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程俱生平考

第一章 程俱生平考

在展开对程俱及其所撰《麟台故事》的整体研究时,先从著者及其所生活的时代开始,对其生平经历、学养著述、思想认识等基本问题进行一番较为全面而又细致的深入考察,然后才能对程俱其人形成一种较为准确而又清晰的客观认识。也唯有以此为基准,才能够做到更为精确地把握和理解其著述的基本内容,进而才能够更为客观而公正地论定其著述的宏旨大义、历史意义和社会价值。

因此,本章主要是通过宋代以来的历代文献,梳理、考辨程俱生平、籍贯、科考、仕宦、著述、交游等相关方面的问题,进而厘清其中疑问。《宋史》本传和《程俱行状》载程俱早年进入仕途,是凭其外祖父邓润甫之恩荫。至中年得赐上舍出身,皆因当时暂停科考而用三舍法,故所谓上舍出身,实际上与正常科考年份的进士及第等同,在当时及后世的习惯上,也完全可以以进士及第称之。从这一角度而言,程俱有科考功名之实,原本也是没有什么问题可言,但后世的一些文献记载,却屡屡将其父程天民“举进士,试南宫第一,廷试中甲科”的事迹,误载于程俱名下。于是,由此而产生错乱,导致后世学人莫衷一是,或陈陈相因而一错再错,或明知有误而不知何故。因此,我们不得不对与之相关的文献记载详加考索,进行全面疏证,旨在澄清文献所载之误及其成因。

第一节 程俱先辈及其仕途考述

《麟台故事》的作者程俱,字致道,衢州开化(今浙江衢州市开化县)北山人,故世人又以居址尊称其为程北山。他生于北宋神宗元丰元年(1078),卒于南宋高宗绍兴十四年(1144)九月,按照古代以虚龄计算的传统,即享年仅六十七岁,如《两宋名贤小集》即载其“卒年六十七”。一生博览群书,著述颇丰,曾一度为天子制诰,堪称“在两宋之际是一位颇有文学名实的官员”。其在《宋史》中有传,又有《宋故左中奉大夫徽猷阁待制新安县开国伯食邑九百户致仕赠左通奉大夫程公(俱)行状》流传至今。据所载内容来看,主要记述仕宦。

一、程氏先辈考述

程氏家族一脉相传为高阳氏之后裔,早期居住在今河南省新安县一带,以新安黄墩人自称,后因避魏晋之乱而举族南迁,至今在安徽省歙县一带居住,仍以新安黄墩人自称。及至程俱十世祖时,始迁入今浙江省开化县北山区一带居住。据清光绪年间所修《开化县志》记载,自唐代以来,陆续迁往开化县定居的程姓有两支,且原籍都是今安徽省歙县。其中一支于唐大中年间(847—860)迁入,定居龙山霞关(今开化县杨林乡下江),后散居蕉川、东坑口等地。另一支于唐中和三年(883)举族迁入,即从歙县迁至常山县北竹(今开化县长虹乡北源村)定居。两支本为新安程氏同宗,而程俱与后一支血缘上更为接近。据说程俱所属这一支程氏先祖为程青,是因为唐僖宗广明元年(880)黄巢起义军攻入长安,天下大乱,纷争迭起,为避战乱而率其程氏部族南迁至此,秉承先辈遗风,世代以儒业为本,讲求耕读传家,以避乱世。历晚唐五代而入宋,先有程俱之曾祖程宿(971—1000),声望很高,为宋太宗端拱元年(988)状元,深得太宗赏识,历任翰林院编修官、殿中丞、直集贤院、职方员外郎、江西安抚使等职,惜英年早逝,赠光禄卿,谥曰文熙。然后有程宿之子程迪(生卒不详)继之,为宋仁宗庆历二年(1042)榜眼,历任宣州判、国子监主簿、判正七史、知江宁上元县等职。继有程迪之子程天民,为宋神宗熙宁六年(1073)进士及第。又据《开化县志》记载,宋度宗咸淳十年(1274),在开化县杨林镇下庄村一带,曾有由时人程建德所建的一封书院,其中祀状元安抚使程宿、都官郎中程迪、少师卫国公程俱等先祖,并延请名师以训导本族入门子弟,该书院后废于元末兵火。

特别是程俱的父亲程天民(1055—1086),字行可,熙宁六年(1073)进士及第,是一位天资聪颖、擅长诗文的饱学之士。如据《程俱行状》载:“父宣奉君为儿时,日诵数千言,成童作文,握笔立就;未冠举进士,试南宫为第一,廷试中甲科,益博观典籍,研绎奥义,常进所撰诗、书、论。”不过,程天民的仕宦履历相对较为单一而简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清廉。即先得任相州、饶州州学教授,继迁瀛州防御推官,又任信州贵溪县丞,并摄该县政令事,于是全县百姓欣赖,皆因其吏治之清明。后朝廷召试为太学博士,但不幸英年早逝,享年三十二岁,朝廷闻奏,赠封程天民为“通议大夫”。程俱在父亲去世之时,年方九岁,遂因早年丧父而跟从生母邓氏寓居于外公家。邓氏即为邓润甫之女,后因程俱官品居于五品以上而封为太宜人。宣和五年(1123)邓氏去世,程俱遂解职归家守丧。第二年正月,程俱将邓氏安葬“于镇江府丹徒县五州山之原”,并由其好友“今资政殿学士吴兴郡公叶公梦得铭其墓”。然而北宋灭亡后,金兵几度南下,战火一再殃及镇江一带,导致当地正常的社会秩序被破坏,“士卒恣睢,樵牧不禁,存殁罹灾,及我先茔”。于是,绍兴五年(1135)五月,程俱又迁其母灵柩至程氏故里开化,再至七年(1137)正月,“乙酉,始克葬于云台乡云门山之原”。鉴于此时程俱任徽猷阁待制,故朝廷赠封邓氏为太硕人。

二、程俱仕途考述

程俱一生虽有四十多年置身于仕途,但总是不畅达。起先是在北宋时哲宗绍圣年间以外祖父恩荫入仕,而后经历了“三仕三已”的起落。南渡后程俱再入仕途,历官朝请郎、著作佐郎、礼部员外郎、太常少卿、直秘阁知秀州、秘书省少监、中书舍人兼侍讲、提举江州太平观、提举台州崇道观、集英殿修撰、徽猷阁待制等职,然终究以失秀州之事而忍辱负重,故从中书舍人兼侍讲落职后,晚年时虽身在仕途,但已远离权力核心。

(一)北宋时恩荫入仕——一仕一已

起初,程俱虽非通过科举功名入仕,但在入仕之前,人们已经公推其颇具父风。尤其在母亲的严格教育下,勤于攻读,加之个人聪慧伶俐,很受其外祖父邓润甫的器重。故在宋哲宗绍圣四年(1097),即程俱约二十岁时,凭借其外祖父邓润甫恩荫入仕,补为假承务郎,随后又补为苏州吴江县(今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主簿,官品应属于品阶最低的从九品。这表明程俱由吏转为官,从此正式迈入仕途,第一次有了实际性的职位和官品。

元符三年(1100)正月,宋徽宗即位,大赦天下,以蠲放秋苗而惠泽民众。然而,吴江县的地方官吏上下串通一气,营私舞弊,中饱私囊,最终老百姓不但没有得到朝廷恩惠,反而被加重盘剥。于是,时任吴江县主簿的程俱对此极为愤慨,针对此事呈状朝廷,不仅大胆揭露此类官场之弊端,而且提出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如据其所撰《吴江县申乞准赦放秋苗议状》曰:

今月某日,户案手分将到文引,通签准使符,准转运衙牒,催索去年苗米事。右某伏见圣主初临宝位,思布惠泽于天下,故赦文内将应干积欠并行蠲放,以至去年秋苗亦行放免。宣赦之日,百姓闻之,皆稽首感忭,欢颂之声,如出一口。寻已翻黄张挂,及行下乡村,晓示人户。今来旬日,乃复催索,不惟使皇泽不下于民,亦何忍使圣主即位之初,失大信于天下?非小故也。况去秋苗米,富家上户必已于上中限内送纳入官,今来已入末限。欠苗米未纳之人,多是残零,或贫氓下户、力未能及者。此尤仁政所当先及者,乃不被覃霈之恩。又况所得无几,徒格上恩,且伤国体。某窃以谓准赦蠲放,乃为得宜。所有文引,难以书押行出,谨具议状申县,伏乞备申使府,伏候裁旨。

此后,朝廷大兴花石纲运输,沿途所过州县官吏相互勾结,乘机搜刮民脂而大发横财。尤其是花石纲之扰,波及两淮和长江以南的广大地区,而以两浙为最甚。程俱当时所在苏州吴江县即在其内,沿线各地官吏公然以“讲求遗利”为名,实则巧立名目,敲诈勒索,暗行营私之利。于是本性刚直而胸怀家国之志的程俱,更加看不惯官场上欺上瞒下、祸害国家和老百姓利益的歪风邪气,竟浑然不顾人微言轻而再次大胆呈状朝廷,慷慨陈述其危害所在,并强烈要求取缔“无艺之费”。如据其后所作《吴江回申讲求遗利状》曰:

准县牒……右某窃谓:财用之在天下,譬之众川之水,豬之万顷之陂,决漏既多,干涸可待,乃欲崎岖回远、引线脉之流以益之,不如塞其陂之决漏而已。今诸路钱入,则众川是也;万顷之陂,则总计是也;决漏如江,则无艺之费是也;崎岖回远、引线脉之流以益之,则讲求遗利是也。所谓无艺之费,某疏远小吏,不能尽知,徒见顷年以来,纲运自杭而西以过县境者,有曰“明金生活”、有曰“佛道帐殿”、有曰“花石”者,挽舟之卒所支口券米,岁无虑若千石,计工无虑若千万夫,家粮借请之数不与焉。然比造作之费,曾何足道?窃以谓天下无艺之费如此类者,倘一切罢之,则神宗皇帝息民、裕国之政具在,守而勿失,可以有余。某愚无知,妄陈管见。谨具申县衙,伏乞备申使州,伏候裁旨。

鉴于程俱两次呈状所言,条条切准当朝时弊。故其先后所论一出,“见者惊叹,亦或指以为狂”。当然,凡正道之人闻之,则深为之叹服。可那些一贯相互勾结、营私舞弊、祸国殃民的贪官污吏闻之,自是心惊胆战,及其党羽更是不得不严厉指责其言论过于狂放,并伺机予以打压。尤其作为区区一县之主簿,竟敢将宋徽宗为之靡费无度的花石纲论列为“无艺之费”,则其为国为民的赤胆之纯,忠心之诚,昭然若见。如今读来,依旧不得不令人钦佩其勇。然而这在当时,则正好被当政者认为是邪说,即“时执政者方力持绍述之说以售其私,凡持正论者斥以为邪,虽被摈废,人更以为荣焉”。处在这一时期,如果说还有能够理解并欣赏程俱之说的人,那就是当时还未曾谋面而后来与程俱彼此成为好友的叶梦得:“绍圣末,余官丹徒,信安程致道为吴江尉。有持其文示余者,心固爱之。愿请交,未能也。”

于是,程俱在吴江县主簿任满后,只是被差遣为监舒州太湖茶场(今安徽省潜山县附近)之任。实际上,已由官降为地方当局差遣吏任,仕途前景如履薄冰。其此时正如所作律诗《罢吏客郡城已数月滞留忽已岁暮浩然兴叹作一首》云:“一行作吏向吴城,五见陬隅上薄冰。”再至任满后,不仅没有得以升迁,反而连最低的官品都没有了。仕途初次受挫,且处于困顿艰涩之中,正当年轻的程俱自会有一种不可名状的悲愤和失落感,心绪亦为之颇不平静,恰如其这一时期所作古诗《数诗述怀》中所体现的那样:

一生共悠悠,今者曷不乐?二十起东山,误为微官缚。三年瞬眸耳,邮传那久托?四壁自萧然,青编束为阁。五更霜钟动,起视星错落。六律聿其周,忽忽更岁籥。七哀哦幽韵,感念惊独鹤。八极岂不广?衰怀了无托。九原叹多贤,死者那可作?十里望烟村,天随去寥廓。

也正是第二次呈状论列利害而触及朝政之故,监舒州太湖茶场差事结束后,程俱便彻底失去其所有职务和差事。当时,程俱曾经仰仗的外祖父邓润甫早已经过世数年,朝中更无其他援引,无奈之际唯有借酒浇愁,正所谓:“强醉重云欲散盐,三更飞霰忽惊帘。”又曰:“出户仰看天漫漫,持杯愁作夜厭厭。”在外滞留数月后,终究无果而归家,此时的程俱实际上已经被彻底排挤出了仕途,即所谓“一仕一已”。

此时,应在建中靖国元年(1101)三月前后,即据程俱当时所作《寓斋记》落款“建中靖国元年三月甲子信安程俱记”已不见有任何头衔。此后的近六年内,更是诸事危艰而湮阨连年,几至于举家生活陷于一种家徒四壁的贫困处境之中。然而受此打击而身处逆境中的程俱,在这一时期并没有就此沉沦下去,而是闭门谢客,日夕以诗书相伴,勤于撰著,学问由此而精进。尤其是罢免之后,一时生计虽处于穷困潦倒之中,但心系天下的凌云之志不失,为国为民的壮心不移,且时常以三国蜀汉丞相诸葛亮、南朝宋文学家谢惠连之辈自励,伟然有公辅宰执之心。即如崇宁三年(1104)正月初七日,程俱在所作律诗《人日书怀兼呈吴中二三友》中云:

东西南北走红尘,又见江淮草木薰。小谢篇章成画饼,卧龙功略付浮云。栖迟枳棘今如许,笑傲风霜赖此君。俛俯折腰成底事,故交千里漫离群。

(二)北宋时再入仕途——二仕二已

直到徽宗大观初年(1107),程俱被朝廷再次起用,先差为监常州(在今江苏省常州市)市易务,此差一般属于地方当局的差遣市吏,应无官品。大观二年(1108)八月十五日,程俱在此差任时,作有《常州新修市易务壁记》一文,以详述其在任不辞艰辛、尽职尽责于市易务之事。正如其所云:“盖使来者知余之勤且艰如此,而其所建立止如此,余不负市吏而市吏负余,亦足叹也。”后又因八宝恩之故,得迁补通仕郎,进入当时新制规定的文官选人阶官之第五阶,此任一般授予奏补未出官人,应无官品可言。事实上,这比之前所担任过的从九品的吴江县主簿还要低,更无具体职事可言,所幸藉此可勉强解除衣食之忧,故只好借机心平气和地继续苦读、遨游学海。其当时所作诗云:“事贱反多暇,居卑适无虞。人间不争地,聊此谢畏途。岂无营营子?熟视付一吁。”又云:“展卷阅千古,置书忘万殊。不妨权子母,亦复商有无。平生仅识字,乃与忧患俱。持此游学海,层台渐积苏。年来但遮眼,颇觉心恬愉。囊粟足自饱,讵肯羡侏儒。”再云:“谁能三万卷?悬头苦劬劬。”再至政和元年(1111),程俱升迁为宣德郎,应属京官之从八品。而后差其知泗州临淮县(在今江苏省盱眙市北)事,这是程俱第二次步入仕途后,所担起的一项能够独立主管一方事务的实质性职务。然而,这样的好景并不长,遂在政和三年(1113),朝廷召程俱赴京“审察”,且再次因以前呈状建言涉及取消花石纲之故,暂被革职,继而罢免所任知泗州临淮县之职。

由于当时朝廷对程俱并未立即作出最终的处罚决定,故其仕途实际上陷入一种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他置身于停职状态之中,心知自己往日所言利国利民,可在朝中似乎得不到认同,眼看昔日友朋因之而远离自己,前途吉凶更无从得知,去留又一时难于断绝,无奈之下只好以闭门读书的方式度日,忐忑不安地等待着命运的安排。正所谓:“除书无虚日,念子何踌躇?满堂罗经史,问字无停车。”又曰:“危弦寡知音,寂寞空居诸。”再曰:“闭蕃著空舍,谁辨公车书?”也正是在这一等待期间,程俱因滞留汴京之故,方才能够近距离地看清楚当时朝纲败坏与官场腐败的现实状况,心中不免对国家未来产生深深的隐忧。于是,从此时起的一些作品,不时地流露出一种个人对朝政不满的、颇具文人气质的厌倦情绪。

好在这次审察,并没有彻底否定程俱,不久之后,朝廷又差遣程俱以通直郎为兖州(在今山东省兖州市)岱岳观管勾,品阶由宣德郎升为通直郎。虽为正八品,但所领差事实属闲散差事,确实没有什么具体职事和作为可言。因此,与其说这是程俱在汴京经受“审察”后仍旧能够置身于仕途,还不如说是实实在在落职后出京归家。如在任此职期间,所作《衢州开化县新学记》落款曰:“政和五年八月甲子,十月丁酉,通直郎管勾岱岳观程俱记。”显然,程俱此时应在衢州开化(今浙江衢州市开化县)家乡居住,身份为通直郎管勾岱岳观。这在政和五年时,程俱与好友叶梦得唱和的诗作中,亦有所述及:“病目自甘桃李后,野麋难着凤麟中。未成下泽还乡里,且寄穷阎蔽风雨。”不久,在岱岳观任满后,其应为落职赋闲在家,如政和六年(1116)所作《京西北路提举常平司新移公宇记》的落款仅云:“政和六年夏四月甲子,具位程俱记。”也就是说,在此时的落款中已不见前一年所谓“通直郎管勾岱岳观”的头衔,应当属于自然而然中无声地淡出仕途,最后失去了所有官职,即所谓最终“二仕二已”。

总之,在短短数年的早期仕途坎坷中,经历了二仕二已的挫折,程俱的内心是一种极其复杂而又矛盾的状况:一方面是壮心不已,常怀忧国忧民之胸臆,大有建功立业之雄心,如其律诗《江兵曹》云:“诗成不直一杯水,年大常怀千岁忧。何须中令能强记?正要将军为破愁。故人久负丘壑志,公子欲寻梁宋游,相逢倘有蒲萄渌,肯向西凉博一州。”然而,另一方面又是步入仕途后屡屡受挫,当时自身所处境遇和面临的社会现实更是不尽如人意,于是空有报国的良策,却总是没有机会付诸实践,这不能不令其心生焦虑与悲观的情绪,故早在年轻时期的程俱,就已经开始对仕进心生厌倦而意冷。不过,这一时期内,也有一件让程俱备感身心愉悦的事,那就是在家乡得遇正处于被贬谪境地的叶梦得,遂因志趣相投而惺惺相惜,交往日密。

(三)北宋时三入仕途——三仕三已

政和七年(1117),朝廷第三次起用程俱,差遣其通判延安府(北宋鄜延路治所所在地,在今陕西延安一带)。但程俱因对仕途已心生倦意,故以侍奉亲人不便为由,借机向朝廷一再提出辞呈,朝廷虽然没有准许,但还是改任其为通判镇江府(在今江苏镇江一带)。也就是说,此时此任,表明程俱第三次正式步入仕途,且再次担起了一项较高的能够主管一方的实质性职务。

