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海外游子

第一章 海外游子

亨利·R·卢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那巨大的力量和影响力总是闪现着童年岁月的影子。他童年时和他心目中的现代圣人们生活在一起,他的父亲是其中之一,从他们身上,他继承了传教的热忱,并且带着这种热忱走进了世俗世界。

起初他们只是为数甚少的先驱者,危险地坚守在中国大陆的边缘地带——他们是一些诚挚、孤独,常常担惊受怕的男男女女,从事着一项几乎完全徒劳无功的事业。他们生活在西方商人之中,却又与之格格不入,因为他们的任务不是建立贸易关系,而是拯救灵魂。

数代之后,中国成了西方资本主义垂青的主要目标——同时也是一个规模更庞大、更雄心勃勃的传教计划的目的地。在中国传教依然艰难,而且大多最终不了了之。但传教士们不再孤独无助,也不再那样担惊受怕。他们传播的不仅仅是基督教信仰,还有西方的进步。这些传教士留给世界的不只是他们自身的作为,还有他们子女的作为,他们的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雄心壮志以及他们在世上行善的责任感。亨利·R·卢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那巨大的力量和影响力总是闪现着童年岁月的影子。他童年时和他心目中的现代圣人们生活在一起,他的父亲是其中之一,从他们身上,他继承了传教的热忱,并且带着这种热忱走进了世俗世界。

第一批在中国传播基督教的是意大利的耶稣会会士(Italian Jesuits),他们于十六世纪晚期抵达中国,因为得到帝国宫廷的宠爱而显赫一时,后来又因为教义之争而失宠。到十八世纪九十年代,他们基本上离开了中国,当时皈依基督教的中国人几乎没有,而敌视他们的中国人却为数众多。十九世纪初,一些美国天主教牧师从土耳其和巴勒斯坦向东穿行,和他们的耶稣会会士先辈们一样,只身进入了中国。他们同样遭遇了一个复杂、世故而又封闭的社会,他们既不会说中国话,也不懂中国的文化,因此很少能够长期逗留。

自十九世纪三十年代,随着零星的英美两国贸易前哨基地在中国沿海逐渐建立起来,另一拨传教士抵达了中国,这次来的大多是新教徒。他们有些不安地将自己和家人安顿在沿海的商业港口,几乎不曾深入内陆。他们的雄心可谓远大,但人数很少。在美国内战之前的几十年里,美国对外传教团——美国主要的传教士招募机构——仅将六十五名被授予圣职的传教士(另有大约五十名配偶、亲属和助手)派遣至东亚,其中被派往中国的不到一半。这也许是因为他们真正派去的人格外的失败。新教传教士在中国花了十八年时间,才赢得了第一个本土皈依者。

和几十年前相比,中国人在十九世纪后半叶的数十年里对基督教并未表现出更大的兴趣。传教士们对中国则感兴趣得多,部分是因为西方在亚洲的扩张。美国和欧洲的商人在亚洲修建铁路,创办石油公司,并将触角从沿海向内陆延伸。他们的扩张为传教活动开辟了新的地域。然而,对传教计划的前途影响更大的是,发生在英国和美国的一些事件——英美新教在神学和机构基础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深远的转变。

工业时代的社会动荡以及十九世纪晚期科学上的巨大进步——尤其是达尔文的进化论在英国和美国被广泛接受——在新教各派中引发了信仰危机。大多数英美新教徒随之分化为两派,各自沿着新的神学道路前行。一条道路往往导向宗教极端主义,狂热维护传统神学,拒斥挑战它的新科学。但这条道路也会激发鼓舞人心的信念,因为这意味着为了迎接基督的复临——那时只有基督徒才能得到拯救和救赎——必须做出艰苦卓绝的努力来扩大信徒的队伍。

而其他新教徒——其中许多人最终自称为现代主义者——选择接受达尔文主义和其他科学发现,并据此调整他们的信仰。他们认为,与上帝创世说相比,进化论更能鼓舞人心,因为它描述了古往今来持续的进步和发展过程——他们相信芸芸众生能够对这个过程有所贡献。这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的新教徒中激起了多样化的大规模传教运动组织,即所谓的“社会福音”运动,它致力于将信仰和积极的行动相结合,以解决工业化世界的社会问题。

这些新兴的新教派别在许多问题上彼此意见不合,但他们——即使时常有些不自在——却因为十九世纪晚期一项伟大的基督教传教计划而联合起来:向世界各地派遣数千名传教士。新的传教热情的源头之一可以追溯到1886年夏于马萨诸塞州北部举行的《圣经》大会,会议由德怀特·穆迪(Dwight Moody)召集,他是普通的卫理公会信徒,后来成了那个时代最有影响力的福音传教士之一。一百多名大学生在穆迪召集的大会上脱颖而出,他们立誓以传教为职志。他们的献身精神引发了学生矢志传教的大潮,在接下来的两年里,另有两千多志愿者受此感召而投身其中,学生志愿国外传教运动组织也在1888年年末应运而生。它很快成为美国规模最大最有影响力的学生传教运动组织,而且传播到了加拿大、英国、爱尔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以及欧洲大陆。到“一战”结束时,学生志愿传教运动组织(SVM)已将八千多名美国传教士派至外国。

无论对穆迪本人而言,还是对诸多学生皈依者而言,志愿传教运动组织起因于他们渴望世界为即将到来的基督复临做好准备,从而加速基督复临的到来。“在这一代让福音传遍世界”是这场新运动雄心勃勃而且催人奋进的口号。它最重要的代表性文献是亚瑟·T·皮尔森(Arthur T. Pierson)于1886年出版的《传教的危机》(The Crisis of Missions)。“圆满之时已经来临,”皮尔森写道,“末日似乎近在咫尺,它又是开端,最后、最伟大的时代之开端……这类事实标志着且导致了传教的危机。此时不为,永无他期! 今日之事不可拖延至明日……行动迟缓者必将遭弃。”他坚称,对福音传教士来说,“整个世界都是传道场”。

学生志愿传教运动组织也吸引了现代主义者加入。在他们看来,末日并非近在咫尺;他们不仅视传教工作为引导信徒信仰上帝的行动,而且还视之为支持被压迫者并改善世人生活的一种努力。纽约协和神学院的院长认为:“去异教国家播撒的不只是使其来世得拯救的福音,还有对其当下生活进行社会革新的福音——在个人的、家庭的、城镇的、部落的和民族的习俗方面,耐心而彻底地革新异教徒的生活。”很多志愿者逐渐认为,传教的要务在于去异教国家培养有教养的精英,即一位传教士所称的“一个有思想的阶层,一个领袖构成的阶层”,这些人既能够传播基督信仰,又能够改良社会。

