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故乡和家庭

第一章
故乡和家庭

一、徽州人

我是安徽徽州人。

让我先把安徽省最南部,徽州一带的地理环境,做个综合的叙述:

徽州在旧制时代是个“府”,治下一共有六个“县”。我家世居的绩谿县,便是徽州府里最北的一县。从我县向南去便是歙县和休宁县,向西便是黟县和祁门县,祁门之南便是婺源县。婺源是朱子的家乡,朱熹原来是在福建出生的,但是婺源却是他的祖(参阅本文所附胡氏手绘的家乡地图)

胡适之先生手绘地图(一九五六年冬绘,“上海”“杭州”四字为笔者所补)

徽州全区都是山地,由于黄山的秀丽而远近闻名。这一带的河流都是自西北向东南流的,最后注入钱塘江。因为山地十分贫瘠,所以徽州的耕地甚少。全年的农产品只能供给当地居民大致三个月的食粮。不足的粮食,就只有向外地去购买补充了。所以我们徽州的山地居民,在此情况下,为着生存,就只有脱离农村,到城市里去经商。因而几千年来,我们徽州人就注定地成为生意人了。

徽州人四出经商,向东去便进入浙江;向东北则去江苏;北上则去沿长江各城镇;西向则去江西;南向则去福建。我们徽州六县大半都是靠近浙江的,只有祁门和婺源靠近江西。近些年来〔抗战前后〕,最西的婺源县,被中央政府并入江西。但是婺源与安徽的徽州有长久的历史渊源,居民引以为荣,不愿脱离母省,所以群起反对,并发起了一个“婺源返皖”运动……婺源终于被划回安徽;但是我听说在后来婺源又被划给江西了 〔1〕

所以一千多年来,我们徽州人都是以善于经商而闻名全国的。一般徽州商人多半是以小生意起家;刻苦耐劳,累积点基金,逐渐努力发展,有的就变成富商大贾了。中国有句话,叫“无徽不成镇!”那就是说,一个地方如果没有徽州人,那这个地方就只是个村落。徽州人住进来了,他们就开始成立店铺;然后逐渐扩张,就把个小村落变成个小市镇了。有关“徽州帮”其他的故事还多着哩〔2〕

我们徽州人通常在十一二三岁时便到城市里去学生意。最初多半是在自家长辈或亲戚的店铺里当学徒。在历时三年的学徒期间,他们是没有薪金的;其后则稍有报酬。直至学徒〔和实习〕期满,至二十一二岁时,他们可以享有带薪婚假三个月,还乡结婚。婚假期满,他们又只身返回原来店铺,继续经商。自此以后,他们每三年便有三个月的带薪假期,返乡探亲。所以徽州人有句土语,叫“一世夫妻三年半”。那就是说,一对夫妇的婚后生活至多不过三十六年或四十二年,但是他们一辈子在一起同居的时间,实际上不过三十六个月或四十二个月——也就是三年或三年半了〔3〕

当然徽州人也有经商致富的。做了大生意,又有钱,他们也就可以把家眷子女接到一起同住了。

徽州人的生意是全国性的,并不限于邻近各省。近几百年来的食盐贸易差不多都是徽州人垄断了。食盐是每一个人不可缺少的日食必需品,贸易量是很大的。徽州商人既然垄断了食盐的贸易,所以徽州盐商一直是不讨人欢喜的;甚至是一般人憎恶的对象。你一定听过许多讽刺“徽州盐商”的故事吧!所以我特地举出盐商来说明徽州人在商界所扮演的角色。

徽州人另一项大生意便是当铺。当铺也就是早年的一种银行。通常社会上所流行的“徽州朝奉”一词,原是专指当铺里的朝奉来说的;到后来就泛指一切徽州士绅和商人了。“朝奉”的原意本含有尊敬的意思,表示一个人勤俭刻苦;但有时也具有刻薄等批判的含意,表示一个商人,别的不管,只顾赚钱。总之,徽州人正如英伦三岛上的苏格兰人一样,四出经商,足迹遍于全国。最初都以小本经营起家,而逐渐发财致富,以至于在全国各地落户定居。因此你如在各地旅行,你总可发现许多人的原籍都是徽州的。例如姓汪的和姓程的,几乎是清一色的徽州人。其他如叶、潘、胡、俞、余、姚诸姓也大半是源出徽州。当你翻阅中国电话簿,一看人名,你就可知道他们的籍贯。正如在美国一样,人们一看电话簿,便知道谁是苏格兰人,谁是爱尔兰人,谁是瑞典人、挪威人等一样的清楚〔4〕

