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象”郑苹如

“想象”郑苹如

许荻晔

以前叫“揭秘”,现在叫“爆料”,埋伏的逻辑却是一致:在我们久经考验的判断力及经久不衰的好奇心之下,所有冠冕堂皇的场面话都可以被过滤,我们只关心滤后还能剩下的东西。因此郑苹如小姐奇迹般地在牺牲六十多年后重新被世人惦记上,必不是因她“爱国志士”的身份所致。倒不是说与这身份全无干系,只是在这个不需要英雄的时代,我们似乎更乐意为一切高尚的思想和行为补上一个市侩的动机,而这动机是否令人信服,则取决于我们的想象力,能否讲出一个合情合理又引人入胜的好故事。

对“郑苹如”的想象充分证明了这一点。马国亮先生的《良友忆旧——一家画报和一个时代》2002年出版,“不寻常的封面女郎”便是郑苹如的专章——“事隔五十年”犹要将她以身殉国的英勇行为公告读者。但马老的旧闻钩沉,似乎并没有引起时人多少好奇。对读者来说,史料型的文章易流于笼统,若不是随文配发当时封面,笑靥如花的“郑女士”给文章平添生气,光凭文字很难对人物产生具体印象。马先生言者谆谆,提请今人不应忘记先烈;然而我们这班听者藐藐,只嫌这故事实在死板木讷乏善足陈。这并不是说现在的读者,已经听不下去一个舍生取义的故事,而是光凭这一主旨,吸引不来观众。马先生的文章,彰其志行以寄追思的用意是达到了,却未必能为读者的怀想郑苹如提供更多的资料。

事实上,郑苹如的事迹确也不是那么轻易就能被历史烟尘掩埋的。这位沪上名媛同时身兼爱国志士,刺杀汪伪特务头目丁默失败而被丁处死。年轻人的逝去总令人伤怀,然而本可以轻易享受人间一切美好的郑苹如,却选择了一条举步维艰的救国之路,世人为她的决心与勇气而感动,似乎更大于为她的逝世而惋惜。抗战甫一胜利,郑振铎便发表《一个女间谍》,为“壮烈地死去”的郑苹如正名。郑振铎曾与郑苹如家同住万宜里,与这位郑家二小姐也有过当面接触,但将这位明丽动人的上海法政学院学生,与为民族国家而毅然行刺的女间谍联系起来,却还是在她牺牲之后的事了。这一事迹对郑振铎的触动不可谓不大:间谍并不是一个光彩的职业,但这名家境优渥的年轻女孩,在民族危难下,却决意选择这样一条路来为国家尽一份绵力,为此放弃了那些已经拥有和可能拥有的个人幸福;也因为这份决心,她的生命被迫定格在了永远的二十三岁,甚至于她的尸骨,也未曾回到亲人身边。关于郑苹如的死,汪伪政府虽然保持缄默,各类流言蜚语小道消息倒不曾停止传布,而《一个女间谍》作为第一篇记述郑苹如事迹的文章,在1945年10月发表,自有它的意义:一方面以较有权威的方式为郑苹如正名,另一方面,郑苹如之死也颇能透露敌伪机关的残暴酷烈,合乎“清算汉奸”的时代呼声。

《良友》130期封面人物郑苹如

但郑振铎毕竟对于事件不甚了了,他对郑苹如的了解,多是从友人口中辗转得知。关于郑苹如行刺丁默 的详情,却在一年之后才有了正式披露。在郑苹如母亲郑华君女士1946年11月致首都高级法院信中,该案被描述为:

女曰苹如,由上海法政学院毕业,爱国之志胜于须眉,二十六年承嵇希宗介绍,加入中央调查统计局工作,以获取敌伪情报及破坏工作为天职。丁逆默 、李逆士群均在沪西极司非而路七十六号组织伪特工总部,丁逆担任主任伪职——苹如前肄业民光中学,时丁逆适长是校,苹如借此关系,故得对丁逆虚与委蛇,冀从中获取便利。苹如于二十八年奉中统局密令,饬将丁逆置诸重典,遂与嵇希宗及郑杉等暗中会商,决议由苹如以购皮大衣为由,诱令丁逆同往静安寺路戈登路口西比利亚皮货店,并于附近伏戎以待。苹如于十二月二十一日午后五时许将丁逆诱到该处,某同志即开枪向之射击,惜乎手术欠精,未能命中,当被遁逸。丁逆由是痛恨苹如,欲得而甘心焉。卒于是月二十六日将苹如捕去,更有丁逆之妻及其他某某两巨奸之妻亦参预逆谋,极力主张应制(置)苹如死命,苹如遂及于难。

简单地说,郑苹如1937年加入中统,因为丁默

曾任她中学校长,藉机接近并谋取情报;而1939年12月21日西比利亚皮货店的刺丁计划,郑苹如的一切活动也是在上级的指示、安排之下进行的。在郑母的描述中,在这件事情上,自家女儿人事已尽,已“将丁逆诱到该处”,失败原因实是因为某同志的“手术欠精,未能命中”。次年2月,法院对丁的判决书中,关于郑苹如的部分与郑母所言大致相符,只将刺杀失败的原因,原来的“革命同志学艺不精”这一项,替成了“被告机警”。丁默当然被处以极刑,但这一判决结果并没有使郑苹如的家人完全满意:这是丁默的结果,但不是郑苹如的。在控诉丁的罪证中,有一条是“主使戕害……参与中统局工作之郑苹如”。生前还是由嵇希宗介绍加入并直接领导的中统成员,死后却不明不白地落了个“参与工作”的界定,摆明了不打算给她以及她的死以“名分”。郑苹如的家人如果本以“为国捐躯”来理解她的丧生,那么到这时,他们已可以清楚地发现,郑苹如为之献身的组织并不愿意承认这一点,即便这是大家心知肚明的事实。

到今天,郑苹如依然没有得到过官方的“册封”。郑华君1966年在台湾去世时,蒋介石送了“教忠有方”的匾额。这是对母亲的表彰,但更是对女儿的——实在只能以这样委婉的形式表达。在郑母对案件的描述中,含蓄地指出女儿“对丁逆虚与委蛇”;而在法院判决中,也认可“郑苹如利用与丁默师生关系,佯与亲近”。强调“虚”、“佯”,意在突出背后“真”的动机:博取信任,获得情报,藉机刺杀。这一点并不难理解:当时已有男友,并且一向追求者众多的天之骄女,当然不会看上“支离病骨,弱不禁风”的中年猥琐男。但另一方面,虽然“委蛇”、“亲近”是不可否认的事实,但通过“虚”、“佯”这样的界定,可以使问题的关注点集中在“真”的动机上,而不至于延伸到其他更容易纠缠不清的方面。

郑丁案里的“纠缠不清”,往往为人回避。郑苹如接近丁默,要投其所好,色相的牺牲是免不了的。但问题在于,我们印象里的专业女特工,以肉身换情报简直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仿佛她们的身体天生就是作为交换各种利益的工具,不具备人的感情与感觉。但郑苹如显然不属于其中。如果没有抗日战争,她出众的外型以及作为中日混血的良好的语言能力,可能只是她在社交场合的必要装点;但在需要对付日本人的时候,她的身份加上这些条件,中统这样的机构正好拿来大派用场。说郑苹如仅仅“参与中统局工作”,如果从她不是专业特工这个角度来看,也是确实的。但另一个问题是,在抗日的名义下,让一个普通女孩子牺牲自己,放弃原来的生活,瞒着感情稳定的男友,拿自己当诱饵去勾引、以铲除一个“汉奸”,使她一步步地涉险、献身,最后不幸丧生——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