尽管学生志愿传教运动组织将传教士派往世界各处,但一些福音传教士将中国视为他们最大和最重要的挑战:中国有着世界上最庞大的人口,其亿万灵魂大多从未沐浴过基督教的光辉。“基督中国”是他们召集的号角,这吸引了最有献身精神和最不屈不挠的年轻志愿者前往中国传教。他们是新的一代,充满了精力和热忱,正是这样的精力和热忱改造并扩大了传教事业。

许多精力充沛而又充满理想主义的学生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受到感召,加入了学生志愿传教运动组织。其中就有耶鲁本科生亨利·文特兹·卢斯(Henry Winters Luce)。他1868年出生于宾夕法尼亚州斯卡兰顿(Scranton)的一个中等人家里;他的父亲开了一间杂货批发行,是镇上商业上流社会的一员,而跻身其中是亨利本人多年的期望。他年轻时表现出的基督教信仰在当时并不算突出。他曾参加长老会教堂年轻人的活动,还加入了基督教青年励志会,以平衡教堂之外活跃的社交生活。但他的精力和志向有些不同寻常。他有心上耶鲁大学,而他的父亲也愿意送他去那里。这证明他和父母的期望都特别高,因为在十九世纪八十年代,上大学——特别是耶鲁这种声名赫赫的精英大学——在斯卡兰顿是一件稀罕的事情,哪怕是对富裕的中产家庭的儿子而言。

作为1892级的耶鲁生,哈里·卢斯(当时同学所知的名字)起初遵循的是一条相对传统的人生道路。他不但孜孜不倦地学习指定的以经典为主的课程,而且还为从事法律职业做着准备。他加入各种俱乐部,而且成了《饶舌新闻》(Yale Courant)的编辑(《饶舌新闻》是一本周刊,在当时的四种校园刊物中知名度最低)。他还和同学展开激烈的争论(因此而获得了坚持己见的名声)。他在基督教青年会(YMCA)也表现积极——暑假期间还在斯卡兰顿为之工作。但他在耶鲁最重要的经历无疑是与霍瑞斯·皮特金(Horace Pitkin)结为好友。皮特金是一个有着迷人魅力的年轻人,其信教之虔诚令人敬畏。皮特金既不饮酒,也不打牌,又不跳舞,并且拒绝出席一切有可能需要做这些事的活动。“和学校里的任何其他人相比,他的立场更为坚定不移。”一位同学评价道。当他和朋友们晚上在耶鲁的宿舍里聚会时,皮特金会先带领他们做祷告,然后才会开始一般的交谈。

皮特金很早就下定决心,将自己的一生献给牧师职业。他成了耶鲁学生志愿传教运动组织的领头人,不仅自己决意要加入对外传教团,而且还劝说其他人加入。卢斯曾一度抗拒,但皮特金树立的榜样既令人敬畏又打动人心,这使他在大四那一年最终心悦诚服。根据他自己后来的叙述,他在阅读一本洋溢着献身精神的小册子时,不由自主地受到了基督信仰的感召。他向开始惊愕但最终支持他的家人宣布,他不会回斯卡兰顿攻读法律。相反,他要去一所神学院进修,并寻求被派往国外,也许是去中国(皮特金也希望去那里)。“若蒙上帝允许,”他从大学写信说,言语间充满了新的宗教热忱,“……我愿前往国外,在世界的尽头竭我所能为主作见证。”

卢斯和皮特金一起从耶鲁搬到了纽约协和神学院,这是一家不分教派的机构,并逐步发展成为自由神学的堡垒。他们二人以及另外一个来自耶鲁的朋友谢伍德·埃迪(Sherwood Eddy)每天都见面,(用卢斯的话来说)“为与‘我们伟大的宗旨’有关的事情祈祷”。在协和神学院度过了两个学期之后,卢斯、皮特金和埃迪为学生志愿传教运动组织做了一年的巡游福音传教士。卢斯主要在美国南部工作。在那里,他借助自己娴熟的传教口才,显然招募了许多新的志愿者;也是在那里,他形成了一生的种族平等信念。第二年,他在普林斯顿神学院注册为学生,并于1896年获得了圣职和学位,而后他再次开始为学生志愿传教运动组织巡游传教,其中一段时期他又是在南部工作,在那里他筹集到了资金,以作自己前往国外之用。他听到很多关于可敬的卡尔文·马蒂尔(Calvin Mateer)传教士的事迹。建了一所小小的学校。到十九世纪九十年代,这所学校不断扩大,甚至包括了一所为中国基督教徒开设的学院。马蒂尔在主张将福音传道和教育以及社会改良结合起来方面是一个重要的代表人物;他进步的传教形象恰好与卢斯自身的现代主义情感契合。卢斯请求被派往中国和马蒂尔一道工作。

在回斯卡兰顿家乡期间,他邂逅了伊丽莎白·鲁特(Elisabeth Root)。她是一位迷人的、受过良好教育又有些矜持的姑娘,生长于纽约犹迪卡(Utica)一个不幸被离婚所毁的中产阶级家庭。她当时在经营一家由基督教女青年会(YWCA)开办的面向工厂女工的招待所——一项典型的社会福音工程。她在工作日祈祷仪式上遇见了哈里,彼此一见面即互生情愫。尽管伊丽莎白没有卢斯那样热情洋溢的传道心境,但她是一个有着深厚而积极的信仰的女人(“简直太虔诚了,”她的一位儿媳妇曾不太友好地回忆她说)。在后来的岁月里,她常常给孩子们寄去一封封长信,信上全是抄自宗教小册子的祷文。她真挚的魅力吸引着卢斯;卢斯的活力和信仰则吸引着她。他们于1897年6月1日成婚(地点就在长老会教堂,哈里平生大部分时间都在这里出入,而且不到两周前正式在此被授予圣职)。三个月后,学生志愿传教运动组织说服了卢斯家在斯卡兰顿的一位朋友詹姆斯·里廉恩(James Linen),要他许诺资助年轻的卢斯夫妇一千美元。随后,哈里和伊丽莎白乘船前往中国,当时伊丽莎白已经怀上了他们的第一个孩子。

当哈里和伊丽莎白于1897年抵达中国时,传教的机会比起上一代要多得多。西方帝国主义大国——尤其是英国、德国、法国和美国——强迫孱弱的省级政府和更孱弱的清朝政府做出了新的让步。他们修建了更多的铁路,创办了更多的商行,在有些地方——特别是上海——建起了整片的城区,这些城区由欧洲人兴建和居住。和十九世纪早些时候相比,西方人在中国游历要容易得多,而且似乎也安全得多。

