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烧烤谋杀案
肯·霍姆斯在职不过两个月的时候,验尸所员工被召集调查一宗发生在特拉琳达、引起了全国关注的案件。随着这一案件调查的展开,媒体甚至将它与杜鲁门·卡波特的《冷血》[1]和文森特·布格利西的《手忙脚乱》[2]相提并论。《华盛顿邮报》称该案件为“一个致命家庭的爆炸性特写”,而《费城询问报》称其为“一个关于爱、恨、性、毒品与谋杀的冷酷故事”。《洛杉矶时报》描述这起案件为“毒品、入店行窃、性错乱的循环,超越了纯粹的滥交、流行神秘主义、恶魔学和彻底的背叛”。霍姆斯管这起案件叫“奥利弗案”。
特拉琳达是马林县内附属于圣拉斐尔的一个安静的睡房社区[3]。四岁的时候,我的父母搬到了那里,一直到我和弟弟妹妹就读特拉琳达高中之后很久仍然住在那里。因为暴力犯罪极少发生,所以当两具人类骸骨在公园的一处烧烤炉内被发现时,自然就掀起了当地关注的浪潮,最终引发了一场引人入胜的法庭审判。
在《嫌隙:马林县的一场家庭谋杀案》中,作者理查德·莱温叙述了查尔斯·恰克·莱利和马琳·奥利弗的初次见面。地点在特拉琳达高中校门前,那时我已经从该校毕业六年。马琳盘腿坐在地上,“她低垂着脸,一头长长的黑发挡住了旁观者的视线。”她十六岁,强忍着啜泣,并不是因为她受到了伤害,而是因为她第一次处在服用迷幻药后的幻觉状态,这种感觉并不好。
莱利当时十九岁,他清走了周围的人后,跪在马琳的身旁,并递给她一支大麻卷烟“让她平静一下”。马琳拒绝了他的烟,也拒绝了莱利的搭话,没有告诉他自己的名字。几分钟后,她的一名女性朋友来了,把她带进了学校,走向了洗手间。
马琳和莱利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天,不过理由各不相同。莱利未曾交过女友,他觉得他遇到了生命中的真爱。肥胖、对性懵懂无知、缺乏自信的他被马琳天真烂漫的外表所打动,也为她犀利的目光折服。与之相反,马琳相信在服用致幻药之后,她经历了性格上的改变。她开始和不同的人出去玩,变得放浪不羁,导致她和父母时常争吵,尤其是和她的母亲。
直到那时,马琳和莱利都各自过着迥然不同的生活。不聪明也不健壮的莱利用自己的方式向同学兜售毒品,聚集人气。他毕业后,仍然继续为他们供货。这就是那天他在高中做的事情——买卖大麻。马琳儿时被詹姆斯和内奥米·奥利弗收养。她觉得自己先被生母抛弃,又被养父母抛弃——养父看上去总是忙于工作,养母性格孤僻又嗜酒。他们一家在马琳很小的时候因为父亲的工作搬到了厄瓜多尔。马琳在那里同时学习英语和西班牙语,但多数时间都一人独处。她把父亲当作偶像,因为他充满了包容和爱;她厌恶母亲——母亲的情感和心理问题导致母女俩经常对彼此大喊大叫。马琳进入了青春期,尤其是一家人搬到马林县之后,她对母亲的敌意与日俱增。对马琳而言,母亲太严格、太专横也太无能。这个世界——尤其是马琳的世界——如果没有养母会好上许多。
一开始和马琳交往时,莱利总是尽力讨好她,而马琳对他的关注却微不足道。过了一段时间,莱利近乎宠物狗般的殷勤开始奏效,马琳意识到他愿意为自己做任何事。在这段时间里,她对神秘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相信自己拥有神秘的力量,可以通过双眼控制他人。她也读完了《撒旦圣经》,并对此深信不疑。
《撒旦圣经》教导女巫并训练她们通过吸引和维持他人的注意力来控制别人。而马琳找到了一个愿意成为她施法对象的人——恰克·莱利。
