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视觉滞留

第一辑 视觉滞留

时间是让人猝不及防的东西,晴时有风阴时有雨,争不过朝夕又念着往昔,偷走了青丝却留住一个你。多少知交半零落,一别后会再无期。心若在一起,时间就不是距离,哪怕后会无期,还是很高兴遇见你。我们每个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物质的丰盈的温柔乡里的梦,一个精神的激越的乌托邦里的梦。

成熟的面试官Michael詹

我在一篇文章里有提到2006年的秋天,好久没有那么认真地对待一个秋天,脑海里总是焦虑地看着每天挂在墙上的时钟,像是整个世界快要安静了下来。牛仔裤,短发,黑白画面,像极了20世纪90年代早晨醒来的第一缕阳光。出租屋的窗台上趴着一只很漂亮的蝴蝶,来回地爬动着,虽然个头不大,还没有死去,但到了冬天,死是迟早的,纵情燃烧,好过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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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记不清是第几次面试,反正很多次了。斜挎包里的简历不知道散出去了多少份,总之是记不清的。那时候对手机上来电显示的固定电话格外的敏感,不像现在,看到区号开头的固定电话直接掐,不是卖房就是卖保险。总以为是通知入职的电话,自我感觉每次都特别良好,可是最后却杳无音信。迷茫和恐惧的根源是在于没有方向,而不是没有方法,我的方法有很多种,归根结底不要被饿死就好。

我想象过无数次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生怕错,耽误一生。就像蚂蚁爬树,一个劲地爬到树顶,发现这不是自己爬的树,一直想着得高人指点,到头来,这么多年,还真没遇到过什么高人。

我第一次见到Michael詹的时候,我看到他桌上放着The Cranberries(小红莓乐队)的CD盒。在大学的时候第一次听过什么是小红莓,邦乔维,山羊皮,宠物店男孩……在室友音乐系的女朋友推荐下,几乎买遍了所有关于小红莓的专辑,还有那时候已经不流行的打口碟。

我把大学期间发表的文章的剪报,厚厚一摞,像是刚上任的语文课代表抱着作业交给老师一般紧张,以至于感觉时间都已经停滞了,当时我想起了席慕蓉的《独白》:“在一回首间,才忽然发现,原来,我一生的种种努力,不过只为了周遭的人对我满意而已”。我看见Michael詹一页一页翻着我的文章剪报,像个签售一般,时不时擎着水笔在上面画着圈儿,一边嘴里念叨着。

“你是一个热血的文艺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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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到后来我才意识到这天的面试对我来说是多么的重要,记得那天我在Michael詹的办公室里,从中午聊到下午四点多,他手舞足蹈地给我讲什么是广告,给我讲他是怎么理解《阿甘正传》、Epiphone-ES335(Epiphone,一家美国乐器制造商)的原声音色,到最后一直聊到The Cranberries的Dolores。他是台湾人,第一次来大陆,打理公司在这里的生意。

和Michael詹相处的时间不长,我入职没几天,他也很快调回了台北,中间我们偶尔有过几次联系,后来离开这家公司,也就断了联系。至于后来我来到了南京,也是因为他说过这样一句话,大陆留存最好的文化,都在南京。

为此,闲暇的时候,我看了很多关于民国时期的文字,天井,树,摇曳着萧条的影子,藏青色的长袖旗袍上,浅黄的雏菊,难得的落寞,写蛮笺,传心契,惟吾与汝。 省识浮生弹指,此日青峰,前番白雪,他时黄土。 且证世外因缘,山灵感遇。

在高晓松去爱尔兰探望养伤的Dolores时,她用“猫”这只动物来形容中国人。这里没有任何贬义,国人的温顺、谦和,给了Dolores极深的印象。她也如一只柔顺的猫,台上如精灵、如天使,空灵纯净,王菲的命中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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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听了Michael詹给我提到过The Cranberries,有次看了《天下足球》关于巴乔的传奇特辑,歌声响起,Hope you never grow old(希望你永远不会变老),落寞转身,儿时的英雄已然两鬓白发,再后来,梅西说过“我也会有一天老去,一个赛季也不会进这么多球了。”

在时间的洪流中,心中那个少年Never grow old(不会变老)。

多少知交半零落,一别后会再无期。

我安静地听完这首歌之后,陪伴着青春的歌,竟然不知所措。我想起Beyond乐队主唱黄家驹去非洲大陆,目睹非洲人民因为战争和灾荒的苦难生活,在报纸上读到了曼德拉被困狱中而没有失去抗争和希望,于是诞生了经典的《光辉岁月》。同样的,The Cranberries的反战歌曲《Zombie》(行尸走肉),也是同类型的经典。

歌声的经典不仅仅是情爱,更多的是站在人类抗争和希望的高度。1995年Dolores在接受《滚石》杂志采访时,她说:“我知道专辑里每首歌的意义所在,我知道我是在哪一夜为哪一种缘由而写下哪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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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想念成熟的面试官Michael詹,记得他是周杰伦在淡江中学的校友。如果有机会,去趟台北,希望能遇到2006年那个意气风发的成熟面试官。在那间古老的钢琴练习室里,弹奏着《不能说的秘密》。

也想念2006年出租屋窗台上那只美丽的蝴蝶,起落无常即生命意义的所在,一转眼仅仅一首歌的时间,竟然是很多年。

关于最近生活的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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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几个老朋友叫上一起喝酒,一直喝到十点多钟方才结束回到家中。外面的雨开始下了起来,我站在楼下的路灯下面,看着一簇簇雨水从灯光中洒落了下来,心中不免有些兴奋。最近天气干燥,雨水很少,难得的雨季提前到来,让城市里的树荫在春天多了些许生机。

脑海里还在回想着在小饭馆听到的那段宗次郎的《故乡的原风景》。初次听到,是在去年夏天的时候,记得是在一个咖啡厅,一首异常抒情的轻音乐,仿佛在哪里听过,细细品味,别具一格的意境与梦境,一串串几乎难以割舍的情节真的好像一颗颗珍珠串联在心田里,没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不断地流淌。后来才知道,这段音乐在TVB的金庸系列电影里,出现过多次,难以割舍的箫声,似乎一直在心中回响,从未断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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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春天开始得有点儿迟,中山东路街上的法国梧桐,迟迟没有抽芽,天气也是忽冷忽热。这样的季节里,可以想到很多人和事。包括听一听自己喜欢的歌,去奥体中心看几场自己队伍的球赛,要么去方震鱼塘钓鱼。爱好并不是那么广泛,很简单。

一个呼伦贝尔的老哥们,极力邀请我们有时间去北方。他在南京待得也不是很舒心,总觉得这里的天气过于潮湿,听说肩周炎又犯了。

他在浦口租住的单身公寓,过得也挺滋润,闲的时候,总会带两瓶酒去看望他,他也爱喝牛栏山二锅头,入口柔,不上头。第二天没有醉酒的感觉。

每次喝醉了,他跟我说,他很想家,很想家里的孩子。

我安慰他,努力赚钱,早点把嫂子和孩子接回来。

我发现我安慰人的方式,很简单,很单薄。完全没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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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梁偶尔也会过来。他在六合开了个二手房中介,最近生意不错,卖房子,终究是个很不错的生意,人总要住房子,人有点钱总想着投资房产。