从这个角度看,中统对待郑苹如,颇有些不仁不义的感觉。有用的时候充分利用,事后却连一个烈士的名号都不肯与人。但具体观之,如何讲述、定义郑苹如,确也成为重庆方面的难题。郑为救国而死确凿无疑,但她采取了更为委曲隐晦的方式,而不像大多数烈士那样,在与敌人的正面对抗中体现出高尚志行,直接就能作为爱国教育的优秀样本。本身就是特务机关之间的较量,虚情假意,逢场作戏,又牵涉到女人对身体的利用,以及男人对女人的利用——不仅是丁默利用她的身体,她的组织也是一样,目的纵有不同,方式却有相通。郑苹如的故事里,有太多的不便明言的地方,如果真的将她追封为烈士,那么势必要对那些一向被回避的部分加以解释,而这显然不是重庆方面所能接受的。另一方面,郑苹如于中统的贡献,确也很难界定。虽然我们现在惯将郑苹如看成爱国志士,但她也是重庆、南京两方之间敌特斗争所用的一枚棋子,并且是最后失败的棋子。通常而言,任职特务机关者,身份素来不对外透露,即便执行任务而身死,组织上也会予以保密。从这个角度来看,郑苹如也不过是从业者之一,如果作为烈士,那么她的寂寞身死肯定不合适;但如果理解成一个普通情报人员的话,虽然未必全然合情,但至少有一定的合理性。

郑苹如

金雄白1957年开始连载的《汪政府的开场与收场》中,专章描述“郑苹如谋刺丁默颠末”,他对郑苹如的理解,就是更重在她“情报人员”的身份上,而这与金雄白的任职汪政府中央委员的身份也是相关。金雄白与郑振铎一样,也曾是郑苹如家的邻居,对她有具体的印象:“一个鹅蛋脸,配上一双水汪汪的媚眼,秋波含笑,桃腮生春,确有动人丰韵。”但作为汪政权的人,他并不了解郑加入中统的情形,但在刺丁事件发生后,作为汪政权的一员,他对于事件进程倒掌握不少资料。就负责看守郑苹如的林之江的说法,郑身陷囹圄,却是“眉挑目语,献尽殷勤,一再诱林相偕私逃”,其“烟视媚行,弄得他荡气回肠”。行刑当日,郑明知难逃一死,却也仍然以言语挑逗,以致“一向杀人不眨眼的林之江,对此一代红粉,而又表演戏剧化的一幕,竟至手颤心悸,下不了毒手”。结尾部分,金雄白宕开一笔,加以发挥:

枪声起处,血溅荒郊,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就此为国殉身。到今天,还有谁想到她呢?似乎胜利以后,恤典中且并无郑苹如之名!乱世性命贱于狗,真不知曾糟蹋了几多有为的青年!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的《上海抗战蒙难同志名单》上没有郑苹如的名字,即金所言“恤典无名”。就金雄白的理解,郑当然是“为国殉身”的“有为青年”,但这位烈士却不是烈女。郑苹如善于“虚与委蛇”的职业特点,这篇文章给予了大量的说明。不同于我们所习惯的,爱国英雄们在被逮捕时,通常直斥敌虏、只求速死的行为,郑苹如更愿意求生。所凭借者,亦是色相。她似乎已经习惯将自己的身体作工具性的使用,因此会选择色诱看守,进行极为渺茫的试探。而如果我们相信,郑苹如并不至于看不清自己的处境,包括她明知赴死,却仍然说出“现在要同走,还来得及”这样无效的话,那么对此的一种可能的解释是,郑苹如深知自己的吸引力,对此的运用也往往能达成她所要的效果,但对于一个年轻女孩来说,这还代表了对自己魅力的不断印证。在对郑苹如的回忆中,不少人提及她性格活泼开朗,同时也好出风头,虚荣心强,比如其侄郑国季便介绍,郑苹如时常出没舞厅,是颇有名气的交际花。以这样的性格,从事间谍行动,以色诱敌,很可能也是一向大胆的郑苹如的冒险活动。由此再观察郑苹如死前不忘引诱林之江,很可能是她积习成瘾的自然流露,纵难逃一死,却可以再验证一下那几乎是不验自明的个人魅力。

