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私语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参加过一个小朋友的婚礼。那是一对很年轻的人,他们被主持婚礼的人像玩偶一样摆布着,叫做什么,就做什么,叫说什么,就说什么。由于那个场面不中不西,土洋参半,就少了一种庄严,而多了一分嬉戏。印象最深的是那句对话,主持人问其中的一个:你能爱她一辈子吗?被问的人不假思索地答:一辈子。说完了,接吻,以证明这个许诺是确凿的。我是一个在场的人,此时此刻,需要这样的表达,此时此刻,不论说什么都毋庸置疑。然而我的确在心里暗自为这一对新人从此开始的日子捏了一把汗。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再见到我的那个小朋友时,他已经单身了。
我就想,人不要在太年轻的时候举行婚礼,太年轻了就会太轻易地说出一句那么重要的深不见底的话。一辈子是什么?是一个一个串起来的日子,是一个一个穿过口子发生和终止的故事。 日子是舞台,故事是戏剧,舞台是永远的,戏剧是一出一出的。常常是演戏的人已经没戏了,那台子还在。一辈子只剩下空壳的日子,还叫一辈子么?
记得小时候曾经被安徒生制造的白雪公主与王子的故事打动过,长大以后才知道,其实白雪公主等待王子或王子寻找白雪公主的过程,是这个故事最美的部分。因为当公主从冰墓里醒来,当王子终于与公主相拥在一起,当安徒生告诉我们公主和王子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这个故事便没有下文了。没有下文是因为从此以后是日子,是一辈子,是厮守。于是,这个故事留下了一个悬念:公主与王子,你们如何厮守。蔺许多人彼此是可能相爱的,却是不能够厮守的。不能厮守的人中,也许就有安徒生写过的公主和王子。
我喜欢厮守这个词。厮是互相,是两个人的面对。守是呵护,是不分离,是永久。厮守,有外形的勃着,更有内在的默契。如果问谁能与我同醉,一定会有许多人举手;如果问谁能与我厮守,一定会有许多人叹气。安徒生不写厮守,也是因为厮守不是童话,而是神话。
厮守有时间的长度。一天一夜不是厮守,一生一世才是厮守。
厮守是肉体的纠缠。你发现,他身上汗的味道,脱下的袜子的味道,抽过香烟的手指的味道,与你是纠缠的。他说话的声音,吃饭的声响,唱歌的声调以及打呼噜的声气,与你是纠缠的。他手的触摸,唇的触摸,肌肤的触摸,与你也是纠缠不清的。
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真正厮守的是精神。与你厮守的那个人,一定是你最依恋的那个人。依恋,是超越肉体的,他在,你就感到整个世界都在,他不在,你就感到孤单、空洞。厮守是彼此支撑,互为存在。厮守如果是精神的,就会有能量,即使厮守的双方因为什么突然相距千里,思念也是厮守。
厮守又不纯粹是温情的。在词典里,为厮注解的两个词居然是厮杀、厮打。厮原来还是动作的,有对峙、僵持以及撕扯、扭拧的意味。厮与守,原来是矛盾的,悖论的,厮守并不是平安无事的相守,不是没有碰撞的认同,厮守里也有紧张,有伤痛,有孤独。也许就因为它是这样的,才没有多少人敢于对一个人说,我要与你厮守。
然而,每个人在经历了许多之后,最终等待的,还是那个可以与你厮守一生的人。
到你居住的那座城市,走也走不到头的路,数也数不过来的人。高楼大厦,密密层层,街衙都是笔直的,看不出差别。
你的城市太大,大如一个陷阱,能包藏许多东西。政客的阴谋,文人的反骨,市民的悲剧,都被这陷阱蔽护着,不露一丝痕迹。你是否觉知了这种安全呢?
我的城市很小,很精致,像被一只大手加工过。这么多的景物和人踏在上面,有时担心它如熟透的石榴果儿,包裹不住便流淌出来。
乘电车,不经意就听见一声呼喊。不用回头,就知道是遇上同学或者小时候的邻居。这一路便不寂寞,车厢里的人都得跟着受久别重逢的折磨。
逛商店,冷不防肩上就挨了重重的一掌。辨认半天,才记起那次海滨小聚,她是朋友带去的朋友的朋友。于是,一个人逛街的自由就被剥夺,要付出十倍的热情弥补刚才的不敬。
周末周日,应最是保留自我的日子,但也安排得满满的。突然发现,在这个城市里,有这么多的朋友,这么多的牵扯,人生是这样千头万绪。
常在报刊上发表文章,许多人看不见你,许多人走不近你,许多人就要千方百计了解你,而且要做到对你知根知底,长什么样儿,会不会吸烟,有没有风流韵事……所有的都要知道。这个城市不准你有尊严,不准你有隐私,不准你孤独。它简直太女人,太琐碎,像一处大杂院。
坐在家里想象的时候,居高临下地勇敢。一走出门,思想的帆便黯然落下,灵感的触须便随风蜷起,笑容也小心,声音也变形。都因为我不够老,老了就无所谓;都因为我不够小,幼小也无所谓。我年轻又成熟,既然不敢手执长矛,那就做一只蚌。
有位整日居家写作的朋友,每次见面必问我一些外面的事情,有些就是我所在机关里的事情,我竟然一问三不知。她吃了三惊:“你每天都在干什么?”