二、我的家族——绩谿上庄胡氏

正因为我乡山区粮食产量不足,我们徽州人一般都靠在城市里经商的家人,按时接济。接济的项目并不限于金钱,有时也兼及食物。例如咸猪油(腊油),有时也从老远的地方被送回家乡。其他如布匹、棉纱等等,在城市里购买都远比乡间便宜,所以也常被送返家中。

所以离乡撇井、四出经商,对我们徽州人来说,实是经济上的必需。家人父子夫妇数年不见也是常事。同时家人的日用衣食以至于造房屋、置田产,也都靠远在外乡的父兄子弟汇款接济。

不过在经济的因素之外,我乡人这种离家外出,历尽艰苦,冒险经商的传统,也有其文化上的意义。由于长住大城市,我们徽州人在文化上和教育上,每能得一个时代的风气之先。徽州人的子弟由于能在大城市内受教育,而城市里的学校总比山地的学校要好得多,所以在教育文化上说,他们的眼界就广阔得多了。因此在中古以后,有些徽州学者——如十二世纪的朱熹和他以后的,尤其是十八九世纪的学者像江永、戴震、俞正燮、凌廷堪等等——他们之所以能在中国学术界占据较高的位置,都不是偶然的〔5〕

现在再谈谈我们绩谿县。绩谿是徽州府六县之中最北的一县,也可能是人口最少的一县。在经商一行中,我们绩谿人也是比较落后的。绩谿人多半做本地生意,很少离乡远去大城市。他们先由杂货零售商做起,然后渐渐地由近及远。所以一般说来,我们徽州人实在都是很落后的。

我家在一百五十年前,原来是一家小茶商。祖先中的一支,曾在上海附近一个叫作川沙的小镇〔6〕,经营一家小茶叶店。根据家中记录,这小店的本钱原来只有银洋一百元(约合制钱十万文)。这样的本钱实在是太小了。可是先祖和他的长兄通力合作,不但发展了本店,同时为防止别人在本埠竞争,他们居然在川沙镇上,又开了一家支店。

后来他们又从川沙本店拨款,在上海华界(城区)又开了另一个支店。在太平天国之乱时,上海城区被掳掠和焚毁;川沙镇亦部分受劫〔7〕。先父对这场灾难,以及先祖和家人在受难期间,和以后如何挣扎,并以最有限的基金复振上海和川沙两地店铺的故事,都有详尽的记录〔8〕。这实在是一场很艰苦的奋斗。

据一八八〇年(清光绪六年)的估计,两家茶叶店的总值大致合当时制钱二百九十八万文(约合银元三千元)左右。这两个铺子的收入便是我们一家四房,老幼二十余口衣食的来源。

在这里我也顺便更正一项过去的错误记载。前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先生为拙著《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一卷所写的序言中,曾误把我家说成是世居绩谿城内胡氏的同宗〔9〕。蔡先生指出“绩谿胡氏”是有家学渊源的,尤其是十八九世纪之间清乾嘉之际,学者如胡培翚(一七八二—一八四九)及其先人们,都是知名的学者〔10〕。这个在十八九世纪时便以汉学闻名的书香望族,其远祖可直溯至十一世纪《苕溪渔隐丛话》的作者胡仔〔11〕。那位抵抗倭寇的名将胡宗宪,也是他们一家。但是这个世居绩谿城内的胡家,与我家并非同宗〔12〕

我家世代乡居,故宅在绩谿城北约五十华里,历代都是靠小本经营为生的。我家第一个有志为学的是我的一位伯祖〔胡星五〕。他是个乡绅兼塾师,在乡里颇有名望,但是科场却不甚得意〔13〕

我们的村落〔上庄〕正与华南其他地区的村落一样,是习于聚族而居的。洪杨起事之前,我们聚居的胡氏一族总人口约在六千上下——当然也包括散居各地经商的族人在内——大半务农为生。但是大多数家庭也都有父兄子弟在外埠经商的——尤其是在南京、上海一带〔14〕

