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梵志詩校注卷一

王梵志詩校注卷一

王梵志詩集序〔一〕甲一、甲二、大正藏校輯詩集

以佛教道法〔二〕,無我苦空〔三〕。知先薄之福緣,悉後微之因果③〔四〕。撰修勸善,誡勗非違④〔五〕。目錄雖則數條,制詩三百餘首。具言時事,不浪虚談〔六〕王梵志之遺文,習丁郭之要義〔七〕。不守經典〔八〕,皆陳俗語。非但智士迴意〔九〕,實亦愚夫改容〔一〇〕。遠近傳聞,勸懲令善⑫〔一一〕。貪婪之史,稍息侵漁〔一二〕;尸祿之官〔一三〕,自當廉謹。各雖愚昧,情極愴然。一遍略尋〔一四〕,三思無忘。縱使大德講說⑮〔一五〕,不及讀此善文〔一六〕

逆子定省翻成孝⑯〔一七〕,嬾婦晨夕事姑嫜〔一八〕。查郎子生慙愧〔一九〕,諸州逰客憶家鄉。慵夫夜起□□□,嬾婦徹明對緝筐⑲〔二〇〕。悉皆咸臻知罪福〔二一〕,懃耕懇苦足糇粮⑪〔二二〕。一志五情不改易〔二三〕,東州西郡並稱揚。但令讀此篇章熟,頑愚暗憃悉賢良〔二四〕

甲一、甲二本自此始。

【校勘】

①“但”,原作“”。按敦煌遺書,多書“但”作“”,此處“”又“”之變異。

②“無”,原本、詩集作“並”,從大正藏本所改。

③“悉”,原作“”。干祿字書入聲:“上俗中通下正。” “微”,原脫,甲二作“”,即“微”字,今據補。詩集作“徵”。 “因”,原作“”。增訂碑别字(以下稱碑别字上平聲十一真魏孝文帝弔比干文“因”作“”。

④“勗”,原作“”。碑别字入聲二沃魏內司楊氏墓誌“勗”作“”。校輯改作“罪”,誤。 “違”,原作“達”,從大正藏所改。

⑤“雖”,原作“”。 “條”,原作“”。碑别字下平聲二蕭梁蕭憺碑“條”作“”,與此形近。

⑥“具”,原本、甲二皆作“且”,當是“具”字形訛。敦煌變文集(以下稱變文集捉季布傳文:“來到濮陽公館下,且述天心宣勑文。”校記:“庚、辛兩卷且作具。”按作“具”是,“且”爲“具”字形訛,與此處正同。校輯改作“直”。

⑦“遺”,原作“貴”,從詩集所改。

⑧“郭”,詩集改作“部”,非是。

⑨“守”,原作“受”,從集、校輯所改。

⑩“亦”,原作“易”,從詩集所改。“實亦”與上句“非但”呼應爲文。

⑪“遠”,原作“”。敦煌變文論文錄維摩碎金:“王辭鳳闕威儀。”“”即“遠”字。

⑫“善”,原作“”,從甲二本。碑别字上聲十六銑,漢張遷碑“善”作“”,與此形近。

⑬“史”,甲二作“吏”,校輯從之。

⑭“極”,原作“”。碑别字入聲十三職魏比丘洪寶造象銘“極”作“”。

⑮“使”,原脫,據甲二補。 “講”,原作“”。變文集无常經講經文:“剩穿坑,盡(購)來。”與此字偏旁不同耳。

⑯“逆”,原作“”。變文集捉季布傳文:“箭長垂鏁甲裙。”周一良曰:“當是逆。” “翻成孝”,原作“翻成甚孝”,與七字句式不符,從詩集校輯删“甚”字。

⑰“”,兩本同,校輯改作“孽”,詩集改作“搦”,皆非是。參見注〔一九〕。

⑱“慵”,原作“”。碑别字上平聲二冬唐段君夫人墓誌“墉”作“”,與此字聲旁正同。本句據七言句式知脫三字,今補空格。

⑲“對”,原作“”。碑别字去聲十一隊唐曲阜縣文宣王廟記“對”作“”。 “緝”,兩本皆作“”。大正藏校輯詩集皆錄作“絹”,誤。按“”即“緝”字别體。碑别字入聲十四緝魏張猛龍碑“緝”作“”,干祿字書入聲:“緝上俗下正。”變文集捉季布傳文:“母解(緝)麻居村墅。”參見注〔二〇〕。

⑳“悉”,原作“”,從大正藏本改。

“耕”,原作“”。碑别字下平聲八庚唐盧公凊德頌“耕”作“”。“懇”,原作“”,據甲二改。按碑别字上聲十三阮隋鄧州舍利塔下銘“懇”作“”,與此形近。校輯“懇苦”錄作“苦墾”。 “糇”,原作“”,甲二本作“喉”,兩本對校,應是“糇”字。

“篇”,原作“”。碑别字下平聲一先唐王和墓誌“篇”作“”。

“憃”,兩本同,詩集校輯錄作“蠢”,誤。

【注釋】

〔一〕此篇序文作者已不可考。

〔二〕道法:指佛教教法。四十二章經:“除鬚髮,爲沙門,受道法。”舊雜譬喻經卷下:“外行家見比丘,言佛弟子,但以經戒道法,轉相施耳。”百喻經卷四與兒期早行喻:“凡夫之人,亦復如是,設得出家,即剃鬚髮,服三法衣,不求明師,諮受道法,失諸禪定,道品功德,沙門妙果,一切都失。”

〔三〕無我苦空:佛教以人生爲“苦”,世界爲“空”,因而反對執著自我,亦即“無我”,故佛書常以“無我苦空”等語概括彼教之教義。北本涅槃經卷三九:“沙門瞿曇,先出家已,說無常苦空無我等法。”觀無量壽佛經:“八種凊風,從光明出,鼓此樂器,演說苦空無常無我之音。”維摩詰所說經(下稱維摩詰經弟子品:“憶念昔者,佛爲諸比丘略說法要,我即於後敷演其義,謂無常義、苦義、空義、無我義、寂滅義。時維摩詰來謂我言:唯迦旃延,無以生滅心行說實相法。迦旃延,諸法畢竟不生不滅,是無常義;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是苦義;諸法究竟無所有,是空義;於我無我而不二,是無我義;法本不然,今則無滅,是寂滅義。”

〔四〕“知先薄”二句:福緣,指行善獲福之業因;因果,此處偏義複辭,意義重點在果,即由業因所導致之果報。二句言知悉由於宿世所修福緣甚薄,故今生所獲善報亦甚微也。

〔五〕誡勗:此處偏義複辭,重點在誡。續高僧傳卷六釋真玉傳:“常徒學士,幾百千人,耳對行往,了知心性,誡勗之勤,彌隆餘哲,生來結誓,願終安養。”又釋法開傳:“吏部尚書瑯瑘王峻永嘉太守吴興丘墀,皆揖敬推賞,願求勗誡。”“勗誡”爲“誡勗”之倒文。變文集无常經講經文:“當情道着莫生嫌,辟(癖)病說時徒戒助。”徐震堮校“助”爲“勗”,“戒勗”同“誡勗”。貞觀政要君臣鑒戒:“隋煬帝宇文述在藩之功,擢化及於高位,不思報效,翻行弒逆,此非臣下之過歟?朕發此言,欲公等戒勗子弟,使無愆犯,即家國之慶也。” 非違:違法之事。廣弘明集卷一一唐法琳對傅奕廢佛僧事:“但由僧等不能遵奉戒行,酬報國恩,無識之徒,非違造罪,致令傅奕陳此惡言。”通典卷三食貨三:“檢察非違,催驅賦役。”

〔六〕浪:妄。 虚談:不切實際之空論。晉書謝安傳:“今四郊多壘,宜思自效,而虚談廢務,浮文妨要,恐非當今所宜。”

〔七〕丁郭:古代著名孝子丁蘭郭巨劉知幾史通外篇雜說上:“尋子春孝道,義感神明,固以方駕曾閔,連蹤丁郭。”丁蘭事見東漢武梁祠畫像記:“丁蘭二親終後,立木爲父。鄰人借物,報乃借與。”按餘書所載,皆云立木爲母。法苑珠林(以下稱珠林)卷六二引劉向孝子傳:“丁蘭河內野王人也。年十五,喪母,刻木作母事之,供養如生。妻夜火,灼母面,母面發瘡。經二日,妻頭髮自落,如刀鋸截,然後謝過。移母大道,使妻從服,三年拜伏。一夜忽如風雨,而母自還。鄰人所假借,母顏和即與,不和則不與。”原注引蕭緝之孝子傳所述略同。曹植靈芝篇:“丁蘭少失母,自傷早孤煢。刻木當嚴親,朝夕致三牲。暴子見陵侮,犯罪以亡刑。丈人爲泣血,免戾全其名。”郭巨事見干寶搜神記卷一一:“郭巨隆慮人也,一云河內温人。兄弟三人,早喪父,禮畢,二弟求分。以錢二千萬,二弟各取千萬。獨與母居客舍,夫婦傭賃以給公(供)養。居有頃,妻產男。念與(舉)兒妨事親,一也;老人得食喜分兒孫,減饌,二也。乃於野鑿地,欲埋兒。得石蓋,下有黄金一釜,中有丹書曰:‘孝子郭巨,黄金一釜,以用賜汝。’於是名振天下。”

〔八〕不守經典:不拘守於經典之文字。守即“守文”之義。漢書貢禹傳:“朕以生有伯夷之廉,史魚之直,守經據古,不阿當世。”高僧傳卷四支遁傳:“每至講肆,善標宗會,而章句或有所遺,時爲守文者所陋。”

〔九〕迴意:改變主意,此指改惡向善。文選卷四二阮瑀爲曹公作書與孫權:“願仁君及孤,虚心迴意,以應詩人補衮之歎,而慎周易牽復之義。”

〔一〇〕改容:改變容貌表情,常用以形容知過而改。莊子德充符:“子產蹵然改容更貌曰:‘子無乃稱。’”成玄英疏:“既被譏嫌,方懷悚,改矜誇之貌,更醜惡之容,悟知已至,不用稱說者也。”

〔一一〕勸懲:勸善懲惡。亦作“懲勸”。左傳成公十四年:“春秋之稱,微而顯,志而晦,婉而成章,盡而不汙,懲惡而勸善。”

〔一二〕侵漁:侵取掠奪,如捕魚然。韓非子孤憤:“大臣挾愚汙之人,上與之欺主,下與之收利侵漁。”淮南子主術:“若得貪主暴君,撓於其下,侵漁其民,以適無窮之欲,則百姓無以被天和而履地德矣。”

〔一三〕尸祿:徒糜俸祿,不任職事。漢書鮑宣傳:“以苟容曲從爲賢,以拱默尸祿爲智。”顏師古注:“尸,主也。不憂其職,但主食祿而已。”文選卷三七曹植求自試表:“故君無虚授,臣無虚受。虚授謂之謬舉,虚受謂之尸祿,之‘素餐’所由作也。”李善注:“尸祿者,頗有所知,善惡不言,默然不語,苟欲得祿而已,譬若尸矣。”按二家釋“尸”字不同,並錄之。

〔一四〕尋:研讀,玩味。隋彦琮合部金光明經序:“每尋文揣義,謂此說有徵;而讎校無指,永懷寤寐。”韓愈歸彭城:“言詞多感激,文字少葳蕤。一讀已自怪,再尋良自疑。”

〔一五〕大德:高僧。釋氏要覽卷上引增輝記云:“行滿德高,曰‘大德’。”僧史略卷下德號附:“德號之興,其來遠矣。魏晉之世,翻譯律本,羯磨文中,皆曰‘大德僧’。經云‘爲大德天生’,論云‘諸大德有神通者’,及諸傳紀私呼僧中賢彦,多云‘大德’。”宋釋文瑩湘山野錄卷上:“有陋儒者,貢所業,舉止凡下,陳(亞)玩之曰:‘試請口占盛業。’生曰:‘某卷中有方地爲輿賦。誦破題曰:粤有大德,其名曰坤。’應聲曰:‘吾聞子此賦久矣,得非下句云:非講經之座主,乃傳法之沙門乎?’滿座大笑。”即以“大德”之沙門義爲戲笑也。

〔一六〕善文:佛教以稱弘揚教法、有益世道之文字,此處即指梵志詩。

〔一七〕定省:子女早晚問安父母之禮節。禮記曲禮上:“凡爲人子之禮,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鄭玄注:“安定其牀衽也,省問其安否何如。”

〔一八〕姑嫜:公婆。夫母稱“姑”,夫父稱“嫜”。陳琳飲馬長城窟行:“善侍新姑嫜,時時念我故夫子。”生經卷四佛說毒喻經:“父嚴車馬,疾行迎女,到其鄉土,具喻姑嫜。”顏師古匡謬正俗卷六:“古謂舅姑爲姑章。”凊黄生義府卷下君公:“古婦人稱夫之父爲章。漢書景十三王傳望卿歌云‘背尊章’,陳琳飲馬長城窟行云‘善侍新姑章俗作嫜’,初未悉其義。因閱淮南子覽冥篇云‘君公知其盜也,逐而去之’,乃悟章即君公二字合語,如叔母爲嬸、舅母爲妗之類。”楚按,漢書廣川惠王劉越傳“背尊章”,顏師古注:“尊章猶言舅姑也。今關中俗,婦呼舅爲鍾,鍾者,章聲之轉也。”蓋“鍾”即“君公”之合音,“章”、“鍾”爲一聲之轉,黄生之說甚諦。

〔一九〕查郎:放浪子弟。廣韻上平聲十三佳:“查,查郎。”知“查郎”乃當時習語。全唐詩卷八八三(補遺二)李涉却歸巴陵途中走筆寄唐知言:“更有風流奴子,能將盤帕來欺爾。白馬青袍豁眼明,許他真是查郎髓。”全唐詩補逸卷一九日本菅原道真重依行字和裴大使被酬之什:“灌溉梁園爲墨客,婆娑孔肆是查郎。”按“查”爲俗語,縱放不拘禮度之義。封氏聞見記卷一〇查談:“近代流俗,呼丈夫婦人縱放不拘禮度者爲‘查’。又有百數十種語,自相通解,謂之‘查談’,大抵近猥僻。”酉陽雜俎續集卷四貶誤:“予别著鄭涉好爲‘查語’。”“查”又作“叉”。日本僧人遍照金剛文鏡秘府論南卷論文意:“調笑叉語,似謔似讖,滑稽皆爲詩贅,偏入嘲詠,時或有之,豈足爲文章乎?” 子:即蕩子。刊本重刊詳校篇海卷四身部:“,他曠切,音盪,弱也。”此處當以音同借作“蕩”字。文選卷二九古詩十九首之二:“蕩子行不歸,空牀難獨守。”李善注引列子:“有人去鄉土遊於四方而不歸者,世謂之爲狂蕩之人也。”

〔二〇〕徹明:通宵達旦。崔湜同李員外春閨:“落日啼連夜,孤燈坐徹明。” 緝筐:女功紡績所用,以盛絲麻等。葛洪西京雜記卷四:“元后在家,嘗有白燕銜白石,大如指,墜后績筐中。”“緝”、“績”通用。說文:“緝,績也。”詩陳風東門之池“可以漚麻”舊注“緝”字陸德明釋文:“西州人謂績爲緝。”元王禎農書農器圖譜集麻苧門:“績去中切,盛麻績器也。績,集韻云:緝也。,說曰:籠也,又姑簍也(按說文無此文,而見於玉篇)。字從竹,或以條莖編之,用則一也。大小深淺,隨其所宜制之。麻苧蕉葛等之爲絺綌,皆由於此,有日用生財之道也。”“緝筐”即此物也。按任昉述異記卷上:“淮南有懶婦魚,俗云:昔楊氏家婦,爲姑所溺而死,化爲魚焉。其脂膏可燃燈燭,以之照鳴琴博弈,則爛然有光;及照紡績,則不復明焉。”此處“嬾婦徹明對緝筐”,當是暗用此事。

〔二一〕罪福:指因果報應之事。佛教以五逆十惡等爲罪,當有苦報;五戒十善等爲福,當得樂果,皆於身後受之。太平廣記(以下稱廣)卷三二三王胡,載叔死數載,忽形見還家,“俄而辭去曰:‘吾來年七月七日,當復暫還,欲將汝行,遊歷幽途,使知罪福之報也。’……遊歷久之,備見罪福苦樂之報”。

〔二二〕懇苦:勤苦。宋高僧傳卷三釋子鄰傳:“因詣嶽廟,求知母之幽趣,即敷坐具,誦法華經,誓見天齊王爲期。其夜,嶽神果召問:‘何故懇苦如是?’”廣記卷三二八陳導(出集異記):“曰:‘吾往行災,君亦其人也。感君之惠,故相報耳。然君須以錢物計會,方免斯難。’懇苦求之,曰:‘但俟吾從回,君可備緡錢一二萬相貺,當免君家。’” 糇粮:同“糇糧”、“餱糧”,乾糧。詩大雅公劉“迺裹餱糧”,陸德明釋文:“餱音侯,食也,字或作糇。糧本亦作粮,音良,糇也。”左傳宣公十一年“具餱糧”,杜預注:“餱,乾食也。”

〔二三〕一志:專心一意。淮南子脩務:“其存危定傾,若一志不忘於欲利。”後多用於宗教修行。神仙傳卷一彭祖:“車服威儀,知足無求,所以一志也。”變文集妙法蓮華經講經文:“此人供養不休,四事般般皆有,更兼一志受持,六十二億沙數。” 五情:佛教指眼耳鼻舌身五根之欲情,亦用以泛指各種感情。文選卷二三歐陽建臨終詩:“執紙五情塞,揮筆涕汍瀾。”李善注引文子:“色有五色文章,人有五情。”玄奘謝賜手詔啓:“五情戰懼,不知所守。”

〔二四〕“頑愚”句:用荀子成相“愚闇愚闇悉賢良”句意。 頑愚:冥頑愚鈍。論衡刺孟:“謂孔子之徒、孟子之輩,教授後生,覺悟頑愚乎?” 暗:昏愚闇昧。晉書周顗母李氏傳:“伯仁志大而才短,名重而識闇。”“闇”同“暗”。 憃:愚昧。說文:“憃,愚也。”禮記哀公問:“寡人憃愚冥煩,子志之心也。” 賢良:賢德之人。周禮地官師氏:“二曰友行,以尊賢良。”