又一位中央某报驻大连记者站的朋友,因工作关系常到我的单位来,有天大惑不解地说:“原以为你在大楼里一定无人不知,怎么所有的人都看不见你?”
不愿为人注意,想过宁静随心的日子,已是我天性里的需要,并非刻意制造。罗兰女士说,在台湾社会里,搞文字的人拼命搞专栏,是因为怕被忘记。我为此想了许久。人真是有差别,有的人生怕被冷落而不断生些变故,而让自己处于舆论中心。我却是生怕被人关注而尽量地缩小自己,并总想与世界隔开一会儿,哪怕只是一小会儿。
所以,我格外看重这个城市的文化品格。而它真正是一如既往地透明,因为它太小。一贯怕闹的我便羡慕大都市了,城市越大,人与人越陌生,越遥远。
后来有一天,当我的生命里也不可逆转地发生了变故的时候,我才发现,谁也逃不开世界,逃不开人群。不是要不要面对,而是必须一一接受。
我重新认识了你的城市,也第一次理解了我的城市。大与小没有区别,有人的地方,就有痛苦,有折磨。不同的是心,你能包涵,能无视,你就赢了。
如此,我便从容地走在电车上,走在商店里,从容地过着周末周日,从容地写文章。
在我从容地等待某一种声音的时候,却惊异地发现:这个世界已改变了许多,这个世界已很宽容。
生长在中国,从识字开始,就知道有佛。识了很多字以后,佛就无处不在了。及至做了文人,读过经史子集,读过儒释老庄,又有了走山访水的阅历,对佛,则是想忘也忘不掉了。
你当然看得出,我对佛,只是一种文化上的理解,是一种淡然的熟悉,就像淡然地熟悉窗外那座天天望得见的远山。我从未试着做一次善男信女,从未因什么不解的疑惑或某种太强的欲望去祈求佛的明鉴和超度。三月,为参加一次笔会,我走了上海、南京、苏州、杭州。我是张大了胃口一气吞咽下江南的,许多东西至今消化不掉,却是了断一根情肠,再也不用牵挂江南了。然而,忆江南,最忆那双佛眼。也许是我的灵魂里已漂浮起一张不安的帆,也许是我的生命已对前面那些未可知的东西感到逼仄和惊恐,总之我一路都在人寺看佛,而且拜佛。我以为我已经由知佛而达信佛的境界了,却不尽然。
灵谷寺在中山陵东侧,与中山陵比,像一座农家土院。但是,因为有灵谷塔、无梁殿前呼后拥,灵谷寺自有一份庄严。寺虽小,各殿俱全。这一行文人,学各位香客游人的样子,先掏钱买香,然后找一尊佛敬上,这尊佛当然就是普度众生的如来释迩牟尼。至此还不算完,有人已双膝跪下,磕出三个中国式的头。且每磕一下,嘴里咕噜一句什么。我从未进人过这种氛围,也从未做过这样的仪式,就有一种激动。于是有生以来第一次买香敬佛,也是第一次跪地磕头。第一下磕得十分害羞,第二下磕得十分仓促,第三下才发现姿势不对。因为这时旁边来了一位颇有气质的老妇人,她先是在佛前站定,两手合十,仰头凝望一会儿再跪下,又合十,才隆重地磕出第一个头。磕头时又将两只手心翻在上面,以手心托额,如是者三。我再看所有的人,所有的人都是这样严谨这样规范,摆在我面前的奋是二本参佛大书,触自惊心。我想学她的样子重磕一遍,旁边的朋友却拉住我说,佛祖一定知道你是个新教徒,不会计较,再说,敬香磕头是个形式,心里的感觉才是内容。新教徒?是的,对我而言,灵谷寺确是一个开始。因为是第一次拜佛,也便第一次有了祈语,记得我每磕一次头停下来时,喉咙里似有万语千言,但我没有咕噜出声音,只是那么聚集着情绪,酸甜苦辣混混沌沌的一片,也不管冥冥之中是否有佛接纳。一个事实却是,我匆匆忙忙完成了“新教徒仪式”,匆匆忙忙泄漏了连自己也感到陌生的心灵秘密。原来我并不是偶然进入这个空间的,我对佛是有所求的,在我的潜意识里,有一种自觉。比如这一次以笔会方式的远行,心情苍茫而寂寞,灵谷寺好像是特地在这儿等我上门的,一种亲切油然而生……
