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怪孩子

8.怪孩子

我的天性中,喜欢恶作剧。

我的脑子里总是充满跟别的孩子不一样的想法,精力也极为旺盛。小学课程对我没啥难度,那点儿东西,开学不到一周,就全到我脑子里了,于是,我就总想做点天马行空的事情,让自己多余的精力有处安放。这时,我就会显得非常古怪,还会经常给大人带来麻烦,容易让那些活在规矩里,对我束手无策的大人们火冒三丈。

人精力旺盛又百无聊赖时,为啥总想恶作剧?这一点我也说不清,或许这就是人的天性。人天生喜欢做有趣的事情,不喜欢受到束缚,也不喜欢循规蹈矩。再加上孩子没有道德观的概念,也不去考虑别人会有什么样的感受,所以,孩子总会做出大人做不出的事情,也总会说出大人说不出的话。如果一个孩子很小就懂得尊重别人,懂得在乎别人的感受,原因可能有三点:第一,他很早熟,也很内向,天性中喜欢活在自己的世界里,考虑一些心内的事情;第二,他很小就遭遇了太多的苦难,过早地明白了这个世界;第三,他生长在一个充满了约束的环境里,从小就被教养之类的概念给束缚了,很少做越矩的事情,这样的孩子,虽然不会给大人带来任何麻烦,也容易讨大人的喜欢,却不可爱。所以,过早懂事的孩子,总会让我觉得有点心疼。

我也不知道自己小时候可不可爱,但我总是越矩,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有一次,我把教室门拆了下来,拴到房梁上,然后躺在上面睡觉。老师们当然发现不了,就急得到处找,一方面找门板,另一方面也找我。直到同学们忍俊不禁,哄堂大笑时,老师才终于发现房梁上的门板,还有正在门板上睡觉的我。但老师没有惩罚我,而是非常无奈地接受了。因为,那时节正反对师道尊严,学生时不时就会跟老师较劲,老师也就习惯了。不过,跟老师较劲对同学们并没有好处,绝大部分跟老师较劲的同学,最后都当了农民。

当然,这不能完全归咎于学生的调皮,跟当时的师资水平也有很大的关系。那时节,我们老家那边的师资水平非常有限,很多老师都不是从师范学院里毕业的,是民办教师,没有经过正规的训练。我上学那会儿,有些老师——甚至校长——一张口就是错别字,我若是不高兴了,就会公开纠正他们的错别字,整治整治他们。因此,很多老师刚开始都想管我,后来却都不敢管我了,包括校长,因为他们都怕在全校师生面前丢脸。我当然可以给他们面子,放他们一马,让他们不丢脸,但他们连自己教授的知识都弄不懂,怎么可能教出好的学生呢?

这种情况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学生们上了几年学,却学不到什么东西。所以,在当时那个年代,我们那儿上学的孩子很多,像我那样考上高中的,却寥寥无几。有些人连小学、初中都没读完,就辍学了,回家务农,娶妻生子,一辈子守着土地。我考上中专那年,整个公社里没有第二个人能考上学。到了我弟弟妹妹读书的时候,我们那儿仍然是这样,所以我的弟妹也没有考上学。

同一个家庭、同一类学校里出来的孩子,哥哥能考上,能走出农村,弟弟妹妹却不行,这里面定然有着某种规律性的东西。我想告诉大家:如果不能选择环境,就不要在乎环境。环境怎么样都不要紧,哪怕极其恶劣,也不要束手就擒,要积极进取,也要掌握方法,更要明白进取的方向是什么。如果天时地利人和都有了,超越环境,掌握未来,就是必然的事情。

继续说我小时候的故事。

我小时候真是一个顽童,无论上学前还是上学后,我都非常喜欢恶作剧。过去,我曾经伙同另外的一些娃娃,捉弄同村的一个瘸子。我们给那瘸子起了个外号,叫他“瘸拐大”,他也是《西夏咒》中瘸拐大的原型之一。不过,他只是提供了一个形象,很多细节,都跟他没有任何关系。