注释

〔1〕1949年,婺源再次划归江西省,并延续至今。

〔2〕“无徽不成镇”这句话的含意,正和“无湘不成军”一样,表示徽州人做生意,和湖南人当兵一样地普遍罢了。胡氏上述这段话是解释给外国读者听的。因为这句话如不加解释,外国读者便不能了解;如果啰啰嗦嗦地解释,洋人还是不大能理解的,所以胡氏就决定做上项简单明了,但是并不十分正确的解释。

〔3〕我国单音节的方块字和旧诗歌的传统,深深地影响了我们成语、格言以及一般民谣的构造。所以一般乡土成语,大半是四言、五言或七言的一两句平仄十分和谐的小诗或韵文。有些在农村“说书”或“讲古”的民间艺人,他们虽然多半是文盲,但是由于声音是“发乎天籁”,他们的“七字唱”,也都能音韵和谐,出口成章。例如王公子进京“赶考”,三千里路,走了好几个月的艰难旅途,一个“说书”的艺人,两句话就交代了。他说:“一路行程来得快,说书(的)嘴快风送云。”这一来,王公子就从杭州府的一间破庙里,一跃而进入长安城的相府里招亲去了。

胡适之先生的乡亲“徽州朝奉”夫妇的婚后生活是三十六年或四十二年;人命各有短长,都是说得过去的。但是为顾全这句“一世夫妻三年半”的七言成语,他们的老伴就得多活六年了。可是把这句话翻成洋文,洋读者就多少有点茫然。他们要问,为什么中国人结婚之后的同居生活,不是三十六年便是四十二年呢?他们就不了解“七字唱”在我们语言表达的方式里,所起的作用了。这也是“文化沟”在作祟罢!所以胡先生这篇口述自传,基本的设计是说给洋人听的。我们那时并没有想到后来要把它译成中文来出版的。

〔4〕胡先生毕竟是科举时代出生的——正如吉川幸次郎先生所说的“生当太后垂帘日”,所以他头脑里仍然装满了“科举时代”的许多旧观念。在那个“太后垂帘”的宗法社会里,由于“籍贯”对一个士子的“出身”有极重要的影响,所以“读书人”一碰头便要叙乡里、攀宗亲、谈祖籍,尽管有些“祖籍”他们连做梦也没有去过。这是我国几千年来安土重迁的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发展途中的一种社会心理上的后遗症。这个传统在一个流动性极大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社会里,是很难保留下去的。但是在胡先生的“夫子自道”里,他却无意中为我们这个“颇足珍惜”的传统观念,保存了很多有价值的第一手社会史料。

〔5〕朱熹以后的许多徽州学者如婺源的江永(一六八一—一七六二)、休宁的戴震(一七二四—一七七七)、黟县的俞正燮(一七七五—一八四〇)、歙县的凌廷堪(一七五七—一八〇九)和绩谿的胡培翚(一七八二—一八四九),都是清初和中叶不世出的汉学大师。赵尔巽主修的《清史稿》和张其昀续编的《清史》,在《儒林传》里,他们都有记录。房兆楹、杜联喆夫妇为《清代名人传》(Arthur W.Hummel,i 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1644—1912.Washington: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1943)所撰的戴、俞、凌诸人的传记,则尤为翔实,考订亦远较一般中文著作更为审慎,足资参考。

〔6〕川沙位于上海之东约五十里。城傍“盐运河”,距海仅十二里。其地原属南汇县,明嘉靖三十六年(一五五七),为防倭寇始置川沙堡,驻兵戍守。清代改为川沙厅。“厅”是清代县级单位的地方行政机构。民国成立乃改川沙厅为川沙县。关于川沙早期建制沿革见诸可宝监制《江苏全省舆图》(清光绪二十一年,江苏书局印行),页三十三—三十四。

