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遇
每一次的相遇都是一种缘分,如同江水,奔流入海。
那天清晨
刺耳的电话铃突然响了,清晨的睡意顿时消失得无影无踪,“这个时间点,会是谁呢?”这么早打来的电话总是让人感到莫名的不安。
“室长,我是庆洙。”
“嗯,什么事?”
“请您现在就过来一趟吧。总统出门散步,从山上摔下来了,好像是从猫头鹰岩上。原因我们还不清楚,现在警卫员正护送总统去医院,据说情况很严重。”
“什么,情况严重?你的意思是有生命危险?”
“准确情况我也不清楚。这是警卫员说的。到了医院应该就能清楚了。”
金庆洙是总统在峰下村期间的秘书,他这么早给我打电话,直觉告诉我这一定是与总统有关的紧急事件,但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竟然是这么严重的事……
“你说总统清晨出去散步?他最近经常散步吗?”
“不是的,调查开始后,总统根本不可能出门散步,这次是隔了好久才出门的。”
这个情况我清楚。调查开始以后,总统就一直闭门不出,取消了一切外出活动,他很在意记者的照相机。总统为什么今天突然去烽火山散步了,竟然还从猫头鹰岩上摔了下来,情况还很严重?!
我努力压制着心中不祥的预感。
金庆洙说他先把总统送到就近的世英医院,确认要不要转到大医院之后再和我联系。我撂下电话马上做好了出门的准备,可金秘书一直没来电话,这回轮到我给金秘书打电话了。他说自己也一直没接到后续情况的电话,另一位秘书文龙旭已经赶到现场了,他只要一接到文秘书的消息就马上联系我。
我心急如焚,每一分每一秒的流逝都是煎熬。
过了许久,文秘书终于打来了电话。
“总统病危,伤势很严重。世英医院说他们没办法了,最好立刻转到大医院。我们正在去梁山釜山大学医院的路上。请您直接去那里吧。还有,我听警卫说总统好像是从猫头鹰岩上跳下来的。金庆洙和朴恩河两位秘书在总统的电脑里找到了遗书。”
“从猫头鹰岩上跳下来?怎么会……?”这个疑问在我的脑海盘旋,不祥之感再也压制不住了。
接电话时,妻子在旁边一脸紧张,不知所措,我什么都没说就出了家门。坐在车里,握着方向盘的手一直在颤抖,我不停地深呼吸,强挺着开车。
这是我一生中最为痛苦,煎熬的一天,2009年5月23日,那一天就是这样开始的。
釜山大学医院位于梁山,我从没去过,本来就心慌意乱还要看路标指示,好不容易才找到了地方。我都记不清自己是怎么到那里的。到了医院,文秘书出来接我,他表情惨淡,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
总统被送到了特别病房,这里禁止闲杂人员出入,我必须亲眼看见他的情况,不知糟糕到什么地步!
我走进了病房,总统已经闭上了眼睛,那凄凉的情景实在难以用言语形容。
总统身上插着各种人工延长生命的装置,机器上还有信号。我脑中闪过一个念头:“还有希望!还不至于……”
医生们向我陈述了实情,信号只是因为心脏起搏器在起作用,只要机器一撤,信号马上就会消失。也许,医生从我的表情中看出我还存有“万一还有希望……”的幻想,于是,又做了更明确的解释:总统在到达医院之前就已经是医学上的死亡状态了,这与此前世英医院的结论一致。他们判断总统在事发现场就已当场身亡了。安装心脏起搏器只不过是为了安抚不想放弃的家属的情绪,也是为了给家人们留出时间,好做最后的决定……听到这些,我觉得天都塌下来了。
文秘书把从警卫员那里听来的事情经过向我做了转述,不久,金庆洙秘书带来了从总统电脑里打印出来的遗书。显然,这不是场意外,而是总统自己选择的有计划行动。我一言不发,头昏脑沉。
这时,主治医生和我说:
“夫人来了,请您转告她,总统已经没有生还希望了,我们需要她的同意,才能撤除人工延长生命装置。我们说这话不太方便,还是请室长您转述吧。”
听了这番话我回过神来:“是啊,我不能这么失魂落魄的,得考虑该干什么,接下来怎么办,我必须马上做出判断和决定。振作起来!冷静点!”
想到这里,我又犯了难:夫人马上就到,应该让她看到什么样的总统呢?我把我的顾虑告诉了医生,他们也有同感。医生们最终决定让夫人先等一会,他们立即为总统皮肤撕裂的地方进行缝合处理,把血迹擦拭干净。
夫人当时已经站不住了,得到医生的许可后,在别人的搀扶下与总统见了面。此时的总统就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干干净净的,脸上没有任何伤痕,表情也很温和。夫人看见了这情景完全缓不过神来,丈夫两三个小时前还跟自己在一起,现在却成了这样,她当然无法接受。
更让人痛苦的是向夫人说明情况。夫人来之前,只听说“总统从山上摔了下来,情况不太好”,后来又听说世英医院无能为力,转院去了梁山的釜山大学医院。她猜到了情况相当不好,仅此而已。
秘书们实在是难以如实汇报,我道出了实情——总统是自己从猫头鹰岩上跳下的。夫人对此难以置信,我给她看了遗书,夫人当时就瘫倒在地了。
下面的话要说出口就更艰难了:“现在,总统只是依靠人工生命起搏装置而已,在医学上,总统已经去世了,医生也认为没有生还希望了。现在我们除了撤掉人工装置,没有其他选择,夫人您拿个主意,就让总统安心走吧。”医生也表示了同意。
在卢总统去世的发布会现场,我的表情是肃穆的,我感到一种可怕的寂静。
看到夫人失声痛哭,我也坚持不住了,实在太痛心了。夫人一直在哭,刚好一点儿,又接着哭,过了许久才勉强打起精神,表示了同意,于是心脏起搏器被撤除了。
2009年5月23日,上午9时30分,他走了。
得让国民知道实情。和医生商量后,决定由我宣布总统去世的消息,以及去世的原因,然后再由医生团队进行医学说明。我只准备了短短几句演讲稿,就站在了众多媒体的面前。发布会现场挤满了记者,几百个闪光灯不停闪烁,现场气氛就像马上要爆炸一样,可我对此毫无知觉,即使环境如此嘈杂,我感到的只有可怕的寂静,一切的一切就像静止的画面。
“这是一件让人备受冲击又无比痛心的事,前任总统卢武铉于今日上午9时30分,在梁山市釜山大学医院逝世。各种情况表明,总统于今天上午5时45分左右外出,前往烽火山登山,于上午6时40分左右从烽火山岩石跳崖。当时总统身边有一名警卫员,事发后,警卫员立即将总统送往最近的医院,因病情危急又转至釜山大学医院,但最终总统于不久前,也就是9时30分不治身亡。总统为家人留下了简短的遗书。”
宣布如此严重和复杂的情况,我也就用了一分钟的时间。当时,我已经无话可说,记者们也没再追问什么问题。
现在我们得集中精力处理后事了,接下来该把总统安置在哪儿?我告诉峰下村那边迅速准备灵堂及香堂。
医院被挤得水泄不通,看着这些布满泪水的熟悉面孔,想必他们也和我一样,要花多久才能接受这个事实啊!蜂拥而至的还有执政党、在野党的政界人士,李明博总统的秘书室室长虽然上任后连招呼都没打过,此时也到了。悲伤的人们恨不得抱在一起痛哭,吊唁和问候混杂在一起。
而我只想一个人待着,哪怕几分钟也好。有人递了一杯茶过来,我盯着茶杯出神,突然想起与总统第一次见面时的情景。我第一次见他,与他聊天时面前也放着一杯茶。那一天的我们是那么年轻,那么耀眼……
初遇
1982年8月,我完成了司法研修院的学习,申请做一名法官。我在研修院的成绩排名第二,在结业仪式上还得到了“法务部长奖”。那时候能够通过司法考试的人不多,从研修院出来后只要你愿意,就能当上法官或者检察官。
因此,我根本就没想过自己当不了法官。的确,我在大学时因组织示威活动遭到过拘禁。但那是反对“维新”的,现在时代已经变了,人们已经认识到“维新”是错误的。我以为新一任政府不会批评反“维新”的示威了,实在没想到这一经历会成为当一名法官的资格限制,使我不被录用。
直到现在我都不能忘记最后一轮法官录用面试时的场景。面试时一个环节是法院行政处的副处长对申请人进行面试,大部分人在这个环节也就用一两分钟,走个形式而已,只有我一个人历时30分钟。他的问题其实并不多,就两个:“为什么示威?什么时候示的威?”我解释得合情合理,但他却完全不了解当时示威活动的缘由与意义。
1982年距1975年我示威被拘禁不过7年而已,其实我只要说“1975年4月我参加过反‘维新’的示威”就行,没有必要再做说明了。但我说了之后,面试官又问道:“当时是卫戍令时期吗?”我解释道:“卫戍令要早几年,是1971年。”他又问道:“是制定维新宪法的时候吗?”无奈之下,我只好将卫戍令、宣布“维新”、制定维新宪法、紧急措施等20世纪70年代发生的历史大事一一说明。那位面试官据说因擅长写判决书而在法院内部小有名气,后来还一直做到了大法官。当年,那么多民众不堪忍受独裁统治而愤然反抗,被当局扣上“时局犯人”的帽子,抓起来受审,对于这些如同发生在昨天的历史事件,我实在无法相信法院里的高层居然一无所知?!这回我算是见识到法官们的生活,与现实世界是怎样的脱钩了。多么讽刺的现实!最终我未能被录用。
当时的法院行政处处长是大学时教我民事诉讼法的恩师,他听说检察院能录用我,就劝我先去当检察官,当两三年检察官后就可以摆脱身份限制,再转行做法官。但是,我并不想当检察官。
过了很久,无奈之下,我决心做律师。在那个年代,只要从司法研修院出来,就是检察官或法官,直接做律师的人少之又少。我的成绩还不错,我要做律师的消息也很快就传开了。虽然当时不像现在有这么多律师事务所,但是像“金&张”这样有气名的几家律师事务所都给我抛来了橄榄枝,我去了几个地方,听了他们的方案。应该说,对方给出的条件相当不错。
他们说给我的报酬是打破常规的:提供轿车,工作三年后还能送到美国的法学院留学。老实说,我有一点心动,但还是觉得这和我所想象的律师职能大不相同——这不仅仅是因为我上大学时搞过学生运动,我为自己描绘了成为一名法律专家的蓝图——即使不做人权律师,也应该深入到普通百姓之中,帮助那些有冤屈的人,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而眼前这些机会选择却并非如此。现在想来,如果当初我接受了律师事务所的邀请,恐怕现在的人生就完全不同了,也许已经成为什么国际律师啊、企业专职律师啊……看起来也许光鲜亮丽,但我却根本不感冒。
我决定当一名普通律师。既然已经下了这个决心,又要奉养母亲,回釜山就变成了我最好的选择。对于其他我并没有什么可留恋的,唯一让我苦恼的就是对妻子的愧疚。妻子毕业于音乐学院,当时已经找到了很好的工作,是首尔市合唱团的成员。大学时代,她就眼看着我被拘捕,还去拘留所探视过我好几次,不是一个嫌贫爱富的姑娘。我能通过司法考试,她就已经心满意足了。让一个在首尔从事自己喜爱工作的首尔女孩跟我回釜山,我实在太不好意思了。幸运的是她同意跟我回去。
就这样,我遇到了卢武铉律师。为我们牵线搭桥的是我参加司法考试的同期考生,也是后来的民政首席秘书官——朴正奎。人与人的缘分真是妙不可言!