但传教士为壮大传教事业也做出了自己的贡献。有感于单凭福音传道无法赢取皈依者,他们开始兴建学校和学院,以创造传道场地,西方牧师也可和志同道合的人聚居于此。山东位于中国北偏东的地方,拥有漫长的海岸线和重要的港口,是特别受西方传教士青睐的目的地。它是中国人口最稠密的地区(尽管十九世纪早些时候的洪灾和饥荒造成四百万人出逃和死亡)。生意兴隆的德国和英国商行不断壮大,使得传教士们生活惬意,但这对缓解绝大多数中国民众极端贫困的生活作用甚微。山东大部分地区的悲惨状况加深了西方人的信念:他们必须努力帮助中国摆脱落后状态,把中国建成西方那样的现代世界。

卢斯夫妇加入了由卡尔文·马蒂尔兴办的基督学院,学院规模不大,位于山东沿海的登州,被称为登州文会馆(他们的朋友霍瑞斯·皮特金当时已经成婚并做了父亲,他去了登州以西几百英里之外的保定府——两地之间旅途艰难且耗费时日,他们无法经常见面,直到1898年夏天,他们才一道去海滨度假)。登州文会馆地方不大,围墙之内有一座教堂,一个小小的瞭望台和几处红砖建筑,在它们中间是几个传教士家庭简陋的家。卢斯夫妇很快开始了学习汉语,因为马蒂尔本人在传教士之中不仅率先学会了汉语,而且将《圣经》译成了汉语。哈里学习汉语并没有费太大的劲,但伊丽莎白就不同了。在写给国内朋友的信中,她描述了那段日子,所有时间几乎完全用于做祷告,阅读《圣经》,而且首要是“学习汉语”,常常是每天学习三次,时间加起来长达六到七个小时。她虽然做出了痛苦的努力,但是完全不能真正熟练地运用汉语,也许是因为她小时候罹患猩红热,导致她耳朵有些背的缘故。她最后放弃了汉语学习,转而将精力集中在家务上。据朋友们说,她在其他传教士当中有着“极爱整洁”和“持家有方”的名声。对身处中国的英美人来说——或者对于美国和英国相当一部分维多利亚式的中产阶级来说——“持家有方”通常意味着把家务安排得井井有条。她的中国仆人(她几乎不能与之交谈)“总是比其他家庭的仆人要整洁一些。她叫他们保持衣着干净,而且不能有褶皱”。她还是一个求知欲强的读者。随着她学习汉语的热情逐渐消退,她将越来越多的时间花在了阅读西方文学著作上,这些书是她和邻居们随身带来用来互相分享的。

自抵达登州的那一刻起,哈里就活跃起来。他早在万里之外就对马蒂尔崇敬不已,如今朝夕相处,这种崇敬之情便愈发强烈。马蒂尔身材高大,仪表堂堂,蓄有潇洒的白胡子,令人不禁想起《旧约》时代的人物,他们既给人启迪,又使人敬畏。但更超马蒂尔一等的是,卢斯力主人数很少的传教团更认真地对待教育。他认为,单靠福音传道几乎无法使人们皈依基督教,只有通过展现基督教改善人们生活条件的能力,西方人才能有希望吸引更大批的中国人信仰基督。他自己在文会馆的第一项任务是教授物理课程——他之前从未学过物理,而且他还要用正在学习的汉语来授课。他全身心地投入其中,带着一贯的热情和奉献精神,他做任何事莫不如此。

在这头几个月里,正如卢斯在中国整个漫长的传教生涯里一样,他遭到了不那么热心的传教士们的抵制。他们许多人认为,在基督教获得胜利之前,除了通过引导人们皈依基督这种办法,任何改革都是不切实际的,而且想改善中国人的生活条件也几乎是无望的。这种观点既有神学的渊源,也有社会的根由——传教士们沮丧地发现,中国的精英几乎整个地抵触他们,西方人只能选择和贫穷蒙昧的人打交道。这就难怪有些传教士会鄙视那些他们在竭力帮助的人。这种观点也体现在传阅很广的《中国人的性格》(Chinese Characteristics)一书中,该书出版于1894年,为美国传教士亚瑟·H·史密斯(Arthur H. Smith)所著。为了论证中国人在当前的文化下是不可救赎的,史密斯在各章之中呈现了一幅幅令人鄙视的中国人的形象,各章的标题分别为“漠视时间”、“不求精确”、“擅长曲解”、“鄙视外族”、“缺乏公心”、“缺乏同情心”、“缺乏真诚”。他最大的批评是针对中国人的精神缺陷。“对人本性中深邃之精神真谛毫不关心,乃中国人心灵世界最可忧虑之特质,”他作结论道,“革新中国,须探及中国人性格之源泉并予以净化……中国所需者,惟正直尔,而此种需要欲得永远彻底之满足,非基督教文明无能为之。”史密斯和其他人的信心,源自十九世纪晚期的数十年里中国皈依基督教的人数大量增加,从1850年的区区几百人,增至1900年的十万人,而这种增长并不能解释为是社会生活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十万人只占中国近五亿人口的极小一部分,而且似乎并非所有表面上的皈依者都真正明白皈依基督教的意义。即便如此,有些传教士认为,假如中国的皈依者以1870年以来的几何级速度继续增长,那么不出一两代人中国将变成一个基督教主导的国家。卢斯则不像他们这么乐观。他说,中国的社会生活条件如此之恶劣,只专注于引导人们皈依基督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他更相信这样的做法:尊重中国的文化和宗教,同时教育和提升中国人,使他们达到西方的文明水准。倘若这种努力获得成功,卢斯的学生们或许会自己决定皈依基督教。

但即使他自己也不完全懂得中国社会的动荡无常和传教计划的危险性。卢斯一家抵达山东之时,不仅恰逢清王朝风雨飘摇、地方政权分崩离析,而且恰逢中国北方一个庞大的准军事化秘密会社组织崛起,他们(并非毫无理由地)将中国的困境归咎于西方人,并且誓言为国杀尽“洋鬼子”。他们自称义和团,但西方人视之为“拳民”(因为他们强调练武)。义和团的成员大多是贫穷的农民、苦力以及穷苦的前士兵。他们没有坚强的领导人,武器很少,资财也不多,但是他们对他们的事业抱着狂热的信念,还迷信自己刀枪不入。1899年,卢斯夫妇抵达山东还不到两年,拳民们发起了一场凶残的叛乱。他们在乡镇和城市横冲直撞,见西方人就杀(大多数是传教士,共约一百三十五人),为数更多的中国基督教教民也未能幸免——多达三万人被杀,几乎占到教民总数的三分之一。遇害者之中就有霍瑞斯·皮特金。他的家人不在他身边,他们正在美国探亲。他拒绝和其他传教士一起逃离保定府。“我们必须从容地坐着,做我们的工作——然后默默地接受上天的安排。”他在给朋友的信中写道。拳民们抓住并杀害了他,然后将他的尸体游街示众。