老梁最喜欢嗑瓜子,每次一起见面聚聚,我总会称上好几斤葵瓜子,还有他最爱喝的咖啡。“掼蛋”是我们这边人最文明的打牌方式,不赌钱。呼伦贝尔的老哥刚学会,他有天赋,打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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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还是会去钓鱼,最近天气冷,鱼不开口,收获很少。黑坑依旧不擅长,还是在斤塘撒欢吧。昨天在溧水一处野塘钓了一个下午,鱼浮也没见动过。妹夫钓了十几条,巴掌大的小鲫鱼,野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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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刚从南京回来,带了家里种的新鲜的蔬菜,每次回来,后备厢总是塞得满满的。

还带了一袋大米,一桶麻油。妻子说,够吃两个月的了。

走的时候看见后院的油菜花已经开花了,蜜蜂在空中乱窜。

家里养了两年多的白狗Yukii怀孕了,走路也没力气,步履蹒跚。我们开车离开家的时候,它站在门口,摇动着尾巴。下次回来,应该能看到有一窝小狗在院子里乱窜了。不知道能生几只,但都已经预订出去了,我决定留一只,让它一直陪着Yukii。

好久不联系的兄弟,见面如昨天

“当我长大之后,我想和这个世界谈谈:我会成功吗?我会变得富有吗?我会有一个漂亮的女朋友吗?江河浩瀚,胡生可安,恶意满满,随时打脸”——这就是我喜欢的韩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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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学时候认识的一个兄弟,姓朱,我们喊他猪。有时候会加后缀,有时候后缀也会省掉。他在我隔壁宿舍,宿舍里还有几个不省心的,从来不叫他们名字,外号也特别难听,但叫起来,依旧那么亲切。

和猪失去联系大约有三四年,期间不知道他在做什么,总是特别的忙。见过朋友圈里他发的自拍,胸前一个大大的SF,顺丰速递,满头大汗,头发蓬松。今年毕业十周年见到了他,胖得还真像一头猪,穿着白净的衬衫,印象中他就没有穿过这么白的衬衫。见了面,还是和大学时候一样,叫着对方的外号,好像我俩从来没有叫过名字。虽说好久没联系,但总觉得刚刚分开,就在昨天。

上次见面记得是2009年初,上海的天很冷,刺到骨头里的冷。他在上海上班,等他下班后,我俩在公交车里站了有两个小时,车里拥挤得像沙丁鱼罐头一样。到了他的住处,挤在一张床上,外面冷得要命,我俩聊到了天亮,聊的是啥,记不清了,应该全是大学时候的事情。这次见面,问起他,他也记不清了。反倒是大学时候说过的话,做过的事,如电影一般,清晰地闪现在眼前。

猪现在在顺丰上班,现在是上海长宁区的一个小领导。本科毕业对于他来说,算是个不小的优势,尤其是从快递小哥一步步爬上来,吃过多少苦,受过多少罪,这些都没有听他说过。我找来《南方周末》他发表过的一篇散文《转来转去2016》,里面有提到这些年他历经的一切。没征得他的同意,我截屏发到我们班的微信群里,引起轩然大波,一个女同学私信语音给我,把别人的痛苦经历发出来,这样不好吧?其实我知道,这文章里的经历,对猪来说,肯定是最幸福的事情,这也算是一种默契吧。在别人眼里你的苦难,在你的心里,可能是最大的财富。

我俩是学师范的,身边的同学教书的最多,有的做了公务员。前年冬天的时候,我去了一趟河南,路过阜南县的时候,突然想起三蛋在阜南一所学校里教书,三蛋叫张磊,当时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去的那天,正好下着雪,他开着车到我的住处,带我去吃饭,当时他拿着两瓶家里珍藏多年的老酒,带上几个学校里的同事陪酒,记得上学的时候,他的酒量就很好。皖北产酒,口子窖、古井贡、高炉家酒……当地人本身就能喝,那天我俩都喝大了,那种感觉和这次见到猪一样,完全没有中间这七八年没有联系的空白,记得他的同事说了这样一句:你俩这么多年没联系,还能有这么多话聊,真的很难得。

第二天从酒店离开的时候,也就发个信息了事,我知道也许很快还能见面,也有可能要过个十年八年才能见面。

正应了那句酸溜溜的、本应该用在情侣身上的话,心若在一起,时间就不是距离。

我一直以为兄弟可以这样肆无忌惮地分开,就是为了更好地见面。哪怕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那份感情却挥之不去。我今年回家的次数比较多,遇到的同学也比较多,上学时候吵得不可开交甚至绝交的,遇着了,似乎根本没那回事,照样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其实,最不堪一击的,是时间。那份感情,已经是生命中的一部分。

哪怕后会无期,还是很高兴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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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毕业那年,也是找工作最难的一年。一直都不堪回首那段时间,缺钱就不用说了,最强烈的感觉是不知道未来到底是一个什么样子,甚至不知道未来的我会做什么。我很羡慕家在合肥的同学,家里给买了房子,买了车,甚至毕业没几天,就给安排了婚礼。原本嘻嘻哈哈的那份关系,却在心中无声地划了一道深深的隔痕。

我和一个陌生的同学合租在一间安徽大学附近的民房,离五里墩不远,那边有个人才市场。毕业那年一同考研的一个兄弟来合肥找我,我俩相处时间很短,当时在巢湖校外合租一起看书考研。这里插一句,当年我报考的是北影导演系,他报考的是华师大外国文学,双双因为英语没通过而落选,我一直觉得失去了改变人生的机会,如果那年考上了,可能又是一种人生。那会我在合肥的时候,几乎身无分文,更不好意思开口跟家里要钱,他来的前几天,发短信告诉我,我当时还满口答应要好好招待他,后来我犹豫了半天,发短信告诉他,公司安排我去芜湖出差。记得那段时间还没找到工作,在合肥干的是临时工一样的活,派单页、做推销,只是不想让别人知道我在做什么,后来我俩也逐渐失去了联系,是我主动规避和他的联系,再加上没有共同的朋友,自此也就断了联系。

还好有网络,几年前翻空间,看到他在华师大上课的照片,心中一阵莫名的感觉,五味杂陈,羡慕、嫉妒、祝福,还有恨。现在回头看来,其实啊,有时候,坚持一下,也未尝不可。去年通过微信校友群找到了他,聊起了考研的那段时光,全然没有了这么多年失联的内疚。几次我想跟他提起当年的事,都没说出口,也许他早忘记了,我却永远不能释怀。

有些人或有些事,在不经意的时间里,不经意的错过或失去了。谁又能分得清对与错呢。

人和人之间呀,总是那么微妙,相处的时间,真还得珍惜,这毕竟是以后相见的基础。

溪水急着要流向海洋,浪潮却渴望重回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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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公路片《后会无期》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都是偶遇。就算三个主角,还没走出舟山先丢了一个,最后两个人也是天各一方地告别了。

越走得近,越容易分离。

没有一件很好的事情或一段经历去回忆,就不要急着联系。

当时我们班第一批考上大学的不多,其他的同学补考的居多,包括我家孩子他妈妈。

这里插播一个还算幸福的糗事,我俩高中的时候就想好了将来孩子的名字“佑然”,那时候都喜欢看《萌芽》,萌芽作家里,名字里有好多带“然”,当时萌芽挺贵,只有从书店里借,三毛钱一天,偶尔买上一本,心疼半天。