朴正奎晚了一些才通过司法考试,是我们同期考生中年龄比较大的,因此他很早就决定,从研修院一出来就去当律师。他以前在金海市长游庵与卢律师一起复习,一起考试,结下了深厚友谊。卢律师先通过了司法考试,当上了法官,后来去釜山当了律师。当时,卢律师正打算邀请朴正奎和自己一起干,为了迎接即将从研修院结业的朴正奎,卢律师已经在自己的事务所里为他准备好了办公室和办公桌。
当时,大部分的律师都是开个人事务所,很多人想当然地认为律师们不能一起工作。大的律师事务所在首尔也就寥寥几家,地方上基本都是“一人城主”式的单打独斗。而卢律师的思想颇为超前,当时他就认为律师们应该聚在一起工作,这样才能实现法律业务的专业化、精细化分工。
卢律师做过法官,1978年出来开始做律师。一开始他也是自己做,在1979—1980年的近两年间,他与另外两位律师一起合作开了事务所,就是“伽倻合作法律事务所”。这可能是釜山最早的律师合作事务所,虽然运营情况并不如意。
当时普通人对律师的专业化、精细化分工认识不足,即使他们想为上门的客人提供专业领域的咨询,顾客也不愿意接受。顾客们才不管什么专业不专业,只想让自己熟悉的律师负责自己的案件。卢律师的见识高瞻远瞩,但当时人们的意识还跟不上。他在品尝了失败的苦果后,开了一段时间的个人事务所,之后找朴正奎合作,还是打算开一家专业化、精细化的律师事务所。
这时,问题来了,本来已经下定决心去釜山的朴正奎被检察院录取了。卢律师精心准备的计划还没开始就泡汤了,朴正奎的内心十分愧疚,正好听说我要当律师,就向卢律师推荐我,来代替他自己。他让我跟卢律师见上一面,于是我就去找卢律师了。到那时为止,我还完全不认识卢律师。于是,我们就有了生平第一次会面。
合伙人
富民洞以前是法院、检察院的所在地,卢律师的事务所就在这里,是一座古朴得有些陈旧的建筑。事务所在法院后门附近,里面比较宽敞。我就在这里第一次见到了卢律师,没想到这次相遇竟改写了我一生的命运。
第一次见面时,卢律师还很年轻,1978年他开始当律师,在我出现之前,他是釜山参加司考最早、最年轻的律师。他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刻,最重要的是他那与众不同的气质。
那时,我见过的法律人士并不太多,但进入司法研修院后我也遇见不少业内人士,有研修人员、教授、法官、检察官,在高中、大学校友聚会时也遇见不少法律界前辈,做实习法官、检察官、律师时也见过很多法律人。卢律师和他们都不一样。当年,大部分人都是从法官、检察官起步,做了很多年后再自立门户做律师,就算做了律师也多少还有些权威主义的气息,有点趾高气扬。卢武铉律师不知是做法官的时间短,还是本人天生的气质如此,他与别人完全不同——他非常洒脱、率真,同时还极有亲和力。
因此,我很快就对他产生了“同质感”,就是感觉他和我是同属一种素质和气质的人。
我记得当时我们面前各有一杯茶,两人谈了很多很多,我讲到自己上学时示威游行,被开除学籍,又被拘捕,因此没当上法官,等等。
卢律师讲了自己为“釜林事件”辩护的经历,对我因学生时代参加运动而未能当上法官颇为愤慨,还谈了他的理想,他说自己要做一名干干净净的律师。
他坦白说,做了律师才知道成为“干干净净”的律师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简单。他还说如果我们二人合作,要以此为契机,我们一起做干干净净的律师。他的这番话正好说到我心坎里去了。
我们也谈到了要实现业务专业化分工,也规划了事务所逐渐成长的蓝图。虽然这无法提供首尔律师事务所给我的那些令人心动的条件,但是我的心却被牢牢地吸引过去了。
当天我们就决定一起合作。我在办公室里看了一圈,就像他之前说的,一切已经准备就绪,只要我人来了就行。于是就有了“律师卢武铉、文在寅合作法律事务所”——就在这里,就是这个瞬间,我开启了我的律师生涯。
此时此刻,我与他命中注定的相遇,影响了两个人的一生。
既像前辈,又像朋友
卢律师对我很好,其实我只是他的后辈,但他称我为“朋友”。之所以这么说是有缘故的,2002年他参加大选,我担任了釜山选区的对策本部部长,卢武铉在釜山本部成立大会上发表候选人演说,开头就这样讲——“人们不是经常说看他的朋友就知道他的为人吗?我不是‘卢武铉的朋友文在寅’,我是‘文在寅的朋友’——卢武铉!”他知道我不大喜欢当这个本部长,故意用这句话对我这个后辈表达感谢。实际上,他比我大六岁,司考届数也比我高五届,是真真正正的前辈。但就因为他的这句话,现在还有人管我叫“卢武铉的朋友”。
卢律师从一开始就非常尊重我,跟我说话一直用敬语。稍微不那么严格的敬语也是我进入青瓦台之后才听到的,此前他对我一直使用严格的敬语。我是经常管别人叫“大哥”的人,但对他,我从来不敢,而是一直恭恭敬敬地称为“前辈”。
他能这样尊重我并不简单,当时他既当过法官又当了好几年律师,在律师行业已经打下了一定的基础,积累了经验,而我还只是个刚刚从司法研修院出来的新手。他能与我在同样的条件下工作,把我当成合伙人看待,非常难能可贵。
律师合伙人之间最困难的就是原本秉性不同的两个人,做到完全信赖对方。比如说不管谁受理案件,都要分工合理,每个业务都有人分管,这就需要绝对的信任,如果做不到相互信任,就做不了合伙人。对我来说,他是前辈,我心里当然觉得他比我有能力。站在他的角度上,我只是个新人,他应该对我不放心才对,但是他在我处理案件时给予了绝对的信任。在合作过程中,如果遇上了比较重要的时局案件,我们经常一起做共同辩护人。我们根据各自的业务量决定谁来做主辩护,卢律师做的时候多些,我做的也不少。如果是我做,他对我所准备的辩护策略通常都很赞同,对于我所主张的诉讼方向等内容,也没有提出过一次质疑,这真是对我莫大的信赖与尊重!
现在回想起来,多亏了他,我才能如此顺利地开始我的律师生涯。我决定做律师时还犯愁,我一个人上哪里去弄启动资金呢,是他让我摆脱了这些困扰。
我和卢律师住在同一个小区。当然了,他很早就有了收入,买了大房子,我住的是交月租的小房间,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的交流,我们经常在一起谈心。我总去他家,还跟他一起回过他的老家峰下村,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一年有两次集体旅游,都是带家属的,非常人性化。卢律师不是很能喝酒的人,偶尔也会叫大家喝上两杯,一起度过愉快的时光。
事务所生意还算不错。那时整个法律界的从业人员不多,律师事务所的数量也不多。虽然我只是个刚从司法研修院出来的新人,也不是什么退休后待遇不变的高级专家,但是毕竟有律师的身份,就能受理案件了。从我的下一届开始,参加司法考试的人多了起来,律师人数也开始猛增了。开业那天,有位医生的夫人从报纸上剪下了律所的开业广告找上门来,她觉得我年轻又是刚刚开业,估计会比较努力,所以就来了。那是我受理的第一个案子,是个民事案件。
反过来,卢律师自从跟我合作,受理的案子反而比过去少了。此前他一直是釜山地区最年轻、最努力、最优秀的律师,他受理的案件多,胜诉率也高,因为与我合作经营律师事务所,他把此前一直是行业规则的“案件受理中介费”给取消了。
现在,“中介费”在律师法中被明令禁止了,当时则是习以为常的惯例。法院和检察院职员、管理员,以及警察等人如果给你介绍案子,通常要提受理费的20%作为回扣。后来这种行为逐渐渗透,甚至银行、企业法务部主动联系案件,也要提取中介费。卢律师想要独善其身,太难了。
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一年有两次集体旅游,都是带家属的,非常人性化。
自从与我合作后,他真的就把中介费取消了。他忠实地履行着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所做的承诺,接待法官、检察官的惯例也是一样。那个年代,负责刑事案件的律师要时不时请主管刑事案件的法官吃吃饭、喝喝酒。到了审判的日子,进去听审的律师要请审判部门吃饭喝酒,这是惯例。法院周围有好多被称为“方席店”的高级饭店就是靠这个开张的。卢律师也曾是“方席店”的常客。然而,这种宴请也不再有了。
这种所有人都遵循的惯例,一个人想要打破是多么困难啊!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他依然坚持做到。我想他本来也正有此意,只是以我的到来为借口正式行动起来,他可能觉得我是搞学生运动出身,志向肯定是要做一名干净的律师。他觉得自己作为前辈得做出表率,不能在后辈面前丢脸。他确实是一位既有道德感又有意志力的人!
可这样一来,他接的案子明显减少了,本来他还在几家银行做律师顾问,这个业务也没了。因此跟他自己开事务所时相比,收入减少了很多,他却丝毫不介意。再后来,他做了人权律师,收入更是锐减,可以说他作为一名法律界的人,经济上宽裕的日子实际没过上几天。即使这样我们也很开心,起码维持律所正常运转还是没什么问题的。
当时的釜山虽说是韩国第二大城市,但律师并不多。登记在册的律师一共不超过100人。除掉只登记实际上并不活动的律师,能够站在法庭上辩护的律师不超过50人。我们只要用心,是可以建立诚实、努力的好口碑的。
法律界是比较保守的,口碑不管好坏,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幸亏我执业之初在釜山法律界留下了好形象,这对我后来的律师生涯有莫大的帮助。
在釜山律师界中,我们成为一大热点。两人都很年轻,经历也很特殊,这样的两个人经营釜山地区唯一的合伙人法律事务所,自然就成了大家关注的对象。这更督促我们要加倍小心、百分之百地努力。
除了处理案件,对于参加釜山律师界的活动我们也很积极。特别是卢律师,他对于为大家服务的事情总是很热心,他曾经三次担任釜山律师协会财务理事。不管年老的还是年轻的,律师们都很喜欢他。那时真是人生的大好时光啊!
人权律师之路
在我和卢律师合作之前,他已经受理过两起时局案件,就是众所周知的“釜林事件”和“釜山美国文化院纵火事件”,可以说他一只脚已经踏入“那块地儿”了。卢律师第一次受理时局案件——“釜林事件”其实是因为人情。他的律师前辈金光日在这个事件中有提供资金的嫌疑,遭到了拘留,不能再担任辩护律师,于是金律师只好拜托年轻律师负责这个案件。因被告人数众多,当时请了几位年轻律师一起分工负责。
在几位年轻律师中,卢律师是工作最认真的一位,法庭辩论一直都是由他主导,也是他彻底揭露了被告人长期被非法拘禁,甚至遭受刑讯逼供的事实。虽然卢律师是第一次受理时局案件,但是他的法庭辩论比所有人都激情澎湃。因此,没过多久,当美国文化院纵火事件发生后,卢律师又受邀参加了共同辩护团。这次与他共事的是在首尔响当当的人权律师李敦明、刘贤锡、黄仁喆、洪性宇等。这两次辩护经历改变了他的人生。
这两次事件几乎将釜山学生运动圈一网打尽,一时间学生运动销声匿迹,加之当时正值杀气腾腾的“第五共和国”初期,从那时起,直至1983年,釜山地区几乎没有再发生可以称之为时局案的案件了。
从1983年下半年到1984年初,随着学院自主化措施的推出,社会控制逐渐松绑,多少有了能让人喘口气的空间。釜林事件也因纯属捏造,撤销了原有判决,几名被告人于1983年底被无罪释放。这一切都让釜山地区的在野民主化运动重新焕发了生机。
大学生的学生运动与劳动案件又开始频繁发生。劳动者面对残酷的剥削,要求雇佣者遵守劳动基本法,要求促进劳动组织的建立,结果惨遭集体解雇。这些人开始纷纷找上门来。
我们并非一开始就下定决心要做人权律师的,只是对找上门来的案件并不回避,对人们的陈述深有同感,努力为他们辩护而已。逐渐,我们就成了釜山地区劳动、人权辩护的核心力量。不仅是釜山,那时附近的蔚山、昌原、巨济地区没有人权律师,这些地方的劳动案件也有很多,我们也是来者不拒。
随着对“第五共和国”的反抗日益加剧,大学相继爆发了“三民斗”“民民斗”“自民斗”等组织案件。学生运动理念化倾向也很明显,釜山与首尔的学生运动组织一起策划的釜山美国文化院占领示威事件、釜山工商会议所占领示威事件等,也是我们受理的。