奥利弗夫妇一开始很欢迎莱利到他们家做客,因为他们相信比起女儿的其他朋友,莱利会对自己的女儿有更好的影响。毕竟,他有工作——推销吸尘器,接着是水床。而且,他彬彬有礼,着装保守。他从上到下系上了衬衫的所有纽扣,直到被马琳数落了一番后才解开了脖子处的纽扣。与此相反,马琳的母亲觉得自己的女儿穿低胸上衣“像个娼妓”,母亲的观念反而让马琳为了惹恼她而穿得更加前卫。
莱利的父母看到了马琳对自己儿子的影响之大,一方面为之高兴——莱利开始锻炼,甩掉了好几磅体重,增强了自己的体格。另一方面,他们也有所警惕。莱利总是太轻易地满足马琳的要求,甚至像是丧失了自己做决定的能力。
在无数场合,马琳都对自己的朋友说过她希望母亲不在人世。她的朋友们并未理会,毕竟许多青少年都和父母相处得不那么融洽。甚至当马琳询问有没有人知道哪里可以买凶杀人的时候,她的朋友还是没当回事。此时她和莱利是恋人——莱利强烈地感到他们只属于对方,而马琳并没有太多这种感受——她只是觉得再也忍受不了母亲了。当她不经意间发现父亲的遗书后,她意识到自己是父母人寿保险的唯一受益人,在父母死亡后,她将继承三万到五万美元的遗产。她告诉莱利这笔钱足够他们俩在南美洲开启新的人生。
和马琳共度余生的誓言让莱利神魂颠倒。马琳已经说服莱利在当地百货公司里顺手牵羊——衣服、珠宝、钱包和香水,她甚至会提前告诉他自己想要的东西。
当意识到莱利并没有想象中那样对女儿有任何正面影响时,詹姆斯和内奥米便禁止女儿和他见面。莱利被两人可能分开的想法吓坏了,所以当马琳让他找把枪杀了自己的母亲时,他照做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成了全国报纸的头条。詹姆斯和马琳出门的时候,莱利潜入了奥利弗一家在特拉琳达的单层牧场风格房屋。马琳没有把前门锁上,莱利便走进了房屋。奥利弗太太正躺在卧室小睡,莱利把枪藏在一个纸袋里。他并未用枪射击她,而是用一把羊角锤猛烈击打内奥米·奥利弗。羊角锤最后卡在了她的头部,莱利正准备拔出来的时候,听到了车道上的汽车声。马琳和父亲突然回家让他大吃一惊,莱利藏在一个大梳妆台后。詹姆斯·奥利弗进来时,看到房门敞开,妻子躺在床上,满身血迹,一把锤子嵌在她的颅骨里。然后他发现了莱利。
詹姆斯·奥利弗随手抓起床边床头柜上的一把小刀冲向莱利。莱利隔着纸袋,向他连开四枪。子弹在詹姆斯·奥利弗体内爆裂,他受了致命伤,应声倒下。
当时,两名青少年对刚发生的事情目瞪口呆。在莱利的证词中,他说事情发生后他走进客厅,望着壁炉看了很久。接着马琳给他递了一瓶啤酒,没过多久,她开始为他褪去衣服,他们发生了关系。事后,他们出门和三五个好友吃了饭,紧接着两人在汽车电影院看了场电影。看电影期间,他们谈到焚烧尸体,并决定在中国营地[4]的混凝土蓄水池焚烧,那里现在被用作烧烤炉,是处理尸体的最佳场所。
中国营地州立公园位于圣拉斐尔,是圣巴勃罗湾岸边的历史景点。它曾是华裔美国人捕虾的村庄,现在成了青少年的聚集地,马琳和莱利有时也会去那里,喝得酩酊大醉,和朋友吸食毒品。他们奋力将马琳父母的尸体放进塑料垃圾袋,并搬进家庭旅行车内。为了不留下证据,也为了掩盖尸体,防止他人碰巧向车内窥视,他们把床垫从内奥米·奥利弗的床上移到了她和丈夫的遗体上。