去寒山寺之前,就从佛经上录过一段“寒山问拾得语”:寒山问拾得世间有谤我欺我辱我笑我轻我贱我骗我如何处治乎拾得曰只要忍他让他避他由他耐他敬他不要理他再过儿年你且看他……这段话曾让我感叹过佛与人的距离,世间只有佛能无烦无恼无愤无怒,因为佛无血无性,高高在上。人不行,人有七情六欲,人要面子,要平衡,人还要超过别人、压倒别人、吃掉别人,所以没有人能洗耳恭听拾得那些大话。但是我暗地里是着实做了拾得的信徒的,当我决定离开一个人却惧怕命运的时候,它给了我走出那间屋子的全部勇气。这是曾经。所以我是怀着感激来拜访寒山寺的。来了才知,拾得与寒山建成寒山寺后,就渡海去日本了,他在日本又建了“拾得寺”。我想,拾得不应该只停留在日本,他应该在世界所有的地方修寺传经,让所有爱生命却惧怕命运的人都成佛,这样,他起码解救了人类的一半或大半,谤人欺人辱人笑人轻人贱人骗人的人毕竟少数,在这样汪洋的佛心感召下,或许就把那少数瓦解成粉末了。于是我以一种朝圣的心情,仰看寒山与拾得。没想到,寒山与拾得竟是一副邀遏装扮,我立刻泄气,他们不过是早我几百年的佛教徒,原也是凡夫俗子,便无论如何对他们恭敬不起来了。
扭头去西园。它在寒山寺左近,曾经在书中影影绰绰的五百罗汉、千手观音,一下子拉到目前,看得我背心发凉,毛骨惊然。千手观音每只手上都有一只眼,手多法力大,眼多智慧深,所谓手眼通天。五百罗汉都是大嘴巴大肚皮,让他们坐在如此狭小的空间里,岂不是让神仙缺氧?我一路紧紧张张地走着,生怕他们中的某一位因为对生存状态不满而打我一掌。直到这时才明白,我对谁都不相信,佛界里也有庸常之辈,我胸膛里突突狂跳的心,我喉咙里一时半会儿说不清说不尽的话,只能对一个人开启,而且我保证,只有在他面前,我不发抖。
最后去灵隐寺。
这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大雄宝娥中最大最辉煌的一座了,这也是我迄今为止见过的释迩牟尼金像中最崇高最神秘的一座了。在灵谷寺一寒山寺、西园寺,都是佛眼看我,而我几乎从未认真看佛,只管敬香,只管磕头,只管向佛密语心事。现在,我才真正来到了佛祖的憩所,以前不论在哪里见到的释迎牟尼,都不是真身,我千山万水找的,就是他了。因为,就在我仰头一望时,泪水己涌流如注,而且无休无止。我这时对自己却是既明白又糊涂,并不去擦泪,就透过泪水一直去迎接那两束目光,并不断地间自己究竟看到了什么。什么呢?那目光,对我的一切似都了然,既有母性的慈爱,又有父性的温暖,似乎还有爱人的关怀和呵护,直感就是像流浪过后‘下子找到了家,找到了家长,便觉委屈……
我也是这时才认清自己的虚弱。人在天地之间,肉体是可以独立支撑的,精神却绝对需要板依,对一个纯粹的文明人而言,最能摧毁他的,不是自然灾害与战争,而是心灵的无家可归。虔诚的佛教徒之所以幸运,是因为有释迎牟尼做他们灵魂的家园。我不能算作新教徒,也不是异教徒,我只是芸芸众生中的一个无家可归者,突然间闯到他面前,感到了一种巨大的孤单,便对他有所求,渴望得到在人尘难以得到的圣爱,我是相当自私和现实的一个俗人。就因为这些,我才站在那里流了足足五分钟的泪。
泪终于流完,我仍一动不动,只是平静多了。然而,事情就发生在我要转身离去的一刹那。我像与一位至亲的人告别一样,又一次抬头去看那目光,感觉竟有些不同。我分明看见,那也是凡人的目光,因为在人世间走过千遍,才显得能包容一切,洞察一切,理解一切。但是,我突然发现,这目光既让你亲近,又让你陌生,还隐藏着很深的冷漠,似乎佛祖在普度众生的同时又拒绝众生。总之,含在他目光里的东西太多面太复杂。那一阵儿,我就站成一个转身又回头的定格,足足又愣怔了五分钟。好在我已不流泪了,好在我刚刚学会拜佛,就觉知自己中了一个圈套。但我丝毫没有受骗的感觉,如佛祖理解我一样,我也理解佛祖。佛祖未必喜欢千年万年地正襟危坐在那里,耐心地面对红尘中真真假假善善恶恶参参差差的心灵,这对他是一种折磨,因为他早就告诉过众生:净土并不远,就在你心中。而众生却没有看出佛眼的秋波。
我的泪其实是坚硬的,它在迷与悟之间流下来,正是时候。
这个题目,吓着你了么?