不知不觉,我们成了釜山地区最具代表性的劳动、人权律师,我们的律师事务所也成了一个核心,几乎总揽了以釜山为中心,涵盖附近的蔚山、昌原、巨济等地的劳动、人权案件。
并肩前行
随着我们的事务所包揽各种时局案件,我们也逐渐接触到了各地区的在野人士。当时领导釜山在野人士的是神父宋基寅,还有现已辞世的釜山中部教会牧师崔圣默。小说家乐山金廷汉先生虽然年事已高,但也经常勉励我们,有重大事件时还挺身而出,是我们的精神支柱。从1984年起,以这几位为中心,在野民主化运动团体与人权团体开始相继恢复元气,被释放的釜林事件成员则主要负责实际工作。
1984年最先恢复元气的在野民主化运动团体是公害问题研究所釜山支部。公害问题研究所由郑镐庚担任理事长,崔冽负责实际工作。
釜山虽然名义上是支部,其实只是借公害问题研究所的名字而已,跟总部并没有什么实际联系。那时人们对直接叫民主化运动多少还有所顾虑,于是打了个擦边球,叫作反公害运动。这个团体几乎囊括了所有釜山地区的在野人士,由宋基寅神父担任总代表。
我一开始就是这个团体的发起人,团体正式成立后,卢律师也加入进来,我们一起担任了理事职务。
紧接着在1985年,成立了釜山民主市民协会(简称“釜民协”),它与首尔的民主统一民众运动联合(简称“民统联”)属同一个性质,是囊括了釜山全体在野人士的组织,也是釜山民主化运动的核心团体。后来主导了1987年“六月抗争”的国民运动本部就是以釜民协为核心的。釜民协的代表也是宋基寅神父。
当时我们充分认识到很有可能遭到镇压,于是模仿“三一运动”的方式,由33人挺身而出,担任代表发起人。我与卢律师从最开始就作为发起人参与了进来,后来还担任了常任委员。卢律师担任劳动部委员长,我担任民生部委员长。
自此,我们二人深入到了在野运动之中,卢律师和我都不是新教教徒,也加入到后来成立的釜山NCC人权委员会做了人权委员。由于人手不够,我们不得不既加入民主化运动团体,又加入人权团体。我们觉得这是作为律师的义务,也是使命。
对于时局案件也是如此。需要我伸出援手时,我无法拒绝。我来到釜山,并没树立什么“我一定要做人权律师”的人生目标,第一次见到卢律师时我也只是说:“我不是一定要做人权律师,或者以人权律师为人生目标,但那样的案件找上门来,我是不会拒绝的。”因为没有别的律师接这种案子,我只接了一次,其他的案子自然而然就都找到了我。我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有时候我们分开负责案件,重要的我们就一起负责,碰到被告人人数众多的时局案件,我们就按照不同的被告人分开负责,我们经常并肩站在法庭上。作为律师,卢律师和我无论气质、性格还是做事的态度、风格都十分接近,我们的配合非常默契。
我们共同参与大部分的在野团体,在团体内各有分工。我独自参与的领域只有一个,就是天主教的运动团体。天主教社会运动协会、天主教正义实现全国联合会、天主教人权委员会、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等团体,是我一个人参与的。我是天主教信徒,虽然我入教的时间很长,但并不十分虔诚,教堂去得也不勤,所以让我在天主教团体中担任职务,我还有点不好意思。
可是一听到人家说需要律师,我就无法拒绝。正因为有了此番前缘,进入青瓦台之后,我这个不太虔诚的信徒还有幸成了天主教与青瓦台联系的窗口。我还数次拜会了红衣主教金寿焕。在参与政府时期,红衣主教增加为两位,为了这件事卢武铉总统亲笔写信给梵蒂冈教廷,送信时我在二者之间起到了桥梁作用。
我发现,一旦走上了劳动、人权律师之路就不可能再赚到钱了。我原来也有这个心理准备,最开始就没把生活的摊子铺得太大。妻子见我通过了司法考试、还当上律师,已经谢天谢地了,她也给了我不少帮助。卢律师则不然,他过去的收入还算不错,现在收入减少了,生活费也得相应缩减,这就不容易了。我想卢律师的夫人权良淑女士心里的苦楚比任何人都多。后来卢律师一心只做劳动案件,每个月的收入一直都只有200万韩元(约等于现在人民币12000元)。
自从受理了时局案件、参与了在野民主化运动之后,卢律师和我一直特别注意两件事。
第一,我们自身要干净。我们太清楚当时独裁政权惯用的伎俩了,那就是抓住对方的弱点、瑕疵加以威胁,让对方不敢出声。大搞背后调查,挖出对方逃税、私生活不检点等问题。自己持身不正,丢人现眼这不算什么,弄不好会身败名裂,还会连累民主化运动事业,所以我们小心谨慎,不做任何违背良心和正义的事情。
小的方面我们就从废除中介费开始,税务登记也做得干干净净,私生活方面更是努力做到洁身自好、毫无瑕疵。
卢律师就像第一次投身学生运动的大学生一样奋不顾身,激情澎湃。他觉得应该把自己的生活也完全变成普通民众的生活,努力改变以前的生活方式。饭不吃贵的,酒也不喝好的,还放弃了他本来非常喜欢的帆船运动。他讨厌那种光是嘴上喊“民众!民众!”的伪善,自己做得纯粹又彻底,努力从道德上严格要求自己的生活。
就是这种思想让我始终无法接受高尔夫这项运动。那时在我的思想里,一直接受不了有些人一面赞成环保人士强烈反对建设高尔夫球场的主张,另一面自己又去打高尔夫。后来随着高尔夫运动的普及,我对高尔夫运动抱有的负面看法也逐渐消失,但我也不再有能自如挥杆的闲暇时间了。
酒也是一样。较之于洋酒、红酒,我们还是更习惯喝烧酒、米酒。喝酒每次也只喝一轮就结束。我但凡能选择就坚决不喝炮弹酒,这是我为自己定的原则,我认为嘴上喊着“民众”口号的人不能言行不一。
我之所以不喝炮弹酒还有个原因。釜民协成立那年年底,我与釜民协的人一起,应安企部釜山分室的邀请,与他们喝酒。我们这边有我、神父、牧师,对方是分室长、在野负责人、宗教负责人、法律负责人等。
当时那个场合,虽然双方谈笑风生,但是心里一刻也不敢放松的。我本来想等烧酒喝得差不多了就结束。结果陆军士官学校第14期出身的分室长提议再喝杯炮弹酒。那时候一般人还不知道什么是炮弹酒,我们这边也都是第一次经历。分室长说明了要领,带头示范之后,我们开始喝了起来。几番推杯换盏后,人们纷纷扛不住出去了。就剩下我和分室长两人,我当时已经醉了,但是为了不输给对方还硬撑着。
就这么喝了十杯之后,分室长起身去洗手间,我也紧跟着出来了,结果见到了无比搞笑的一幕:分室长不是去解手,而是站在镜子前用尽浑身力气扇自己的脸,声音还很大。显然他也是为了不输给我而使出了浑身解数。酒宴终于结束了,这种强迫所有人必须喝酒的极端军队酒文化,给我留下的印象实在太深刻了。
第二,在处理时局案件时,不管法庭辩论环节,还是在调查与庭审环节,我们也力图贯彻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为我们相信,越是时局案件,法庭越应当完全遵守刑事诉讼法的程序,对于大学生时局案件的判决更是如此。如果审判他们时自己都不遵守程序,那么还怎么批评这些大学生呢?
我刚开始做律师时,在法庭上不遵守刑事诉讼法的现象比比皆是。让被告人站着听审是最常见的,用绳索捆绑、戴着手铐上庭也是家常便饭。每当此时,我都拿出法律条文要求审判长纠正这种做法。“请打开手铐!”“请解开绳索!”“请准备椅子,让被告人就座!”
刑事审判中错误的惯例一一被我纠正了。虽然时局案件被告人在听审过程中没有了绳索和手铐,但是看守员又开始紧紧坐在被告人左右,几乎就要架起他们的胳膊了。这是一种常见的人身拘束,是用人体代替手铐实行拘束。对此我也提出了抗议,不让看守员这么做。有一次,时局案件的被告人虽然没有戴手铐、绳索,但看上去明显行动不便。我觉得奇怪就询问了他,原来是看守员用绳索捆住被告人的上臂后,又给他穿上囚衣,伪装成身体未被捆绑的样子。看到这一幕,审判长都忍不住站起来训斥了看守员。
在公开审判时局案件时,为了限制旁听人数,便衣警察有时会提前到场占座,以阻止普通民众到场听审。这时我就请求审判长让便衣警察们退场。有一次,审判长接受了我的请求,确认旁听席人员的身份后,发现大半是警察,也不禁大吃一惊。
关于被告人的冒头陈述权,我也与审判长等人有过数次争论。争论时只靠刑事诉讼法的条文是不够的,还要拿出注释书、法院实务提要,用其中的条文进行解释,这样冒头陈述权作为被告人的一项权利才得到了认可。
检察官提问时如果使用非敬语,我们就一定要揪住这个问题要求审判长提醒对方注意。特别是卢律师,当检察官对被告人进行不正当恐吓,或使用非敬语时,他从没有坐视不管过。每当这时他也会用非敬语高喊“你干吗不用敬语”,丝毫不给对方留情面。他这么做一方面是对检察官的错误提出严重抗议;另一方面也是在用自己的行动给被告人打气,使被告人不至于在气场上先败下阵来。
调查阶段也是一样。我们为了阻止政府对时局案件实施高压调查,定下了尽可能在逮捕早期会见被告人的方针。但警察通常以“正在调查中”为由拒绝我们的会见请求。找到负责调查案件的对共分室,他们让我们去找拘留被告人的警察局,等我们去了警察局他们又让我们找对共分室提出申请,让我们一趟又一趟地白跑。阻止会见是他们的惯用伎俩,过去也没人深究,但我们对此提出了严重抗议。如果抗议不管用,我们就把问题提给律师协会,直到律师协会得到釜山市警察局“以后改正”的答复。卢律师甚至曾经对数次拒绝、妨碍律师会见的警察署调查科科长提起诉讼。
这些做法使审判与调查阶段存在的错误惯例一次又一次得到了改正。这些努力一旦在时局案件中取得了效果,马上就会扩散到一般性案件中。现在这些惯例几乎都消失了,其实也并没过去多久,变化就如此之大,以至于现在年轻的法律人已经很难相信当年还发生过那样的事。
热情与原则
想当年的卢律师,真是热情如火啊!就像刚刚入教的信徒反而比信了很久的人更虔诚、更热情一样。一般说来,律师有律师的行为方式。我对自己的行为是设有底线的,“我是律师,这是我所能做到的底线”。不仅是我,所有人都是如此。但卢律师却不是这样,他没有为自己设限,只要是他认为正确的他就会去实践、去行动,后来进入政界的卢武铉也是如此。
公害问题研究所釜山支部一经成立,参与研究所活动的人立刻就成为情报机关的监视对象。情报科的刑警们在研究所办公室门前摆开了龙门阵,监视主要人物的活动,以及进出人员的动态,刑警们甚至还随时出入办公室。于是卢律师就在律师事务所腾出了一间办公室给研究所用。这一方面是对研究所活动的经济支持,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阻止那些政府机关的人。那些人虽仍然常驻于办公室门口,但不敢再进来了。
不仅如此,卢律师还在律师事务所里设立了劳动法律咨询所。此前我们一直都是在发生劳动案件之后,为审判与法庭辩论提供服务,这也是一般律师的工作方式。但卢律师不满足于此,从劳动团体的创立,到团体的日常活动,他都要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釜山民主市民协会成立那天,活动原计划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是演讲会,第二部分是创立大会。演讲会邀请的演讲人是赵甲济,当时他是被《国际新闻》解职的著名记者,人们对他的评价还是不错的。警察对活动场所实施了“源头封锁”,从演讲会开始就不许任何人入场,所有人都在指责警察的非法封锁,但警察依然纹丝不动地坐在那里。卢律师气得干脆躺在了大马路上,一个人高喊口号。
由此,卢律师成了“过激律师”被人们传开了,也有人说他这样做有失律师的涵养。但他认为,面对警察的非法封锁,斯斯文文地抗议、装装样子根本不解决问题。为了这事,我们还专门对釜山市警察局局长(现在的釜山警察厅厅长)及直接负责的警察署署长提起了刑事诉讼。卢律师自己做了上诉人代表,但是这场官司连个像样的调查都没进行,就稀里糊涂地不了了之了。