遥看世間人甲一、甲二、大正藏校輯詩集

遥看世間人,村坊安社邑〔一〕。一家有死生〔二〕,合村相就泣。張口哭他屍,不知身去急〔三〕。本是長眠鬼〔四〕,蹔来地上立。欲似養兒〔五〕,迴乾且就〔六〕。前死深埋却,後死續即入。(〇〇一)

【校勘】

①“看”,原作“”,據甲二改。

②“兒”,原作“児”。宋元以來俗字譜(以下稱俗字譜)八畫,列女傳“兒”作“児”。

③“就”,原作“”。碑别字去聲二十六宥漢魯峻碑“就”作“”,與此近似。

④“埋”,原作“理”,據甲二改。

【注釋】

〔一〕村坊:指城鄉人民居止之處。舊唐書食貨志上:“在邑居者爲坊,在田野者爲村。”變文集子賦:“子孫滿天下,父叔遍村坊。” 社邑:亦稱“邑社”、“義社”等,簡稱“社”或“邑”。古代民間結社,性質不盡相同。有宗教性者,以合力經營佛寺、舉辦法事爲宗旨。廣記卷一一五普賢社(出記聞):“開元初,同州界有數百家,爲東西普賢邑社,造普賢菩薩像,而每日設齋。”續高僧傳卷二八釋寶瓊傳:“晚移州治,住福壽寺,率勵坊郭,邑義爲先。每結一邑,必三十人,合誦大品,人别一卷。月營齋集,各依次誦。如此義邑,乃盈千計。”又卷二〇釋智聰傳:“以山林幽遠,糧粒艱阻,乃各率揚州三百凊信,以爲米社,人别一石,年一送之,由此山糧供給。”“米社”即是“邑社”之一種。斯坦因劫經錄四八六〇二建迦藍功德記并序:“厥有當坊義邑社官厶等貳拾捌人,並龍沙貴族,五部名家。……三官謂衆社曰:今欲下買勝地,置伽藍,功德新圖,進退叨□,未知衆意。社衆等三稱其善,雅□本情,上唱下隨,同心興建。遂乃良工下手,尅日修全,有爲之力易成,無爲之業圓滿。”故僧史略卷下結社法集云:“社之法,以衆輕成一重,濟事成功,莫近於社。今之結社,共作福因,條約分明,愈於公法。行人互相激勵,勤於修證,則社有生善之功大矣。”但民間之“邑社”,亦有不以弘揚宗教爲宗旨者,則爲群衆之互助性組織。敦煌遺書伯三七三〇某甲等謹立社條:“凡爲邑義,先須逐吉追凶。諸家若喪亡,便須匍匐成竪。”則正與本詩“一家有死生,合村相就泣”相吻合。

〔二〕死生:偏義複辭,指死。世說新語德行桓南郡既破殷荆州”條注引中興書:“殷侯仁而無斷,事必無成。成敗天也,吾當死生以之。”魏書高允傳:“然臣與實同其事,死生義無獨殊。”

〔三〕身:自己。淮南子說山:“人身善製冠,妻善織履。”御覽卷八四七引續漢書:“靈帝數遊於西園,令後宮采女爲客舍主,身爲商賈,行至客舍,采女下酒,因共飲食。”貞觀政要慎終:“觀近古帝王有傳位十代者,有一代兩代者,亦有身得身失者。”宋曾季貍艇齋詩話:“東坡詩云‘公是主人身是客,舉觴登望得無愁’,用樂天‘心是主人身是客’。‘身是’字本諺語。‘身’猶言‘我’也,如張飛自言‘身是張翼德,可共來決死’,及宋彭城王義真自關中逃歸,謂段宏曰:‘身在此,可刎身頭以南,使家公望絕。’云:‘身家太傅老。’此類甚多,皆以‘身’爲‘我’也。韓子蒼詩云:‘身今老病投炎瘴,最憶冰盤貯蔗漿。’亦用‘身’字。”去:謂死。見〇〇四首注〔五〕。

〔四〕長眠:謂死。續高僧傳卷一六釋法常傳:“後當將終,語諸僧曰:‘吾今日作一覺長眠。’便入室右脇而卧。明日怪眠不覺,看之已終,方悟‘長眠’語矣。”

〔五〕欲似:如似,好像。廣記卷二四九王福畤(出御史臺記):“勮、勃文章並凊俊,近小者欲似不惡。”戴表元齊東野語序:“其詢官名,精乎其欲似郯子也;其訂輿圖,審乎其欲似晉伯宗也;其涉詞章禮樂,贍乎其欲似吴公子札也。”變文集秋胡變文:“乃畫翠眉,便拂芙蓉,身着嫁時衣裳,羅扇遮面,欲似初嫁之時。”按說苑卷一六說叢:“蠋欲類蠶,鱓欲類蛇。”“欲類”與“欲似”義同。雲溪友議卷中贊皇勳李德裕登崖州城樓:“青山欲似留人住,百匝千遭繞郡城。”全唐詩卷四七五作“似欲”,非是。

〔六〕迴乾且就濕:義見父母恩重難報經:“第五迴乾就濕恩,頌曰:母願身投濕,將兒移就乾。”變文集維摩詰經講經文:“迴乾就濕,恐男女之片時不安;洗浣濯時,怕癡騃之等閑失色。”又父母恩重經講經文:“慈母恩,實堪哀,十月三年受苦災。冒熱衝寒勞氣力,迴乾就濕費心懷。”此首“欲似”二句承接上文“本是長眠鬼,蹔來地上立”,以“迴乾且就濕”比喻去死就生。“乾”爲樂處,以喻死,“濕”爲苦處,以喻生,已暗寓生苦死樂之意。

周一良曰:這首詩的首句“遥看世間人”,就暗示嘆人世苦惱的味道。梵志詩中不少地方表示這種生不如死的思想。如第〇〇五首頭一句“可笑世間人”,末兩句“生時有苦痛,不如早死好”,第二四九首見本書二四五首。首句“生在常煩惱”,又“寄語冥路到,還我未生時”。第二六四首本書二六二首。更明白地說:“你道生勝死,我道死勝生。”皆足爲佐證。有完整序文的兩個殘卷,卷首皆是“遥看世間人。”這首隱約哀嘆生不如死的詩,從最初編輯王梵志詩的人看來,也許多少有點總領全書的意味吧?王梵志詩的幾條補注,載北京大學學報一九八四年四期。

吾富有錢時甲一、甲二、大正藏、校輯、詩集

吾富有錢時,婦兒看我好〔一〕。吾若脫衣裳,与吾疊袍襖。吾出經求去〔二〕,送吾即上道。將錢入舍来〔三〕,見吾滿面笑。遶吾白鴿旋〔四〕,恰似鸚鵡鳥。邂逅蹔時貧〔五〕,看吾即貌哨⑥〔六〕。人有七貧時,七富還相報〔七〕。圖財不顧人,且看来時道〔八〕。(〇〇二)

【校勘】

①“富”,詩集作“福”。

②“与”,原作“”,即“与”俗體。校輯作“與”。按“与”同“與”,說文:“与,賜予也,一勺爲与,此與予同義。”段氏訂正。注:“與,攩與也,从舁,義取共舉,不同与也。今俗以與代与,與行而与廢矣。”趙翼陔餘叢考卷三〇數目用多筆字:“往往有流俗指爲俗書,而其實係本字者,如礼字、处字、与字。許叔重……釋与字云:‘賜予也,与、與通。’然則今所謂俗字,乃正文也。”

③“經”,原作“絰”。按字書“絰”與“經”音義俱别,而民間則或書“經”爲“絰”。俗字譜糸部太平樂府“經”作“絰”。

④“錢”,原殘,據甲二補。

⑤“笑”,原作“”,甲二作“”,大正藏作“”。廣韻去聲三十五:“,亦作笑。,俗。”變文集王昭君變文:“女愁吟,蕃王和。”

⑥“貌”,原作“”。康熙字典:“字彙補:同貌。〇按即皃字訛文。”按,“皃”,唐宋人或書作“”。變文集王昭君變文:“妾(貌)如紅線。”南齊書張融傳“形貌短醜”,御覽卷六九七引作“形”,蓋俗書如此。康熙字典以爲訛文,過矣。此二字詩集改作“藐誚”。

⑦“還”,原殘,存上半“罒”。大正藏作“罒”。據甲二補。

⑧“圖”,原作“徒”,大正藏校輯改作“從”。按“徒”係“圖”之借字,變文集佛說阿彌陀經講經文:“食肉從來仏不開,爲徒(圖)香美煞將來。”與此同例。 “顧”原作“頋”。俗字譜頁部嶺南逸事“顧”作“頋”。

【注釋】

〔一〕好:美貌。說文:“好,媄也。”注:“好本謂女子,引伸而爲凡美之稱。”史記陳丞相世家:“人固有好美如陳平而長貧賤者乎?”蓋先云“爲人長大美色”,此復云“好美”,即男子美貌稱“好”之例。

〔二〕經求:經營。根本說一切有部毘奈耶卷三四:“我今有子,多有費用,宜入大海,經求珍貨。”變文集父母恩重經講經文:“經求仕宦住他鄉,或在軍中鎮外方。”

〔三〕將:持。寒山詩:“我見瞞人漢,如籃盛水走。一氣將歸家,籃裏何曾有。”

〔四〕遶吾白鴿旋:形容討好、親附,猶云“飛鳥依人”。資治通鑑唐太宗貞觀十八年:“褚遂良學問稍長,性亦堅正,每寫忠誠,親附於朕,譬如飛鳥依人,人自憐之。”

〔五〕邂逅:詩鄭風野有蔓草:“邂逅相遇,適我願兮。”箋:“邂逅,不期而會。”

〔六〕貌哨:應是醜陋之義。此乃人俗語。敦煌字寶碎金去聲:“人,色反。”蓋上字音(貌),下字色反,正與“貌哨”音同,雖無釋義,而字皆从鬼,其寓有醜怪之義可以意會。此等俗語僅存之資料,殊可珍貴。“看吾即貌哨”與上文“婦兒看我好”對比成文,蓋錢多則婦兒看我即美貌,錢少則婦兒看我即醜陋,以見世態炎涼,金錢左右人們意識,即家庭內部亦不可免也。高適九日酬顏少府:“蘇秦憔悴人多厭,蔡澤棲遲世看醜。”亦此意也。

〔七〕“七貧”、“七富”二句:謂貧久必富,循環相報,佛教觀念如此。“七”者,言其頻頻也。失譯後漢錄雜譬喻經卷下:“昔者長者須達七貧,後貧最劇,乃無一錢。”元馬致遠薦福碑雜劇第一折:“常言道七貧七富,我便似阮籍般依舊哭窮途。”

〔八〕来時道:寒山詩:“十年歸不得,忘卻來時道。”按梵志詩之“来時道”則指冥途,蓋佛教轉生之說以爲生死循環,生從死來,故死即生之“來時道”。又以爲生前所作罪業,當於冥途地獄受諸苦報。此云“且看来時道”,即以地獄苦報警誡“圖財不顧人”者也。

家口惣死盡甲一、甲二、甲三、大正藏校輯詩集

家口惣死盡〔一〕,吾死無親表①〔二〕。急首賣資產②〔三〕,与設逆修齋〔四〕。託生得好處〔五〕,身死雇人埋。錢財隣保出〔六〕,任你自相差⑤〔七〕。(〇〇三)

甲二本至“錢”字止,甲三本自“口”字起。

【校勘】

①“表”,校輯改作“衰”。

②“首”,校輯作“手”,詩集改作“頭”。 “賣”,原作“買”,據甲二、甲三改。

③“埋”,原作“理”,據甲二、甲三改。

④“財”,原本作“財”,即“財”俗字。甲三作“遣”。大正藏校輯作“財”。詩集此二字改作“遣財”。

⑤“你”,大正藏作“”。 “自相差”,甲三本作“自羗”,脫“相”字。

【注釋】

〔一〕家口:家中人口。北齊書楊愔傳:“罪止一身,家口不問。”又厙狄伏連傳:“伏連家口百餘,盛夏,人料倉米二升,不給鹽菜,常有饑色。” 惣:同“總”,碑别字上聲一董唐還少林寺神王勑碑“總”作“惣”。廣雅釋詁:“總,皆也。”

〔二〕親表:親戚。顏氏家訓風操:“吾親表所行,若父屬者爲某姓姑,母屬者爲某姓姨。”敦煌資料第一輯後梁龍德四年張厶甲雇工契:“大例賊輸身却者,無親表論說之分。”

〔三〕急首:同“急手”,趕快。齊民要術卷八作豉法:“若初煮豆傷熟者,急手抨浄即漉出;若初煮豆微生,則抨浄宜小停之。”洛陽伽藍記卷三景寧寺:“急手速去,還爾丹陽。”浄覺楞伽師資記:“其心欲馳散,急手還攝來。”變文集三身押座文:“念佛急手歸舍去,遲歸家中阿婆嗔。”亦作“急守”。變文集李陵變文:“急守趁賊來,大家疲乏。”蓋“首”、“手”、“守”同音通用也。

〔四〕逆修齋:生時預先爲死後累七修齋,興辦法事,以求未來之冥福。參見篇後按語。

〔五〕託生:死後再度投生。大唐新語卷一二酷忍:“阿武狐媚,翻覆至此。百生千刼,願我託生爲貓兒,阿武爲老鼠,吾扼其喉以報今日,足矣。”變文集醜女緣起:“此女當時身死,向何處託生?於波斯匿王宮內託生。此是布施因緣,得生於國王之家。”好處:指富貴之家等佳勝之處。廣記卷九九劉公信妻(出法苑珠林):“後寫經成,母來報女:因汝爲吾寫經,今已得出冥途,好處受生。”又卷一〇三豆盧夫人(出法苑珠林):“後芮公將死,夫人往視,公謂夫人曰:‘吾姊以誦經之福,當壽百歲,生好處也。’”變文集父母恩重經講經文:“佛道如斯五逆人,莫覓託生好去處。”

〔六〕隣保:唐代户籍編制單位,相互有督察糾舉之責。此處即指鄰里。舊唐書食貨志上:“百户爲里,五里爲鄉。四家爲鄰,五家爲保。在邑居者爲坊,在田野者爲村。村坊鄰里,遞相督察。”按制,孤獨無親之人死後,由鄰里負責殯葬,故此詩云“錢財隣保出”。如酉陽雜俎續集卷二支諾臯中:“元和初,上都義寧坊有婦人風狂,俗呼爲五娘,常止宿於永穆墻垣下。……一夕而死,其坊率錢葬之。”又支諾臯下:“妾本人,姓張氏,嫁於府衙健兒李自歡自歡太和中戍邊不返,妾遘疾而殁,别無親戚,爲鄰里殯於此處。”

〔七〕差:音釵,派充勞役(此處指殯埋之事)。顏師古匡謬正俗卷七差:“或問曰:今官曹文書,科發士馬,謂之爲差,差者何也?答曰:云‘既差我馬’,傳云:‘差,擇也。’蓋謂揀擇取强壯者。今云差科,取此義,亦言揀擇取應行役者爾。”

按,“逆修齋”之說,見於灌頂經卷一一,即佛說灌頂隨願往生十方浄土經:“普廣菩薩復白佛言:‘若四輩男女,善解法戒,知身如幻,精勤修習,行菩提道,未終之時,逆修三七,然燈續明,懸繒旛蓋,請召衆僧,轉讀尊經,修諸福業,得福多不?’佛言:‘普廣,其福無量,不可度量,隨心所願,獲其果實。’”敦煌遺書北京咸字七五號佛說閻羅王受記勸修生七齋功德經:“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姨,預修生七往生齋者,每月二時,十五、卅日,若是新死,依從一七計,乃至七七、百日、一年、三年,並須請此十王名字,每七有一王下檢察,必須作齋,功德有无,即報天曹地府,供養三寶,祈請十王,唱名納狀,狀上六曹、善惡童子,奏上天曹地府冥官等,記在名案,身到日時,當便配生快樂之處,不住中陰四十九日。身死已後,若待男女六親眷屬追救,命過十王。若闕一齋,乖在一王,并新死亡人,留連受苦,不得出生,遲滯一劫。是故勸汝作此齋事。如至齋日到,无財物及有事忙,不得作齋請佛延僧建福,應其齋日,下食兩盤,紙錢餧飼。新亡之人,并隨歸一王,得免冥間業報飢餓之苦。若是生在之日作此齋,名爲預修生七齋,七分功德盡皆得之。若亡没以後,男女六親眷屬爲作齋者,七分功德,亡人唯獲一分,六分生人將去,自種自得,非關他人與之。”可見逆修生七齋的程式。修此齋者,命終之後可以不經過“中陰”階段(最長七七四十九天),直接投生快樂之處。此經不見于大藏經,從它所表現的觀念來看,應該是中土所造的“僞經”。佛祖統紀卷三三:“案夷堅志載:鄂渚王媼,嘗買紙錢作寄庫,令僕李大代書押。媼亡,忽得疾仆地,三日蘇云:爲陰府逮捕至庫所,令認押字。曰:此我代主母所書也。引見金紫官,問答如初。官曰:但追證此事,可令回。將出,媼至,大喜曰:荷汝來,寄我庫錢方有歸也。今人好營預修寄庫者,當以往生經爲據,以夷堅志爲驗。”按廣記卷三七九梅先(出廣異記):“錢塘梅先恒以善事自業,好持佛經,兼造生七齋,鄰里呼爲居士。”“生七齋”即“逆修齋”,此事則在夷堅志之前。若據梵志此詩,則逆修齋七之事,初即已流行於民間。唯此人竭盡現世一切財力,逆修來生渺茫之福,乃至預先計劃將喪葬費用轉嫁鄰保承擔,可謂是極端的利己主義者。佛教輪迴轉世之說,扇起人們的貪欲一至於此,雖似極黠,實則極愚;雖云可鄙,究亦可悲。