言归正传,当时考上大学,心里想的和同学们分享我的事情,包括给他们加油鼓励。不停地给当时几个要好的同学写信,当时写信不敢寄到班级——等待它的是班主任的打火机。我们相约寄到学校门口的小饭馆老板娘那里,每次能按时给我回信的,也就我家佑然他妈妈。

后来佑然他妈妈告诉我,几个同学拿到信,和班主任对待信件的手法一样,根本等不到打开。我知道这个世界有很多美好的东西,高考前后一两年,还真看得很透彻,白天不懂夜的黑,你永远不懂我的伤悲。连同我的心情一起,陷入了沉思。

后来,一些高中同学聚到一起的时候,似乎和上面提到一起考研的兄弟一样,完全记不起那段时间发生的事情,更多的是高中几年发生的各种龌龊的事情,各种搞笑的事情,我和佑然他妈妈自然成了他们调侃的重点。

你最在意的事情,在别人眼里,其实根本不那么回事。

你连世界都没观过,哪来的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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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有了风,猪都可以飞起来的时代,可我不想做猪,因为风停了,猪就会摔死。我也不想做风,想做一棵树,永远地杵在那里。”清华大学校内的一个会场里一次座谈,韩寒告诉大家。

再说一段以前同事跟我说过的故事:他毕业几年之后,买了房子和车,生活依旧窘迫,微薄的积蓄仅仅够维持生活,还有每个月的房贷,孩子生了之后的花销。一个大学好久没有联系过的同学,突然电话跟他借一大笔钱,不借不行的样子,这笔钱几乎要把他全部掏空,他担心出了什么事情,当时没有答应,说正在开会,等会给他回电话。打听了下才知道他要做一个生意,一个不靠谱的生意。他一直没有给他同学回电话,直到后来才发现,微信、QQ全部被拉黑了。

我劝过他一次,脱去了纯真,直面的就是社会的现实。说不定若干年后见到,都跟个没事人一样。

罗素说过,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既然每一场梦都是一个奢侈的幸福,就没必要非得把梦分成高大上和矮矬穷、诗意纵情的和庸俗拜金的。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心里,都装着一个“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锦帽貂裘的梦,一个“寂寞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的浪迹天涯的梦。

我们每个人心里,也都装着一个物质的丰盈的温柔乡里的梦,一个精神的激越的乌托邦里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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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用《后会无期》的主题曲给这篇文章做个总结:

“当一艘船沉入海底

当一个人成了谜

你不知道

他们为何离去

那声再见竟是他最后一句

当一辆车消失天际

当一个人成了谜

你不知道

他们为何离去

就像你不知道这竟是结局

……”

莫以为站在高地,就有了扔石头的权利

最近几天,网上关于幼儿被虐待的新闻接二连三。这些到底是极端个案还是普遍现象,不断有人在讨论。最悲哀的是,这些事件从发酵到销声匿迹,不需要多长时间;更悲哀的是,看客都麻木了。

作为一个孩子在读幼儿园的家长,每次手机屏幕上弹出来类似的新闻,第一反应是不敢看,也不愿意看。担心孩子在幼儿园会不会受罪,更是为这些受虐的孩子感到伤心,心情很沉重。

刚在手机上看到这个幼儿园在媒体上发的公告,依旧是一贯的说辞,像是早已经准备好的公文模板,全面调查、依法追究、进一步调查中,然后自我检讨,接着声称这是个别案例。

对你来说是个别案例,对一个家庭来说,那是整个世界。

孩子也是人,也是生命,不应该受这样的侮辱。

要知道,做父母的,不仅仅只会繁殖,还有为了孩子去争取权利的自由。

作为一个父亲,我和大家一样,心中充满了愤怒。这些难以想象的丑恶,在我们看不见的角落中一天天上演。歧视、谩骂、殴打、无情的欺凌,依附着人性的膨胀,人性的丑恶,那长久的偏见和精神的冷漠。

我不懂你的世界,你也不配让我欣赏。

真伤不起的,是做父母的。我们这代人,最大的转变,不仅仅是结婚,而是有了孩子,别怪当父母的看到这些视频泪流满面。这些丧心病狂的为什么如此非人地对待生命?要知道最可怕之处,心理上的伤害,可能会改变孩子的一生。

模糊的视频,掩盖不了那些面目狰狞的魔鬼丑陋的笑容。你可以不爱孩子,但请你不要伤害他。

网易新闻里有一张这位涉事人员下跪的照片,你不用下跪,也不用道歉。没人会接受,我相信,你这辈子也不会安宁。

我相信再懦弱的父母,面对这样的事情,也会与你针锋相对。

丛林的法则是弱肉强食,那是弱者没有强者的保护。你当着家长的面这样对待孩子试试?

弱者欺负更弱者,这才是这个社会的悲哀,才是人性的悲凉。

社会不应该这样,站在道德的高地去看所有生灵,你又是什么呢?

真想问一句:他们为什么这么狠?仅仅是衣冠禽兽吗?我看不单单是。要知道,孩子的童年需要的是关怀,而不是虐待和嘲弄。

不能因为你站在高处,就可以往下扔石头,要知道,搬起石头会砸自己的脚的。我们除了愤怒,气愤,似乎也做不了什么。可总要做点什么。记得高中时候读过一篇小文,大概说的是一个孩子在海边,将海浪冲上岸即将晒死的小鱼一条条扔到海里,有人嘲笑他,这么多鱼,你能救得了多少?而且也没人在乎。孩子微微一笑,高举起手上那条鱼,大声地说:“它在乎。”

没错,救不了世界,就救力所能及的。就像《中国合伙人》里孟晓骏的一句话:我们这代人要做的是改变身边每个人,改变身边每件事,如果能做到,我们将改变世界。

我很想找到这些家长,告诉他们,我们很关心你们。大家并没有冷漠。哪怕我用公号的形式,让你们知道。

我很希望孩子们有一个安全的受教育环境,不被戾气所伤,不被暴力所害。

希望一切的委屈都能云开雾散,一切的生命都能健康成长。

借用鲁迅的一句话:救救孩子。

你的故事,你的江湖

我记得高二那年寒假,特别的冷。当时为了准备即将到来的高三冲刺,春节前都住在镇上。功课很难用心读进去,每天都在被窝里躲着不肯出来,只有到下午的时候,出趟门,买些吃的,再买上一份《扬子晚报》。那时候这份报纸是每天最期待的读物,厚厚的一份报纸,广告就占了大半,最关心的,自然是报纸上连载的小说,还有文学版《繁星》里面的散文小品,那段时间,我零星的在上面发表过散文。当时很细心地剪下来,也包括喜欢的文章,贴在硬面抄里,后来考上大学之后,全给弄丢了,至今想起,仍旧感到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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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上有个图书店,晴天的时候,门里门外堆满了书。厚厚的一本《张爱玲全集》十块钱就可以,就这样,我也从牙缝里省了一个多星期,才把书买回家。

我在她小说里,见到了最原始最狼狈也最可怜的女人们。大三的时候,系里竟然给我们开了一学期的“张爱玲文学研究”课程,可把我高兴坏了,几乎没有落下一节课。我心中的张爱玲一直是那么通透、看透芸芸众生,没有站在云端,也没有低下尘埃,痛了一生、刺骨的痛,偶尔有过繁华,却一直孤独。