后来,1987年,我们在纪念朴钟哲遇害追悼会上被一起带走,情况也是这样。当时警察把我们抓走调查。我的态度是可以接受警方盘查,但坚持自己的行为是正当的。后来,我才得知卢律师干脆拒绝回答任何问题,连签字盖章也不同意。他坚持自己被抓走接受盘查本身就是不合法、不正当的,因此对警方的问题一律不予回答。这是我们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而且我们本身作为律师,不协助调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但卢律师就是这样,对自己认定正确的事,就一定要坚持到底。
我认为这就是卢武铉后来踏入政界所奉行的原则。为了正义可以去选择哪怕对自己不利的道路,卢武铉的这种原则为很多人所熟知。不仅如此,他还有另一个原则,那就是实践正义时的彻底且不设限。简单地说,从政以后,他完全可以做他的国会议员,同时努力去实现他的正义——打破地域主义。但是他一定要用尽全力与地域主义来个正面对决,他就是这样的人,在这一点上我不如他。
随着民众对“第五共和国”的反抗日益激烈,各种集会、示威也逐渐频繁,每当有重要的集会、示威时,警察就会来到办公室阻止我们参加,这就是所谓的“办公室软禁”。那个时代允许对律师这样恣意妄为。所以,我们每次都要绞尽脑汁研究怎样才能把警察甩掉,有时我们干脆不去办公室,就算去了,也要想办法甩掉警察再出来。有时情报科的刑警甚至还会尾随我们去集会、示威的现场。
我的家也被搜查过,当时我们住在公寓里,刑警先是在保安室蹲守了两三天,后来拿到了正式的搜查令就闯了进来。搜查的理由是我家涉嫌窝藏了一名“五三仁川事件”的相关人员。我确认后发现,警察之所以能实施搜查,唯一的举证材料就是一张写着“市民匿名电话举报”的警察报告,真是岂有此理!竟然给一位在职律师下达这样的搜查令!那个时代就是如此黑暗,警察局、检察院只要提出请求,法官就会下发搜查令。
随着工人意识的觉醒,劳动案件日益增多起来。相较于学生案件,我和卢律师更愿意受理劳动案件。在学生案件里,学生们的主张与逻辑都基本相同,劳动案件则不然,每个案件都承载了劳动者在生活中所遭遇的不同苦难。
那时制鞋业是釜山地区的主要产业,在鞋厂上班的女工处境非常艰难。各种加班费都算在一起,每个月也不过拿到六七万韩元的工资,而且还经常被拖欠。遭受侮辱人格、性骚扰也是家常便饭。很多女工为了争取生存权利要求厂方遵守劳动基本法,成立劳动团体,结果被集体解雇。很多人参加了具有自救性质的集体活动,却以妨碍业务罪被拘留。每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我们的内心都无比沉痛。虽然我们二人都是免费辩护,而且尽全力为他们抗争,但是大多数人仍得不到救助。
经历了这些案件后,卢律师干脆下决心专做劳动律师,为此还在律师事务所设立了劳动法律咨询所,当然这也有我们想要提升律所专业性的考量。
那时候《劳动法》的相关书籍大多观点保守,虽然里面也有很多当时的劳动案例,但对我们帮助不大。当时,辛仁羚教授提出了最进步、最符合实际的理论,她的论文集给了我们很大帮助。但是论文集的内容也是有限的,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问题实在太多,逼着我们不得不自学。那个时代,法官、检察官也不懂《劳动法》,还在用民法的思维方式来处理案件。
另外,我们也意识到只为已经发生的案件做辩护,始终只是治标不治本。我们认为必须成立劳动团体,从工人的日常活动开始提供帮助,承担起这个重任的就是劳动法律咨询所。
卢律师对工作太过认真,以至于给新律师带来了心理负担。昌原地区过了很久才有劳动律师,可是很多人最后都干不下去,离开了。因为工人们动不动就拿这些新人跟卢律师作比较,“卢律师能免费辩护,还跟我们法庭上一起战斗,你就不行吗”?这给人的压力太大了。由此可见,做事太奋不顾身也不一定就是好事。
从1986年下半年开始,卢律师开始专心做人权律师的业务,普通案件一律不接。虽然他说只接时局案件,但是占大部分的是劳动案件。他不仅上法庭辩论,还经常去劳动团体为工人们做演讲,应邀参加工人活动。做了这么多,他每月从律所拿的工资一直也只有200万韩元。
1987年六月抗争之后,又爆发了劳动者大斗争,釜山周围的蔚山、昌原、巨济成了韩国劳动运动的中心地。根据现行法律来看,这些都是非法罢工、有暴力倾向的大型罢工案件,这些绝大部分,或者说全部都是由我们来负责的。那个年代,这片土地上的劳动运动风起云涌,我们能够与历史同行,这不能不说是人生价值的实现。
那个年代,这片土地上的劳动运动风起云涌,我们能够与历史同行,这不能不说是人生价值的实现。
1987年六月抗争
夜越深,离天亮就越近,独裁政权的高压亟待民主化黎明的到来。在釜山,这种征兆也零星可见,首先表现出来的就是民主化运动组织纷纷开始崭露头角。
20世纪80年代初,釜林事件与釜山美国文化院纵火事件将原本就不那么稳固的釜山民主化运动圈扼杀在了萌芽状态。但是随着当年被送进监狱的人大批出狱,他们扎根于许多团体,开始到处活动。于是,地基拓宽了,生机出现了。
1987年1月发生了首尔大学学生朴钟哲被刑讯致死事件。负责的警察发表了一个荒唐的解释:“调查人员‘当’敲了一下桌子问他话,他‘呃’了一声突然就倒地死了。”所有国民都愤怒了,釜山的气氛尤甚。牺牲者就是釜山人,他的父母也生活在釜山,就连“末七”都是在釜山祭奠的。可以说面对独裁政权的政治高压,釜山人的愤怒是最激烈的。
2月7日,朴钟哲国民追悼会准备委员会在全国多地同时举行了朴钟哲国民追悼会,卢律师与我都参加了准备委员会,而实际筹备“釜山地区国民追悼会”的正是釜民协。
我们将追悼会的地点定在了釜山市中心的大觉寺,但是警察提前把大觉寺围了个里三层外三层,封锁得比罐头还严实,根本不让人们靠近。警方还试图向进入的市民投掷催泪弹。围在大觉寺外边的大学生高喊着口号“还我钟哲!”,与警察对峙,但始终无法进入大觉寺。
我们不能就这么撤退!釜民协的人急忙在路边召开紧急会议,临时决定在南浦洞釜山剧场前面的马路上举行简易追悼会,秘密将人召集到那里。
在约定好的下午2点钟,市民、学生300多人聚集在一起,正式举行简易追悼会,人们高唱爱国歌曲与运动歌曲,发表谴责演说,卢律师当场朗诵了悼词。这是自1979年釜马民主抗争以来,第一次举行的街头时局集会,很快就聚集了大批市民,马路被堵得水泄不通。
警察过了很久才弄明白是怎么回事,包围了集会周边,与白骨团一起强行进入。釜民协常委们纷纷挺身而出,保护那些因恐惧而发生动摇的市民与学生。他们挡在市民、学生与警察之间,在马路上坐下,开始静坐示威,卢律师与我也在其中。
紧接着,警察朝静坐的人群胡乱投掷催泪弹,我们躲也没处躲,只能在原地等着被击中。到处是浓烟,这时,警察闯了进来,突然把我们抬走,强行装进了“鸡笼车”。因为催泪弹的原因,上了“鸡笼车”很久我们都睁不开眼睛,这样我们被抓到了釜山市警察局的对共分室。这天的简易追悼会组织得非常成功,即使我们被抓走之后,一万多人的游行示威也一直持续到了晚上。这一事件成为六月抗争事件的引爆剂。
警察将那天集会抓走的人进行了分类——律师、宗教人士、在野团体骨干、进步青年和学生,给不同领域的代表提出了逮捕令申请。律师行业被抓走的是当天在马路上静坐的金光日、卢律师与我三人,作为律师的代表,警察对卢武铉律师申请了逮捕令。
那时,卢律师已经成为釜山人权律师中最让警察头疼的人了,而且他被抓走之后,拒绝回答任何问题,这种不合作的态度可能让警察也感到束手无措。当时法律规定:不管是紧急拘留还是逮捕现行犯人,48小时之内如果没有批准逮捕令就必须释放。当时警察没有对金光日律师与我提出逮捕令申请,但还是对我们实施了拘留,而且48小时之后依旧不肯放人。
我们一直在计算着时间,到了48小时,我们就出来高喊“我们要回家”。他们就让特警挡住走廊,不让我们走开。我们喊着口号对峙了一会儿,无奈只能再回到房间里。过一会再出去喊口号,再对峙。这种情况大约每隔一个小时就重复一次。我们被带走的时间是2月7日下午2点30分左右,结果金光日与我在2月9日晚上6点才被释放,被拘留的时间远远超过了48小时。
我们一获得自由就开始担心卢律师的安全,连忙赶到了事务所。当时卢律师的逮捕令申请已经被驳回了,但据说检方再次申请了逮捕令。
逮捕令既然已经被驳回就应该立刻放人,但是,他们既不放人,又隐瞒被驳回申请的事实,反而再次申请逮捕令。得知这个情况我们气得火冒三丈,决定不能就这么干等着!
我们直接找到了专门负责此事的值班部长法官办公室,当时再次提出逮捕令申请的釜山地检公安部长也在那里。岂有此理!我故意高声抗议:“公安部长您为什么在这里?是不是要怂恿法官批准逮捕令?逮捕令已经被驳回,为什么还不放人?我会记住这个问题的!”我喊的声音很大,故意让所有人听到,公安部长的脸涨得通红,不知如何是好,只能落荒而逃。
正巧,当时大韩律师协会人权委员长柳宅馨律师与人权委员河炅喆律师,为了调查事件真相,也来到了法官办公室。他二人强调他们是大韩律师协会派来调查事件真相的,逮捕令既然已经被驳回,如果法官批准了检方的再次申请,协会不会坐视不管的。
经验丰富的柳宅馨律师还不失时机地吓唬那位法官,“现在大韩律协的会则修正案已经在理事会上决定,对于那些在时局案件处理中违背人权的法官、检察官,将来不予以进行律师登记”。其实就是告诫那名法官如果逮捕令批准不当,将来他不做法官的时候,很可能也当不了律师。事实上,大韩律协人权委员会内部确实有这种讨论,但是会则修正案还没有到理事会商定的阶段。
值班的部长法官思考了许久,干脆直接下班了!他说出去吃个饭,结果就一去不复返。我觉得这是个相当高明的处理方法!当时检方并没有正式处理再申请,是公安部长拿着逮捕令申请书当面去找法官的。因此,部长法官不做任何处理一走了之,检方也无话可说。在当时的时局案件中,像这样秘密申请逮捕令的行为非常盛行,但这一次他们却碰了钉子。
检方当时就炸了,乱成了一锅粥。对现任律师申请逮捕应该按照大检察厅公安部的要求,得到法务部长许可,但是没拿到法院的逮捕令就意味着釜山地检公安部要背上无能的骂名。
就在卢律师被扣留的这一夜,公安部长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拿着逮捕令申请书辗转于几位部长法官的家。其他的部长法官当然更不可能接受了,都推脱道:“这应该是值班部长管的事,干吗来找我?”他甚至还去找了首席部长法官,也遭到了拒绝。最后他又去找法院院长,依然没用。
终于,卢律师于次日清晨被释放了。警察不能再继续扣押他了,只能无奈地放他回家,还一直跟踪到他家,在那里守了很久,直到他们得知逮捕令彻底没有可能了,才于凌晨撤回。
这个事件让卢律师一下子名震全国,各路媒体纷纷报道“一夜之间四次驳回逮捕令”,这次事件向世人展示了大韩民国的社会现状,也从侧面展示了当时釜山地区人们对当局的高涨抵抗情绪。
警察对卢律师等三位律师的非法拘禁不能就这么算了。釜山地方律师协会决心对此事提起刑事诉讼,但是最终还是不了了之。虽然逮捕令被驳回了,但是检方依然可以对卢律师实行不拘留起诉。因此,只要检方不进行不拘留起诉,律师协会也就不再进行追究。但是后来卢律师因“大宇造船事件”被拘留时,检方还是追加起诉了这次的事件。
时局正式朝着伟大的“六月抗争”直奔而去,全国上下掀起了民主化的浪潮。釜山的情况更是如火如荼,从1987年初开始,风起云涌的民主化风潮在釜山刮得格外凶猛。四一三护宪措施出台后,民众的反抗变得更加激烈。知识分子阶层最先行动了起来,各种时局宣言喷涌而出,从大学教授逐渐扩散到其他知识分子团体。我记得釜山最先发表时局宣言的就是律师、牙医和药剂师。卢律师与我集合了24位釜山律师的签名,发表了《釜山律师时局宣言》,要求撤回护宪措施、改宪法为直选制,这一行为在釜山律师界史无前例。
一时间,釜山市内到处可见街头示威,市民的反映则非常友好。每当示威队伍高喊口号前进时,路边的市民就用掌声表示鼓励。商贩们也不顾对生意的影响,见到示威队伍还帮他们藏身。警察要上前抓捕示威者,路上的行人与商人就站出来批评警察,阻止他们抓人。很多人给示威队伍送来面包、饮料,看见发宣传单的,市民们当场募集资金,让他们拿去当作经费。