卢斯夫妇比皮特金更谨慎小心,也更幸运一些,因为登州位于山东沿海,便于逃离。卢斯一家一天夜里趁着天黑从院子里偷偷溜了出来,在中国奶妈的引领下,疾行穿过附近的田野,(天未亮之时)到达了码头。有一艘船正在那里等着,把他们和其他逃出来的人先送往中国的港口城市芝罘(Chefoo)(今烟台),然后送往朝鲜。他们在朝鲜一直待到这场叛乱最终被残酷镇压下去。1900年夏,由欧洲各国和美国、日本军队组成的联军攻入北京,以解救被围困在使馆区的西方外交人员,他们将拳民镇压下去,并且在恣意横行的过程中杀害了大量中国人。他们强索赔款,要求清朝政府做出更多让步,此时的清政府已是权威扫地,只延续了十二年就垮台了。

有些在拳民叛乱中幸免于难的传教士,曾一度醉心于报复,甚至有时似乎和拳民一样嗜杀成性。他们敦促西方军队更凶狠地惩罚中国人;有的还和士兵搅成一伙,领着士兵们去抓他们认为煽动叛乱的人。更有报道说,一些传教士为了补偿自己的财产损失而去劫掠中国人的家。尽管这样的事情很可能十分罕见,美国媒体却拿此大做文章。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抹黑了身在美国和英国传教士的形象。然而与此同时,惨遭杀害的传教士的牺牲精神唤起了大量美国福音派信徒,一大拨新的传教士在叛乱次年开始涌入中国。

卢斯回到了中国,皮特金之死使他深受震动,而叛乱证明了传教事业的脆弱性,这又使他变得警醒。但他并不主张以牙还牙。相反,他的决心比以前更加坚定,力主理解中国人并且帮助他们改良社会。他马上开始鼓动将文会馆内迁,从偏远的海滨迁往山东首府济南,在那里文会馆能够在山东的社会生活中占到更引人注目也更重要的一席之地。因为缺少资金,同事们也不够坚决,他被迫做出妥协。神学院、小学和中学仍留在登州当地,只有医学院迁往济南。1904年,卢斯任教的文理学院迁到了潍县。潍县是一个位于内陆但人口更集中的地方,在那里他们可以接触到更多的当地人。学院的师生不会忘记,他们固若金汤的新院子——一个英国浸礼会传教团也住在里面——就建在先前的一个传教点附近,先前的传教点已被拳民所毁。

卢斯1900年因拳民叛乱而逃离,返回之后又与中国人和解,他这么做自有其当然的理由:他现在已是一位父亲。他的第一个小孩是个儿子,生于1898年4月3日,不久之后由马蒂尔施以洗礼(长老会受洗仪式以中文主持),得名亨利·罗宾逊·卢斯(Henry Robinson Luce)。他中间的名字是为了纪念卢斯一家在斯卡兰顿的本堂牧师。和他父亲一样,这个孩子一直以“哈里”之名而为人所知。

哈里和伊丽莎白极其钟爱他们的新生宝贝。如同许多父母一样,他们从一开始就培养他聪慧甚至是崇高的气质。尤其是伊丽莎白,几乎把全部精力都放在小家伙身上。她坚持记下孩子每天的成长过程(“11月11日,宝贝在摇篮里坐了起来——再有两三天他就八个月大了”)。她还为宝贝的房间画了一张草图,注明家具的方位和宝贝最喜爱的玩具所在的位置。尽管成天围着儿子转,但她还是请了一位中国保姆或俗称的奶妈来照顾他。保姆在小家伙咿呀学语时教给他一些中国话(正是这位保姆在拳民叛乱期间安排卢斯一家逃往朝鲜的,这对她来说肯定也是冒着天大的危险)。

经过几个月心惊胆战的逃亡生活,卢斯夫妇回到了登州,他们对小哈里更是细心照顾,而且在孩子三岁时就开始在家里教他读书认字(其他传教士家庭大多如此)。到他五岁的时候,小哈里就已经(自然是在妈妈的帮助下)会写简单的书信给常常离家在外的父亲(“您到家时,我会很高兴的……我认为《新约》要好过《旧约》”),并且把祷告词抄到笔记本上。家里和生活圈内自然存在的宗教氛围从根本上影响着他幼年的生活。就在其他地方的美国小孩子或许模仿着棒球运动员或者牛仔的时候,哈里则模仿着传教士,他认识的成年男性就只有这些传教士了。聆听布道是传教团最令人翘首以盼的活动之一;在四岁之时,哈里就开始偶尔即兴地自己布道,他站在屋前的大桶上,口中念念有词,说的当然都是他从教堂听来的那些话。

小哈里很快就有了两个妹妹,艾玛威尔(Emmavail)和伊丽莎白(Elisabeth),前者生于1900年(就在全家逃往朝鲜之前的几周出生),后者生于1904年。五年之后,卢斯家的最后一个孩子谢尔顿(Sheldon)也降生了。然而,哈里仍然集全家宠爱于一身。他是老大,而且(直到十一岁离家上学之前)是唯一的男孩子。他的父亲常常离家在外,父亲不在的时候,除了小哈里,家里就只剩下女性了,而且他备受她们的关爱。

在很大程度上,这里的传教生活与美英两国维多利亚式中产阶级的生活并无二致。卢斯一家在1904年搬到了潍县。在那里,学院建起了一个更坚固但仍显狭小的围墙院落。刚到时,卢斯一家住在一个临时的处所——就像他们在登州时一样,直到最后搬进一栋舒适的两层新楼里(房子是美国的一位赞助人捐建的)。这栋楼有着宽大的斜顶,门廊也很宽敞。他们在房子里摆满了西式家具、装饰品和日用品——包括白色的大马士革桌布和餐巾,无论是吃饭还是喝丰盛的下午茶(伊丽莎白喜欢准备下午茶),他们总是爱用这些桌布和餐巾。他们收入不多,但比绝大多数中国人手头要宽绰得多,因此他们请得起为数不少的仆人——有时多达六个。有了这些仆人,孩子们和母亲的家务负担就轻松了。他们转而把时间花在学习上。伊丽莎白是他们的启蒙老师,她坚持亲自教育孩子,直到他们离开家去上学。不过,过了一段时间,卢斯夫妇雇了一位严厉的德国女家教。这反映了世纪之交时的一种观念:德国的学术成就是全世界最高的。小哈里认为女家教不适合男孩子,因而表现叛逆,她母亲不得不再次承担起教育他的主要工作。不上课的时候,孩子们便做祷告,和父母一起学习《圣经》,或者围在一起听母亲给他们读英文诗歌和小说,这些书来自她那藏书愈来愈多的图书馆。

