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 TWO 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是以秒计算的

我哪晓得这来去无影的因缘际会是什么。

我只是想,

也许我们只有弄丢一个好人,

才能弄明白,世界上有那么多那么好的人。

当你在我生命中蒸发

文/Ricas

小时候的我们都想着要改变世界,直至如今才发现这个世界自始至终就不会为了我们去改变什么。

李振光今年23岁,由于家境清贫,14岁便停止了学业去了偌大的北京城,现在在一家连锁的房屋中介公司做销售,业绩蒸蒸日上,已连续4个月成为公司的销售冠军。

而这一切的小成就都是因为一个比他年长22岁的女人。

在这之前,他辗转做过餐馆服务员、车间值班员、小区保安,最令他印象深刻的则是18岁那年被一同在餐馆打工的小祺带入了传销团伙,一待就是大半年。那段灰暗岁月是他这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

那会儿有个叫小祺的男生,个子不高,很是消瘦,皮肤黝黑,留着一头板寸,平日里很是寡言,但对李振光却很好,经常主动帮他刷洗碗筷,以及处理各种脏累差的活。尚且年少的他哪里懂得什么人心叵测,只知道有人待你好,那就是无价的善意和恩泽,所以他对小祺一直存有感激且把他当作哥们儿。

李振光还清晰地记得,那是个闷热却异常多雨的夏季,天空时常飘落起零星的雨,那天轮到李振光值班,他一如往常地打扫完店里,把卷帘门关上,几只无头苍蝇扑打着翅膀直往天花板上的灯管上撞,他按例检查煤气已关闭后便径直朝楼上的阁楼走去。

他虽然成长于农村,但一直很爱干净甚至有些洁癖,除了注意个人卫生还总是把店里打扫得很干净,平日里特别抠门儿的男老板偶尔还会挺着一个大油肚摆动着手中印有还珠格格的扇子对他说:“小李,真不错,下月给你涨工钱。”虽是这样说,却一次也没涨过,反而会因为他一不小心打破杯碗而加倍扣工资,那时的李振光心想,要不是因为小祺在这儿,我早不干了!

他将自带的洗净的被褥整齐地铺于阁楼的折叠床上,再将拖鞋摆正,然后关了昏黄的台灯。他睡觉时习惯平躺的姿势,从来不会更换姿势,因为他要确保第二天醒来,被子还是昨日他入睡时的形状,近乎偏执。

由于白日太操劳,他睡得很死。不知道睡了多久,突然被卷帘门打开的巨大声响惊醒。他立马起身,小心翼翼地探头往楼下大门处看去,顺手拿起早已备好的铁棍子以防万一。只见三个人影从黑暗处朝他逼近,他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看到小祺身后紧跟着两个陌生男人,三人一起上了阁楼。

“振光,这是我的两个朋友,我上次跟你提过我们一起去干点别的,我找好出路了,你现在收收东西立马跟我走。”小祺拉着李振光的胳膊一脸严肃地说道。

另外两个男人身穿黑色短袖,其中一个胳膊上有很大的骷髅文身,另一个则在一旁若无其事地吐着烟圈。

“那你说是去做什么?不说清楚这样跟你走了,万一出事怎么办?”

“我就问你信不信我,跟不跟我走?”

“要走也等天亮了再说。”话刚说完,只见小祺转身走下阁楼,文身男向前就将李振光的手紧紧抓住,另一个男人用脚踩灭了烟蒂,立马上前捂住了他的嘴,李振光瞬间昏厥了过去。

待醒来时,李振光发现自己躺在了一个昏暗潮湿不透光的小屋子里,四周坐着五六个表情呆滞的人,但他并未看到小祺和昨晚出现的那两名男子。

他下意识以为自己被绑架了,或者被卷入了卖肾案子中,立马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发现一切安好,但身上的身份证等物件已都被收走。此时一个梳着油头,西装革履的男人推门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三个吊儿郎当身上都有文身的男人。

他先是一本正经地进行了一番自我介绍,再客气地讲述了自己“辉煌的事业”,最后口若悬河地说道:“你们到这儿来,真来对地方了,干成一个单子赚一笔,你们的小康生活就要到来了。”

从那天以后,李振光就进入了每天被逼迫参加各种“辉煌事业”分享会,背诵各种营销书籍以及上个厕所都要被监视的生活,每天两顿饭除了馒头青菜,就是馒头火腿肠,到了夜晚则和四五个人挤睡在一间不透光的小房间,打着地铺,屋里还有许多老鼠乱窜。这期间李振光虽然每天都要参与各种洗脑会,但他近乎偏执的意念却一直让他保持着清醒。

一晃就是半年,这半年他从未看见过小祺,最初他是恨他的,可到了最后却只剩“他这人到底去哪了,不会出什么事了吧”的念头。因为他亲眼见到过一个试图逃跑的女生被抓回来后被剁了三根手指的惨状,之所以剁三指,是因为要以儆效尤,告知大家谨遵传销三条规则:不许擅自离开组织、不许煽动旁人离开组织、不许存留脱离组织的想法。

他不知道小祺如今到底在哪里,只希望他能早日清醒过来,有机会逃离这个牢笼。

每每看到那些试图逃走的人经历的惨况,他都感觉胆怯,正当他对生命感到绝望的时候,这个团伙被查办,所有人都被解救了,那一刻他才觉得生命是有奇迹的。

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对生命有了新的展望,对人心也有了新的认识。

也许是潜移默化被书本上那些所谓的营销理念影响,他之后的工作都与销售有关。当然,前提都是不违法的。

这个被人唤作“郝姐”的女人比李振光年长22岁,未婚。大抵是看着有180厘米身高的李振光长得还算俊俏的缘故,她一眼就看中他做自己的房屋中介。

没过多久李振光就因为这个女人赚到了入房屋中介这行以来最大的一笔钱,这个女人看上了位于北京二环的一套百平米的电梯复式楼,丝毫不磨叽立马付了全款。李振光也因此得到了不少佣金。

他的同事们总是在一旁调侃他说:“小李,那个老女人是想包养你呢,还不快贴上去,傍上富婆你就不用工作啦。“

虽是玩笑话,李振光却也默默记在了心里。

他生于一个只有30户人家的小村庄,不过他打小就觉得自己迟早有一天会离开那片贫瘠的土地,梦想着自己有一天能赚一笔钱把父母接到便利的大城市,扬眉吐气一番,或者就算不能把父母接到大城市,那至少也要在老家为他们建一栋大房子让他们安稳地度过晚年。可在这一切实现之前凡事一定都要靠自己,绝对不能靠一个女人。

可是现实中恰恰就是因为这个女人,李振光才把正在上大学的妹妹这四年的学费问题给解决了,每每想到这个,他就对眼前这个老女人心生几分感激。

李振光觉得这个女人除了比他年长22岁这一个缺点以外,别的地方都挺好的,至少对他很好,经常开车送他回家,偶尔会作一脸娇羞状拍打着李振光那还算紧实的屁股。

虽然这个女人身高不到160厘米,体重140斤,操着一口纯正的东北话,嗓门大到似乎随时都准备抡起拳头向人挥过去,对其他的中介也总是一副爱答不理想骂就骂的暴发户态度,但唯独对李振光很好。

她经常带他光顾一些高档餐厅,还带他去商场买衣服、买手表,李振光最初本是推辞的,总觉得男人即便是穷也要穷得有骨气,可是这个女人不管李振光如何回拒,都不放弃,每天都会照常来接李振光下班吃饭回家。

没上过什么学,又很早出外打工的李振光仔细想来,这个女人应该是这些年在外待他最好的人了吧!即便这样,李振光还是心有歉疚。

所以他会把她买的衣服、手表以及送的其他所有礼物都悉数完整地留存下来,包括发票,心想着以后找个合适的机会一并归还给她。

他打心底觉得,不能利用他人对自己的好而去索要一些东西。

他是需要钱,但他坚信自己可以挣,于是他第一次主动开口向郝姐提出一起吃饭,第一次订了一家他看不懂的以英文字母命名的餐厅。

看得出坐在对面的郝姐精心打扮了一番,身穿一条定制的黑色连衣裙,头发扎得干净利落,但不懂化妆的她总是浓妆艳抹好不自然,甚至有些滑稽。那晚向来多话的郝姐也突然沉默了下来,两人安静地吃了一会儿饭,李振光夹菜到郝姐碗里。

“你有什么就说吧!不用磨叽,肯定是有什么事儿你才会主动找我出来吃饭,之前我约你你都是左右推托的!”郝姐放下手中的筷子,一本正经地看着李振光说道。

李振光沉默了几秒后说:“郝姐,这几个月来谢谢您的照顾,因为您我现在在公司才可以稍微地被领导尊重下,生活上也多亏了您我才增长了那么多见识。但我觉得,我们的关系是不是应该梳理一下?”李振光不敢直视郝姐的眼睛,自顾自地摆弄着碗里的米饭。