同年5月,在“釜民协”基础上又成立了“釜山国本”。“国本”是“争取民主宪法国民运动本部”的简称,是韩国建国以来民主化运动组织中首屈一指的超大型组织,囊括了所有民主化运动团体以及在野党团体。“釜山国本”也是如此。
其实“釜山国本”比首尔的“国本”成立时间还要早,是全国最先成立的。卢律师担任“釜山国本”的常任执行委员长。此前,人权律师的责任通常限定于为团体提供法律支持和资金支持,而常任执行委员长的职责则超出了这个范畴,需要走上街头领导集会与示威。这本不是律师应该做的,但卢律师自请出马。我也担任了常任执行委员一职。
1987年6月,釜山地区在“釜山国本”的指挥下,几乎每天都会爆发街头示威,示威人数比全国任何地方都多,情绪也更为高涨。每天市中心的示威都持续到深夜。卢律师总是跟示威队伍一起坚持到示威结束,还到处视察示威情况,然后去中部教会,总结当天的全部情况,再制定第二天的计划,最后才回家。看到示威规模日渐浩大,示威热情不断高涨,以及市民的积极响应,我们能感受到军部独裁政权正在走向崩溃。
这时传来消息:首尔的明洞教堂占领示威活动解散了,抗争态势转弱。首尔与其他地区的示威人数迅速减少,就此下去很可能又会不了了之。
但是釜山的情况则完全不同,这里的情绪反而还在高涨。此前,首尔明洞教堂在活动中起了核心作用,以卢律师为首的“釜山国本”指挥部协商决定将这个核心作用转移到釜山来。他们很快就得到了“实现正义祭司团”的协助,在釜山天主教中心组织了占领示威。后来,一直到六月抗争结束,釜山天主教中心一直都像此前的明洞教堂一样,成为抗争运动的核心。
更多的釜山市民也参与进来,示威时,从西面到釜山市政厅、KBS电视台的路口,主干道都被示威队伍占据了。这里仿佛成了“解放区”。釜山的坚持使得全国的示威状况愈演愈烈,让一度销声匿迹的首尔等地的活动声势又重新燃烧了起来。大家都觉得很有成就感。
看到示威规模日渐浩大,示威热情不断高涨,以及市民的积极响应,我们能感受到军部独裁政权正在走向崩溃。
大约是6月20日,有消息传来:釜山启动了卫戍令,即将投入军队。这个消息反而带给我们更多的力量,让我们觉得独裁政权已经被挤到了墙角,而釜山正手握对方的命运,这让我们信心倍增。卢律师和我都认为:“不能在这时候屈服,只要挺过了这道难关,就能获得胜利!”后来,事实证明,当年启动卫戍令和投入军队确有其事,出动的兵力都已经集结完毕,只是因为内部有人反对,没有实施而已。
于是就有了六二九宣言的诞生,这份宣言其实已经意味着军部独裁政权投降了。当然也有很多人说“六二九宣言并不是结束,这只是一种欺骗手段,应当坚持到最后”!当时我们已经争取到了总统直选制改宪,如果要继续抗争下去实在太难了。在之后的直选制总统选举中,“两金”分裂导致民主阵营未能取得总统竞选胜利,但那就不是市民的责任了。
六月抗争是一次依靠市民力量推翻军部独裁政权的伟大市民民主抗争。我一直认为,六月抗争应该成为我国民主化运动史上评价最高的运动。四一九事件或者光州抗争具有太多的偶发性,或自然形成的因素。而六月抗争成立了“国本”这个从一开始就目标明确的联合斗争机构,在其指挥下有计划、有组织、始终一贯地开展运动,直至争取到直选制改宪,这一历程可能是我国民主化运动史上唯一的一次。
虽然六月抗争是一次全国性的民主化运动,但是我认为该运动的中心不是首尔,应该是釜山。釜山最早建立了“国本”,抗争期间也是釜山的运动热情最为高涨,还起到了点燃其他地区示威热情的作用。更关键的是,明洞教堂占领示威解散后,首尔等地的示威形势急转直下,多亏了釜山在天主教中心组织占领示威活动,以及更多市民展开的声势更为浩大的示威活动,才又点燃了抗争的火花。而这是引导抗争走向最后成功的原动力。
为此,我觉得在整理六月抗争的历史时,釜山的历史作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评价,对于这种以首尔为中心叙述历史的事实我感到很遗憾,不能不说这是以首尔为中心的思维方式的产物。
当然,釜山市民也得对此负责,三党合并以后,釜山的市民意识趋于保守,对六月抗争的正确评价问题也不够重视。
在三党合并以前,釜山人充满了自豪感。从釜马抗争结束了维新独裁,到六月抗争埋葬了“第五共和国”,只要釜山站起来,历史就会改变。釜山拥有如此之高的市民意识,一直是传统的“在野党之都”。然而三党合并以后,釜山摇身一变成了“执政党之都”,直至今天都还是清一色的大国家党,着实让人扼腕叹息。
还有一点,当明洞教堂占领示威解散之后,其他地区的抗争热情也迅速下降,而釜山却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展开了示威,这一切的发生绝不是偶然的。“釜山国本”抗争指挥部一直都在密切关注全国示威形势的发展走向,对当时的情况变化保持着警惕意识。为了把这个减弱的势头在釜山扭转过来,指挥部通过在天主教中心组织占领示威活动,有组织地提升示威的强度。
我们的意图实现了,看到全国抗争的热情在即将熄灭之际又被重新燃起,我们在心里默念:“这是我们努力的!”当时我们产生了巨大的自豪感,以及胜利的喜悦感,现在想来一切仿佛还在昨天。
当时“釜山国本”抗争指挥部能够与市民一起扭转示威局势是有原因的,釜山与其他地方不同,釜山的律师、牧师、神父等指挥部成员直接走上街头领导了抗争。若非如此,示威强度怎么可能想提升就提升?卢律师站在抗争的中心,我就站在他的身边,这一场景真让人感到自豪!
即使这样,日后卢律师涉足政界时,首尔的民主运动圈都认为他并非来自运动的主流,而是来自支流。这又是以首尔为中心的思维方式,也是民主化运动阵营内部蔓延的学阀主义、精英主义的产物。在我看来,至少在“第五共和国”时期,像卢武铉律师这样奋不顾身、热情百倍地投身于斗争之中的,没有第二个人。
劳动者大斗争与卢律师被拘禁
六月抗争的胜利果实还来不及好好品尝,7—8月间劳动者大斗争又开始了,真让人喘不过气来。斗争导致很多劳动者被拘留、被解雇。接下来就该我出马了。在工厂密集的釜山、庆南地区,只要一提劳动律师,依然还是只有卢律师与我二人。卢律师在六月抗争以后实际上已不接触律师业务了。他在街头、工厂挥汗如雨,穿梭在一起起案件的现场。最终,他被拘留了,导火索就是大宇造船案。
大宇造船的工人们在街头举行示威时,发生了悲剧——李锡圭被催泪弹击中身亡。首尔的李相洙律师、釜山的卢武铉律师赶到现场援助他们,却因涉嫌“第三方介入”与“妨碍葬礼”被逮捕。“第三方介入”是当时经常被恶意滥用的一条恶法,而“妨碍葬礼”更是毫无道理可言的法律圈套。
死者的一位近亲与公司达成了赔偿金协议后,打算悄无声息地办一个家庭葬礼,草草了事。劳动团体与对策委员会为此争论不休,两位律师来帮忙,却因涉嫌“妨碍葬礼”被拘。这恐怕是大韩民国历史第一次用到“妨碍葬礼”这个罪名,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很久之后,民主党白元宇议员在卢总统的遗体告别仪式上也因同样的罪名遭到起诉。据我所知,韩国只发生过这么两起“妨碍葬礼”案件。其中一起由我直接出庭辩护,另一起我是在场证人,这样的“缘分”也真让人无语。
釜山律师协会一听到“卢律师被拘留了”这个爆炸新闻,立刻展开调查活动。我是真相调查委员会的委员长。我直接来到巨济的案发现场了解情况,见了很多劳动团体和对策委员会的人,听取了他们的证词。在详细掌握了李锡圭的死亡经过、葬礼等信息,以及两位律师所起的作用后,我组建了共同辩护团。
卢律师的律师团队足足有99人,这是当时史上最大规模的律师团队了,其中釜山律师有91人,而釜山律师协会登记在案的律师也不过120人左右,如果排除只登记实际不工作的律师,可以说釜山的律师几乎无一例外地加入了这支队伍。我一个个找他们拿到了选任合同,每个人都答应得很爽快,没有一点犹豫。更让我感动的是进行拘禁合理性审核时,大部分律师都来到了法庭,辩方律师席不可能有那么多座位,律师们甚至把旁听席都坐满了。当审判长确认律师是否到场时,旁听席接连不断地传来“到”的声音,还有一只又一只手举起落下。即使不用言语,光这个情景就已经是无声的辩护了。最终在拘留了23天后,在拘禁合理性审核环节卢律师被释放了。
可是检方还是在1987年11月对卢律师提起了不拘留起诉,同时卢律师接到了暂停执业的命令,这个命令是到卢律师当选国会议员后1988年6月才被解除的。
卢律师的正式庭审是我自己负责的,因为是在不拘留状态下进行审判,就没必要再去麻烦其他共同辩护人了。我向法院提交的《辩论要点记录》收录在韩胜宪律师的《韩胜宪律师辩论案件实录》中,因为韩律师也是共同辩护人之一。
法院在1988年2月宣布对卢律师实施罚款100万韩元的处罚决定,事实上这个判决无异于宣布无罪。当年的判决书也收录在《韩胜宪律师辩论案件实录》中,在判决书上签名的99位律师,我还没好好感谢他们呢。卢律师觉得100万的罚款也不合理,继续提出上诉。直到后来卢律师当上了国会议员,不方便再参加案件审理,才取消了上诉。
送卢律师去国会
1988年4月,卢律师在第13届国会选举中当选国会议员。当年伊始,统一民主党总裁金泳三向他发出邀请,当时“两金”在大选中失败后,竞相聘请在野人士到自己麾下。
另一个被聘对象是金光日律师,他很早就下定了决心。卢律师没有自己拿主意,而是先找到在六月抗争中并肩作战的民主化运动人士们一起讨论。提出反对意见的也不少,釜山地区传统上就是搞民主化运动、市民运动的,很多人对进入政坛比较排斥。
当然持赞成意见的也很多,他们认为六月抗争所遇到的挫折,应努力用政治手段去实现。我是赞成派的。我感觉他自己还是想去的,而且我断定他要是参加竞选一定能被选上。卢律师个人没有什么野心,只是觉得当了国会议员就能更好地帮助劳动者。当时他的律师业务被暂停了,这一点也有些影响。对于卢律师参政这件事,最终赞成意见还是占了上风,他本人也就此下定了决心。
不论他自己还是支持他的人都充分意识到,这不是为了追求个人的功名,他是作为釜山民主化运动的代表被派去首尔的。因此,民主化运动阵营在选举中才积极配合,他们搞选举就像搞民主化运动一样。
参选的第一个问题就是选区的选择问题。从卢律师决心竞选国会议员那一刻起,所有人都认为他会把住了很久的釜山南区定为自己的选区。统一民主党也是这么想的,特意把釜山南区给他空了出来。当时在釜山,那里的现代化公寓最多,居民的民主意识也最高,搞选举实在是再好不过了。
但是卢律师没有选择那里,而是决定将与自己非亲非故的釜山东区作为自己的选区。当时许三守是新军部与“第五共和国”的核心人物,也是该地区的民正党候选人,因此卢律师故意要在这里与他来个正面对决,他把这看成对“第五共和国”发起的审判。很多人都劝他不要这样,但他心意已决,丝毫不为所动。真不愧是卢武铉啊!
釜山民主化运动阵营决心联合起来一起帮助金光日、卢武铉两位律师参加选举,其实运动圈中大部分人都是想帮卢律师的。一呼百应是必然的,从“第五共和国”之初到六月抗争,卢律师一直都是釜山地区民主化运动的核心力量,所有人都是曾经接受过卢律师帮助的被告人,来帮忙是人之常情。尽管卢律师正式开展竞选活动前,运动圈里的西尼尔集团(Senior Group)已经决定支持金光日律师,因为他们与金光日律师有些渊源,但这边人数还是较少,因此我负责总管金律师的选举活动,卢律师的这次选举我没能直接帮忙。
那次选举活动中,卢律师使用的选举海报,我现在还记忆犹新。那是一张黑白照片,背景是釜山东区贫民区的板房,卢律师的形象很朴素,但是目光坚毅地站在那里。拍照用的就是运动圈的照相机,海报也是运动圈的印制企业负责印刷的。选举口号是“人活着的世界”,海报与口号实在太匹配了!让人印象如此深刻的竞选海报,此前我从没见过,之后我也没见过。卢律师做了国会议员之后,不能再用那个选举海报了,但是当年的竞选口号“人活着的世界”却一直沿用下来,甚至他当了总统,卸任之后,为人题词还经常用这句话。也许他觉得即便自己当了总统,距离“人活着的世界”还是很遥远,所以这个理想一直有效。
卢律师刚当选就成了国会听证会的明星,让我们备感骄傲。虽然这一时刻备感光荣,但是挫折与痛苦也随之而来。每当我看到他遇到挫折、无比痛苦的样子,就后悔当初赞成他进入政界。每当身心俱疲的时候他也会开玩笑似的说:“是你们让我搞政治的,你们总得对我负责吧!”
