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在整个南部非洲,铁路线纵横交错——沿着铁路线每隔几英里就会出现一个小镇。过往的旅人也许丝毫不把它放在眼里,认为只不过是一片丑陋的房子罢了,殊不知这些地方就是农场区的中心,其中大的地方方圆就有二百英里左右。每个镇上都有车站、邮电局,有的地方还有旅馆,一般都有商店。

如果你想找出南部非洲的特征——这是一个被金融巨子和开矿大王一手创建起来的南部非洲,也是被旧日的传教士和探险家视为“黑暗大陆”而怕去观光的南部非洲——你就可以在那儿的商店里找到。商店到处都有。你坐在火车上,刚在这儿看到一个,驶过十英里后就会看到另一个;你只消从车窗里探出头,就可以看到每一个矿区、每一个农场都有一个商店。

这种商店通常是一所矮矮的平房,像一块巧克力似的分成几格,在一个波纹铁皮的屋顶下排列着杂货店、肉铺和酒店,木头柜台都高高的,漆成了黑色,柜台里的架子上货色齐全,从胶画颜料到牙刷,全都杂七杂八地摆在一起。店里还有两只搁板架子,上面往往放着色彩鲜艳的廉价棉衣,也许还堆着一盒盒的鞋子、一玻璃箱的化妆品或者糖果。店里混杂着一股特别的气味——有油漆的气味、宰杀牲口的后院里晒干了的血污气味、干兽皮的气味和碱性很重的黄肥皂的气味。站柜台的不是希腊人就是犹太人,或者是印度人。这种人总是被全区的居民所痛恨,把他当做一个剥削者、一个异己。他们的孩子大都在蔬菜堆里游戏,因为他们的住宅就在店铺后面。

对于整个南部非洲千千万万的人来说,这种店铺已经成了他们童年的背景。许多东西都集中在这个店铺的四周。譬如说,他们会回忆起那无数个夜晚的情景:乘着车在寒冷而多灰尘的黑夜里不停地前行,突然意想不到地停在了一个明亮的广场上,只见人们一个个拿着酒杯在那里逛来逛去,于是自己也被带下车子,走进一家灯光雪亮的酒吧间,喝一杯烈酒,“免得害热病”。那种地方你也许一星期去两次,去取信件。你能看到许多农场主从几英里路以外赶来,有的购买日用杂货,有的把一只脚踩在车子的踏板上读着从祖国寄来的信,暂时忘了那酷热的太阳,忘了那满布红色灰尘的广场,忘了那躺在广场上的狗,它们像叮在一块肉上的苍蝇那么多,忘了那一群群瞪着眼睛的土人——当他们暂时忘记这一切时,他们就会回想起自己深为怀念、却又不愿再待下去的那个祖国,这些自愿流放到这里来的人会忧伤地说:“南部非洲已经和我血肉不可分了。”

对玛丽来说,带着思乡情调说出的“祖国”,指的就是英格兰,虽说她的双亲都是南非人,从来不曾到英格兰去过。她之所以把英格兰当做祖国,是因为她每逢取信的日子上店铺去时,总是看到一辆辆的卡车载来大量寄自海外的货物、信件和杂志。