也正是得任镇江府前后的这一时期,程俱诗文名望在士林之中日益隆盛,且与当世名士叶梦得交往更加密切而彼此倾慕,视为知己。后来再由叶氏向朝廷荐举,任程俱为“编修国朝会要所检阅文字”,即开始进入秘书省工作,这是北宋文士一度引以为荣的理想途径。政和八年,兼任“道史检讨”。宣和二年(1120),先转任承议郎(正八品),后赐上舍出身(因此年暂罢科考取士,此上舍出身即同进士及第),又赐其五品服(即官品升入五品以上的京朝官序列,这也是北宋早期能够得任馆阁馆职的基本条件之一)。第二年先升为将作监丞(官品应从其赐五品服),再迁秘书省著作佐郎(官品应从其前赐五品服)。程俱仕途之所以会一时出现如此顺境,一则因其祖父辈世代以儒术治家而声名显赫,且个人才华出众又有同进士及第的上舍出身,二则有好友叶梦得的荐举。

宣和三年,宋徽宗驾幸秘书省,特诏馆臣于秘阁观书,时任秘书省著作佐郎的程俱身居其列,向朝廷献律诗《车驾幸秘书省口号二首》,以及唱和律诗《和同舍上元迎驾起居》,又作《贺驾幸秘书省太学表》,以示敬诚庆贺之意。因徽宗特赐程俱御笔书画,且升迁程俱为朝奉郎(按例为正七品,但其官品应从之前赐五品服)以示礼遇,故程俱再作《谢赐御书御画并宣召观书画表》呈上谢恩。旋即又因在朝献诗唱和之举,颇得徽宗赏识,故而第二年被升任为礼部员外郎。按照北宋元丰改制后的新官品阶来看,此官职品阶本应与此前所任朝奉郎相当,按规定本为正七品,或从六品,但程俱此前已有御赐五品服,故为五品,掌领本司事,并专职描绘祥瑞图

总之,在这一时期内,程俱得赐上舍出身,且官品连连升迁,纵然无甚显达之处值得称道,可身处馆阁的清贵之气,还是多少能够让程俱感到仕途上的一些称心如意。究其因何会出现仕途较为顺畅的重大转变,则除其本人具有较高诗文声望和学术造诣外,应当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主要因素:

一方面是在当时社会的文士阶层中,大家对程俱家世的评议很高。如其曾祖父程宿为状元出身,其祖父程迪为榜眼(因该榜状元杨寘不久即去世,实则其为第一名)出身,其父亲程天民进士及第试南宫第一,前三代人均曾在朝为官而清望颇高。加之其外祖父邓润甫进士及第,历任集贤校理、直舍人院、知谏院、知制诰、御史中丞、龙图阁直学士知成都府、翰林学士承旨、吏部尚书、龙图阁直学士知亳州、端明殿学士、礼部尚书、兵部尚书、尚书左丞等职,因与章惇重谪吕大防、刘挚一事有异议而据理力争,后无辜暴卒,朝廷谥曰“安惠”,属当世称道的刚正不阿而道义高古之士,在朝已具有较高的政声和德望。因此,从如此家世中成长起来的程俱,被时议评价为“时论谓公以儒术世其家,今艺学绩文士鲜出其右,近臣亦推公长于撰著”

另一方面是宋徽宗身边的近臣叶梦得,深知程俱擅长撰著、工于诗词而极力荐举之。叶梦得(1077—1148),字少蕴,苏州吴县(今江苏苏州)人。于绍圣四年(1097)进士及第,即任丹徒尉期间,得见程俱之文。后至大观三年(1109)“以龙图阁直学士知汝州,寻落职,提举洞霄宫”。实即落职归家乡居住,再至政和三年(1113)程俱也落职任兖州岱岳观管勾,二人实处于相同境遇之下,且因地域接近、彼此早有相见之愿而最终得以结识。自此时常有诗歌酬唱和书信往来,遂在相互切磋中交往日密。政和五年(1115),叶梦得官复原职后,向朝廷荐举了程俱。因此程俱在北宋后期才得以被朝廷第三次起用,进而得任具有实际执事的馆阁馆职,这不仅是程俱梦寐以求的出路,也是北宋时期天下文士最为理想的出路。因此,程俱在前途充满希望的欣喜之余,曾先后两次作诗酬谢叶氏。即如一一一七年作《酬颖昌叶内翰见招》云:

触石西游泝浊波,京华旅食谢经过。年侵镜里今如此,歌缺壶边可奈何。宾纸遥知悬玉尘,直庐应许到金坡。须公一节趋环召,犹及昆明百步荷。

再如,一一二〇年又作《酬叶翰林喜某除官东观》云:

冰谷难通杜曲天,浅闻那识绛人年。挥斤始免从轮扁,操牍宁堪佐史迁。正恐啇樊讥浪子,可令齐鲁叹无传。笭箵挂壁空回首,林有孙枝竹长鞭。列宿罗胸妙补天,巨鳌峰顶号耆年。致君旧拟唐虞上,去国徒惊岁月迁。梦笔丝纶建瓴下,憇棠膏泽置邮传。平生倾倒燕台意,可使英豪慕执鞭。

徽宗宣和五年(1123),程俱因母邓氏去世,回家守丧。宣和七年,程俱四十八岁时,为其母亲守丧之期已结束,朝廷复其职为礼部员外郎。不过,其前途并不看好。一方面此时的北宋王朝已是权臣当道,政治黑暗。另一方面金灭辽之后,乘势纵兵南下攻宋,兵锋已直指汴梁,时局遂凶险异常。适逢其时的程俱,无论于国于家还是于己,不能不为之深忧。然而,身为礼部员外郎的程俱,身非要职而人微言轻、报国无门而进谏无效。在万般无奈之下,唯有赋诗哀叹,借酒浇愁,以诵读屈原《离骚》的文士姿态和独特方式,表白自己当时为国为民而心急如焚的真实情状。正如其所作律诗《白发催年老》云:

转眼过三纪,搔头见二毛。先秋同柳弱,早白误山高。种种从渠落,青青竟莫逃。形骸姑置此,痛饮读《离骚》。

程俱面对日渐逼近的亡国之危难,大声疾呼却无人理会,最终以病为由向朝廷进呈辞官,决定提前告老还乡,如此以退为进,既可以明确地向当局表明自己不满于现实的态度,又可以求得自保性命于乱世之机会。情势也是如此,就在这一年的年底,金兵已将汴梁城团团围困,极度慌乱之中的徽宗匆匆禅位给钦宗,朝廷上下已失其序,几乎无人顾及程俱的辞呈。于是,程俱在还未等到朝廷批复辞呈的情况下,决定动身南下。然而朝廷还没来得及做出最终该如何处理程俱辞呈的决定,金兵已在第二年初攻陷汴梁,徽、钦二帝被掳掠北上,北宋宣告亡国。此即程俱仕途的“三仕三已”。

在国破家亡,又遭遇罢官的情况下,程俱当时的心情极其悲愤又复杂,一方面是心系家国而无计可施,唯有大发书生意气而空悲切;另一方面一向憎恨那些混迹官场而窃取禄位的祸国者,又经历三仕三已的挫折,不希望自己也如那些祸国者一样,栖身仕途,碌碌无为。因此,当时程俱辞官归家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出自本心的必然选择,并不仅仅是因为面临朝廷时局危急而做出的苟且偷生之举。也就是说,程俱早已抱定君子固穷的心态,日渐仰慕安贫乐道的逍遥生活。正如其在这一时期所作古诗《戏呈虞君明察院谟》云:“三仕三已心如空,一丘一壑吾固穷。门施雀罗正可乐,车如鸡栖良不恶。胸中九华初欲成,彩衣玉斧双鬟青。世间何乐复过此,不失清都左右卿。……请观五石大瓠种,正以濩落浮江湖。环中何者为荣辱?千钟何如三釜粟。坦途缓步东方明,大胜跨虎临深谷。”又如其律诗《九日写怀》云:

节物惊心两鬓华,东篱空绕未开花。百年将半仕三已,五亩就荒天一涯。岂有白衣来剥啄,亦从乌帽自欹斜。真成独坐空搔首,门柳萧萧噪暮鸦。

正处在国已亡而兵荒马乱的时期,程俱由于已经去职,故不能随从其余朝廷官吏一道南渡。再者汴梁已破,更不可居留,只好携其家眷自行涌入南逃的难民潮流中。当时其所处境遇的凶险,自可想见:溃退的北宋官兵多有横行霸道、为非作歹之徒,南侵的金兵更是烧杀劫掠、穷凶极恶;亲朋音讯断绝,昼夜惊魂不定,饥寒交加而至,身家性命不保。在将近两年之后,程俱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很侥幸地逃回了家乡。然而,也正是寄身于这种难民生活之中,尝尽国破家亡的各种艰难困苦之后,程俱才能够更真实地认识到北宋官兵是何等的昏庸无能,借杜甫《久客》一篇由衷地发出无奈的痛斥:“鼠辈何知礼,奴曹只世情。鸱鸮吓鸾凤,蝼蚁困鲲鲸。舍者时争席,将军莫夜行。岂堪供一笑,正自不须惊。”他也才能得以亲眼目睹一幕幕北宋亡国后普通老百姓逃难的悲惨景象,也很真切地亲身体验到战争给民众所造成的深重苦难。此可举程俱《北山小集》中以“避寇”为名,用不同诗体反复叙写的多首诗作为证。即如作于一一二八年的五言律诗《避寇村舍》云:

再脱兵戈里,全家走路尘。百年同是客,万事不如人。幻境终归尽,生涯正要贫。故人知在否?魂断楚江滨。

又如,同年再作五言律诗《避寇还舍一首》云:

乱定还三径,阴阴夏木初。惊弦无固志,巢幕且安居。宴坐心如地,幽寻步当车。经丘仍窈窕,绕屋正扶疏。抟黍空怀友,提壶或起予。老来无住着,聊复爱吾庐。

再如,又作七言绝句《避寇仪真六绝句》(选其六首之一)云:

二纪重来一苇杭,脱身兵火走风霜。安知老境今如此,满眼旌旗两鬓苍。

再如,同时又作六言绝句《泊舟仪真江上连日风雨作六言遣闷四首》(选其四首之四)云:

上流下流兵渡,江南江北人归。寒尽春至梁苑,天旋日转皇畿。

再如,第二年二月初,程俱在饥寒交迫的逃难途中,得知高宗车驾渡江,遂口占一绝《己酉二月二日车驾渡扬子江四日匆遽离镇江余与妻拏徒步趼足饥走至吕城道中口占》云:

白日无光卷地风,扶携趼足去匆匆。安知白首干戈里,身寄淮南老小中。

正是由于早年曾在“二仕二已”挫折中,经受过一段“湮阨连年,饥寒转迫”的穷困生活,现在又增添了一段“三仕三已”后,昼夜隐没蓬蒿而前路生死难料、听风东躲西藏、闻弦魂飞魄散的难民经历,程俱才有了更多接触和体验下层社会民众生活苦难的机会。于是其诗作中,就留下了许多能够真实地描述下层民众疾苦的佳作,并体现出作者难能可贵的同情之心。例如,其早期所作古诗《杂兴十首》之七云:“新槁秸,补此茅屋漏。问云力田人,岁事苦耘耨。终年手足胝,得此以自覆。香秔一过眼,糠覈余满窦。”其之九又云:“轧轧田边车,卷卷不得休。出之一寸痕,益以几尺流。扶提暴中野,强作田家讴。车声真哭声,天远将谁尤!”又如其古诗《避寇村舍戏踏杷颠仆》云:“田翁一笑粲,何日千斯仓?”再如程俱早期所作律诗《穷居苦雨》云:“门前罗雀非吾病,灶底生蛙不世穷,旧雨未干新雨涨,可怜愁绝力田农。”等等。其中最具写实意义且揭露至深者,当属一一三〇年所作古诗《天久不雨高田皆坼乡人祈祷阅月乃雨远近告足有足喜者(首春逢畔者)》,即云:

长夏久不雨,良田失欣荣。尘生畎浍间,小大空营营。麻粟半干死,所忧负春耕。嗷嗷走香火,灵湫汲寒清。梵呗喧里社,油云被嘉生。俄然下甘泽,欢声接柴荆。年年镐京宴,及此万宝成。偷生得一饱,感慨难为情。顾念龙在野,悲歌泪纵横。

(四)南宋初宦海沉浮——忍辱负重

南宋初建后,程俱又被起用。初为朝请郎,应属正七品。建炎三年(1129),程俱复为著作佐郎(官品应从其前),后再次迁升为礼部员外郎,应为七品,亦即恢复到北宋结束前的馆职与官品。继而又升为太常少卿,应属从五品,序位应在其余九寺少卿之首。在此期间,程俱因卧病在家,曾先后三次以病为由,上奏朝廷提出辞呈,力辞其不能胜任。然而朝廷不允,终究还是强行起用,授予直秘阁知秀州之职,官品应在五品以上。程俱深知这是临危授任,当时金兵南下之势正当强劲,步步逼近秀州一带已成定势。程俱在明知此任极为凶险的情况下,毅然决然地抱病出任,于当年三月十五日赶到任所。即如其当时所作《秀州谢上》曰:“臣某言,臣昨任礼部郎官,自三月初,即以病告卧家乞外任,或官庙差遣。间蒙除太常少卿,臣三具状申都省辞不就职,寻准赦除臣直秘阁、权发遣秀州,军州事臣已于今月十五日到任上讫。初布条纲,具宣德意……”并借机对自己从吴县主簿任上呈状言事至当时的仕宦经历总结道:“伏念臣幼而奇孤,长益顽钝。上书论事,空怀忧国之心;窃禄代耕,每尽守官之义。挂名邪籍,为世僇人。晚陪英俊之躔,浸冒典章之选。再游东观,愧刘郎之复来;三至南宫,知冯公之已老。遭时之变,振古未闻。穷独余生,忧愤不死。卧家请急,投劾丐归。敢于臲卼不安之时,而当绵蕞草创之事。既遂专愚之守,复瞻天日之中。喜不自胜,死无所恨。”而当时程俱面对秀州的艰难情形,决意励精图治:“顾惟敝邑,实介大邦,征赋之入有经,而不时之需沓至,盗贼之忧方炽,而即戎之备未修,念偾骄凋敝之余,则莫若利其衔勒。而匮竭疮痍之后,又当事于抚摩,静言以思,宁免于咎。收此桑榆之景,终繄覆载之仁。此盖伏遇皇帝陛下,尝胆济时,厉精图治,辟至公之路,方因任于群材,念无竞维人,故兼收于片善,致兹疵贱,亦不弃遗,臣敢不行其所知,施于有政,使公绰为赵魏之老,于用或优,而阳城躬抚字之劳,自知甚拙,唯当竭力,少谢素餐……”

就在程俱知秀州任上时,宋高宗曾车驾临幸,诏程俱奏事,既毕,又欣然接纳了程俱从赏罚角度所提出的“仰当天意,俯合人心”的中兴之说。亦即:

陛下德日新,政日举,赏罚施置,仰当天意,俯合人心,则赵氏安而社稷固;不然,则宗社危而天下乱,其间盖不容发。

事实上,程俱出知秀州,可谓受命于危难之际。当时适值天下多事之秋,金兵大举南下,四处攻伐劫掠,朝廷却以主和为宗旨,多方遣使驰书,求和退保,战事节节败退。建炎三年十二月,“乙酉,金宗弼攻临安府,钱塘令朱跸率民兵迎战,伤甚,犹叱左右负己击敌。守臣浙西同安抚使康允之,未知为金人,遣将迎敌于湖州市,得二级,允之视之曰:‘金人也!’遂弃城遁,保赭山。时直显谟阁刘诲自楚州赴召,在城中,军民推之以守”。处于如此情势之下,宋高宗早已退避定海(今浙江省镇海市)一带,接着御驾楼船为避金兵进攻,遂逃遁于海上。正当程俱赴秀州任之时,其好友叶梦得赶来劝阻说:“别去,未有复见日。”然而,看到程俱态度十分坚决,只好将身后之事约定为:“吾二人后死者,其志先死者之墓。”正是在这样的特殊情势之下,程俱临危受命,表现出与之前出任太常少卿、再任礼部侍郎,之后出知漳州、就任徽猷阁待制等完全不同的态度,再无推诿之言辞而奋不顾身,足证其心志所向,确实不是个人的安危和名利,而是为了抵御外寇入侵和振兴大宋王朝。赴任不久,金兵已占据临安府(今浙江省杭州市),并趁势破崇德(在临安府与秀州中间偏北)、海盐(在临安府与秀州中间偏南)等地,日益逼近秀州,派人“驰檄谕降”。程俱一再拒绝向金兵妥协投降,遂加紧备战,积极做好战事防御工作。可是,正当程俱率众厉兵秣马、筹划得力之时,朝廷“已降省劄,令公迁避”。故程俱在无法抗拒命令的无奈之下,“俱率官属弃城保华亭,留兵马都监守城”。朝廷复命程俱亲自负责押运金帛钱粮,经海道奔赴行在。当时的行在,《宋史》所载不详,然据《程俱行状》载,应是临时安置于永嘉一带。建炎四年(1130)二月,“辛卯,金人陷秀州”。此时的程俱,也已经完成了承担朝廷钱粮物资押运的任务。

按理说,程俱既居于知秀州任上,兵临城下之时,应当不能脱离岗位,或者说临阵脱逃。可事实又是朝廷已下退保华亭之令,且命程俱押运物资赴行在,秀州失守,主要责任在谁,不言而喻。程俱对此心知肚明,可又能够向谁申诉,抑或去争辩这一违心违愿的无奈之举?只好借其好友赵叔问此时被召赴行在之事,赋古诗《赵叔问被召赴行在》以抒发自己心中的悲愤之情。诗中既表明了同病相怜的慨叹,也真实地道出了自己面对个人时运不济、宋室国祚不昌、祸国殃民者正如豺狼一样猖獗、朝廷弊政犹如蔓草一样滋长的担忧。不过,在面对未来的中兴大计时,程俱还是满怀信心地期盼宋高宗效法越王勾践卧薪尝胆之故事,竭尽全力抗金,以图中兴大业。即云:

登车大梁下,扫迹金川湄。佳人倚修竹,铅华为谁施?滔滔大块间,一一穷途悲。今晨尺一书,趣驾当及时。磐石久不固,殷勤济时危。豺狼尚纵横,蔓草恐复滋。当宁正尝胆,诸公力猷为。老子意不浅,长哦江汉诗。

于是,在当年三月朝见高宗时,程俱一方面因早已年过半百,确实又有足部旧疾复发,故一时难以行走奔波;另一方面由于金兵确实已在此间攻陷了秀州城池,身任秀州知州的程俱虽属奉命赴行在,但仍旧认为自己有着难以推卸的责任,故向朝廷乞求致仕。结果朝廷并没有允许,只是准其暂时归乡,在养病中候命。就在当年冬天,程俱又被召赴行在。