选举口号是“人活着的世界”,海报与口号实在太匹配了!让人印象如此深刻的竞选海报,此前我从没见过,之后我也没见过。
其实,我也有那么两三次劝他重新做回律师。国会议员落选时,我也劝过他:“不是让您永远放弃政治,与其受苦受累地在国会外活动,不如重新做律师,一边搞人权律师活动和地区活动,一边打好地区根基。什么时候觉得可以放手一搏,再出来参加选举,这样不是也行吗?”但是政治这个东西,一旦涉足,就再也拔不出来了。
彻底远离政治的机会也不是没有。他放弃钟路选区,在釜山江西选区参加竞选,结果落选的时候,他对我说:“如果这次失败,就再也不搞政治了。”可虽然他落选了,却奇迹般地感动了国民,大家觉得他是讲原则的政治人,还落了一个“傻瓜卢武铉”的名头。他借此得以东山再起,最终登上了总统之位。可是,在经历了悲惨的命运后,我心中始终存有悔恨——还是应该从一开始就劝阻他踏入政界。
一个人留下
卢律师离开律所后,我留了下来,我要一个人处理此前我们二人共同承担的任务。此前都是卢律师承担主要责任,我在旁边帮忙就好,现在我得独自承担了。好在事务所的运营不成问题,因为卢律师很久以前就不再插手一般案件了,后来他的律师业务一度被迫暂停,一直都是我一个人打理律所业务。
在卢泰愚执政时期,时局案件、劳动案件还是层出不穷,釜山庆南地区的运动“中心”作用也一如既往。人们冲着人权律师的名声都愿意找上门,其中很多案件与时局并无关系,只是情况很可怜罢了。我还负责了集体信访案件,事情多得一个人根本吃不消,经常要带着公文包回家,准备审判材料,整理辩论书面材料,一直到凌晨。孩子们都觉得律师是3D行业,即使这样,我也认为这是我的分内之事,总是以积极的心态投入工作。我一想到能够用自己擅长的知识去帮助别人,就感到无比幸福。
那时工作很多、很累,却是我生活中最为安定的一个阶段。我不敢说在每件事情上都做到了极致,但是感觉在个人与社会责任感之间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平衡点。
就像卢律师带我入行一样,我也从司法研修院结业生中接收了一位又一位律师,给律所增加了人手。虽然我们律所不那么赚钱,但是新律师们都认可我们的价值取向,自愿帮我们分担责任。
也有些律师知道我们事务所几乎总揽了釜山、庆南地区的劳动案件,自己也想做劳动律师,就主动找上了门来。1995年时,我们所的律师已经有五位,到了律所发展的关键期,我们共同创立了综合律师事务所。现在的“釜山综合律师事务所”也是由我担任代表律师,卢律师从首尔回到釜山时也曾在这里担任专职律师,直到后来他当上总统,才不做律师了。现在“釜山综合律师事务所”不仅仅是“为了民主社会而生的律师组织”,而是每个人根据各自的兴趣,或做人权团体,或做市民运动团体,抑或做劳动运动团体,在各个领域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卢律师进入政界后,釜山地区的民主化运动阵营也进一步分化为市民运动、环境运动、劳动运动、民众运动等领域。市民运动和环境运动领域参与的人比较多,条件也好,因此我主要集中于劳动运动以及支援劳动团体活动方面。
釜山劳动问题研究所成立于1987年下半年,卢律师也一度参与其中,直到后来当上国会议员才离开。1989年4月釜山地区所有劳动咨询所被整合到一起,成立了釜山劳动团体协会,这个团体相当于1994年4月成立的“为了劳动者的联合”。
“为了劳动者的联合”汇聚了律师、牙医、韩医师、药剂师及其他医疗界人士,它的成立是为了支援劳动运动及劳动团体。现在它作为社团法人依然存在,以这些民主运动团体为途径,我把自己的工作重点放在了支援劳动团体的创立及其日常活动上。
六月抗争以后劳动运动呈现了井喷态势,到处都在探索成立劳动团体。但那时的劳动者对于劳动团体该如何设立,规章制度该怎么写,成立之后团体协议该怎么缔结、该写什么内容并不清楚,也没什么地方能够为他们提供系统性的咨询服务与帮助。“釜山劳动问题研究所”应运而生,承担起了这个责任,我们准备了成立劳动团体所必需的全部文件,在我们帮助下成立的劳动团体多达200余个。
釜山劳动团体协会与“为了劳动者的联合”都采用团体会员制。一旦成为团体会员,就会有律师担任劳动团体的顾问律师,有医疗人员为他们提供产业安全、保健咨询,同时还为劳动团体成员提供医疗费用优惠等服务。
“为了劳动者的联合”下面的劳动团体会员曾达到130个,没人追问这些劳动团体的上级是“韩国劳动团体总联盟”还是“民主劳动团体总联盟”。我为这些团体会员定期提供巡回法律咨询服务及干部教育服务。现在这两大联盟内部已经设有法律援助机构,甚至还有专职律师,大部分问题的解决已经不再需要外部支援了。他们已经有了自己的生命力。现在想来一切都恍如隔世。
“为了劳动者的联合”汇聚了律师、牙医、韩医师、药剂师及其他医疗界人士,它的成立是为了支援劳动运动及劳动团体。现在它作为社团法人依然存在,以这些民主运动团体为途径,我把自己的工作重点放在了支援劳动团体的创立及其日常活动上。
东义大学事件与龙山惨案
我受理过的案件多不胜数,其中很多都让人难以忘记,1989年发生的东义大学事件就是最有代表性的一起。在这个事件中多名警察丧生,令人无比痛心。
这个事件到现在还存在很多争议,首先事件的真相就一直争议不断。民主化赔偿审议委员会承认该事件属于“民主化运动相关事件”,对其做出了赔偿。但是在李明博政府时期对此的争议又逐渐扩大,甚至有人提议制定特别法对案件进行再审,以推翻民主化赔偿审议委员会的决定。我觉得这种提法简直是没有常识。
当天,无论是占领东义大学图书馆示威的学生,还是赶来镇压的警察,他们都是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年轻生命,只不过所处立场不同罢了。在场的警察中就有人本来也是东义大学的学生,是上学中途参军成为武警的,发生火灾时他很幸运,因为了解图书馆内部构造,才能在完全看不见路的情况下从现场逃生。
由此看来,无论是因镇压而丧生的警察,还是当天因占领示威、事件发生后被拘留判刑的学生,他们都是时代的受害者。如果说有罪魁祸首,那就是造成这一切的独裁政权。但依然有人不断试图煽动憎恨与仇恨情绪,刻意强调警察的死是学生害的。
当时舆论所传达的信息与调查公布的真实情况存在很大差异。很多人都以为占领示威的学生事前把易燃的烯料稀释后洒在地上,等警察一进入就往烯料上投掷燃烧瓶,瞬间引起了大火,警察来不及躲避当场烧死。持续到今天的争论很可能也是源自这个误会,但审判结果所确认的事实不是这样的。
当时地面上确实有汽油,但根本没有烯料,而且燃烧瓶的投掷地点与汽油相距甚远。当时燃烧瓶已经处于即将熄灭的状态,因此警察才没在意燃烧瓶,专心进行内部搜查。可就是未完全熄灭的燃烧瓶的火苗,突然引起了爆炸性燃烧。
法庭推测爆炸性燃烧的原因是油蒸气所致。在燃烧瓶即将熄灭之际,附近的汽油产生油蒸气,油蒸气达到燃烧浓度,碰到火苗瞬间引起了爆炸。
至于地面为什么有汽油,法庭并未阐明,当时所处空间是开放的,警方投射了催泪弹,玻璃窗已经被打碎,并且已经有多名警察进入搜查。在这样的开放空间里,在那样短的时间内,油蒸气真的能够达到引发爆炸的浓度吗?这样的质疑也没有得到解释。但是审判结果所确认的事实就是,学生并非故意造成大型火灾以及警察伤亡的罪魁祸首。
反过来,审判过程明确的另一项内容是警察的作战策略问题。死亡的7名警察中有4人并非被烧死,而是摔死的。事发现场是7楼,警察在进入高层建筑作战之前为了防止跳楼自杀及坠落,必须在建筑物周围设置救生垫以及安全防护网,有窗户的一面更应如此。
当天,警察确实携带了救生垫及安全防护网,但只是将其堆放在建筑入口处,在防护措施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就进入建筑物内搜查。学生所在的7楼,窗户在建筑物北面,警方在窗户所在的一面不仅没设置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更没有安排任何警力驻守。
7层发生火灾后,警察们为了躲避大火纷纷抓着窗框悬于空中,而楼下很久都不知道上面的情况。在楼顶躲避的学生见此情况,向楼下的警察高喊“这边有人在空中吊着”!
学生为了救人还一直大喊“救生垫!救生垫!”,楼下的警察一开始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以为学生在骂自己,还回骂了对方。他们过了一会才明白情况,急忙去拿救生垫和防护网,楼顶的学生还鼓励悬在窗框上的警察“救生垫马上就来,再坚持一会儿”!
不过,此时警察们已经没有力气了,一个接着一个地开始坠落,第一个人在救生垫和安全网赶到之前摔到了地上,隔了几分钟,第二个和第三个警察也摔了下去。虽然第四位警察成功落到了安全网上,但安全网下没有救生垫,所以也无济于事。就因为事先未设置安全网和救生垫,四名可怜的警察就这样失去了他们鲜活的生命。
安全网和救生垫到位后剩下的警察才捡了一条命。当时窗框上还有一名学生,所幸他所在的方向火势较弱,他并非悬在空中而是骑在窗框上,得以坚持下来。他也曾经鼓励悬在空中的警察“再加把劲,再坚持一会儿”!他是在安全网和救生垫放好后最后一个跳下去的。而且他先把眼镜扔了下去,确认坠落地点后,才平安跳到了安全网和救生垫上。
如果当初做了最基本的防护措施,那么四个警察也不至于丧生了。
还有一项安全责任也该正视,示威学生在七楼制作了燃烧瓶,携带有大量易燃物质,对于这个事实,无论校方还是警方都是事先知情的。鉴于这里可能发生火灾,警方进入之前应该做好充分的防火准备。当天警察也是考虑到了这一点,将警力分成了三个小组。
破开组负责用锤子打开房门,灭火组先进去负责熄灭火焰,然后才是搜查组进入搜查。但是从一楼上楼的过程中,灭火组落后了,搜查组反而到前面,即将进入七楼时,搜查组在灭火组还未到达的情况下先行进入。他们进行搜查时,燃烧瓶里的残火并没有完全熄灭,而此时出现了油蒸气。而且在他们搜查过程中,虽然灭火组有一人稍后赶到了现场,但是他在使用便携式灭火器时发现灭火粉末已经都用完了,因此灭火组未能发挥任何作用。
总之,如果警方遵守最基本的安全规则,在彻底熄灭燃烧瓶的火焰后再进入搜查,那么火灾和人员伤亡就都不会发生了。我认为除了追究学生的责任以外,还应当向未重视作战安全措施的指挥官问责。虽然警察们后来也组织示威,抗议指挥存在失误,但是各方面没有任何处理措施。审判结束后,我检举指挥官涉嫌工作失职,从而导致人员伤亡,法院最后依然做无罪处理,不了了之了。
就这样,警方根本就没有反省,随后又发生了类似的龙山惨案。龙山惨案与东义大学事件一样,警方事前明知道高层瞭望楼内有大量易燃物质和油类物质,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着急进入,造成了包括警察在内的人员伤亡。
如果警方能够从东义大学事件中好好反省自己忽视安全的责任,从中汲取教训,龙山惨案就不会发生。发生东义大学事件时,我所认识的警察都承认这是一次高层忽视作战基本安全的失职行为。虽然警方自己是清楚的,但是他们担心追究作战指挥失误会减轻学生的责任,就此搪塞过去了。我觉得龙山惨案也是一样。这样的风气真是让人唏嘘不已。
东义大学事件是我做律师期间受理过的规模最大的案件。也是“第六共和国”时期规模最大的时局案件,被拘留的被告多达77人。
公诉事实本身就很庞杂,被告人数又多。检察机关分为8起案件提起诉讼,法院也是按照8起案件分开审判的。我一个人实在顾不过来,只好拜托民辩的律师组成共同辩护人团来分担。即使这样还是需要有人从整体上负责整个案件和全体被告人,这个任务只能由我来完成。
因为审判分成了八次,所以我得全部参加。即使被分成八个案件,涉审被告人如此多,公诉事实如此庞杂,几乎每一起都要审判一整天。准备审判的过程已经很累了,在审判过程中我也不能抽出时间再去参加其他案件,因此一直到最后我也不敢接其他案件。受理这个案子的过程确实太辛苦了。
检方对投掷燃烧瓶酿成火灾的学生提出了死刑请求,这是我律师生涯中第一次遇到的死刑请求。学生们投掷燃烧瓶时也没想到油蒸气会引发大火,他们投掷的燃烧瓶与其他学生投掷的无数个燃烧瓶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谁也没预料到发生了火灾,从而酿成严重后果,这些学生因此被骂成“杀人魔”。虽然受审的不是我,但是听到死刑请求的一瞬间,我还是控制不住地流下了眼泪,以至于不得不申请休庭,过了一会儿才开始法庭辩论。
万幸的是,全体被告人都在服刑期间被撤销了判决,纷纷被释放了。进入国民政府时期后,2002年,其中46人被“民主化赔偿审议委员会”认定为“民主化运动有关人士”。