身如圈裏羊甲一、甲三、大正藏校輯詩集

身如圈裏羊,命報恰相當〔一〕。羊即披毛走,人著好衣裳。脫衣赤體立,形段不如羊〔二〕。羊即日日死,人還日日亡。從頭捉将去〔三〕,還同肥好羊。羊即辛苦死〔四〕,人去無破傷〔五〕。命絕逐他走〔六〕,魂魄歷他鄉。有錢多造福〔七〕,喫著好衣裳。愚人廣造罪〔八〕,智者好思量。(〇〇四)

【校勘】

①“裏”,原作“”,干祿字書卷上:“裏上俗下正。”

②“恰”,原作“怜”,據甲三改。

③“披”,甲三作“被”,通用。

④“衣”,甲三作“依”。

⑤甲三作“脫却”。

⑥原作“則”,甲三作“刑”,大正藏作“則假”,詩集作“刑,校輯作“則役”。按當作“形段”,甲三“刑”爲“形”之音訛,一四六首“法律刑名重”,“刑名”原作“形名”,即“刑”、“形”二字混用之例。原本“則”又“刑”之形訛。兩本“”、“”皆爲“段”之形訛。參見注〔二〕。

⑦“歷”,原作“暦”,甲三作“”,同“歷”。

⑧各本皆作“志者”,從校輯所改。

【注釋】

〔一〕命報:佛教稱一期壽命爲“命報”,蓋自因果觀念視之,壽命亦爲果報之一種。隋慧遠觀無量壽經義疏:“一曰命濁,命報短促。” 相當:相同。朝野僉載卷四:“天官選人沈子榮誦判二百道,試日不下筆。人問之,曰:‘無非命也。今日誦判無一相當,有一道頗同,人名又别。’”廣記卷一四七張嘉貞(出定命錄):“老人乃黏紙兩卷,具錄官祿,從始至末,仍封令勿開。每官滿即開看之,果皆相當。”變文集子賦:“一種居天地,受果不相當。麥熟我先食,禾熟在前嘗。”又不知名變文:“彼此赤體相奉侍,門當户對恰相當。”

〔二〕形段:形體,形狀。後漢書馬援傳“御款段馬”,李賢注:“款猶緩也,言形段遲緩也。”廣記卷一七二李德裕(出桂苑叢談),記衆僧誣告前主事僧隱用常住金若干兩,德裕“命取黄泥,各令摸前後交付下次金樣,以憑證據。僧既不知形段,竟模不成”。敦煌遺書斯〇五一六曆代法寶記:“道無形段可脩,法無形段可證。”五燈會元卷四香嚴義端禪師:“直似虚空,方有少分,以虚空無鎖閉,無壁落,無形段,無心眼。”又卷七龍井山通禪師:“從來無形段,應物不曾虧。”圓悟佛果禪師語錄卷五:“本來無形段,那復有唇嘴。”鎮州臨濟慧照禪師語錄:“佛法幽玄,解得可可地,山僧竟日與他說破,學者總不在意,千遍萬遍脚底踏過,黑没焌地,無一箇形段,歷歷孤明,學人信不及,便向名句上生解。”以上各例,大意皆言佛法並無具體形狀也。

〔三〕從頭:逐指之辭,一一,全部。變文集李陵變文:“人執一根車輻棒,朾(打)着從頭面奄沙。”又維摩詰經講經文:“會中有八千(菩薩),筵中見五百個聲聞,從頭而告盡遍差,至仏而無人敢去。”

〔四〕辛苦:痛苦。書洪範“凶短折”,傳:“言辛苦。”孔穎達正義:“辛苦者,味也。辛苦之味入口,猶困阨之事在身,故殃厄勞役之事爲辛苦也。”顏氏家訓風操:“吾親識中有諱、諱、諱、諱、諱、諱者,交疏造次,一座百犯,聞者辛苦,無憀賴焉。”五苦章句經:“臨出之日,妻子戀泣,悲訴聲哀,其辭辛苦。”變文集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曾聞地獄多辛苦,今日方知行路難。”

〔五〕去:謂死。蓋民間諱言“死”字,故或以“去”代之。歐陽詹許州送張中丞出臨潁鎮:“孫吴去後無長策,誰敵留侯直下孫。”〇〇一首“不知身去急”,變文集无常經講經文:“饒你兒孫列滿行,去時只解空啼哭。”龍舒增廣浄土文卷一:“晝必爲夜,必爲夜備。暑必有寒,必爲寒備。存必有去,必爲去備。何謂夜備?燈燭牀蓐。何謂寒備?衾裘炭薪。何謂去備?福慧浄土。”皆是其例。

〔六〕他:他人,這裏指勾取人命的伺命鬼。參見〇〇七首注〔二〕。

〔七〕造福:即“修福”,指布施、造像、設齋等等,佛教以爲可以獲得福報。變文集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智者用錢多造福,愚人將金買田宅。”

〔八〕造罪:指“作惡”,佛教以爲將招致罪報。變文集醜女緣起:“毁謗聖賢多造罪,敢昭(感招)容貌似烟薰。”又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我等生時多造罪,今日受苦方始悔。”

可笑世間人甲一、甲三、甲四、大正藏校輯詩集

可笑世間人,癡多黠者少〔一〕。不愁死路長〔二〕,貪著苦煩惱①〔三〕。夜眠逰鬼界〔四〕,天曉歸人道〔五〕。忽起相羅拽〔六〕,啾唧索租調〔七〕。貧苦無處得,相接被鞭拷③〔八〕。生時有苦痛,不如早死好。(〇〇五)

甲四本自“無處得”起。

【校勘】

①“著”,校輯錄作“着”。 “惱”,原作“”。碑别字上聲十九皓唐嵩山陀羅尼經幢“惱”作“”,龍龕手鏡卷一心部:“今惱。”

②“索”,原作“”,干祿字書入聲:“索上俗下正。”變文集韓朋賦:“故娶賢妻,成功女,始年十七。”“女”即“索女”。

③“被”,大正藏作“彼”。 “拷”,原作“”,甲三作“”。

【注釋】

〔一〕癡:說文:“癡,不慧也。” 黠:方言卷一:“虔、儇,慧也。……自關而東趙魏之間謂之黠。”世說新語文學“或問顧長康”條注引宋明帝文章志:“桓温:顧長康體中癡黠各半,合而論之,正平平耳。”按貞觀政要赦令太宗語:“天下愚人者多,智人者少。”與梵志詩“可笑世間人,癡多黠者少”二句類似。唯梵志詩具有宗教含義,蓋以信佛者爲“黠”,不信佛者爲“癡”,與太宗語意畢竟不同耳。

〔二〕死路長:佛經謂人命終後,獨行於冥冥長路之中。大莊嚴論經卷三:“決定知已去,涉於死長途,雖有衆財物,不可爲資糧。”又:“若人命終時,獨往無伴黨。畢定當捨離,所愛諸親友,獨游黑暗中,可畏恐怖處。”珠林卷六〇引涅槃經云:“夫死者於嶮難處無有資粮,去處懸遠,而無伴侶,晝夜常行,不知邊際,深邃幽暗,無有燈明,入無門户,而有處所,雖無痛處,不可療治,往無遮止,到不得脫。”

〔三〕貪著:貪戀。北本涅槃經卷八:“是時貧人,見是王子有一好刀,浄妙第一,心中貪著。”大智度論卷一七:“世人愚惑,貪著五欲,至死不捨,爲之後世,受無量苦。譬如愚人,貪著好果,上樹食之,不肯時下,人伐其樹,樹傾乃墮,身首毁壞,痛惱而死。”廣記卷四五(出逸史):“傳語相公早歸,何故如此貪著富貴?”按“貪著”爲同義連文,“著”亦貪愛之義。隋慧遠大乘義章二本:“纏愛不捨名著。”生經卷二佛說閒居經:“其有沙門梵志,眼著妙色,耳貪五音,鼻慕好香,口存美味,身猗細滑。”大乘寶雲經卷五:“心常貪香,如猪樂厠;心常貪味,如駝愛蜜;心常貪觸,如蠅著油。”白居易家園三絕之三:“鴛鴦怕捉竟難親,鸚鵡雖籠不著人。”煩惱:佛教指由貪瞋癡等引起之內心苦惱惑亂,貪著爲引起煩惱的重要原因,大寶積經卷七八:“邪念生貪著,貪著生煩惱。”故此詩云“貪著苦煩惱”。

〔四〕鬼界:指陰間。天台宗“十法界”之第八爲“鬼法界”,即“鬼界”。敦煌曲校錄十二時:“晝屬人,夜屬鬼,睡是人間之小死。身即冥冥枕上眠,魂魄悠悠何處去?”亦寓“夜眠游鬼界”之意。

〔五〕人道:佛教六道(天、人、阿修羅、餓鬼、地獄、畜生)之一,指人類。珠林卷七七祭祠篇獻佛部:“目連救母,脫三劫餓鬼之苦,生人道中。”廣記卷三八〇鄭潔(出博異記抄本作“出廣異記”)載李氏,被追入冥間,“本司云:‘且令隨衙勘責,夜則放歸耳。’彼處欲夜,所司放出,似夢而歸也。自是人間日暮,追使即來,鷄鳴即放迴,如常矣”。此事亦“夜眠游鬼界,天曉歸人道”之例。

〔六〕忽:如果,倘若。三國志蜀書楊戲傳注引襄陽記曰:“今有人使奴執耕稼,婢典炊爨,雞主司晨,犬主吠盜,牛負重載,馬涉遠路,私業無曠,所求皆足,雍容高枕,飲食而已。忽一旦盡欲以身親其役,不復付任,勞其體力,爲此碎務,形疲神困,終無一成。”晉書范汪傳:“以宏規經略,文武用命,忽遇釁會,大事須濟。”岑參詠郡齋壁畫片雲:“只怪偏凝壁,回看欲惹衣。丹青忽借便,移向帝鄉飛。”元結舂陵行:“安人天子命,符節我所持。州縣忽亂亡,得罪復是誰。”酉陽雜俎前集卷一〇物異:“四方忽有水旱兵革之災,則虔懇祝之,無不應驗也。”祖堂集卷一〇安國和尚:“師云:‘忽到别處,有人問汝,作麽生舉?’學云:‘終不敢錯舉。’”廣記卷一九李林甫(出逸史):“右丞相李林甫,年二十,尚未讀書。在東都,好遊獵打毬,馳逐鷹狗。每於城下槐壇下,騎驢擊,略無休日。……道士曰:‘郎君雖善此,然忽有顛墜之苦,則悔不可及。’”又卷二四八吃人(出啓顏錄):“又問云:忽命公作軍將,有小城,兵不過一千已下,糧食唯有數日,城外被數萬人圍,若遣公向城中,作何謀計?”又卷二八三何婆(出朝野僉載):“今年減一品,明年減二品,後年減三品,更後年減四品,忽更得五六年,總没品。”今本僉載無“忽”字。又卷四三七姚甲(出廣異記):“郎君家本北人,今竄南荒,流離萬里,忽有不祥,奴當扶持喪事北歸。”凡“忽”字皆爲假設之辭。梵志詩一三五首:“父子相憐愛,千金不肯博。忽死賤如泥,遥看畏近著。”又二八九首:“父子惣長命,地下無人使。閻老忽嗔遲,即棒伺命使。”並同。 羅拽:拖掣。廣記卷一二四郝溥(出儆誡錄):“勾禮晨興,忽見郝溥升堂,羅拽毆擊,因患背瘡而死。”亦作“羅曳”。廣記卷四七八徐玄之(出纂異記):“以白練繫玄之頸,甲士數十羅曳而去。”又卷四三八胡志忠(出集異記),記志忠與妖物搏,“又擊之,然冠隳帶解,力若不勝,僕夫無計能救,乃以篲撲。羅曳入於東閣,顛仆之聲如壞墻然”。

〔七〕啾唧:吵駡之聲。廣記卷一〇八李琚(出報應記):“但聞呵叱啾唧,不覩人也。”稗海搜神記卷七:“又聞厲聲啾唧及相打毆擊之聲,良久方靜。”寒山詩:“寄世是須臾,論錢莫啾唧。”敦煌掇瑣卷九二七曜吉凶避忌條項:“鬱没斯日,不得惡言啾唧。”又:“雲漢日生人多嗔怒,愛啾唧。”變文集茶酒論:“阿你酒能昏亂,喫了多饒啾唧,街上羅織平人,脊上少須十七。”梵志詩二七〇首亦云:“醜婦来惡駡,啾唧搦頭灰。”租調:田賦及户稅。唐代前期實行租庸調法,新唐書食貨志一:“凡授田者,丁歲輸粟二斛,稻三斛,謂之租。丁隨鄉所出,歲輸絹二匹,綾絁二丈,布加五之一,綿三兩,麻三斤,非蠶鄉則輸銀十四兩,謂之調。用人之力,歲二十日,閏加二日,不役者日爲絹三尺,謂之庸。有事而加役,二十五日者免調,三十日者租調皆免,通正役不過五十日。”

〔八〕接:捆縛。史記陳丞相世家:“武士反接之。”裴駰集解引漢書音義曰:“反縛兩手。”

按,此首末二句“生時有苦痛,不如早死好”,即窮生不如速死之意。此意見於釋典者,如金色王經云:“爾時彼處,有一天女,住在饒金王都城中,向金色王而說偈言:‘何法名爲苦?所謂貧窮是。何苦最爲重?所謂貧窮是。死苦與貧苦,二苦等無異。寧當受死苦,不用貧窮生。’”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一:“譬如有人,貧窮困苦,至塚墓間,手捉死屍,而作是言:‘願汝今者,施我死樂,我當施汝,貧窮壽命。’爾時死屍,即便起坐,語貧人言:‘善男子,貧窮壽命,汝自受之。我今甚樂如是死樂,實不欣汝貧窮而生。’”大方便佛報恩經卷四:“人願富死,不貧而生。何以故知其然?弟曾至塚間,聞諸死鬼作如是論。”見於中土作品者,如鮑照代貧賤苦愁行:“以此窮百年,不如還窀穸。”

他家笑吾貧甲一、甲三、甲四、大正藏校輯詩集

他家笑吾貧〔一〕,吾貧極快樂。無牛亦無馬,不愁賊抄掠。你富户役高〔二〕,差科並用却〔三〕。吾無呼喚〔四〕,飽喫長展〔五〕。你富披錦袍,尋常被纏縛。窮苦無煩惱,草衣隨體著〔六〕。(〇〇六)

【校勘】

①原作“吾貧五貧快樂”,據甲三、甲四删“五貧”二字。“”即“極”字别體,碑别字入聲十三職魏比丘洪寶造象銘“極”作“”。

②“賊”,原作“賤”,據甲三改。

③“差”,原作“羞”,據甲三改。 “科”,原作“”,即“科”俗字。大正藏作“利”,非是。

④“喚”,原作“”,即“喚”俗字。變文集无常經講經文:“若能改(换)由勘處。”與此類似。

⑤“展”,原作“”,甲三本作“”。按“”即“展”字别體,“”則“”之誤字。御覽卷九七四引魏文帝典論曰:“嘗與平虜將軍劉勳、奮威將軍共飲宿。”又卷一七三引列仙傳曰:“帝披其手,得一玉鈎,而手尋。”“”皆同“展”。

【注釋】

〔一〕他家:即是“他”。薛濤柳絮:“他家本是無情物,一任南飛又北飛。”寒山詩:“他家學事業,余持一卷經。”敦煌曲校錄送征衣:“每見庭前雙飛燕,他家好自然。”又悉曇頌:“諸佛弟子莫毁謗,一切皆有罪業障,他家聞聲不相放,三寸舌根作没向。”變文集山遠公話:“相公前世作一箇商人,他家也是一箇商人。”又子賦:“汝可早去,喚取鸜鵒,他家頭尖,憑伊覓曲。”又太子成道經:“自身作罪自知非,莫怨他家妻及兒。自作業時應自受,他家不肯與你入阿鼻。”又難陁出家緣起:“欲識我家夫主時,他家還着福田衣。”又維摩詰經講經文:“執我身,我眼手,地水火風假合就,他家四大一齊歸,便見形體總枯朽。”以上各例之“他家”,皆應理解爲“他”。按“家”是用在人稱代詞後的語助詞,不爲義,除第三人稱外,亦可用於第一、第二人稱。如變文集維摩詰經講經文:“莫將諸女獻陳我家,當知不受。”按“我家”當屬下句,即我也,非謂我之家也。

〔二〕你富户役高:按唐代據民户資產貧富劃定等級,户等高者户役亦高。舊唐書食貨志上:“凡天下人户,量其資產,定爲九等,每三年縣司注定,州司覆之。”通鑑唐高祖武德七年:“凡民貲業分九等。”胡三省注:“上、中、下各有三等。”

〔三〕差科:徭役。通鑑唐玄宗開元十二年:“六月壬辰,制聽逃户自首,闢所在閒田,隨宜收稅,毋得差科征役,租庸一皆蠲免。”韓愈賽神:“白布長衫紫領巾,差科未動是閒人。”按唐律疏議卷一三:“依:凡差科,先富强,後貧弱;先多丁,後少丁。”唐大詔令集卷六九廣德二年南郊赦:“天下户口,宜委刺史、縣令據見在實户,量貧富作等第差科。”知富户等第高者,差科負擔亦相應加重,故梵志詩有“你富户役高,差科並用却”之語。