记得老师有堂课把严歌苓和张爱玲一起比较,严歌苓先生的作品我看的不多,作为她原著的影视剧倒看过不少,《铁梨花》《金陵十三钗》《小姨多鹤》,还有之前热映的《芳华》。

冯小刚前几年苦于没有剧本的时候,好友王朔建议他拍一部关于他曾经在文工团的故事,于是冯导找到了同样有文工团生活经历的严歌苓,把自己在文工团的生活诉说了一番。严歌苓先生微微一笑:“这个主题没问题,但我只能写我的生活,你觉得可以我就授权,如果不行,我就当新书发布。”

严歌苓讲故事是一把好手,张爱玲琢磨人生是绝顶的高手。教“张爱玲文学研究”的老师跟我们说过,张爱玲的文字在十几年前,是中国近代文学的禁书,地位等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言情小说。谁也不曾给她过救赎,谁也不可能给她救赎。在她的眼里,人生的真相是华美的袍子里面堆积着的虱子,尽是些红尘中挣扎的男男女女。她擅长写男欢女爱,可她从来不是一个言情小说家。

这一点来看,严歌苓更像是一个文字工匠,多半与她性格有关,结局看似圆满,多半令人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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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我在老师的推荐下,读完张爱玲1977年在台湾出版的《红楼梦魇》,才知道自己错了。这是一部她在美国花了十年的时间研究《红楼梦》的心得。

这也是我读过红学研究论著中最巅峰的作品。在我眼里,周汝昌、刘心武几位红学大师也只能望其项背。没记错的话,张爱玲列举了13个《红楼梦》旧时的版本,很多红学大师都会偏爱其中的某一位女性,有喜欢黛玉、有喜欢湘云,也有喜欢秦可卿,张爱玲在《红楼梦靥》这本书中,可谓是大爱,言辞客观,不掺杂感情,仅一句:“寒冬噎酸虀,雪夜围破毡”,就能让人流泪心酸。

当大师们研究《红楼梦》的时候,从胡适、俞平伯开始,一直到现在,林林总总,谁也剪不断的牵连,谁也言不尽的遗憾。人生有三大恨事: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三恨红楼未完。

说到底,我相信《红楼梦》是写完的,不然不会批阅十载,增删五次。还有就是,从胡适开始,红学的研究就进入一个误区,张爱玲也无法逃出。除了作者之外,看过原版的人,只有脂砚斋了。

我相信张爱玲先生没有从明朝的文学开始研究,如果此,她至死也不会承认是曹雪芹这个历史上根本没有出现过的人写出这样一篇鸿篇巨制。这也是现今红学枯竭,也能看出红学的案头,旧时能有几本,如抄家之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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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看《红楼梦》,自然是很有感觉的。现存的后40回先不论其真假,抛开所有人的观点,从作者的出处研究起,找到真正的作者之后,方能找到真正的红学。

我一直坚信,真正的作者是冒辟疆。

他和宝玉太像了,他的小情人董小宛和黛玉太像了,他在如皋的园子“水绘园”简直是大观园的复制品。

证据太多,就不一一罗列了。张爱玲先生十年的考究,不能仅凭我几行字去推翻。

不如你华丽丽地研究,我自惭形秽地崇拜。且看她笔下的生活,悠悠岁月,道不尽很多情。再去读一读冒辟疆的经典忆语体《影梅庵忆语》,只不过他在怀念董小宛,你在斥责胡兰成。

其实,从胡适搞白话文运动开始,新旧文学就开始分道扬镳了。张恨水依旧坚持着章回体,民国时期,正如柳永一样,“有井水的地方,就有张恨水的小说”。也像如今,“有华人的地方,自然有张爱玲的小说”。小说是爱情的糖衣,里面裹着千奇百怪的世俗生活,这一点来说《金粉世家》和《金锁记》没什么区别,《红楼梦》和他们也没什么区别。

或新或旧,人能看懂即可,烟雨纷繁,负你一世的红颜。小说里女孩们的心事是你喜不喜欢我都不允许负我,而小说里的真实却是饮茶一般,再喝以后,又想起以前喝过的苦味。

胡兰成说张爱玲是“民国社会里的临水照花人”,这样的女人他见多少就爱多少。也难怪,胡兰成和郁达夫、郭沫若之流没任何区别,休前迎新,到底是愧对佳人。例如上面提到的疑似《红楼梦》作者的冒辟疆,说说他的红颜知己,陈圆圆、董小宛、吴蕊仙、李湘真、王节……全是卖艺不卖身的露水红颜,牛掰吧?甩胡、郁、郭之流几条街。对《红楼梦》感兴趣的人,你把上面的人和金陵十二钗对对号,保准让你惊掉下巴。

随便举个例子吧。董小宛和冒辟疆曾短住在嘉兴的海盐水绘阁。她在南北湖畔鸡笼山上面对着暮春凄凉景致,感叹江河破碎,一家流离,于是含泪葬残花。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

你是夏天未完的武侠梦

人生总是风风雨雨

人海茫茫总是毫无头绪

早已忘了为何相依相聚

漂泊的路也忘了恐惧

思念已经无路可去

偏偏缘分总是散了又聚

悲欢离合到底何从何去

爱总是反反覆覆难以抗拒

来来去去有太多害怕犹豫

走走留留有太多断断续续

不愿意从此朝朝暮暮

风风雨雨 恩恩和怨怨

悲欢离合 走得好崎岖

——《难以抗拒》

1

抵达这里的时候,我看到阳光在地上撒落如豆,落满灿烂心情的白天,忽明忽暗的影子,浪漫如初的层叠的云。一切都如一串具象的文字,深深地镌刻在空中。我看见玄武路上梧桐树干的皮层渐渐开始脱落,露出了里面斑纹青;身旁的城墙高耸,遮蔽了大半个太阳;一个骑车的学生停下车来,望着巨幅的广告牌里微笑的女孩发愣。

吃完米线走出巷口,风似乎小了很多,路边的梧桐叶影也渐显斑驳。太平南路的路口正在施工,车辆很堵,司机头伸出来大声叫嚷,路人从车辆的缝隙里不顾一切地钻来钻去,卖报的少年和卖薰衣草荷包的女孩挨个敲开私家车的车窗;路口转弯处一个小伙子坐在轮椅上弹着吉他,弹着很好听的民谣,地上的纸盒扔满了硬币;一个上了年纪的大叔推着烤红薯的铁箱卖力地吆喝,顿时半条街飘散着红薯的香味;卖盐水鸭的店门口早早地排起了长队,站累了的大爷索性垫了张报纸坐在了路边。

最近迷上了加拿大摇滚歌手Maren Ord的歌,国内很多人是通过《风雨哈佛路》的片尾曲《perfect》了解到的Ord。精致优雅,神经忧郁。明明是合成器流行的英伦范,却在寒风中浓妆艳抹,文质彬彬,优雅动人,一丝软骨的悸动和走心的金属克拉风,讲真,只有走心才能不会停止懒得理你,只有一手举着酒杯才能一手弹着吉他。芒果色的嘻哈怒笑,浅紫色的忧郁难以捕捉,墨绿色的沉默开解。那些不靠谱的温润的定义,一层层剥开,多少有些乡村,听不见贵族。

2011年的时候,美国好莱坞编剧委员会评比最优秀的剧本,第一是《卡萨布兰卡》,第三便是《风雨哈佛路》(排名第二的自然是《教父》)。Ord的片尾曲是整部电影最大的彩蛋,所有的成功在这首歌里道露出真相,可以做到力道自然。

收得下过去,也给得了未来。Everyone falls but not everyone rises.