他们到达中国营地的时候,天色已晚,四下荒芜。他们将床垫丢弃在周围的树林中,把五十九岁的詹姆斯·奥利弗和五十二岁的内奥米·奥利弗从袋子中丢入蓄水池。蓄水池曾经是为奶牛场积蓄雨水而建的,现在奶牛场已经废弃,水池除了顶部两英尺外,已被碎石填满。他们在奥利弗夫妇身上浇上煤油,然后点上火。因为害怕留下会被抓,他们驱车飞速离开公园回到了奥利弗一家的住处。第二天一早,马琳让莱利单独一人开车去蓄水池检查两具尸体是否彻底焚烧干净。莱利发现詹姆斯·奥利弗的一部分尸体并没有烧掉,于是洒上了更多的煤油,再次点燃。
接下来的一周,马琳和莱利表现得好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一样,继续住在奥利弗夫妇家里,与朋友们正常社交。他们的一个朋友来到住处帮马琳把房子收拾干净。对于任何打电话想和奥利弗夫妇说话的人,马琳都说,父母不在家,并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回来。就她而言,最坏的情况已经过去。她的父母如今已经尘归尘土归土,而她和莱利获得了自由。她认为过不了多久,她就能获得属于自己的遗产。
一个金牙套
莱利将詹姆斯·奥利弗的最后一部分遗体焚烧完不久,一名在附近的消防员发现中国营地方向升起了一缕烟。他到达现场调查时,看见了蓄水池里烧焦的骨头,他当时认为是当地猎人刚刚在烧烤炉里烤鹿肉。走近仔细观察一番后,他发现了一块下颌骨,里面有一颗牙齿戴着金牙套。至此,验尸所获悉了事件。
负责调查的是基思·克雷格和罗杰·黑格勒——一名与验尸所签有合同的体质人类学家。他们开始在蓄水池勘察,筛出更多人类的骨头和几块烧焦的衣物,还有烧黑的肉。每一项发现的物证都被带回办公室用于研究死者的身份。
第二天,黑格勒博士检查了骨骼和碎片。有部分的颅穹窟、椎骨、肋骨、肩胛骨(肩骨)、尺骨(肘骨)、距骨(踝骨)和各种长骨(如股骨和胫骨——大腿骨和胫骨——它们的长度大于宽度)。黑格勒认定颅骨和长骨的碎片在尺寸上不尽相同,意味着骨骼来自两个人,一个人的骨骼比另一个人大。他指出,虽然并没有相同骨骼的平行物证来证明遗体确实来自两个人,但是事实很有可能如此。另外他说道,下颌和肩部骨骼的大小与年龄四十五至五十五岁的女性骨骼大小一致。
与此同时,詹姆斯·奥利弗的生意伙伴,一个叫菲利普·罗伊斯的人对奥利弗未现身工作又不接电话越发感到担心。罗伊斯给奥利弗的住处打了好几通电话,和他通话的总是马琳。对于父亲的行踪,马琳的答复总是模棱两可。一周后,罗伊斯联系了警方。
第一名警官来到住处对马琳进行了长时间的问询。对父母的行踪,马琳给出了冗长又前后矛盾的叙述,说自己拜访了一个在太浩湖的朋友回家之后,就不见父母行踪,父母也没有留下任何字条或解释。即便如此,警官还是接受了马琳的供词。她编造细节详尽的谎言时表情纯真,语气自信——她的巧舌如簧非常有说服力。
接着,巴特·斯廷森,一名四十九岁的警署调查员接手了这起案件。在之后的十年里,直到斯廷森退休,霍姆斯与他合作过许多次,对他敬畏有加。
“巴特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审讯官。”霍姆斯说,“主要是因为他看起来完全不像在问询任何人。”
他头发柔软,头顶光秃,架着一副超大号的眼镜,宛然一个仁爱的慈父。他会在你身边坐下,仿佛他愿意花掉世界上所有的时间,只为了和你交谈。交谈过后,受审人往往会交代出计划之外的更多内容。
马琳告诉了斯廷森几个不同的故事——她去过哪里、去了多久。每个故事都看似合理,直到斯廷森点出一个明显的矛盾让她的故事分崩离析。然后马琳会编出一个新的故事,却让斯廷森追问得更多。她擅长虚构,但他没有上当。
最后她不得不向他吐出了事实——或是接近事实的实情。她说,恰克·莱利杀了自己的父母,她和莱利两人在中国营地的蓄水池焚烧了尸体。