虽然身处异国他乡,他们的生活却相当封闭。在院落之外,是散发着难闻气味的村庄和一派荒芜的赤贫地区。哈里的妹妹伊丽莎白后来回忆道,透过二楼的窗户往院墙外望去(为了阻止外人闯入,院墙顶端嵌满了碎玻璃),看到的是一派荒凉的景象向着远方延伸。实际上,所有的树都被砍去生火或是建房子了。只有在墓地周围才能看到一点绿色——因为墓地是神圣的地方,那里的树是不准砍的。在院落之内,是英美中产传教团得到细心照料的家与花园。院子内甚至有一行行的树,其中许多是老哈里种下的,并得到他精心的看护。卢斯家的孩子们在其他传教士的子女中找到了好朋友。和哈里年纪相仿的男孩子大约有十来个,他常常和他们一起打网球(在学院的泥地球场上)或是玩其他游戏。

在这个世界,大家的社交生活和智识生活几乎没有差别,即使有一点差别,也比他们在美国和英国体验到的还要小;在这个世界,大家心意相通,大多数人接受过良好的教育,拥有中上层阶级的背景,致力于共同的追求,专注于共同的兴趣。传教院院落之内有序而和谐的世界,和之外恶劣的自然和社会景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进一步印证了驱动传教计划的种种观念:坚信基督教道德和西方文化的优越性;传播基督福音的信念;以及——对亨利·W·卢斯和许多其他传教士来说——致力于按美欧模式在中国创造出现代的和科学的社会秩序。

除了替他们打扫房子和做饭(主要是西餐)的仆人之外,孩子们实际上和中国人毫无往来。他们偶尔出外远足,也是在大人的细心关照下看一看风景;即使哈里长大后,独自或和朋友们结伴出游——骑着他心爱的驴子,他也往往是骑行穿过乡村,而不是城镇,探访自然风景,而不是当地的人们。后来,在美国上学时写的一封信中,他力劝父母让他七岁的弟弟谢尔顿更深入地了解中国,而不是像他那样悔之晚矣。“我觉着我犯了一个大错,我在院落周围数英里的范围内探访毫无意义的麦田和墓冢,而对潍县县城的探访则不是那般仔细,”他坦白说,“我对中国人的商业活动了解不够,而且除了一些正式的节庆,我对他们的社会生活一无所知。比如说,中国人一边抽着烟斗,一边在谈些什么呢?”他也几乎不会中国话。小时候从奶妈那里学会的中国话,他在赴美之前基本上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尽管终其一生都热爱着这个国家,他也未能弥补这个缺憾。

在中国传教的教士们甚至比国内的同行更加珍视西方文化的种种仪式。美国传教士家庭会花大力气庆祝7月4日的国庆日,张罗盛大的宴会(包括在中国十分罕见的大支冰激凌),并且弄来大量的中国烟花在那一天燃放(哈里后来——离家在中国另一个地方上学时——因美国学生未能庆祝国庆而表示了“彻底的鄙视”。他抱怨说:“难道爱国主义已经落到如此境地”)。英国传教士为庆祝国王的生日而举办的仪式,虽然不是那么热闹,但同样用心。哈里和父亲一整年都仔细地阅读着来自上海的英国报纸,这些报纸到达潍县时通常已是出版数周之后了;他们热切地读着有关西奥多·罗斯福总统积极作为的新闻(几乎是英国编辑选择报道的仅有的美国新闻)。他们对罗斯福产生了极高的敬意,而且二人始终都保持着这种敬意。罗斯福似乎具有和亨利·W·卢斯一样的活力、热情和进步主义的乐观精神,这些也是老卢斯试图注入儿子身体中的东西。

尽管他们身处远东相对艰苦的环境中,但传教士们还是热切地消费着西方商品。卢斯夫妇是杂志的热情读者。哈里多年之后评论说,我母亲爱读《妇女家庭杂志》(Ladies Home Journal),我父亲爱读《瞭望》(Outlook),我则爱读《世界商务》(The World’s Work)和《圣·尼可拉斯》(St. Nicholas),这些杂志对我们影响至深。当大本的蒙哥马利商品目录每年寄到时,他们会聚精会神地研读,花上几天时间计划每年的订单(因为差不多一年后才会到货,孩子们衣服的尺码得提前估计)。货物最后送到时,孩子们会放一天假,动手打开大大的箱子,并沉浸在得到新东西的喜悦之中。圣诞节也让人翘首期待,常常在过节之前几个星期,他们会从美国亲戚那里收到大箱大箱的礼物。哈里的妹妹伊丽莎白记得,有时候她会收到来自美国的一大堆帽子,她小时候戴着这些帽子去做礼拜或者度假,感到莫名兴奋。哈里则记得那些网球拍和其他体育用品——最重要的,还有书籍。

在夏天里,卢斯一家会去山东沿海的青岛避暑。度假期间,他们住在一个小平房里,小平房位于具有戏剧色彩的伊尔特斯·哈克海滩(Iltus Huk)附近,就在城外的一处山脚下,那些陡峭的山峦俯视着大海。他们周围是其他来此度假的美国人和英国人,孩子们和他们一起在开阔而迷人的海边游泳,哈里还和他们尽兴地打起了网球。但是,在大多数时间里,一家人待在一块儿——朗读英文小说,听父母演奏音乐(母亲弹钢琴,父亲拉小提琴),或者写一封封的长信给美国的亲朋好友。在小哈里的记忆里,这几个月是他童年时代最快乐的日子;他在1912年返回美国之后,还老是白日做梦般地想着,给自己“在伊尔特斯·哈克海滩的最尽头建一所避暑的房子”。

在中国待了五个年头之后,亨利·W·卢斯已成为学院教职工中最为果断和活跃的人之一。因为他力主将学院从登州迁至潍县,因此不出所料,同事们都指望着他去筹集资金,以支持这项花费不菲的新事业。1906年年初,卢斯全家在上海——小哈里见到的第一座大城市——登上了一条轮船,乘坐二等舱前往旧金山,从那里开始在美国逗留了十八个月。小哈里对此热切地盼了一年多。“一年以后,我就要来美国了,”他给斯卡兰顿一位从未谋面的朋友写信说,“请转告我其他的朋友们(他和他们也只是书信往来),我几乎都等不及了,还要一年才能去美国看望他们!”