康德那老头儿说,没有人能在自己身上经验到死亡,而只能在别人身上体会到死亡。
哲人的话有时也不哲学,因为有一个故事我对你至今不肯讲,就是死。
二十三岁以前,碎不及防就遭逢过三次死神。第一次是七岁那年秋天,与玩伴们挖野菜回到村头河边。河是害河,河与村之间是一圈石砌的高墙,为防害河而筑。村里人出去进来都要抓石阶过高墙。那个傍晚,我们几个小女孩爬上高墙便舍不得下来,于是分成两路各朝自家的方向走。往南走的是一群,往北走的只我一个。突然觉得孤独,就一边走一边回头望。墙的厚度有一尺,我的影子像根狗尾草,细细高高在墙影上面飘摇。不知想了些什么,一旋,掉了下来。睁开眼时,听见一片女童凄长的哭声,可是谁也不来动我。我想喘出气儿,胸却扁扁地陷在沙土里。我想大叫,嗓子里也不通顺。我想我可能是要死了,就翻了几下眼珠子,魂儿出窍了。
另一次是十四岁那年冬天。城里的工人阶级拉练到乡村,母亲把我那间屋让出来,我就只好到杰和晶那里住。杰和晶是我的同学,她们随父母走“五七道路”从城里走到村里,住生产队盖的三间平房,与我家只隔一个苹果园子。我几乎天天去她们家玩,每次去,就见她们妈妈蹲在地上搓衣裳,衣裳搓得很白很薄,已经破了还在搓。她说农村脏,洗也洗不干净。我在乡下属于爱干净的女孩,她就格外喜欢我。那晚,我去她家找宿儿,正巧她家叔叔不在家,她便拿出最白的被子绮我盖。而且生旺了炉子,在炉盖上炒豆子给我们吃。豆子很香,刚进嘴里时还烫舌头呢。吃完了豆子,她又给我五颗灰色有机玻璃纽扣“五七战士”子女的衣裳兴钉这样的扣子,在那时表示一种新潮。我把它们包在小手帕里,压在枕头下面。半夜,忽然听见暖瓶破碎的声音,原来杰想喝水,暖瓶放在炕里边的窗台卜,杰拿不住,人倒瓶也摔了,幸亏开水都洒在棉被上。这时,我和晶也都醒了,大家都醒着,却谁也起不来,不知中了什么魔法,只听杰的妈妈说:不好,煤烟中毒了!这一吓不要紧,我们都拼命往地下滚。但是,除了能滚到地下,再什么也做不了。大约是晶把痰盂碰倒了,有尿浸湿了我的背,那几颗纽扣也带着声响不知滚到什么地方了。我又一次品尝即将死去的滋味:身体里没有筋,没有骨,也没有神经,各处都死了,只有脑尚且有一点气息,它使我万分地惧怕死。此时我好想妈妈,不久她将知道,把女儿的房间让给工人阶级,对她是一个多大的错。渐渐地,我便飘飘悠悠与世界远离了……在那条路上不知行了多远,又一次醒来时,发现我是躺在冻冰的地上,身上盖了一条毛毯。杰和晶也像我这样趴在那里不动。儿个男人女人张罗着喊着,一时辨不清。后来知道,杰的妈妈身体弱,吸一氧化碳吸得少,是她奋力爬出了门外,又爬到了邻居的窗外……
最惨烈的死,是那场车祸。一九七八年一月十四日清晨,恢复高考制度后第一批进人录取线的年轻人乘一辆大卡车去体捡,十分钟后,车翻了,七十多人如一堆土豆西红柿被倾倒在冻冰的河上,所有的人几分钟内没一点声息动作。一只鹅在狼藉的人体上惊慌乱叫,鹅的旁边还有一颗血淋淋的冻猪头。正在山上石坑里凿炮眼的农民目睹了一切,说那车滚了两个侧翻然后立起。河边一家正擎着鞭炮准备迎接新娘子的轿车,那家的女主人一会儿大哭大叫说可惜了这些孩子,一会儿又大哭大叫说她儿子的喜事让白事给搅了……这当然是后来听人描绘的,我那时正躺在人堆里,被当做“现场”保护起来我终于又醒来时,第一眼看到的是初春的枯草,我在路沿的斜坡上,头低脚高,抬起头,血流如注,糊住眼睛。但我还是看清了刚才站在我身边的那个男孩——他摔在河里一块坚硬的石头上,已经死了,距我只有一步之遥!我知道他的名字,也知道他很小失去了母亲,由父亲从幼儿园时代带大到他成为下乡知识青年。他在公社中心小学教数学,那天早晨等车时,他很兴奋地说将来要当数学家。我们最后上的车,车的周边都挤满了人,我们只好站在车尾,背着车的行驶方向,握住一根铁索东摇西晃。他站在我的左侧,右侧就是提着猪头和活鹅的那位青年点伙食长,他搭车回大连过年。直到事故发生前的一瞬,我们三个人仍谈得热烈。隐约听见有人唱美声的“北国风光,千里冰封”。那天早晨有雾,山上有雪,的确很美。然而车在下山拐弯时疯一样翻了。那个穿一身黑色工装短棉袄,系一条咖啡色围巾,浓眉大眼,白面书生模样想当数学家的男孩子,很平静地仰卧在冰河上。那个鹅主人与我则都侥幸被扔在河岸的草地上。鹅主人颧骨高,鼻梁高,凡是高处,都平了。我是头先着地,左额成为那条切线的切点,整个儿蹭开了。从此,那个向着太阳祖露光洁之额的小姑娘,再也不存在了。