警方在莱利工作的水床公司逮捕了他,并向他宣读了他的权利。个人经验告诉巴特·斯廷森,有罪的人通常会放弃保持沉默的权利,因为他们急于知道警方了解多少实情。莱利也不例外。在没有法律顾问的帮助下,他回答了斯廷森的问题,直到把自己逼入了绝境。
“是我杀的!是我杀的!”他最终认罪了,将脸埋进双手里,“我不想这么做,是马琳逼我的。她不停地请求我,恳求我,求了好几个月。她说我要是不答应下手,她就不再爱我了。”
现在验尸所有了一个新想法来验证在中国营地的蓄水池里烧焦的遗体究竟属于谁。三位调查人员——比尔·托马斯、唐·科尼什和霍姆斯开始追踪詹姆斯和内奥米的牙科记录和X光检查记录。他们找到了一名在圣拉斐尔的牙医可以提供奥利弗先生的病历和X光记录;在佛罗里达州的另一名牙医可以提供奥利弗太太的病历和X光记录。这些资料都交给了一名在米尔谷的牙医,来和事发当地发现的金牙套及下颌骨碎片作比较。他得出了结论:有无可争议的证据表明这些残骸来自内奥米·奥利弗。金牙套和骨骼碎片与她的牙齿结构完全匹配。詹姆斯·奥利弗的残骸较少,其中没有任何部分能够给出明确的身份证明,然而牙医说:“两者的相似之处还是很多。”
审讯莱利
因为未成年,马琳·奥利弗在这次谋杀案中是作为少年犯受审。定罪后,她被押往加州青年局服刑。她在服刑期间的任何时候都可能被释放,只要那里的警官认为她可以回归社会。她二十一岁生日的时候,会被自动释放,除非警官认为她仍未洗心革面——在这种情况下,她可能会在狱中待到二十三岁。作为一名青少年,她没有被指控协助和教唆杀人,因为加利福尼亚州法规规定,未成年人犯罪时不会记录详细的罪名。恰克·莱利的命运则大不相同。他的父母四处筹钱请到了威廉·比尔·韦西奇作为儿子的辩护律师。韦西奇备受尊敬,他曾经成功为数起死刑案件辩护。他遇到的挑战是莱利已经承认了两起杀人的罪行。若被定罪,他足以被判死刑。韦西奇坚信,他的委托人在谋杀的当下,神志并不清醒——他中了马琳的魔咒。此外,莱利说在事发当天,他整个人处于“断片”的状态,发生命案前,他服用了迷幻药,抽了大麻,吸入了可卡因,之后又喝了啤酒。
为了证明莱利有多容易被操控,韦西奇请来了三名催眠师,每一位都对莱利进行催眠,证明莱利属于最容易被催眠的那类人。在催眠状态下,莱利说他没有杀害内奥米·奥利弗——是马琳杀害的。莱利说他发现锤子嵌入了内奥米·奥利弗的颅骨里,自己正想拔出锤子的时候,被詹姆斯·奥利弗惊吓,出于自卫,向詹姆斯开了枪。
这一案件首先经由大陪审团决定是否有充分证据审讯恰克·莱利。在大陪审团做证时,十七岁的迪安娜·克里格——在奥利弗夫妇遇害后帮助马琳和莱利清扫房间的朋友说,莱利告诉她,自己用重器敲击了内奥米并向詹姆斯开了枪,然后和马琳在中国营地的蓄水池火化了尸体。
然而审讯期间,克里格又给出了不同的叙述。她说马琳告诉她是自己杀害了母亲。“她说她用锤子敲击母亲的头部时,”克雷格说,“鲜血和其他东西溅得到处都是。”
克里格同时证实,马琳觉得自己是一名“高级女祭司”,可以控制莱利做任何她想让他做的事情。克里格向陪审团说起了商店行窃的往事,莱利为马琳提供可卡因和其他药物,以便她与其他男人约会;谈到了马琳指挥莱利为自己拍摄裸照,计划投稿各类男性杂志;又谈到了马琳随身带着一张塔罗牌,说这张牌是她支配莱利的象征。
控方在陪审团面前播放了莱利自首两起杀人案的录音。他的律师比尔·韦西奇试图用莱利父母的证词来抵消录音对莱利的不利影响。莱利的父母说儿子在被捕后,情绪不稳定。莱利呜咽着向众人道歉说:“是她逼我的!”