2

黄昏时分的夫子庙秦淮河边。河里的画舫上开始挂起了灯笼,岸边的小吃摊的生意也开始张罗了起来,路上的行人摩肩接踵,有的人忙着拍照,有人用着蹩脚的英语给老外翻译,一个漂亮的姑娘攥着刚刚炸熟的臭豆腐往嘴里送。天色开始渐渐暗淡,星星亮了起来,不知是谁放起了孔明灯,飘得老高。

像极了《卡萨布兰卡》里“全世界有那么多城市那么多酒吧,她偏偏走进我这一间”。这种感觉最好显示英格丽·褒曼的光辉照人,全世界最好的吗啡毒品都不如她一吻动人。我看着飘向半空的孔明灯,似乎经典之极的好莱坞柔光布式。局外兵荒马乱,酒吧里天上人间。

其实,这是里克内心的一种希望的呼唤。亦如女儿国国王心中所念,这么多条路,你非要路过我的国家。路过得那么凄美和无华。我想《大话西游》便是复制老唐与国王的爱情,却违背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亘古定律,与在理想和爱情中间做出的抉择完全背道而驰。

里克如此,唐僧如此,至尊宝如此,武二郎对潘大小姐的爱也如此。

就像《卡萨布兰卡》选择不了圆满,就像《潜伏》没有选择余则成和翠萍在一起而是把晚秋放在故事的结局。

最简单的原因,还是编剧。这些急需看心理医生的编剧们。我相信唐僧离开女儿国之后,心里一直想的是不管与你相距千里,你都一直在我心里,一直保持你最喜欢的年轻时候的样子。而真正的长生不老,是后半生的岁月。

Here's looking at you, k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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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开2004年开的新浪博客,很多当年写的文章还在,并不稚嫩,有点沧桑。写过一篇关于《新龙门客栈》,令人摇头的不仅仅是周淮安与邱莫言青梅竹马最终阴阳相隔,最爱的桥段却是他俩初见,手指互点,虐狗半年。怀念那个大漠与封杀,刀剑与江湖,缥缈水墨写意,脱俗中规中矩。

我抬头看着越飞越远的孔明灯,与漫天的星辰与宇宙尘埃融为一体,闪闪发亮。黄沙连着天,天连着黄沙。远远望过去,一面发黄的大旗正在风沙中飞卷。大旗似已远在天边。客栈似也远在天边。对比看来,还是《武林外传》的“同福客栈”更加接地气,佟掌柜的原型应该是《功夫》里的包租婆,一贯的套路,客栈的老板娘,且徐娘半老,风韵犹存。

我想起《呼啸山庄》的经典台词:“我爱他脚下的土地,头顶上的空气,他触摸过的每一件东西,他说过的每一句话:我爱他所有的神情,每一个动作,还有他整个人,他的全部。”像不像那个碎碎念的风情万种的佟湘玉?

就像宁浩模仿《两杆大烟枪》导演出了《疯狂的石头》《疯狂的赛车》而大获成功,即便是模仿,即便是快意恩仇,没有分量的故事,却怀着一颗心。这里最应该感谢的有两个人,古龙与金庸。

题外话:我最喜欢《武林外传》的屋顶,喝酒聊天,超凡世外,人生惬意。

你那么年轻,却想窥探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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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开头总是会这样,适逢其会,有时猝不及防。故事的结局总是这样,花开两朵,天各一方。记得2000年罗大佑杭州演唱会,李宗盛作为嘉宾,一登台准备唱歌的时候,就有人起哄喊着:“为什么不带林忆莲来?”李宗盛像个小男生一样腼腆地一笑:“在家带孩子呢,在家带孩子呢。”重复了好几遍,幸福之情溢于言表。2006年李宗盛开始他的音乐会之旅,邀请的嘉宾其中之一是林忆莲,不过此时他与林忆莲已经劳燕分飞。

“想说却还没说的,还很多,攒着是因为想写成歌,让人轻轻地唱着,淡淡的记着,就算终于忘了,也值了”——《山丘》。尤其是在2015年江苏卫视新年晚会的半清唱,优雅的姑娘在一旁跳着挣扎的舞蹈,这样的歌词破空而出,总有眼前的影像一闪而过。能瞬间击碎我们的灵魂,麻木又枯燥的灵魂,可能年已中年却不得知,被自己亲手掩埋的梦想已经枯朽,消磨着自己的青春。

曾听过一句话“年少莫听李宗盛”,也明白人这一辈子,最怕某一天突然听懂了一首歌。有一次在火车上,我听了一路的许巍,我们无数人感同身受,只不过是因为我们有自己的故事,或苦或悲或释然。也有自己的怀念,总想找人娓娓道来,仿若一个阅尽人生的长者波澜不惊地叙述曾经的波澜壮阔,却无听进去的人。

记得在2007年,那时候还流行着MP3,一遍遍地听着许巍的《风行》,即便是那个年轻时追着李宁牌运动鞋的时候。从《风行》直到去年大街小巷传唱的《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仿佛看见高冷又傲娇、隐身又追命的一个少年一直变成Uncle。希望带着信仰和自由,追寻空灵的自己。提及许巍,有人把汪峰的摇滚与他混为一谈,汪峰的歌词里有着当今最忽悠人的鸡汤,浮躁又膨胀的欲望。很多人宁愿净化自己的心灵,谁也不知道下一个明天会发生什么,谁也不知道往后的自己会是什么模样,多年以后,愿你我都能过得更像自己。

喜欢许巍歌词里一句:我独自渐行渐远,膝下多了个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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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上,其实原本就没有什么捷径可以走。

记得中考落榜那一年,姑妈来家看我,我竟然躲在灶台后面,哭得稀里哗啦。我希望别人能告诉我有什么捷径可以走,可是换来的却是这三年摸爬滚打而来的各种惨痛的教训。经验,也许只有经历过了,才是自己的。其他的付费心灵鸡汤,听听看看就可以了,别当真。河流的蜿蜒可以拉长它的流程,能汇聚更多的力量,其实这不是弯路,在前进的过程中,遇到各种各样的阻碍、坎坷,有更多的是自己内心无法逾越的,你必须面对。

最灿烂最美好的人生,从脚踏实地的那一刻就注定与它死磕了。我们一直都在被时间、环境、年龄催着走、推着走,似乎走得慢一点儿就会被社会给否定掉。一边走得迟疑,还一边说服自己:这样做是最好的。

《阿甘正传》里泰勒中尉跳进大海,用坚强的手臂仰泳,朝着大海的最深处,那一刻,他真正与上帝和解,他的生活中从此几乎没有过挣扎和纠结,忠于内心。《呼啸山庄》里有一句台词,男主角希斯克利夫回来找到已经嫁人的女主角凯瑟琳。她半夜一直无法入睡,反抗着心中的神,但是她今天回来了,“我与世界和解了”。每每读到这里,总是想合下书本,没办法再读下去,这种内心极痛的惨烈,无浪漫可言。犹如我淋过最大的雨,是那一天你在烈日下的不回头。总是看得心凉,没看完,心已经凉了。