〔7〕太平天国之乱时,小刀会占据上海县城至一年半之久(从一八五三年初秋至一八五五年初春),清军无法收复。其时上海海关原设于英租界之内,小刀会未加干扰,然英领事竟暗助小刀会拖长占领;并以此为借口,破坏中国海关,不让中国政府课税,直至英人完全控制中国海关管辖权而后已。笔者曾为英人趁火打劫,破坏我关税自主之史实,在英美国家档案里稍事搜查,以阐明此事真相。详拙著《早期中美外交史》(Te-kong Tong,United States Diplomacy in China,1844—1860. Seattle:Univ. of Washington Press,1964.Chapter 9.)胡家在上海和川沙两处的茶叶店被毁,就是这时期的事。“小刀会”原与“太平天国”无关。上海所受的糜烂,当时英国的殖民主义者,实在应负很大的责任。

〔8〕根据罗尔纲《师门辱教记》所载,适之先生的父亲铁花先生“全部遗集分为年谱、文集、诗集、申禀、书启、日记六种,约八十万字”。在纽约我看过一部分罗尔纲的抄本。已印行的除《台湾纪录两种》(一九五一年,台湾省文献委员会印行;另有一九六〇年《台湾文献丛刊》重印本)和一九三一年胡适通过潘光旦,于《新月杂志》所发表的《一本有趣的年谱》(第三卷,第五、六期,一九三一年七、八月上海出版)之外,我记得还看过另一本胡铁花先生年谱的单行本。然近日在哥大中文图书馆中,却遍索不得。

〔9〕蔡元培于民国七年(一九一八)八月三日,为胡适著《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所写的序,大意是说,“适之先生生于世传‘汉学’的绩谿胡氏,禀有‘汉学’的遗传性……”云云。这篇序后来在原书改名《中国古代哲学史》(一九二九年《万有文库》本,和一九六五年“台湾省商务印书馆”重印本)而重印之时仍被保存。笔者承乏哥大中文图书馆期间,曾为该馆搜得该书民国八年(一九一九)第一版的原本,列为该馆“珍版书”之一。不幸此书已自哥大遗失。

〔10〕见注〔5〕。

〔11〕胡仔著《苕溪渔隐丛话》(前集三十卷、后集四十卷)是我国文学批评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据《四库提要》的记述,该书是“继阮阅《诗话总龟》而作,凡阅所载者皆不录……二书相辅而行,北宋以前之诗话,大抵略备矣”。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诗文评类,一。

〔12〕胡宗宪(一五一二—一五六五)为明代抗倭名将。《明史》卷二〇五,有专传。房兆楹所撰的英文《胡宗宪传》载《明代名人传》(C.Carrinton Goodrich,ed., Dictionary of Ming Biography,1368—1644.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6.Ⅱ,pp.631—638.),颇可参考。

〔13〕参阅《胡铁花先生家传》(《台湾纪录两种》卷上《代序》,一九五一年,台湾文献委员会刊行)。李敖的《胡适评传》(一九七二年,《文星丛刊》本)写得很扎实,也是有关胡适的家庭和幼年时期最好的一本传记,极有参考价值。只是在他所制的《胡适一家子的谱系》里,把“胡星五”列为“胡传”的祖父,不知何所本?

一九五七年适之先生曾为笔者试拟一绩谿上庄胡氏的五代世系表。此表后来由笔者转交哥大中国口述历史学部保存,现已无法寻觅。然据《胡铁花先生家传》,则胡星五为胡适的“伯祖”;适之先生的《四十自述》中《我的母亲的订婚》那一章也提到“星五先生娘”是他父母订婚时的媒人。她说铁花先生是“我家大侄儿三哥”。所以李敖书中的“谱系”可能有误。

〔14〕胡铁花先生在他的自述里提到洪杨乱前,他们绩谿上庄的胡氏,人口总数有六千之众。这数字可能是笔误——罗尔纲抄写时所发生的笔误,亦未可知。绩谿是皖南山区里的一个小县,人口甚少,有这样六千人聚居的大族,是件不可想象的事。

太平之乱时,李鸿章奉旨回籍组织“团练”。这些后来发展成为清末有名的“淮军”的“团练”,事实上便是皖北一带——尤其是合肥一县之中,各大宗族所自动组织的子弟兵。合肥是当时安徽省,甚至是整个大清帝国里人口最多的一县;其时充当淮军骨干的周、刘、唐、张等大族,似乎没有一族的人口是超过六千人的。据此类推,绩谿八都上庄胡氏的丁口似乎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数目。

原载《传记文学》第三十三卷 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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