“好,我懂了,先好好吃完这顿饭。”郝姐边说边招手叫服务员往自己酒杯里倒酒。

她喝得有些微醺,打了一通电话叫人来接她,没多久只见一个壮硕得好似男保镖的男生将郝姐背上了车,走之前还不忘给李振光叫了一辆出租车,坐在车中的郝姐摇下车窗,嘱咐李振光说:“行,姐啊最近就是太无聊了,带你玩玩,别给自己压力,姐懂得轻重,以后你有啥事儿啊,尽管来找我。”

话毕,车子发动扬长而去,李振光在回程的路上看着窗外不断向后退的霓虹夜景,突然思绪万千,备觉凄惶。

从那次晚餐以后真的就再也没有见过郝姐,他的业绩回到平稳期,虽说再也没有像郝姐这样的人给他介绍单子,但他觉得靠自己就很知足。

正当他以为一切都在朝正轨迈进的时候,却得知家中母亲身患淋巴癌,急需一大笔钱用于治疗。

他匆忙赶回了家,将母亲安置到医院,眼看自己的积蓄完全不够支撑,他脑海里第一个想到了郝姐。

目前能救燃眉之急的人似乎只有她了,他看着病床上孱弱的母亲一鼓作气摁下电话,心中反复练习了许多开场白,诸如“郝姐,好久不见了”,或是“郝姐,要不要一起出来吃个宵夜”之类的话。

可电话那头一直无人接听,他反复打了许多遍依旧无果。

他迅速回到北京买了一些水果准备亲自登门拜访求助,到了目的地后怔在原地良久才鼓起勇气按响了门铃,门铃响了数遍却依然无人响应,这时隔壁一个40来岁的阿姨打开自家房门准备出门,主动问道:“小伙子,你找这户人家啊,你不会是她儿子吧?”

李振光挠了挠后脑勺有些羞赧地说道:“不是不是,我是她的一个朋友,来看看她,她最近在家吗?”

“前几天她被警察带走啦,好像是传销头子还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吓死人,平时挺热心的一个人啊,没想到会是干这个的!”阿姨摆了摆手就往电梯口走去。

李振光回到了北京的出租房里,顺手打开了那个陈旧的14英寸电视,整个人对着荧屏瘫软在床上,突然听到新闻台里开始播报“抓获传销犯罪团伙”的新闻,他猛一下从床上惊站起来,看到视频中有一个体型神似郝姐的女人,虽然她的脸部被打了马赛克,但他清楚地知道那人就是她。

李振光突然一阵惊慌失措,身体不自觉往后退,脚突然踢到一个东西,他往下看去,原来是放于床底下的那个存放物件的大箱子,里面都是郝姐送他的礼物。

他将这一箱物件悉数变卖换来了母亲的医药费,唯独留下了一款名为“Big Big World”的定制款手表。那会儿李振光的手机铃声自动默认的歌就是这个,所以郝姐才特意找人定制了这款手表。后来他查了下中文,意为“大千世界”。

从那以后这个女人就完全消失在了他的生命里,一如曾经的小祺那般突然人间蒸发失去了踪影。

而他的梦想、他的原则、他的偏执似乎也都因为现实的困厄而变得面目全非。

他突然明白,小时候的我们都想着要改变世界,直至如今才发现这个世界自始至终就不会为了我们去改变什么,它只是通过时间,通过各种经历去改变我们那个曾经的自己。

而那些出现在我们的生命中又走散的人们啊,这个世界又改变了你们什么呢?

海盗船长

文/徐良

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会陪你行万里路,

读万卷书,赋予你千百万种呵护,并义无反顾。

收到丁丁张指导发来的邀约——徐良,来篇稿子,否则杀无赦。

我扑通跪地:张指导,我日理万机,一秒钟几百万经验值上下。上有老,下有小,装备都不好。

滚粗,张指导说。

于是我就把你的故事写在了这里,要怪,请怪他。

世界上有许多人,会行万里路,会读万卷书,会撕开千百万种伤口,为了愈合不眠不休。

19岁时我第一次离开青岛,是为了见你。

一张去往武汉的硬座火车票,25个小时,挤在狭小的座位上用脑袋擦着车窗。

你的心碎过,碎到得了重度抑郁症,碎到自残未遂,被家人带去看心理医生,被绑住双手躺在床上。

你仰望天空45度,说你可能不会再爱了,没人吐槽你这句QQ签名,你母亲的泪水流过深深的法令纹,说不爱了好,不爱了妈妈陪你一辈子。

他跟我很有交情,老实本分,长得比我帅。

他曾偷偷地问过我接吻的方法,我倒吸一口气,说我也不懂,我觉得使劲儿嘬就行。

对不起,听说你的扁桃体差点被他嘬出来。

他就是这么个糊涂蛋,他说爱情不该留有余力,有多大力,嘬多大力。

你们俩和我不同,都是尖子生,系里的神雕侠侣,在争取早恋合法化的道路上孜孜不倦。

老师当然反对,全校点名、找家长,想了很多办法。我也没想到他会当着老师和家长面嘬你,嘬得够大力,大到颧骨下面的腮整个凹陷了下去。

场面一下子混乱了,老师被撞飞。

你的父亲玩命地揍他,他的血槽飞速下降,眼镜片儿被打碎在脸上,一拳、两拳,你的父亲一定很爱你,爱到不记得无名指上戴着的戒指,然后他的右眼再也没能看见东西。

大雨倾泻下来,在车窗上横画着五线谱,刚想填上三两个音符,火车就已经进了济南站。

一股泡面的香料味道充满车厢,我蜷缩在八十块买来的座位上,像一根弯弯的面条。

你父亲自己报了警,被警察押走的那夜同样大雨倾泻,你哭成五线谱,外加三个重音符号。

后来,他得以见你。

他挤出一丝力所能及的微笑,你挤出一句力不从心的你好。

隔阂是一条渠,注满了泪水,曾约定一生的人难以四目相对。

对不起,你说。

过了三个月,他再也没回过学校。

后来他也没有读大学,而是在青岛沿海的港口做起了鱼虾生意,说是为了接下老舅的衣钵。凌晨四点出海打鱼,他说一个眼睛足够,与正常人无异。

他没有再嘬谁,也没有像阿甘的连长一样及时行乐,一网打来,鱼找鱼,虾找虾,王八归王八。

我去找他,因为我家离港口太近,隔三差五就黑他几条鱼来吃。

你很担心父亲。

每个月都去看望父亲,父亲很自责,手掌的触感挥之不去,仿佛就在昨天。茶饭不思,一百五六十斤的汉子瘦成了皮包骨。

他怎么样了?父亲张开没有血色的嘴唇说道。

那天你出现在港口,他正坐在墩柱上绑鱼饵,看到你语无伦次。

满是鱼腥的港口上盛开了一朵白色茉莉,仿佛回到了那个“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时代——他大声告诉老师和同学,你是他的爱人,必将共度此生,白头偕老。

你没告诉他是父亲让你来的。

他没告诉你他心里明白。

半年后,你考上了武汉最好的大学。

一年后,一双结实的手掌把你揽在怀里,你栖息在他的胸口,好像是昔日里父亲的温度。这样就会幸福了吧?你曾打电话跟我这样讲过。

他不像他那样笨手笨脚,他吻得很绅士、很成熟,可以让你完全信赖。

你觉得他是上天为你准备好的成人礼,于是郑重地告诉了父亲。

父亲叹出一口气,第一次未满一小时就走出了接见室。

你的眼泪掉在椅子上,“我只是想要一个人疼我。”你说。

你用了“人”,没有用“父亲”,你怕父亲比现在更难过。

火车开到孝感,下一站就是武汉,我感觉衣服已经粘在身上,窗外滚烫的风让我备感不适。一旦我选择分开腿的坐姿,对面坐的老太便会脱下布鞋,把一双脚丫放在我裤裆中间的座椅上,老人家坐了二十几个小时车难免想伸伸腿脚,理解。

只是这酸爽,不敢相信。

下了火车,一路大巴去了医院,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你躺着见我。

“你没洗澡吧!”你说。

“嗯,你也没洗。”我说。

“啊,你好脏,好恶心。”你说。

“你也是。”我说。

你叹了一口气:“对啊,我真的好恶心。”你笑着,划下左半边脸上的泪水。

我大惊失色。

“别这么套路,我错了,真错了,恶心的是我不是你,告诉我怎么才能证明自己很恶心,如果有屎在现场就好了。”

“徐良,其实那天他的眼睛失明了,我的也是,对吗?”