他们起初沿着加利福尼亚海岸前行,在当时仍然不太大的洛杉矶市待了几个星期,在那里小哈里先是染上了麻疹(他的妹妹也全都被感染了),随后又染上了疟疾。待到孩子们康复,一家人继续往东走,并在芝加哥停留下来,以便和老哈里重新聚首,卢斯在之前的几个星期里一直在奔走筹钱。在芝加哥,他们首先拜访了内蒂·弗勒·麦考密克(Nettie Fowler McCormick),一个将对他们一家影响至深的人。她是塞诺斯·麦考密克(Cyrus McCormick)——一家伟大的农机公司的创始人——的遗孀,拥有巨额的财富和虔诚的宗教信仰。她一直积极参与长老会教堂的活动,也是学生志愿传教运动组织的重要捐助者。她立刻喜欢上了卢斯一家,特别是小哈里。有一次,她提出让小哈里留在芝加哥和她待在一起,甚至(根据他父母后来的叙述)提出收他为养子。卢斯夫妇震惊之余婉拒了这项提议,直到多年以后才将此事透露给儿子。内蒂夫人对此显然并不介怀,她想出了其他办法来资助这一家人。她成立了一个信托基金,以补他们传教收入的不足。她还出钱帮他们在潍县修建了一所舒适的房子。在她的余生里,她始终保持着对这一家人的关心,也保持着对小哈里的关心。

第一次回到美国,哈里的大部分时间是在斯卡兰顿度过的。他和父亲的亲朋好友生活在一起,而且平生唯一一次就读于美国一所公立学校。长大成人之后,他虽然对这次幼年之行记忆不够详细,但十分清晰;他回来的时候七岁,离开的时候九岁。在此之前,哈里对美国所知甚少,它只是他的父亲和其他传教士描绘出来的一个理想化的形象,而他们这样做是为了证实自己工作的意义。在他心目中,美国起初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地方,也不具有多元和喜欢辩论的文化特征,而是一个榜样和理想。所以当他终于踏足美国时,他似乎是在按照自己的预期来观察真实的美国。他后来回忆说,他“简直不敢相信”,美国是如此富有、安定和舒适,它看上去要比中国“文明”得多,而且美国人也显得更有教养和见识。他急不可待地想多了解新发现的祖国,了解得越多越好。他开始收集和研究列车时刻表,记下时间安排和站点,甚至自己编了几份新时刻表,列出他想去的地方——他如此走火入魔,是想将此番经历融入心中,这样一旦他回到中国也全然不会忘记。

此次美国之行成了亨利·W·卢斯部分生活的开端:为在中国传播基督福音筹集资金。这部分内容虽然越来越重要,却完全不是他想要的。当家人待在斯卡兰顿的时候,他几乎是在不停地四处奔走,寻找捐助者,向他们描述他在亚洲兴办基督教教育机构的愿景。有些出乎他意料的是,他对此竟十分擅长,并且很快就自如地和富有的赞助者们建立了交情,并说服他们认同他工作的重要性。此次行程只是个开始,在接下来的二十年里,他多次像这样往来奔走。他频频外出筹款是因为他在中国遭遇了种种失意——尤其是他落选山东基督教大学校长一事,虽然他对该校的发展壮大出力甚多。“他不得不将大半生的时光耗费在筹集资金上……而这是所有的工作中最吃力不讨好的,”小哈里多年后回忆道,“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上帝对他并不好。”但这只是儿子的看法,父亲的看法不见得是这样。老哈里永不气馁的乐观精神不会容许自己后悔或自我怜悯。

1908年一回到潍县,小哈里——因为急于和祖国之间重新建立联系——马上寄了一封信给《圣·尼可拉斯》。这是一家广受欢迎的儿童杂志,小哈里在斯卡兰顿时就已经是他的铁杆拥趸。在信中,他描述了自己在国外的生活。这是他头一次发表文章。“我是一个在中国出生的孩子,”他写道,“我住在离潍县县城不远的乡下,那是一个院落或者说大院子,大概有两条街区那么大。里面有八栋住宅楼,一所男校,一所女校,一所学院,一座教堂,还有两家医院……我认为你们的杂志很好看。”但是,哈里在中国的安逸生活即将发生剧烈的变化,因为就在全家返回中国之后的那个秋天,他离开了家去寄宿学校上学。

在山东,几乎没有什么学校可供西方人的子女就读。哈里的父母只好将他送进中国内地教会学校,里面的学生以学校所在地的地名——芝罘——称呼它(芝罘就是卢斯一家在拳民叛乱期间逃往朝鲜时的出发港口)。芝罘学校是一所英国人办的寄宿学校,由于地处山东,设施简陋,而且维多利亚式的英国学校教育理念极为严厉,这使它显得严苛而无情——食物恶劣,几乎没有暖气,严厉的老师常常用教鞭敲打跟不上课的学生。

哈里痛恨这所学校。他才十岁,平生第一次和家人分开,而且他和同学关系疏远,因为他是美国人(学校百分之八十是英国学生),又有结巴的毛病,这个毛病是最近(或许因为外伤)才有的。他向父母抱怨“学校的食物简直令人作呕、难以下咽而且又脏又黏”。他还忍不住写信给母亲,详细地列出他回家时想让她做的菜[“1.令头汤;2. 烧鸡;3. 就着烧鸡吃的油炸薯片;4. 豆子;5. 胡萝卜或Beats;6.(自家煮的美味)米饭;7. 巧克力布丁,您知道我喜欢吃的那种]。他抱怨感冒,抱怨蚊子,抱怨老师,抱怨其他学生(他说,和他同住的家伙“自私、无礼、跋扈而且无知”)。

他最大的抱怨是孤独。他想家都快想疯了,不停地给父母写信,央求他们让他回潍县去。他哀求说:“我想我学到的东西会多得多,无论是上小一点儿的学校,还是自学。”他还向父母保证:“我的学习肯定不会落在后面。而且,我想我不会占用您太多的时间。”第二学年初,他写信说:“还剩六十三天,整整九个星期。要是只剩零天,零个星期,该有多好啊!那一刻,也只有那一刻,我才至少会感到高兴。”甚至在他试图提醒父母的时候,他也极力要他们放宽心:“别为我担心。像我一样记住这首合唱曲:‘每一天上帝都会关心你……他会关心你。他会关心你。’”然而,有时候——就像他1910年苦不堪言地在一封信中所写的那样——他的痛苦如此强烈,以致他无法再克制自己:“一切都是老样子,但情况不太好。痛苦似乎并不是只在我想家的时候挥之不去,而是时时煎熬着我,我非常理解那些希望自杀的囚犯的心情。”几个星期之后,显然是为了回应父母焦急的来信,又或者是为了回应芝罘老师的指责(费奇夫人问我为何写这样丧气的信回家),他写道:“我绝对无法原谅自己,如果我已经使你们感到担心的话。”老师公然拆看学生的私人信件是另一件令哈里感到不满的事情。他的道歉含着辛辣的讽刺:“我只是想让你们铭记,我是多么的爱这所学校,爱它的自由,爱它可口的食物,爱它杰出而博学的教授们!”在另一封信中,他宣称:“我心生仇恨,哪怕曾在这儿待过几百年,我也永远无法摆脱这种仇恨。”他的父母自然心痛于他的抑郁,并且有个学期允许他辍学回家休息了一段时间。但无论是他的母亲,还是院子里的其他人,都没有能力像芝罘学校那样教他,因此他无奈之下只好又回去上学。

