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米歇尔广场的一家好咖啡馆
当时有的是坏天气。秋天一过,这种天气总有一天会来临。夜间,我们[1]只得把窗子都关上,免得雨刮进来,而冷风会把壕沟外护墙广场上的树木的枯叶卷走。枯叶浸泡在雨水里,风驱赶着雨扑向停泊在终点站的巨大的绿色公共汽车,业余爱好者咖啡馆里人群拥挤,里面的热气和烟雾把窗子都弄得模糊不清。那是家可悲的经营得很差劲的咖啡馆,那个地区的酒鬼全都拥挤在里面,我是绝足不去的,因为那些人身上脏得要命,臭气难闻,酒醉后发出一股酸臭味儿。常去业余爱好者咖啡馆的男男女女始终是醉醺醺的,或者只要他们能有钱买醉,就是这样,大多喝他们半升或一升地买来的葡萄酒。有许多名字古怪的开胃酒在做着广告,但是喝得起的人不多,除非喝一点作为垫底,然后把葡萄酒喝个醉。人们管那些女酒客叫做Poivrottes,那就是女酒鬼的意思。
业余爱好者咖啡馆是穆费塔路上的藏垢纳污之所,这条出奇地狭窄而拥挤的市场街通向壕沟外护墙广场。那些老公寓房子都装着下蹲式厕所,每层楼的楼梯旁都有一间,在蹲坑两边各有一个刻有防滑条的水泥浇成的凸起的鞋形踏脚,以防房客如厕时滑倒,这些下蹲式厕所把粪便排放入污水池,而那些污水池在夜间由唧筒抽到马拉的运粪车里。每逢夏天,窗户都开着,我们会听到唧筒抽粪的声音,那股臭气真教人受不了。运粪车漆成棕色和橘黄色,当这些运粪车在勒穆瓦纳红衣主教路缓缓前进时,那些装在轮子上由马拉着的圆筒车身,在月光下看去好像布拉克[2]的油画。可是没有人给业余爱好者咖啡馆排除污秽,它张贴的禁止公众酗酒的条款和惩罚的法令已经发黄,沾满蝇屎,没人理睬,就像它的那些顾客一样,始终一成不变,身上气味难闻。
随着最初几场寒冷的冬雨,这座城市的一切令人沮丧的现象都突然出现了,高大的白色房子再也看不见顶端,你在街上走,看到的只是发黑的潮湿的路面,关了门的小店铺,卖草药的小贩,文具店和报亭,那个助产士——二流的——以及诗人魏尔伦[3]在那里去世的旅馆,旅馆的顶层有一间我工作的房间。
上顶层去大约要走六段或八段楼梯,屋里很冷,我知道我得去买一捆细枝条,三捆铅丝扎好的半支铅笔那么长的短松木劈柴,用来从细枝条上引火,加上一捆半干半湿的硬木爿才能生起火来,让房间暖和,这些要花我多少钱啊。所以我走到街对面,抬头看雨中的屋顶,看看是否有烟囱在冒烟,烟是怎样冒的。一点没有烟,我想起也许烟囱是冷的,不通风,还想起室内可能已烟雾弥漫,燃料白白浪费,钱随之付诸东流了,就冒雨继续前行。我一直走过亨利四世公立中学、那古老的圣艾蒂安山教堂、刮着大风的先贤祠广场,然后向右拐去躲避风雨,最后来到圣米歇尔林荫大道背风的一边,沿着大道继续向前经过克吕尼老教堂和圣日耳曼林荫大道,直走到圣米歇尔广场上一家我熟悉的好咖啡馆。
这是家令人惬意的咖啡馆,温暖、洁净而且友好,我把我的旧雨衣挂在衣架上晾干,并把我那顶饱受风吹雨打的旧毡帽放在长椅上方的架子上,叫了一杯牛奶咖啡。侍者端来了咖啡,我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本笔记簿和一支铅笔,便开始写作。我写的是密歇根州北部的故事,而那天风雨交加,天气很冷,正巧是故事里的那种日子。我历经少年、青年和刚成年的时期,早已见过这种秋天将尽的景象,而你在一个地方写这种景象能比在另一个地方写得好。那就是所谓把你自己移植到一个地方去,我想,这可能对人跟对别的不断生长的事物一样是必要的。可是在我写的小说里,那些小伙子正在喝酒,这使我感到口渴起来,就叫了一杯圣詹姆斯朗姆酒。这酒在这冷天上口真美极了,我就继续写下去,感到非常惬意,感到这上好的马提尼克[4]朗姆酒使我的身心都暖和起来。
一个姑娘走进咖啡馆,独自在一张靠窗的桌子边坐下。她非常俊俏,脸色清新,像一枚刚刚铸就的硬币,如果人们用柔滑的皮肉和被雨水滋润而显得鲜艳的肌肤来铸造硬币的话。她头发像乌鸦的翅膀那么黑,修剪得线条分明,斜斜地掠过她的面颊。
我注视着她,她扰乱了我的心神,使我非常激动。我但愿能把她写进那个短篇里去,或者别的什么作品中,可是她已经把自己安置好了,这样她就能注意到街上又注意到门口,我看出她原来是在等人。于是我继续写作。