〔四〕呼喚:役使,使喚。李義山雜纂失本體:“不聽呼喚,不會傳語,失院子體。”王建宮詞:“內中數日無呼喚,傳得滕王蛺蝶圖。”廣記卷三四八韋齊休(出河東記)載齊休死後魂靈附着屍體,“及將歸,自擇發日,呼喚一如常時。婢僕將有私竊,無不發摘,隨事捶撻”。變文集伍子胥變文:“三教並興,城門不閉,更無呼喚,無摇(徭)自活。”宋釋惠洪石門文字禪卷一七慎姪來侍求偈:“我居十年無侍者,呼喚應時隨指顧。”元鄭廷玉後庭花雜劇第一折:“聖人將俺子母二人賜與趙廉訪大人,到此數日,不蒙呼喚。”梵志詩二八八首:“閇門無呼喚,耳裏極星星。”蓋承上“絕兵名”而言,謂無兵役之事相逼,“呼喚”亦指呼充兵役。“呼喚”之役使義,尚保留於現代方言中。如小說選刊一九八一年第十一期晴轉多雲,有雷雨:“笑和尚在公社機關,論資歷最淺,論歲數最年輕,因此只有被人呼喚的義務。然而,有一回,他却呼喚過别人,被他呼喚的竟是地委派來的工作隊。”單云“呼”或“喚”,亦有役使之義。如梵志詩二四七首:“行人展脚卧,永絕呼征防。”祖堂集卷三載懶瓚和尚樂道歌:“兀然無一事,何曾有人喚。”亦謂無人役使也。蓋因役使别人,先當呼喚其人,故“呼喚”遂有役使之義。與此相對應,若從被役使者着眼,被使先須答應,故“答應”亦有伺候之義。如元岳伯川鐵拐李雜劇第二折:“哥哥,如今官府難答應,哥哥平日所行,教與兄弟些。”警世通言王安石三難蘇學士:“徐倫自小書房答應,職任烹茶。”醒世恒言兩縣令競義婚孤女:“那個養娘依舊教他伏侍小姐,等他兩個作伴,做些女工,不要他在外答應。”“答應”之有伺候義,與“呼喚”之有使喚義,其理正同。據凊史稿后妃傳稱,康熙以後定制,後宮“貴人、常在、答應無定數”,“自常在、答應漸進至妃嬪”。又載宣宗之恒嬪蔡佳氏、豫妃尚佳氏、貴人李氏那氏皆“以答應進封”。“答應”即從元明以來供驅使之義而得名。

〔五〕展脚:伸開兩腿。景德傳燈錄(下稱傳燈錄)卷八五臺山隱峰禪師:“師一日推土車次,馬大師展脚在路上坐。師云:‘請師收足。’大師云:‘已展不收。’師云:‘已進不退。’乃推車碾過,大師脚損。”

〔六〕草衣:草緝之衣,亦指粗惡之衣。初學記卷一八引崔鴻後燕錄曰:“飢食藜藿,寒衣草衣。”岑參太白胡僧歌:“草衣不針復不線,兩耳垂肩眉覆面。”封氏聞見記卷三制科:“策藜杖,著草衣。”

大有愚癡君甲一、甲三、甲四、大正藏校輯詩集

大有愚癡君〔一〕,獨身無兒子。廣貪多覔財,養奴多養婢。伺命門前喚〔二〕,不容别隣里③〔三〕。死得四片板〔四〕,一條黄衾被⑤〔五〕。錢財奴婢用,任將别經紀〔六〕。有錢不解用,空手入都市⑥〔七〕。(〇〇七)

甲三本至“喚”字止。詩集以此首與〇〇八、〇〇九首併爲一首。

【校勘】

①“兒”,原作“”,即“兒”字别體。變文集不知名變文:“逢着(兒),兒布施。”

校輯作“司命”,誤。參見注〔二〕。甲四作“伺人”。

③“容”,原作“客”,據甲四改。 “别”,甲四本作“則”。

④“得”,甲四本作“則”。

⑤“被”,原闕,據甲四補。

⑥“市”,原作“示”,據甲四改。

【注釋】

〔一〕愚癡:佛教“三毒”之一,簡稱“癡”,亦稱“無明”。指愚闇迷惑,於佛法了無信解。道安十二門經序:“愚癡城者,誹古聖,謗真諦,慢二親,輕師傅,斯病尤重矣。”大智度論卷一:“愚癡人者,非謂如牛羊等愚癡,是人欲求實道,邪心觀故,生種種邪見。”

〔二〕伺命:即伺命鬼,迷信中索取人命的鬼卒。佛說無常經:“死王催伺命,親屬徒相守。”增壹阿含經卷二三:“此伺命來時,不避豪强,各共隱藏,使伺命不知來處。”方廣大莊嚴經卷九降魔品:“我若視人人必破,我今看樹樹亦摧。怒目所向無全者,如值伺命終難活。”珠林卷七八引冥報拾遺:“因被冥道使爲伺命,每被使即死,經一二日,事了以後,還復如故。前後取人亦衆矣。”變文集句道興搜神記:“夜中夢見伺命鬼來取,將向閻羅王前過。”梵志詩〇一四首:“雙盲不識鬼,伺命急來追。”又:“伺命張弓射,苦痛劇刀錐。”一〇〇首:“伺命取人鬼,屠兒煞羊客。”一四九首:“伺命把棒忽至,遍體白汗如漿。”二八九首:“閻老忽嗔遲,即棒伺命使。”皆謂索命鬼也。“伺命”亦有寫作“司命”者。如佛本行集經卷四四布施竹園品:“或少或壯或老年,若至於此盡時節,其司命鬼不能護,一切捉撮使消亡。”朝野僉載卷二載崔泰之哭李嶠詩:“魂隨司命鬼,魄逐閻羅王。”以上“司命鬼”皆應讀爲“伺命鬼”,“司”通作“伺”。如新序雜事:“願爲諤諤之臣,墨筆操牘,隨君之後,司君之過而書之。”即謂“伺君之過”也。又古人另有“司命”之語,指冥間主宰生人壽命之主吏,地位較“伺命”鬼卒爲高。如莊子至樂:“吾使司命復生子形,爲子骨肉肌膚,返子父母妻子閭里知識,子欲之乎?”廣記卷三七七郄惠連(出宣室志):“上帝有命,拜公爲司命主者,以册立閻波羅王。”此“司命”亦有寫作“伺命”者。如佛說四天王經:“吾善逝後,民違佛教,無復孝子,伺命減算,壽日有減。”老子化胡經太上皇老君哀歌七首之三:“伺命來執載,丞相踏地瞋,左神不削死,右神不著生。”以上“伺命”又應讀作“司命”。總之,由於“司”、“伺”相通,引起“司命”與“伺命”使用上的混亂,當依文意簡别,方不致舛誤。

〔三〕隣里:鄰居。周禮地官遂人:“五家爲鄰,五鄰爲里。”制則以四家爲鄰,百户爲里(見舊唐書食貨志上)。

〔四〕四片板:棺材。廣記卷二八三高駢(出妖亂志):“唐高駢嘗誨諸子曰:‘汝曹善自爲謀,吾必不學俗物,死入四片板中,以累於汝矣。’”敦煌曲校錄十二時:“强聞經,勤發願,煞鬼任君錢鉅萬。直饒宅舍遍寰中,身謝得木頭三四片。”

〔五〕黄衾被:指殮被。古代習俗,死者以被覆屍,稱爲殮被。後漢書董宣傳:“年七十四,卒於官。詔遣使者臨視,唯見布被覆屍,妻子對哭,有大麥數斛,敝車一乘。”北史魏文帝文皇后傳:“事畢,乃入室,引被自覆而崩。”御覽卷五五八引趙歧别傳:“我死之日,墓中聚沙爲牀,布簟白衣,散髮其上,覆以單被,即日便下,下訖便掩。”高僧傳卷一〇涉公傳:“卒後七日,以其神異,試開棺視之,不見屍骸所在,唯有殮被存焉。”廣記卷三八五崔紹(出玄怪錄):“見本身偃卧於牀,以被蒙覆手足。天王曰:‘此則公身也,但徐徐入之,莫懼。’如天王言,入本身便活。”又按,酉陽雜俎續集卷二支諾臯中:“遂搜其服玩,勘得一簣,簣中悉是喪家搭帳衣,衣色唯黄與皂耳。”因知人葬喪之物多黄與皂色,故此云“黄衾被”也。唐國史補卷中:“及(伏法,京城三日大霧不開,或聞鬼哭,憲宗又得帛書,頗疑其冤,內出黄衣二襲賜及子,敕京兆府收葬之。”

〔六〕經紀:經營求利。通鑑唐高宗永徽二年:“元嬰蔣王惲皆好聚斂,上嘗賜諸王帛各五百段,獨不及二王,敕曰:‘滕叔蔣兄自能經紀,不須賜物,給麻兩車以爲錢貫。’二王大慚。”寒山詩:“丈夫莫守困,無錢須經紀。養得一牸牛,生得五犢子。犢子又生兒,積數無窮已。寄語陶朱公,富與君相似。”廣記卷三三七蕭審(出廣異記):“胡者,將吾米二百石,絹八十匹,經紀求利。”又卷一〇九李氏(出冥祥記):“家鎮沽酒,添灰少量,分毫經紀。”

〔七〕都市:交易市場。本事詩情感:“乃破一鏡,人執其半,約曰:‘他日必以正月望賣於都市。’”廣記卷六〇玄俗妻(出女仙傳):“唯餌巴豆雲母,亦賣之於都市。”唐皇甫枚三水小牘卷上:“明日凌晨,荷桑詣都市鬻焉,得三千文。”此云“空手入都市”,即無錢入市,比喻一無所得。論衡量知:“手中無錢之市,使貨主問之:‘錢何在?’對曰:‘無錢。’貨主必不與也。”雜譬喻經卷下:“波利國雖衆物普有,其空手往者一物叵得。”

沉淪三惡道之一 甲一、甲四、大正藏校輯詩集

沉淪三惡道①〔一〕,負特愚癡鬼〔二〕。荒忙身卒死③〔三〕,即屬伺命使④〔四〕。反縛棒駈走⑤〔五〕,先渡奈河⑥〔六〕。倒拽至廳〔七〕,枷棒遍身起〔八〕。死經一七日〔九〕,刑名受罪鬼⑧〔一〇〕。牛頭鐵叉扠⑨〔一一〕,獄卒把刀掇⑩〔一二〕。碓擣磑磨身〔一三〕,覆生還覆死〔一四〕。(〇〇八)

【校勘】

①“沉”,原作“”,即“沉”字别體。大正藏作“汎”。 “淪”,原闕,據甲四補。 “惡”,原存下半,甲四作“”,干祿字書入聲:“上俗下正。”

②“特”,原作“持”,據甲四改。校輯據甲四改作“時”,按甲四實作“特”。

③“荒”,輯作“慌”。 “卒”,原作“卆”,即行書“卒”字。記卷二七九孟德崇(出野人閑話):“九十字,迺是行書卒字。”校輯作“猝”。

④“屬”,原作“”,大正藏作“遍”,校輯作“追”,兹據文意作“屬”。“伺”,校輯改作“司”,誤。

⑤“駈”,原本模糊,兹從詩集校輯作“打”。 “走”,原闕,據甲四補。

⑥“先”,原殘,據甲四補。 “河”,詩集作“何”。

⑦“廳”,原本模糊,姑從大正藏

⑧詩集作“受刑名罪鬼(?)”。

⑨“鐵”,原作“”,干祿字書入聲:“上中通下正。”碑别字入聲九屑魏冀州史元昭墓誌“鐵”作“”。廣記卷三七一獨孤彦(出宣室志):“以截附金,是鐵字也。”大正藏作“錢”。 “扠”,原闕,甲四作“杈”,按敦煌寫本偏旁“扌”、“木”多不辨。

⑩“獄”,原存下半,甲四存上半,兩相比勘,知爲“獄”字。 “卒”,原作“”。碑别字入聲四質漢孔廟置百名卒史碑“卒”作“”。“獄卒”二字大正藏校輯作“□□”。 “刀”,大正藏作“乃”。“掇”,校輯作“搨”。

【注釋】

〔一〕三惡道:亦稱“三惡趣”、“三塗”。佛教以爲衆生輪迴生死於六道之中,罪業深重者當沉淪於地獄、餓鬼、畜生等三道之中受苦,稱爲“三惡道”。大寶積經卷五七:“云何惡趣?謂三惡道。地獄趣者,常受苦切,極不如意,猛利楚毒,難可譬喻。餓鬼趣者,性多瞋恚,無柔軟心,諂誑殺害,以血塗手,無有慈悲,形容醜陋,見者恐怖。設近於人,受飢渴苦,恒被障礙。傍生趣者,無量無邊,作無義行、無福行、無法行、無善行、無淳質行,互相食噉,强者凌弱。”按文中“傍生趣”即“畜生道”。敦煌曲校錄十二時:“葬荒郊,安宅兆,古柏寒松蔭荒草,津梁險路一無憑,合眼沉淪三惡道。”

〔二〕負特:辜負。張鷟遊仙窟:“祇可倡佯一生意,何須負特百年身。”變文集李陵變文:“豈謂將軍失利,將士徒然,負特壯心,乖爲(違)本願。”又:“丈夫失制輸狂虜,負特黄(皇)天孤傅(后)土。”

〔三〕荒忙:同“慌忙”。搜神記卷一六:“未逾數步,不見舍宇,惟有一冢。當時荒忙出走,視其金枕在懷,乃無變異。”元稹夢井:“沉浮落井瓶,井上無懸綆。念此瓶欲沉,荒忙爲求請。”變文集漢將王陵變:“荒忙設計如雨息(急),恐怕臨時事不真。”

〔四〕伺命使:索命鬼使。見上首注〔二〕。

〔五〕反縛棒駈走:按俗傳冥司追人,多有反縛棒擊之事。廣記卷一〇三李丘一(出報應記):“忽一旦暴死,見兩人來追,一人自云姓。時同被追者百餘人,男皆著枷,女即反縛。”唐懷信門自鏡録卷下唐寧州道勝寺慧仙神英受苦事,記冥司王及都官索命時,“王語兩都官云:‘更待何事,急手反縛!’其神英兩手向後,欲似反縛,向前挽之,竟不能得。王又云:‘何不急棒!’其神英呻吟苦毒,家人舉衣,背上闊兩手許,棒處青瘀,徹於胸前。日晚亡矣。”

〔六〕奈河:冥間河流,渡此即爲地獄。廣記卷三四六董觀(出宣室志)記爲亡僧靈習引至冥間,“行十餘里,一水廣不數尺,流而西南。曰:‘此俗所謂奈河,其源出於地府耶。’即視其水,皆血,而腥穢不可近。又見岸上有冠帶袴襦凡數百,曰:‘此逝者之衣,由此趨冥道耳。’”寒山詩:“臨死度柰河,誰是嘍囉漢。”變文集太子成道經:“黑繩繫項牽將去,他(地)獄裏還交渡奈河。”又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行經數步,即至奈河之上,見無數罪人,脫衣掛在樹上,大哭數聲,欲過不過,迴迴惶惶,五五三三,抱頭啼哭。”敦煌遺書斯三九六一佛說十王經:“二七亡人渡柰河,千郡(群)萬隊涉洪波,引路牛頭肩使棒,催行鬼(卒)手擎叉。”清俞樾茶香室叢鈔卷一六渿河橋:“國朝顧炎武山東考古録云:‘嶽之西南,有水出谷中爲西溪,自大峪口至州城之西南,流入于泮,曰渿河。其水在高里山之左,有橋跨之,曰渿河橋。世傳人死魂不得過,而曰柰何,此如漢高帝柏人者,迫於人也。’按顧氏又辨高里山云:‘俗傳蒿里山者,高里因之訛。史記封禪書:上親禪高里漢書武帝紀太初元年十二月禪高里。乃若蒿里之名,見于古挽歌,不言其地。自晉陸機泰山吟,始以梁父蒿里並列,而後之言鬼者由之,遂令古昔帝王降禪之壇,變而爲閻王鬼伯之祠矣。’余謂後世言神言鬼皆託之泰山,雖虚誕之說,而未始無理。蓋因天事天,因地事地,此封禪之所自起也。史記正義云:泰山上築土爲壇以祭天,報天之功,故曰封;泰山下小山上除地,報地之功,故曰禪。神道屬天,王者既封泰山以報天,則泰山有神道矣。鬼道屬地,王者既禪泰山下小山,如云云、亭亭梁父、高里諸山以報地,則云云、亭亭、梁父高里諸山有鬼道矣。遁甲開山圖云:梁父主死。然則高里何不可以主死乎?高里之變爲蒿里,古字相通。師古漢書五子傳曰:蒿里,死人里。此不得其說,而强爲之說,死人之里果安在乎?高里山左有渿河橋,而世俗遂附會爲柰何橋,雖似可笑,亦未謬。”按,顧俞二氏之說皆是,唯由高里山下之渿河演變爲地獄中之奈河,實與民間喪葬習俗亦有關係。古人送喪哭哀,口中例呼“奈何”之語,如〇一一首:“相共唱奈何,送着空塚閣。”說見該首注〔二〕。“渿河”與“奈何”同音,因附會演變爲地獄中之“奈河”。至於地獄中奈河上之奈河橋,作“奈何”而不作“奈河”,更可證明“奈河”與“奈何”之諧音關係。然則民間流傳極廣之陰間奈河,乃因治鬼之高里山下有渿河,世人送喪唱“奈何”,融合二者而附會爲“奈河”,當可無疑矣。據梵志此詩,則“奈河”的觀念初時期即已深入於民間了。

〔七〕倒拽:亦寫作“倒曳”,古時作爲一種刑罰。舊唐書侯思止傳:“(魏元忠辭氣不屈,思止怒而倒曳元忠元忠徐起曰:‘我薄命,如乘惡驢墜,腳爲鐙所挂,被拖曳。’”宋朝事實類苑卷六四孫何:“吏應對失誤,則於地倒曳之。”盧至長者因緣經:“即時倒曳盧至之腳,牽挽打棒,驅令出門。”

〔八〕枷棒:本是兩種刑具,枷以套頸,棒以擊身,後遂作爲各種刑具之代稱。朝野僉載卷二:“至花嚴死處,忽云‘花嚴來喚對事’。左右皆不見,唯稱‘叩頭死罪’,如受枷棒之聲,夜半而卒。”大唐新語卷一二酷忍:“每執囚,先布枷棒於地,召囚前,曰:‘此是作具。’見者魂魄飛越,罕不自誣。”又:“則天仁傑等謂曰:‘卿承反何也?’仁傑等曰:‘向若不承反,已死於枷棒矣。’” 身起:身體。蔣禮鴻曰:“曲有‘身起’、‘身已’,爲一詞之異寫。元劇俗語方言例釋解‘身起’爲身子、身體,凡引四例(略)。按唐釋寒山詩中,有一首云:‘變化計無窮,生死竟不止。三途鳥雀身,五嶽龍魚已。世濁作羺,時清爲騄駬。前回是富兒,今度成貧士。’其中‘身’、‘已’對言,則知曲‘身已’實承語,‘已’即‘身’,同義連文以成一詞,即爲‘身已’,‘身起’則其異寫耳。竊疑寒山詩之‘已’乃‘躬己’之‘己’形近之誤,‘身’可訓‘己’,則‘己’亦可訓‘身體’之‘身’。曲‘身起’,‘起’、‘己’爲音近之歧;其作‘身已’,則誤與今本寒山詩同也。”中國語文一九八二年第二期說“身起”、“身已”。楚說甚是。“身己”等乃人習語,貫休村行遇獵:“傷嗟箇輩亦是人,一生將此關身己。”朱子語類卷一三亦云:“是題目上合說,義是題目上合說義,都不關自家身己些子事。”梵志此詩之“身起”,爲說提供了一條更早的例證,亦可見“起”、“己”音近之歧,初口語即已如是矣。