我没有作声,看着你的手腕上又多了一道崭新的刀疤。

你的生活为何如此多舛,手脚被束缚,只有眼泪是自由的,但那是一把杀不死人的尖刀,刀刀入肉,远比真刀来得残酷得多。

在我离开武汉的时候你已经可以下床走动了,你说想回去,想看看父亲,想看看海。

母亲赶忙给你办理了出院和休学的手续,并拜托我护送你回青岛。怕你心有杂念,难得的免费卧铺我却一宿没睡着。

下了火车,潮湿的风迎面吹来,让人立刻能够分辨出海的方向。你说心病好了大半,因为这湿腥的气味曾伴着太多温暖的回忆。

家中老旧的家具显得和蔼可亲,你端详着客厅里的全家福,一家人蒸螃蟹、包饺子,画面一幕幕开始重放:客厅的电视一年无休,播放着不会让人感到无聊的声响。他会敲响街门,用脚踏车载你上学,然后对每一个老师和同学大声说,这是他心爱的姑娘。

你咽下伤怀,关上房门去看望父亲。

父亲的模样却让你吃惊。

他仿佛变回了原先那个精壮的男人,面色红润。

“爸!”你惊喜地喊道。

父亲一笑,拿起一张照片贴在了接见室的玻璃板上。

照片里是那个熟悉的人,他戴着一只独眼眼罩,头顶一只海盗帽,脚下踩着一艘红蓝相间的崭新渔船,单膝垫着胳膊骑在船头,像极了电影中的海盗船长,威风凛凛、春风满面、傻不啦唧,尚好的一只眼睛笑得弯弯的,好像从没有过烦恼。

“我是不是很酷?”照片上写着。

捧着这张照片,你看见父亲老泪纵横,这些眼泪憋了太久,等了太久,你离开座位狂奔过去抱住了父亲,狱警没有阻拦,父女两人像是旧时光中的默片,紧抱在一起,泪水交融,这条路远得非比寻常。

世界上有许多人,会行万里路,会读万卷书,会撕开千百万种伤口,为了愈合不眠不休。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会陪你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赋予你千百万种呵护,且义无反顾。

阳光照进海水浴场的沙滩,又到了喝散装啤酒的季节。

父亲说,想吃点地道的海鲜。你知道哪里有卖吗?

Run,run

文/ 叶小白

Run,叶小白,Run!

那个女人声嘶力竭的喊声,从身后传来。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妈喜欢在地上滚我,我说不清她怎么会有这种爱好。那年我妈二十九,这个神奇的女人,每天下午都会来到操场,把她两岁的儿子摊在地上,用手一推,然后她儿子咕噜咕噜地滚出去。

这时,她就朝我喊:Run,叶小白,Run!

她的儿子滚了没多远就停了下来,万般无奈地看着这个女人。

我妈喜欢在地上滚我,大概也有我的原因。我患了一种病,无法行走。

医生对我妈说:死不了,但是平时多运动,否则身上长蘑菇。

我妈开心地说:儿子,你辛苦一点,这样咱们可以天天吃蘑菇汤了。

这当然是玩笑话,我妈还是谨遵医嘱的。那是千禧年,我妈买不起那些昂贵的运动器材,于是她经常双手举着我,从客厅这头跑到那头。

她大声说,儿子加油啊,快跑完八百米啦!……

结果我老娘那几年身材越来越好。单位里的那些阿姨,刚生完孩子的,普遍身材发福。她们向她讨教,我妈摆摆手,说:把我儿子当举重练的。

于是那些阿姨们疯狂地爱上了我。她们也举着我在单位奔跑,一边气喘吁吁,一边不忘夸我:加油,今天又跑完八百米啦!……

而那时的我已经四岁了,我伸出双手,咿咿呀呀地学着超人。那时天空时高时低,时光忽远忽近。我虽一生都只能是个瘫子,可在那几年,我坚信自己是一个超人。

被抱在臂弯里的超人。

今年,我二十五岁了。

我的病情不断恶化,医生说,是骨癌。只要脖子还能动,就还有一线生机。少年时代,我尚且还能动一动,坐上轮椅,也和别人一起享受了九年义务教育。那时,每天在我放学路上,我妈背着我的书包,一边唱歌,一边活力四射地推着我回家。

她看见我的老师,道声,老师好。她看见班上的班草,快乐地喊声,帅哥放学啊。

老师同学们向她投来疑惑的目光。

我说:妈,晚上我们吃什么?

她低下头,很认真很认真地对我说:叫姐姐。

这个活力四射的寡妇推着我来到放学要经过的一个坡道上。

我说:亲妈,你放过我吧。

我亲妈——不,我亲姐姐,摸摸我的脑袋,温柔地说:叶小白,你一定可以的。

她松开手。我坐着轮椅,手舞足蹈地飞流直下三百米,她跟在我身后,一边跑一边大喊:Run!叶小白,Run!

后来,我在平缓的地方停了下来,两眼直愣愣地瞪着天空,然而这并不是因为天空有多美丽,而是我完全被吓傻了。我妈气喘吁吁地跑上来,问我:怎么样?这次肾上腺素分泌得多不多?我回过头,像个二百五似的说:妈,我心好累啊,你能不能去福利院换个儿子?

大学毕业后,我确诊得了骨癌,癌细胞扩散,扩散到了胸部。

我在工作岗位报到才两天,就被我妈接回了家。

当时我躺在火车上,斜着眼睛,看着窗外的景色,想念自己早夭的职场生涯,还有对我横眉竖眼的女上司。

我妈给我削了个苹果,她问我:吃吗?

我张开嘴巴。

她把苹果塞到了自己的嘴里。

我深吸一口凉气,差点没被我妈当场气死。

她一边吃苹果,一边摸着我的头发。

她说:儿子,真好。

我说:什么真好?

她说:才上岗就休年假,真好。

我说:嗯。

我突然笑出了声。

她说:怎么了?

我说:我刚刚想到的,以后同事说起我,他们就可以说,那一年叶小白敬业奉献,燃烧自己,最后光荣地死在了这个试用期岗位上。

说完,我就忍不住又笑了。

我妈拍了下我的手:闭嘴,乱说话。

过了一会儿,她也笑了,她支着下巴看着我,说:真好。

我说:嗯?又真好?

她说:你回家了,真好。

这半年来,我的病情愈来愈重,只能卧在床上,全靠那个可爱的女人抱住我的脑袋,喂我吃点流食。

那个女人可爱依旧,脸上却悄悄有了皱纹。她挥舞扫把干家务的时候还是那么活力四射,只可惜,不知何时开始,她弯了的腰再难以直起。毕竟已经年近五十,她总不能永远举着一个瘫痪的超人让他振翅高飞,这可真叫人感到无力。

有一天,我对她说:放弃我吧。

她拍拍我的脸,说:美国有句谚语,生活就像一块巧克力。

我说:这破电影你都看了二十年了。还没完啊。

她说:一直没看结局。

我说:结局是……

她说:不许剧透,剧透给雷劈。

我说:妈你别这样……

她说:不许剧透,剧透的人没小鸡鸡。

我说:妈你别这样啊……

她固执地说:不许剧透,不许剧透。

我说:不剧透,我们不剧透了。

她抹了抹眼睛,说:不说这个了,我给你讲故事吧。

于是她给我说起了那个故事,那个很遥远的小红帽和狼外婆的故事。

她的声音很温和,五月的风吹过家里的阳台,吹皱窗帘,吹拂过她可爱依旧的脸庞。

我缓缓地闭上眼睛,那一天的午后,我就那么安静地死掉了。

尸体凉了多少天了?长出虫子了没有?

记不得了。骨头里很痛,但我没法发出声音。

原来死掉是这种状态吗?像是困在衣柜里动弹不得。

再后来,周围的景象慢慢有了颜色,我看见了森林,看见了懒洋洋的动物趴在地上午睡。

我心想,八成是投胎成功了。

而这一世的我也终于能奔跑了,我喜极而泣,从山的这头跑到那头,肆意地欢呼雀跃。后来,我更喜极而泣地发现,我这一路狂奔,居然是四脚着地跑过来的。

妈,我投胎成畜生了。

森林里的小动物们告诉我,我是一匹狼。

它们说,在遥远的森林边上,住着小红帽,住着小红帽的后妈,还有后妈的魔镜。森林里还住着小红帽的外婆。至于我,它们说,我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传说当中那个掉在地上摔了个狗吃屎的天使。

那是个晴天,小红帽的后妈在家里梳妆打扮。

她问魔镜:魔镜啊魔镜,请问谁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人?

魔镜说:哪个肥婆,安敢在此饶舌?

