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前言

一 史诗的形成

《薄伽梵歌》历史悠久,从史学家对这部史诗的鉴定来看,她的创作年代应该是在公元前三、四世纪至公元四、五世纪期间。这期间不仅仅只有《薄伽梵歌》这七百颂的内容,还形成了《摩诃婆罗多》整部史诗的内容。《摩诃婆罗多》就是在这样漫长的历史阶段里成形的。

在那个时期,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古印度,文化知识与智慧修养较高的人们,大都推崇古圣先哲的智慧思想和遗留下来的经典。例如在公元前二、三世纪的中国,《黄帝内经》才刚刚成书,但其中有很多内容都是依从上古的传说、传承和史料而来。《摩诃婆罗多》的作者同样也借助了迦利时代的某些传说和故事来加以讲述,而且其所运用的文体,以及其中引入大量的唱颂众神与祭祀的内容等,这样的表达方式也与公元前三千年左右的表达方式极其相似。在十万颂的史诗内容中,有很多情节都是经过后人的不断加工和整理而形成的。从本质上来看,无论《摩诃婆罗多》的内容多么复杂庞大,实际上都是围绕着《薄伽梵歌》的本质要义来展开的。

《摩诃婆罗多》的形成,不但延续了古时候游方诗人对史诗等作品在传唱过程中进行口头加工和丰富的习惯,而且古印度的文人哲士还有通过辩论的方式来修改完善经典著作的习俗,即类似辩经大会的形式。《摩诃婆罗多》整部史诗就是在这样一个社会大背景下完成的,通过将近八百年的时间逐步地丰富完善起来,进而构作了这样一部伟大的史诗性的智慧教育文化的历史文献。

同时,我们不能否认的是,《薄伽梵歌》得以产生之根源与中国的《黄帝内经》相似,其本质要义都可以追溯到至少五千年以前,她们都是古智慧教育文化传承的产物。

二 正本清源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摩诃婆罗多》,我们可以把她称为《史记》式的百科全书;从文化的角度来看,她又具有史诗般的文学艺术性……但是她的内涵要义只有一个,那就是在为人类践证根本智慧服务的同时,还揭示了人个体意识形态的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即人的自然之性的意识形态与社会意识形态的根本内容。

《摩诃婆罗多》的整部内容都是关于个体的人在身心修养过程中,其内在身心世界的各种意识活动和外在不同的行为现象的集合反映。尤其是其中的核心篇章《薄伽梵歌》,通过运用借喻、暗喻、夸张、拟人等具有象征寓意的文学创作手法,将践行智慧瑜伽者的身心境界与精进过程中的思想言行的要求,以及与自然环境发生关系时需要遵循的法则,进行了规范和总结;开示[1]了人与社会、与自然发生关系时应该如何应对的各种下手法[2],强调了合度量行的重要性,强调了如何正确应对好各种生理反应和心理反应的原则等。

需要注意的是,古印度的智慧学者、哲学家、修炼家、智者圣人,他们都很精通于对人、事、物的各种存在现象进行量化描述,并对万事万物的各种存在现象进行归纳、概括和总结,从而得出定性的结论和规律性的认识。

在这部作品中,当出现了某一个寓意,或者说象征性的比喻为某一个历史时期的人物时,我们会去讲它的社会性和历史性,去讲个体人的意识形态在社会意识形态各层面不同的展示内容。所以说,由于《摩诃婆罗多》所包含的内容过于庞大,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传承下来,势必在这个传承的过程中会有很多东西被丢失。

在古印度时期,由于各民族的习俗与宗教信仰不同,语言文字又存在着差异,各诸侯国之间、各种姓之间为了利益也常常发生矛盾与战乱。这样也造成了《摩诃婆罗多》在流传的过程中,于不同的区域流传着不同的版本,《薄伽梵歌》也因此于不同版本之间存在着很多差异。

在上个世纪,文史学家专门对各种版本的《薄伽梵歌》做了汇集、筛选的工作,把南部印度和北部印度的版本综合起来,研究出一个相对标准的版本,或叫共本。但是这些搞研究的学者们并不一定真正懂得《薄伽梵歌》智慧性的真实含义,他们只是从历史文化的角度、从史诗的文学方面、从社会文化层面上去进行归纳和总结。在这样的情况下,《薄伽梵歌》的智慧性、教育性和传承性就被遗损掉了。这些都是直接导致古印度的智慧传承教育文化产生模糊性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样的模糊性体现在哪里呢?我们可以举个例子来说明。比如人的品行由生命本能三形态而呈现——善良品行、情感欲望品行和愚昧品行。有很多翻译者、研究者、释解者把人智慧的展现说成是善良品行的行为展现,这样就使得《薄伽梵歌》的智慧真义顿然消失。实质上人智慧的展现是以善良品行为基础的,是在此基础之上通过做自我意识净化的功夫而成就的,但不能将根本智慧等同于善良品行,此二者存在着本质上的差异。否则文中就不会强调超越三形态而呈现根本智慧了。