金雄白补出了郑苹如被汪特机关逮捕后的情形,颇令读者感受到一个擅于风情的烈士形象,但对于刺丁公案的描述,实则略前详后,因为对郑的材料的匮乏,甚至以“不知她怎样竟加入了军统任间谍工作?又不知怎样竟然会与汪方的特工首领丁默发生了暧昧关系?”这样的两“不知”搪塞。直到高阳的《粉墨春秋》,其中“红粉金戈”章节,才对此案进行了详尽丰赡的描述。

高阳一书固然建立在丰富的材料掌握之上,但因为“小说家言”之故,很多东西也只能姑妄听之,无法具体考证。比如他绘声绘色描述当时情境、人物谈话,一如亲见;而事件发展跌宕起伏,张弛有度,并有许多与大体进程无碍,却颇能吊人胃口的细节,处处显示该书历史演义的定位。小说有多处说法参考《汪政权的开场与收场》,比如金雄白回忆郑苹如以前常骑自行车放学路过他家门口,高阳便发挥出“每天骑一部三枪牌跑车上学,坐凳上耸起浑圆的丰臀”的说法。而最后部分,高阳描述郑百般勾引林之江以求脱身,一看即知与金书的亲缘关系。对于当时的未揭之秘,高阳通过他的想象力来填空,比如郑苹如所以加入中统,是因为上海中统负责人陈宝骅是蒙她青眼的追求者;而郑丁如何结识,更是说书人惯用的敷衍技巧:“哪知平地风波,无端来了个色魔。”但这样的小说笔法,较之史料,更容易为普通读者所接受;在具体写作中,高阳也将郑苹如作为有胆有识的爱国青年来塑造,对于郑苹如的事迹的传布,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上述不论是小说创作,还是回忆钩沉,甚至郑母致法院的信,都表现出为还原历史真相、为郑苹如正名的要求,金雄白其文开头便言“海外书报中曾有不少记述此案的经过,可惜有些是语焉不详,而有些则与事实相去太远”,而他的文章,显然志在“详尽”地讲述“事实”。但这些文章,对于带动公众对郑苹如的关注热情,效果似乎并不理想。突然之间,郑苹如得以重回公众视野,却是凭着2007年的一部电影:《色·戒》。

电影改编自张爱玲的小说《色·戒》。在这部1978年发表的小说中,张爱玲讲述了一个半路出家的女间谍,因为爱国心与表现欲,同样以女色为手段,企图刺杀一个汉奸头子。但在刺杀即将完成的时候,她却把他放走了,因为自己的一点感觉:“这个人是真爱我的。”她为此丢了性命,而这感觉最后也被证实为错觉。女主角名叫王佳芝,但很多读者读出来的是,小说就是郑苹如故事的改编版。

张爱玲对此予以否认,她的理由是:“当年敌伪特务斗争的内幕哪里轮得到我们这种平常百姓知道底细?”但问题在于,虽然张爱玲平时言行一向规避政治,但1944年,她却与时任汪伪政权宣传部次长的胡兰成热恋并结缡。就算她勉强是个“平常百姓”,丈夫却是个相当有机会得知“敌伪特务斗争的内幕”的头面人物。这样一个香艳又跌宕的故事,要是风流自赏的胡兰成不曾对他写小说的老婆讲过,那倒是奇了怪了。

问题更在于,如果张爱玲真的取材于郑苹如谋刺丁默的公案,那么小说与本事之间的差别,体现出的是作家怎样的思想观念?写小说不是抄材料,对颇有自己一套人生观的张爱玲来说,她在故事中感受到的,未必就是某个单一的结论;而作为一个颇具抱负的作家,张爱玲也务必会让这样一个街谈巷议的传闻,转化为有她个人印记的文学创作。单以“汉奸婆丑化忠烈”这样的思路去想象张爱玲的动机,是无法对问题有所推进的。