后妈高高举起锤子,说:老娘砸你个四元八次方程组。

魔镜赶紧说:别别别,本来最美的女人是你,现在最美的女人变成是小红帽她外婆了。

后妈很生气,命令小红帽去给外婆送一大篮子高热量高脂肪的蛋糕。

于是小红帽带着蛋糕,在森林里懵懵懂懂地走着。

她路过一棵树,看见树底下趴着一只大灰狼,四脚朝天,睡得满嘴哈喇子。

她蹲下来,戳破它的鼻涕泡。

大灰狼嘟嘟囔囔地翻了个身。

她摇摇大灰狼,说:醒醒醒醒,别睡了,猎人该来了。

我睁开眼睛,看见那个戴着红色帽子的小姑娘。

她说:你为什么睡在这?你不抓小兔子吃吗?

我不说话,只是摇晃脑袋。

她说:你护送我去找外婆吧,我的蛋糕分你吃。

我爬起来,活动了一下身体。好吧,她算是找对人了,投胎后,我在这片森林里生活了很久,虽然对地形依然不是很熟,但再没有比我更热爱吃甜食的老司机[1]了。

一路上,小红帽告诉我,最近森林里不太平,经常有猎人打小动物吃。连她养的小兔子都被猎人抓走了。

而我帮她打跑了眼镜蛇、小狐狸、豺狼虎豹之类图谋不轨的动物。

她摸摸我的头,夸我:你真厉害。

我兴高采烈地摇晃起了尾巴。

她说:别那么快骄傲呀,碰到猎人有你好受的。

我朝她亮出我的獠牙。

她一块蛋糕塞到我的嘴里。

她拍拍胸口,说:我的天,你牙口真好,吓到我了。

我委屈地吃着蛋糕。

我们沿着森林里的小路一直往里走。

沿途有许多千疮百孔的小动物,死了有很久了。小红帽让我小心点避开它们,她难过地说,都是被猎人们打死的。

有时她会停下来,转过身问我:大尾巴狼,你从哪里来?

我好像想起了很多往事,可惜都记不清了,记忆似乎只能停留在上一顿午饭里。我头痛了一会儿,放弃了思考,追着一只蝴蝶跑远了。她叹了口气,拿出一块蛋糕,喊了声:喂,你吃不吃啊?

我又屁颠屁颠跑回来。

她蹲了下来,摸了摸我的头,说:你真的想不起来了吗?

我茫然。

她说:没事的,跟我走吧。

我跟在她身后,不知为何,心里感觉很安心。小红帽的脸色有些忧愁,大概是终于发现,她的蛋糕早已经被我一个人吃光了。

那个下午,我们来到了外婆家。那是一座矮矮的木屋,摇椅上躺着一位和蔼的老奶奶。

外婆说:呀,这不是小红帽吗?

小红帽举起手中的篮子,说:外婆,我给你带了点心……虽然一口都没剩了。

外婆开心地抱起我,说:小红帽,你来就来,还带什么狗肉呀。晚上吃佛跳墙?

我吓尿了,小红帽赶紧解释。外婆笑呵呵地去厨房里给我们煮饭。

那个下午我和小红帽就在外婆家里,吃着外婆家的米饭,听外婆说起那些遥远的故事。

外婆说小红帽是一个可爱的女人,外婆说小红帽睡觉的时候怕黑,外婆说小红帽的妈妈死得早。外婆说,大概是童年阴影,小红帽的爱人后来出了车祸,撇下母子两人走了,小红帽什么都不要,只想把孩子好好抚养大。

我听着那些关于小红帽的故事,趴在地上,昏沉沉快要睡着了。

门突然被两个猎人推开了。

一个猎人粗犷地说:看我发现了什么?两个可怜的女人,还有一只可怕的狼。

另一个猎人说:把狼剥了皮,做件狼皮袄。

那女人呢?

你丫是不是变态,穿人皮袄也太吓人了吧?

枪身发出两声脆响,他们的猎枪上了膛。

我从瞌睡中猛然惊醒,我站起来,朝他们露出了獠牙。

一声枪响,我朝猎人们扑了过去,咬住其中一个的胳膊。扭打到屋外,猎人反手一肘,打在我的胸口上。

胸口一阵剧痛,刹那间仿佛被手术刀穿透了气管。我摔了出去,胸口流血不止,原来子弹射中了胸口,那一记肘击,让整个胸口彻底烂开了。

猎枪顶住了我的脑袋。

我闭上眼睛。

这时,小红帽冲了出来,她抱住猎人的胳膊,大声朝我喊:叶小白!

我茫然地睁开眼睛,她的声音是如此耳熟,我似乎听过很多年。

那是谁的声音,谁在声嘶力竭呼喊我的名字?

我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重叠在小红帽身上,气喘吁吁,站在原地,鼓足了力气朝我喊着:

Run,叶小白,Run!

我爬起来,茫然地望着她。

Run,叶小白,Run!

我犹豫地走了两步,终于回过头,开始往前一瘸一拐地跑着。她重复着那句话,Run,叶小白,Run。我越跑越快。

老树向我打来,名为癌症的猎枪向我打来,车祸里走失的爸爸向我打来,红红绿绿的药丸,斑斑点点烙刻在我身上的刺痛全都向我打来。

我咆哮着撞开它们,浑身是血,脚下仍不停地往前狂奔。

森林和老屋都消失了,周围的景色不断倒退,渐渐收缩成我身后的一个小点。

我用尽我一生都没能发出过的力气跑着,面前出现一块喋喋不休的魔镜,在镜子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倒影。一个小男孩,跌跌撞撞地跑着,他摔倒,又爬起,来不及擦掉脸上的泥。

Run,叶小白,Run!

那个女人声嘶力竭的喊声,从身后传来。

那个小男孩低下头,狠狠朝镜面当头撞去。我看见他撞破了镜片,撞碎了重重的梦境。破碎的镜片里映射着那个在他床头忙碌的女人,映射着深夜里他无数次从床上挣扎着爬起,无数次跌倒在地上,大汗淋漓,咬死牙龈反反复复往那个可以让他的意志自由行走的方向拼死爬去的场景。

二十五年的疾病缠身和生死挣扎,我已经不能辨认那个男孩脸上的表情。

……

夕阳还没来临的那个下午,阳台上吹着风,吹皱窗帘,吹拂过我的脸。

我睁开眼睛,楼外白云低垂,树上的鸟儿刚刚回到家,嘴里叼着觅来的食。

那个女人坐在我床头边,讲着遥远的故事。遥远的山脚下,住着外婆,住着小红帽,住着一只摇头晃脑的大尾巴狼。

我转过头,看着她。

我说:我刚刚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她说:什么梦?

我说:梦见你带我去外婆家,梦见你喊我的名字。

她温柔地抱着我的脑袋,说:叶小白,欢迎你回到人间。

我望着她的脸。恍如二十五年前,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下午,她把我捧在手心,那时的我不过巴掌大小,我脸上还流着眼泪,内心却有如天使般宁静。

她对包在接生布里的我说:你是我的儿子。

那个带我来到人间的嗓音如此温柔。

那是神的声音吗?

我伸出手抹了抹她脸上掉下的泪。

这个带我来人间游荡的女人,这个注定要我在人间思念的女人。山一程,水一程。她的身影沧桑如木,她的面容可爱依旧。

我说:妈妈,我想吃饭。

等等,那森林里的后妈是谁?

我病好得差不多的时候,又回单位报了到。淅淅沥沥的雨天,那个对我横眉竖眼的女上司送我下班。

我勉强能下地走路,拄着一副巨难看的拐杖。

她说:叶小白,你他妈怎么还没病死?

我说:我更好奇你怎么还没开除我?你就说,你是不是脑袋有病吧?

她说:你完了,你别想辞职了,在这里干到死吧。

我说:赔死你啊,白痴。

我们一边打着嘴炮[2],一边往公司外走。她冷冷地没有搀扶我,不过还是好心地给我打着伞。我老娘在公司外等我们,她上来接过我,和女上司道了声谢。

这时候,女上司倒是可爱点了,她甜甜地说:阿姨。

我老娘应了一声。

春雨时节,我和老娘慢慢往回走着。

老娘说:是个好姑娘,就是总觉得看不顺眼。

我说:怎么了?

老娘说:女人见到儿媳妇后的那种直觉。

我说:她人挺好的。妈你别误会,就是一领导。

老娘问我:你和她都说什么了?

