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孟子》一篇

3 《孟子》一篇

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节选)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1],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2],故不为苟得[3]也;死亦我所恶[4],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5]有所不辟[6]也。”

(选自《孟子译注》,中华书局1960年版)

【注释】

[1]得兼:兼得。

[2]所欲有甚于生者:意谓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喜欢的。

[3]不为苟得:意谓不苟且偷生。

[4]恶(wù):厌恶。

[5]患:灾祸。

[6]辟:通“避”,躲避。

【阅读提示】

孟子(约前372—约前289),名轲,字子舆,战国时邹国(今山东邹城)人,我国古代思想家,儒家学派代表人物。

《孟子》是孟子及其弟子所作,主要记载了孟子的政治活动、政治学说、哲学思想等。

“鱼与熊掌不可得兼”一段节选自《告子上》篇,主要讲“生”与“义”的取舍问题。当鱼和熊掌不可同时获得时,人们一般会舍弃较为常见的鱼,而选择珍贵的熊掌。由此引出,当“生”与“义”无法兼顾时,应该“舍生而取义”。

【朗读】

康辉

康辉,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主播、播音指导,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理事,曾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德艺双馨中青年文艺工作者、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金话筒奖等奖项和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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