这短篇在自动发展,要赶上它的步伐,有一段时间我写得很艰苦。我又叫了一杯圣詹姆斯朗姆酒,每当我抬头观看,或者用卷笔刀削铅笔,让刨下的螺旋形碎片掉进我酒杯下的小碟子中时,我总要注意看那位姑娘。
我见到了你,美人儿,不管你是在等谁,也不管我今后再不会见到你,你现在是属于我的,我想。你是属于我的,整个巴黎也是属于我的,而我属于这本笔记簿和这支铅笔。
接着我又写起来,我深深地进入了这个短篇,迷失在其中了。现在是我在写而不是它在自动发展了,而且我不再抬头观看,一点不知道是什么时间,不去想我此时身在何处,也不再叫一杯圣詹姆斯朗姆酒了。我喝腻了圣詹姆斯朗姆酒,不再想到它了。接着这短篇完成了,我感到很累。我读了最后一段,接着抬起头来看那姑娘,可她已经走了。我希望她是跟一个好男人一起走的,我这样想。但是我感到悲伤。
我把这短篇合起在笔记簿里,把笔记簿放进上衣的暗袋,向侍者要了一打他们那儿有供应的葡萄牙牡蛎和半瓶干白葡萄酒。我每写好一篇小说,总感到空落落的,既悲伤又快活,仿佛做了一次爱似的,而我肯定这次准是一篇很好的小说,尽管还不能确切知道好到什么程度,那要到第二天我通读一遍之后才知道[5]。
我吃着那带有强烈海腥味和淡淡的金属味的牡蛎,一边呷着冰镇白葡萄酒,嘴里只留下那海腥味和多汁的蛎肉,等我从每个贝壳中吸下那冰凉的汁液,并用味道清新的葡萄酒把它灌下肚去,我不再有那种空落落的感觉,开始感到快活并着手制订计划了。
既然坏天气已经来临,我们大可以离开巴黎一段时间,去到一个不下这种雨而会下雪的地方,那儿雪穿过松林飘落下来,把大路和高高的山坡覆盖起来,在那个高处,我们夜间走回家去的时候,会听到脚下的雪吱嘎吱嘎地响。在前锋山[6]南有一所木制农舍式的别墅,那里的膳宿条件特佳,我们可以一起住在那里,看我们的书,到夜晚暖和地一起睡在床上,敞开着窗子,只见星光灿烂。那是我们可以去的地方。乘三等车价钱并不贵。那儿的膳宿费比我们在巴黎花费的并不多多少。
我要把旅馆里那间我写作的房间退掉,这样就只需付勒穆瓦纳红衣主教大街74号的房租了,那是微不足道的。我给多伦多[7]写过一些新闻报道,它们的稿费的支票该到了。在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我都能写这种报道,因此我们有钱作这次旅行。
也许离开了巴黎我就能写巴黎,正如在巴黎我能写密歇根一样。我不知道要这样做为时尚早,因为我对巴黎了解得还不够。但是最后巴黎却还就是这样写出来的。不管怎么说,只要我妻子想去,我们就去,于是我吃完牡蛎,喝干了葡萄酒,付了我在这咖啡馆里挂的账,便抄最近的路冒着雨——如今这只不过是当地的坏天气而已,而不是改变你的生活的什么东西了——赶回圣热内维埃弗山,回到山顶上的那套房间。
“我想这该是绝妙的,塔迪[8],”我妻子说。她长着一张线条优雅的脸,每次作出决定时,她的眼睛和她的笑容都会发亮,仿佛这些决定是珍贵的礼物似的。“我们该什么时候动身?”
“随你想什么时候走都行。”
“啊,我想马上就走。难道你不早就知道吗?”
“也许等我们回来的时候,这儿天气就晴好了。等天晴了,变冷了,就会非常好。”
“我看天一定会好的,”她说。“你能想到出去旅行,不也是真好吗。”
[1] 指作者和他的第一任妻子哈德莉·理查森(Hadley Richardson,1891—1979),她比作者大八岁,1920年两人相遇,1921年9月与海明威结婚,1921年至1926年定居巴黎。
[2] 布拉克(Georges Braque,1882—1963),法国画家,立体派创始人。
[3] 魏尔伦(Paul Verlaine,1844—1896),法国抒情诗人,是从浪漫主义诗人过渡到象征主义的标志。在他最优秀的作品中明确的涵义和哲理是不存在的;他的第一部诗集《感伤集》(1866),在技巧上纯熟地模仿象征派诗人波德莱尔。
[4] 马提尼克(Martinique)为西印度群岛中的一个岛屿,是法国的一个海外行政区,首府为法兰西堡。
[5] 作者谈到这篇小说的创作过程,指的是《在密执安北部》。
[6] 前锋山为瑞士西南部日内瓦湖东北湖滨的一小城。
[7] 指《多伦多星报》。海明威早年曾任该报驻巴黎记者,后来才辞职当专业作家。
[8] 塔迪(Tatie)是海明威给自己起的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