我疑惑地说:没说什么啊,那死肥婆说……

我说到这里,愣了愣。

冰川化雨

文/消失宾妮

他说,只有菩萨会让你闭上眼,只看你的心,

然后萍水而过,不追逐,不问候。

四年前刚从柬埔寨回来那天,我抱着胶卷去照相馆冲胶卷。那个男生当时排在我前面,他冲几卷黑白,而我冲一些彩色负片。他走之后,排到我,我填了表格,放下胶卷,习以为常地搭公交车离开,看到他也跟我上了同一辆车,却想着,门口也只有这么一路公交车,大概是巧合。

直到三站路过去了,他忽然挪到我身边,给我看他的手机。是一台很老的诺基亚,黑白的,只有短信。字正正方方,看起来像是上个年代的字体。

上面是一条未发送的短信,像个写字板,码着他给我的话:“姑娘,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上了这趟车,我也不知道这趟车最后要去什么地方,可是,我只想问你,我能给你拍一张照吗?”

其实我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那时候我正处在失落的当口,脆弱的人特别容易被陌生人抚慰,只觉得何乐而不为。所以我就敞开来笑,冲他点头。

我们下了车。我要在交道口换乘另一辆公交车,于是他也跟着下车,就在车站边拿出他的胶片相机给我拍照。

不记得他的相机型号。那时候我对胶片机还不太了解。我当时琢磨着,他是有预谋的搭讪,还是真的只是为完成他肖像拍摄计划里的一张。直至我们很尴尬地沉默着,我才想,也许这真不是什么预谋。

他不太会说话,感觉非常冰冷,却又试图让大家都不觉得尴尬。个很高,以至于我看他都得仰着头。只能笑,因为我也不太会说话。记得他说属羊,比我小很多,处女座,在拉萨皈依过,有个西藏名字,我也已经忘了。

交流很短暂,拍完照,我就搭乘下一班公交车离开。我们就此道别。

那之后,偶尔他发短信给我说点无关紧要的小事,我就蜻蜓点水地回。那时候我有一个深爱的人,还有很多消化不良的痛苦,也是奇怪,跟陌生人聊痛苦,会比跟相熟的人聊好一点。因为在陌生人眼里,你的故事总是新的、好的,不会有那么多“开心就好”的敷衍和“你总是这样”的责备。

所以我们虽然不会开诚布公,但是却又能点到痛处。我不说话,他就不问了。不是暧昧,因为没有那种要寻求慰藉的心态。他时常用佛教典故来跟我讲世俗的事,点醒我。这个故事本来到这里应该戛然而止,或者变了性质。但奇怪的事却在后面。

之后有一天,我遭逢意外,之前我的一段感情刚刚戛然而止,人生在那段时间可以说一塌糊涂。出意外的那个夜晚,我睡不着,躺在床上思前想后。凌晨三点打开手机,才发现一向少言的他在那天给我发了一条信息,刚好是在我最痛苦的时候。他问,在忙什么。

我看着短信发送的时间,掐着表回溯痛苦,就自怨自艾地告诉他:这么巧,你是最后拍下我笑容的人。

我轻描淡写,也狼狈不堪。但他不询问过去的事,只是忽然一改往日只回复短信的特点,给我打了一个电话。电话很短暂,就像他直来直往的个性,只是告诉我,没事,我会每晚为你颂一遍绿度母心咒。

我其实没想过,他是好人。我的意思是,看似是一个惯常的有些不怀好意的搭讪,却没有走向那一步。

在那些自以为绝望的夜晚,他不知道我是谁、做什么、发生什么事,只是对我有问必答。我问这些宿命遭遇的来处,他说是业障。我便期待地问,业障偿还完,我会好吗?

他却直言不讳地说,然而在业障中人,往往会造更多业。

那时候我还是那种以为把自己弄得再糟糕,也总会被触底反弹的命运拉回来轻松变好的矫情犯。但听了他说的,就忽然清醒得哭了出来。

是啊,跳不出来的我们,永远不会好。

我们从没说过暧昧的话,没讨论过爱情的事,我想,甚至也算不上朋友。可是奇怪的是,后来我爱的人却十分计较我和他的关系,总觉得,但凡这样的开始,这样的过程,最后势必没什么清白的结果。

于是,在我认识他两个月后的一天,他忽然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而我却故意没有接起来。

那是我第一次没接他的电话,也是他最后一次给我打电话。

事后没有短信询问,也没有告别。他就像是心领神会我的意思,电话铃声打住,他就干干净净地消失了。

至今不见。

然而很奇怪,至今我都记得他的名字——雨川。

一年后,和朋友打了一个赌。朋友觉得我太相信陌生人,而我不喜欢那么多的思量,总觉得,人与人之间,总是因为太多的思量才让关系变得复杂。于是我就和他赌,人会变好,万事仍值得被期待。

再想起那个赌,已经是他消失的四年后。手机里仍然保存着他的电话,却没有打过。有一日翻开电话簿,忽然想起,他在那些乱七八糟的夜晚告诉我,命运就是一块泥巴,没有形状,你可以把它捏成你要的形状,只要你敢。

那天是新年,我才发现,那一天的我,果然已经告别了糟糕的过去,浑身轻松。就向这个也许不复存在的号码发了一条信息,说,雨川,新年快乐。

毫无回应,一切空空。

又过了两年,我整理相片,忽然看到他当年拍的那张照片。照片上的我闭着眼,有着一个我也没料到的尴尬笑容。因为当时他举起相机,却对我说,请你闭上眼。

我有点纳闷,其实是抵触。

他说,算是我的特殊嗜好吧,我从来不拍人的眼睛。所以请你闭上眼。

我闭上眼,他拍了照。

心中夹带着对这个世界的抵触,却还要在人来人往的世界中闭眼,被拍摄、被刻在时间里,真可怕。那个时候的我还那么害怕陌生的危险,害怕莫测的未来,所以,眼睛不敢完全合上,只是颔首一笑,敷衍过了这个考验。

很多年以后跟一个朋友说起这件事,这朋友无比相信因缘际会,就一口咬定,说我遇见了菩萨。他说,只有菩萨会让你闭上眼,只看你的心,然后萍水而过,不追逐,不问候。

然而这不重要。

我哪晓得这来去无影的因缘际会是什么。我只是想,也许我们只有弄丢一个好人,才能弄明白,世界上有那么多那么好的人。

蝴蝶与深海鱼

文/吴浩然

从此以后,蝴蝶在丛林里飞行,

深海鱼游弋在海底,再也不会遇见。

阿曼一直在想,会不会有重新遇到尤今的机会。

毕竟,曾经真切安置于内心深处的人,一定与自己的生命有关,应该不会就那样消失在人群里吧。

时间回到大部分学生还没有手机的年代,阿曼是随父亲工作调动转学来省城读书的高一女生。尤今坐在她后面。阿曼第一次与尤今说话时,暗暗吃了一惊:“这男生挺好看。”

阿曼也不是难看的女生,她长得细细长长,盛夏天出门只戴一顶鸭舌帽,肌肤却始终白皙如玉。

新女生初来乍到,班上自然有男生感兴趣地凑上来。但阿曼并不回应,因为她数学不好,需要在很多深夜给自己加题,才能考出普通分数,哪里还能为那些男孩子分心。

但这不代表阿曼没有少女情怀。转学过来第三周,一天下午,她如常走进校门,眼望着高高的教学楼进入视野,忽然意识到,自己正在期待着看到一个人,他令枯燥的高中课堂对她有了吸引力。

这么快,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从尤今赞美自己的字好看吗?从尤今经常教她数学题吗?还是,因为尤今与她常有默契——

阿曼喜欢吃绿豆馅小饼,尤今一见便笑:“我也喜欢吃这个。”阿曼的数学资料最后十几页没有裁开,尤今递小刀给她:“我买的那一本也是。”Jay那时大红大紫,两人用随身听轮换听《七里香》,轻钟敲奏的音乐一响起,满世界都好像流金溢彩,如午后的甜睡。

阿曼喜欢课间跑楼梯活动身体。一次她差点撞上也在闷头跑的尤今,吓了一跳:“你在这里做什么?”

“跑楼梯活动一下。”

“我也是。”这次轮到阿曼说。

后来,又在跑楼梯时遇见他几次。也不说什么,笑笑,各自跑各自的。高中生活就这样在辛苦与单调中,闪烁着令人偷偷喜悦的小细节。阿曼觉得和尤今有缘分。

不过,她没有太多时间沉醉于缘分。高一很快便结束了,她开始面临分科。选理科,就能与尤今留在同一个班。选文科……她确实更适合文科。

阿曼左思右想一个月,分科填报表攥在手里,涂改三次,还没落定。

但就在这时,阿曼爸爸再次调离省城。父母商榷之后,让阿曼还是回故乡念书。阿曼听闻这意外的消息,通宵失眠,不知该作何选择。

算了吧,那一点点小心思。功课渐渐繁重,父母也不容易。阿曼狠一狠心,决心淡去那份喜欢。余下不多的共处时光,她不再回头,不再与尤今多话。那双温和的眼睛,依旧在后座明亮,阿曼装作看不见。

暑假,连日高温,昏昏沉沉。阿曼一家再次搬家。她以为生活从此平静,可没想到,甫一开学,她竟希望回到省城。

那身影,那默契,那笑声……有的感情在热闹中生长,静下来便枯萎了,这一份感情却相反,平静是最适合它的养料。阿曼旁观它在心里一点一点长出枝叶,分明不能再视若无睹。

这是怎么回事?这一年,她十七岁。果真十六岁是花季,会遇到令心田开花的人,十七岁是雨季,开始品尝那一分忧愁滋味?