在审讯期间,马林县最高法院的室内坐满了人。人们竖起耳朵聚精会神地聆听着莱利和马琳充满了腐败、谎言和疏离的过去。当莱利起身做证时,听众的兴致水涨船高,他的证词让人欲罢不能。
“我看见奥利弗夫人前额插入了一把锤子,这对我产生了麻痹作用,我受到了伤害和惊吓。我开始崩溃,想离开房间,但是我无法离开,我必须拔出锤子……我使出了全身的气力,手上都是血,血液好像在我双手上燃烧,我连忙甩手,想摆脱这些。”
同一天早些时候,莱利说,马琳曾问过他到底要多使劲才能把一个人敲死。后来,他告诉她,他会承担起这两起命案的责任。
其他年轻人证实了莱利的证词。两个男孩说他们曾经和马琳发生过性关系,马琳问过他们能不能亲手或者找人杀了她的母亲。另一名少年说他和马琳在少年看守所的时候曾经交谈过,“她说她用木槌类的东西杀死了她的母亲。”
在结辩陈词的部分,地区助理检察官约书亚·托马斯先后反驳了莱利之前在催眠状态下陈述的事件以及之后在法庭上的证词。虽然斯坦福大学的心理学家证实了容易被深度催眠的人“倾向于停止自身的判断而服从他人的建议”,而且“渴望取悦他人的冲动会影响他的供词”。原告方也请出了自己的专家来进行反驳。这位专家说处于催眠状态下的人常常使用现在时,而莱利经常使用过去时。原告方称这一矛盾证明莱利在撒谎。
针对被告方指出莱利在实施谋杀时正处于药物影响下的这一观点,原告方的论述是他其实平日里就是这样。因为莱利是一名重度毒品依赖者,他在杀害奥利弗夫妇当天的精神状态和平常任何一天没有差别。至于被告方提出的“莱利被马琳施法”一说,地方检察官的原话是,“这近乎荒唐”。托马斯同时提出,莱利用被窃枪支杀害詹姆斯·奥利弗,证明他是有预谋的,因为被窃武器无法被追查。
陪审团仔细考虑了四天,最终站在了原告的一边。陪审员说,莱利“亲自犯下了”两起一级谋杀案。
如果马琳·奥利弗承认她杀了自己的母亲,她的判决并不会改变。她将被换押到加州青年局,并在六年内被释放。相反,恰克·莱利的判决将大不相同。他将被监禁十五年,七年后可以被假释。而事实上,由于他被认定杀害了两个人而不是一个人,所以被判了死刑。一九七八年,加利福尼亚取消死刑后,他的判决改为了终身监禁,不得假释。
事件后续
一九七八年,在计划被假释前的三个月,马琳从加利福尼亚南部加州青年局的工厂逃了出来。十个月后,她在纽约被警方逮捕,因为她“看上去很年轻”,在回答警方问题时又含糊其词。她正在街上卖淫揽客,身上没有有效的证件,也不愿意告诉警官自己的姓名、年龄、住址。在警察局,她给出了自己在马林县的公共监护人的电话号码。
她的监护人告诉警官说,马琳从加州青年局的工厂逃脱之后,警方发布了对马琳的无保释逮捕令。
马琳被送回加利福尼亚,但只是短暂地被监禁。释放后,她又因参与在南加利福尼亚州的大型伪造案,伪造戒指而被捕。她犯案时已经成年,被判入狱五年。之后她又因伪造支票、对当局作虚假陈述、持有毒品等其他罪名服刑。没有人知道她如今身在何处。
相比之下,恰克·莱利在过去的四十年里一直身陷囹圄。他前后申请假释十几次,每一次都被驳回。
“从我个人的经验来看,许多死刑犯的确罪恶滔天。”霍姆斯说,“然而,我不相信恰克是他们中的一员。他是那么一个年轻、娃娃脸的胖男孩,不特别迷人,但纯真——不仅是生理上,而且是心理上,马琳却让他陷入如此境地。”
霍姆斯当时和现在都认为:在这起案件中,正义没有得到应有的伸张。“我理解社区对他的谴责。”他说道,“但是他们却眼看着她一步步把莱利逼向绝境,这再明显不过了。我始终无法理解,他为什么要在监狱里度过余生,没有一丝被假释的可能。他理应服刑七年,然后被假释。没错,他是杀了人,但当时他确实神志不清。”