绍兴元年(1131)二月,南宋复置秘书省,选程俱任首位秘书省少监,应属从五品。再次进入馆阁后的程俱,以少监身份成为当时中央政府最高的文化部门的实际领导人(当时不置监)。尽管此时的程俱对于官场中的勾心斗角、争权夺利、应奉跪拜十分厌恶,心中也早已萌生了“早晚共寻鸡黍约,林泉犹得半生闲”的归隐情绪,而入主馆阁施展才能的良机一旦来临,还是流露出“却观尘境端如梦,更喜幽栖得此生”的欣喜之情,不但对得任此职没有丝毫推却之辞,而且在行动上还表现出极高的工作热情。为了复兴馆阁所处秘书省的昔日辉煌,迅速决定着手编纂《麟台故事》,以期用祖宗以来旧制为参照,健全刚刚复置后的秘书省机构,规整其日常事务,进而借此推行崇儒右文之长策,最终实现中兴之大业。即所谓:“投戈息马,方企想于中兴;辟馆崇儒,稍追还于故事。育才之乐,从古则然。”当年七月《麟台故事》初成,程俱将该书正本投递通进司呈献朝廷,并留副本在秘书省以备查阅。九月十一日,程俱已任中书舍人,应属正四品,隶中书省。十九日,程俱所上进书状被朝廷准奏,二十日再被尚书省批复,故在现存《进麟台故事申省原状》中开首自称为“朝奉大夫守秘书少监程俱”,而在结尾的尚书省批复中则称其为“中书程舍人”。再至十月八日,又以中书舍人兼任侍讲。即任经筵官,执掌为皇帝起草诏令及讲解经史之务。宋代这一职责的清贵和重要之处,正如程俱在《中书舍人谢表》中所言:“臣某言,臣伏奉告命,授臣试中书舍人,仍赐紫章服者,册府书误玷英髦之首,词垣婫笔猥当润色之求……臣窃以喉舌之司,繄万机之自出;丝纶之任,实庶政之与闻。不惟有取于《尔雅》深厚之词,盖亦兼收于献纳论思之益。岂非人才进退系国体之重轻,政事弛张关天下之利害?号令一出,播敷万邦。挈维固在于股肱,补拾可无于讽议。至于华国之具,亦贵代言之工。伏以祖宗以来,制敕必由于三省侍从之选,给舍每高于一时,自非识足以见微,才足以经远,文知体要无惭苏、李之能,学贯古今可称崔、高之问,则何以仰当睿简,俯厌师言,孚德意于四方,亦中兴之一助?如臣者……麟台复建,既先诸子之鸣;凤阁方虚,更滥群英之吹。且于廷谢,赐以身章,敢辞濡翼之讥,只重临渊之惧……谨言。”

离开秘书省之后,程俱担任中书舍人兼侍讲。职责所在,兼以心系家国而不畏权贵势要、论事切要而敢于忘死直言进谏的秉性,程俱针对时政阐发忧国忧民之论断,极具真知灼见,为后世赞许,而载入史册。正所谓“俱在掖垣,命令下有不安于心者,必反覆言之,不少畏避”

如程俱引史实以论时政的上书,尤其是为李纲、孙觌、宗泽、杜充等人因国事而获罪的辩解之辞,令人叹服。即:

臣窃观自古国家有急,或政事有疑,必询于庭臣,使各尽其说。甲之言可用,乙之言不可用,虽用甲言而不罪乙。如真宗皇帝时,契丹大入,陈尧佐蜀人请幸蜀,王钦若江南人请幸建康,惟寇准请亲征以幸澶渊,而寇以败衄。向使用钦若、尧佐之言,则大事去矣。及凯旋,社稷再安,然终不罪钦若、尧佐者,以谓宁失二人之罪而不可杜天下议臣之口故也。国家有急,臣下献计,苟可以纾祸难、安国家者,盖将无不为也。使用之而中,足以解纷;用之不中,或因致不虞,谋之不臧,固可罪也,然其心岂有他哉?亦思所以排难救急而然耳。如太祖皇帝时,方伐江南,有得江南张洎以蜡书结太原以缓书者,会洎以使至,太祖面诘,将杀之。洎视书曰:“此实臣所为也。臣国方危急,苟可以纾祸者无不为。臣所作蜡书甚多,此其一耳。”太祖虽赦之,时亦必举此以为问罪之端也。然为李氏者,不闻罪张洎以蜡书致讨也。何则?知其将以排难救急而然耳,不幸事洩。臣观自顷以来,谋议成败,以计画异同为终身不解之罪者有矣,故后来者虽身在朝堂,事方危急而终莫敢披心腹、尽底蕴,必回护含糊,莫以身任成败者,其心以此为戒故也。臣尝窃忧之,以谓此非社稷之福也。

夫事之大者,莫若敌国之和战、车驾之行留。方李纲主战,则李邦彦等以主和为罪人;及耿南仲主和,则李纲以主战为远贬;黄潜善以南渡为非是,则许景衡以请移跸而罢斥;迩日以迁避为良图,则论事者以请驻跸而外迁。然则人安得不务回护含糊以苟目前之利也?且以李纲、邢倞之结,余睹谓之疏率可也。因以致敌人之怒,谓谋之不臧可也。其谋遽洩而适不中耳,使其谋遂行世必以为奇计也。虽然使无是敌人之凭陵迫协,亦极其力而后已也。然固以谓二圣北狩,职此之由,则臣愚不识也。然则虽有智如陈平者,不敢行金以反间;勇如蔺相如者,不敢全璧以抗秦;将如周亚夫,不敢不受命而坚壁以挫吴;相如李德裕,不敢违众论而起兵以伐泽潞。何则?事有成败,战有胜负。一有不至,则将负不可解之罪于无穷矣。陛下欲废李纲,默废之可也,若声其罪于天下而其说不当于人心,则人不信伏而有后言矣。不惟非号令、刑政之美,而又使横身任事、开口献计者,不敢谋此国之大患也。车驾之在扬州,有为翰林学士者,方侍讲读被圣知,为彼计者,保身缄默,不失主眷,则高爵重位亦可致矣。而乃刺口论天下财计,慕刘晏之为,欲以纾民力、资军食、富国而强兵者,会孙觌论常平之法,诏俾讨论其追积欠青苗本钱,此一事不可行也。然比降诏旨:“因以为聚敛之臣,朕知其奸而罢黜。”……其所以为聚敛之臣且为奸者,臣愚不识也。然则虽有李悝,不敢尽地力;虽有刘晏,不敢议平准。盖聚敛之名为可耻也,使人人不敢当事,人人不敢尽谋,人人先求自安,人人恐忤上意,则艰危之时,谁与图回而恢复乎?此亦臣之所谓非社稷之福者也。

臣既忘躯昧死以尽忠矣,请遂毕其说。如近者奋不顾身,惟力是视,思赴国家之急者如宗泽,亦少矣。然而沮挫诘责之,曾不得举首。虽以老病尽年而不知者,至以为朝廷沮死,岂不伤忠义赴功者之心哉?至使论者以谓位高望隆、奋不顾死者,朝廷辄疑而惮之,此言尤不可使天下闻也。圣主岂有是哉?日者杜充守东都,威望日著,提兵来朝,远方之人虽不知其所设施,然闻之者,若隐然可恃而增气者。此何理也?然或以谓朝士已有论而攻之者,果有是乎?不幸有之,是宗泽之疑复生于舆论也。夫国之成败,在事之立不立;事之立不立,在士气之锐惰;士气之锐惰,在默陟好恶之是非。使禄食之人皆解体而叹息,则何事又能立乎?狂愚惟陛下裁赦。

又如,程俱借绍兴初“武功大夫苏易转横行”一事,深刻论述朝廷重视官职的选任升迁,关系着国家的安危治乱。即曰:

祖宗之法,文臣自将作监主簿至尚书左仆射,武臣自三班奉职至节度使,此以次迁转之官也。武臣自閤门副使至内客省使为横行,不系磨勘迁转之列,其除授皆颁特旨。故元丰之制,以承务郎至特进为寄禄官,易监主簿至仆射之名;武臣独不以寄禄官易之者,盖有深意也。政和间,改武臣官称为郎、大夫,遂并横行易之为转官等级,盖当时有司不习典故,以开侥幸之门。自改使为大夫以来,常调之官,下至皂隶,转为横行者,不可胜数。且文臣所谓庶官者,转不得过中大夫,而武臣乃得过皇城使,此何理也!夫官职轻重在朝廷,朝廷爱重官职,不妄与人,则官职重;反是则轻,轻则得者不以为恩,未得者常怀觖望,此安危治乱所关也。

再如,绍兴二年(1132)初,徐俯骤转为谏议大夫,乃因南宋之前徐曾任过通直郎、司门郎,而后辞官归家,曾与当朝文士多有诗歌唱和,声名日重;又经内侍郑谌、经筵胡直孺、翰林汪藻等屡次向高宗极力荐举,故得以骤转。很显然,做过省郎级别的徐俯,当属为官资历浅的文散官,忽而骤转为左谏议大夫之要官,确实不符合有宋以来文官正常迁转的规定。而况此前的徐俯,实际上早已离开官场。于是朝野为之哗然,皆以为徐俯升迁过快而抨击朝廷授官之轻,由此所造成的影响,极为不良。于是,程俱力主朝廷收回成命,直言不讳地向宋高宗进谏曰:

俯虽才俊气豪,所历尚浅,以前任省郎,遽除谏议,自元丰更制以来,未之有也。昔唐元稹为荆南判司,忽命从中出,召为省郎,便知制诰,遂喧朝听,时谓监军崔潭峻之所引也。近闻外传,俯与中官唱和,有“鱼须”之句,号为警策。臣恐外人以此为疑,仰累圣德。陛下诚知俯,姑以所应得者命之。

程俱此议,用心良苦,不仅希望消解徐俯骤转之事给朝政带来的不利因素,而且还可以借此严明朝廷官吏的迁转制度。尤其是按照程俱的建议来谨慎处理此事,对于当时根基还未稳、内忧外患接踵而来的南宋王朝树立朝廷权威而言,也应该是十分有益的建议。可是宋高宗不但没有采纳其合理的建议,反而在绍兴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准尚书省劄子,奉圣旨罢中书舍人,提举江州太平观,任便居住,仍免谢辞”,且限于当日离开朝廷,直接回“本贯衢州开化县”。之所以会有如此结局,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为直接原因,即有人乘机向朝廷进言,认为此前程俱知秀州之时,有“弃秀州城”之责,应予以追究;二为间接原因,即入仕以来,一向言事过于切直,尤其是对一些关乎社稷安危的事敢于大胆上书,直陈其利弊,例如早在北宋末年,程俱竟敢上书建言朝廷罢花石之纲,这也足令朝中某些人恐惧和怨恨。然而,这一切在程俱心目中,也是早已十分明了,正如其谢表中所自我批评的那样:“伏念臣戆迁成性,忧患俱生,无乘机应变之才,有至愚极陋之累。束发从仕,浪怀坌亩之忠;诣阙上书,妄陈蠡管之见。少不历事,愚无所知。方权臣立党以锢人,而以谓当两忘元祐、熙丰之别;省檄讲求于遗利,而以谓不若罢明金、花石之纲。虽云应诏以献言,要为越职而多事,栖迟选调盖十六年。出入效官,于今三纪。”

当时,朝廷遂罢免程俱中书舍人兼侍讲的经筵之职,出任其为提举江州太平观(江州,一为南宋江南西路之江州,在今江西九江市一带;一为广南西路左江道之江州,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南部。本书应为前者)。此类宫观之职,显非要职,更无实权。尽管自南宋立朝以来,程俱再次入朝为官,历任朝请郎、著作佐郎、礼部员外郎、太常少卿、直秘阁知秀州、秘书省少监、中书舍人兼侍讲等职,但鉴于各种原因,他实愿归隐山林,即如在秀州任上时,曾作七绝云:“抛书午枕无人唤,归梦真疑雀噪门。”且在该诗题名之下有原注曰:“时守秀州,屡乞宫观归山居,未遂。”罢去中书舍人兼侍讲之职后的程俱已五十五岁,在历经宦海沉浮的苍凉中,面对时局维艰,怀着沉重的忧患和一种难以名状的屈辱出朝外任,自此也逐渐远离了这个时代的权力核心。

此时程俱,一路走来,思虑万千。在近三十年的宦海沉浮中,历经三仕三已的起落之后,又出现如此结局,其身心的疲惫、内心的矛盾程度,可想而知,其实,“顾任职未几而罢,罢未几而病,病卒不可复起,此有识之士所以深为天下惜也”。又正如当时其所作三首七绝所描述的那样:

其一

春风吹衣双鬓华,山中小桃应着花。回思二十九年事,世故困人如弄沙。

其二

故园在眼日渐近,北山之北南山南。从来不饮声闻酒,况学诗翁老更耽。

其三

击水三千尺五天,故人拭目上凌烟。北山还我扶犁手,准拟今年大有年。

(五)晚年时身在仕途——若即若离

程俱在一生的最后十二年中,虽然身在仕途,也有过一些职位的升迁,但从实际情形而言,已经游离于南宋政治权利中心之外,成为官场上声望犹存而若即若离的闲散之人。此后气节更为清雅高古,心志渐渐趋于平淡,屡屡推脱朝廷的任命,刻意效仿唐人白居易晚年,过着一种亦官亦隐的生活。正如其诗作中所云:

生非廊庙姿,雅志在林野。拟作奢摩他,疾至萨芸若。身心沩山牛,得失塞翁马。城南寄僧坊,一室谢扫洒。当时醉吟翁,高谢香山下。安知衰病夫,亦有如翁者。

绍兴四年(1134),朝廷任命程俱知漳州(今福建省漳州市一带),但因程俱一直有病在身,故据实提出辞呈,被改为提举台州崇道观(今浙江省临海市)。第二年,朝廷升任程俱为集英殿修撰,第三年再升任为徽猷阁待制。因此,绍兴七年(1137)正月,程俱为其母亲迁葬后撰墓志时自称:“左朝奉大夫充徽猷阁待制提举台州崇道观俱泣血谨志。”应该说,这些年程俱的官位在不断升迁,但并不在朝供职,亦无具体执事可述。

绍兴九年(1139),秦桧再相时,为了笼络士人之心,曾极力荐举程俱兼领史事,并且特为此奏请朝廷,准许给予程俱以相当优厚的待遇,即所谓:“俱领史事,除提举万寿观、实录院修撰,使免朝参。”这在宋代按规制一般是宰执之臣享有的特权。但程俱以晚年风痺之病加重而力辞不就,乃另差提举亳州明道宫(今河南省亳县),累迁官至朝议大夫,恩封新安县开国伯,享食邑九百户。后世因秦桧之臭名昭著,也有借此事非议程俱与秦桧同流合污者,但其挚交好友叶梦得当时则盛赞此事,并深表理解而为之辩白曰:“盖其为人刚介自信,择於理者明,所行宁失之隘,不肯少贬以从物。是以善类皆相与推先惟恐失,虽有不乐之者,亦不敢秋毫加疵病。信乎直道之不可终屈也。”

至于程俱晚年更为真实的身心状况,则可从去世前一年,效仿白居易新乐府诗体所作《自宽吟戏效白乐天体》古诗中,清清楚楚看到:其自始至终都认为被罢免中书舍人之后的九年,一直遭受贬谪,且忍受着疾病缠身之苦。即云:“武陵谪九年,下惠仕三已。或窘如拘囚,或了无愠喜。吾生忧患余,年忽及耆指。偏痱未全安,抱病更五禩。”又云:“吾今虽抱病,蹇曳非顿委。时时扶杖行,积步可数里。校之卧床席,欲坐不能起。虽扶不能行,悬绝安可比。”再云:“病来益尊生,对境空相似。永无贪欲过,稍习卫生旨。”

其对于仕途,早已是心灰意冷,且多了几分恬淡自适、退隐田园的情致。即云:“进为心已灰,弃置甘如荠。坐狂合投闲,佚老宜知止。向令身安健,不过如是耳。每思古穷人,我幸亦多矣。照邻婴恶疾,羁卧空山里。缠绵竟不堪,抱恨赴颍水。”又云:“平生叹远游,今我在桑梓。田园接家山,区处及耘耔。平生困鞅掌,今我恬无事。寝兴纵所如,出处不违己。”

其对于朝廷委任兼领史事的厚遇,也看得很淡,以明确的态度予以推辞,全倚赖所任宫观闲散之职颐养天年。即云:“文昌两目盲,无复见天地。简编既长辞,游览永无冀。”又云:“篮舆时出游,初不废牢体。况无他证候,色脉苦无异。详观动息间,倘有安全理。侍祠了无庸,窃禄愧索米。借居浮屠宫,非村亦非市。廷堂甚爽垲,高屋敞窗几。”可见其因脱身于宦海之困顿而备感逍遥自在,又云:“不为六贼牵,岂受三彭毁?人言病压身,往往延寿纪。太钧默乘除,万一理如是。安全固自佳,蹇废亦可尔。”又云:“郊林接溪水,眼界颇清美。尝闻天地间,祸福更伏倚。藉令衰蹇身,终老只如此。何须苦嗟咨,未必非受祉。形如支离疏,饱食逸终世。目盲如宋人,全生免傜使。”

其所不废而精进者,著述;其所看透而不惧者,生死。即:“时从亲故谈,亦不废书史。右臂故依然,运笔亦持匕。”又云:“死生犹寤寐,况此一支体。细思安否间,相去亦无几。如何不释然,万事付疑始。”

尤其是最后的这十余年间,程俱虽名声在官场中有所升扬,但是长期谪居在家,身心因离开朝廷而压抑。加以长期衰病交加的折磨,雄心壮志消失殆尽,而退隐山林之志愈加坚定,最终无心于仕途,无所谓得失,遂决意致仕,寄情于山水。正所谓:“炎凉殊态看浮俗,衰病交侵失壮心。一壑一丘真自足,野麋终是乐长林。”又曰:“四山松桂拥高寒,腊尽阳崖雪未干。发石开林穷鸟道,披榛寻壑见鲵桓。”再曰:“步寻芳草坐班荆,照眼林泉动客情。安得长年专一壑,北窗高卧更合营。”

于是,在绍兴十四年(1144)六月初,程俱见老病有稍愈之征兆,便主动向朝廷提出提前致仕的请求。朝廷恩准其奏,遂转为左中奉大夫。也正是在当月,程俱去世,朝廷闻知遗表,又增其为左通奉大夫。九月“辛酉,葬于开化县北山之原,属瑀状公行实,将求铭于巨儒硕学以图不朽”。于是,时人程瑀应其子所请,为之撰行状,且有幸流传至今,成为我们整理和研究程俱生平所依据的第一手资料。