记不得是谁评《金瓶梅》的,写的无一笔不热闹,其实只有一个冷字。人情世故的冰冷,怎能比得上灵魂深处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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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说令狐冲和任盈盈在一起共度浪漫人生的时候,却对岳灵珊那些看似未了情的反应,无论是比武时候的容让,还是嵩山上那一刻的闪念,或是岳灵珊死时哭得晕死过去。让我想起狄兰·托马斯《通过绿色导火索催开花朵的力量》。爱情提供一个很大的蓝本,一个很大的背景,即便你曾经那么掏心掏肺,那么赤子之心,那么肝胆相照,结果换来的却是一个你倍感无奈,不得不接受的残酷结局。

金庸老先生写小说,不像是武侠,倒像是哲学。不像古龙,喝完龙舌兰再去一门心思写小说,每个人功夫归功夫,感情归感情,互不干扰,一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哪来那么多儿女私情,勇敢、侠义,还有更多的是爱与宽容。金老先生笔下总是浪子或者傻子,例如令狐冲,例如郭靖,还譬如杨过。身体习惯于漂泊,心习惯于归宿,年轻时候若读《笑傲江湖》,十有八九无法体会令狐冲和任盈盈的感情,只对岳灵珊心怀厮守。年轻时候若读《射雕英雄传》,十有八九无法体会郭靖为什么最后没有选择华筝妹妹而选择蓉儿。

提供联想的空间太多了,看上几本金庸老先生的作品,脑洞大开。譬如无崖子的爱情、譬如扫地僧到底年轻时候是做什么的?譬如风清扬。听曲阳与刘正风合奏的《沧海一声笑》,金老先生本无意将曲阳写成一个大恶人,纵有谈吐高雅、胸襟气度,比正派光明磊落许多。年轻时候,看《笑傲江湖》,始终无法体会。此二人结局最美,简直是“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里最美的一段,高山流水,琴箫合鸣,一曲悲歌在明月幽谷间久久萦回,弄弦抚箫间二人相视而笑。随着铮一声急响,琴箫声立止,毫不拖泥带水。“世上已有过了这一曲,你我已奏过了这一曲,人生于世,夫复何恨?”于心相交,以乐会友。凡人纵有百般不解,又如何?何为正邪?我自天涯狂客,拂弦弄箫,相知心灵,只有一曲《笑傲江湖》,随着相视一笑,永别人间!

这样的文笔,古龙写不出来,他也没劲去写,有这个时间废这个笔墨,不如多喝两杯酒。几年前在南京与午马老先生有过一面之缘,他和我提及过古龙,只一句,此人好酒。1985年9月21日,古龙再次因酗酒入院,而这回,他没有出院的机会了。他临死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怎么我的女朋友都没有来看我呢?”。

你笔下没有烟雨,自然不会有旁人落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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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时候多看几眼《水浒传》,脑子里全是大碗喝酒大口吃肉的豪情;上初中时候看了几部古惑仔,整天都想着提刀砍人。至于《西厢记》虽然不过只是才子佳人故事而已,但对于女主角莺莺私奔情节太过于翔实而带淫秽,怀春女子把持不住,败坏门风。所以说,看书,应根据年龄来看,那么年轻,窥探世界的惺惺作态,可能会落个红粉中厮混,忘却功名自取。

你那么年轻,干吗急着窥探整个世界?

人有三种颜色

1

今天大堰告诉我,人其实有三种颜色,黑色、白色还有一种所有人察觉不到的颜色,灰色。

我有点不理解,灰色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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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约翰·普尔森导演的《色彩人生》,结局是当波特返回来接被困在埃里克路边旅馆的佩利一行时,佩利和格瑞斯送走了比尔和其他的游客,自己却留下来在温暖的阳光中,享受着他们别具风味的色彩人生。

又记得徐峥导演的《港囧》,最后赵薇落在一幅七彩的画里,像极了梵高的麦田、彩虹。习惯了美国大片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国家宝藏2》的结尾。

3

如果世界只有黑白灰太简单了,所以每个人都有颜色,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颜色。

假如有时间,回想一下黎明和张曼玉的《甜蜜蜜》,时间是1995年,纽约唐人街一家商店的橱窗前,一起看着邓丽君去世的消息。当四目相对,耳畔传来的又是那首他们在香港一同唱过的《甜蜜蜜》。记得那时候的颜色由灰白到红色再到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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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男人生命中会有自己的红玫瑰与白玫瑰,一个女人生命中也会出现两种男人。日本电影大师成濑已喜男曾说:“我们的生活一直都在欺骗我们。”当颜色各异,彩色漫天,却像《半生缘》里的顾曼桢对沈世钧说:“我们都回不去了”。

于艰辛中享受爱,用奢靡埋葬爱。沧桑匆匆往事,一笑看风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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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岸西说过“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的重逢”。可回过头来,当我们再顾镜自盼时,看到的只是日渐苍老的容颜,影像可以为爱情故事保鲜,但也仅此而已,不会有人拯救银幕之外的海誓山盟甜言蜜语。

世事多变,几度沉浮,唯有真爱是不可更替的旋律。尤其是那些年陪伴过我们的香港电影、歌曲,还有种种已经消失的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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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堰还告诉我,人还有一种颜色是红色。我却不敢苟同。却想着人的这三种颜色:黑色、白色与灰色。这些是很冷的颜色,没有温情,冷调如初。

梦中不知身是客的我们可以一晌贪欢,但到了梦醒时分时,又该何去何从?

天空之城的意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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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座天空之城。

从天空俯瞰,世间万物如蝼蚁一般,愈远愈清晰,透过云彩,层层叠叠,有绿荫也有沧桑。也有云海汹涌,满眼里都是绮丽的云、屹立的古松。岁月名留青史之间,缘分竟然如弯腰的弓竹,成就的不仅仅是英雄,还有天空之城之上,浓浓的逍遥。从容不迫,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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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爱上了意识流。一股意识流的文字,随着自己的仪式在流淌,天花乱坠,天马行空。独自一个人站在天空,世界仿佛就眼前,下雨过后,果然,内心最适合的声音,是摇曳的风铃。因为恐惧未来,担忧过往,所有的故事往后退却。

毫无负担地跟随着,单纯的样子,满眼都是世界原本的样子。午后清闲的梦里下着雨,有着数不清的体贴与潮湿,细腻与别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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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能够吸引住最美好年华的你,众神的夏天又开始了胆怯。短暂与灿烂的美丽,一堆篝火,狠狠地燃烧自己。将来也许我会把所有收藏的书籍堆成山,点燃成火,呼朋引伴围绕着火堆跳着舞,唱着歌,烤着野兔野羊,撒着孜然和新鲜的油料。

让那温柔长满了旷野,思念包围着你来自的山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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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梦半醒,不停地选择安静与祥和。趁着万木欣欣向荣,趁着海水随上弦月一同升起。暗自在草原上做决定,青涩的夜来香,飞舞的蒲公英,皎洁的百合花,像极了一副混血的烟熏妆。

入夏的短袖文化衫,滴答着洗衣粉的味道,涉世不深,唯恐登高的拥挤被影子拉长。无邪的透明的誓言,被连续看穿。我的天空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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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最美的颜色已经被调匀,染色板的快乐已经消失在强悍的花骨朵里。我想梵高临死前满眼的颜色肯定如彩虹一般,被切碎,被打乱,散落在草原上,被时空溺爱,小心翼翼地用着晚餐,恰如其分。