〔九〕一七日:指“中有”期間的第一個七天。佛教以爲人命終後、轉生之前,即爲“中有”(亦稱“中陰”)階段,其間以七日爲一期,尋求生緣,最多至七七四十九日止,必得轉生。瑜伽師地論卷一:“又此中有,若未得生緣,極七日住。有得生緣,即不決定。若極七日,未得生緣,死而復生,極七日住。如是展轉,未得生緣,乃至七七日住。自此以後,決得生緣。”洛陽伽藍記卷二崇真寺:“崇真寺比丘惠凝死一七日還活,經閻羅王檢閱,以錯名放免。”按,清王應奎柳南隨筆卷四:“或問:‘人死每遇七日,則作佛事,謂之做七,何歟?’曰:‘人生四十九日而魄生,亦四十九而魄散。’曰:‘何以遇七輒散也?’曰:‘假如人以甲子日死,則數至庚午爲一七。甲、木也;庚、金也。金能剋木,午又衝子,謂之天剋地衝,故遇七日而散,至七七日而散盡也。’曰:‘然則做佛事亦有益歟?’曰:‘此俗尚也,愚夫愚婦之所爲也!’見徐復祚村老委談。”此爲道教之說,梵志此詩取義不同。

〔一〇〕刑名:刑罰名目。唐律疏議卷三〇:“假有官户、部曲、官私奴婢,本犯合徒三年斷入流罪,或從三流之法科徒三年,各止加杖二百,刑名雖有出入,加杖數即不殊者,無罪。”廣記卷一〇一氏子(出續玄怪録):“吾以平生謗佛,受苦彌切,無曉無夜,略無憩時,此中刑名,言說不及。”戎昱送鄭鍊師貶辰州:“謫去刑名枉,人間痛惜深。”

〔一一〕牛頭:地獄中鬼卒。五苦章句經:“獄卒名阿傍,牛頭人身,兩腳牛蹄,力壯排山,持鋼鐵釵。”廣記卷一〇四李虚(出紀聞):“即有牛頭獄卒,出於牀下,以叉刺之洞胸。”又卷三八一裴齡(出廣異記):“王復令呼,謂主簿:‘可領此人觀諸地獄。’主簿令引前行,入小孔中,見牛頭卒以叉刺人,隨業受罪。”變文集維摩詰經講經文:“好個聰明人相全,忍交鬼使牛頭領。 ”扠:以叉刺入。柳宗元同劉二十八院長述舊言懷感時書事:“野鶩行看弋,江魚或共扠。”韓愈孟郊城南聯句:“饞扠飽活臠,惡嚼腥鯖。”

〔一二〕獄卒:地獄中鬼卒。變文集佛說阿彌陀經講經文:“三巡呷了便顛狂,不怕閻羅兼獄卒。”又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獄卒數萬餘人,總是牛頭馬面。”按“獄卒”即是“牛頭”,二者實爲一物,唯使用中常並列或對舉。如變文集佛說阿彌陀經講經文:“未客(容)命斷沉三有,獄卒牛頭不放君。”又目連變文:“牛頭每日凌遲,獄卒終朝來拷。”又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牛頭把棒河南岸,獄卒擎叉水北邊。” 掇:通作“剟”,刺。漢書王嘉傳:“上於是定東平本章,掇去宋弘,更言因董賢以聞。”顏師古注:“掇讀曰剟。剟,削也,削去其名也。剟音竹劣反。”知“掇”與“剟”通,但梵志詩之“掇”爲刺義。史記張耳陳餘列傳:“吏治榜笞數千,刺剟,身無可擊者,終不復言。”司馬貞索隱:“案:掇亦刺也。”原文作“剟”,索隱釋“掇”,知“掇”即“剟”,刺也。敦煌曲校録十二時:“若非尖刃陌心穿,即是長槍胸上剟。”“剟”字敦煌遺書本亦作“掇”。

〔一三〕碓:舂米穀之設備。桓譚新論:“宓犧之制杵舂,萬民以濟。及後人加巧,因延力借身重以踐碓,而利十倍。” 磑:石磨。就篇卷三:“碓磑扇隤舂簸揚。”注:“磑所以也,亦謂之。古者雍父作舂,魯班作磑。” 磨:讀平聲。變文集目連緣起:“磪(碓)搗磑磨身爛壞,遍身恰似淤青泥。”所言爲地獄酷刑,與此詩正同。長阿含經卷一九:“復次堆壓地獄,其中獄卒捉諸罪人置於磨石中,以磨磨之,骨肉糜碎,膿血流出,苦毒辛酸,不可稱計。其罪未畢,故使不死,故名堆壓地獄。……復次堆壓地獄,取彼罪人卧鐵臼中,以鐵杵擣,從足至頭,皮肉糜碎,膿血流出,苦痛辛酸,萬毒竝至。餘罪未畢,故使不死,故名堆壓地獄。”

〔一四〕覆:通作“復”,變文集王昭君變文:“同行復同寢,雙馬覆(復)雙奔。”上句用“復”,下句用“覆”,即“復”、“覆”相通之例。佛教以爲罪人墮於阿鼻地獄中,當復生復死,以便反復經受酷刑折磨。地藏菩薩本願經卷上:“若墮此獄,從初入時,至百千劫,一日一夜,萬死萬生,求一念間暫住不得。”廣記卷三八一鄧成(出廣異記):“俄有一牛頭卒持火來,從頂上然至足,成灰遂滅。尋而復生,悲涕良久,謂曰:‘吾之受罪如是,其可忍也?’”變文集佛說阿彌陀經講經文:“盡是前生不孝身,受報罪根何日息,火起燒身生復死,何時得受福人身。”敦煌曲校録歸去來:“三塗地獄實堪憐,千生萬死無休息。”

撩乱失精神甲一、甲四、大正藏、校輯、詩集

撩乱失精神〔一〕,無由見家裏。妻是他人妻,兒被後翁使②〔二〕。奴事新郎君〔三〕,婢逐後娘子③〔四〕。駟馬被金鞍,鏤鐙銀鞦轡④〔五〕。角弓無主張〔六〕,寶劒抛著地。設却百日齋⑥〔七〕,渾家忘却你〔八〕。錢財他人用,古來尋常事。前人多貯積,後人無慙愧〔九〕。此是守財奴〔一〇〕,不免貧窮死。(〇〇九)

【校勘】

①“撩”,甲四、大正藏作“橑”。 “乱”,校輯作“亂”,按“乱”即“亂”字别體,干祿字書去聲:“乱亂上俗下正。”碑别字去聲十五翰魏鄭羲碑“亂”作“乱”。

②此二句大正藏作“妻是兒被他人□後翁使”,蓋因原卷“他人妻”係補寫於行隙間,遂誤録也。

③“後”,大正藏作“度”。 “娘”,校輯作“孃”。

④“轡”,原作“”,甲四本作“”,皆形誤字。

⑤“抛”,原作“”,大正藏作“□”,按即“抛”字别體。變文集舜子變“百鳥銜子田”,與此類似。

⑥“齋”,原作“”,即“齋”字别體。變文集父母恩重經講經文:“場上謝座早從。”按“早從”當乙作“從早”,“場”即“齋場”。

⑦“免”,原作“兑”,形誤字。

【注釋】

〔一〕撩乱:同“繚亂”。王昌齡從軍行:“撩亂邊愁聽不盡,高高秋月照長城。”韋應物答重陽:“坐使驚霜鬢,撩亂已如蓬。”元稹兔絲:“荆榛易蒙密,百鳥撩亂鳴。” 失精神:謂死。禮記曲禮下“庶人曰死”,鄭玄注:“死之言澌也,精神澌盡也。”按佛教淨土宗認爲人命終時,精神不亂,一心念佛,則可往生淨土天堂。衆經撰雜譬喻卷下:“諸學道者,臨欲壽終,心不亂者,所生不墮惡道苦痛之處。”佛說阿彌陀經:“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聞說阿彌陀佛,執持名號,若一日,若二日,若三日,若四日,若五日,若六日,若七日,一心不亂,其人臨命終時,阿彌陀佛與諸聖衆現在其前。是人終時心不顛倒,即得往生阿彌陀佛極樂國土。”此首云“撩乱失精神”,已暗示此人不得生天,當墮惡道之意。

〔二〕後翁:後父。“翁”即父。史記項羽本紀:“吾翁即若翁,必欲烹而翁,則幸分我一桮羹。”

〔三〕郎君:本是奴僕對主人之子的稱呼,亦有泛稱主人者。如朝野僉載卷三:“隋開皇中,京兆韋衮有奴曰桃符,每征討將行,有膽力。至左衛中郎,以桃符久從驅使,乃放從良。桃符家有黄,宰而獻之,因問乞姓。曰:‘止從我姓爲韋氏。’叩頭曰:‘不敢與郎君同姓。’”廣記卷三三三黎陽客(出廣異記):“客曰:‘日暮,前路不可及,輒寄外舍可乎?’奴曰:‘請白郎君。’乃入。”

〔四〕逐:跟隨。 娘子:奴僕對女主人之稱。廣記卷四八六無雙傳:“塞鴻曰:‘郎君見知此驛,今日疑娘子在此,令塞鴻問候。’”文中“郎君”、“娘子”分别是對男女主人的稱呼。梵志詩二六七首:“奴富欺郎君,婢有陵娘子。”亦作“孃子”。廣記卷一六張老(出續玄怪録):“義方偶遊揚州,閒行北邸前,忽見張家崑崙奴前曰:‘大郎家中何如?孃子雖不得歸,如日侍左右,家中事無巨細,莫不知之。’因出懷金十斤以奉曰:‘孃子令送與大郎君。’”司馬光書儀卷一上內外尊屬:“古人謂父爲阿郎,謂母爲孃子。……其後奴婢尊其主如父母,故亦謂之阿郎、孃子。”

〔五〕鏤鐙:雕刻爲飾的馬鐙。 銀鞦轡:以銀爲飾的馬韁與股帶。

〔六〕角弓:詩魯頌泮水“角弓其觩”,朱熹集傳:“角弓,以角飾弓也。” 張:以手輓弓。詩小雅吉日:“既張我弓,既挾我矢。”鮑照出自薊北門行:“馬毛縮如蝟,角弓不可張。”

〔七〕百日齋:舊時迷信爲死者祈福,除初七至七七日做法事外,滿一百日亦請僧設齋。北齊書孫靈暉傳:“從死後,每至七日及百日終,靈暉恒爲綽請僧設齋,轉經行道。”宋俞文豹吹劍録:“世俗信浮屠,以初死七日至七七日、百日、小祥、大祥,必作道場功德,則滅罪生天,否則入地獄。”參看〇〇三首篇後按語所引佛說閻羅王授記勸修生七齋功德經

〔八〕渾家:全家。戎昱苦哉行五首之四:“身爲最小女,偏得渾家憐。”變文集鷰子賦:“雀兒怕怖,悚懼恐惶;渾家大小,亦總驚忙。”敦煌曲校録十二時:“性命惟憂頃刻間,渾家大小專看侍。”五燈會元卷一六智海本逸禪師:“此夜一爐火,渾家身上衣。”

〔九〕慙愧:感激。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二八:“未嘗慚愧丈夫恩,縱意邪思心不絕。”慧立彦悰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卷一:“初,法師在,見一病人,身瘡臭穢,衣服破污,愍將他寺,施與衣服飲食之直。病者慚愧,因授法師此經。”唐袁郊甘澤謠:“慚愧情人遠相訪,此身雖異性長存。”變文集伍子胥變文:“更蒙女子勸諫,盡足食之,慚愧彌深,乃論心事。”又鷰子賦:“一冬來居住,温暖養妻兒,計你合慙愧,却被怨辯之。”

〔一〇〕守財奴:亦作“守錢虜”、“守錢奴”、“看錢奴”。後漢書馬援傳:“因處田牧,至有牛馬羊數千頭,穀數萬斛。既而歎曰:‘凡殖貨財產,貴其能施賑也,否則守錢虜耳。’乃盡散以班昆弟故舊。”分别善惡所起經:“佛言人於世間得財產,慳貪不肯布施,不愛視諸家,貧窮者不給與之,不供事沙門明經道士,不匄不與乞兒若病人,食飲不敢自飽,衣被不敢自完,從是得五惡。……人皆呼爲守錢奴。”意林卷五引唐子:“守財不施,謂之錢奴。”祖堂集卷八曹山和尚:“到這裏不分貴賤,不别親疏,如大家人守錢奴相似。”廣記卷三六〇鄧差(出廣古今五行記):“寸光可惜,人生在世,終止爲身口耳。一朝病死,安能復進甘美乎?終不如臨沮鄧生,平生不用,爲守錢奴耳。”元鄭廷玉看錢奴買寃家債主雜劇,明陶宗儀南村輟耕録卷一七引錢素庵哨遍:“試把賢愚窮究,看錢奴自古呼銅臭。”按“看”讀平聲,亦“守”之義。

夫婦相對坐甲一、甲四、詩集

夫婦相對坐,千年亦不足。一箇病著床,遙看手不觸②〔一〕。正報到頭来〔二〕,徒費將錢卜④〔三〕。寶物積如山,死得一棺木。空手把兩拳,口裏徒含玉〔四〕。永離臺上鏡,無心開衣服⑤〔五〕。鏡匣塵滿中,剪刀生衣醭⑦〔六〕。平生歌舞處〔七〕,無由更習曲。琵琶絕巧〔八〕,琴絃断不續。花帳後人眠,前人自薄福〔九〕。生坐七寶堂〔一〇〕,死入土角⑬〔一一〕。喪車相勾牽〔一二〕,鬼朴還相哭⑮〔一三〕。日埋幾千般,光影急迅速〔一四〕。(〇一〇)

此首校輯析爲夫婦相對坐平生歌舞處二首。詩集則以此首與下首併爲一首。

【校勘】

①“坐”,原作“”。干祿字書上聲:“上俗中通下正。”

②“觸”,兩本皆作“”,即“觸”字别體,从牛从角,會意字。太平御覽卷九一三引東方朔神異經:“人有德行,而往(抵)之。”“”字原注“音觸”。碑别字入聲二沃魏程哲碑“觸”作“”,又唐諸葛府君夫人韓氏墓誌作“”,亦結構小異耳。校輯謂原作“”,乃辨認之誤。又龍龕手鏡卷三角部:“二正。”以“”同“解”,此則别爲一說,與此處不符。

③“正”,大正藏作“心”。

④“費”,原作“”,據甲四改。 “卜”,原作“上”,失韻,應是“卜”字形訛。詩集改作“却”,校輯改作“贖”。

⑤“服”,大正藏作“眼”,校輯改作“幞”。參見注〔五〕。

⑥“匣”,校輯録作“裏”,誤。

⑦“醭”,大正藏作空格。

⑧“生”,大正藏作“坐”。

⑨“巧”,原作“”,大正藏作“咲”。按“”即“巧”字别體。干祿字書上聲:“上通下正。”碑别字上聲十八巧齊劉碑造象記“巧”作“”。

⑩“断”,校輯作“斷”。干祿字書上聲:“断上俗中通下正。”

⑪“帳”,原作“悵”。按敦煌寫本偏旁“巾”與“忄”多不别。如變文集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迢白憣打鐵鼓”,“迢”即“招”,“憣”即“幡”。

⑫“坐”,原作“”,同“座”,按敦煌寫本“座”與“坐”通用,如變文集醜女緣起“皇帝座相寶殿”,“座”通“坐”,“相”當作“於”。

⑬“”,原作“觸”,與上文“遙看手不觸”韻複,應是“”字之訛。〇六八首“死入土角”,正作“”。參見注〔一一〕。

⑭“喪”,原作“”,碑别字下平聲七陽隋龍山公墓誌銘“喪”作“”。

⑮“朴”,大正藏作空格,詩集改作“仆”。 “哭”,原作“”,干祿字書入聲:“上俗下正。”

⑯“埋”,原作“理”,據甲四改。

【注釋】

〔一〕遙看手不觸:謂嫌懼病人。魏書劉裕傳附劉子業傳:“其母疾篤,遣呼子業子業曰:‘病人間多鬼,那可往!’其母怒語侍者曰:‘將刀來破我腹,那得生如馨兒!’”舊唐書高士廉傳:“土俗薄,畏鬼而惡疾,父母病有危殆者,多不親扶侍,杖頭挂食,遙以哺之。”與此類似。

〔二〕正報:按佛教分果報爲兩類,表現於環境者爲“依報”,表現於人身者爲“正報”。法門名義集二報:“一者依報(亦名共相),二者正報(亦名不共相)。身外之果,名爲依報,國土善惡,如此等是。身上之果,名爲正報,形容醜麗,如此等是。” 到頭:到底,終盡。白居易憶廬山舊隱及洛下新居:“無奈攀緣隨手長,亦知恩愛到頭空。”盧仝走筆謝孟諫議寄新茶:“便爲諫議問蒼生,到頭還得蘇息否?”孟郊寒地百姓吟:“寒者願爲蛾,燒死彼華膏。華膏隔仙羅,虚遶千萬遭。到頭落地死,踏地爲遊遨。”張碧農父:“到頭禾黍屬他人,不知何處抛妻子。”寒山詩:“紙袴瓦作裩,到頭凍餓殺。”又:“到頭君作鬼,豈令男女貧。”此云“正報到頭来”,即謂正報終盡,亦即命終之時。