程俱先后娶妻有二,初娶新昌石氏,赠令人;再娶同郡江氏,亦赠令人。有子一人,曰行敏,曾任右承务郎监潭州南岳庙。有女三人,长女因患病,一直居家;次女嫁右承务郎提点坑冶铸钱司检踏官赵伯旸;三女嫁右迪功郎监潭州南岳庙江振卿。

第二节 “新安”与“信安”考述

程俱一生行实,本无争议。然而据程敏政《新安文献志》、《四库全书》及其《总目》等文献,程氏郡望“新安”和程俱居址称谓,与其本传和行状存在不一致,于是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混乱,徒增孰是孰非的质疑而足令人莫衷一是。因此,在整理程俱生平事迹中,不能不对诸文献所载内容进行一番探索本源、考辨真伪的工作。

一、“新安”程氏考述

按照居住地对人冠以称谓,是人们向来惯用的一种称谓方式。尽管古往今来的称法有同有异,其中的内涵又存在着千差万别,但这是所有记人的文献所不可或缺的内容之一。尤其是历代正史列传,必须要明确地记载传主生平事迹。因此,对于生活在距今九百余年前的程俱而言,《宋史》本传和《程俱行状》均著录为衢州开化人。世人又因其具体的住址在开化北原,且因其去世后,据《程俱行状》称“葬于开化县北山之原”之故,便尊称其为程北山。其诗文集名之曰《北山小集》,在清乾隆年间修纂《四库全书》时,该文集又称为《北山集》。应当说,他人按理亦可称其为“北原人”,只是在现有的文献中,还未发现当时对程俱确实存有此种称谓,故不敢多加妄言。另外,除上述文献记载程俱为“开化人”之外,自宋代以来的诸多文献中,对籍贯还有其他不同记载,或以为“新安人”,或以为“信安人”,或以为“黄墩人”、“篁墩人”、“歙人”等等。为了澄清史实而据实而论,也为了避免在下文引用不同文献时可能会产生的不必要的误会,极有必要对“新安”做一番考述。因为这是一个与程氏一脉关联最为久远的问题,也唯有解决了这一关键问题,其他则会不辩自明。

《宋史》本传和《程俱行状》中记载程俱为开化人,是合乎实际情况的准确称谓。这是因为据《程俱行状》载:“迁开化北原者,公十世祖也。”若每一世按照平均二十年计,程氏一族居此地已长达两百年左右,应在五代至入宋时迁往开化。开化在宋代为中等县,设于宋太宗太平兴国六年(781),即“升开化场为县”。宋初的开化县隶衢州,衢州又隶两浙路。在整个两宋时期,两浙路虽然时而分为东西二路,时而再合为一,但是开化与衢州的隶属关系始终未变。

文献中有把程俱称作“新安人”、“黄墩人”、“篁墩人”及“歙人”者,其实与程氏祖先有关,属于古人以其先祖功勋业绩为荣耀的郡望之称。据《程俱行状》及与之相类的程氏传记载,程氏先祖传为“黄帝重黎之后”,或传为“实高阳之裔”,周成王时伯符被封国于程,后代便以国为姓。周宣王时有程休父任“大司马,封程伯”,休父之子程婴,在春秋时有“托孤之德,封忠诚君”。六国时有程邈为秦变大篆、小篆为隶书的文化贡献,汉代时有程不识、曹魏时有程昱,皆为享誉一时的名将。及至三一七年,司马睿被南迁士族和江南士族共同拥立,荣登大统,称晋元帝,任程元谭为新安(今河南省新安县)太守。因其为官清廉,善政恤民,深得百姓爱戴,故在朝廷调离之时,元谭被当地民众遮道请留。于是元帝只好顺应民心所愿,降诏从其请。后来元谭去世,元帝又赐其家田宅于新安之歙县黄墩(地处今河南省三门峡市以东至洛阳市以西的新安县一带)。自元谭以后的程氏“黄墩子孙遂以为桑梓”。因此,程氏后裔自号曰“新安程氏”,或称“新安人”,或称“新安黄墩人”、“黄墩”之类者,皆因程氏子孙自南北朝以前就世代居住于此,此实乃程氏家族在南迁之前居于新安歙县的详实居址。“自元谭六世生天祚,仕宋为山阳内史;九世生茂,仕梁为郢州长史,皆以忠勇闻。茂生詧,梁秘书少监;詧生宝惠,为本郡仪曹”。程宝惠之子灵洗,在五五一年侯景废梁简文帝而立萧栋为帝后,被萧栋“进云麾将军,封重安县公,卒赠镇西将军、开府仪,同三司配享武帝庙庭,谥曰‘忠壮’”。也正是在“侯景乱梁”前后,程氏家族已经开始陆续南迁,迁居地主要集中在今天的安徽徽州地区。侨居南方后的程氏虽因再迁而多有分支,但直到两宋,甚至元明清时期,“今程氏散处四方者,其源皆出于黄墩”。“新安人”或“黄墩人”之自称,已经是南迁者对旧居址的怀旧之称,也是不敢忘怀先祖来历、思念故土的郡望之称。特别是最初迁居休宁的程氏族系,尽管在时空上早已发生了根本性的重大变迁,但仍然沿用着南迁之前的旧习俗,一直把乔迁后的程氏聚居县称作歙县,新居住的详细住址依旧惯称为“黄墩”,并没有因时空变化而变化。至于从“黄墩”改为“篁墩”,据明代程敏政《篁墩集》载:“乃称‘黄’本‘篁’字,因黄巢而改,遂称曰‘篁墩’,为之作记,且以自号,其说杜撰无稽。然名从主人,实为古义,今亦仍其旧称焉。”正是“因黄巢”的缘故,自唐五代以来,从今河南迁居安徽徽州一带,乃至进一步又从现今安徽迁往别处的程氏“新安黄墩人”,改称为“篁墩人”。然而,此“篁墩”作为一个地理区域,宋代“本属休宁,后割隶歙”。足见,此时之“歙”,显然并非东晋时新安郡所辖的歙县,应为历史上南迁程氏聚居的乔迁县,即北宋时江南东路徽州之歙县,即今安徽省歙县。至于“黄墩”或“篁墩”者,亦非昔日的旧址,实为乔迁后程氏对新住址沿用的旧称号。这种移地不易名的情形,完全属于当时乔迁者怀旧心理的正常反映,也是古代移民普遍存在的现象。

于今观之,虽然历史上南迁程氏世代以“新安”自称现居地,但“新安”一地,从东晋至现在始终都是今河南省新安县一带的地名。而程俱家族在其十世祖时又迁往开化之北原,所以,按宋代的实况而论,“新安”之类称谓,仅是循古人言郡望的虚指的传统,不仅在宋代以及宋代之前如此,而且宋代以后也是如此。最为典型的例证就是明人程敏政所纂《新安文献志》中的“新安”,根本就不可能确指某一地,甚至所指人物也不只是程氏一脉。因此,按照宋代的行政区划来判断,程俱应属当时衢州开化县北山人。

二、“信安”程俱考述

通过上文考述,我们认为程敏政将程俱划归于“新安”人的范畴,应当是在情在理之事。可是诸多文献又将程俱称作“信安人”,甚至程俱本人也是如此自称。例如程俱好友叶梦得为程俱《北山小集》作《序》时称:“信安程致道为吴江尉。”又如,时人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六《麟台故事》解题称:“中书舍人信安程俱致道撰。”陈氏之书卷十八《北山小集》解题亦称:“中书舍人信安程俱致道撰。”再如,明人程敏政《新安文献志》所载录的程俱《陆宣公祠堂赞》,落款处自称:“建炎三年夏四月,信安程俱假秀州。”清人庄仲方《南宋文苑》所载录的程俱《西汉诏令序》,落款处自称:“大观三年岁次己丑十月壬申朔,信安程俱叙。”诸如此类者,不胜枚举。

实则称程俱为“信安”人,存在一定问题。查谭其骧《中国历史地图集》可知:自汉以后至南宋时,历史上曾称作信安的地方,并不一定就是现今的衢州市。两汉之前,不见“信安”之地名;东晋及南朝时,“信安”在今浙江省衢州市一带;北宋“信安”在今广东省新会市南,而北宋的“信安军”又在今河北省霸州市东;金朝“信安”在今河北省霸县东,实为北宋时的“信安军”,亦即元、明、清时期的信安镇;南宋的“信安县”在今广东省新会市南,实即北宋时的“信安”。实际上南宋之后的“信安”已经与本书所区分的“信安”不相干,也与文献中程俱被称为“信安人”的“信安”无甚关系。

特别是唐代,衢州被称为“信安”,实际上与东晋至南朝时期同为一地。据《新唐书》载:

衢州信安郡,上。武德四年析婺州之信安县置,六年没辅公祏,因废州,垂拱二年析婺州之信安、龙丘、常山复置。土贡:绵纸、竹扇。户六万八千四百七十二,口四十四万四百一十一。县四。西安,(望。本信安,武德四年析置定阳县,六年省,咸通中更信安曰西安。东五十五里有神塘,开元五年,因风雷摧山,偃涧成塘,溉田二百顷。有银。)龙丘,(紧。本太末,武德四年置,以县置谷州,并置白石县,八年州废,省太末、白石入信安。贞观八年析信安、金华复置,更名龙丘,隶婺州。如意元年析置盈川县。证圣二年置武安县,后省武安。元和七年省盈川入信安。有岑山。)须江,(上。武德四年析信安置,八年省,永昌元年复置。)常山。(上。咸亨五年析信安置,隶婺州,垂拱二年来属,乾元元年隶信州,后复故。)

再至北宋时,衢州依旧沿袭唐旧制,可称为“信安”,如据《宋史》载:

衢州,上,信安郡,军事。崇宁户一十万七千九百三,口二十八万八千八百五十八。贡绵、藤纸。县五:西安,(望。)礼贤,(紧。本江山县,南渡后改。)龙游,(上。唐龙丘县。宣和三年,改为盈川县。绍兴初复改。)信安,(中。本常山县,咸淳三年改。)开化。(中。太平兴国六年,升开化场为县。)

可见,宋以来沿袭旧的称谓习惯,称衢州(今浙江省衢州市)为信安郡,称程俱为“信安人”,不能认为是误称,只能算作是文雅一点的古称而已,程俱落款即自称“信安”人。事实上,古代按照古地名称呼时人,一贯以郡望为准,例如明代程敏政《新安文献志》把程俱视为新安人之列。如果再以高于开化县一级的行政区来称呼程俱,那么更为准确的称谓也应当是衢州人,或者衢州开化人。如最具权威者,当属《宋史》中的程俱本传与时人程瑀为其所撰行状,均称其为衢州开化人,又如宋人陈思编纂元人陈世隆增补的《两宋名贤小集》中称:“程俱,字致道,衢之开化人。”可见,各种文献称程俱为“信安人”者,依常规而论,有不确之嫌,但作为文士习惯保留的旧称谓,原本也无可厚非,在此举出,亦有与“新安人”相区别之意。

总之,程俱可以被称作是“信安”人,但这和“新安”是有区别的,前者是承袭宋前行政区划的旧称,后者是沿袭古代传统的郡望之称。实际上,《宋史》程俱本传和《程俱行状》,均称其为衢州开化人,这应当是最确切的记载。

第三节 程俱本传与行状的考辨

上文探讨诸多问题多次征引《宋史》程俱本传和传世的《程俱行状》材料,尽管二者既具有较高的信实性,又体现出更多的一致性,且所载程俱事迹基本属实,但是为了进一步深入探讨问题,仍然很有必要将二者所载进行一番较为详细的对比,明确二者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对本传之源——行状,必须要考察其信实性。

一、本传与行状的比较

作为一位距今近千年的历史人物,能在正史中立传,实属不易;而且程俱辞世后,由当时人程瑀为其所撰的行状也保存至今,更是不易。我们通过反复核对程俱本传与行状的内容,得出以下两个方面的主要结论:

其一,程俱本传与行状文本的整体叙事排列模式基本一致,并且本传大多数事体应该完全源于行状。虽然表面上看起来行状叙事详尽细致,而本传略显疏略概要,但深加推究考辨,就不难发现本传主体内容的材料,均摘录于行状,甚至多处从行状录入本传的文字,连语气言辞的顺序都没做改变,本传完全照搬照抄行状原文。具体可见本书附录二《〈宋史〉程俱传》。

其二,程俱本传和行状仍存在一些较大的差别,并不能把本传直接看作是行状节略的结果。因为,四库馆臣所称程俱论述“徐俯与中人唱和,聚转谏议大夫”的内容,只见于程俱本传,但不见载于行状,这可能是参考了程俱《北山小集》所载的内容。除此之外,本传实际上还兼采了包括《北山小集》在内的其他文献。因为,程俱本传中有几处记载和《北山小集》所载行状存在明显的差别,甚至是相互矛盾的记述。如有关《麟台故事》成书的记载,本传远远详于行状。又如本传与行状中均载程俱论“国家之患”的言辞,但本传在此论结束时,比行状所载多出一句:“使人人不敢当事,不敢尽谋,则艰危之时,谁与图回而恢复乎?”继而本传和行状均载程俱论“武功大夫苏易转横行”的言辞,而在该论结束时,本传比行状所载又多出一句:“此安危治乱所关也。”显然,本传中多出的这两句,并非源于行状。再如《宋史》本传载:“宣和二年,进颂,赐上舍出身,除礼部郎,以病告老,不俟报而归。”但按行状所载:程俱得“赐上舍出身”是在宣和三年(1121),而不是宣和二年。程俱所升任的官职是“礼部员外郎”,而非“礼部郎”。至于“程俱以病告老,不俟报而归”之事,更是发生在宣和七年,而不是宣和二年。总体来看,程俱本传与行状的这种记载存在错乱或相互矛盾的情况,虽然属个别现象,但是这一情况至少证明:在修撰《宋史》程俱本传的过程中,修撰者并非尽依行状所载有关程俱的材料。尤其是本传部分记载超出了行状记载本来的范畴,更进一步证实:《宋史》程俱本传的完成过程中,又兼采了其他文献记载。当然,这也可以看作是本传在行状的基础上,考订和核实的结果。

据此上二点,可以肯定:《程俱行状》虽非《宋史》程俱本传唯一材料来源,但实乃最直接、最主要的来源。甚至也完全可以认为:行状即是修纂本传的蓝本。事实上,这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唐以来,朝廷正式设馆修史,凡朝廷重要官员过世后,其家人都要请人撰写行状,投递到国史馆,然后再由修史馆员据所投行状,参验史馆所存的相关档案和文书,删增裁定、加工润色,才成为定稿,有可能进入正史列传。宋代灭亡之后,元脱脱监修《宋史》时,正是在宋代史馆馆员所修订且内容较为完备的纪、传、表、志的基础上,进行编纂。所以,《程俱行状》先成,而后再以其行状为主,最终加工成收入旧本《宋史》中的程俱本传,本传应当是在元修《宋史》成书之前已经基本定型。

由此看来,程俱本传的信实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行状所载的行实。因此,只要其行状所载内容信实可靠,上文针对文献中真伪问题的考辨,也就有了第一手资料的事实根据。然而,考察行状的信实与否,往往又要看撰者是谁,其是否能够做到据实而言、秉笔直书。

二、行状信实性的考辨

既然程俱本传的信实性取决于行状,那么,行状所载内容的信实性就显得至关重要。特别是《程俱行状》末题“绍兴十四年九月日,龙图阁学士左中奉大夫提举江州太平观鄱阳县开国子食邑五百户赐金紫鱼袋程瑀状”四十四字的落款可以明确两点:

第一,从时间上看,《程俱行状》应当属于首次比较全面地综述和评价程俱的第一份材料。这是因为此行状撰于绍兴十四年(1144)九月某日,而程俱也正是这一年的六月壬辰日辞世,于九月辛酉日,安葬于其家乡——开化县北山之原,也就是说,此行状约撰成于程俱下葬前后。

第二,此行状的撰者为当时人程瑀,乃当时人记当世事。

程瑀(1087—1152),字伯寓,号愚翁,绕州梁(今江西景德镇)人。“少有声太学,试为第一”,历任校书郎、兵部员外郎、左正言、司封员外郎、光禄少卿、国子司业、直秘阁、提点江东刑狱、太常少卿、给事中兼侍讲、兵部侍郎兼侍读、兵部尚书等职。终其一生,为人诚实,秉性正直,以孝名闻于天下。为官颇著气节而崇尚正义,“在朝无诡随”,行为端庄、作风严正、胆识过人,从不畏避权贵势要。立志以身任天下事,敢于上书直言论事。例如,金国入侵北宋,进而南下逼近汴梁之际,北宋王朝计划派使者至金营商议割地求和的相关事宜,可是满朝文武罕有敢主动请缨者,而程瑀请往,且明确上奏朝廷称:“臣愿奉使,不愿割地。”又如,程瑀与宋钦宗评论北宋末年时政之时,曾曰:“欲慕祖宗而遹追无术,欲斥奄宦而宠任益坚,欲锄奸恶而薄示典刑,欲汰滥缪而苟容侥幸,兼听而不能行其言,委任而不能责其效,苟且之习复成,党与之私浸广,最时病之大者。”北宋末年,针对蔡京、吴敏等权臣当道、贻误国计的时局,程瑀更是屡屡据实上表奏闻,以感慨激昂的言辞大胆斥责权臣祸国的罪行,直接向宋钦宗提出:“徐处仁庸俗,吴敏昏懦,唐恪倾险,政事所以不振。请尽黜免,别选英贤,共图大计。”尽管程瑀对蔡京之流的祸国殃民者已是如此地深恶痛绝,但宋钦宗在毫无根据的情况下,欲借“御史李光言星变”一事,除去蔡京、吴敏,认为吴敏庇护蔡京,又怀疑李光可能是蔡京的同党,于是对程瑀说:“须卿作文字来。”想要借程瑀之手,为打压蔡京之流提供依据。程瑀只要顺之,就立即可以实现其想望的政治目标。然而这终究不是正大光明的做法,而是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和套路,自古被正人君子所不齿。因此,程瑀不愿为之凭空捏造事实,最终由于没有迎合钦宗的意愿行事而遭到贬谪,最初被贬为“屯田郎官”,随后又贬为“谪添漳州盐税”,实被发配至南方。南渡之后,宋高宗即位,程瑀被再次起用,作风和气节依旧如故,且不愿与秦桧同流合污,政见也常与秦桧之流多有不谐,故在朝中处处遭受排斥和打击,遂又数次贬谪,以至于去世之后,余害累及子孙。

程瑀虽比程俱小不到十岁,但入仕后的大部分时间与程俱同朝为官,而且在行事作风与为人秉性方面也相当接近于程俱,可以说诸多方面几乎都是与程俱相同的一类人。由其为程俱撰写行状,实属一时之佳选。今视其所撰行文平实无华,几乎没有出现替亡者溢美虚饰的华丽辞藻,至少基本事实不会有太大的出入。程瑀本非传统史家,却极具今人施丁所谓“既要尊重客观事实又要不背于封建名教”的史家之“史德”。程瑀以当时人记当时事,所成《程俱行状》的史料价值,名副其实地成为今人考究程俱及其《麟台故事》一书所不可多得的、弥足珍贵的第一手材料。