记得,当时还活着的人被卧铺车拉进大连站时,站台上几十辆救护车一字儿排开。当车队惊叫着从市中心大街驶向医院时,全城的人大祸临头般躲避着。记得,当听说有多少人死亡、多少人受重伤、多少人终生残废时,我不敢睁开眼睛,每天蒙一块白纱布强迫自己永远睡去。可是,医生每天都来查房,每天都要遭受解开绷带皮肉撕裂之苦。大概没有谁在活着的时候就看见象征死亡的自己的头骨,我每天都看见。它是洁白的,敞它的时候,有一种空响,却不疼。因为骨膜也蹭去了。后来才知道,失去骨膜,新肉芽便无法附着,无法愈合伤口,我便将永远露骨地生存。于是日夜以泪洗面,于是就使一个年轻的医生也口夜不安。有一天,在专家们走后,他留下来继续察看,突然,他那忧郁的脸上绽开一个笑容。十分钟后,他把专家们又请回来,手里拿了一只医用小凿子,在专家们的注视下,他开始在我的额骨上轻凿。这是他想出的超医疗的办法,把骨面凿出纹痕,让新生的肉芽爬上去,以促使伤口合拢。果然这一下救了我,我才一真正从死的阴影里走出来。
只知道那位年轻的医生姓隋,是刚分配的工农兵学员,做事总是很小心。他甚至没对我说过一句话,每次查房他都躲在专家的背后,在这场事件里,他却是惟一让我终生感恩的人。
以上三次便是关于死的经验,刻骨铭心。如今想来,那三道鬼门关,个个美丽如画,并有一种亲情。丑恶凶险,在时间之流里,竟会洗磨出帆一样纯洁的光辉,这种感觉让我惊奇。由此我甚至居高临下地对那时的我有了批判的态度,人生真正可惧怕的不是死,而是对死的惧怕。越逃避死,越追逐死。聊以自慰的是,那时的我太年轻,不懂死的哲学,最怕自己在还对这个世界依恋和心存幻想的时候消失自己,所以才一次比一次更想生。
现在,生活平平淡淡庸庸常常,今天的日子与昨天的没什么两样,心静如私时却发现,我不仅感到我已不再仇恨死亡,而且在和你谈论这个题目时,我已是相当地从容。岁月改变一切,连活都不怕,还怕死吗?我知道这也许是可悲、滑稽或者荒诞的。然而确有那么一天,我与朋友说,什么时候,到白雪千丈的大森林,或者到高楼万初的平台顶上,凌空飞起,体验一下死的快感。确有那么一次,感觉到灵魂是物质的、有死的,肉体还健在时,灵魂却常常在死的檐下徘徊,心境与年轻的时候——因灵魂渴望活着,而惧怕肉体的死亡——截然不同。生命里面有多少难以捉摸的期待啊!
其实,人是应该勿忘生勿忘死的。但是自由人如果有时渴望生,有时渴望死,绝无幸福可言。而这种折磨,大约是要与人相伴一生的,直到真正死去。这样,那真正的死与真正的生便无异, 一也是一种至境。
我早对你说过,大连有海,有夏天。但是夏天就这么不声不响地过去了。我便使劲地去想春日的那个晚上。通了那么久的信,终于第一次见面,彼此仿佛一个世纪前就拉过手,时间和空间都有如玻璃。我当然要请你到我家吃饭,吃我做的“老板鱼豆腐汤”,你也当然会欣赏到我开启“王朝”的熟练了。
我们同龄。但是你说,你从小到大从来都做妹妹,从小到大无论走到哪里都有兄长,所以你总是示弱,总有受宠的感觉……如此我就知道我为什么那么会做鱼会开酒瓶子了。
我命定是姐姐角色。其实我有一个姐姐,她出嫁时我不满八岁。八岁以前,做妹妹的感觉已模糊不清,所有的记忆,就是给两个比我小不了几岁的弟弟做姐姐。吃的玩的自不必说,凡是劳累都由我帮母亲分担。过年过节,小伙伴们都有哥哥,有哥哥就有嫂子,嫂子把一切辛苦都挡住了。我不行,我得给母亲剁饺子馅儿,剁完酸菜剁萝卜,剁完萝卜劈柴,还要拉风匣子、蒸馒头、蒸年糕、烧豆腐汤。小伙伴们起初是站在门口等我一块出去玩的,终于等得暗无天日而一窝蜂地走了。没有哥哥,就没有童年。如果那时有人问我最想要什么,我一定快快地说——我要一个哥哥!
直到今天,我还刻骨铭心地记着那种不应属于女孩子的累和寂寞。
去山里拾草,山很远,走到大山脚下天还未亮。不敢上山,几个小伙伴就蹲在山根等待那个鱼肚白。中午了,终于把一个大锅般的草包装满,于是一人头上顶一个大锅往家走。别的小伙伴因为有哥哥,走到半路就有哥哥来迎了。而我,从上路开始,就没有任何指望,甚至不敢把那个大锅放到平地上,再累得撑不住,也要等待路边有一个陡坡或半堵短墙,才可以倚在那儿喘口气,然后再顶起那个大锅,鬼一般孤独地往家走。几十里羊肠路,只有汗水,没有语言。到家了,把那个大锅向院子里一扔,连母亲的问话也不答,趴到炕上就哭。直到现在,我仍保留了这个习惯,劳累的时候,从不像别的女人那样嘻嘻哈哈或骂骂咧咧,而是牛一样地沉默,感觉委屈时,就独自哭个透彻。也许因为我的身后永远是空荡荡的,所以,我曾无数次做着同一个梦,我头上顶着一个大锅般的草包,路很窄很长,我很累很孤单地走着,忽然看见在远远的路的尽头,有一个高大的哥哥微笑着向我走来……直到现在,这个梦跟定了我似的,就这样常常让我绝望又有希望。弗洛伊德对此一定有个说法,但我从不去听他圆梦。