他们被认定为“民主化运动有关人士”,并不是对殉职警察的侮辱,警察们也是忠实履行职责不幸殉职的,他们是国家功勋。即使这样,依然有人在误导民众,好像对学生的认可就是对警察的侮辱,这些煽动对立情绪的人实在让人感到可恶。
捏造间谍案
令我不能忘怀的另一案件是对“辛氏一家间谍案”的再审申请。1994年2月我首次申请对该案进行再审,那时民主化运动阵营还不敢对捏造间谍案件提出质疑。当时的社会环境还是动不动就骂对方为“赤色分子”。对于已经被法院判定有罪的间谍案件,为其翻案是根本不可想象的。即使案件捏造痕迹很明显,人们也是视而不见,不去管它。
站出来打破这一禁忌的是天主教会。1993年,天主教人权委员会等机构成立了“天主教阐明捏造间谍真相案件对策委员会”(以下简称“对策委员会”)。参与的人大多是神父,也有一部分主教。军部统治时期为了管理公共安全、强化统治,捏造了很多起间谍案件,这是第一次有人对这类案件提出质疑。
对策委员会把声明发给全部教堂与信徒,还举行了特别讲评会,募集捐款。在韩国的人权运动史上这应该是被载入史册的一件事。
当时我是天主教人权委员会的人权委员,对策委员会经过基本调查,将疑似捏造的案件列了一份清单,其中也包括釜山地区的案件。人权委员会方面委托我们讨论一下釜山地区的案件。
其中“辛氏一家间谍案”的捏造痕迹最为明显,通过浏览判决书与对策委员会的调查资料,就能看出这完全是捏造出的案件,于是我决心请求再审。那时候,接受这一类案件的再审请求几乎是不可能的,此前也没有任何先例。正因为如此,我认为应先让最突出的案件再审成功,这样才能为其他蒙冤受屈的人开辟一条路。
我首先来到全州监狱,探视了收监的被告人,听了案情陈述,得到了申请再审的授权。然后,我又去日本见到了被告人的哥哥,据说就是哥哥给几位被告人下达的间谍指令,录了他的证词并且做了公证后,我又搜集了其他证据资料。
做好这些准备,我对该案件申请了再审。我坚信,只要法院有勇气,就会接受我的再审申请。
和我期待的一样,釜山地方法院下达了再审开始的决定,这是史无前例的,媒体大量报道了这件事。检方提出了抗诉,高等法院依然维持再审决定。但是,大法院接受了检方的再抗诉,取消了再审开始的决定。结果我的第一次努力未能如愿。
我不能就这么放弃!我把再审理由重新组织一遍,决心第二次申请再审。为了巩固新的再审理由,我还对国家提起了损害赔偿诉讼。在这次诉讼过程中,传唤了当年审判该案件时,自称亲眼目击被告间谍行为的证人。他坦白了自己扛不住警方的刑讯手段,不得不做伪证的事实。1999年7月,我以此为根据第二次申请再审。釜山地方法院又一次下达了再审开始决定,但是釜山高级法院接受了检方抗诉,取消了这个决定。
第三次的再审请求只能等待“为了真实与和解——过去史整理委员会”(过去史委员会)的真相阐明决定了。最终,我从青瓦台卸任,重新做回律师后,在2009年2月,才算是拿到了再审决定。
2009年8月,我终于拿到了该案的无罪判决。法院宣判无罪时特意发表了一篇道歉文章:因国家机构恣意妄为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以及有罪认证,使被告人承受了难以言表的痛苦折磨,虽然现在为时已晚,但是我们对此真诚致歉。
此时距离当年的有罪判决已经过去30年了,距离第一次申请再审也过去15年了,这期间一位跟我一起申请再审的被告人已经辞世,案件发生时40多岁的被告人已经70多岁了。甚至还有一位被告人因刑讯后遗症死在了狱中,由他的女儿代替父亲申请再审。无罪判决成立后,国家赔偿辛氏一家刑事赔偿金20多亿韩元,损害赔偿金37亿5000万韩元。但是这对于他们支离破碎的人生又有什么意义呢?
国家还没有对这些捏造间谍案的被害者正式道歉。虽然法院纠正了过去的错误审判,还道了歉,但是靠着大量的刑讯逼供和非法拘禁去捏造案件的那些警察与检察官们,却依然没有任何反省。当时升了职、拿了奖金、从中受益的警察,大部分也依然在法庭上否认刑讯事实,还狡辩说只是正常调查。对于过去公权违法与行使不当所导致的危害,国家应当在进行金钱赔偿的同时,用真心诚意的道歉和温暖人心的话语抚慰受害人。我相信只有这样国家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国家。
与地域主义做斗争
卢律师现在已经成了卢议员,去首尔后他很快就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人物。他不仅是全国听证会上的明星,还是其他议政活动中初选议员的佼佼者。但是,真正将他锻炼成政治领导人的并非当选国会议员,而是他败选的经历。自从他反对三党合并后,一直以来为了追求心中的正义,经历了无数挫折与失败的洗礼,正是这些洗礼最终将他送到了总统候选人的队伍之中。
虽然国民对卢武铉的评价很高,说他“不惜损害自身利益”,是个“讲原则的政治人”。但现实中的他是无比痛苦的。
卢武铉在国会活动的时候,时而因经费不够联系我,我除了借点钱别的忙也帮不上。他做着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事,而我干着自己觉得有意义的活。
卢武铉第一次跟我说要参加总统竞选是第15届总统选举时,当时李仁济不满意在野党的竞选活动,宣布退党、独立竞选,他就说:“绝不能容忍这种不遵守规则的行为!”他说自己要以在野党候选人身份出来竞选,当时所有人都反对。
我也反对。我觉得此时参与竞选为时尚早,如果把目标放在下届大选,多少还能考虑一下。虽然卢武铉当时“听证会明星”“讲原则”的形象很好,但“扔名牌”“辞职议员”的名声也给人们留下了格格不入的印象。如果此时他突然宣布竞选总统,很可能又会被看成是格格不入的莽撞行为。他接受了周围人的反对意见,但把这个想法放在了心中,踏踏实实地做起了准备工作,组织企划队伍,也开始努力学习。
2000年国会选举时,卢武铉来到釜山参选,当时心里也是存着这个计划的。我反对他为此离开议会选择釜山选区,我的意思是“如果您是为了竞选总统,现在来釜山根本没有什么用,反而会起副作用。釜山出身的YS就快要结束总统任期了,这么短的时间内可能会再选釜山出身的人当总统吗?就算当选了十有八九也只是个地方诸侯。我觉得您在议会当选,摆脱了地域色彩对大选更为有利,那样还能利用您岭南出身的有利条件。朴灿钟不就是离开了釜山在首尔竞选国会议员,后来当了总统候选人吗?”我这么说也是不想再看到他经受败选的痛苦打击。
但是我依然拗不过他的固执,他一心要打破地域主义的牢笼。这个愿望太强烈了。1995年他参选釜山市长时,周围的人,以及参谋们都劝他以无党派身份出马,他却说那样做没有什么意义,最后也没听。
其实我觉得如果卢武铉在2000年的国会议员选举中成功当选了,他的总统选举之路可能就会往后推一推。可是偏偏造化弄人,他又一次落选了,但却因此收获了大量的支持与声援,这些支持与此前不一样,这些是集体性的,充满对他成为国家领导人的期待。这一次超越了单纯的支持,引领着他走向那条大道。
终于,2001年9月6日,卢武铉在釜山正式宣布将要竞选总统。
他做着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事,而我干着自己觉得有意义的活。
2002年的感动
此后,卢候选人正式踏上了自己的大选之旅,但是他的道路却与众不同。周边的参谋们劝他应该培养组织,准备资金,可是他却召集了各领域的专家,组成学习小组,努力学习国政运营的相关知识。
卢候选人邀请外交安保、教育、福利、经济等各领域的年轻专家,听取报告,共同讨论。他一半以上的竞选活动日程都用于学习了,很多当年帮他学习的专家后来进了参与政府,也是杰出的人才,外交安保领域的李钟奭部长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一位。卢候选人在竞选时所表现出的卓越的辩论能力与当选总统后展现出的非凡智慧就是通过那段时间的学习取得的。这样的竞选准备实在太有卢武铉特色了。
在民主党候选人国民竞选阶段,我负责了釜山与蔚山的国民竞选。当时是从登记的选举人中,根据既定选举人的人数,抽签决定选举人团。问题的关键是当民主党联系每一位登记过的选举人时,保证选举人员中有直接参加意图的人数尽可能高。简单说就是尽量确保忠诚度高的人越多越好。过去都是以职能团体为主,弄个名单或者随便弄些人来,而这次不行,我们尽了全力来确保有实际投票意愿和支持意愿的人越多越好。
在釜山、庆南地区,我们把能用的办法都用上了,联系了原来搞民主化运动时所积攒的人脉。我对蔚山地区最有信心,这里劳动圈的力量本来就很强劲,我与卢武铉长久以来又积攒了大量劳动圈人脉和支持,这些支持终于没有辜负我们的期望。在釜山,民主化运动阵营全体出动,卢候选人的母校釜山商业高中自不待言,当时所有民主党的人也都是非常善意的。在选举人团登记这一轮博弈中,我们赢得很漂亮。
感动的一幕在光州上演。后来我们才知道,光州以及其他地区底层社会的人们付出的努力丝毫不亚于我们,这才取得了最后的成功。最终卢武铉被确定为民主党大选候选人。然而,一切才刚刚开始。
组织各个地区的选举对策本部时,我担任了釜山选举对策本部部长。如果活动初期的较高支持率能维持下去的话,我本可以不当这个部长,估计卢候选人也不必非得邀请我,可当时情况非常不理想,我不得不负起这个责任。
卢武铉成为党内候选人后在地方选举中惨败,支持率下降。除此之外,民主党国会议员对候选人态度摇摆不定,使得支持率再次下降,党内有人主张更换候选人,有人退党,支持率持续下降……这是大选中最痛苦的一段时期。
我们身处釜山,想帮忙也伸不上手。我们只能与那些妄图把候选人拉下马的阴谋作战,组织活动守护候选人。当时的情况万分危急,我们向大学教授以及各类知识分子团体请求援助,釜山各个领域相继发出了支持宣言,继而发展到全国。为此我还经常往返于首尔与釜山之间。最终,卢候选人英姿飒爽地一步步突破重围,意志坚定,毫不动摇。胆量与毅力让他闯过了一道又一道难关。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他与郑梦准的候选人单一化上。当时卢候选人很是苦恼,我建议他必须跟郑梦准单一化,而且我认为单一化的最好方式就是进行民意调查。
当时为了单一化而搞民意调查是一种很冒险的行为。卢候选人本来就在民意调查中落后很多,为此民主党和首尔方面的人对进行民意调查表示了很大的忧虑。可是最终这个对自己明显不利的选择却增加了人们对他的好感。
真正令卢候选人烦恼的并非民意调查,而是另有其他。他担心的不是“那样做了我能赢吗,不行的话怎么办”?而是一旦他失败了,他能够真心诚意地去帮助郑梦准参加竞选吗?
他与郑梦准在本质上太不一样了,如果他失败了,就要把对方的选举当作自己的选举一样到处奔走,要下这个决心实在太难。但是他接受了——既然要单一化,那么自己一旦失败,帮助郑梦准就是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没做好这样的心理准备,那就干脆不要单一化。我相信如果当年失败的是卢候选人,他一定会像自己参加竞选一样为郑梦准四方奔走。在候选人单一化阶段,戏剧性的场面又一次上演了。
可是还有难关在等着他,比单一化更困难的挑战是郑梦准提出“联合政府”的主张,事实上就是要求卢候选人交出“一半的权力”,不仅如此,还要求必须落实在书面上。郑梦准所说的“一半”也不是随随便便的一半,他甚至指定了要分享内阁的哪些职位。如果不同意就一拍两散。
民主党内大部分人同意这样,他们说反正也是“政治约定”,将来可以根据情况随机应变。他们想说服卢候选人,或者说强迫他接受。太多的人都这么说,弄得他非常疲惫。他来询问我的意见。
我讲了曾经的“原则”,“我们走到今天,经历了无数难关,每次遇到困难的时候最正确的处理方法就是按原则办事,回往过去,我一直觉得讲原则是最好的选择。即使当时这个选择让人难以为继,事后总会发现那是正确的。我认为卢候选人的拒绝是正确的”。在他无比孤独的时候,得到了我的支持,他非常高兴。
选举到了最后关头。在投票前两天,釜山西面的十字路口聚集了无数市民,那可真是人山人海。这是最后一次在釜山进行的竞选活动。在市民雷鸣般的掌声中,卢候选人英姿勃勃地登上了演讲台。他的演讲紧扣心弦,与过去他参选国会议员和竞选釜山市长时都不一样,完全上了一个层次。不仅是口才,他对经营整个国家的宏观认知也不可同日而语。我能感受到卢候选人决心竞选总统后,经历了怎样的认真学习、苦苦思索。他的演讲完全可以说是精彩绝伦,以至于让人难以置信语言在政治演说中如此具有感染力!围观的市民完全沉浸在他的演讲中,连我也重新做回一名普通市民,与所有人一起沉醉,一起感动,一起疯狂。根据那天的情景来看,我们没有理由失败!