在得出这一结论的同时,自然还有必要理清程瑀和程俱之间的关系。

首先,二人虽同朝为官,又同为新安程氏之后,但在宋代,分属相隔较远的两地,二人交往有限。

其次,程瑀为程俱撰写行状,是在程俱辞世之后,受程俱之子恳请,应与程俱本人的直接性关联不大。

最后,查现存文献中,程瑀与程俱之间相互交往的记载,并不多见,有必要明确,二人虽然交往次数不多,但彼此欣赏,交谊较深。否则程俱之子也不会贸然恳请程瑀为其亡父撰写行状。此仅以见于程俱《北山集》中的一个特殊事例,便可证实,即在程瑀的父亲去世之后,程俱曾经为之作挽歌予以悼亡,深表哀痛之情。如所作律诗《致政程承议挽歌词(伯禹侍郎瑀之父)》曰:

手种庭槐擢干长,谁知种德久弥芳。锦标荷橐看荣养,命服恩书被宠章。合浦珠还增气象,延平剑客敛光芒。新阡郁郁车千两,庆善哀荣动故乡。

可见,程俱与程瑀之间的交情应是非同一般,彼此之间不但品习相同而且有过较为深入的交往。因此,在程俱去世之后,程瑀撰写行状,既属于顺理成章的事情,也是再也合适不过的人选。

总之,通过以上考察,应该确定程瑀为程俱所撰的行状足可相信,可据以纠正其他文献之误载,大致勾勒《麟台故事》作者生平事迹,进一步可据以考辨《新安文献志》和《麟台故事》四库提要所载程俱科举功名一事,为本书所论“父冠子戴”之误,找到最早最直接的确凿证据。

第四节 程俱“举进士”考辨

宋代在注重科举取士、重用及第进士、优待文臣政策的长期影响下,整个社会形成了一种共识:只有科举入仕,才是朝廷选拔官吏的正当途径,也是读书人获取利禄,赢得个人至高声誉的唯一道路。否则,即便是一个饱学之士,若靠恩荫、军功、纳捐等方式进入仕途,也很难被当世人所看重。基于宋代现实社会的这种认识倾向,反观《麟台故事》的作者程俱——这位在两宋之交很有文学名望者的入仕问题时,我们发现《宋史》本传和《程俱行状》却并不载其有何科举功名。所见者,早年进入仕途,是凭其外祖父邓润甫之恩荫。中年得赐上舍出身,实与正常科考年份的进士及第同,完全可以以进士称之,原本也无甚问题,但在后世的文献记载中,却出现了程俱与其父程天民科考出身的错乱现象,以至于“父冠子戴”。晚年已累官至朝议大夫,曾多次参与朝廷明堂郊祀的活动,恩封为新安县开国伯,享食邑至九百户。程俱去世后上报南宋朝廷闻知,又被追封为左通奉大夫。因此,为了澄清事实,极有必要对文献误载程俱“举进士”之类的情况予以考辨。

一、《四库提要》误载考辨

在清代乾隆年间,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出《麟台故事》时,又出现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说法,即《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麟台故事》提要称:

俱,字致道,衢州开化人,举进士,试南宫第一,廷试中甲科。历官徽猷阁待制,封新安县伯,累赠少师。

今查最近四库全书研究所整理的《钦定四库全书总目》,《麟台故事》提要与文渊阁本提要有着文字上的较多出入。此处所载,少“累赠少师”四字,其他并无二致。应该说这是“广泛搜集研究《总目》诸家成果”的整理本,也是目前最新的成果,但其中并不见任何形式注明此处所载内容,与《宋史》程俱本传有何异同,与《程俱行状》所载之差异又是因何而致,二者之间孰是孰非。显然,此次整理时,依旧忽略了此处的问题。而李裕民《四库提要订误》所列三条有关《麟台故事》提要的按语,也未见提及这一问题。再查杨武泉《四库全书总目辨误》,其依据《宋史》卷四百四十五《程俱》、康熙《衢州府志》卷三十二《名贤·程俱传》、光绪《开化县志》卷八《人物名臣·程俱传》等所载,认为“可知《总目》之误”。然而,因何出现这样的失误,程俱是否有“举进士”之实,依旧不得而知。

另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麟台故事》提要之末题:

……乾隆四十五年二月恭校上。

总纂官臣纪昀、臣陆锡熊、臣孙士毅。

总校官臣陆费墀。

又据武英殿聚珍本《麟台故事》提要之末题:

……乾隆四十一年五月恭校上。

总纂官侍读学士臣陆锡熊、侍讲学士臣纪昀。

纂修官主事臣任大椿。

武英殿聚珍本《麟台故事》基本内容与《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相同,只是在提要之末,署名和时间出现了不同,初成于“乾隆四十一年五月”,即一七七六年五月。又在总纂官署名后,另署名:“纂修官主事臣任大椿。”这正好说明:聚珍本提要系四库馆臣从《永乐大典》中辑出《麟台故事》时所拟的原稿,今人张富祥即据此估计:原稿“即出于任大椿手笔”。司马朝军也同样以“聚珍版提要署其名”为由,推断其结果理应如此。

可是,《总目》所录《麟台故事》提要,又与文渊阁本和聚珍本提要有所不同,应为任大椿原稿基础上的修订稿。即“修定稿则当为乾隆四十七年前后《总目》定稿之际,由纪昀、陆锡熊等人删润加工而成”。也就是说,有关程俱“举进士,试南宫第一,廷试中甲科”之类的记载,四库全书源于永乐大典本,再从任大椿初稿沿袭至纪、陆二人经手的定稿,实乃一脉相承。而《永乐大典》原本早已惨遭毁劫,现所幸存者“仅及原书全部百分之三强”。查阅一九八六年以来中华书局结集影印出版的《永乐大典》残存本,无果。可见,欲以《永乐大典》收录的内容来进一步考订《总目》所载《麟台故事》提要中,有关程俱科考功名问题的史源,至少目前是做不到的。

二、程敏政《新安文献志》误载考辨

在《永乐大典》成书后至《四库全书》成书前,其实已经有过与四库馆臣如出一辙的记载,即明人程敏政《新安文献志》卷首《先贤事略(上)》“程北山”条云:

程北山(俱),字致道,歙人,迁开化北山。举进士,试南宫第一,廷试中甲科。历官徽猷阁待制,封建安县伯。与汪龙溪对掌内外制,为南渡词臣称首。累赠少师。有《北山小集》四十卷,《麟台故事》五卷,《默说》三卷(见行状)。

《新安文献志》编纂时,《永乐大典》成书已经有八十年了,程敏政此载是否依据《永乐大典》,仍然是一个很难知晓的问题。

不过,在这段文字的记载中,存在着一个十分蹊跷的地方——引文末括弧中“见行状”三字,本为原文中双行小字夹注文,应为编者程敏政所加。而所谓“行状”者,即为宋人程瑀在程俱辞世后不久所撰《宋故左中奉大夫徽猷阁待制新安县开国伯食邑九百户致仕赠左通奉大夫程公俱行状》,同收在《新安文献志》中。按照程敏政注文的指示查此行状,不难发现程俱本无与参加科举考试相关的功名之实。

因为,《程俱行状》文本追溯程俱列祖列宗时,称其祖父“始以儒奋,擢进士第”。继称其父“未冠举进士,试南宫为第一,廷试中甲科”。特别是述及程俱父亲去世时:“公时方年九岁,哭泣哀毁,见者咨叹。终丧,从母氏寓外家……外祖尚书邓公左丞润甫深奇之。后其家人缘左丞意,奏补公假承务郎,绍圣四年授苏州吴江县主簿。”自始至终,《程俱行状》并没有述及程俱入仕与“举进士”之事相关,只是称程俱是以外祖父恩荫入仕。这本非撰行状者之疏忽,而是程俱在北宋时虽有过三仕三已的仕途经历,但每次进入仕途都与参加科举考试而获取功名无关。更何况能够在《程俱行状》中追述到其祖父、父亲的科举功名之实,怎么会对程俱本人有“举进士”这样骄人功名之实只字不提呢?特别是在宋代,由于一直奉行崇儒尚文的政策,人们一致认为:科举入仕的官员都是“有出身人”,恩荫入仕者则没有出身,二者之间存在着十分悬殊的差距:前者往往光宗耀祖,入仕之初,就已经是朝官,且官品一般都比较高,等任期已满,则可迁转,且因朝廷重视而升迁较快;后者往往被人不屑一顾,入仕前先是吏,而后转为官,才有较低的品阶,且随祖父辈恩荫逐渐衰退而升迁停滞,若无重大机遇,终生很难跻身于中高级官品之列。因此,据《四库提要》、《新安文献志》所载,若程俱果真有此等足令时人钦慕的殊荣,则作为相当熟悉程俱的撰者——程瑀,定不会在行状这样的文体中疏于记载。

再者,程俱当时既然有及第进士第一的出身,那么完全可以直接担任知州、知县、通判之类的亲民官,并且按照旧制,很快就会在一到两任任满之后,通过引荐和试除的途径,得以供职于宋代文士向往的馆阁之中。例如《麟台故事》载:“制科入第三等,进士第一人及第,初除签书两使职官厅公事或知县;代还,升通判;再任满,与试馆职。”又载:“元丰七年,叶祖洽除知湖州,上批以:‘祖洽熙宁首榜高第,可与秘书省职事官。’遂除校书郎。”又如与程俱同年出生的胡交修,“登崇宁二年进士第,授泰州推官,试词学兼茂科”。然而,程俱初入仕时,只是假承务郎,后任苏州吴江县(今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主簿一职,属于官品相当低的从九品职事。可见,程俱至少在初次入仕时,肯定与“举进士”之事无关,否则与北宋一向崇儒右文的实情极为不合。这是因为从吏转为县一级的主簿一职,确实过于低微,几乎不可能让“举进士,试南宫第一,廷试中甲科”这样的文士委屈充任。更何况程俱当初出任吴江县主簿,还不是朝廷主动授予的,而是程俱亲往都城汴京所请。即在绍圣三年(1096,丙子),程俱十九岁时,“至汴京,识江褒。……程俱次年任苏州吴江县主薄,是年至京或为此事”。这一情形也比较吻合当时恩荫入仕者取得授职的通行方式,而与科举入仕的情况不同。再到徽宗大观初年(1107)至政和元年(1111),程俱被朝廷第二次起用,从无官品可言的市易务升迁到通仕郎,继而升迁到从八品的宣德郎、知泗州临淮县,程俱也不是靠科举再次入仕。再至政和七年(1117),程俱被朝廷第三次起用,历官通判镇江府、编修国朝会要所检阅文字、道史检讨、将作监丞、著作佐郎、朝奉郎、礼部员外郎,官品升至五品(得赐五品服),确实与程俱好友叶梦得的荐举及其出身于儒术世家有关,而并非是以科举入仕。如果以传统的进士及第来看,则程俱在宣和二年(1120)得赐上舍出身,其实在世人眼中就完全等同于进士及第。这是因为宋徽宗为了革除长期以来科举考试过程中存在的诸多弊病,曾一度全面推行三舍法,致使传统的科考制度时兴时废,而且朝中臣僚对此也有不同的意见。《宋史》详载其原委曰:

徽宗设辟雍于国郊,以待士之升贡者。临幸,加恩博士弟子有差。然州郡犹以科举取士,不专学校。崇宁三年,遂诏:“天下取士,悉由学校升贡,其州郡发解及试礼部法并罢。”自此,岁试上舍,悉差知举,如礼部试。五年,诏:“大比岁更参用科举取士一次,其亟以此意使远士即闻之。”时州县悉行三舍法,得免试入学者,多当官子弟,而在学积岁月,累试乃得应格,其贫且老者甚病之,故诏及此,而未遽废科举也。大观四年五月,星变,凡事多所更定。侍御史毛注言:“养士既有额,而科举又罢,则不隶学籍者,遂致失职。天之视听以民,士,其民之秀者,今失职如此,疑天亦谴怒。愿以解额之归升贡者一二分,不绝科举,亦应天之一也。”遂诏更行科举一次。臣僚言:“场屋之文,专尚偶丽,题虽无两意,必欲厘而为二,以就对偶;其超诣理趣者,反指以为澹泊。请择考官而戒饬之,取其有理致而黜其强为对偶者,庶几稍救文弊。”

据此载可知,至迟从崇宁三年(1104)开始全面推行三舍法而取代科举,直到宣和三年(1121)诏令罢天下三舍法的十余年间内,只举行过两次科考:一次是在崇宁五年,另一次是在大观四年(1110),而其余时段内的年份都是以三舍法取士。因此,程俱得赐上舍出身正好是在宣和二年,故完全等同于进士及第。

再据《太平治迹统类》载:“二年二月,知举王孝通上合格上舍生程文。三月,壬寅,诏贡院所定不伦乙夜亲览次其高下,遂御崇政殿,赐祖秀实以下三十一人及第,秀实,蒲城人也。”可见,宣和二年(1120)赐上舍出身的第一名是蒲城(今陕西省蒲城县)人祖秀实,而并非程俱。因此,所谓程俱“举进士,试南宫第一”的记载,显然是不可靠的。

综上所述,出现在程敏政《新安文献志》中的这段文字必然是误载,而且程敏政也似乎很明白其中的错误。因为,作为《新安文献志》的编者,程敏政对收入其中的历代先贤自然了如指掌,更何况程俱与之又同是“新安程氏”的后裔,对其重视成分应该相对多一层,才属合情合理。所以,程敏政应当对《宋史》程俱本传所载内容是熟悉的,至少读到过,甚至是校对过收入其书《新安文献志》的《程俱行状》,并且发现了程俱并无科考功名之实。按照四库馆臣的说法,《新安文献志》“卷帙繁重”,程敏政为此所做“蒐辑之功”,切不可因具体内容“稍有挂漏”而淹没。四库馆臣又盛赞:“其中有应行考订者,敏政复间以己意参核,而附注之,征引繁博,条理淹贯。”足见程敏政对于编入《新安文献志》的材料十分熟悉。可是问题症结就在于:程敏政因何原封不动地照搬照录这一段存在误载的文字,并似乎是在无奈之余,在结尾处很巧妙地注明“见行状”三个小字。经细查,程敏政《新安文献志》中所列先贤,若正史中有传者,则在文尾用双行小字夹注曰“见本传”三字,若正史无传者,则在文尾或用双行小字夹注曰“见行状”、“见行述”、“见家传”、“见墓志”、“见墓表”、“见碑铭”、“见遗事记”等字样,或不做任何标注。因此,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既然程俱在《宋史》中有传,为何程敏政注明“见行状”?况且程敏政此处所载恰好与其在《新安文献志》中全文收录的《程俱行状》内容前后不一、自相矛盾,怎么就没有被发现呢?

其实,也惟有通过查阅《程俱行状》,才能很快明了,这段文字出现误载的根源在于“子戴父冠”——把父亲的事迹误载入儿子名下。若将“见行状”三个小字换作编者惯常用的“见本传”,则产生的效果就会完全不一样。这是因为《宋史》程俱本传当中,并不附载其父亲的事迹,所以并不能直接看出其父有关“举进士,试南宫第一,廷试中甲科”之类的记载。尽管《宋史》程俱本传载:“以外祖尚书左丞邓润甫恩,补苏州吴江主簿,监舒州太湖茶场,坐上书论事罢归。”若不细加追究,这一点有关程俱实乃恩荫入仕而非科举入仕的差别,往往会被读者忽略过去。

因此,程敏政在《新安文献志》中的这段文字记载与注文之间,很难被理解成一种偶然巧合。上述种种迹象表明:做如此的安排,似乎是程敏政用心良苦的安排。到底是何种因素致使程敏政在编《新安文献志》时,录入了这段文字,并在极有可能发觉其中存在着十分明显的谬误的情况下却不作改动呢?

再将这一问题放在当时社会环境中来看,除了编者本身就未发现失误的那种极为渺小的可能性之外,也就唯有一种最为合理的解释——源于《永乐大典》。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其一,程敏政是生活在明代英宗至孝宗时的名臣,起先以“神童”被推荐为“读书翰林院”,后在成化二年(1466)举进士,曾历官编修、左谕德、直讲东宫、少詹事兼侍讲学士、太常卿兼侍读学士、礼部右侍郎等职,且以“学问该博”而“为一时冠”。有着如此仕宦经历和才学见识的程敏政,在编纂一部地方性文献志书的过程中,自然不会漠视朝廷早已成书并引以为文化盛事的《永乐大典》。其二,身处明朝厂卫爪牙猖狂到无孔不入的社会,程敏政即便是发现了《永乐大典》记载有误的问题,也可能不敢轻易改订,于是能够做到的也仅剩下照搬原录,即如同上述推测的那种做法——注明“见行状”而不注明“见本传”。然而,只要按其所指,则会立即发现《程俱行状》所载与此不符。否则,据我们对现有资料的核查来看,为何《新安文献志》等文献出现将程俱父亲的事迹误载其名下,也只能解释为两种不大可能的情况:一是程敏政编纂该书时,不慎将《程俱行状》所载其父科考行实误归于程俱名下;二是疏于考证,即从《永乐大典》之外的、前人已出现误载问题的材料中照搬而来,以至于陈陈相因,一错再错。

至于四库馆臣在《麟台故事》提要中之所以会出现程俱科考功名之事的误载,其来源应该有三种可能性:一是若四库馆臣所录材料依据的是《永乐大典》所载,则与程敏政《新安文献志》所载应为同源;二是四库馆臣所录材料沿袭了程敏政《新安文献志》所记,且此误载始于程敏政;三是四库馆臣同程敏政一样,所录材料沿袭了在《新安文献志》之前已有的除《永乐大典》之外的其他文献之误,至于后世沿袭四库馆臣之提要或《新安文献志》所载,以讹传讹,陈陈相因而误者,均有文献失察之过。

不过,《四库提要》出现了如此明显的谬误,却自始至终没有被四库馆臣所发觉,这应当是不可能的,甚至是不可思议的。按理说,应当是:任大椿在初撰《麟台故事》提要时就已发现,并明确指出来,然后加以考证,得出定论,这才符合纂修《四库全书》时的惯例。可更令人费解的又是:任大椿在原稿中并没有这么做的迹象,而且对所载程俱科举之事迹也没有具体指出是“见行状”,还是“见本传”。也就是说,任大椿的原稿中就根本看不到有关程俱科考因何会出现了误载的源头。将任大椿原稿与纪昀、陆锡熊等人的《麟台故事》提要定稿进行核对,可见定稿也仅仅是删去“累赠少师”四字之后,增加了一句:“事迹具《宋史·文苑传》。”然而,我们在上文对程敏政“见行状”三小字夹注的剖析中,已经很明确地得知:只要对《宋史》程俱本传与《麟台故事》四库提要所载程俱科考之事迹,略加比较,就会很快发现提要中这一误载情况;若再与四库全书中所存《程俱行传》进行对比,则会更加明白所谓“举进士,试南宫第一,廷试中甲科”之类的记载,实乃程俱之父的行实。那么,纪、陆等人在定稿中增加了一句“事迹具《宋史·文苑传》”却没有发现问题,也只能归结为出于疏忽。