我的牧师是上帝。在我多子女的姐姐面前,我仍然觉得我是姐姐的姐姐,在我的两个总也长不大的弟弟面前,我仍然觉得我来世还得做姐姐。有年冬天,我回乡下住了儿日,走时大弟要用他那辆跑运输的旧汽车送我去火车站,我却执意去坐个体小面包车。当我乘坐的车刚跑出十几公里远时,大弟的车超过了我的车。我先是从车窗里瞥见了他聚精会神驾车的侧影,然后就看见他的旧车带起一片烟尘跑到前面去了。那么小的一个身体,开动那么大的一辆车,生命如此沉重,泪水立刻就把我的眼睛胀疼了。那一瞬间,我的心不仅是姐姐的,而且是母亲的。记得那天一路上,我就那么一忽一忽地流泪,一忽一忽地心疼,以至后来,不论在城市的街头,还是乡野的公路,只要看到一辆半旧的汽车在跑,就想起大弟,就想哭。去年,大弟为盖新房,把车卖了。房子盖好后,大弟便常常进城来,说是看看我,在家也无事。我知道大弟没车开心里痒痒,想买车又没钱。我的心又一阵阵疼一阵阵酸,这边劝大弟别着急,在城里多玩几天,那边却蚂蚁一样到处找关系买车,并且第一次开口向朋友们借钱。我把好朋友的钱全借来了,又把我给女儿买钢琴的钱凑在里面,带上大弟去买那辆崭新的车。大弟说,从未开过这么好的车。我说,姐姐要让你开上。我并不是一个强大的女人,但在弟弟面前,我是神。
我已经习惯于做姐姐,连我生命里的第一个男孩,也叫我姐姐。他和我的大弟同年,有一天当我突然感到他将永远是我的弟弟而不可能做我的丈夫时,我们分手了。所以,我羡慕你的永远的妹妹角色,那感觉一定很幸福,那是被爱。弟弟的爱也是被爱,但兄长的爱是另一种被爱。女孩其实都很柔弱,女孩天生需要一个兄长的大庇大护,在无数好运的女孩当中,你是最娇的一个。我与好运无缘,在无数种悲哀里,这大约是其中的一种。
没有去过你家,所以不知道你在那位大兄长面前是怎样耍女孩子脾气的。我想告诉你的是,我的一位朋友目前正被她的大兄长宠着。去她的家里,到处都是镜子,每一面镜子旁边,都有一件饰物,她的生肖,她最喜欢的一片叶子,等等,件件都是大兄长的杰作。她家院里有一块小菜园,春天种菜的时候,她爱用手捏那些土坷垃,大兄长立刻把那双小手握住了说,女人的手怎么能捏土坷垃呢!每个周日的一早上,她的大兄长就会牵着她的手去广场上跳迪斯科,她不算胖,但是她跳,大兄长则去小摊上买来两只茶叶蛋在一旁等她。她的母亲去世了,清明节的前一天夜里,大兄长突然间就带回来一堆彩纸和柳枝,说,让我们一起为母亲扎一个小小的花环吧这是一些可以写成小说的细节,不古典,也不浪漫,而是一种境界。小时候,我非常明白我要什么,长大以后我曾经非常固执地认定我要的东西世上没有。我的朋友和你,则把那支失落的桨交还了我。或许,我一直想要的一直就存在着,就在河的对岸。
你说,世上的路有千条,没有爱的路你绝对不会走。这样的自信让我心仪。是的,这是人间,这是生命与生命挤挤挨挨互呼互唤的人间。只要你对人不失望,你就会永远有做妹妹的福气。
我真诚地祝福你。我也第一次为自己祈祷。
友人对我说,她常能听到先生们对她说一句同样的话:相见恨晚,并且说这种话的人总是貌似深刻,貌似孤独,做出一种饱经沧桑、疲惫不堪、渴望理解的姿态。她认为这是成年人的把戏,于是她憎恨成熟,怀念生命最初时升起的太阳。
另一位友人对我说,如果你爱一个人,你千万不要告诉他,水远不告诉,他就永远在奔跑,你就永远被爱。
爱使人如此隆异。人类繁衍至今,爱却依然是生命的黑洞,让无数的心灵对一种美抱有怀疑和恐惧。这真是人间的大悲哀。
我对我的两位友人说,在你不爱的人而前,你只须保守你自己,大可不必用回归的方式逃避现实,你回去的地方并没有你要找的那个人。在你真爱的人面前,你不能自己站着不动,而让那个人气喘吁吁奔跑,没有哪一个人愿意为永不的偶像付出一生的时间。
在我喋喋地说着这些的时候,突然感到我没有说清一个最本质的问题,即爱是什么。
我始终认定,爱是一个人最神圣的隐私。梁祝是神话,西厢是传说,红楼是梦。所以如此,是因为爱是两个生命之间的秘密,你可以破译它,但你不可以原原本本直录它,你只能借助想象,却不能成为那两颗心的上帝。
一个女人或一个男人,一生中你只要有过一次刻骨铭心的爱,它便成了你生命的全部意义和全部历史。当这一切发生的时候,幸福已经变得悲壮。
那么,爱究竟是什么?我曾经一丝一缕地辨别过它给予我的所有的暗示。但爱拒绝与人同享,所以这只作为我与你之间的私语——
爱是萍水相逢。在你全然不知的时候,它突然走近了你,太阳一样对你微笑。你发现,这样的微笑,是你今生今世看到的最动人最亲爱的风景。这个微笑,使你有中弹的感觉,它穿透了你,你却深谢上帝以这种方式恩赐于你。
爱是血肉相连。它引你走向生命的深处,那里有一处静湖,一座玫瑰环绕的木屋,门前的草地上站着一个欲骑上马背的人,你吃了一惊,以为遇见老家的人,彼此一点也不陌生,以为你这次来就是为了这个等待千年万年的约会。他对于你是父亲,是兄长,是情人,你对于他,是母亲,是姐妹,是情人,每一种角色都用生命来体验,每一种体验都有一次隆重的仪式。