三 人生三要:法、利、欲

古印度的智慧者们总结了人生存于自然和社会中所必需的三个根本条件,那就是人生三要——法、利、欲。此人生三要也是古印度产生智慧教育文化、民族文化和社会文化等内容的根源之一。十万颂的《摩诃婆罗多》,实质上所有的内容都是围绕着法、利、欲的和谐统一,围绕着人如何呈现符合正法的思想言行而展开的。

“法”就是正法。什么是正法?简单地说,自然规律就是正法,遵循自然法则的思想言行就是正法。自然整体运化的大规律、社会整体发展的大规律,以及自然与社会中各种事物各自运化发展的规律,包括人的生命运化规律……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规律都是正法所涵盖的内容。实质上对于我们人而言,见证到了根本的实相智慧就是正法,见证到了宇宙绝对真理——大梵天就是正法;合于自然规律、自然道德观的身心活动,以及合于社会法则、社会伦理道德标准的思想言行,就是符合正法的内容。总之,人的身心行为符合人与自然及社会的整体关系,并达成和谐性,这就是正法的含义。

“利”就是利益。利益是人能够生存于世的必要条件,包括人维系生存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等方面的一切合理、合法、合度的要求与创造。整个人类社会的自然发展和丰富,都需要人身心行为的创造活动所产生的利益来推动。

“欲”是人之生命的自然需求,包括感官功能的本然需求以及天性自然的七情六欲的展现等[3]。满足人生命活动的自然需求和社会活动的基本要求的生存内容、生活内容,都是“欲”所展现的根本内容。

法、利、欲,构成了人在世上生存的三大支柱性的内容,绝对不能摒弃利与欲。从古至今,在印度有许多修行者正是由于不明此智慧真义而成为禁欲弃世的外道。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利的创造与欲的展现必须以法为宗,符合正法的要求。不合正法的利益创造,就是违背事物发展规律的肆意妄作;不合正法的欲求,就是执著己见的贪欲妄想。正法是人一切思想言行的根本准则。所以《薄伽梵歌》中说:

“‘我’是勇于精进者身心力量的智慧整体,而贪欲和妄想在这种觉悟的境界中自生、自灭、自离;

‘我’是符合众生生命运化需求的本能情趣,是各种感官功能呈现情与欲的天性自然。”

“我”是道德之根本,代表至高无上的正法。这与中国的《道德经》中所讲的以朴之性呈现“为无为”、“欲不欲”的智慧境界有异曲同工之妙。这就是人生三要——法、利、欲的根本含义。

四 神明为之纲纪

很多人说,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中泛神论是古文化流传过程中的一大特色,尤其是古印度流传下来的文化。那么在古印度流传下来的智慧文明的各种遗产中,为什么会出现“多神”的文化现象?在“多神”的文化现象中又藏着什么秘密呢?其神论与泛神论的文化表现特征的意义何在?这些问题与史诗《摩诃婆罗多》、《罗摩衍那》有关,与流传下来的《奥义书》和“吠陀文化”有关,与古印度文化的表现形式和表达特征有关。

古人并不是像我们今人想象中的那样愚昧无知,他们只是处在文字不发达、教育不普及的社会发展时期。宇宙中有很多规律性的现象不为社会的常人所知,因此智者圣人用最形象的语言、最切合实际生活原型的内容来表法,再借以象征性的比拟、夸张和比喻来对其描述,这样就把既是客观存在的、又能够重复显现的、还能够利益人类生存需求的某种自然规律称为神;对于能够驾驭自己的身心行为、并能够自觉遵循自然规律的人,就叫做神人、神仙,也简称神;运用大胆的想象和梦境式的方法描述对自然规律的认识,描述神人应对人、事、物时的各种身心活动的思想言行,就是神话传说,以此来告诉人们需要学会和谐天地万象,只有这样去做才能有利于自己在自然和社会环境中生存下来。

道衍生演化了生成万事万物的规律——循环往复不止、生生运化不息的规律,古印度将这一规律描述为“成、住、坏、空”[4]。那么与此相对应的神又是什么呢?是创造之神梵天、维护之神毗湿奴、毁灭之神湿婆,这三大神是三位一体的,是同出而异名的整体。其中“空”是三大神共有而不可分的本质属性。那么古印度智慧文化与道相对应的神是什么呢?就是大梵天——宇宙一切存在的最高归所、绝对主宰。

