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弟弟

7.弟弟

《大漠祭》中有个人物叫憨头,他的原型是我弟弟陈开禄。

在我的弟妹中,他是唯一一个走进我作品的人。其他弟妹至今仍在武威,过着他们觉得很舒坦的生活。除了血缘和亲情,他们的生活与我的生活没有什么交集。

我们之间的分水岭是什么呢?是对书的态度。我爱读书,弟弟陈开禄也爱读书,但我其他的弟妹不爱读书。因为只爱读书,我走上了一条跟父辈和弟妹们不一样的路。

如果弟弟陈开禄还活着,他的路又会怎么样?我不知道。

陈开禄是我的大弟弟,比我小一岁,他也喜欢读书,但为了让我能继续上学,他初中就辍学了,到工厂里去打工,直到后来得病去世,也没有过上自己想过的日子。

陈亦新结婚的时候,我特别想念弟弟,因为他活着时非常关心陈亦新,老给陈亦新买小玩具,老是把陈亦新扛在肩膀上。他对陈亦新,比我这个做爸爸的还要好。要是他还活着,能见到陈亦新长大成人,还能见到陈亦新结婚,他该多高兴啊!当然,如果他能见到自己的儿子现在的样子,也会很开心的。因为,他死时,陈建新只有一个月大,现在陈建新却已经是个大人了。陈亦新结婚时,陈建新是东家,而且还在文化传播方面承担了很多重要工作。若是陈开禄在天有灵,定然会非常欣慰的。

我和陈开禄的感情特别好,虽说他是弟弟,我是哥哥,但他一直很照顾我。我在武威市教委工作的那几年,他仍在原武威金属厂做合同工,我们都在武威城里工作。他是铸工,专门负责铸炉子,一般是早上做模具,下午就端了铁水,往那模具里浇,很是辛苦。每逢下班,他的衣服都叫汗水给浸透了。但我刚到教委时,他仍然把我叫去他们宿舍,他给我做饭吃。因为我当时一个人在城里,老婆孩子不在身边,而且我不会做饭,他怕我在饮食上为难自己。我答应了,于是每天中午和下午下班后,我都会去金属厂吃饭。有时,我忘了时间,迟上个把小时,他就把煤油炉的火苗儿拧得很小,一直等着我,我一到,他就拧大火苗,给我下面条。

现在想起那画面,我的心里还是会觉得特别温暖。

有时,我还会想起很小的时候跟他一起去抬水的事。当年的小孩子,今天已是五十多岁的中老年人了,而他,竟已去世了二十多年。几十年的岁月,仿佛只在眨眼之间。

我们住的村子有井水,所以叫井水地。距离我们稍远些的没井的地方叫山水地,靠天吃饭——他们吃的水,是山上流下来的雨水。每逢下雨,山上就挂着一道一道的水流,它们会一直往地势较低的地方流去,最后汇入低洼处,形成村民们所说的“涝坝”。我在《白虎关》中写过它。

我有亲戚住在山水地,小时候,我们去他们家串门时,常喝那涝坝水。至今我仍记得,那水里有一股浓浓的土腥味,很不好喝,相对来说,我们家那边的吃水要好一些,毕竟是井水。

小时候,我和弟弟每天必做的一件事,就是到附近的井里抬水。那口井,我记得很深,我跟弟弟使上吃奶的力气,才能将桶子抬上通往井口的大坡。那时节,我们兄弟两人抬着一个大铁桶,那铁桶总是漏水,地面上总是淋漓着一线长长的水迹。两个瘦小的孩子摇摇晃晃,抬着自己眼中山一样重的水桶,走几步,就必须缓一缓,肩膀也老是被很重的青冈木扁担压得死疼。有时,水桶也会滑下来,就会砸到后面的我,浇我一身泥水。夏天倒没啥,冬天要是来上这么一下,我就得在炕上待许久,因为我只有一套棉衣棉裤,那时又没有内衣,虽然穿了棉衣棉裤,但寒风总会灌进衣服里,还是很冷。大人好些,能弄个系腰,将棉衣的下摆扎住,就会暖和很多,可我们小孩子是没这待遇的。要是棉衣棉裤都湿了,就更冷了,简直像是掉进了冰窟那么冷。所以,我只能等着棉衣棉裤被烤干,然后才能出去做其他事情。于是,我就老和弟弟争吵,要求把水桶放到扁担中间,而弟弟则老是要求那水桶尽量靠近我这边,也就是靠后一点,因为我高一些,一般都走在后面。我没办法,就老是骗他——刚开始让水桶靠后一点,待他抬起水桶,往前走时,我就把水桶悄悄移到中间。

我之所以骗弟弟,是因为我力不从心。弟弟从小就很能干农活,我却从小就怕干农活,也干不动活儿。我的干不动活儿,是村里有名的。我怕见太阳。自从有了记忆,我就有两个细节,一直忘不掉:一是,我还是婴儿时,有人将我抱到太阳下,我突然就觉得头昏了;其二,有人第一次喂我肉时,我的头也一下子昏了。我说的昏,是有一种奇怪的力量涌向头顶,质感很强。所以,我小时候是不喜欢吃肉的,后来才渐渐开始吃肉。但是,在太阳下待久了,我仍会头昏,会流鼻血。所以,村里人都骂我是“白肋巴”,也就是不常在太阳下干活的懒汉,肋巴——凉州人管肋条叫肋巴——都没有晒黑。弟弟也老骂我是“白肋巴”。其实我不懒,我只是干不动活。现在想想,幸好我喜欢读书,也走出了农村,如果我这种干不动活儿的人做了农民,这辈子真会百无一用的。

陈开禄也爱读书,他在原武威金属厂上班的时候,他的床头总有一些没皮儿的破书,大多是杂志,早叫他翻烂了。我还看过他去新疆前写的几篇日记。那时他结婚刚一年,刚生下女儿,但为了生活,他不得不离开妻女,去新疆打工。因为暂时没有得到新疆那边的消息,他就在山丹小城里百无聊赖地等着。等待的时候,他就写下了这些日记:“太阳照着山丹小城,城里人都各忙各的,我却要离开生下不足一个月的女儿,到新疆去谋生计了。”他的文字虽然淡淡的,明显没有经过训练,却有一种东西在打动着我。我发现,陈开禄要是有时间训练,是能写出好东西的,可惜他每天都要干很多很苦的活儿。

后来,他想找一个轻省些的工作,病魔却已经找到了他。再后来发生的事情,就像《大漠祭》里写的一样,包括灵官陪憨头去逛文庙的那个细节。陈开禄临死前,也叫我陪着去了一趟文庙,那时的许多细节,还有他的表情,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如果我能早些写出《大漠祭》,早些做了专业作家,有稿费和工资,有能力帮他,或许他的命运就会不一样。可当我有了帮他的能力时,他却已不在了,留给我的只有这些记忆。而且,我之所以能写出《大漠祭》,也跟他的死有关系。要不是他的死亡打碎了我的很多执着,让我把一切都放下了,我什么时候才能实现文学上的彻悟,什么时候才能写出《大漠祭》,还是一个未知数。想不到,他小时候成全了我的学业,长大后又成就了我的事业。或许,他也是我的贵人。但我多么希望我也是他的贵人啊。可惜人生是没有如果的。所幸,陈开禄死时也像憨头那样,非常安详,没什么牵挂,这是最令我欣慰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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