〔三〕徒費將錢卜:謂花錢求神問卜,亦已無濟於事。古人治病,問卜亦其一法,故二五九首云:“得病不須卜,實莫浪求神。”參見一六八首按語。

〔四〕含玉:古代喪禮,以玉物納死者口中。公羊傳文公五年:“含者何?口實也。”何休注:“孝子所以實親口也。緣生以事死,不忍虚其口。天子以珠,諸侯以玉,大夫以碧,士以貝,春秋之制也。”字亦作“唅”。古代相傳含玉可以避免屍體腐爛。魏書李預傳:“時七月中旬,長安毒熱,停尸四宿,而體色不變。其妻常氏以玉珠二枚唅之,口閉。謂之曰:‘君自云餐玉有神驗,何故不受唅也?’言訖齒啓,納珠,因噓屬其口,都無穢氣。”

〔五〕衣服:即“衣襆”,“服”爲“襆”之借字,今寫作“包袱”之“袱”。宋周必大二老堂雜誌卷四:“帊幞之幞音服,當如此寫,故玉篇與帊字相連。今上下皆作複字,乃福音。”樂府詩集卷八六梁簡文帝蕭綱淫豫歌:“淫預大如服,瞿塘不可觸。”按太平寰宇記卷一四八引諺曰:“灧澦大如襆,瞿塘不可觸。”可證“服”即“襆”也。廣記卷二四二蕭穎士(出辨疑志):“有一婦人年二十四五,着紅衫緑裙,騎驢,驢上有衣服。”亦謂有衣襆也。字亦作“幞”。續高僧傳卷二八釋法泰傳:“令一人擔負,一頭以籠盛錢二千,束縛經置錢上;一頭是衣服。擔行至地名筰橋,橋忽斷。在後,負擔人俱墜水中。人浮得出,擔没不見。……時有一人聞之,脫衣入水,没求之,數度出入,得錢與衣幞,而不得經。”前文云“衣服”,後文云“衣幞”,知“衣服”即“衣幞”也。字亦作“複”。宋朝事實類苑上海古籍出版社標點本卷六八山魈:“忽一日,聞燒帛氣,無處尋求。他日,家人啓箱篋,見一複內裙,一腰在衆衣之中,已爲煨燼,即餘衣略無損者。”中數句誤點,應爲“見一複,內裙一腰,在衆衣之中”。“複”即包袱之義,非謂裌也。清俞正燮癸巳存稿卷一〇:“史炤通鑑釋文於‘衣襆’云:‘博木切。云:裳削幅謂之襆。’胡三省辨誤云:‘爾雅乃纀字。此襆當音房玉切,帊也,所以包裹衣物。’俞玉吾席上腐談云:‘幞頭,以幅巾裹首,字音伏,與襆被之襆同,今譌音爲僕。’是時多有誤音。說文云:‘幞,帊也。’集韻‘逢玉切’,云‘帕也’。幞頭即帊首,即今包頭。幞被、衣幞,即包被、衣包。其從衣之襆,爲或從字,袱則今俗字。”梵志此詩之“服”,即此字也。

〔六〕生衣醭:生黴(今寫作霉)。分别言之,“衣”爲固體表面之黴層,“醭”則液體表面之黴層,相連成文則爲凡黴之稱。說文:“生衣也。”釋名釋飲食:“麴,朽也,鬱之使生衣朽敗也。”齊民要術卷八作醬等法:“熟便開之,當縱横裂,周迴離甕,徹底生衣。”杜甫寄韋有夏郎中:“歸楫生衣卧。”王建宮詞:“春風院院落花堆,金鎖生衣掣不開。”以上爲“生衣”之例。齊民要術卷八作酢法大麥酢法:“三日便發,發時數攪。不攪則生白醭,生白醭則不好。”白居易卧疾來早晚:“酒甕全生醭,歌筵半委塵。”以上爲“生醭”之例。

〔七〕平生:這裏指在生之日。傅玄挽歌:“平生坐玉殿,没歸都幽宮。”廣記卷三五一王坤(出宣室志):“某自不爲人數年矣,嘗念平生時,若縶而不忘解也。”“平生”皆爲死後追憶生時之言。

〔八〕巧聲:新奇之聲。焦循易林:“玩好亂目,巧聲迷耳。”顧況李供奉彈箜篌歌:“王侯將相立馬迎,巧聲一日一迴變。”

〔九〕薄福:佛教謂由於前生所修善業少,故今生所享福果薄也。雜譬喻經:“其兄值佛,出家修道,即得羅漢;而獨薄福,常患衣食不充,與諸伴遊行乞食,常獨不飽而還。”北本涅槃經卷三四:“衆生薄福,壽命短促。”瑜伽師地論卷一:“若薄福者,當生下賤家。”北史李庶傳:“我薄福,託劉氏爲女,明旦當出。彼家甚貧,恐不能見養。”

〔一〇〕七寶堂:裝飾華貴之殿堂。佛說四天王經:“今日月星宿,即諸天宮宅也,七寶殿堂,懸處虚空。”虚空藏菩薩神咒經:“其道二邊,化七寶堂,如帝釋堂。”敦煌變文論文録維摩碎金:“向蓮花臺上,雙眉而私帶笑容;處七寶堂中,兩臉而長含喜色。”按佛經所說“七寶”,名目不盡相同,此處則爲衆寶的泛稱。

〔一一〕土角:此處指墳墓。世說新語輕詆:“高柔在東,甚爲謝仁祖所重。既出,不爲王劉所知。仁祖曰:‘近見高柔,大自敷奏,然未有所得。’真長云:‘故不可在偏地居,輕在角奴角反中,爲人作議論。’”廣韻入聲四覺:“,女角切,屋角。”按“角”即今語“角落”。

〔一二〕勾牽:牽引。白居易題盧祕書夏日新栽竹二十韻:“撐撥詩人興,勾牽酒客歡。”變文集无常經講經文:“鎮長煩惱相抅牽,陷墮這身失計料。”“抅牽”即“勾牽”。

〔一三〕鬼朴:唐人俗語,指行將化爲鬼物之人。通鑑唐則天后長壽元年:“太后自垂拱以來,任用酷吏,先誅宗室貴戚數百人,次及大臣數百家,其刺史、郎將以下不可勝數。每除一官,户婢竊相謂曰:‘鬼朴又來矣。’”梵志詩之“鬼朴”,則指送喪之死者眷屬。如〇七一首:“前死後人埋,鬼朴悲聲送。”又二七一首:“鬼朴哭真鬼,連夜不知休。”蓋自梵志視之,凡生人皆爲候補鬼物,故皆得以“鬼朴”稱之。唯“朴”字頗難索解,姑進一說如下。戰國策秦策三:“人謂玉未理者璞,人謂鼠未腊者朴。人懷朴過賈曰:‘欲買朴乎?’賈曰:‘欲之。’出其朴,乃鼠也,因謝不取。”(尹文子載此事云“人謂鼠未腊者爲璞”,“璞”即“朴”之同音借字。)故知死鼠未腊者稱爲“朴”,“朴”者,肉脯也。而古人確有稱待死之人爲“肉脯”之說。南史張融傳:“浮海至交州,於海中遇風,終無懼色,方詠曰:‘乾魚自可還其本鄉,肉脯復何爲者哉!’”“肉脯”即張融自稱,此與“鬼朴”之語同一聯想也。

〔一四〕光影:即“光景”,“影”與“景”通。顏氏家訓書證:“凡陰影者,因光而生,故謂爲景。……至葛洪字苑,傍始加彡,音於景反。”此處“光景”謂光陰。張籍懷友:“百年受命短,光景良不足。”補全唐詩卷二佚名哭押牙四寂:“可歎生涯光景促。”宋陳慥無愁可解:“光景百年,看便一世。”

富者辦棺木甲一、甲四、大正藏、校輯、詩集

富者辦棺木,貧窮席裏角②〔一〕。相共唱奈何③〔二〕,送著空塚閣④〔三〕。千休即万休,永别生平樂〔四〕。智者入西方〔五〕,愚人墮地獄。掇頭入苦海〔六〕,冥冥不省覺〔七〕。(〇一一)

【校勘】

①“辦”,原作“辨”,從校輯所改。

②“席”,原作“”,干祿字書入聲:“上俗下正。”與此近似。“裏”,校輯改作“裹”。

③“奈”,原作“”,即“柰”字形訛,同“奈”。廣韻去聲十四泰:“奈,本亦作柰。” “何”,原作“河”,從大正藏改。參見注〔二〕。

④“閣”,原作“各”,大正藏作空格,校輯作“咎”,失韻。按即“閣”之同音借字,變文集難陁出家緣起:“佛與帝□(釋)說經,便遣難陁觀看。且見樓臺殿各(閣),皆是七寶合成。”即“閣”、“各”同音混用之例。參見注〔三〕。

⑤“智”,原作“志”,從校輯所改。

⑥“掇”,原作“”,甲四作“掇”,大正藏作“□”,校輯作“掇”,兹從甲四及校輯

⑦“冥”,原作“”。碑别字下平聲九青唐魏妻趙氏墓誌銘“冥”作“”,與此類似。

【注釋】

〔一〕角:包裹之義,有名詞與動詞兩種用法,此處爲動詞。三水小牘卷上埋蠶受禍:“乃與村衆及公直同發蠶坑,中有箔角一死人。”謂有箔裹一死人也。變文集孟姜女變文:“角束夫骨,自將背負。”“角”即“束”也,同義連文則爲“角束”。按窮人以席代棺,如南史顧憲之傳:“郡境連歲疾疫,死者太半,棺槨尤貴,悉裹以席,棄之路傍。”

〔二〕唱奈何:周一良曰:“人報喪或弔喪的書札中,有常用的套語‘××奈何,××奈何’。有時前面兩字重複,如‘哀痛奈何,哀痛奈何’,‘痛當奈何,痛當奈何’。有時頭兩字不相同,如‘哀苦奈何,哀痛奈何’,‘酷當奈何,痛當奈何’。不但書面上如此寫,遇到喪事時口頭上也這樣說。敦煌寫本搜神記李玄王子珍說:‘若〔你父〕氣已絕,無可救濟,知復奈何!知復奈何!’又伍子胥變文云:‘子胥控馬籠鞭,就水抱得小兒,拍搦悲啼弔問:汝父沉溺深江,荼毒奈何奈何!’古代書寫時,凡遇全句連續幾字都需重複,往往即在每字之下加點表示,以免重寫,所以伍子胥變文當是‘荼毒奈何’一句四字之下都有點作爲重複的標記。輾轉抄寫時,漏去荼毒兩字下的標記,於是祇剩下奈何二字重複了。荼毒、酷罰之類,也是弔喪書信中常見的套語。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開成四年閏正月九日記:‘適聞知大德已靈變〔死亡〕,道門哀喪,當須奈何。’××奈何既是喪事習用以表哀悼的話,大約在送葬時大家口裏也如此唱念,所以詩裏說‘唱奈何’。”王梵志詩的幾條補,載北京大學學報一九八四年第四期。楚按,說甚是。朝野僉載卷五記兵部尚書婁師德鄉人犯贓,都督許欽明欲決殺令衆,“尚書切責之曰:‘汝辭父娘,求覓官職,不能謹潔,知復奈何!’將一楪槌餅與之曰:‘噇却,作箇飽死鬼去!’”蓋與鄉人作死别,故亦云“知復奈何”。廣記卷二六二助喪禮(出笑林):“有人弔喪,並欲齎物助之,問人可與何等物,答曰:‘錢布帛,任君所有爾。’因齎大豆一斛,置孝子前,謂曰:‘無可有,以大豆一斛相助。’孝子哭‘孤窮奈何’。曰:‘造豉。’孝子又哭‘孤窮’。曰:‘適得便窮,更送一石。’”按孝子所哭“孤窮奈何”等語,實具禮儀作用,此人昧於世事,執實理解,遂傳爲笑柄,載入笑林。而“孝子哭‘孤窮奈何’”之事,即是梵志詩的“唱奈何”,蓋送葬之時,亦須哭“××奈何”以助哀也。又按,以“奈何”之語表示哀悼,實非始於唐代三國志魏書毌丘儉傳注引文欽與郭淮書:“大將軍昭伯與太傅俱受顧命,登牀把臂,託付天下,此遠近所知。後以勢利,乃絕其祀,及其親黨,皆一時之俊,可爲痛心,柰何柰何!”又大般涅槃經後分卷上:“哀哉哀哉,痛苦奈何奈何,莫大愁毒,熱惱亂心,如來化緣周畢,一切人天無能留者,苦哉苦哉,奈何奈何!”雖爲譯經,哀悼用語仍屬中土也。敦煌遺書伯三六三七新定書儀鏡:“凡稱奈何者,相開解語。儀云:不孝奈何,酷罰奈何。斯乃自抑之詞,非爲孝子痛結之語。所以弔孝者稱奈何,受吊者也宜自開解。今重喪告答並删改爲罪苦。餘凶書服輕,德(得)依舊儀。”

〔三〕閣:置放,亦作“擱”。齊民要術卷七造神麴并酒:“麴成矣,任意舉、閣,亦不用甕盛。”唐義淨南海寄歸內法傳卷四:“或閣筆於松枝,或投硯於巖曲。”朝野僉載卷二:“五溪蠻父母死,於村外閣其屍,三年而葬。”停放屍體用“閣”字,正與梵志此詩同。廣記卷三九二熊博(出稽神録):“熊博者,本建安津吏。岸崩,得一古塚,藤蔓纏其棺,旁有石銘云:‘欲陷不陷被藤縛,欲落不落被沙閣,五百年後遇熊博。’”

〔四〕生平樂:生時樂。“生平”同“平生”,指在生之日。見〇一〇首注〔七〕。

〔五〕西方:指西方淨土,即是佛教的天上極樂世界。隋慧遠大乘義章卷一九:“言淨土者,經中或時名佛剎,或稱佛界,或云佛國,或云佛土,或復說爲淨剎,淨界,淨國,淨土。”宋王日休龍舒增廣淨土文卷二淨土總要一:“統言大藏不止有十餘經言西方淨土事,其大略謂彼處以七寶莊嚴,無地獄餓鬼禽畜以至蜎飛蠕動之類,常清淨自然,無一切穢雜,故名淨土。其人皆蓮華中生,長生不老,衣食宅宇隨意化成。其景序長春,無復寒暑,大受快樂,無一切苦惱,故名極樂世界。”按淨土有東方淨土、西方淨土、天上淨土等等,影響我國民間觀念最巨者爲西方淨土,即阿彌陀佛淨土。

〔六〕掇頭:應即墜身之意。敦煌遺書斯二七〇二載歌辭:“可中五逆甘採□,死了掇頭入地獄。” 苦海:比喻痛苦深廣,無有涯際。佛教以喻生死輪迴之苦。北本涅槃經卷一五:“我昔與汝等,不見四真諦,是故久流轉,生死大苦海。”變文集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只恐無常相逼迫,苦海沉淪生死津。”

〔七〕冥冥:昏暗貌。楚辭九歌山鬼:“雲容容兮而在下,杳冥冥兮羌晝晦。”亦用以形容陰間。後漢書張奂傳:“通塞命也,始終常也,但地底冥冥,長無曉期,而復纏以纊緜,牢以釘密,爲不喜耳。” 省覺:覺醒。搜神記卷一五:“村人應病死者,輒恍惚熟眠經日,見病人死,然後省覺。覺則具說。”水滸四五回:“只怕五更睡著了,不知省覺。”引申爲覺悟之義。景德傳燈録卷二四嘉州黑水和尚:“問曰:‘雪覆蘆華時如何?’黄龍曰:‘猛烈。’師曰:‘不猛烈。’黄龍又曰:‘猛烈。’師又曰:‘不猛烈。’黄龍便打,師因而省覺。”

擎頭鄉里行甲一、甲四、大正藏校輯詩集

擎頭鄉里行〔一〕,事當逞靴襖①〔二〕。有錢但著用,莫作千年調〔三〕。(〇一二)

校輯以此首併入上首。

【校勘】

①“襖”,原作“”,從校輯所録。

【注釋】

〔一〕擎頭:昂頭。續高僧傳卷二五釋植相傳:“又曾行弘農水側,見人垂釣。勸止之,不從其言。即唾水中,忽有大蛇,擎頭四顧,來趣釣者。因即歸命,投出家。”

〔二〕事當:務須。敦煌遺書斯四四七二雲辯十慈悲偈公案:“又與屈人能洗雪,事當不差與平持。”

〔三〕千年調:指預作長久生存之打算,梵志詩屢見。如〇三五首:“漫作千年調,活得没多時。”二八〇首:“貯積千年調,知身得幾時。”二八四首:“不得萬萬年,營作千年調。”三一四首:“世無百年人,擬作千年調。”宋陳師道卧疾絕句“一生也作千年調”,任淵注:“此句未分其遂死也。寒山子詩云:‘人是黑頭蟲,剛作千年調。鑄鐵作門限,鬼見拍手笑。’”按,寒山子詩集不載此詩。宋莊季裕鷄肋編卷下:“陳無己詩亦多用一時俚語,如……‘早作千年調’,‘一生也作千年調’。”知時“千年調”已流行爲民間俚語。亦作“千年畫”。全唐詩南唐後主李煜句:“人生不滿百,剛作千年畫。”亦作“千年約”。變文集无常經講經文:“七十年人猶自希,何須更作千年約。”亦作“千歲調”。同上:“須知浮世片時間,莫作久長千歲調。”

百歲乃有一甲一、甲四、大正藏、校輯、詩集

百歲乃有一①〔一〕,人得七十稀②〔二〕。張眼看他死〔三〕,不能自覺知〔四〕。癡皮裹膿血〔五〕,頑骨强相随④〔六〕。兩腳行衣架⑤〔七〕,步步入阿鼻〔八〕。(〇一三)

詩集以此首與〇一四、〇一五、〇一六首併作一首。

【校勘】

①“乃有一”,原作“乃有一人”,校輯詩集删“乃”作“有一人”。按“乃”通作“寧”,“人”屬下句。“寧有一”即豈有一人。善見律毘婆:“乃可没命,何敢有犯。”佛本行集經卷三受決定品:“我今乃可將臭肉身於此泥上作大橋梁,令佛世尊履我身上過。”梁書臨川王宏傳:“乃可無我,此事不容暫廢。”續高僧傳卷六釋道超傳:“乃可無七尺,何事在於人後?”變文集醜女緣起:“乃可不要富貴,亦不藉你官職。”以上“乃可”即是“寧可”。維摩詰經卷下見阿閦佛品:“是人乃能捨清淨土,而來樂此多患害處?”“乃能”即是“寧能”。皆是“乃”、“寧”相通之證。〇一九首“人人百歲乃有一,縱令長命七十稀”,句式類似。

詩集校輯作“得七十者稀”。“者”爲衍文。

③“裹”,原作“”。康熙字典:“字彙補:責尺切,音執。字辨:囊也。〇按與裹字音義别。”楚按,“”即“裹”字俗體,不必拘於康熙字典之說,龍龕手鏡衣部:“。”

④“随”,校輯作“隨”。碑别字上平聲四支唐阿史那忠碑“隨”作“随”。

⑤“架”,原作“”,甲四作“”,即“架”字别體。詩集作“枷”。變文集鷰子賦:“亦是窮奇鳥,搆足詞章。”按拾得詩:“箇箇心搆架,造業大如山。”“搆”即“搆架”,因知“”即“架”也。

⑥“入”,原脫,據甲四補。

【注釋】

〔一〕百歲乃有一:“乃”通“寧”,“豈”之義,見校語。按古人以爲人壽大限百年,而得之者蓋寡。莊子盜跖:“人上壽百歲,中壽八十,下壽六十。”吕氏春秋安死:“人之壽,久之不過百,中壽不過六十。”列子楊朱:“百年,壽之大齊,得百年者千無一焉。”權德輿古興:“人生大限雖百歲,就中三十稱一世。”白居易對酒:“人生一百歲,通計三萬日。何況百歲中,人間百無一。”廣記卷三五〇浮梁張令(出纂異記):“大凡世人之壽,皆可致百歲。而以喜怒哀樂,汩没心源,愛惡嗜欲,伐生之根,而又揚己之能,掩彼之長,顛倒方寸,頃刻萬變,神倦思怠,難全天和,如彼淡泉,汩於五味,欲致不壞,其可得乎?”