许多报道这起案件的报纸都称其为“烧烤谋杀案”。莱利刚进监狱的时候,他的狱友叫他“烧烤”,最后这个绰号被缩减成字母Q。在死刑被废止后,他是从圣昆廷转移到圣路易斯奥比斯波的最后一批死囚犯之一。一年后,他被重新送回圣昆廷,自此便一直在那里。
一九八一年,列文开车将马琳从居住地洛杉矶送到了莱利被监禁的圣路易斯奥比斯波。他和马琳当时已经五年未曾见面,这次相见显得很尴尬。服刑期间,莱利日渐消瘦,不再是那个胖胖的男孩,马琳的外形也因为吸毒、服刑和站街生活的摧残而每况愈下。
莱利一度问马琳她在想什么。据列文口述,马琳的回答是:“我只是在想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只是失去了理智。”
几乎可以说,她到访就是为了表达懊悔。
年复一年,霍姆斯去圣昆廷监狱的次数数不胜数。常常是为了调查囚犯的死因。每隔一段时间,他就会见到莱利经过。每次,霍姆斯都会停下来问候:“嗨,莱利,最近好吗?”
莱利似乎除了回答“还行”之外,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们仅仅有过一次交谈。谈话不超过两分钟,主要是霍姆斯问莱利他如何打发时间。莱利说他读了很多书。
“不错。”霍姆斯说,“阅读很不错。”
阅读不仅可以给囚犯一个生活的目的,一个继续充实他们有限的教育的机会,也可以让他们远离烦恼。不过,对从小就不擅长学习的莱利而言,书籍带来的益处十分有限。
“上次见到你的时候,我也在这里。”莱利有一次这么和霍姆斯说,仿佛他可以去任何地方,而在圣昆廷的重逢只是一次巧合。
霍姆斯只能耸耸肩,思考着多年的狱中生活是否会对他有所影响。也许并没有。
比尔·韦西奇,这位莱利的律师后来也遭遇了不幸。审讯十年后,霍姆斯处理了一起在圣拉斐尔律师事务所的枪击案。他到达现场时,发现韦西奇坐在办公桌前,额间有一个弹孔,还有一个点四五口径的弹壳落在附近的地板上。曾经的公诉人韦西奇被一名叫马尔科姆·施勒特的七十二岁男子杀害。此人多年前因纵火和谋杀未遂入狱,被释放后,施勒特前来寻仇。
韦西奇的秘书是枪击案的目击者。施勒特逃走后,她联系了警方并描述了施勒特的逃逸车辆,一辆蓝色的面包车。一名警察在几个街区外拦下了他的车,命令施勒特下车。施勒特照做了,但是他已经吞下了氰化物,随即倒在了大街上,丧失意识,口吐白沫。
霍姆斯也负责处理施勒特的死亡事件,但是他得先等防弹小组检查完施勒特的尸体。
施勒特在喉咙上贴了一枚手榴弹,并在腰部绑上了看似炸药的东西(后来发现是道路照明弹)。
回顾韦西奇的谋杀案,霍姆斯说:“有些案件总是让我惊奇不已,同一群人常常多次以不同的形式卷入一连串事件。毋庸置疑,比尔·韦西奇就是这样。”
注释:
[1]美国作家杜鲁门·卡波特一九六五年出版的《冷血》一书被认为开创了“真实罪行”类纪实文学。
[2]美国作家文森特·布格利西一九七四年出版了《手忙脚乱》一书,书名引用披头士乐队的歌曲,一九七五年该书获爱伦坡最佳犯罪实录奖。
[3]睡房社区指该社区唯一的功能是睡觉休息,失去了社交、置业、娱乐等社区功能。
[4]中国营地是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一个州立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