决定2002年大选命运的关键一天,不是大选的当天,而是大选的前一天!这样的选举胜况还会再重现吗?
就在选举前一天夜里,郑梦准突然宣布取消候选人单一化约定,撤回对卢候选人的支持。一时间全局震动,竞选氛围惨淡,一切好像马上就要崩盘一样。
在市民雷鸣般的掌声中,卢候选人英姿勃勃地登上了演讲台。他的演讲紧扣心弦,与过去他参选国会议员和竞选釜山市长时都不一样,完全上了一个层次。
首尔的几个主要人物全都劝卢武铉直接去找郑梦准。他们劝不动卢候选人,就给我打电话。前任议员金元基说:“我们怎么劝,卢候选人也不为所动,居然还睡觉!”大家想让我把他叫醒劝劝他。他最终还是去了,结果吃了个闭门羹。电视上他凄凉地转身回去的情景反而让支持者们出离愤怒了。
第二天,我们所能做的就是一个,鼓励大家去现场投票来提高投票率。釜山对策本部的电话小组本来在一天之前已经解散了,情急之下我们把人又重新找了回来。不仅是电话小组的人,对策本部所有人无一例外都拿起电话打给自己认识的人,鼓励对方去投票。我们以为只有我们这样做,后来发现很多国民也都在这样做。民心所向,我能感受得到。
选举对策本部办公室每到整点都要拿投票率与民调结果进行分析。通常上午去投票的都是年龄比较大的人士,我们落后是很自然的。到了上午11点左右,民调结果虽然还是落后但是出现了不一样的趋势——差距在明显缩小。过了下午一两点,已经有人判断我们会赢。首尔情况室的李光宰也做出了同样的判断。
下午的民意调查出现了彻底的逆转,我们有信心了。下午六点,对策本部所有人都坐在办公室电视前。最终的民意调查结果发布了,与预想的一样,我们取得了胜利!所有人都抱在一起欢呼,庆祝胜利,有人还高兴得哭出声来。我激动得心脏都要跳出来了,那一天是我一生中最高兴的日子之一。
当选的消息一经确认,人们都欢呼着涌上街头。釜山完全是一派节庆气息。大街上挤满了并肩前进的人群,他们拥抱彼此高呼万岁,或大声歌唱,或高喊口号来庆祝胜利,这天,我是多么想走进人群,跟人们一起庆祝啊!
我不禁产生了担忧,这么多人同时出来,会不会发生什么意外情况?我赶紧给釜山警察厅长打电话,请求他们的协助。即使这样我还不能放心,又到处去查看街上的情况。令人安心的是,市民都很遵守秩序,尽情享受这个胜利之夜。警察也很理解市民们的心情。有人认出了我,挤过来跟我一起庆祝,这是多么美妙的夜晚啊!
这里是我与卢律师一起顶着催泪弹走过的街道,我们也曾高喊民主的口号在这里倒下,现在这是一条洋溢着喜悦的街道,我多么希望这个瞬间能够永远持续下去。未来要经历的痛苦和难关,是当时的我们还无法想象的。
当选的消息一经确认,人们都欢呼着涌上街头。釜山完全是一派节庆气息。大街上挤满了并肩前进的人群,他们拥抱彼此高呼万岁,或大声歌唱,或高喊口号来庆祝胜利,这天,我是多么想走进人群,跟人们一起庆祝啊!
- 卢武铉(1946—2009),律师,政治家,第16届韩国总统,1988年,当选韩国第13届国会议员,由此正式踏入政坛,2002年12月,以开放国民党侯选人身份,击败韩国大国家党候选人李会昌,成为总统,2003年2月25日正式宣誓就职。——译者注
- 峰下村:卢武铉的家乡,他总统任期结束后选择回到家乡。——译者注
- 司法研修院(研修院):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在当法官、检察官、律师之前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大法院下属的教育研修机构,学习时间为两年。
- 维新:1972年10月17日,韩国总统朴正熙实行的一种超越宪法的非常措施。
- 卫戍令:在某地区驻扎军队,使其负责当地治安、守备、公共设施维护的非常措施。朴正熙执政时期,一旦各地大学的反政府示威被激化就对该地区颁布卫戍令,比卫戍令更高一级的是戒严令。戒严令颁布后,所有权限移交给军队。
- 紧急措施:总统根据维新宪法可以采取的一项特别措施。朴正熙在位期间一共颁布了9次紧急措施,1980年修订宪法时将其废止。
- 时局犯人:涉及时局政治的罪犯。——译者注
- 金&张:韩国知名律师事务所。——译者注
- 金海市:韩国庆尚南道的一个城市,是卢武铉的家乡。——译者注
- 釜林事件:1981年9月当局在没有逮捕令的情况下,逮捕了正参加釜山地区的合作读书团体社会科学读书会的学生、教师以及公司职员,并对其实行了短则20天、长则63天的非法监禁。因同年7月首尔爆发了集体拘禁示威学生的“学林事件”,因此该事件被称为“釜山—学林事件”,简称“釜林事件”。
- 时局案件:涉及政治局势的法律案件。——译者注
- 釜山美国文化院纵火事件:1982年3月釜山地区大学生对当局血腥镇压光州民主化运动以及美国为独裁政权提供庇护不满,向美国问责,纵火烧毁了釜山美国文化院,导致一名学生身亡。
- 第五共和国:1980—1988年,是全斗焕执掌的韩国政权。——译者注
- 三民斗、民民斗、自民斗:三民斗是“三民斗争委员会”的简称,1985年4月由全国学生总联合会(全学联)发起,全国34个大学共同参与的斗争组织,由全学联负责领导。自民斗和民民斗是1986年以首尔大学为中心组成的学生组织,前者是以人文学院为中心,后者以社会学院为中心。
- 宋基寅:天主教神父,社会活动家,文在寅和卢武铉的老友。——译者注
- 乐山金廷汉:金廷汉,韩国现实主义小说家,他的作品以揭示社会黑暗为主。乐山是他的号。——译者注
- 六月抗争:1987年韩国掀起的民主化运动性质的国民抗争,也被称为“六一○民主抗争”。
- 三一运动:1919年3月1日,处于日本殖民统治的朝鲜半岛爆发的一次大规模的民族运动。——译者注
- NCC:全国教会理事会的简称。——译者注
- 参与政府:2002—2007年,卢武铉时期韩国政府的称谓。
- 炮弹酒:一种饮酒文化,将洋酒、烧酒、啤酒等混在一起喝。——译者注
- 安企部:韩国国家情报院的旧称,当时全称是国家安全企划部。
- 冒头陈述:公审分为冒头环节与审理环节。冒头环节是对被告人的身份讯问,由检察官的冒头陈述与被告人的冒头陈述两部分构成。冒头陈述能够保障被告人方有权对检察官起诉的全部内容提出反驳意见,也就是说根据罪行法定主义与无罪推理,被告人有权陈述对己方有利的全部事项。
- 注释书:专门用于解释说明典籍中生词或句子意思的书。
- 法院实务提要:由法院行政处印发的法官实际工作指南。
- 对共分室:是警察内部专门负责调查间谍的机构,是政治权力的帮凶,专门负责调查政治犯,对他们严刑拷打,捏造罪名。
- 赵甲济:曾任《月刊朝鲜》总编及社长,右倾、保守时事评论家。
- 朴钟哲:首尔大学学生,1987年1月在治安本部南营洞对共分室接受调查时死亡,警察最初解释为单纯性猝死。事件发生第五天,警察公开承认刑讯致死的事实,相关警察被逮捕。该事件成为1987年“六月抗争”的导火索。
- 五三仁川事件:1986年5月3日,在野及学生运动势力一万余人发动大规模示威,提出制定国民宪法等要求,319人被逮捕,129人被拘留。
- 1987年劳动者大斗争:以1987年六月抗争为开端的民主化浪潮席卷了劳动界,点燃了全国8990多个劳动团体、200余万人参与的劳动者大斗争,全国的劳动者因不堪忍受低工资、劳动时间过长、劳动环境恶劣参加了抗争。这是在韩国劳动运动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要事件。
- 白骨团:指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由便衣警察组成的警察队伍,头戴白色头盔,因此被称为“白骨团”。
- 鸡笼车:玻璃窗外加装铁丝网的警用车的通俗叫法。
- 四一三护宪措施:1987年4月13日,全斗焕为了拒绝国民提出的民主化要求,实施终止一切改宪讨论的措施,该措施的颁布适得其反,让国民的民主化热情更加高涨。在这一过程中,此前官方隐瞒朴哲焕刑讯致死事件的真相被揭露出来,触发了1987年的六月抗争。
- 明洞教堂占领示威:1987年6月10日,示威队伍在首尔举行大规模示威游行,被警察驱赶至明洞教堂,在孤立无援的情况下举行了6天5夜的占领示威。他们的抗争使首尔的六月抗争得以持续,但坚持了6天就自动解散了。
- 西面:釜山的一个地名。——译者注
- 六二九宣言:1987年,执政政府发表的一个涉及多方面改革措施的宣言,宣言包括下一届的总统竞选开始直选制。——译者注
- 直选制改宪:韩国于1987年修改宪法,宪法规定,韩国总统由韩国国民通过直接选举的方式选出,任期为5年,而且不能连任。——译者注
- “两金”分裂:“两金”指的是当时在野党两位领导人金大中和金泳三,国民热切期盼他们能够在候选人选举过程中实现单一化,以实现民主势力的胜利,但他们各自为战,结果导致总统宝座被全斗焕的继承者卢泰愚抢走。
- 四一九事件:1960年,韩国总统李承晚执政时期,学生发动的民族革命运动。——译者注
- 光州抗争:1980年5月18—27日,发生在韩国光州,是一次由市民自发组织的民主运动。——译者注
- 三党合并:1990年1月,由卢泰愚总统担任总裁的执政党民正党与两个在野党(金泳三任总裁的统一民主党,金钟泌任总裁的共和党)合并,组成民自党。当时的卢泰愚政府要改变“执政党弱小、在野党强大”的政治局面,秘密约定改宪法为内阁制,以此为条件实现三党合并,组成了庞大的执政党。
- 第三方介入:1980年通过军事政变掌握政权的全斗焕新军部修改劳动法,为了将劳资关系限定于相关企业的劳资当事者,而实施了“禁止第三方介入条例”。当劳动者软弱、不懂法、不能维护自身权利时,该条例能够阻止第三方为当事者维护权利、提供援助。这是镇压劳动团体时的一项重要依据。
- 选任合同:由委托人的诉讼代理人向法庭提交的文件,向法庭告知“已选择委任特定律师”,选任合同如未提交,不能进行诉讼。
- 新军部与“第五共和国”:新军部指的是朴正熙总统死后,发动军事政变掌握军部、夺取政权的军部势力。全斗焕、卢泰愚、郑镐溶等陆军士官学校毕业生以第11、12期生为中心组成军事组织——“一心会”为核心力量,他们将代总统崔圭夏赶下台,让全斗焕当上总统。由他们建立的政权就是“第五共和国”政权,该政权后因发动军事政变以及镇压光州民主抗争被判发动内乱罪。
- 国会听证会:1988年11月为调查“第五共和国”的腐败案件,国会发挥国政监查权而召开的一系列听证会。其中有为深挖“第五共和国”的腐败与政商勾结真相而召开的日海财团听证会,调查“一二·一二事变”的非法性、“光州民主化运动”的命令下达人及为调查事件真相而召开的光州民主化运动听证会,调查“裁并媒体及解雇媒体人”等政府控制言论行为的听证会。当时卢武铉任听证会委员,尖锐的质疑与直击要害的谴责使卢武铉一跃成为政坛新星。
- 钟路:钟路区,是首尔特别市的中心地带。这个地区地域主义色彩不浓厚,是韩国地区传统的政治活动中心地带,有比较好的政治氛围,卢武铉当选的可能性较高。——译者注
- 3D:Dirty脏,Difficult困难,Dangerous危险。——译者注
- 油蒸气:油蒸发或升华所产生的气体。
- 第六共和国:1988—1993年,是指卢泰愚政府。这个时期中韩建交。——译者注
- 国民政府:1998—2002年,专指金大中执政政府。——译者注
- YS:韩国前总统金泳三名字的英文首字母缩写,这是一种亲切的称谓。
- 单一化:在总统竞选时,为了能够保证成功竞选,实力较弱的几个候选人共同推举一名实力较强者作为选举候选人的行为。成功后大家按照事先协商的方式共享竞选后的成果。——泽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