应该会再见到的吧?阿曼在思念中悄悄想。应该会再见到的。大家还这么年轻,又曾经做过同窗,而且,他——应当也愿意再看到自己。

她相信那一双眼睛。

那时学校里只有风云人物有手机,阿曼不知道尤今的任何联系方式。高二过去了,高三过去了。高考结束,阿曼想找尤今,却发现不知该如何找。高考后每个人都在急于为上大学做准备,没几个人还会对高中时代频频回头。

阿曼念大学了。大学五彩缤纷,阿曼依然爱听周杰伦,如今是换了MP3,单曲循环《园游会》,快乐的旋律里,夕阳在提醒相爱的人,园游会会打烊,要记得回家。

“我悄悄出现你身旁……”阿曼最喜欢这简单的一句。她想象在某个夕照热烈的傍晚,独自赶去尤今的校园,看到当年的男生正在篮球场上流汗奔跑。然后,他看见了她。

两人还会有默契吗?做恋人?做朋友?都没有关系啊。毕竟也长大了,有些惦念,渐渐可以与爱情无关。

阿曼身边的学长杰克,也好像与爱情无关。他关心阿曼,并不轻举妄动,很久,阿曼才明白他的意思。

他教会阿曼用校内网。她加了一众大学同学,最后才怀着一丝紧张,一丝期待,搜索了尤今。

他在中国最南方的一所大学,离阿曼所在有千里之遥。那里终年湿热多雨,他的照片背后是巨大的棕榈树,与同学对话时会轻巧地蹦几句粤语。

阿曼凝视照片,不知是喜是悲。

于是过了好几年,两人终于通过校内私信开始对话。次数不多,不超过寒暄的分寸。阿曼有时难以置信,那头跟自己说话的,真的是尤今吗?隔着千里蓬山,互联网真的能传递云外信?

大三,尤今考研,提到日夜泡图书馆,缺少运动时间。阿曼淡淡地说:“你看书累了,可以去跑楼梯。”以为他不会注意到这句话背后的伏笔。

“我其实没有跑楼梯的习惯。”他回复。

阿曼不知这句话背后有没有伏笔。

她竟不是特别触动。其实她一直知道他们不会有什么结果。因为,连种子都没有种下过,怎么会结果?她心里那棵树,只是用心绪勾勒出来的图画,不会结果,只会褪色。重逢需要生活的转折,而普通如他与她,只是平淡地前行,并没有契机回头。

后来,阿曼成为杰克的女朋友。她在校内网上传照片,几十条祝福语里,她看见了尤今的那条:“真不错,很帅。”

阿曼回道:“你也很帅。”

从此,阿曼再没有与尤今说话。

偶尔她想,会不会再次遇到尤今呢?毕竟,在许多故事里,世界那么小。

偶尔她想,如果当初,十六岁的时候,自己多跨出了一步,会不会这些年有所不同?

偶尔她想……

几回偶尔,几回想想,若干年又过去了。如今阿曼的皮肤不再那么顽强,烈日下一定要打伞。校内改名人人,几乎已经消失。周董也结婚了,但偶然听到《七里香》,依然满世界都是金光,只是,并不是眼前的这个世界。

盛夏天,阿曼午后甜睡,偶然梦见了当年的尤今。醒来后有些惊讶,毕竟他去了何方,成为何人,自己已一无所知,也不在意。

“我永远不会告诉他梦见了谁。”阿曼看着在身边打呼噜的杰克想。

蝴蝶曾经长途旅行去海边,亲吻了偶然浮到海面的深海鱼。从此以后,蝴蝶在丛林里飞行,深海鱼游弋在海底,再也不会遇见。

故人心头过

文/沈嘉柯

两个人,一碗饭。心头故人过,珍重在眼前。

1

那天是电影院晚场,画面上群峰之间云雾缥缈,故事主角连人都不是。可有个男孩坐在第四排哭。

男孩说他跟女朋友说好了去金顶许愿,还没等到一起去旅行,就分手了。

男孩说人心真是被猫吃了,说变就变,女朋友跟别人跑了不说,还取走卡里一半的钱,说要帮助艺术。他实在搞不懂。

秦赏掏出口袋里的手帕纸给男孩,让他自己擦脸。男孩哭好了,平静了,跟秦赏道谢,要请她吃宵夜。

这时已经凌晨一点,半个江城黑灯瞎火,这附近哪有什么宵夜。秦赏拒绝了他。

最后,良丰的炒饭征服了秦赏的心。

想不到爱哭的男孩做得一手极好吃的炒饭,专门为她开火。在秦赏拿筷子拈出豆腐干送到嘴巴里时,他把自己的小半生如数家珍交代给秦赏。

17岁没考上大学在家混了一年学技术,19岁老乡介绍他只身到郊区一家工厂操作机床。被工友切断的手指吓到,跳槽去西餐厅。洗干净脸穿上制服,领班赞了一句人模狗样的。20岁认识了来吃海鲜炒饭的女孩小深。

念大学的小深说男人最好趁年轻拼起来,他就把这几年存下的钱交给小深大学附近的商场,在商场背面冷门铺子开了个五平方米的炒饭店。

一个人心里有爱,有跟爱的人厮守一生的梦想,足以照耀他的平凡之路。良丰的炒饭店开张没多久,便客似云来。

附近的学生绕路也要吃他的炒饭。大婶牵着娃吃了再打包一份给家里的老人。

老干妈豆腐干香肠丁胡萝卜粒洋葱丝,再搭配各色肉片,群英荟萃。秦赏吃得满头大汗,忽然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很对的事。没错,这份炒饭就是店里的招牌大杂烩炒饭,名字就叫群英荟萃。

20多岁在电影院为恋爱而哭的男孩,真挚无比,贵如珍宝。

吃到第十三次,他们在一起了。

爱情简单到最朴素的时侯,我不讨厌你,我肯跟你一起很开心地吃东西,就能试着在一起。

2

平安夜良丰拉着秦赏去步行街,街上众生喧哗。

歌声传来,秦赏停脚。

广场中央一头翠蓝长发的女孩抱着吉他,朝良丰大喊:“嘿,那边的男孩,你为什么不亲你的姑娘?”

围观的人起哄:“亲她,亲她!”

良丰傻眼了,秦赏干脆抱住良丰的脖子,恶狠狠亲下去。然后,他们离开这条挤死人不偿命的街。

女孩跟她的乐队鬼哭狼嚎唱起来,音量已经最大,天空密布烟花。

两天后,良丰守店子,秦赏自己又去了步行街。节日过后的黄昏,疲倦清静,翠蓝长发的女孩没唱什么歌,就是不知所云地哼着弹着。

这歌声无形入心,穿云过月,像大雾覆盖了整个城市。那是天赋,与生俱来就能打动人。

天敌不需要辨识,动物自有本能。

你是小深?秦赏问。

小深说,没错我是。

小深闲散地说:“没事,他是我第九个男朋友,现在排倒数第五。”

秦赏完全哑巴了。

小深双眼明亮,深邃如湖,她点了一根细细的烟,微笑着拍一下秦赏肩膀,“妹子,那孩子很老实,他会好好照料你的。”

秦赏忽然害怕了,一把推开小深,惊慌逃开。背后倏忽换了音乐,小深终于又唱起来:“在很久很久以前,你拥有我,我拥有你……”

3

秦赏明白了,小深是外面的世界。这种姑娘,很仙,很缥缈。

那良丰呢,喜欢哪个世界?

良丰像虫洞,莫名其妙,连接了不同世界。

坐在回学校的公交车上,秦赏全身烦躁起来。她微信问良丰,你以前打算去武当山许什么愿?