张爱玲创作《色·戒》,所凭并不是这一段古远的传闻,另有一个触发的契机,是她1952年离沪去港时,听好友宋淇讲他的燕京大学往事。当年他与话剧社几个同学一起,搞学生运动刺杀汉奸,还真干掉了好几个。而这显然是与小说中王佳芝的话剧社当家花旦的身份有联系。王佳芝在更广大的舞台扮演“麦太太”一角,由此获得了易先生的信任,说明她演技足够好;但在即将曲终人散的时候,她却有些不忍心结束,因为这将失去她在这舞台上获得的所有满足。最后她放走老易,因为她误以为他对她有真心。张爱玲在结尾的时候,以一种冷静而无情的反讽来描述老易的感觉:“她还是真爱他的。”两人的想法一对照,便可读出彼此都无情,但都以为对方对自己有情。张爱玲颇有些虚无倾向,而她曾经的克服方式,是抓住生命中的一点真的东西,比如物质,比如爱情。但在《色·戒》之中,王佳芝却没有什么真的东西可以凭借,就连那只六克拉的大钻戒,她也知道是借来的道具,马上就得还回去。在这样不着实境的时候,她抓到的唯一一点真,是“这个人是真爱我的”,但她却为此而丧命。并且张爱玲犹不罢休,更要补出王佳芝所以为的真,不过她的一厢情愿,让她丧了性命的不是所谓爱情,而是自我感觉过于良好而形成的错误判断。

张爱玲所关心的问题,显然与郑苹如应该得到如何的历史评价没有关系,但她的情节设置,却很容易令人联想起郑苹如的故事。由此把她给定的故事结局,直接联系到张爱玲对郑苹如刺杀失败的新的解释,推导出她美化汉奸兼丑化忠烈的嫌疑。并联系到她与胡兰成的婚姻,推导出各种形形色色的动机。但在电影《色·戒》出现之前,这一类批评多集中在文化界,并没有发展成声势浩大的社会风潮。

郑苹如

在李安导演的《色·戒》中,真假问题已经被取消了:王佳芝绝对爱上了易先生,而易先生更是先对王佳芝动了真情。由此,王佳芝一面需要承担民族大义,一面需要处理个人感情,这其间的张力,在电影里务必得到充分的表现:作为一部集合多方投资、诉诸国际市场的影片,讲述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自然比在张爱玲式的追问反问中绕来绕去来得容易收回成本乃至获得利润。

唯一可以问的问题是,王佳芝为什么非得爱上老易呢?不过设置好的答案相当浅显。相比革命队伍群的冷漠与隔阂,老易显然更有感情,并且,在电影里得到充分展示的是:能给她满足——先是性上的,进而达到感情上的。业余女特工要获得情报,得通过身体去换,那么她的身体感觉,是否会导向她感情上的变化?这个问题在小说里先有呈现,但是作家表现得格外不爽快,闪烁其词藏头缩尾,而没有补出的答案,现在由我们21世纪的电影勇敢地提供:会!却不曾追问一声为什么就必须会,我们时代的某些标准,为什么就可以理直气壮地放诸历史?

在电影里,原本没有出现名字的易先生,却多了个名号:易默成,俨然暗示了易先生身上有丁默与胡兰成两位的附体。相应的,王佳芝是谁的对应者,也就一目了然。张爱玲或能理直气壮为自己声辩:王佳芝其实并无原型;但是电影的一概坐实,却很难逃过观众的追问:如果真以郑苹如为原型,为什么不直接讲她的故事?王佳芝与郑苹如,都需要对谋刺对象虚与委蛇,也都因为刺杀失败身死,而这一因一果,恰巧是整个故事的起始与结束的框架。电影暗示了王佳芝的形象一定程度上参考郑苹如的生平,两者存在叠印,然后再来讲王佳芝因性生爱,心随身走爱上了老易,一定程度上也是对郑苹如故事进行了重新叙述。电影里隐含着对中国八年抗战的另一种理解方式:民族国家的大是大非观念,能否凌驾于个人的情与爱之上?在于己更亲的感情与相对疏离的大义之间,个人应该作何抉择?

