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问题

自1840年至1911年,即从中国被迫打开国门的鸦片战争到清政府被推翻,爆发辛亥革命,建立中华民国,这七十余年在中国历史上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时局的变换,内部、外部的矛盾,造成冲突不绝,激发种种探索,改革频仍。在这段纷繁复杂的历史进程中,有一条主线始终贯穿其中,那就是对中国救国出路的探索。晚清时的中国,不仅内忧外患,还沦为半殖民地,被迫与西方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因赔款、割地而负债累累,清政府统治阶级昏聩没落,加之天灾人祸,民不聊生,昔日的天朝大国四分五裂,岌岌可危,面临灭族亡种的危险。中国救国出路的探索因此成为这段历史的主题。学界对晚清华人探索救亡出路的研究汗牛充栋,是这段历史研究中的重点。然而对引介西学的晚清传教士,尤其是大力倡导并开展世俗活动的来华新教传教士对中国救国出路探索的研究却十分匮乏。对以西学传播为联系纽带的新教传教士和华人两种救国探索的互动研究更是一片处女地。

回顾这段历史,自明末清初,从利玛窦等耶稣会士在中国传播西方天文历算等自然科学知识以来,到第一次鸦片战争前,虽然西学传播活动时断时续地进行着,对引进西方文化、改变中国传统社会文化具有开先河的意义,但其译介的数量少、影响弱、不成规模,常常是暗地进行,在华人中没有激起多大反响,少有人问津,尤其在1723年雍正皇帝下令驱逐境内所有西人,实行禁教的一个世纪里,西学传播进入中国更是寸步难行。从第一次鸦片战争开始,中国在坚船利炮之下,被迫打开国门,签订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允许西人在五口通商口岸传教以来,传教士们的西学传播活动便有了新的进展。而两次鸦片战争后,传教士不但可以自由出入内地传教(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条约规定,允许传教士在中国传教),而且还在各种条约的保护下,拥有诸多特权。传教士们在传教之外,广泛开展了各种西学传播活动,如办报,办学,翻译西书,行医,救济,建立社团、图书馆、博物馆等,从某种程度上讲,这些活动是为开展传教而采取的权宜之计。但因其变通的文化适应的特点,自然地与华人的救国需求相协调、相配合。晚清传教士,尤其是新教传教士的西学传播是来华西人对中国救国出路的探索的主要形式和组成部分,对他们西学传播和中国救国出路的探索的研究应和晚清国人的救国探索研究联系在一起,这是晚清历史转型期的重要特点和影响因素。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前,国内将晚清自强探索的研究对象局限在华人身上,以华人作为自强探索的唯一主体,认为传教士的西学传播活动是帝国主义殖民侵略的变相形式,是麻痹国人、奴役华人的思想工具,其西学传播活动对中国没有积极的和正面的影响。80年代以后,学者开始从正反两方面分析传教士在华的西学活动,肯定其在晚清历史中客观的积极的作用,同时批判其主观的伪善用心和负面影响。国外对传教士西学传播的态度,在晚清时期,曾有几次大的反复和争论——有时认可、支持;有时勉强、不赞成;晚清以降的历史评价一直倾向肯定、褒赞,认为在华传教士是文化交流和传播的使者,推动了中国的现代化改革,认为他们在晚清历史舞台上扮演了“主角”,而不是“配角”(虽然近期国外有个别文章认为:传教士的地位是引导者,如果没有传教士的引导,对华人而言,结果也是一样)。当时的历史现实到底是什么样?难道我们真的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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