小时候我身体不好,我妈妈找了个道士,给我改名,中学时还教我打太极拳,后来真的有用。我妈让我长大了自己去还愿,顺便再跟神仙求一下,找个好媳妇。

秦赏说,我们一起去吧。

良丰说好,不过不急,等我多赚点钱,明年我要准备大礼敬神。

武当山距离江城有四百多公里,年少的麦兜从香港过来要飞很远的路,才能跟着师父学武功。

良丰的生意蒸蒸日上,换了一家更大的门面,他的人在秦赏的收拾熏陶下,也更加整齐干净,由内而外地散发气质。他首付了小二居,还准备买车。

人要成长强大,世界也会让道,炒饭店老板,也可以脱胎换骨。

在金碧辉煌的金顶,太阳从头顶照下来,良丰虔诚拜下。金顶上的所有柱子都被刻了祈福的话,以及那些古人的名字。眷侣求长情,家人求平安,山路边的栏杆铜索上挂满了同心铁锁。

世人的心愿都成真了吗?

秦赏突然心酸。良丰曾经主动想带小深来。那么灵气别致的女孩,你忘得了吗?

良丰要秦赏也许愿。

秦赏说,已经许了,你别问。

4

秦赏来不及郑重解决自己脑袋里患得患失的大事,就吐了。

她吐了三次,在一天之内。她意识到这不妙。打电话给良丰,答案呼之欲出,就像白瓷盘子里的樱桃——绿叶成树荫,枝头结子了。

良丰高兴得跳起来,打电话给爸妈。

结果闹了乌龙,只是闹肚子。但良丰还是带她见了家长,开始安排婚纱宴席。

半年后,良丰陪着秦赏去产检。良丰开着车载秦赏出门,沿途熙熙攘攘,他顺手放了一首歌。陈奕迅的《我要稳稳的幸福》。

刹那之间,秦赏心平气和。她想起小深,又有点慌乱。

隔年后,小深巡回演唱到了本市。很多人喜欢小深和她写的歌,所以她回来办小型演唱会了。

秦赏也买票去听了小深的演唱会,她躲在很隐蔽的角落位置,又怀着忧患,密切关注着听众,生怕发现某个熟悉身影。

5

小深在台上拨动吉他的弦,叹息一声,唱起来:“愿单身汪都不再被虐待,愿不爱的人快分开,愿你有自己的未来,还有一个人值得去爱……”

声音依然缥缈,很仙。粉丝们如痴如梦。

唱完,小深说:“对了,这首《成双成对》是赵先生特别定制给他老婆的,你们喜欢吗?”

台下真的站出来一个赵先生,赵先生跪下,给小深戴上了戒指。看着这一幕,秦赏惊呆了。

全场拍手鼓掌激动嚷嚷“喜欢”。小深一脸骄傲,继续唱歌。

那歌,挺感人的。秦赏默然了,没有打败自己心中的假想敌,因为假想敌早已经不复存在。

不过听完也该回家了,太晚保姆该不高兴了。良丰请了保姆照顾孩子,秦赏有部分自由时间。

深夜里,他们的孩子静静地入睡了,良丰炒了一大碗饭。他招呼秦赏:“饿不饿,电影好看吗?我估计这个时间你就看完回来了,试试我发明的新款炒饭。下次我也歇业一天,咱们一起去看电影。”

她不回答,只是抱紧良丰,闻到各种食物材料的味道。别人厌恶这味道,她却喜欢这气息。

两个人,一碗饭。心头故人过,珍重在眼前。

永远的夏天

文/杜昆阳

如今,我终于肯承认,其实世界从来不曾为我们而改变。

一股皮革的味道在屋子里弥漫着,分不清是皮鞋还是沙发被烤熟了。

顶着炎热的天气和焦躁的困意,头脑昏昏沉沉,不知道当下这个乏善可陈的聚会还要延续到几时。眼前,某位知名的作家仍在高谈阔论,指指点点。从上一个小时就开始维持着这样的状态,仿佛不知疲倦,无论是他的还是其他人的。但很多人喜欢让自己看上去很乐意倾听。

本能上,我清楚自己是不适应这样的场合的,况且也坐不住。就只好索性跑出去透口气。

这很必要。

“重见天日”的那一刻,我感觉空气从未如此好闻。与其再回去进行所谓的“有用社交”还不如随处走走畅快。我很迅速地这样决定着。

烈日当空,但藏在密布的乌云里。所以,有些闷热。实际上,最近一直都是这样的天气,连像模像样的雨也只下过两场而已。但很奇怪,在这样的夏天里,柳絮竟仍然野蛮生长,在风里簇拥着,抱成团。

我虽然不怕热,但有鼻炎。

估摸着,走了不到一站地,大潘从后面赶了上来。显然,他也是溜之大吉的同道者,跟我前后脚。

我一点也不奇怪,因为我俩倒是一类人。性格直来直去,不怎么会遮掩,所以,很容易让人不悦。对于我俩来说,闭口不言,逃之夭夭,似乎是仅存的不让自己在这种环境下显得太鲁莽的社交技能。

所以,他根本不用跟我多说什么。我们一路同行,就像是掉了队的行人又归队了一样自然。

说起来,大潘是个比我有意思的地道的北京人。他常跟我聊一些好玩的事。

比如,“潘”是他的名字,他不姓这个,但大部分和他认识的人都会潜意识里觉得他就姓潘,所以才有的大潘这个称呼。这个问题,让他困扰至今。

整一季,他都穿着一双白面蓝标的老式回力鞋,尽管看上去像是黄面蓝标的。我劝他刷刷,但他却操着一口老北京才有的那种优越感的语气说:“你丫还真不懂,帆布鞋,就是要穿得脏才有味儿。”

我笑笑,心想:“脱了更是。”

他喜欢一支黑人的HIP-HOP组合WU-TANG CLAN,还把他们的队标印在自己帽衫的前胸上,成了大街上的“独一份”,每每提及,好像有一肚子说不完的故事。据说,大学的时候,他还写过不少这样躁的歌,想想应该挺拉风的。

其实刚来北京,我们就认识,但综上关于他的一切,直到现在我仍觉得新奇而有趣。

不过我最钦佩的,还是他徒步走了川藏线。这件事,他自己也十分得意。

总之,和他聊天的时候,我总能收获一些平日里视野接触不到的事物和理论,饶有趣味。

可我猜我俩很投脾气,可能就是因为我作为一个年龄相仿的东北人,也许,我对他来讲也近乎同理。

我们一路走一路聊,好像是朝着北边。

我问他过些天出差去印度的一些打算。他表现得不耐烦,显然不愿意再聊工作的事。加上出差的事也严重打乱了他正在写的一部剧本的计划。

我只好不再提。

又走了半个小时,我感到腿有些沉,就在一个长椅上坐了下来,歇歇脚,闭会眼。他则点了一根红塔山,在一旁望风。

后面,不知是从哪句话开始的,他和我聊起了以前他小时候的一些事。我倒是挺爱听,因为,一说到北京人小时候,脑子里就会不自觉地出现什么胡同、部队、古迹之类的这些场景。绘声绘色。

当然,有一些还和我的经历有相似之处,比如我俩都是从小就好动、从小就贪玩。

没一会儿,我睁开眼睛,却不见大潘。转身看去,他正单腿蹲着,用打火机去烧路根下面成片的柳絮。

柳絮几乎同时完成了燃烧和消失的过程。让我一度误以为是自己眨了眼。

我嘲笑:“你幼不幼稚啊?”

他说:“我们小的时候,最爱找这种地方点柳絮玩,那时特有瘾,也不知道为什么。”

我说:“哦,我反正没玩过。”

他说:“丫真是没童年,那东北人小时候得多没劲啊!”

顺着他的话,我试着开始回想着自己久未谋面的小时候。全然不理他又说了些什么。

天气还是那么热,像是尽职尽责地在做好一个夏天的本分。

我不得不再次闭上眼睛,好像这样才能冷静地思考一些问题。

印象里,我的少年时代就是生长在若干个这样的夏天里。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会如此让人火大。

大人们也无从解释,只好循规蹈矩地说着一条在北方约定俗成的规律:“真是七岁八岁讨狗嫌。”

而事实上,我倒是挺想养一条小狗来陪我,哪怕它真的对我很嫌弃。这样,我就不至于在家里上蹿下跳,百无聊赖了。

夏天的阳光,总是格外充足,把爷爷的床晒得柔软非常。惹了一些埋怨后,我经常躺在上面“养精蓄锐”,有时半梦半醒间会听见爷爷奶奶说“这孩子啊手脚不识闲,这一天就睡觉的时候最招人喜欢”。这话里明显的讽刺,我还是听得出来的,不过我也无力辩解,毕竟这话事出有因,倒也不假。