深夜窗外的声音,冰凉透顶,白天的溽热已经消失,对于嘈杂来说,时间的脊背上,素净与古老,并且无可救药,你已经习惯被整座城市给嫌弃,尴尬的表情,和不熟悉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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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爱看草原上的猴面包树,中间被饥渴的大象用牙齿掏空。一排排奔跑的影子在持续不断地舔舐着难得的营养。像极了那最原始的画面,远古的画面,从你的眼神里,我坚信,你来自很遥远的时空。

只能在夏季,尤其是最热的那段时间,每时每刻,蝉像打了鸡血一般不停的鸣叫,我很想知道它是如何发出震动苍穹的声音,叫得死去活来,叫得惊天动地。似乎它生来就本不属于这棵树,以及树下清凉的影子,没有半点血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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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放肆的上升的星辰之外,湖面涨潮,流星如风,上弦月可以升起高度,随时保持着不被人识破的证据,我误以为你离开时仅仅是小心翼翼地翻开瓦砾,看里面是否藏着儿时躲避的空气。

一到深夜,就生活在潜意识的梦境里,陡峭的山脉代替停滞的时间、高耸的黎明、失眠的鼾声,还有更加强烈的史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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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谅我的拗口的意识流。

其实每个人心中,不仅仅有一座天空之城。

说说《乡村爱情第十季》

1

外面在下雨,雨水滴答在窗外的梧桐树叶上,越发显得宁静。大部分人都这样,喜欢安静的生活,尤其是小城市,不喜欢东奔西跑,像我,四处窜一年,回南京待上一两年,然后再四处窜一年。就像外面摆摊的烧烤小老板,挣点钱就收摊,雨停了,再出来。

我的硬盘里有从《乡村爱情第一季》到《乡村爱情第九季》,一直存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存的,大约是零几年的时候,那会应该在济南,小富即安的生活,悠然自得,上班很轻松,没人管没人顾,到月拿钱。从南京带过来的两个手下,一个喜欢做饭,一个喜欢洗碗,我吃完饭没事,盯着电视剧,等着他们忙结束,我们开始斗地主。

当时就对自己说,生活就应该像这样。那时候没想过安家,至少是没想过在哪里安家。印象中的济南夜生活,四处都是地摊,最喜欢一家烧烤店,还有海鲜,老板特别实诚,你如果说量少了,他黑着脸给端走,转脸给送来一大盆,吃不完,他能骂死你。

于是,我们哥三个在南京重聚的时候,便会经常想起那时候的生活。那些年,过得很悠闲。

更多的时候,我是抱着电脑,看电视剧。那时候我开始追电视剧,就像很多人追美剧一样,我开始追《乡村爱情》。我不是东北人,也从来没有去过东北,也不是很喜欢里面的东北口音,但就是喜欢里面每个人,以至于我后来才知道象牙山智商第一人刘能叫王小利,亚洲第一风流舞王赵四叫刘小光。

就这样,一直追着《乡村爱情》,边看,边想念着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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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爱情》里的真实,是很难得的。不是说它很现实,而是这部剧,这么多年,都一直保持这种风格,甚至每个演员都本色演出,我相信即使拍到一百季,刘能还是会和赵四因为蝇头小利去争吵,谢大脚还是那样会吃醋,广坤还是会生儿媳妇的气,老七还是那么的憨厚老实。几番波折矛盾之后,大家又跟没事人一样,欢欢乐乐的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去了。

农村哪有这样的?你还别说,这就是生活。

中秋回去的时候,我们初中同学又聚了一次,来的人不多,十个人不到。我看着他们每个人,每次都是差不多的样子,吵起架来,别人以为是玩真的。每次吃晚饭照样AA制,男同学出钱,女同学不用出。总是去镇子上最高档的饭店,每次聚,我们都会邀请班主任过来,班主任头发白了许多,年纪算不上大,五十岁左右。习惯了和人说话嘻嘻哈哈的我,看到班主任,我竟然莫名地发怵,说话不由得紧张,喝点小酒,我把我的心思说出来,大家都乐了。

班主任端起酒杯,说了句:这是你本来的样子。

说实话,大家又何尝不是这样。其实挺后悔,东奔西走跑了那么远,毕业之后,跑了这么多年。身上的枝枝蔓蔓全被自己给砍光了,活成一根电线杆。我跟小磊说,你是一棵大树,有着枝枝蔓蔓。他喝多了,双眼通红,端起酒杯:说啥玩意,搞起来。

总是想起每次聚会,很幸福的样子。我想到一个场景,《诺丁山》里一家人还有朋友,吃着糕点吐槽每个人苦逼的生活。我又想到了乡村爱情里,广坤去上海的时候,他最挂念的,竟然是他的死对头刘能。班主任那句话说的没错,这是人本来的样子。

你本来应该活得那么简单,为什么把自己活得枯干。我是应该得把自己的枝枝蔓蔓给找回来了。

3

我经常去一个叫作“方震垂钓中心”的地方,他是我发小开的农庄,有垂钓,也有灶台鱼。上半年在南京的时候,几乎每周都要去一趟。

我俩是发小,我比他大一个月不到,从小玩到大。记得他转学到镇上的时候,我失落了好久,至今都能记得那种感觉。现在每次见到他,感觉还是和以前那样,相互奚落两句,关心一下生意咋样,唯一变的是我俩都长胖了。他家的灶台鱼做得真地道,水库里的野生鱼,一条有三十来斤,肉质细腻,汤汁醇厚,一条鱼做一锅,底下柴火烧着,锅里放着老豆腐炖着,五六个人吃得非常饱,而且下酒。

大部分人,都愿意像这样活着,肚子饿的时候想吃的,口干的时候想酒喝。

今年上半年生意在老家与南京交界的地方,所以回去的时间多一点。不管是同学聚会,还是去垂钓中心,每次吃饭,他们总会拿来两瓶白酒,经常就这样,聊上一个下午。

我是期待着《乡村爱情》能够一直拍,一直更新,因为更新的时候,通常是快过年了,那时候就回家了。

我打心眼里向往真实的生活,琐碎又纯真。

我相信,这些年我遇到的一切都会变化,包括身边的人,还有事。可是,你们永远不会变。

4

人往往都会陷入一种怪圈,就像钱钟书先生的围城。每个人羡慕的生活都是别人的。今年七月份,我们毕业十周年,确切地说,是毕业十一周年。我们重开班会的时候,上台的一个女同学,还是那么羞涩,她有一句话,介绍自己的近况,特别催泪:我在含山一个中学教书,每周的课程不多,陪陪家人,陪陪孩子,我觉得自己过得挺幸福的。

我们每个人都在看别人的世界,以为看清楚了整个世界。就像在《乡村爱情》里,那个美丽的小山村象牙山,里面的每个人的桥段都是那么的幸福。刘能、赵四、谢广坤、赵玉田、谢大脚。