李安显然敏感于这一类的历史缝隙,它确实存在,却无人过问,因此他想藉电影作出探讨。但是,虽然这探讨已经是以严肃严谨的态度展开,它还是触犯了很多人的底线——在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一些东西为人们所信任,而不允许别人冒犯的。这种情感肯定不理性,但是理性同样没法去说服、去收纳这些情感。它不讲道理,然而在这个时代,所有具有这一类不讲道理的信仰的人,都应该为自己感到庆幸。

就像我们觉得郑苹如是个烈士,她就是,官方不给她追认也没关系,但是,请不要说她爱上了汉奸。

看她在《良友》封面上的倩影,最吸引人的,倒并不是她出众的相貌,而是浑身洋溢的一种气息:只有自信坚定的现代女性,才能露出这样大方的微笑;也只有内心充满安宁与幸福的人,才能使人真切感受到她眉梢眼角流淌的喜悦。这个十九岁的少女,向来是上苍眷顾的宠儿,她所拥有的世界,是一个光明的世界,所以她会有那么明亮的眼睛、那么明丽的笑容,和那么明朗的性格。她从不掩饰自己的幸福与快乐,因为她身上凝聚的世间一切美好,是要主动去表达出来,去感染人、感动人的。

这是《良友》画报1937年7月号,第一百三十期,也是抗战开始前最后一期《良友》画报。当月7日,卢沟桥事变爆发,日本发动对中国的直接侵略。《良友》被迫停刊两个多月,第一百三十一期,直到在同年11月,杂志社迁至香港之后才得以出版。

和《良友》一样,郑苹如的生命轨迹同样发生变化,原来那个光明的世界被打碎了,但对于郑律师家的二小姐来说,她本可以抱着一些碎片,继续过她个人的小日子。然而亮烈如她,不肯苟全,她立志要恢复那原来的世界。

说她表演欲望也好,爱出风头也罢,但不管她是什么动机,在国家危难的时候,她主动地有所担当。她是一个中日混血儿,但她始终认为自己是一个中国人。

一开始的时候她年轻、幼稚、没有斗争经验,幻想绑架了日本首相的儿子,或许就可以结束战争。这么天真的女孩,两年以后,却能游刃有余地对付老奸巨猾的丁默。

事情败露之后,她独自赴险,为的是不拖累家人。而她遇难后,日本人请她父亲出来做官,以此交换女儿的尸骨。父亲拒绝了。

她的生命匆匆只走了二十三年,这使我们知道的郑苹如,始终是一个与刺丁捆绑着的非专业女特工。认识她的亲戚朋友一个一个辞世,我们现在已经无法了解,一个具体的,生活着的郑苹如。所以她留给我们足够的想象空间,在各种不同的叙述中,她可以是一位爱国者,也可以是一个表演家;可以是一名烈女,也可能是一个淫娃。一切,似乎凭想象者随心所欲。

可是,无论进行哪方面的想象,我们也不应忘记,这个女孩的决心以及她为此付出的代价,有这样一重背景:她本可以答应飞行员男朋友的求婚,平淡但安定地过着普通人的生活,到如今,也是儿孙满堂。

她的人生虽短,但不意味着能随便遗忘;她的记录虽少,但不意味着可以任意填补;她的斗争方式固然暧昧,但不意味着没有价值。她的生命虽已矣,但不意味着,我们就不需要采取,一个生命对另一个生命的,平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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