总之,《四库提要》中程俱“举进士”之类的记载,纯属误载,而且最晚出现在明代以来,史籍中误把程俱父亲的行实记于其名下,清代四库馆臣又不慎以讹传讹,陈陈相因而累及于后世。

三、其他记载考辨

上述推断中还存在着一个潜在的疑问,就是:目前既然没有直接的材料证明《永乐大典》或许为《麟台故事》四库提要误载程俱科考功名的源头,那么,除《永乐大典》,以及传世的宋人程瑀为程俱撰写的行状和《宋史》程俱本传之外,难道说真的另有别传,以至于四库馆臣都不得不舍去现成的《程俱行状》和本传而相从,且致使后世又盲从之,以讹传讹。

如清人庄仲方《南宋文苑》卷末附《作者考》曰:

程俱

字致道,衢州开化人。徽宗时举进士,试南宫第一,廷试中甲科,历官礼部郎。高宗建炎中知秀州,仕至徽猷阁待制,封新安县伯。俱在谏垣,著气节,文章于制诰尤擅场。著有《麟台故事》、《北山小集》。

这一记载与众不同的地方是:庄仲方居然还能够更加明确地记载程俱举进士的时间——宋徽宗年间。这是庄氏的考证结果吗?庄仲方(1780—1857),字芝阶,浙江秀水(今浙江嘉兴)人。嘉庆十五年(1810)举人,官至中书舍人,被称为:“君以毗陵世家,寄居秀州,又迁武林,文物之汇,性喜聚书,复尽读文澜阁所藏,盖阅二十余年而始成。呜呼!勤哉!”庄氏虽博学、勤勉、严谨,但此处考证应有误。上文已经反复考察过,程俱从哲宗绍圣四年(1097)初入仕至徽宗政和年间第三次入仕,均与科考无关。至于宣和二年(1120)得赐上舍出身,可完全等同于进士及第,然毕竟与严格意义上的科举出身的进士有着产生途径与称谓上的差别。因此,庄仲方的记载,应当说疏于考证而不够严谨,这是因他不慎沿用开化县方志所载的内容而误。例如《(雍正)浙江省志》卷一百二十四《选举二·进士》载:“宣和二年庚子祖秀实榜。朱炎(崇德人)、程俱(开化人,徽猷阁待制)、吴安国(丽水人)。”若不细加考订宣和二年停科举而行三舍法的史实,误认为程俱举进士是难以避免的。

又如清人周中孚《郑堂读书记》载:

《麟台故事》五卷(武英殿聚珍版本)

宋程俱撰(俱字致道,开化人,举进士,试南宫第一,廷试中甲科。历官徽猷阁待制,封建安县伯)。《四库全书》著录,《读书志》、《书录解题》、《通考》、《宋志》(故事类)俱载之。按:绍兴元年初复馆职,致道首先入馆,乃采摭三馆旧闻,简册所载,比次纂辑,事以类从,法令略存,因革咸载,分百十有二篇,列为五卷。其书惟《说郛》载有六条,全帙已佚。今馆臣从《永乐大典》录出,依其所引篇目分为沿革、省舍、储藏、修纂、职掌、选任、官联、恩荣、禄廪九篇,仍分五卷。以较原书篇数,已亡其三矣。然于北宋词林典故,已条举无遗,并可以补安传之缺。续以陈叔进《馆阁录》、无名氏《馆阁续录》、周弘道《玉堂杂记》三书,而宋一代之文献,灿然备矣。其绍兴元年《进状》及《后序》,则皆其《北山集》所载云。

这段引文中除了本不应该出现的“建安”、“百十”等几处失误外,有关程俱科考功名的误载,很明显是因盲目征引《四库全书》提要所致。但是,周中孚谓:“《四库全书》著录,《读书志》、《书录解题》、《通考》、《宋志》俱载之。”这种很笼统的概括,只要仔细核查其所列文献,就会发现问题很多。

首先,除《通考》和《宋史》中不见有类似《四库全书》提要的记载外,几乎与程俱同时期的宋人晁公武,在《郡斋读书志》中著录程俱《麟台故事》、《北山小集》和《徽庙实录》时,并没有提及程俱有过科考功名之实,应当是本无此事可述。要知道,晁氏之书的解题,对著作者的科考功名一般都会予以如实的记载,更何况程俱实乃宋代南渡文士中文章诗词与汪藻齐名的佼佼者,且与晁氏均为南渡知名文士,相知程度不言而喻,若真有过“举进士,试南宫第一,廷试中甲科”这样显赫的科考功名,晁氏应当没有理由不知。再者晁氏之书初成时,是绍兴二十一年(1151),此时程俱过世尚不足七年,距《麟台故事》成书后亦不过二十一年,如若程俱果真有此事实,以晁公武著录其书的严谨态度而论,应当不会疏于记载。退一步讲,如果是晁氏起初疏于记载,那么后来在增补《郡斋读书志》中《麟台故事》条时,为何能够将程俱有如此显赫的科考功名的重大内容再次疏漏?显然是程俱之功名没有或者不值得一提而可以忽略。

其次,比晁氏之书略晚一点撰成的宋人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对程俱入仕的情况便记载得更为明了,只是具体内容并不见载于陈氏之书《麟台故事》的解题中,而是保存在陈氏之书《北山小集》的解题中。即:

《北山小集》四十卷,中书舍人信安程俱致道撰。俱父祖世科,而俱乃以外祖邓润甫荫入仕,宣和中,赐上舍出身,为南宫舍人,绍兴初,入西掖。徐俯为谏议大夫,对还词头,罢去。后以此对修史,病不能赴而卒。

很显然,陈振孙的这一确凿记载,述及程俱内外姻亲以及祖孙三代之事,不但没有支持清人周中孚《郑堂读书记》中“俱载之”的说法,反而证实了上文所引证过的《程俱行状》中所载内容,应为不争之实。即所谓“俱父祖世科”,是指程俱祖父程宿乃太宗端拱元年(988)状元,其父程天民乃熙宁六年(1073)“举进士,试南宫第一,廷试中甲科”。而程俱却是在入仕之后的徽宗宣和二年(1120)得“赐上舍出身”。因此,陈氏此载更进一步证实:明人程敏政和清四库馆臣有关程俱科考功名的记载,确属上文所谓“父冠子戴”之误。

最后,再举一则先由南宋人陈思编纂,继其后又由元朝人陈世隆增补的记载,可作为程俱非科举入仕的佐证。即:

程俱,字致道,衢之开化人。以外祖邓润甫恩补官,坐上书论绍述罢归。宣政间进颂赐上舍出身,历官礼部郎。建炎直秘阁知秀州,南渡航海趋行在。绍兴初为秘书少监,擢中书舍人兼侍讲,旋除徽猷阁待制。晚病风痺,秦桧荐领史事,不至。卒年六十七。

这段材料早于程敏政《新安文献志》的记载,更早于四库馆臣《麟台故事》提要的记载,其概述程俱一生主要事迹时,仅记程俱最初是“以外祖邓润甫”恩荫入仕,再至宣和二年(1120)因“进颂赐上舍出身”,并不见载有程俱“举进士,试南宫第一,廷试中甲科”之类的内容。可见,四库馆臣所谓程举进士的记载,确属“父冠子戴”的误载。

第五节 程俱重要行实述评

我国古代评价历史人物的传统标准是三不朽——立德、立功、立言。只要三者居其一,则足以流芳百世而不朽。若以此标准来衡量本书所研究的、生活在两宋之际的重要人物程俱,确实看不到其有何等卓绝超群之处,堪称为立德、立功和立言。尤其是在前文较为详实而细密的程俱仕途考述、程俱本传与行状考辨以及程俱“举进士”考辨中,可见程俱完全就是一位儒家气息特别浓重而学识渊博通达、为官不畏权势而敢于直言朝政、为人秉性刚正而处事率直真诚、诗文出类拔萃而擅长史学撰著的馆阁文士。总之,终其一生,所有举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做官为人,尽管先后三入馆阁十余年,又曾临危受命出知秀州抗金,但因做人过于刚正诚直而不善于迂回曲迎,终究失去经由馆阁而位极人臣或出将入相的机遇,致使平生宏愿无法施展;二是作诗著文,涉猎较广而独具风格,且与其人格趋于统一,往往以此可证其志向、情趣、气节之高洁,远非寻常可比。

一、为官做人述评

程俱由于为人处世刚直而仕途坎坷,又加时势维艰而权奸当道、强敌入侵而山河破碎,故终其一生壮志难酬。起先是在北宋后期,程俱有过“三仕三已”的坎坷经历;之后在南宋初再度入仕,沉浮于宦海之中而忍辱负重;再至晚年时身在仕途却心生归隐之志,终究不得不远离权力角逐的核心。

(一)程俱一生为官的述评

程俱为官,从起初微不足道的苏州吴江县主簿到天子身边的中书舍人兼侍讲,一贯表现出胸怀天下的志向与高古气节,不畏权贵势要,敢于直言朝政,遂因此屡屡获罪而惨遭贬谪或罢免,以至于生活一度陷入困顿无靠的境地,仍无怨无悔。尤其这一点,从一个较为特殊的视角就可以很真实地看到:崇宁年间(1102—1106),正处在因上书言事而被罢免归家状况下的程俱,却极力推崇和赞美当世三位敢于直言朝政而不惧屡屡获罪的朝臣邹浩(字志完)、曾肇(字子开)和陈瓘(字莹中)。程俱用《诗经·陈风·泽陂》中诗句为题,曾作古诗《有美一人》三首,分别赞誉三位。

其一,是为邹浩作:

有美一人在昭君,藕丝为衣兰作裙。君初顾言淑且真,直欲载以黄金轮。人心变化如浮云,明妆觉暗笑作颦。何当还之承华茵,令君宴寝凝清芬。

其二,是为曾肇作:

有美一人在烟汀,朱颜朝涤玉壶冰,素手暮理朱丝绳。语言窈窕丹凤鸣,坐持纨扇睇秋萤。何当还之翡翠屏,为君把镜整衿缨。

其三,是为陈瓘作:

有美一人在南浦,月明采珠光照渚。瑶衣被体金索缕,独抱幽寒沫烟雨。何当置之白玉宇,为君歌阳春激楚。

自古以来,诗言志而缘于情,发为心声。作为一个秉性耿直的诗人,程俱能够用如此华美的言辞,毫不掩饰对邹、曾、陈三人的高度赞赏,足以表明其由衷的钦慕之心和明确的爱憎态度。在此值得强调的又是,这三位均因看不惯朝中奸邪当道危及国运,相继不惧个人安危而上书直言朝政,后遂遭遇贬谪而气节不移。以常理而论,这些都是当时朝野绝大多数世俗文士讳莫如深的人物,可是程俱身处逆境中却敢于赋诗盛赞之。显然,程俱不仅是为了通过诗作真实表明心中的无比敬重和推崇,而且也是藉此曲折表明对当朝时政深怀忧虑,当然也暗藏着鸣不平的不满情绪在内。事实上,程俱在后来的仕途中,也是以此辈为榜样,极力效法之。正所谓:“正自饥欲死,敢言忠有余。平生畎亩志,本不羡严除。”尤其结合上文所详考的程俱为官经历以及所作所为的诸多方面,再与其早年所赞赏的邹、曾和陈三位对照,可见其间有着惊人的相似。

以今观之,程俱作为一介文士,仕途不畅屡屡遭贬,又处在两宋之交时局动荡不定的乱世,几乎无甚值得标榜的丰功伟绩追述。仅以其职务与执事而言,所任秘书省著作佐郎、秘书省少监、中书舍人、实录院修撰等职,还算比较符合其所学专长和本愿,但与其一向忧国忧民的宏愿相比,总是相距甚远;再以其所创业绩与影响而言,当以秘书省任上所撰《麟台故事》一书为最。

(二)程俱一生为人述评

程俱为人秉性刚正,率直真诚,又一向胸怀家国之志而敢于坦言国事,雅好诗文之趣而勤于读书撰著,故平素秉持以文会友、畅谈国事的文士习性。然而,在两宋之际那样一个连身家性命都难以苟全的时代里,能够与之习性相投而诚心交游者为数不多。因此,程俱在当时实属寡徒少侣之辈。纵观其所交至厚者,主要有叶梦得、贺铸、赵叔问、江仲嘉、江仲举、江子我、赵子泰、张敏叔、虞君明、季野、简彦文、林德祖、晁说之、晁将之等数位当世名士,且彼此交往的方式以诗文酬唱和答谢为主。

与程俱互有诗歌唱和之作,现存于程俱《北山小集》中最多者,当属赵叔问。他们不但时常有五言、七言唱和答谢诗作互赠,而且多有诗会、游览中的联句。而值得注意者,则是程俱早年曾慕名访诗友江仲嘉,并借省亲之便,亲自前往而不辞劳苦。他在“我行亦良苦,却步计已迂。解衣卧清昼,慰我千里劬”之句下有原注曰:“余自衢来姑苏省女兄,竟欲归,却行二百七十里访江仲嘉于宜兴,故有‘却步’之句。”据此执着之举,可见程俱作为一位文人雅士,所特有的那种古朴而又率真、耿直而又单纯的秉性。

程俱这一为人处世的特点,也渗透在其诗文之中,且被与之交往者所熟知。例如其至交贺铸熟知其这一秉性,所看重的也是这一点,故强烈要求程俱为自己所作诗四百七十二篇作序,并希望程俱予以直言不讳的批评。贺铸此举出乎常人之外,与其身份地位有关。

贺铸在当时绝非普通文士。他乃是宋太祖贺皇后的族孙,所娶又是赵氏宗室之女。而且贺铸自称其远祖原本居于山阴(浙江省绍兴市),认为自己乃是盛唐时期状元出身的著名诗人、书法家贺知章的后裔,故以知章居庆湖(即镜湖)之故,自号曰庆湖遗老,著有《庆湖遗老集》二十卷传于世。《宋史》有传,行实可据。即便仅从形貌的角度而言,贺铸实为颇神奇而又怪异之人。《宋史》载其“长七尺,面铁色,眉目耸拔”,且“状貌奇丑,色青黑而有英气,俗谓之贺鬼头”。以才能而论,贺铸确实是一位妙笔生花的词人,往往能够做到化腐朽为神奇,并深得当时著名文学家黄庭坚的赞许。《宋史》载其“尤长于度曲,掇拾人所遗弃,少加僱括,皆为新奇”。且“铸所为词章,往往传播在人口。建中靖国时,黄庭坚自黔中还,得其‘江南梅子’之句,以为似谢玄晖”。然而,贺铸一生特别信赖而为至交者,则为程俱:“其所与交,始终厚者,惟信安程俱。铸自裒歌词,名《东山乐府》,俱为序之。”而况此时的程俱,正处于再次罢职后的穷困之中而受贺铸之托作序,可见二人的交情非同寻常。

作为被贺铸看重的程俱,也认为贺铸为人有“不可解者”三点:一是豪饮侠士与校书书生的两面性:“方回少时,侠气盖一座,驰马走狗,饮酒如长鲸;然遇空无,有时俯首。北窗下作牛毛小楷,雌黄不去手,反如寒苦一书生。”二是羽人剑客与妙丽词人的两面性:“方回仪观甚伟,如羽人剑客;然戏为长短句,皆雍容妙丽,极幽闲思怨之情。”三是慷慨激昂状与怯夫处女状的两面性:“方回慷慨感激,其言理财治剧之方,亹亹有绪,似非无意于世者;然遇轩裳角逐之会,常如怯夫处女。”

贺铸既然已是颇负盛名的文士,又有唐人贺知章那样知名的先祖和“孝惠皇后之族孙”那样骄人的身份,要为自己的作品求序,正常情况应很容易请到社会上有名望、有地位的文士,或者是赏识自己的前辈和师长,而结果却是邀请程俱这样一位较自己年少二十六岁且在仕途中屡屡处于困顿艰涩处境的晚辈为之。以至于连程俱自己都认为此事太不可思议:“余奇穷,肮脏可憎,方回多交友游,乃独以集副授余。”然贺铸直言不讳地对程俱说:“子好直,美恶无溢言,为我评而叙之。”

由上可见,在与程俱的交往中,贺铸不但深知程俱的秉性特征和为人处世的原则,而且通过邀其为诗篇作序的反常方式,表现了远超常人的特别肯定和赞赏。

二、所作诗文述评

程俱生长于儒术熏染之家,年少时敏而好学,娴熟儒家典籍,尤精于史著。入仕之后,又有长达十余年之久任职于国家藏书之府——秘书省,获得了博览群书的大好时机,遂成为两宋之交的文士当中诗文出类拔萃、学识渊博通达之人。

正是处于这样的环境中,程俱擅长诗文,精于撰著。他平生所作诗文较多,且在生前已亲自整理,编纂结集,尽管期间有过一些曲折而导致诸多诗文毁亡,但终留存《北山集》四十卷传世。今见其集前十二卷为诗赋,依次为五言、七言古诗八卷,五言、七言律两卷,五言、六言、七言绝句一卷,赋、骚一卷;其后二十八卷为文,所见文体依次有论、杂著、碑、记、表、启、书、咨目、简、外制、内制、进故事、进讲、墓志铭、墓表、行状、状劄等十余种。该文集为诗文合编本,其特点在于:不但诗和文的所属分类十分清晰,而且各类之下的诸篇内容基本按照创作时间之先后编排,较便于查阅。

(一)程俱所作诗的述评

程俱的诗作,可上溯《诗经》、《楚辞》之遗风,下追陶渊明、谢灵运之神韵,远学唐人王维、韦应物、杜甫等人,近慕时贤王安石、苏轼、黄庭坚诸人,最终自成体系而深受时人推崇。