在我的娃娃时代,他跟一个叫马二的老头一起,守着大队里的果园。那果园,本来是地主家的,合作社时期成了大队的财产。于是,我们这些娃娃们就天天想着怎么去偷园子里的果子吃,他就天天呵斥我们这些捣蛋鬼。但我们从来没有怕过,还老是寻他开心,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对于那段天真无邪的岁月,《西夏咒》有如是记录:

一见他,娃儿们就叫:“瘸拐大!瘸拐大!”因为瘸拐大辈分大,娃儿们才尊他为“大”。“大”是叔叔的意思。结大、瘸拐大都是叔叔辈的族人。那时,瘸拐大就成了金刚家娃儿最大的乐趣。无聊的时候,娃儿们就一窝风去瘸拐大家。他们先是屏息,要是见瘸拐大在家,他们就会齐了声喊:“瘸拐大!瘸拐大!”那瘸拐大就会一俯一仰地撵出来。娃儿们边喊“瘸拐大”,边一溜风远去。瘸拐大是撵不上他们的,但手中的疯土块却鸟一样飞了去,在他们身后炸出无数的土星。

现在看来,瘸拐大有些可怜,但当时我们不这么认为。那时节,我们还是孩子,没有任何分别心,也没有尊重不尊重的概念。在娃娃的世界里,一切都是游戏,一切都很好玩。

所以,从本质上说,我就是一个顽童,而且我一直都是顽童,包括现在。你别看我长出了白头发、白胡子,其实我最喜欢的事情还是玩。我的写作是玩, 涂鸦是玩,写字是玩,做事也是玩,环境变了,需要变了,就换一种玩法,但究其根本,我还是像孩子抟泥那样,专心致志地玩着当下的游戏。往后,我大概一直都会这样。

不过,在那么多的童年回忆中,我最后悔的便是捉弄瘸拐大。多年之后,我在河湾里遇到老了的瘸拐大,还专门向他表达了我的忏悔。我以为他已经认不出我了,没想到,他说,你不就是陈大年的儿子吗?他当然不知道,我还有一个名字叫雪漠。

每个人都在变,我也一样。几十年前,我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孩子,喜欢像别的孩子那样,捉弄一下别人,也喜欢抓点小鱼啊、青蛙啊,还会掏些小麻雀。当时,我甚至会用绳子绑住小麻雀,把它当成我的玩具。《西夏咒》就记录了我小时候如何爬到树上,如何把手伸进小麻雀的家里,如何把小麻雀给抓出来,又是如何把它给烧着吃了。麻雀肉的香味早就消失了,留下的,是罪恶。因此,我才把这件事写进了《西夏咒》。我想告诉大家,谁都有犯错的时候,最重要的是意识到罪恶,然后改过。

正是在这样的思考之中,我一步一步从当年那个天真无邪的孩子,变成了今天的雪漠。

后来,我总会教育自己的孩子,叫他们一定要爱护小动物,不要欺负小动物,要珍惜它们的存在,也要珍惜它们给自己的爱。

有一次,陈亦新出于善意把他养的小狗关在笼子里,小狗拼命地叫,显得非常恐惧。我就严厉地训斥了陈亦新,我说,你愿意被关在笼子里不?我的意思是,自己不愿承受的事情,就不要让别人来承受,哪怕对方是一只小狗。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懂事之后,我一直把这句话当成自己做人的原则,我很早就告诉自己:你可以有一颗顽童的心,不执着得失、好坏、输赢、高下,但你不能伤害别人,更不能把伤害别人当成游戏,让自己开心——哪怕对方不是人,而是小动物,也不行。这就是小时候的经历让我产生的感悟。

自我懂事开始,很多过去让我觉得非常开心的恶作剧,日后都成了我脸红、羞愧的理由。我一直没有忘掉它们,也没有用“那时还小”来原谅自己。所以,我一直在反省自己,始终希望自己能做得更好,至今仍然如此。也是因为自省、自强和自律,我虽然做过错事,有过习气,也受到过污染,但我最终还是战胜了自己。