我闭上双眼,全然不理,继续着我的春秋大梦。

的确,一时抽风徒手拍碎卧室的双层玻璃、飞檐走壁将沙发里的棉花和弹簧踩得四散而出、天女散花把水洒到楼下以致行人找来兴师问罪啊,这些事都是我漫长履历中的九牛一毛。

可我实在不明白,爷爷奶奶把我的这些事迹和别人侃侃而谈,对他们有什么好处。而且逢到爸爸回来时,肯定是要数罪并罚的,再加上奶奶添油加醋,我就知道,当下非得要吃点苦头不可了。

一时间,我真的有些郁闷,我总觉得虽然自己犯了不少错,可说到底那都是无心之失,正如小孩子都喜欢拆东西或扔东西那般平常。这是不为过的。

带着些许不甘,我转移阵地至厨房里那个宽敞的阳台上。那里有三十多盆奶奶种的花,我一赌气便埋身其中,浑然一种深藏功名、退隐深山的感觉。

不过好在即便是夏天,阳台上的白色瓷砖依然凉爽,坐在上面倒也悠然自得。我并非不长记性,既然总会犯错,那坐着不动总可以了吧。我望向窗外,仔细地寻找每一处事物的角落,听着不知哪里传来的隐隐约约的歌声,以此打发时间。

有时,我也在花草间找些乐子。比如,我曾发现有一种花,每天都会分泌出像蜜一样甜的汁液。我总是在夏日的午后,趴在窗台上,一边晒太阳,一边舔舐着这只属于我的杨枝甘露。

其实,那种发现了新物种般的神秘感,远远超越了它本身的味道,显得格外香甜。

我自认心胸宽广。考虑再三还是决定把这个秘密不计前嫌地分享给奶奶,却没承想,炫耀不成反而挨了一顿臭骂。原来,那个花甚有毒性,据说曾毒死过人。我差点因此被取消进厨房的资格,至于已经喝下去的那些汁液,我倒没心思多想。不过,我也因此在心里狠狠地记下了一笔不知道该跟谁算的账,仇人的名字叫“一品红”。

很快,我又有了新出路。

我摸清了去配件厂大院的路,爷爷就在那儿工作。

这事,奶奶倒也没有阻挠。一来我们住的就是配件厂的家属楼,奶奶在家就能把整个厂子大院尽收眼底,比较容易管控我而且也相对放心;二来我这一走,奶奶的确如释重负,清静了不少。

也正是因此,我便有了堂而皇之出门的理由。

开始的时候,我还有些拘谨和怕生,后来却发现,厂子大院里的人几乎都认识我,准确地说是都知道杜厂长家有个淘小子。

“呦,活猴子又来了!”我以为起外号这种把戏只有我们小孩子们才会在无趣时用来解闷,原来大人们也一样,但在他们口中则显得更无礼。

好在没几天,我就和他们熟络了起来,对他们的劝告和管束全然不理。当然,人家都有活计,也没时间天天看着我在干吗。

几经调研,就有了这么几件我最爱干的事。

第一是,溜进铸造车间,“凭借多年的功夫底子”躲在铁梁子上,偷看爷爷领着五六个工人将岩浆一样的东西浇在模子里,火星脱缰般溅出,然后瞬间凝固升起白烟。我聚精会神,像是在观赏一种古老的神秘仪式那样严肃,我确信,这场面不是谁都有机会能看到的,就算是我,也要碰运气才赶得上。

后来才知道,这是在往模子里浇铁水。

此后,我胆子越来越大,竟然看上了瘾,直到一次意外事故的发生。

爷爷不慎让铁水溅到了脚上,鞋面都烧出了几个窟窿,爷爷的整个脚面都被烫伤。我这才意识到了它的危险性,更因爷爷的伤势而与其势不两立。

男子汉说到做到,打那以后,我就再没去看过工人们浇铁水。

其实,是被爷爷发现后,勒令禁止我再进车间。如此,我便只得在大院里闲晃悠,在草丛里抓抓蚂蚱、骑在搅拌机上面听自己的回音,这些玩意,我不知温习了多少次。

幸运的话,我还能在土里刨出点废铁,然后拿到大院后面的废品收购站卖掉,换个几毛糖果钱。不过,次数一多,那个收购站的老板就不开心了,还曾郑重其事地跟我聊了一次。

“淘小子,以后别来卖废铁了。”

“为什么啊?”

“哪来的为什么?你那都是铁粑粑不是铁,再来,我可告诉你爷爷了。”

成长是坎坷的,对于一个少年来讲,每一次成长,都伴随着一个“铁”一样的教训。那时我就这样想。

可是,根本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阻挡一个少年对世界的好奇心的。

一次,痛快地解手之后,我鬼使神差地对厂子里的茅厕产生了兴趣。我一时好奇便顺着砖墙爬了上去。砖墙外是一排瓦房的房顶,站在上面,视野瞬间开阔了不少。

我怕踩空,匍匐着前进,却意外地拾到了一些书本、笔筒、篮球之类的东西。在没有零用钱的年纪,白捡的都是宝。

我找了一块比较稳固的地方,把战利品暂且搁置,这才放心地坐下。我居高临下地看着眼前的一切,才发现目及之处就是我在家里阳台上看到的地方,一个偌大的操场,和一个四层的教学楼,周围都是一些矮房和看不清的招牌。

我看着看着入了神,突然,一个球迎面飞来,正落在我脚下,几个学生仰着头朝我喊道:

“小孩,把球给我们踢下来呗。”

“好嘞,你等着!”

我满口答应,一记飞脚把球踢了出去,差点把鞋也踢飞。然后我坐回原位,看着天色渐暗。

也不知怎么,就那么开心。

后来,在厂子大院,我又认识了年龄相仿的大鹏、小峰那一帮人,他们就住在厂子里,父母也都在厂子上班。

小孩子的交情总是来得很快,没多久,我们就变得形影不离。

大鹏喜欢穿着他爸爸当兵时留下的大头皮靴,小峰总是能从家里带出些新鲜玩意,而我则能从爷爷的车间里拿出些铁片铜棍分给大家当兵器。显然,我们彼此都有能吸引对方的地方。

几次闯祸后,厂子里的人对我们大加指责,不过,我们也一次次地变得更聪明,遵循着毛主席的伟大教导:“从战争中学习战争。”

我们成群结队,玩玩闹闹,能感觉到在厂子的众人心中,我们更像是孙猴子和七十二路妖王聚首一般,除了无法无天还是无法无天,不知什么时候,就会捅个娄子。

可我们仍旧雄赳赳气昂昂,谁管他们怎么想?

我们的队伍逐渐壮大,连大院里卖冰棍人家的傻儿子也加入了我们。他凹陷的黑眼窝,瘦骨嶙峋的身材,都成了大家玩笑的对象。

但不得不说,他妈妈对我们挺好,还时常给我们汽水喝,看在这点上,我们倒也没有过分地太排斥傻子。至少敢理直气壮地说,虽然经常欺负,但从未嘲笑。

我一直认为,是我们给了他的人生不一样的天空。

远处教学楼里的音乐声,毫无阻碍地传遍了厂子大院,我们每人一辆自行车,在歌声中飞驰,我骑着爷爷的那辆蓝色的“二八”冲在最前面,因为我总觉得最爽的风只会吹到离它最近的人。

可那时的我并不知道,也正是这阵风,带着我们向着岁月的方向狂奔,而我们却忘了回头。

我从没想过,那个白色的教学楼,竟在之后承载了我的中学时代,而那曲早就听过的音乐,竟成了每天束缚我自由的无形之锁。

后来,大鹏成了我同校不同班的同学,可没多久就转去了其他地方,失去了联系,小峰不知去向也再没见到过,而傻子则因为犯了一场病死了。

回想起来,那段时间过得太快了,太快了,快到甚至让我觉得死的不是傻子,而是我们的年少轻狂。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厨房里的阳台我再也无法全身而入,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把铁水、蚂蚱、废铁和傻子忘得一干二净。

临中考前,因为班主任大发慈悲,班里的同学得以在操场上踢了次球。大家像久旱逢雨般地玩命奔跑,你追我赶。

我使足气力,一脚把球踢得老高,眼看着它飞过了球门,落到了一排砖瓦房上。

那一瞬间,我仿佛看见了,瓦房顶上好像正坐着一个少年。他笑着起身,然后一记飞脚把球踢了过来。

是那么开心。

而没有人知道,他身后藏着的正是我的整个少年时光。那个考好了就100分,没复习就99分的年龄,好像总是握着大把可以挥霍又不会被追究的时间。

那时的时间花不完,也用不尽,而我们却终究还是没能跑在它的前头。

如今,我终于肯承认,其实世界从来不曾为我们而改变。

可我却依然记得,在那些个自在如风的夏天里,头顶的那片阳光是那么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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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老司机:网络词语,泛指在某个领域经验丰富的人。

[2] 打嘴炮:台湾话,吵架、抬扛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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