今据其《北山集》所收诗作可见,程俱有学晋人陶渊明诗,作五言古诗《读陶靖节诗》、《得小圃城南用渊明〈归田园居〉韵六首(丁未)》、《春日与汪彦章藻赵叔问相约游樟林阁樟林阁盖郡豪冢舍背城郊墟无与比者因咏靖节“感彼柏下人安得不为欢”之句偶书五言呈同游二公》;也有学南朝人沈约(字,休文)诗,作五言律诗《癸巳岁除夜诵孟浩然〈归终南旧隐〉诗有感戏效沈休文八咏体作》;再有学诸唐人诗,作五言古诗《山居》组诗二十八首(仿唐人王维《辋川集》)、作五言古诗《叔问观韦苏州诗至“萧条竹林院风雨丛兰折幽鸟林上啼青苔人迹绝燕居日已久夏木纷成结几阁积群书时来北窗阅以为适与景会写以寄予”因用韵书怀云》(学韦应物)、作五言律诗《观老杜〈久客〉一篇其言有感于吾心者因为八咏》(学杜甫)、作五言古诗《观白公〈兰若寓居〉诗如写余怀但不能晨游夜息如彼自由耳辄用韵作》、《自宽吟戏效白乐天体》、七言律诗《和白乐天二首写怀仍效其体》、七言绝句《偶观乐天〈酬杨八〉绝句有慨于心者因追和赠叔问二首》(学白居易)、作五言古诗《赵叔问过别留夜话偶阅鲍溶诗有感用韵作》(学鲍溶)、作五言古诗《神鱼泓是日与诸公流杯水中如西丘故事》、《和刘子厚读书己丑》、《和柳子厚诗十七首》(学柳宗元)、作七言古诗《秀峰游戏效李长吉体》(学李贺)、作五言绝句《余常爱杜牧之“晚花红艳静高树绿荫初”之句还山居适当此时讽味不已有慨于余心者用为韵作十绝》(学杜牧),以及因仰慕时贤而所作七言律诗《余杭法憙院荆文公书堂文公康定中读书于此辛巳》(学王安石)、作七言律诗《次韵张祠部敏叔游沧浪苏子美故园》(学苏轼)、作五言古诗《黄鲁直有“食甘念慈母衣绽怀孟光”之句用为韵作五作以寄旅怀》(学黄庭坚);等等。程俱诸作或咏史以观现实世界,或叙事以呈家国情怀,或论物以发一己之见,或写景以抒思情别绪,常常表现得立意深邃而气骨硬朗,且以用律高妙而见长。

关于程俱律诗有一轶事,足可说明程俱诗作深受时人推崇的情况:程俱的一同乡叫郑晦,初追随叶梦得,向其学习作律诗,叶氏认为郑氏之举无异于舍近求远,于是选录了郑氏同乡程俱近体诗二卷教导之,名曰《北山律式》,并为之作《序》称:“人皆知致道之文,而不知其诗。既知其诗,亦仅知其古风,而不知其律诗之妙。”明人程敏政《新安文献志》卷首《先贤事略(上)》又称,程俱与汪藻二人“对掌内外制,为南渡词臣称首”。又有清人钱大昕称:“北山诗文有风骨,在南宋可称铮铮佼佼者。”

(二)程俱所著文述评

程俱为文,内容兼及儒、释、道三家,尤擅长史著。时人曾将其与左丘明、司马迁、班固、韩愈等历史名人相比。

其《北山集》,既存有《老子论》五篇、《列子论》三篇、《庄子论》五篇、《维摩诘所说经通论》八篇等专论佛教与道家的文章,又有在宫廷进讲《论语》、《春秋》、《孟子》等传统儒家经典为主的文章,又有进讲《史记》这样的史部经典的文章,且均称得上是旨趣高妙而典雅、见解深邃而明了之作。因此《宋史》称其为文:“典雅闳奥,为世所称。”

又如,时人叶梦得为程俱《北山集》所作序文中曾记其轶事一则说:在南渡之前,有人曾把程俱之文推荐给叶氏,叶氏深为赏识,但无缘与程俱得见而作罢。后叶氏因“自翰苑罢,领宫祠,居吴下”,程俱也因“上书论政事与时异籍,不得调,寓家于吴”,于是二人在吴地相遇。之后叶氏才进一步认识到程俱“其学问、风节卓然有不独见于其文者,即为移书当路,论以言求士孰不幸,因此自表见其趣各不同”。遂将程俱所作文章数十篇上呈朝廷,“宰相见而惊曰:‘今之韩退之也!’亟召见政事堂。会有间之者,复得闲秩,然宰相知之未已也。宣和初,复召入馆,稍迁为郎,议者翕然,始恨得之晚。自是二十年间,卒登侍从,为天子掌制命,文章擅一时”。叶氏并且以当世人的眼光评论曰:“今观其文,精确深远,议论皆本仁义,而经纬错综之际,则左丘明、班孟坚之用意也。”

程俱一生,为文不可胜计,及至年老抱病之时,仍旧没有丝毫停歇。但他忧深虑危,唯恐不能精当而贻笑大方。于是程俱晚年时时自行芟削焚弃,众多文字旋作旋毁,能够存留下来的自是少而精,与诗作合编为《北山小集》。然而不幸的是程俱晚年时,家中遭遇过一次火灾,所作文字几乎销毁殆尽。现今著录于《宋史·艺文志》的著述有:《北山小集》四十卷,传世;《默说》三卷,已佚;《麟台故事》五卷,已残。另据晁公武《郡斋读书志》著录,程俱还撰有“《徽庙实录》二十卷”,此载虽有出入,但书为程俱所撰乃不争之实。又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著录,程俱撰“《程氏广训》六卷”和“《班左诲蒙》三卷”。至今幸而留存的程俱行实,略可据《宋史·文苑七》本传,详可据程瑀所撰《程俱行状》。以今观之,作为一代文士,最终能够在正史中进入《文苑传》,实为万幸。另外,在程俱家乡开化建有七虎堂,位于石门乡二十三都华埠镇大坞岗。宋元祐间(1086—1093)由太常少卿江纬创建,因同乡人江少齐(礼部员外郎、鄂州知府)、江朝宗(太学内舍、密州知州)、江少虞(建、饶、吉三州太守)、程俱(徽猷阁待制)、李处权(翰林学士)、赵子昼(龙图阁学士)等负笈至此求学,时人称“文中七虎”而得名。

总之,在整个宋代灿若群星的文坛上,程俱并不是最闪耀的那一颗,文学地位自然不会最高,影响也不是最大,但体现在其文章诗词中的那种不入流俗、志趣高远的风格,与表现在为人处世中淡泊名利、不畏权势的人格,实属难得之极。尤其是程俱诗文中所流露出的那种胸怀家国天下、敢于慷慨陈辞的情怀,至今跃然纸上,读来令人振奋,亦为之折服。确实正如四库馆臣在《北山集》提要中所称:“其抗论不阿之状,读之犹可以想见。”