爱是生死相许。它无形无体,是一种纯美的精神形象。但你分明又感觉它是树,是水,是空气,有质有量,无所不在。在它面前,两个人共一命运,你给予它的,是无论悲剧喜剧、无论结局如何都将并肩谢幕的承诺。
爱是接受一切。它是主观的,不管在别人的目光里是黑是白,对于你,它是一切,又是惟一。你欣赏它的柔情它的宽广,也欣赏它的顽执它的蝙狭,包括爱到极致的美丽,疼到极致的伤害,以及因为爱而产生的猜忌、孤独、不公平,什么都是次要的,什么都可以吞咽,只要还有爱的理由。
爱是不能再分的。它如一根金线,把你心灵深处那个漂泊不定的魂缚住了,从此有家,从此安分,从此,这世界只有两个人,只有这两个人在一起时世界才是完整的,有生命的,分开便如行尸走肉,分开便什么都抽空了,分开便到处都是它的影子。只有面对苦难的时候才可能有一个人偷偷走掉,走掉也是为了炸碉堡挺身而出,其实这正是与所爱的人站得最近,信誓之词最诚,心灵最体贴的时候。直到平安无事,才会安定住失常的情绪,安顿下失血的心。
爱是一种使命。你可能折磨过许多人,但你真正遭遇了爱情时,你便成了天底下最善良的人。首先是为它而生,然后是负有责任,去爱,便成为你万年不悔的选择,成为你一生中最绚丽的付出。你将使它沿着生命而激情飞翔,使它如日升空,如秋成熟,如雪纯洁。你永远走在朝圣的路上。
爱是未来。只要世界没有抛弃人类,爱使人类永远有未来。恨之人骨,是因为爱,背井离乡,是因为爱,绝望,也是因为爱。什么都没有了,爱可以使一切再生。
我非常喜欢巴尔扎克那句话:爱不只是一种感情,也是一种对生命的艺术。不深刻理解生命并尊重生命的人走到一起,不能叫爱,而只能叫男女关系。爱使生命崇高磊落,使生命具有诗意,但生命有高贵卑俗之分,所以爱天生地不完善。比如这世上有真爱假爱,真爱和假爱不能进人同一间教堂,如果真诚被虚伪蒙骗,爱便成了痛苦的渊数。比如爱是可变的,绝对自我的,人的质量不同,对它的解释必然殊异,于是爱常常被衰读,乃至成为罪恶之源。比如爱是自由的,又是受前定方式约束的,有爱终生无缘、无爱却成婚姻的悲剧就是这样产生的。在爱的路上洒过血泪的人,或许已无视爱的存在,或许我的话使他们又一次受伤。但是,爱而又怨,是一种境界。爱而无怨,又是一种境界,这是爱的真正品质。尤其是女人,当我们的心胸能铺出这样一块绿地时,这世界将是另一番景象。
有段时间,文坛上一些人在小说里常常玩弄音乐方面的名词或感受,有的用按风琴的指头买一架钢琴来弹,凡言也总某世纪某国家的某D大调C小调的,让人感觉极高雅又极挑剔。我是真正地不懂音乐,对洋唱法、民唱法和通俗唱法,也是近几年才分得清,而对它们的喜恶,更是不靠任何理论根据,一切全凭直感。
那一天,朋友买了一台音响,请我去听听CD。因为怕吵了邻居,我戴上了耳机听。没有一丝杂质,世界成为空洞,远远地,赵传这个丑小子喊着歌儿向我走来。
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也许有一天我栖上了枝头/却成为猎人的目标/我飞上了青天/才发现自己从此无依无靠……
我几乎是屏住了呼吸,在那个空洞里追望着那只小小鸟孤独的背影。当一切复归寂静之后,我又听了第二遍、第三遍,直到听懂,听得流泪。没有哪一首歌让我如此疼痛:从来被我视为神秘巨大的人生,突然间缩成一个颗粒,我一下子什么都知道了。没有哪一首歌让我如此绝望:不论写歌的人,唱歌的人,抑或是听歌的人,都还年轻。
其实,最早的时候,我的骨子里也极想附庸点风雅,对洋的东西表示亲密,对民的尤其是通俗的东西表示淡漠。我简直就听不懂通俗歌曲。音乐打得我头昏,词儿一句也听不分明,偶尔听出点意思,又感觉那唱歌的人或自作多情或故作深沉,没有什么文化品位。后来,偶尔有一次遭逢了卡拉OK,只见那音乐不仅可听可看,还可亲自动口去唱,原先混浊模糊的印象变得很质感。看朋友们一个个会唱不会唱都跃跃欲试,看音乐从圣坛之上走到凡人中间,看那歌词和音乐确有令人耳目一新之处,心下便对曾经猛烈拒绝过的东西慢慢开始接受。可一侯真正走近了卡拉OK,我又被某些低俗的卡拉OK画面整得愤怒了,那种对音乐意境浅薄嬉皮的理解,甚至南辕北辙风马牛的注释,让我大有受辱之感。所以,那以后我对通俗歌曲就基本上保持了听的习惯。
听多了,对大陆的和港台的就有了些分辨。坦率点儿说,我更喜欢港台的歌。首先是词儿作得贴切,一切都是来自自己的体验,使用自己的语言,宣泄自己的情绪,却让所有的听众与之共鸣。这是真正的好歌。大陆的歌也不是都不好,有些好电视剧带出一批写人生的好歌,但总体看还是不可比。单单假这一条,就让人受不了。写歌的人好像是为别的什么人在写,为别的什么事情在写,一副重担在肩生怕完不成任务的架式,整个儿看不见真人真性真生命。这年头,谁还有闲工夫听你喊口号呢!