对于人们生活中的各种事物运化规律,又是如何与神相对应的呢?打个比方,我们常说门有门神。门到底有没有神?确实有神。循环往复不止即为神,生生运化不息即为神,开合聚散即为神。门是能够进行反复开合的,而且这种开合是有规律的,对这样能够方便人出入的开合规律就称之为“门神”。门神就是用门的规律。再比如,下雨时我们会打伞,穿雨衣,这就是认识了下雨的规律,并合理地应对了雨神;洪水泛滥了,通过疏通水道、筑坝围堰来治理,这样就可以说我们征服了河神、水神。

古人为什么用这样形象化的内容——“神”来定义这样的规律呢?主要是为了利于人类自身认识自然环境、顺应自然环境,最终达到和谐自然环境的目的。对此,古今中外的智者圣人们将其视为生命之真义、人生之终极,也就是呈现人神相应的智慧境界,或称天人合一。无论是在古印度的智慧文化中,还是在中国的智慧教育文化中,像这样形象的表达方式为我们带来了教育的方便和智慧的传承。

那么我们如何达成人神相应?《薄伽梵歌》中讲,就是要通过身心践证来呈现“我”,即去践证合道顺德的大智慧境界,在古印度的智慧文化中对此称之为“祭祀”。宇宙自然的生生运化规律是祭祀的本体;人的自然本性合乎于宇宙自然的运化规律,这是祭祀之源;人通过智慧践证来净化身心,从而呈现自然的朴之性,通过身心行为的修养而与自然规律相和合,这就是人源于本心自性的纯粹奉爱[5]——祭祀。而“我”(道)是一切祭祀之主、一切奉爱的归皈,人所有思想言行的展现都应以“我”(道)为最高归所。

纯粹的奉爱,就是合道顺德地行所当行,既不避弃不为,亦不执著妄为。人与自然及社会关系的整体和谐即源于此。

五 还明珠之真彩

神学玄学、迷信宗教的产生,是由于人们不理解、不认识宇宙自然的体用之性所造成的。只有通过智慧教育传承文化的学习与践证,才能从根本上彻底破除这些宗教玄学、神学和迷信神教、邪教的思想。

智慧传承教育文化是需要通过自我的亲身实践来认识和见证的。想要明透古今任何一部智慧教育文化的经典篇章,都必须证得觉悟智慧之境界。可以这样说,通过智慧践证而呈现无师智,是整理、发掘、修正和还原古智慧教育文化经典的根本条件。因此,如果没有践证到《薄伽梵歌》的真义,那么就无法明晰《薄伽梵歌》所开示的智慧性、传承性、教育性等内涵。

我们译解《薄伽梵歌》的原则,就是以自身修身养性的实践经验为基础,在不失古印度智慧教育文化的表达特点和内涵要义的前提下,自然地借助于中国智慧教育文化里的某些元素来进行表达,这样便于国人学习、接受和践行;否则《薄伽梵歌》这样博大精深的智慧经典在中国很难为广大读者所理解和认可,也很难被流传下去。

我们评译的《薄伽梵歌》,就是站在智慧整体观、智慧传承教育的高度,将其历史地位、史诗文学中的艺术感染力、教育文化的功用与净化社会的和谐性效应,以及呈现人之觉悟智慧的真义内涵,通过重新的译解而呈现出来。

《薄伽梵歌》是一颗光彩夺目的明珠,但却被几千年的尘垢掩去了光华。我们要将它挖掘出来,还现其原貌,并将它高高地举起,让每一个人都看到它闪耀出的绚烂光芒。我们要将《薄伽梵歌》所蕴涵的智慧性、教育性、传承性和实用性的内容呈现给世人,继往圣之绝学,谋生民之福祉。

本书写作过程中参考书目如下:

〔印〕室利·阿罗频多:《薄伽梵歌论》(书后附有《薄伽梵歌》),徐梵澄译,商务印书馆,2003。

〔印〕毗耶娑:《薄伽梵歌》,张保胜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印〕毗耶娑:《摩诃婆罗多》(全六卷),黄宝生、葛维钧、郭良鋆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

〔印〕圣恩A.C.巴克提维丹塔·斯瓦米·帕布帕德:《薄伽梵歌原义》,陕西人民出版社,1994。


[1] 开示:佛道等古智慧文化专业用语。即通过理法的点化与示现,来引导人启智开慧。

[2] 下手法:古智慧文化专业用语。即切入实证的方式方法。

[3] 古印度智慧教育文化概念中,感官功能的本然需求即指人之六根——眼、耳、鼻、舌、身、意之功能的自然反映;七情,即喜、怒、哀、乐、爱、憎、欲;六欲,即色、声、香、味、触、法。

[4] 古印度的“成、住、坏、灭”之规律,也可以用“成、住、坏、空”来表达。二者表意侧重点稍有不同,但本质无别。本书依具体句意来应用。

[5] 奉爱:古印度智慧文化专业用语,出自“奉爱瑜伽”,本义指对自性真我和道的全然皈依与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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