  1. 〔宋〕陈思编,〔元〕陈世隆补《两宋名贤小集》卷二百〇一《北山集》,《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363册,第602页。“俱”原作小字,以括号标示。以下引文及标题中的小字同。
  2. 《麟台故事校证》卷首《前言》,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2页。
  3. 该行状此下简称《程俱行状》,或“行状”,详见本书附录一。下文凡本书引《程俱行状》记载者,亦同此例。
  4. 程宿,《宋史》无传。据《皇朝编年纲目备要》载:“戊子,端拱元年(988)……夏四月……闰月,亲试下第举人。”该条下注曰:“先是,礼部侍郎宋白知贡举,放进士程宿以下二十八人,诸科百人。榜既出,谤议蜂起,或击登闻鼓求别试。上意其遗材,诏下第人覆试,得进士马国祥以下及诸科凡七百人,令枢密院用白纸为牒赐之,以试中为目,令权知诸县簿、尉。上既亲擢国祥等,犹恐遗材,又命王世则等召下第进士、诸科人试,得合格数百人。上覆试诗赋,又擢进士叶齐以下及诸科百余人,并赐及第。”详见〔宋〕陈均编,许沛藻、金圆、顾吉辰、孙菊园点校《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四,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80页。又据〔宋〕彭百川撰《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十八载:“端拱元年,夏四月,丙申,先是翰林学士、礼部侍郎宋白知贡举,放进士程宿以下二十八人,诸科一百人。榜既出,谤议蜂起,或击登闻鼓求别试,上意其遗材。壬寅,诏下第人覆试于崇政殿,得进士马国祥以下及诸科凡七百人,令枢密院用白纸为牒以赐之,试中为目,令权知诸县簿、尉。谓枢密副使张宏曰:‘朕自即位以来,亲选贡士,大者为栋梁,小者为榱桷。今封疆万里,人无弃材,日思孜孜,庶臻理本。卿与蒙正曩者颇为大臣所沮,非朕独断,则不及此。’宏顿首谢曰:‘凡三掌贡士,所取如苏易简、王禹偁辈皆知名,而罢黜者众,因致谤议。’时知制诰李沆亦同知贡举,谤议独不及(程宿、省元、王扶、陈尧佐、石成之诸科卢范以下八十余人)。上既擢马国祥等,犹恐遗材,复命左右正言王世则等召下第进士及诸科于武成王庙,重试得合格进士数百人。丁丑,上覆试诗赋,又拔进士叶齐以下三十一人,诸科八十九人并赐及第(叶齐、江拯、赵准等)。”可见,这一年科考情况比较复杂,但最终以开化人程宿为状元无疑。详见《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十八《祖宗科举取人·太宗》,台湾成文出版社,1966年版,第2册,第1884—1885页。再据〔清〕嵇曾筠、李卫等修,〔清〕沈翼机等纂《雍正浙江通志》卷一百二十三《选举一》载:“端拱元年戊子程宿榜。程宿(开化人,状元)。”详见《中国地方志集成·省志辑·浙江》,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凤凰出版社,2010年版,第563页。据此可知:程宿,衢州开化县人。宋太宗端拱元年(988)戊子科状元,时年仅十八岁,按照史书记载的籍贯,程宿应是浙江省历史上的第一位科举状元,本年度浙江省中举者仅此一人。另外,据《程俱行状》载:“(程俱)曾祖伯照,故赠光禄卿,祖母扶风郡太君鲁氏、彭城郡太君钱氏。”又载:“公之曾祖光禄君,乐恺平易,重然诺,喜施与,乡里称为长者。”详见本书后附录一。可见程俱曾祖有程宿和程伯照之异,疑其或为同一人而不同记载中存在名与字的异称(即名宿,字伯照),本书从前者。
  5. 程迪,《宋史》无传,应为庆历二年壬午杨寘榜榜眼。据《皇朝编年纲目备要》载:“壬午,庆历二年(1042)……亲试进士。”该条下注曰:“赐杨寘以下四百余人及第、出身有差。寘初试国子监、礼部皆第一。及是上临轩,启封见姓名,喜动于色,曰:‘杨寘也!’公卿相贺得人,后竟未霑禄而卒。”详见《皇朝编年纲目备要》卷十一,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48页。又据《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十七《仁宗》载:“三月,赐进士杨寘等三百三十七人及第。寘登第,初试国子监、礼部皆第一,及是,帝临轩启封见姓名,喜动于色,谓大臣曰:‘杨寘也!’公卿相贺为得人。”详见《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十八《祖宗科举取人·仁宗》,台湾成文出版社,1966年版,第2册,第1913—1914页。再据《雍正浙江通志》卷一百二十三《选举一》载:“庆历二年壬午杨寘榜。……程迪(开化人,都官郎中)。”查本年度浙江省中举者,计三十三人。详见《中国地方志集成·省志辑·浙江》,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凤凰出版社,2010年版,第566页。另外,据《程俱行状》载:“(程俱)祖迪,故任尚书都官郎中致仕。祖母仁和县君江氏、仙居县君慎氏、天水县君余氏。”又载:“祖父都官君始以儒奋,擢进士第。治剧邑有德于民,唐质肃公介为江东转运副使,日特加赏遇,以为不任威刑而人不犯,虽古循吏无以加也。”详见本书后附录一。
  6. 李欣、王兆鹏著《程俱年谱(上)》,刊于《中国韵文学刊》2006年第6期。据《雍正浙江通志》卷一百二十三《选举一》载:“熙宁六年癸丑余中榜。……程天民(开化人,贵溪丞)。”据统计,本年度浙江省中举者共列有七十三人,并录其姓名籍贯,程天民即在其列。详见《中国地方志集成·省志辑·浙江》,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凤凰出版社,2010年版,第572页。另外,据《程俱行状》载:“(程俱)父天民,故瀛州防御推官、信州贵溪县丞、赠左宣奉大夫。母太硕人邓氏。”又载:“父宣奉君,……未冠举进士,试南宫为第一,廷试中甲科。”此载可详见本书后附录一。
  7. 《程俱行状》,详见本书后附录一。
  8. 教授,宋代的学官名。据周发增、陈隆涛、齐吉祥主编《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辞典》说:“宋太宗为皇侄等设师傅,名教授,宋代各路的州、县学都设有教授。教授担任训导、授业、考核和执行校规。此外,各宗学、律学、医学、武学等,也设置有教授,教授的位居提督学事司之下。”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92—93页。
  9. 此以上四处引文,均出自《北山集》卷三十一《墓铭二·先妣迁奉墓志》,《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303页。另,程瑀撰《程俱行状》云:“赠左宣奉大夫。”详见本书后附录一。然而《先妣迁奉墓志》云:“先考贵溪府君赠官至通议大夫。”鉴于《北山集》所收录为作者本人所记,应该比较准确。再者《北山集》在程俱生前就已经完成了编纂,所收文都经过作者晚年反复订正,而《程俱行状》撰成于程俱去世之后,故本书从《北山集》所载。
  10. 据《程俱行状》载,程俱此时任“吴江县主簿”。又《宋史》程俱本传所载,亦同此,故本书从之。详见《宋史》卷四百四十五《文苑七·程俱》,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136页。另据《北山集》称:“信安程致道为吴江尉。”详见《北山集》卷首《北山集原序》,《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5页。
  11. 《北山集》卷三十五《状劄一·吴江县申乞准赦放秋苗议状》,详见《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342—343页。
  12. 《北山集》卷三十五《状劄一·吴江县申讲求遗利状》,《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343页。
  13. 以上三处引文,均出自《程俱行传》,详见本书后附录一。
  14. 《北山集》卷首《北山集原序》,《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5页。
  15. 《北山集》卷九《律诗·罢吏客郡城已数月滞留忽已岁暮浩然兴叹作一首》,《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84页。
  16. 据该诗题名下有作者原注“庚辰”二字,应知该诗作于元符三年(1100),当时程俱二十三岁。详见《北山集》卷三《古诗三·数诗述怀》,《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28页。又见〔明〕程敏政撰《新安文献志》卷五十八,《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376册,第9页。
  17. 《北山集》卷九《律诗·寒夜遣怀一首》,《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84页。
  18. 《北山集》卷十九《碑记·寓斋记》,《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198页。
  19. 据该诗题名中有“人日”二字,题名之下又有作者原注“甲申”二字,应知该诗作于崇宁三年,即一一〇四年正月初七日,当时程俱二十七岁。再据其诗“浮云”句下存作者原注曰:“孔明为孙权画赤壁之策及谢惠连为司徒府法曹时,与余今年齿正同。”又其诗“此君”句下存作者原注曰:“太湖多竹,所居有修篁千个。”足可证其志向、情趣、气节之高洁,远非寻常可比。详见《北山集》卷九,《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84页。
  20. 《北山集》卷十九《碑记·常州新修市易务壁记》,《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195页。
  21. 龚延明编著《宋代官制辞典》,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687页。
  22. 《北山集》卷二《古诗二·和柳子厚读书》,据该诗题名之下又有作者原注“己丑”二字,可知该诗作于大观三年(1109),当时程俱三十二岁。《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19页。
  23. 据《程俱行状》,详见本书附录一。
  24. 据该诗题名下有作者原注“癸巳”二字,应知该诗作于政和三年(1113),当时程俱三十五岁。《北山集》卷五《古诗五·建除一首酬林德祖虑》,《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50页。
  25. 《北山集》卷十九《碑记·衢州开化县新学记》,《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197页。
  26. 该诗题名之下有原注“乙未”二字,应是作于政和五年(1115),此时程俱四十八岁。又该诗有两首,此处节选诗句,即属其二。详见《北山集》卷九《律诗·次韵叶翰林见寄》,《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86页。
  27. 《北山集》卷十九《碑记·京西北路提举常平司新移公宇记》,《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198页。
  28. 《北山集》卷九《律诗·江兵曹》,《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85—86页。
  29. 程俱所任以上二职,均据《程俱行状》,详见本书附录一。
  30. 据《程俱行状》载,程俱得赐上舍出身,是在宣和三年(1121)除将作监丞,又迁秘书省著作佐郎之际。此误(详见本书后附录一)。当依据《宋史》所载:“宣和二年,进颂,赐上舍出身,除礼部郎。”详见《宋史》卷四百四十五《文苑七·程俱》,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136页。
  31. 据前诗《车驾幸秘书省口号二首》题名之下有作者原注“壬寅”二字,知该诗作于宣和四年(1122),当时程俱四十五岁,得赐上舍出身,则与上文所举《宋史》程俱本传所载一致。又据后诗《和同舍上元迎驾起居》题名之下有作者原注“辛丑”二字,知该诗作于宣和三年(1121),当时程俱四十四岁。详见《北山集》卷十《律诗》,《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91—92页。
  32. 《宋代官制辞典》,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16页。
  33. 《宋史》卷三百四十三《列传一百〇二·邓润甫》,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911—10912页。
  34. 《程俱行状》,见本书后附录一。
  35. 《宋史》卷四百四十五《文苑七·叶梦得》,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133页。
  36. 据前诗题下有作者原注“丁酉”二字,应知该诗作于政和七年(1117),当时程俱四十岁。又该诗“金坡”句下又注曰:“唐孟浩然故事。”再据后诗题下有作者原注“庚子”二字,应知该诗作于宣和二年(1120),当时程俱四十三岁。详见《北山集》卷十《律诗·酬颖昌叶内翰见招》、《酬叶翰林喜某除官东观》,《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91页。
  37. 《北山集》卷九《律诗·白发催年老》,《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88页。
  38. 据诗题下有作者原注“癸巳”二字,应知该诗作于政和三年(1113),当时程俱三十六岁。详见《北山集》卷二《古诗二·戏呈虞君明察院谟》,《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23页。
  39. 该诗作之后有作者原注曰:“高适《九日诗》:‘纵使登高只断肠,不如独坐空搔首。’”详见《北山集》卷九《律诗·九日写怀》,《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86页。
  40. 该诗作之下有原注曰:“子美诗又云:‘何当官曹清,尔辈堪一笑。’东坡诗云:‘尔辈何曾堪一笑?’”详见《北山集》卷十《律诗·观老杜〈久客〉一篇其言有感于吾心者因为八咏·小吏每相轻》,《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93页。
  41. 据此处所引三诗中,前二诗的题名下均有作者原注“戊申”二字,应知该诗作于建炎二年(1128),当时程俱五十一岁;再据前一诗末又注曰:“寇至之日,江子支、赵叔问适泊舟江口,未知今在否?”则诗中故人应指赵叔问等。详见于《北山集》卷九《律诗·避寇村舍》、卷十《律诗·避寇村舍一首》、卷十一《绝句·避寇仪真六绝句》,《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88页、第97页、第106页。
  42. 《北山集》卷十一《绝句·泊舟仪真江上连日风雨作六言遣闷四首》,《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106页。
  43. 据此诗题名中有“己酉”二字,应知该诗作于建炎三年(1129),当时程俱五十二岁。详见《北山集》卷十一《绝句·己酉二月二日车驾渡扬子江四日匆遽离镇江余与妻拏徒步趼足饥走至吕城道中口占》,《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109页。
  44. 《程俱行状》,详见本书后附录一。
  45. 此上四处引文,依次据《北山集》卷一《古诗一·杂兴十首》、卷八《古诗八·避寇村舍戏踏杷颠仆》、卷九《律诗·穷居苦雨》、卷六《古诗六·和柳子厚诗十七首(庚戌)》之第十二。诗题中有“庚戌”二字,应知作于建炎四年(1130),当时程俱五十三岁。详见《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6页、第76页、第86页、第58—59页。
  46. 《宋代官制辞典》,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73页。
  47. 直秘阁,为文臣六等帖职之一,南宋知州一般在五品以下。此前程俱已是从五品官阶,故此时官品应有升迁,故为五品以上。秀州,今浙江省嘉兴市一带。
  48. 《北山集》卷二十《表·秀州谢上表》,《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203—204页。
  49. 《宋史》卷四百四十五《文苑七·程俱》,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136页。
  50. 〔清〕毕沅撰《续资治通鉴》卷一百〇六“建炎三年十二月乙酉”条,中华书局,1957年版,第2808—2809页。
  51. 《北山集》卷末《后序》,《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402页。
  52. 《宋史》卷四百四十五《文苑七·程俱》,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136页。
  53. 《程俱行状》,详见本书附录一。
  54. “华亭”,即今上海市松江一带。据《宋史》、《程俱行状》、《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文献记载,秀州城失守之细节,多有差异。本书行文所据者,详见《宋史》卷四百四十五《文苑七·程俱》,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136页。
  55. 永嘉,今浙江温州永嘉。另据小岛毅所列《高宗逃亡经过》表,可知建炎三年(1129)至绍兴二年(1132)期间,宋高宗行在的变化情况:建炎三年三月,是从扬州的瓜洲镇到镇江,再到杭州;五月,移居江宁(改称建康);七月,杭州改称为临安府;闰八月,返回杭州;十二月,临安陷落、逃往明州。四年一月,是从明州昌国县到台州章国县,再到温州;三月,从处州到越州。绍兴元年,下旨建设临安。二年一月,移居临安。详见〔日本〕小岛毅著,游韵馨译《中国思想与宗教的奔流·宋朝》,台湾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第135页。
  56. 《宋史》卷二十六《本纪第二十六·高宗三》,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76页。
  57. 此诗题名下有作者原注“零陵赠李卿元侍御简吴武陵”十二字,本为唐人柳宗元被贬永州司马时所作古诗之题名。另据此诗题名前另有总题名“和柳子厚诗十七首(庚戌)”,则该诗为十七首中之第四首;“柳子厚”即柳宗元,字子厚;“庚戌”二字,表明这一组唱和柳宗元之诗,作于建炎四年(1130),当时程俱五十三岁,正是程俱承担押运任务而秀州失陷之时,亦即赵叔问被召赴行在之时。详见《北山集》卷六《古诗六·和柳子厚诗十七首》之四《赵叔问被召赴行在》,《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57页。
  58. 据此律诗题名之下,有作者原注曰:“余时初忝秘书少监。”应知该诗作于绍兴元年,即1131年初,程俱任秘书少监之后,应是与好友江子我的酬唱之作,当时程俱五十四岁。详见《北山集》卷十《律诗·次韵江子我见寄长句》,《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97—98页。
  59. 据此律诗题名之下,有作者原注“辛亥”二字,应知该诗作于绍兴元年(1131),当时程俱五十四岁,此篇当为和答好友江彦文送行的酬唱之作,详见《北山集》卷十《律诗·和答江彦文送行长句二首》之一,《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97页。
  60. 《北山集》卷二十一《启书·秘省回馆职启》,《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213页。
  61. 据《北山集》卷三十九《状劄五·辞免除中书舍人状》有“右臣今月十一日准尚书省劄子,奉圣旨诏试中书舍人”云云。详见《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382页。又据〔宋〕陈骙撰,张富祥点校《南宋馆阁录》卷七《官联上》“少监”条有“绍兴以后四十人”之一“程俱”,其后有注云:“字致道,三衢人。元年三月除,九月为中书舍人。”中华书局,1998年版,第82页。
  62. 《麟台故事校证》辑本卷首《进麟台故事申省原状》,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223页。
  63. 《北山集》卷二十《表·中书舍人谢表》,《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205页。
  64. 《宋史》卷四百四十五《文苑七·程俱》,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138页。
  65. 《北山集》卷三十八《状劄四·论事劄子(会罢职不果上)》,《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377—379页。
  66. 《宋史》卷四百四十五《文苑七·程俱》,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137页。
  67. 徐俯,字师川,徐禧之子,黄庭坚之甥,江西派著名诗人之一,北宋末年因父死于国事而授通直郎。与程俱年龄相仿,应属于同时代人,绍兴二年赐进士及第,骤任谏议大夫。次年,再迁翰林学士兼侍读,俄再擢端明殿学士、签署枢密院事,后官至参知政事。
  68. 《宋史》卷四百四十五《文苑七·程俱》,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137页。
  69. 《北山集》卷二十《表·提举江州太平观谢表》,《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205页、第206页。
  70. 《宋史》卷四百四十五《文苑七·程俱》,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137页。
  71. 《北山集》卷二十《表·提举江州太平观谢表》,《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206页。
  72. 《北山集》卷十一《绝句·新作纸屏隆师为作山水笔墨略到而远意有余戏题此句末句盖取所谓“柴门鸟雀噪游子千里至”也》,《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109页。
  73. 《程俱行状》,详见本书附录一。
  74. 《北山集》卷十一《绝句·壬子春暮罢职西省以宫观东归道由富阳默记旧诗俯仰二十八年矣(有足感者用前韵作因简叔问并诸故人三首)》。该诗题名中有“壬子”二字,应知该诗作于绍兴二年(1132),当时程俱五十五岁。详见《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103页。
  75. 《北山集》卷六《古诗·观白公〈兰若寓居〉诗如写余怀但不能晨游夜息如彼自由耳辄用韵作》,《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64页。
  76. 《北山集》卷三十一《墓志二·先妣迁奉墓志》,《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304页。
  77. 《宋史》卷四百四十五《文苑七·程俱》,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138页。
  78. 《北山集》卷首《北山集原序》,《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5页。
  79. 《北山集》卷八《古诗八·自宽吟戏效白乐天体》,《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77—78页。
  80. 《北山集》卷十《律诗·用韵述怀》、卷十一《绝句·山中次叶翰林韵五首》,《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95页、第103页。
  81. 《程俱行状》,详见本书附录一。
  82. 《宋史》卷八十八《地理四·两浙路》,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177页。
  83. 《新安文献志》卷六十一《行实(神迹)》载有胡麟撰《梁将军程忠壮公碑》,《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376册,第32页。
  84. 《程俱行状》,详见本书附录一。
  85. 《梁将军程忠壮公碑》,《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376册,第32页。
  86. “元谭”又作“元禫”。《北山小集》卷末《程俱行状》载:“晋元帝即位,命元禫为新安太守。”详见《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第62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85年版。《新安文献志》卷六十一《梁将军程忠壮公碑》曰:“东晋时,讳元谭者,持节为新安太守,有善政,诏赐宅于歙。”详见《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376册,第32页。本书从《四库全书》本。
  87. 本段此处以上引文,均出自《梁将军程忠壮公碑》,《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376册,第32页。
  88. 按照上下文判断,此句语意有误,应为“乃称篁本‘黄’字”。
  89. 《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七十一《集部二十四·别集类二十四》“《篁墩集》九十三卷”条,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301—2302页。
  90. 《新安文献志》卷首《先贤事略(上)》,《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375册,第2页。
  91. 《北山集》卷首《北山集原序》,《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5页。
  92. 〔宋〕陈振孙撰,许小蛮、顾美华点校《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八《集部·别集类下》“《北山小集》四十卷”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527页。
  93. 《新安文献志》卷四十七《赞·陆宣公祠堂赞》,《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375册,第599页。
  94. 〔清〕庄仲方编《南宋文苑》,今收入任继愈主编《中华传世文选》,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6册,第661页。
  95. 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共八册),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版,第4册,第5—6页、第27—28页、第44—45页;第6册,第16—17页、第34—35页、第46—47页、第65—66页;第7册,第50—51页;第8册,第7—8页。
  96. 〔宋〕欧阳修、宋祁撰《新唐书》卷四十一《地理五·江南道》,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062页。
  97. 《宋史》卷八十八《地理四·两浙路》,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177页。
  98. 《两宋名贤小集》卷二百〇一《北山集》,《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363册,602页。
  99. 程俱本传和行状的原文,可参见本书后附录一和附录二,故下文所引与之相关的内容,均不再详注。
  100. 《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五十六《集部九·别集类九》“《北山小集》四十卷”条,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097页。
  101. 以上本段内有关程瑀的引文,均出自《宋史》卷三百八十一《列传第一百四十·程瑀》,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742—11744页。
  102. 施丁著《再谈章学诚的“史德”论》一文,刊于中国历史文献研究会编《章学诚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4年版,第1—9页。
  103. 《北山集》卷十,《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95页。
  104. 〔宋〕程俱撰,〔清〕四库馆臣辑《麟台故事》辑本卷首《提要》,《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595册,第304页。
  105. 《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七十九《史部三十五·职官类》“《麟台故事》五卷”条,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059—1060页。
  106. 《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首《序》,第2页。另据书前《整理凡例》第六条云:“辨证考析内容,主要参考余嘉锡的《四库提要辨证》、胡玉缙的《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刊正》、崔富章的《四库提要补正》、李裕民的《四库提要订误》等四部专著及相关的近两百篇论文,亦收整理者自己的研究所得。凡一人所论者,以其姓名领起;多人共识,或整理者新得者,则以‘按’字领起。”
  107. 杨武泉著《四库全书总目辨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版,第106—107页。
  108. 《麟台故事》辑本卷首《提要》,《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595册,第305页。
  109. 见国家图书馆善本书库藏《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本。
  110. 《麟台故事校证》卷首《前言》,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4页。
  111. 司马朝军著《〈四库全书总目〉编纂考》,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38页。
  112. 《麟台故事校证》卷首《前言》,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4页。
  113. 郭沫若著,郭沫若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编《郭沫若全集·历史编》第三卷《史学论集·影印〈永乐大典〉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91页。
  114. 引文中“建安县伯”,实为“新安县伯”之讹。据程俱本传与行传均可证之。
  115. 《新安文献志》卷首《先贤事略(上)》,《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375册,第6页。
  116. 苗书梅著《宋代官员选任和管理制度》,河南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67页。
  117. 《麟台故事》残本卷一上《选任》。
  118. 《宋史》卷三百七十八《胡交修》,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676页。
  119. 《宋代官制辞典》之《州县长贰官一览表》曰:“元祐令,赤县簿正九品,诸州上、中、下县簿从九品。”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680页。
  120. 江褒(1069—1117),字仲嘉,绍圣元年(1094)进士及第,衢州开化人(与程俱为同乡),曾布之婿。善诗文,工楷书,与程俱交厚,彼此常有诗文酬唱之作,其有遗稿五卷,今已佚。《宋史》无传,相关行实,可据弘治《衢州府志》卷九《人物》。今存程俱为其所撰《承议郎信安江君墓志铭》,亦可得见其行实,参见《北山集》卷三十一《墓铭二》,《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304—306页。
  121. 《程俱年谱(上)》,刊于《中国韵文学刊》2006年第6期,第100页。
  122. 《宋史》卷一百五十五《选举一(科目上)》,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622—3623页。
  123. 《太平治迹统类》卷二十八《科举取人·徽宗》,台湾成文出版社,1966年版,第2册,第1977页。
  124. 《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八十九《集部四十二·总集类四》“《新安文献志》一百卷”条,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642页。
  125. 《宋史》卷四百四十五《文苑七·程俱》,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136页。
  126. 〔清〕张廷玉等撰《明史》卷二百八十六《文苑二·程敏政》,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343页。
  127. 《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七十九《史部三十五·职官类》“《麟台故事》五卷”条,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060页。
  128. 《南宋文苑》卷末附《作者考》,今收入任继愈主编《中华传世文选》,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6册,第1068页。
  129. 同上注,《序一》,第1页。
  130. 参见《中国地方志集成·省志辑·浙江》,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凤凰出版社,2010年版,第584页。
  131. “建安县伯”者,系原文之误,与前文述及程敏政《新安文献志》所载同类,应为“新安县伯”。
  132. “百十有二篇”之“百”者,系原文之衍,因原书确为五卷十二篇,故应为“十有二篇”。
  133. “六条”者,并非四库馆臣之所云。据《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云:“是书,则自明以来,自《说郛》所载数条外,别无传本,惟《永乐大典》所载颇为繁夥。”《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595册,第304页。又据《总目》云:“是书,则自明以来,惟《说郛》所载数条,别无传本。”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1060页。另查《说郛》载《麟台故事》内容者,一种为共计“五条”的本子,如国家图书馆普通古籍阅览室藏商务印书馆民国十九年(1930)出版的线装铅印再版本,底本为明人陶宗仪辑本;一种为共计“六条”的本子,如国家图书馆普通古籍阅览室藏清顺治间线装重刻本,底本为清人陶珽续辑校本;周中孚所谓“六条”者,应为陶珽续辑校本。
  134. 〔清〕周中孚撰《郑堂读书记》卷二十八《史部·职官类》“《麟台故事》五卷(《武英殿聚珍版丛书》本)”条,王云五主编《丛书集成初编》本,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544—545页。按:此段引文括弧中字,为原文中小字注文。
  135. 〔宋〕晁公武撰,孙猛校证《郡斋读书志校证》卷首《衢本昭德先生郡斋读书志序》,落款云:“绍兴二十一年元日,昭德晁公武序。”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16页。
  136. 晚于程俱的陈振孙于书中两次均云“信安人”,与程俱同时代的叶梦得等人也是如此称呼,甚至程俱亦自称“信安人”,均系沿袭衢州之古称。
  137. 《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八《集部·别集类下》“《北山小集》四十卷”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527页。
  138. “宣政”,当为“宣和”之误。因宋徽宗年号先有政和(1111—1118),后有宣和(1119—1125),故按常理合称应是“政宣”。又本书前文已经考订程俱得赐上舍出身,是在宣和二年,故“宣政”为误。
  139. 此说“南渡航海趋行在”之事,颇含糊不清,应当指前文所考订的秀州失陷前,程俱奉旨押运钱粮趋行在之事。
  140. 《两宋名贤小集》卷二百〇一《北山集》,《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363册,第602页。
  141. 《北山集》卷一《古诗·有美一人》。在该组诗之第三首末,存有作者原注曰:“‘有美一人在南国’以下四首亡。时,邹志完在昭州,曾子开在汀州,陈莹中在合浦。”可见,程俱当时所作不仅是这三首,另外还有四首,但在其晚年整理并编入自己的文集时,已经确定散佚不存。详见《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15页。
  142. 《北山集》卷九《律诗·癸巳岁除夕夜诵孟浩然归终南山旧隐诗有感戏效沈休文八咏体作〈北阙休上书〉》。据该诗题名中有“癸巳”二字,可知该诗作于政和三年(1113),当时程俱三十六岁。详见《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88页。
  143. 《北山集》卷二《古诗·游善权寺》,《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17页。
  144. 《宋史》卷四百四十三《文苑五·贺铸》,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103页。
  145. 周勋初主编《宋人轶事汇编》卷二十四《贺铸》,上海世纪出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784页。
  146. 此上三处引文,均出自《宋史》卷四百四十三《文苑五·贺铸》,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103—13104页。程俱为贺铸所作《东山乐府》之序,即为《贺方回诗集序》,作于“政和三年(1113)癸巳十月朔”,时程俱正处在本书所谓“二仕二已”阶段,即在政和二年,程俱被召回京审查,且因之前上书言事之故,被罢职。
  147. 《北山集》卷十五《杂著·贺方回诗集序》,《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150页。
  148. 《宋史》卷四百四十三《文苑五·贺铸》,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103页。
  149. 《北山集》卷十五《杂著·贺方回诗集序》,《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150页。
  150. 以上所列自陶渊明至黄庭坚诸体诗,详见《北山集》卷一至卷三、卷六、卷八至卷十一,《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130册,第28页、第55—56页、第63页、第87页、第61—62页、第77页、第93页、第64页、第77页、第100页、第114页、第55页、第18页、第19页、第57—59页、第81页、第110页、第83页、第85页、第14页(此处按行文中所列诸诗诗题出现顺序依次罗列)。
  151. 《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七十四《集部二十七·别集类存目一》“《北山律式》二卷附王炎诗一卷晁冲之诗一卷”条,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368页。
  152. 《新安文献志》卷首《先贤事略(上)》,《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1375册,第2页。
  153. 《北山小集》卷末,详见《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第62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85年版。
  154. 《宋史》卷四百四十五《文苑七·程俱》,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3138页。
  155. 〔宋〕叶梦得撰《北山集小序》,详见《北山小集》卷首,《四部丛刊续编》影印本,第61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85年版。
  156. 《郡斋读书志校证》卷六《史部·实录类》“《徽庙实录》二十卷”条,注云:《徽庙实录》二十卷,《经籍考》卷二十一“庙”作“宗”。原本黄丕烈校语云:“《通考》引陈氏语,有《徽宗实录》一百五十卷,又淳熙四年成凡二百卷。是晁氏所藏为二十卷者,别一本也。”按黄说是,《徽宗实录》一百五十卷,秦桧、汤思退先后提举,绍兴七年诏修,二十八年书成;二百卷者,有《考异》一百五十卷,《目录》二十五卷,李焘撰,淳熙四年三月九日书成。见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百一十六、卷一百一十四、卷一百八十,《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四,《宋会要辑稿·职官》十八《国史院》、《实录院》条,《玉海》卷四十八等,公武似未见此二本,而陈振孙又未见程俱所撰。上海古籍出版社,2011年版,第237页。
  157. 《直斋书录解题》卷六《史部·职官类》“《麟台故事》五卷”条,又《直斋书录解题》卷十八《集部·别集类下》“《北山小集》四十卷”条,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178页、第527页。
  158. 本传原文收录在本书后的附录一。
  159. 《钦定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五十六《集部九·别集类九》“《北山小集》四十卷”条,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097页。本书上述行文,以程俱本传、行状及其文集为主,并通过征引诸多文献资料进行考辨,形成了对《麟台故事》作者程俱的一些整体性认识。但与李裕民先生的看法不太一致,在《四库提要订误》一书中,李先生先引用四库馆臣为程俱《北山小集》所作提要,然后加按语曰:“程俱之作为颇有可议之处。其一,金兵南下时,俱弃秀州而遁。其二,在徽宗时,曾谄附蔡攸。”同时指出:“《提要》称其‘颇著气节’,‘抗论不阿’未免言过其实。”详见《四库提要订误》,书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232-234页。在此举出,并无反驳之意,旨在聊备一说:若果真如是,则亦可看到在金兵大举南下的特殊情况下,程俱为人处世的多面性。
下一章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