我不知道有多少孩子能听懂我的话。

在很多人眼里,我从小就是个怪人,大家都觉得我非常奇怪:习惯怪,想法怪,处事方式更怪。如果我像十八九岁给亲戚写绝交信那样,面对我身边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人还能容忍我,还能站在我的身边。不过,我并不觉得那种做法就是错的。因为不同时期需要不同的做法,现在不用这样做,不代表过去就不该这样做。现在适合的做法,也不代表过去就能带来好的结果。这个世界上其实没有绝对的对错,任何事情都需要具体地分析,因为,一个条件变了,一切就变了。没有什么是永远不变的。

当然,我的生命中有一个东西始终没有变过,那就是我的坚持。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境遇,我都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的坚持,始终没有向相反的力量妥协过。这是我身上最怪的一种品质。从小到大,不明白我为啥这么坚持的人有很多,也有很多人想要打碎我的坚持,想要改变我,他们老是找我谈话,老是教育我,可我从来没有改变过。

我觉得,人的一生中,有很多东西都可以变,但有些东西是万万不能改变的。如果连这个东西也变了,这辈子就会像扯断绳子的风筝那样,四处漂泊,没办法决定自己在哪里落脚。我不希望这样活。

除了精力旺盛,曾经喜欢恶作剧,却始终能自省、自律、自强之外,我还有一个独特之处,就是我天生有着很好的专注力,从小就很容易入静,不像别的孩子那样坐不住,我甚至很喜欢静坐,经常像老僧那样入定。很有意思的是,小时候,我早起穿衣服时,总会突然像是中了定身咒那样,一动不动——这不是我造作出来的,而是不知不觉中发生的。如果妈妈不告诉我,我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自己还会这样。那时节,我妈妈真是被吓到了,因为我的手还悬在半空中,衣服还没穿完,人突然就呆住了,一动不动。她不知道我是怎么了,每次一见我那样,她心里就会发慌,怕我得了怪病。幸好我一直很健康,虽然也有过一些小病小痛,例如肠胃炎啥的,但影响不大,妈妈也就放下心来了。

我喜欢幻想,脑子里充满了好玩的想法,而且很调皮,但我又容易静下心来,无论做什么事,都很专注,这一点很有意思,看起来也很矛盾。所以,人有很多面,如果你只知道其中一面,就对某人形成一种判断,就说明你有些武断,而且不了解人性和人心。

另外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是,父母对我的“怪”有另一种理解,他们觉得我是某个伟人的转世。因为,生我的那天,母亲做了个奇怪的梦,她梦见有个大树那样高的人进了我家,然后我就出生了。母亲信佛,她有这样的想法,我不感到奇怪,但没有宗教信仰的父亲也这么想,就让我觉得非常有趣了。不过,西部就是这样,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思维,很多西部人都坚信神秘世界的存在,也坚信这个世界上有一种比人类更伟大的神圣存在。西部大地上的很多文化,都有这种基因。

我对神秘文化的兴趣,一定程度上也源于文化土壤对我的影响,但我从不觉得自己有什么神奇或神秘,也不觉得自己是什么伟人转世。我只觉得自己是个有向往、有梦想、能坚持的人,我后来的成就也好,命运也好,都源于我的这种特质。

至于那种超于常人的专注和安静,我只把它看成一种天分。它也确实是一种很让我受益的天分。在过往的几十年里,我的情绪一直比较少,心没有太大的波动。唯一波动较大的,就是谈恋爱的那两年,但那些波动也只是一些暂时的情绪,很快就消失了,对我的影响不大。我能一辈子坚持自己想做的事情,跟这种天性中的专注和安静有很大的关系。我的心常像无云的晴空,没什么杂念,澄明如镜,有时,还能直观地看到自己的未来,因此我总是知道什么时候该怎么做,以后会怎么样,等等。这不是观想,也不是推测,而是直接看到,就像你看到一朵花、一片云那样。后来我才知道,分别心消失的时候,人类本有的智慧就会被激活。换句话说,我过去之所以总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没有被诱惑、走上歪路,正是得益于我的专注和安静。

要说我还有什么“神异”,那就是记忆力出奇地好,就连一岁时得肺炎,妈抱着我连夜去医院的事我都记得,包括一些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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