〔二〕人得七十稀:人習語如此。杜甫曲江:“人生七十古來稀。”白居易自誨:“人生百歲七十稀。”又曲江早秋:“人壽七十稀,七十新過半。”又栽松:“得見成陰否?人生七十稀。”

〔三〕張眼:睜大眼睛。御覽卷四九二引東觀漢記曰:“馬援交趾,上言太守蘇定張眼視錢,呼牒切目計賊,怯於戰功,宜加切勑。後果下獄。”

〔四〕覺知:覺悟。變文集佛說阿彌陀經講經文:“法師今朝分明說,只恕(恐)門徒不覺知。”

〔五〕癡皮裹膿血:按禪秘要法經:“今我此身,前時不淨,九孔膿流,筋纏血塗。”變文集山遠公話:“薄皮裹膿血,筋纏臭骨頭,從頭觀至足,遍體是膿流。”蓋佛教不淨觀强調人身種種穢惡不堪,故梵志詩亦有此等語句。

〔六〕頑骨:以稱冥頑不靈之人。〇四九首亦云:“從頭捉將去,頑骨不心驚。”

〔七〕衣架:比喻人之軀體。白居易又答賀客:“銀章暫假爲專城,賀客來多懶起迎。似掛緋衫衣架上,朽株枯竹有何榮。”今時尚有“衣架飯桶”之語。

〔八〕阿鼻:即阿鼻地獄,意譯無間地獄,謂受罪無有間歇。翻譯名義集卷二阿鼻:“此云無間。觀佛三昧經:‘阿言無,鼻言救。’成論明五無間:一趣果無間,捨身生報故。二受苦無間,中無樂故。三時無間,定一劫故。四命無間,中不絕故。五形無間,如阿鼻相,縱廣八萬由旬,一人多人,皆偏滿故。”北本涅槃經卷一九:“阿鼻地獄。四方有門,一一門外,各有猛火,東西南北,交過通徹,八萬由延,周匝鐵墻,鐵網彌覆。其地亦鐵,上火徹下,下火徹上。大王,若魚在,脂膏焦然,是中罪人,亦復如是。”

雙盲不識鬼甲一、甲四、大正藏校輯詩集

雙盲不識鬼〔一〕,伺命急来追〔二〕。赤繩串著項〔三〕,反縛棒脊〔四〕。露頭赤腳走〔五〕,身上無衣被〔六〕。獨自心中驟,四面被兵圍〔七〕。向前十道挽④〔八〕,背後鐵鎚鎚〔九〕。伺命張弓射,苦痛劇刀錐〔一〇〕。(〇一四)

校輯以前六句屬上首,後六句屬下首。

【校勘】

①“伺”,校輯作“司”,誤。

②“繩”,原作“”,干祿字書平聲:“上通下正。”

③“脊”,原作“”,甲四作“”,皆爲“脊”之俗體。

④“挽”,原作“捝”,大正藏校輯改作“稅”,詩集作“挽”。兹從詩集

【注釋】

〔一〕雙盲:兩眼瞎。北齊書祖珽傳:“孝徵心行雖薄,奇略出人,緩急真可憑仗。且其雙盲,必無反意,請喚取問其謀計。”孟郊寄張籍:“未見天子面,不如雙盲人。”梵志詩則謂生人不識鬼,雖畜兩眼,亦同雙盲。

〔二〕伺命:勾命鬼。見〇〇七首注〔二〕。

〔三〕赤繩:俗傳冥司以赤繩綑縛罪人,普賢菩薩說證明經:“百億鬼軍,百億鐵圍地獄,此諸鬼神恒河沙數,黑衣黑服,赤繩赤棒,療除罪人。”日本中村不折佛說妙好寶車經:“對至不可避,會當來相牽。赤繩縛我肩(背),黑索繫我咽。將我何所至,送至東太山。”亦云“赤索”、“赤綆”、“朱索”。續高僧傳卷二五釋僧融傳:“至七日後,主人母見一鬼持赤索欲縛之,母甚遑懼,乃更僧讀經行道,鬼怪遂息。”釋門自鏡録卷下唐寧州道勝寺慧仙神英受苦事:“至八月初,寺家家人夜夢,見上座慧仙共一人執赤索入寺,……遂於寺內覓都師神英,遇見寺主八仁,其執赤索人即以索剔取寺主八仁八仁云:‘不關我事。’即以手捉索牽挽拒之。”所記即冥司追人之事。酉陽雜俎續集卷一支諾臯上:“二鬼跳及門,以赤物如彈丸,遙投崔生口中,乃細赤綆也,遂釣出於庭中。”廣記卷三五六哥舒翰(出通幽録):“忽見門屏間有一物,傾首而窺,進退逡巡,入庭中,乃夜叉也,長丈許,著豹皮裩,鋸牙披髮,更有三鬼相繼進,乃拽朱索,舞于月下。”按陀羅尼集經卷一一:“毘嚕博叉天王像法:其像大小衣服准前,左手同前,唯執矟異,其右手中而把赤索。”稗海搜神記卷三:“迨夜,有一人,着朱衣,乘馬,與樹神曰:‘朝來武王伐子,不有損乎?’樹神曰:‘我雷公飛沙走石,傷武王兵士,兵士見之星分,不敢近我。我有威力如此。’赤衣人怒曰:‘我教武王兵人,用生朱塗面,披髮着朱衣,赤繩縛之,道灰百匝,以斧伐之,豈不損乎?’”此則以赤索縛鬼物者。蓋因我國古代有以赤索避邪之說(參見一三五首注〔四〕),由此而傅會出神秘色彩,不但神明以赤索縛鬼物,鬼物亦以赤索縛人也。

〔四〕棒脊皮:即“棒脊”。變文集鷰子賦:“阿你浦(逋)逃落藉,不曾見你膺王役,終遣官人棒脊,流向擔(儋崖象白。”

〔五〕露頭:光頭不戴巾帽。變文集佛說阿彌陀經講經文:“露頭赤腳看牛馬,冬寒夏熱敢辭辛。”按我國古代制度,罪人不得戴巾帽。風俗通義愆禮:“巾所以飾首,衣所以蔽形,此乃士君子所以自别於夷狄者也。唯喪者訟者,露首草舍,餘曷有哉?”三國志魏書陳思王植傳注引魏略曰:“會科頭負鈇鑕,徒跣詣闕下,帝及太后乃喜。”“科頭”即露頭,“徒跣”即赤腳,此即負荆請罪之意。顏氏家訓風操:“世被繫劾者,子孫弟姪皆詣闕三日,露跣陳謝。”“露跣”亦即露頭赤腳,蓋自視爲罪人也。大唐新語酷忍:“(武則天)問俊臣曰:‘卿言仁傑等反,今子弟訴冤何多也?’俊臣曰:‘此等何能自伏其罪,臣寢處甚安,亦不去巾帶。’則天使人視之,俊臣遽命仁傑巾帶。”來俊臣所以遽命狄仁傑巾帶,是爲了造成破例優待之假象。建炎以來繫年要録卷一四二記岳飛被騙入大理寺,“隨獄吏行至一處,見張憲、岳雲露頭赤體,各人杻械,渾身盡是血染,痛苦呻吟”。故小說記地獄罪人,亦云“露頭”。如朝野僉載卷六記杜鵬舉於冥司,“見武三思著枷,韋温宗楚客、趙履温等着鎖,李嶠露頭散腰立”。廣記卷三八二楊師操(出冥祥記):“見囚人或著枷鏁,露頭散腰,或坐立行住,如是不可算數。”此詩亦其例也。

〔六〕被:讀爲“披”。

〔七〕兵圍:按古代刑場,四面以兵圍之。大唐新語持法:“則天朝,長安市屢非時殺人,(朱)履霜因入市,聞其稱寃聲,乘醉入兵圍中,大爲刑官所責。”知行刑處決,即在“兵圍”中也。佛經言罪人應墮地獄者,亦有“兵圍”之說。如經律異相卷四九應生天墮地獄臨終有迎見善惡處(出淨度三昧經):“生天墮地獄,各有迎人。人病欲死時,眼自見來迎。……應墮地獄者,眼見兵士持刀盾矛戟索圉繞之。”故小說描寫冥司情狀,亦有“兵圍”之語。冥報記卷中:“東宮右監門兵曹參軍鄭師辨,年未弱冠時,暴病死,三日而蘇。自言有數人見收將行,入官府大門,見有囚百餘人,皆重行北面立,凡爲六行。其前行者,形狀肥白,好衣服,如貴人。後行漸瘦惡,或著枷鏁,或但去巾帶,皆行連袂,嚴兵守之。師辨至,配入第三行東頭第三立,亦去巾帶,連袂。憂懼,專心念佛。忽見平生相識僧來,入兵圍內,兵莫之止。”

〔八〕十道挽:謂以十道繩索牽挽罪人向前。按俗傳伺命鬼勾取人命,有以繩縛牽挽之說,即本首上文所云“赤繩串著項”也。參見注〔三〕。

〔九〕鐵鎚鎚:上“鎚”字名詞,下“鎚”字動詞。“鐵鎚”爲地獄刑具。父母恩重難報經記阿鼻地獄酷刑,有“鈎竿槍槊,鐵鏘鐵串,鐵槌鐵戟”之語,“鐵槌”同“鐵鎚”。按貫休寄懷楚和尚二首之二:“争將金鎖鎖,那把玉籠籠。”句法正與“鐵鎚鎚”類似。

〔一〇〕刀錐:亦作“錐刀”,泛指各種刃器,此處則謂加之以錐刀。北史魏昭成帝紀:“帝嘗擊西部叛賊,流矢中目。賊破後,諸大臣執射者,各持錐刀欲屠割之,帝曰:‘各爲其主,何罪也。’釋之。”高僧傳卷一〇釋保誌傳:“後假武帝神力,見高帝於地下常受錐刀之苦,帝自是永廢錐刀。”

使者門前喚甲一、甲四、大正藏

使者門前喚〔一〕,忙怕不容遲①〔二〕。倮體逐他走,渾舍共號悲〔三〕。宅舍無身護,妻子被人欺。錢財不關己,莊牧永長離〔四〕。三魂無倚住,七魄散頭飛〔五〕。(〇一五)

【校勘】

①“怕”,詩集作“迫”。 “容”,原作“客”,形訛字。 “遲”,原作“遅”,碑别字上平聲四支漢韓敕碑“遲”作“遅”。

②“倮”,原作“”,即“倮”字别體。碑别字上聲二十哿齊宋買造象記“果”作“菒”,與此字偏旁不同耳。校輯作“裸”,同。

③“身”,校輯録作“人”。

④“關”,原作“閞”。說文:“閞,門欂櫨也。”與詩意未合。此字實即“關”字别體,碑别字上平聲十五删魏皇甫驎墓誌銘“關”正作“閞”。

⑤“牧”,詩集校輯録作“收”。

【注釋】

〔一〕使者:指冥司使者,亦即伺命使。廣記卷一〇三竇德玄(出報應記):“德玄於是就枕而絕,一宿乃蘇,云:初隨使者入一宮城。使者曰:公且住,我當先白王。”又卷一〇七魚萬盈(出報應記):“初見冥使三四人追去,行暗中十餘里。見一人獨行,其光繞身,四照數尺,口念經。隨走就其光,問姓字,云:‘我姓名某,常念金剛經者,汝但莫離我。’使者不敢進,漸失所在。”又卷一一三陳安居(出法苑珠林),記安居死而復蘇,具說所經云:“初見有人若使者,侍從數十人,呼去。從者欲縛之,使者曰:‘此人有福,未可縛也。’”又卷一五八許生(出玉堂閒話):“汴州都押衙朱仁忠家有門客許生,暴卒,隨使者入冥。”皆以“使者”稱冥司鬼使也。

〔二〕忙怕:驚怕。搜神記卷一四:“馬皮蹷然而起,卷女以行。隣女忙怕,不敢救之。”變文集伍子胥變文:“江神遙聞劍吼,戰悼湧沸騰波,魚鱉忙怕攢埿,魚龍奔波透出。”又降魔變文:“六師膽懾盡亡魂。”校記:“丁卷‘膽懾’作‘忙怕’。”知“忙怕”即膽懾之義。

〔三〕渾舍:全家。韓愈寄盧仝:“昨晚長鬚來下狀,隔牆惡少惡難似。每騎屋山下窺闞,渾舍驚怕走折趾。”變文集父母恩重經講經文:“學音聲,屈博士,弄鉢(撥)調絃渾舍喜。”

〔四〕莊牧:莊園及牧地。孟子公孫丑下:“今有受人之牛羊而爲之牧之者,則必爲之求牧與芻矣。”趙岐注:“牧,牧地。”世說新語儉嗇:“司徒王戎,既貴且富,區宅僮牧,膏田水碓之屬,下無比。”太平寰宇記卷二二海州東海縣水經注:“古老傳言,此島上人皆先是糜家之隸。今有牛欄一村,舊有糜家莊牧,猶枯(祀)祭之,呼曰糜郎。臨祭之日,著犂鏵,執耕鞭。”今本水經無此文。

〔五〕“三魂”二句:按道教謂人身有三魂七魄,生則附身,死則離散。抱朴子內篇地真:“欲得通神,當金水分形,形分則自見其身中之三魂七魄,而天靈地祇皆可接見,山川之神皆可使役也。”老子化胡經太上皇老君哀歌七首之六:“昔有劉仲伯,精誠於道門,勸惡使從善,歲會集群賢。香火日夜勤,亦能感倉(蒼)天。命盡應當死,衆神與表天。三魂飛揚澌,七魄入死星。右神削死籍,左神著生名。伺(司)命來(拯)濟,左相踏地瞋。普告二十獄,柭(拔)出仲伯身。三魂還復流(留),七魄還入身,血脈還運轉,百節方更堅,面目更端嚴,肉骨更解(鮮)明。死卧三七日,寢屍還更生。”據大正藏卷五四收敦煌本校録。廣記卷三五八齊推女(出玄怪録):“(鬼)吏曰:‘生人三魂七魄,死則散離。’”敦煌曲校録十二時:“死魔來,相貌異,男女妻兒皆怖畏,七魄俄成北斗雲,一身遽掩東流水。”梵志此詩云“三魂無倚住,七魄散頭飛”,亦人命溘焉終謝之意。 倚住:依止,“倚”通“依”。

沉淪三惡道之二 甲一、甲四、

沉淪三惡道〔一〕,家內無人知。有衣不能著,有馬不能騎。有奴不能使,有婢不相隨。有食不能喫,向前恒受飢〔二〕。冥冥地獄苦,難見出頭時〔三〕。依巡次弟去〔四〕,却活知有誰〔五〕?(〇一六)

校輯移此首於大有愚癡君(本書〇〇七首)之後。

【校勘】

①“依”,原脫,從詩集補。“依巡”,校輯作“相逐”。

【注釋】

〔一〕三惡道:見〇〇八首注〔一〕。

〔二〕向前恒受飢:按佛經以爲人命終後,當跋涉冥間長途,其時“無有資糧”,故云“恒受飢”。參見〇〇五首注〔二〕。

〔三〕出頭:脫身,解脫。寒山詩:“可畏三界輪,念念未曾息。纔始似出頭,又却遭沈溺。”又:“老鼠入飯甕,雖飽難出頭。”拾得詩:“死去入地獄,未有出頭辰。”

〔四〕依巡:依次。古人宴會,依次行酒稱爲“巡”。 次弟:同“次第”。說文:“弟,韋束之次弟也。”注:“以韋束物,如輈五束、衡三束之類。束之不一,則有次弟。”本爲次序之義,此處爲依次、順序之義。如南史陳伯之傳:“於聽事前爲壇,殺牲以盟。伯之先歃,長史以下次第歃。”元稹估客樂:“城中東西市,聞客次第迎。”變文集醜女緣起:“朝官次第相邀會,飲食朝朝數千般。”

