),以表彰岳飞的功德。在杭州西湖岳飞庙,岳飞更是被来此游览的人顶礼膜拜,无限尊崇。”何宝珍停顿一下,看到周围同学频频点头表示同意,更加自信了,她接着说道:“但是秦桧利用权术,杀害了岳飞,投降金人,做了可耻的汉奸,人们恨之入骨,把他夫妇铸成了铁铜像,跪在岳飞的坟墓前,人人见了,都咬牙切齿,拿着铁槌就打。现在秦桧的脑袋已被人们敲成碗大的一个窟窿,这就是秦桧的下场。”宝珍边说边环视着周围的同学,“同学们,究竟谁是胜利者,谁才是失败者,相信大家心里已一目了然吧!”
“灯不拨不亮,话不讲不明,我原来也认为在这一场斗争中,秦桧是一个胜利者。”周锦云同学也投入辩论,“现在听了何宝珍的发言,我认为她说的确实有道理。秦桧害死岳飞,投降金人,从表面上看,似乎胜利了,实质上他不但害了自己,世世代代挨骂,而且也害了国家和我们的民族。对这一场斗争我同意何宝珍的说法,岳飞才是实实在在的胜利者,秦桧是地地道道的失败者。”
周锦云同学说完,其他同学也陆续发言,大多数同学都同意何宝珍的说法,认为秦桧是斗争的失败者。主持辩论会的何淑英老师,看到现场辩论的胜负已定,已经没有什么悬念,便作了总结:“岳飞和秦桧的斗争,在当时是主战派和主和派的斗争,虽然从结果上来说,岳飞被杀,南宋与金订立和约,是主和派取得了胜利。但是,从历史的发展来看,确是岳飞精忠报国赢得了世人的尊敬和肯定,秦桧误国误民又残害忠良为人们所唾弃。这不仅是看问题的角度的问题,也是表面与实质的问题,希望同学们回去以后好好思考这个道理……”
惩治欺侮女生的男生
何宝珍是家中长女,父母又如珠如玉地疼爱她,虽然家境贫困,但却不像别人家重男轻女。宝珍从小活泼可爱,富有正义感,同情孤寡老人,最看不过别人以大欺小,倚强凌弱。
当时女子小学与国民小学共用一扇大门出入,平时男生女生之间并没有什么交往,只有上学、放学的时候才会碰面,大多数时候彼此都是礼貌地打个招呼。但是国民小学有几个调皮的男孩子,认定女孩好欺负,有时候就故意坐在共用的那扇大门的门坎上,不让女同学进出大门。有一次,几个女同学被堵在门内出不去,却也无计可施。当时虽然已经开办了女子小学校,但男女之间的等级观念仍然很严重,社会上还有好多针对这些上学女孩子的议论,比如“女孩在家好好待着就行,上什么学”、“女孩子贤淑贞静最重要了,跑跑跳跳的像什么样子”……很多贫苦家庭的女孩家里还有很多家务要做,能挤出时间来上学,已经很不容易了,家里父母又经常耳提面命让女孩不要惹祸。导致很多女同学,完全没有反抗的意识,遇到这些调皮的男同学完全没有办法。
何宝珍作为家中的老大,除了照顾弟弟妹妹,还经常要为弟弟在外撑腰,因此从不惧怕这些同龄的男孩子。她看到几个女同学躲在门内掉眼泪,就问道:“你们怎么啦?怎么在这里哭呢?”一个女同学向宝珍叙述了这些男孩子的行为,说罢,仍是直哭,完全没有办法。何宝珍看看坐在门坎上的调皮男孩,早就明白了事情的经过,“你们不要哭了,要是他们整天在这坐着,你们还整天地哭吗?我们一定要想办法整治一下他们,让他们长点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