几乎可以肯定,他愿意回芝罘上学离不开他个人理想的驱使。想家也好,孤独也罢,最终都未能使他气馁。相反,它们似乎使他产生了一种不同寻常的追求功名的动力,这种动力贯穿了他的一生。在芝罘上学的那些年里,他不停地努力追求着殊荣。他渴望在班上排第一。“我想我在表面上再次保住了第一名的位置,”他写道,“尽管我差不多可以确定,如果不计绘画成绩,我会是第二名。至少令我满意的一点是,实际上只有一个学生比我强……我知道我应该不拿第一不罢休,但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这个情况有所不同。”他成为一位辩论好手,虽然他有些结巴——他决心克服这个毛病。“我们选择了大家一致认为最不利的立场,而且没有做任何的准备,”他向父母夸耀说,“但我们以十五票对三票获得了胜利。千万别忘了,我们根本没有准备,而且之所以丢了两票,是因为我的朋友史密斯宁可把票投给苏格兰人,也不投给犹太人!”在体育方面,他也努力追求卓越(“我最喜欢打网球,所以我必须练习、练习、再练习,使自己成为一名网球好手……我的发球技术在学校里数第二”)。他还热衷于做学生领袖(“我现在是‘男生协和礼拜堂常任会长’——这是一项殊荣,不是吗”)。

他不仅努力追求成功,还会不厌其烦地分析自己的各种成就,把自己和其他男生比较一番,并且沉浸在胜人一筹的喜悦中(“我今年的理想已经实现,那就是在全班排名上打败哈耶斯……今年我创造了一个名次上升的纪录,前进了八个名次”)。而对于偶尔的不及格,他也会做出详尽的解释,这些解释几乎总是将他自己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我的写作成绩应该是六十六分,而不是五十四分,”在得了一个令人失望的分数后,他辩解道,“有十二分该给的没给。”他还解释说,另外一个低分是来自一位“给每个人都打低分”的老师。在他的芝罘岁月行将结束的时候,他提到了自己的奋斗和抱负:“我孜孜不倦地钻研着课业、文学和音乐,通常是在这方面进步一点,在那方面又退步一点,离人类的主要目标——止于至善——一下子近了一点,一下子又远了一点。”

在后来的岁月里,哈里有时会热情地谈起这所“简陋的小学校”,甚至有一次他说“我接受的最有价值的教育就是在那儿”。不过在那个时候,虽然他学会了容忍这个地方,甚至表现优异,但他从未停止过对它的鄙视,从未停止过计算离放假还有多少日子,从未停止过恳求父母——他写回家的信一定令他们备受煎熬——救他脱离苦海。

1900年在芝罘,哈里和家人瑟缩一团,等着别人来救他们,以免遭拳民之害。对这个场景,哈里没有任何记忆。但他绝不会忘记他亲历的中国辛亥革命,他在芝罘学校就读的最后一年里,这场革命蔓延到了他的身边,并且彻底改变了中国的历史。

清王朝自1644年起一直统治着中国,但它在十九世纪已是日益衰落,因为欧洲、日本和美国入侵者越来越多地控制了中国的领土和贸易,并从清政府那里攫取了越来越大的管辖权。自1898年开始,清王朝的命运更是每况愈下。那一年,急于恢复清政府威信的大臣们向年轻的新皇帝光绪进谏,说服他颁布了一系列的改革法令。这位皇帝很快就在一场政变中被抓并被软禁起来,这场政变由他大权在握且阴险狡诈的姑姑慈禧太后密谋策划,事后她处决了六位改革派领袖。第二年,慈禧鼓动拳民围攻北京的外国使馆区,这个鲁莽的决定引来一场浩劫——西方军队入侵并洗劫了这座城市——慈禧也被迫逃离京城,并不得不对侵略者做出新的惊人妥协。她晚年统治下的政府已是腐朽无能、风雨飘摇,一次次地受到人民起义的打击,并且受到愈来愈坚决的改革者的挑战。慈禧死于1908年,死前不久她先谋害了自己的侄儿,也就是仍在软禁中的光绪皇帝。他的后继者是年仅三岁的宣统皇帝(溥仪),此时君主立宪制的呼声日益高涨。溥仪的大臣们为了回应这种呼声,采取了一些明显是敷衍的改革措施,但这对于恢复清王朝的权力几乎毫无用处。

清政府的软弱和顽固增强了二十世纪初伟大的中国革命领袖孙逸仙的感召力,在他的鼓动之下,1911年革命起义风起云涌,并迅速波及全国大部分地区。到1912年年初,革命军已经控制了中国二十四个省份之中的十五个,随后孙逸仙宣告自己为新成立的“中华民国”的大总统。几个星期之后,皇帝宣布退位——这不仅终结了清王朝的统治,也终结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帝制历史。

对卢斯夫妇这样身处中国且抱持进步主义观点的西方人来说,清王朝的垮台和孙氏革命运动组织(国民党的前身)的胜利,标志着中国开始步入现代世界。哈里心情复杂地在芝罘关注着这一切,既有些担心,又十分好奇,还有几分兴奋。“这场革命进展如何?”他在十月写信给父母道,“千万别像闪电一样一闪而过!现在大概该轮到上海了。我猜也不会发生什么不测吧。”到次年二月,起义蔓延到了山东,甚至在他的学校里也可一见了。学校里的中国佣人要求增加一倍工资,遭到校长拒绝后便辞工不做了。“大一点的男生(哈里也在其中)不得不把所有的杂活担起来。”他告诉家里说。然而,令哈里更担心的是,有报道说在北方发生了反对传教士的暴力行为。他写信给父母说:“把保定府传教士的房子烧掉真是太可怕了!”对卢斯一家来说,保定府是个伤心之地,因为霍瑞斯·皮特金就是在这里丧生于拳民之手。“当然,这样的事在潍县是不会发生的,”他补充道。他这样说很可能是为了打消自己的疑虑,同时也安慰一下家人。

尽管哈里对周围气氛的“些许挑衅情绪”表示了短暂的担忧,但他十分清楚自己同情哪一边。“这场惊天革命的硝烟余烬仍在这个港口昏暗的灯光里隐隐闪着红光,”他写信对一位在潍县看望他父母的亲友说,“请原谅它以这种微不足道的方式欢迎你来到这片伟大的土地,这里有伟大的人民,有伟大的历史,有更为伟大的未来。”他告诉斯卡兰顿的朋友说:“此次革命给中国日益广阔的未来送来了一缕希望之光。”甚至三十年后,在提及1911年到1912年的辛亥革命时,他仍称之为中国社会(以及他自己)的生活中发生的伟大运动之一。在历经“漫长的流血革命”之后,他回忆说,中国人并没有“颠覆他们自己的文明”。相反,“我有幸目睹……他们踏上了一条改良之路。有朝一日,它有可能被证明是整个人类历史上最伟大、最了不起的改良运动。”