一旦卸下审美的包袱,当下雪的时候,你就不会像韩剧里一样穿着白色的羽绒服张开双手望着天空,而是瑟瑟发抖的躲在被窝里玩着手机。

就像谢永强在第二季里,把一口井从第一集挖到了第四十集,照样还是那么乐此不疲。就像刘能、广坤几个人在大炕上盘腿打坐,蘸酱吃大葱,就能让你看得心情舒畅。

上大学的时候,有一节课叫作比较文学,深受它的影响。啥玩意都会不由自主地比较在一起。已经形成习惯了,王老七和谢广坤家从“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的家族变迁史,是不是能够在红楼梦里的四大家族中寻找到那种变迁的答案?当你看到刘能在第九季里开网店卖土特产的时候,再看看一直贤惠如王小蒙,窝囊如谢永强的主演,就不由得生出些许感叹。

原谅我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吧。这就是我本来的样子。

或多或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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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仅仅读了一遍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还不足以让自己充满格调。每个人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森林,迷失的人在那里迷失,相逢的人在那里相逢,即使是你最心爱的人,心中都有一片你未曾也无法到达的森林。

前段时间里,我在家和夫人讨论什么是真爱。比方说吧,你跟我说你想吃西瓜,我就立刻丢下手头的事情,跑到楼下给你去买,等到我从烈日头下排队买了西瓜,再气喘吁吁、满头大汗地爬上楼,你又告诉我,“现在不想吃西瓜了”,于是我二话不说,把西瓜丢进了垃圾桶,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真爱?

2

难以想象,这一切过的,或多或少都有些执拗,现实生活里,真正的催情剂多多少少是经不起事与愿违的感情交织,或是冷冷地遮遮掩掩,弱弱地攀缘栖息。站在草原上,夕阳把她的背影拉得又细又长,如一团白棉花的温暖与柔软,明天从朝阳下开始的故事,是一天最全新的故事。

每个人都值得爱与被爱,却鲜少有人了解如何去爱,不袖手旁观也不自为爱,放荡不羁也无拘无束,一切都将逝去,如果还不知道怎么去活的话,依我看,一阵阵感动,一层层诗意,悠然升起,随碧波荡漾,随秀润从容。

3

一切缘起,缘聚缘散,皆为天意。可是瞬间在磨灭的执念中,短短几行包袱,何故在我眼中,如林雾升起,如秋波翻滚,如梦醒见你。谁的悲情泪湿了谁的青春,谁的风华淡薄了优雅。纵使拂袖而去,把酒言欢,星沉天涯,记忆的最后,春装几件,不再离去。

因为初心,才会徘徊地坚持着,所谓明明看透却不说破。中午的时候,独自一个人去了一趟水绘园,尽管行色匆匆,如走马观花,停留在园里的时间并不太长,但春光尚好。两只白鹅悠闲地浮在水面,低着脑袋,看不见的幸福隐藏在记忆的皱褶里,在这最美的时光里,一眸清凉,一指梅花香。

4

见不得一花凋零,盛开了春天的所有,最美的净土,安静了无尘的诗词,念或多少,泪别过往。

云很淡,风很清,任星辰,浮浮沉沉。

这个早春,无限美好,似乎一点都不冷。最极致与最模糊的我行我素,最浪漫最天真的天马行空,非同寻常,若是不爱,你直来直去,我洒脱随性。

吃鱼过程的碎碎念

前年在西部一个城市工作,一个老大娘过来给儿子买房子,拉着我的手问了半天的话,得知我从南京过来的,聊了一个多小时,最后她来了句,还是你们南方那边人聪明,为啥聪明呢?吃鱼吃的,我们这边都吃猪肉,吃猪肉的人会变蠢,变得跟猪一样蠢。我笑得前俯后仰,就问她,为啥吃鱼聪明?她说,这你不知道啊?会吃鱼的人都慢条斯理地挑刺,光这一项,就能让人得到锻炼,人就会聪明。

好吧,我服了,原来是这样的。

1

我上网查了下,吃鱼变聪明是因为它的脑部含有DHA,而DHA是促进脑力的关键元素,也是人成长时神经系统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有一次,乾隆皇帝御前赐宴刘墉和和珅,席上有一条进贡的鲥鱼,乾隆让二人分食。当时鲥鱼非常难得,产于镇江,飞马送入北京。刘墉心想,这等绝味,让和珅吃了岂不浪费?于是,计上心来,大声启奏万岁,臣只吃鱼头。乾隆奇怪问因由,刘墉答鱼头食之能增智。和珅一听急了,心想刘墉再聪明就更斗不过他了。和珅忙抢过鱼头先吃了起来,才吃了几口,就又后悔了,鱼头又难吃又扎嘴,回头一看,刘墉已经把鲥鱼肉给吃光了。他这才反应过来上当了,马上一脸委屈地让乾隆做主。乾隆质问刘墉,为何谎称吃鱼头长智慧。刘墉不慌不忙回答道:“臣没说瞎话。您瞧,和中堂啃了半拉鱼头就知道不如鱼身子好吃,这不是学问见长吗?”

这大概是吃鱼的段子里最经典的了。吃鱼的时候挑刺是一种享受,要不然经常吃鱼的人让他去吃成块的三文鱼,断然是没感觉的。

2

饭桌上最实惠的,依旧是吃鱼。尤其是长得肥胖的,例如水库里野生的鲢鱼。前面的文章有提及我小时候的玩伴在老家开了一家灶台鱼,每次带朋友去他那里,一锅灶台鱼必点,沿锅的一圈贴上死面饼,那真叫香呐。

我想每一锅红烧的大鲢鱼都应该让人拍案叫绝,说不定关于这条鲢鱼背后的故事更值得倾听。

像流浪诗人,大概没有比下着大雨更加浪漫,比如《从前慢》里的写信、车马仍要慢腾腾,又或许,可能听到的歌谣一直被很多人传唱,却没有想过让想你的人去倾听。

风流子弟曾少年,多少老死江湖前。

3

记得一年的冬天,已经放寒假了,当时还小,十岁左右。我和对门的发小三少爷,每天形影不离。有次我俩在一个水沟,用鱼叉抓到两条草鱼。他出了馊主意,我俩在桥洞里,点了一堆柴火,把两条鱼洗剥干净,用芦苇竿穿着,架在火上烤,记得盐放多了,齁得要命。但至今还觉得那是我吃过最美妙的一次野餐。

回忆本身就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就像看小说,每看几页总要往回翻,心里默念:这是谁啊?

可能因为年少无知,我差点错过很多值得回忆的东西。所以当你一直没有尝过痛苦的时候,请好好珍惜,不要刻意地翻阅。

在我看来,吃鱼的过程,便是人生迁徙的过程,印象深刻。

4

如果把生活看成一场寓言,那么在这个寓言里,又存在着数不清的小寓言和迷你寓言,其中最大的寓言在毁灭着一切,灵魂层面,彼此孤单,看上并非息息相通的个体,可是又在暗示我们,如果每一个自我都在灵魂的层面,互为沟壑、相亲相爱,那结局自然是好的。

就像李白在《春夜宴从弟桃花园序》中说道:“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也;光阴者,百代之过客也”。

愿你拥有上帝的视角,某一瞬间忽然一凛,参透很多难念的经书。

蜘蛛网本是命运,飞虫便是我们。

5

小时候,家长是不让吃鱼子的,说是吃了鱼子会变蠢。后来有人告诉我,这是大人想吃而吓小孩的。我想,不至于吧。

也有听过迷信的说法,鱼子是无数个生命,少吃鱼子而积德。

就像这句俗语,劝君不吃四月鱼,万千鱼子在腹中;劝人不打三春鸟,子在巢中待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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