〔五〕却活:復活,重生。酉陽雜俎續集卷三支諾臯下:“李簡癎疾卒,瘞後十餘日,有汝陽縣百姓張弘義,素不與李簡相識,所居相去十餘舍。亦因病死,經宿却活,不復認父母妻子,且言我是李簡。”廣記卷三七五崔生妻(出芝田録):“元和間,有崔生者,前婚蕭氏,育一兒卒。後婚鄭氏。……乃下語於老家人云:‘爲吾報鄭夫人,速出吾,更兩日,即不及矣。’老家人叫曰:‘娘子却活也!’夫人卜之曰:‘無生象。’即罷。來日家人又曰:‘娘子却活也!’鄭夫人再占,卜人曰:‘有生象。’即開墳,果活動矣。”變文集搜神記:“然始霹靂冢開,出其棺,棺額上云:‘張嵩至孝,通於神明,今日孝感至誠,放母却活,延命更得三十二年,任將歸嬭侍奉。’”

普勸諸貴等甲一、甲四、

普勸諸貴等〔一〕,火急造橋樑①〔二〕。運度身得過〔三〕,福至生西方。(〇一七)

自此首起,甲一、甲四本皆嚴重殘闕,姑爲補綴成〇一七、〇一八、〇一九、〇二〇數首。又此首校輯未録前三句,而以第四句屬下首。

【校勘】

①甲一“等”字下闕約七字,下接“造橋樑”,甲四所存自“火急”起。姑作如此校理。“普勸”原作“善勸”,“善”乃“普”字形訛。敦煌卷子北京果字四一號西方淨土讚文善道禪師勸善文:“普勸道場諸貴等,願捨閻浮農(膿)血身。”又:“普勸道場諸貴等,一切平等普慈流。”知“普勸諸貴等”之語當時習用,因據改也。

【注釋】

〔一〕貴:變文集孟姜女變文:“□貴珍重送寒衣,未□(委)將何可報得(德)。”又:“勞貴遠道故相看,冒涉風霜捐氣力。”蔣禮鴻曰:“這段文章上半殘缺,按文意是范杞梁鬼魂對孟姜女說的;‘勞貴遠道故相看’就是‘勞您……’,‘□貴珍重送寒衣’的缺文也應是‘煩勞’、‘承蒙’等意思,而‘貴’也是尊稱。用‘貴’來作尊稱,這和人稱後輩爲‘賢’是一樣的。”敦煌變文字義通第一篇。楚按,說甚是。長阿含經卷二:“隸車責曰:‘汝恃何勢,行不避道,衝撥我車,損折麾蓋?’報曰:‘諸貴,我已請佛,明日設食,歸家供辦,是以行速,無容相避。’”正有“諸貴”之語。

〔二〕火急:火速。北史齊幼主恒紀:“特愛非時之物,取求火急,皆須朝徵夕辦。”任華寄杜拾遺:“火急將書憑驛使,爲報杜拾遺。”廣記卷一九四聶隱娘(出傳奇):“來年火急抛官歸,方脫此禍。”橋樑:佛教以修道行善等爲脫離生死苦海、到達涅槃彼岸之橋梁。虚空孕菩薩經卷上:“於生天路,及涅槃道,猶如橋梁。”中本起經卷上現變品:“佛敕諸比丘:汝曹各行,廣度衆生,隨所見法,示導橋梁。”變文集降魔變文:“伏願天師受我請,降福舍衛作橋樑。”又維摩詰經講經文:“且要身心不越常,能於苦海作橋樑。”

〔三〕運度:謂運載衆生度過生死苦海,到達涅槃彼岸。唐法照淨土五會念佛略法事儀讚出家樂讚文:“歸去來,見彌陀,今在西方現說法,運度衆生出愛河。”

告知賢貴等甲一、甲四、大正藏校輯詩集

告知賢貴等,各難知厭足②〔一〕。身是有限身〔二〕,程期太劇促〔三〕。縱得百年活,俳佪如轉燭〔四〕。憨人連腦癡〔五〕,買錦妻裝束。無心造福田⑦〔六〕,有意事奴僕⑧〔七〕。只得蹔時榮⑨,曠身入苦毒⑩〔八〕。(〇一八)

【校勘】

①“告”,甲四作“造”,乃“告”字之誤。

②“難”,原作“”,詩集作“雖”;“厭”,原作“”,皆從校輯所録。

③“年活”,據甲四補。 “得百”,兩本皆闕,據詩集補,校輯擬補“有百”。

④三字據甲四補。

⑤“憨”,原作“”,甲四作“”,正字通:“,俗憨字。”

⑥“裝”,原作“裴”,據甲四改。

⑦“造福田”三字據甲四補。

⑧此句據甲四補。 “僕”,原作“”,碑别字入聲一屋魏司空王誦墓誌“僕”作“”,與此類似。

⑨“榮”,原作“勞”,據甲四改。

⑩“毒”,校輯作“海”,誤。

【注釋】

〔一〕厭足:滿足。漢書成帝紀:“方今世俗奢僭罔極,靡有厭足。”北本涅槃經卷九:“春花開敷,有蜂唼取色香細味,不知厭足。”按“厭”通作“饜”。孟子離婁下:“卒之東郭墦間之祭者,乞其餘,不足,又顧而之他,此其爲饜足之道也。”

〔二〕身是有限身:按寒山詩亦云:“生爲有限身,死作無名鬼。”元稹酬樂天早春閒遊西湖……:“勝事無窮境,流年有限身。”

〔三〕程期:期限,日程。酉陽雜俎前集卷一三冥蹟:“舉人指支逕曰:‘某弊止從此數里,能左顧乎?’辭以程期。”梵志詩則指壽命之大限。

〔四〕俳佪:同“徘徊”。 轉燭:風中摇晃之燭,比喻世事難料,人生無常。杜甫佳人:“世情惡衰歇,萬事隨轉燭。”變文集大目乾連冥間救母變文:“但且歌,但且樂,人命由由(悠悠)如轉燭。”

〔五〕連腦癡:極其愚笨,亦作“合腦癡”。梵志詩〇三五首:“杌杌貪生業,憨人合腦癡。”變文集鷰子賦:“鷰子語雀兒:好得合頭癡!向吾宅裏坐,却捉主人欺。如今見我索,荒語說官司。”

〔六〕福田:佛教以修善行道等爲“福田”,以其將收穫福果也。宗密盂蘭盆經疏上:“喻如世間人,欲得倉廩中五穀豐盈歲歲不乏者,必須取穀麥種子,以牛犂耕於田地而種之,不種則竭盡也。法中亦爾,以悲心敬心孝心爲種子,以衣食財帛身命爲牛犂,以貧病三寶父母爲田地。有佛弟子,欲得藏識中百福莊嚴生生無盡者,須運悲敬孝心,將衣食財帛身命給濟敬養於貧病三寶父母,名爲種福。不種即貧窮無福慧,入生死險道。謂種福之田,名爲福田,如種穀之田,名爲穀田也。”

〔七〕事奴僕:侍奉奴僕,意謂辛苦聚集財富,死後反供奴婢享用,即〇〇七首“錢財奴婢用,任將别經紀”之意。

〔八〕曠身:謂無數生,極言久遠。 苦毒:極其痛苦。後漢書獨行繆肜傳:“掠考苦毒,至乃體生蟲蛆。”雜寶藏經卷一〇羅睺羅因緣“淨飯王極大瞋恚,問諸釋言:‘今當云何苦毒殺害?’復有釋言:‘如我意者,當作火坑,擲置火中,使其母子,都無遺餘。’”隋書田式傳:“或僚吏姦贓、部內劫盜者,無問輕重,悉禁地牢中,寢處糞穢,令其苦毒,自非身死,終不得出。”朝野僉載卷二:“梁仁裕爲驍衛將軍,先幸一婢,妻李氏甚妬而虐,縛婢擊其腦。婢號呼曰:‘在下卑賤,勢不自由。娘子鎖項,苦毒何甚!’”此首之“入苦毒”,則指入地獄。無量壽經卷下:“善惡禍福,追命所生,或在樂處,或入苦毒,然後乃悔,當復何及?”蓋因佛經俗書記地獄種種酷刑,多用“苦毒”一語,如地藏菩薩本願經卷上:“三海之內,是大地獄,其數百千,各各差别。所謂大者,具有十八,次有五百,苦毒無量。”北本涅槃經卷一:“時魔波旬於地獄中悉除刀劍無量苦毒。”廣記卷一三一元稚宗(出祥異記):“有一僧曰:‘汝好獵,今應受報。’便取稚宗,皮剥臠截,具如治諸牲獸之法。復納于澡水,鈞(鈎)口出之,剖破解切,若爲膾狀。又鑊煮爐炙,初悉糜爛,隨以還復。痛惱苦毒,至三乃止。”變文集妙法蓮華經講經文:“生前不曾修福,死墮阿毗(鼻)地獄,永屬冥司,長受苦毒。”

按,此首大旨言憨人生前聚斂財富,徒供妻子奴僕他人受用,自身則承受惡業,永生永世陷墮地獄,受無量苦毒。此蓋佛經常義,如正法念處經卷六地獄品之二:“癡人作諸惡,爲饒益妻子。獨受地獄苦,自業之所誑。若爲妻子故,造作諸惡業,則到此地獄,今受此苦惱。”三慧經:“人東走西走,求是作是,合聚財寶,勤苦不可言已。命盡他人得其財,身反得重罪,受苦不可量。”

傍看數箇大憨癡甲一、甲四、

傍看數箇大憨癡〔一〕,造舍擬作万年期②〔二〕。人人〔百〕歲乃有一,縱令長命七十稀。□□□□期却半,欲似流星光蹔時〔三〕。中途少少遼乱死⑥〔四〕,亦有初生嬰孩兒。無問男夫及女婦〔五〕,不得驚忙審三思。年年相續罪根重⑨〔六〕,月月增長肉身肥。日日造罪不知足,恰似獨養神猪兒〔七〕。不能透圈四方走,還須圈裏待死時。自造惡業還自受〔八〕,如今苦痛還自知。(〇一九)

大正藏録至“不知足”止,校輯録至“獨養神”止。甲一至“恰”字止,以下以甲四爲原本。按縮微膠片所顯示的此首及下首,漫漶及殘闕嚴重,多有據詩集録文補足者。又詩集以此首與下首併爲一首。

【校勘】

①“數箇大憨癡”,此五字據甲四補。

②“造舍”,兩本皆作“造宅舍”,當衍一字,兹據二六〇首“年老造新舍”删“宅”字。 “擬”,原作“懝”,據甲四改。 “万”,校輯作“萬”。清趙翼陔餘叢考卷三〇數目用多筆字:“袁文云:十千爲万,乃万字也;至萬字則蠍也。二字義本各别,惟錢穀之數,懼有改移,故万借作萬字耳。(按見甕牖閒評卷一)然詩書中如‘萬方有罪’、‘萬福攸同’之類,左傳‘萬、盈數也’,凡十千之万,俱已作萬。……貢父詩話謂今以萬爲万,以千爲丿,人人能道之也。然則以千爲丿,人已如此矣。至貢父以万爲俗字則失考。”按,劉攽貢父中山詩話云:“今言萬爲方,千爲撇,非訛也,若隱語爾。”貢父蓋記宋代賈人隱語讀音,非論字形也。唯“萬”讀爲“方”,則實由“方”字與“万”形似,有意附會耳。“千”讀爲“撇”,則因“千”字首筆爲撇也。要之,“万”與“萬”同,自古已然。

③“百”,原脫,據甲四補。

④“命”,從校輯所補,按甲四隱約似有“命”字。此句詩集作“縱令長七十少稀”。

⑤此四字至“中途”十六字甲四全脫。

⑥本句原僅存“少昚”,據甲四補。詩集作“少小撩亂死”。

⑦“亦有初生嬰孩”據甲四補。 “嬰”,原作“孾”,同“嬰”。變文集父母恩重經講經文:“始從懷姙至孾(嬰)孩,長得身軀六尺才。”

⑧“得”,甲四作“及”。

⑨原脫,據甲四補。

⑩“肉”,原作“”,即“肉”字異體。

【注釋】

〔一〕憨癡:愚傻。韓愈辭唱歌:“但令送君酒,如醉如憨癡。”盧仝蕭宅二三子贈答詩客謝井:“井公莫怪驚,說我成憨癡。”

〔二〕造舍擬作万年期:“万年期”,猶云“千年調”。參見〇一二首注〔三〕。此句大意則參見二六〇首篇後按語。

〔三〕欲似:好像。見〇〇一首注〔五〕。

〔四〕少少:通“稍稍”,漸漸。史記平原君列傳:“居歲餘,賓客門下舍人稍稍引去者過半。” 遼乱:同“繚亂”。變文集搜神記:“林中鳥(烏)鵲,遼亂而鳴。”“遼乱死”即〇〇九首“撩乱失精神”之意,參見該首注〔一〕。

〔五〕無問:不論,不分。通鑑唐文宗太和九年:“親屬無問親疏皆死,孩穉無遺。”變文集无常經講經文:“滿閻浮提界虚皆僞,無問富饒貧與貴。”

〔六〕罪根:指罪業,因爲罪業深不可拔,爲罪報之根本,故稱“罪根”。〇二九首亦云:“死入惡道中,良由罪根重。”

〔七〕神猪兒:當是爲了祀神而單獨豢養之肥猪。宋張師正括異志卷九羅著作:“著作羅紹,居府五通神祠。其鄰家歲畜一豕,以爲祀神之具。”宋馬永卿嬾真子:“僕親見一峽中士人夏侯節立夫言:烏鬼,猪也。峽中人家多事鬼,家養一猪,非祭鬼不用,故於猪群中特呼‘烏鬼’以别之。”按杜甫戲作俳諧體遣悶之一:“家家養烏鬼,頓頓食黄魚。”“烏鬼”之語,歷代解者聚訟紛紜。考元稹酬翰林白學士代書一百韻:“病賽烏稱鬼,巫占瓦代。”自注:“南人染病,競賽烏鬼。”知“烏鬼”與祀賽有關,馬永卿之說應可信,“烏鬼”即梵志詩之“神猪兒”也。敦煌卷子北京果字四一號西方淨土讚文:“人生惜財不修福,譬如圈裏社猪羊。繩索繫項擬祭祀,還須兀兀食糟糠。”“社猪羊”乃專供祭祀而飼養的猪羊,以喻不修福之世人,立意正與梵志詩“神猪兒”相同。按出曜經利養品:“昔大月支國風俗常儀,要當酥煎麥飼猪。時宮馬駒謂其母曰:‘我等與王致力,不計遠近,皆赴其命,然食以草芻,飲以潦水。’馬告其子:‘汝等慎勿興此意,羡彼酥煎麥耶。如是不久,自當現驗。’時逼節會,新歲垂至,家家縛猪,投於鑊湯,舉聲號喚。馬母告子:‘汝等頗憶酥煎麥不乎?欲知證驗,可往觀之。’諸馬駒等,知之審然,方知前,爲不及也。”又莊子列禦寇:“子見夫犧牛乎?衣以文繡,食以芻叔,及其牽而入於大廟,雖欲爲孤犢,其可得乎?”成玄英疏:“犧,養也。君王預前三月養牛祭宗廟曰犧也。”梵志詩之“神猪兒”,亦猶出曜經“酥煎麥飼猪”、莊子“犧牛”之類也。

〔八〕自造惡業還自受:即自作自受之意。見一〇四首注〔五〕。

各各保愛膿血袋甲四、詩集

各各保愛膿血袋〔一〕,一聚白骨帶頑皮〔二〕。學他造罪身自悮,羡□□福是黠兒〔三〕。今身人形不修福,如至寶山空手歸〔四〕。向(下闕)(〇二〇)

甲四本至此止。

【校勘】

①“人”,原作“不”。按唐智昇集諸經禮懺儀卷上:“汝得人身不修道,如向寶山空手歸。”與梵志此二句意同,因據改“不”爲“人”。

②“如”字原缺,據上條校記所引“如向寶山空手歸”語例擬補。

【注釋】

〔一〕保愛:指保重、愛惜身體。廣記卷三二王賈(出紀聞):“君有宰相祿,當自保愛。”又卷八六王處回(出野人閒話):“命食不飡,唯飲數杯而退,曰:‘珍重,善爲保愛。’”又卷三〇六冉遂(出奇事記):“當生一子,爲明神,善保愛之。”通鑑唐則天后久視元年考異梁公傳云:“所恨衰老,身先朝露,不得見五公盛事。冀各保愛,願盡本心。”曆代法寶記:“我緣此毒,汝亦不免,善自保愛。”梵志詩二七一首:“父母怜男女,保愛掌中珠。” 膿血袋:比喻人體穢惡不堪。見〇三三首注〔三〕。

〔二〕一聚白骨:神仙傳卷一老子:“乃使甲張口向地,其太玄真符立出於地,丹書文字如新,甲成一聚枯骨矣。”廣記卷一三一陳莽(出廣古今五行記):“頃刻有群蛇輳輻向。……須臾散去,視,唯見一聚白骨。” 頑皮:厚皮,兼寓冥頑不靈之意,見〇四〇首注〔四〕。

〔三〕黠兒:聰明人。北齊書琅邪王儼傳:“常患喉,使醫下針,張目不瞬。又言於帝曰:‘阿兄懦,何能率左右?’帝每稱曰:‘此黠兒也,當有所成。’”五燈會元卷七保福從展禪師:“僧問:‘如何是山中人?’師曰:‘汝試邈掠看。’曰:‘若不黠兒,幾成邈掠。’”梵志詩二七五首:“黠兒苦讀經,發願離濁惡。”

〔四〕如至寶山空手歸:按此爲釋典習用比喻,以言於佛法了無所得。大智度論卷一:“復次經中說信如手,如人有手,入寶山中,自在取寶。……無信如無手,無手人入寶山中,則不能有所取。”變文集維摩詰經講經文:“如人得到寶山中,百種珠珍遍尋覓。有手方能採得他,无時空往終無益。”宋張方平送僧南遊雪竇:“便從古道揚眉去,莫到寶山空手回。”天聖廣燈録卷一五汝州風穴山延昭禪師:“師云:‘親到寶山空手迴。’再問:‘弟子親到寶山空手迴時如何?’師云:‘怨他誰?’”

下一章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