然而总的说来,哈里1912年更多的时间是在考虑自己的前途,而不是中国的前途。当年八月,他永远地离开了芝罘——将“劳碌和不满”抛在身后,并庆贺离开之日的到来,他称之为“自由熠熠闪光的第一天”。三个月之后——其间他在伊尔特斯·哈克海滩度过了最后一个难忘的暑假——他在上海登船,开始了孤身一人返回美国的漫漫旅程。

在中国的英美籍男孩子普遍长到十四岁就要回国上寄宿学校。实际上,在去年相当长的时间里,哈里所有的芝罘同学都在为回国读书做着准备。像他父亲一样,哈里一直盼着能上耶鲁大学,但至于选择上什么寄宿中学,他们家倒也没有指定的传统。老卢斯于是向他的老师沃特尔·布埃尔(Walter Buell)求教,他曾经在斯卡兰顿任莱克瓦纳学校的校长,但到1912年,他去了位于康涅狄格州雷克维尔(Lakeville)的霍奇基斯学校,在那里做了一名老师。霍奇基斯的毕业生差不多全都进入了耶鲁大学。在布埃尔的安排下,哈里获得了一笔奖学金,因为以卢斯夫妇的传教收入,要支付霍奇基斯的学费实在是杯水车薪。哈里收到了邀请,要他于1913年秋报名入学。身为虔诚的长老派牧师,老卢斯也许原本就心仪霍奇基斯,因为这所学校与其他诸多精英预备学校不同,并不附属于美国新教圣公会。与此同时,卢斯一家决定送哈里去欧洲待上大半年——主要是待在英国的一所学校里,该校的校长名声在外,因为他极其成功地帮助一些男孩子克服了结巴的毛病。

离开之前的几个月一定是心绪难平的日子,这个沉默寡言、少年老成的孩子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尽管他又重温了种种家庭和暑期的活动——他整个童年时代都十分珍视这些,但他肯定也意识到,所有这一切都是最后一次了:潍县的家人高兴地欢迎他回家;骑着驴子穿过乡野;在伊尔特斯·哈克海滩度过田园般的假期;一家人在晚上大声朗读以及听父母演奏音乐;和父亲促膝长谈。10月下旬,哈里告别了母亲、妹妹和弟弟(他弟弟才三岁,而且他实际上对哈里没有任何儿时的记忆。弟弟后来在描述彼此关系时说,哈里就像“路过的船只”)。他先坐火车到上海和父亲会合,然后由父亲送他上船。

他沿途开始给远方的家人写信记述他的生活,这很快就成了他的习惯。他写信叙述各种见闻,同时锻炼自己的写作技巧。他在离家次日写的第一封家信中说:“今天我们看到了……堆积如山的豆子,这儿的收成肯定不错,尽管人们看上去一副粗鄙的样子。”在南京,他在一个传教士家里逗留了几日。他兴奋地写信说,他游览了“和最近的革命有关的各处景点”。他甚至更兴奋地提到,他遇见了两个美国男孩子,和他一样,他们“计划靠奖学金去霍奇基斯上学(尽管从他们的家境来看,我不明白他们何以有理由申请奖学金)。当然,我想最终他们两个也会进入耶鲁。”他从上海报告说,父亲已安排好让他10月9日去乘坐一艘德国蒸汽轮船腓特烈亲王号。同船回国的一个英国传教士家庭会在途中照应他,而他到达南安普顿之时,“刚好赶得上观看伦敦圣诞节”。

哈里在上海和父亲一起度过的最后几天并未留下任何记录,但不难想象,他们为此次重大的分别做准备的同时,一定常常作推心置腹的交谈。在芝罘上学的那些年里,哈里和父亲之间就已经形成了虽远隔两地却十分亲密的关系,在之后的许多年里,他们一直都保持着这样的关系。哈里在信中事无巨细地、有时甚至痛苦地描述着他在学校里的日常生活,而他的父亲则回给他详细的“建议信”,建议他如何学习,选什么样的课,如何与朋友相处,甚至——在他临近青春期时——建议他如何面对自己的性成熟(在一封信中,他敦促哈里阻止“你的朋友”形成“玩弄私处”的“恶劣习惯”。这个习惯,他警告说,必定会损害他们的身心,更不必说他们的精神生活了)。“我希望你不要以为我爱说教,”他在儿子出发后不久随即写道,“我希望你永远把我当成亲密的伙伴。你有任何的难题和疑问,都可以毫无拘束地来求教我……你并不容易意识到,我是多么的渴望帮助你啊,使你不致重蹈我过去的覆辙。”

在哈里的童年时代——甚至在他成年后相当长的时间里——没有什么比父亲的形象使他印象更深的了,他的父亲毅然地在世界各地辗转奔波,追求积德行善,并敦促儿子追随他的脚步。在中国,小哈里目睹父亲耐心而无私地着力改善着中国学生的生活,并且说服同为传教士的同事们更多地关注山东的社会状况。在美国,他则目睹父亲持之以恒、劳而不怨地四处奔走,以筹集资金支持他的伟大事业。甚至在他离开中国之前,哈里就开始了汲取父亲的品质:他的严肃认真,他永不停息追求自我圆满的精神,他的活力,他的雄心壮志,他的矢志不渝。但哈里最想汲取的——而他一生常常自责未能获得的——是父亲一以贯之的高贵品行,或者说他十足的“善心”。从父亲那里,哈里学会了将人生视为一项伟大的使命,衡量人生的标准是一个人为改善世界所做出的贡献。但与父亲不同的是,他也渴望财富、权力和世俗的成功。他的世俗野心和父亲自豪、坚定、永不气馁、牺牲自我以利他人的形象形成了鲜明对比,这在他的一生中既是巨大的鞭策,又是巨大的痛苦。

“我现在几乎处于另一个悬崖的边缘,”在即将起航时,他给母亲写信说,“一个悬崖是指前些日子离家出门,而这另一个是指离开这个胜似祖国的地方。”他显然很兴奋,叙述着在上海买的新衣服、“可口的食物”、他入住的舒适包厢——“似乎位于二等舱一个不错的位置”——以及“十分友善的人群”,他很快就和这些美国人、英国人和荷兰人打成了一片。但他无法掩饰离别的痛楚。随着码头——他在那里向父亲最后道别——渐渐淡出了视野,他写道:“我终于出发了——逐渐离开了中国的地界。船在江上航行,向着大海驶去。我知道我不会永远待在家里,我也知道离开是我的愿望,但离别太难,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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