当然,港台的歌也不是都好,我的听也是极有选择。那天我选择了《我是一只小小鸟》。这是用心唱的歌,它的呻吟,它的嘶哑,它的软弱,它的疯狂,让我从此不得安宁。我既要为这个自然界小生灵的处境担忧,又要为人世间自己的命运伤情。“所有知道我的名字的人啊你们好不好/世界是如此的小/我们注定无处可逃/……气生活的压力与生命的尊严哪一个重要”——反反复复小小鸟,我听出了一种人类意识,也听出了一种宇宙意识。它给我的昭示是,不论你是老虎狮子还是乌鸦麻雀,不论你是天皇总统还是布衣百姓,在这个星球上,乃至在整个宇宙空间,你都是一只小小小小鸟,甚或是一粒微微微微尘。生命既顽强又稚弱,既巨大又渺小,既永恒又短暂,所以,除了生命本身的活力与挣扎外,生命与生命之间,更需要关照,需要爱护,需要尊重。否则,幸福只能是一种传说,永远找不到,想飞,却怎么样也飞不高。任谁都是一样。
听歌听得添麻烦,从此以后,我的心里恐怕要永远飞翔着那只小小鸟了。
在一本画报的封面,我看见了陈冲。她穿了一件黑色内衣,不薄,不露,却很性感。它刊登在著名摄影杂志《美国照相》月刊上,是欧美顶尖儿时装摄影家菲罗兹·赞赫迪的作品。据说,这期月刊因为有一个《女性内衣和睡衣与诱惑的艺术》特辑,而且有两位大师不约而同地以华裔影星陈冲为模特儿,于是迅即售罄。我不知会不会又有人说陈冲给中国人丢了面子,在我,却仿佛被一支巨烛点亮了眼睛。
我没看过陈冲的《写真集》,但我听过人们对它十分不屑的议论,读过拍摄这部集子的陈冲女友的十分伤感的文章,还读过朋友在美国从电脑里查询到的陈冲自己写的文章。文章也如(写真集》,坦率,坦荡,而不是轻率,放荡。我所感觉的陈冲,是一只从东方的蛋壳里孵化出来,却在西方的天空中长硬了翅膀的凤凰。她已与东方有了距离,与我们所熟知的尘世有了距离。她感觉到了我们投给她的那股寒凉,所以她只能飞翔在灵魂里,飞翔在世界的高处,而我们只能远远地望着她的背影。
《写真集》里的陈冲,以及我面前这本画报封面上的陈冲,是一只独自跳舞的风凰。
作为一个现代的中国女人,我能听懂隐约于陈冲心中的箫声,但我追赶不上;我能读懂披散在陈冲身上的美羽,但我的手指永远捕捉不到。其实,现今的中国有不少仿陈冲的行头的女人,这真是一个幽默。她们压根不知道,包裹陈冲的,不仅是雪白的肌肤,柔软的丝绸,还有居高临下的文化。她们的眼睛里有什么?陈冲的眼睛却是从遥远的西方依稀眺望东方的落霞,她是在代表我们向世界打开一扇古老的窗户。
曾有机会去一次孔府。去了孔府才知,做个现代女人有多么幸运。孔家的女人都被关在孔府最深处的大门里面,大门和二门之间有一条幽长的巷子,役工挑着一担水走进二门,再走过长长的巷子,将水倒进大门左边一个大池子里,那池水再穿过厚厚的墙流进女人的碗里,流进女人的生命里。这就是中国女人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文化。还曾有机会去了一次苏州。去苏州才知,中国女人为什么总有一笑就掩齿的美仪。曲径廊台,月亮门,假山,到处都是遮遮掩掩的布景:佳人水袖才子彩扇,也都是些影响顾盼的道具。犹抱琵琶半遮面,碎步款款,裙据婀娜,樱桃小口,举案齐眉,这就是束缚中国女人的“后花园”文化和“小家碧玉”文化。
神秘,是东方式的智慧。世界已走到今日,我们还神秘给谁看?女为悦己者容,那悦己者已不肯为知己者死了,我们还坚守着这个空梦做什么?
然而,每个中国女人,都是这种中国式文化种下的一棵树。这是凋零得最快的一棵树,夏的蝉鸣还在,便已有纷纷的落叶了。中国女人的心态,说到底反映的还是一种“未老先衰”的文化。这是中国女人的不幸,也是中国男人的不幸。男人与女人是彼此滋润的。女人的衰老,是男人没有尽职;男人的委顿,当然也由于女人的不解风情。所以,这是共同的悲哀。
陈冲所幸不是在孔府长大,也不是在苏州长大。她生在上海。在她的胞衣里,就有一种异样的血。她以她大胆的形体语言,以她瘦削的肩头,将罩住中国人心灵的袍子挑破。让我们放轻了脚步走近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