对玛丽来说,这种店铺才真正是她生活的中心。店铺对于她甚至比对一般孩子还来得重要。她就住在一个多灰尘的小镇上,抬眼就能看见那种小店。她常常跑去买一磅桃脯或一听鲑鱼给她母亲,或是到那边去看看周报有没有寄到。她会在那里盘桓几个小时,望着那一堆堆粘乎乎的五颜六色的糖果,把装在墙边袋子里的美丽谷粒抓起一把,让它们从手指缝中间漏下去;不时悄悄地望望那个希腊小女孩。她的母亲说那小女孩的双亲都是穷外国佬,不准她跟她在一块儿玩耍。后来她长大了,那种小店铺对她又有了另外一层意义,她明白了那种店铺就是她父亲沽酒的地方。有时候她母亲恼恨起来,就跑到掌柜那儿埋怨说,她的家用入不敷出,而她丈夫却把薪水都花在喝酒上面。玛丽从小就知道,她母亲跑去埋怨,只是为了闹一场,出出气;站在酒吧间里,被那些荒唐的酒客同情地望着,她母亲才得意呢,她喜欢用一种严酷而悲愁的声调埋怨她丈夫:“每天晚上他总是从这儿回家,每天晚上都是如此!碰到他高兴时回家,就会把剩下来的那么一点钱交给我,指望我靠着这一点点钱去养活三个孩子。”埋怨过后,她就站在那里不动,等着那个赚了亏心钱的人来安慰她。那些钱本该是她用来养活孩子的。可是那个人总是说:“我有什么办法呢?我不能不卖酒给他喝呀,是不是?”最后,吵也吵过了,也受到人家足够的同情了,她便慢慢地走开,挽着玛丽,穿过那一大片红色的尘土走回家去。她是个身材高大却骨瘦如柴的女人,一双亮闪闪的眼睛带着病态,又含有怒意。玛丽从小就被她当成心腹。她常常一面缝衣服一面就哭起来。玛丽伤心地安慰她,心里既想走开,又感觉到自己的重要性,同时非常憎恨自己的父亲。

这并不是说他喝起酒来就会醉得失去人性。玛丽常常在酒吧间外面看到有些人喝得酩酊大醉,吓得她对那个地方产生了一种真正的恐惧,可是她父亲倒难得喝成那种样子。他每天晚上都喝得高高兴兴、适可而止,只是回家稍微迟一些,独个儿吃一顿冷冰冰的晚饭。他老婆待他非常冷淡。至于她侮蔑性的嘲笑,则要保留到她的朋友们到她家里来喝茶时才发泄出来,似乎她连丝毫的关心、丝毫的体贴也不愿意施舍给她丈夫,免得让他得意,甚至连轻蔑他和讥嘲他的心情,也不愿意让他看到。她那种举止作风,仿佛全然没有他这个人似的;事实上他确实什么用处也派不上,他给家里带回钱来,可是总不够用。他在家里是个毫无用处的人,连他自己也明白。他身材矮小,头发肮脏蓬乱,一张干瘪的面孔虽有几分爱诙谐的情趣,却又显得不自然。芝麻绿豆大的官来找他,他都叫他们“大人”;见到身份比他低的土人,他就大声喝斥。他的差使是在铁路上当抽水员。

这种店铺对玛丽来说,还不仅是地区的中心和她父亲醉酒的地方,而且每到月底,就成了一个铁面无情、威风凛凛送账单来的地方。这些账单总是付不清,她母亲总是恳求债主宽限一个月。为了这些账单,她的父母一年要打十二次架。他们俩吵来吵去都是为了几个钱;有时候她母亲也会冷冰冰地说,要不是她,家里可能会弄得更糟。譬如说,她本可以像纽曼太太一样,养上七个孩子,而如今只能养活三个。过了好久,玛丽才弄明白这几句话联系起来说明了什么问题。那时候,她父母只要养活她一个人了。原来她的哥哥和姐姐都在一个凶年患痢疾死了。由于家里出了这桩不幸的事,父母曾经和好了一个时期,玛丽还记得自己当时倒并不真认为这件事是灾祸,因为死了的两个孩子都比她大得多,跟她玩不到一块儿;他们死了以后,家里虽然悲伤,但从此以后父母之间就突然不争吵了,母亲依然哭泣,却不像从前那样冷淡得可怕,所以,这样得到的快乐实在是弥补了悲伤还有余。不过这种情景并没有维持多久。她回想起这一时期,真是她童年最幸福的阶段。

在玛丽上学以前,家里搬迁了三次;但是她住过的那些地方的火车站,后来她都分辨不清了。她只记得一个曝晒在烈日下的灰土飞扬的村庄,村后是一排茂盛的橡胶树,还有一个广场,由于牛车经常往来,灰尘时起时落;此外,由于火车轰隆隆的鸣叫声,燥热而呆滞的空气一天里会有好几次震动。留在她记忆中的就是灰尘和小鸡、灰尘和孩子、东逛西荡的土人、灰尘和店铺——老是店铺。

再后来她进了寄宿学校,生活就此改变了。她觉得极其高兴,高兴得连假期也不愿意回家去看看醉醺醺的父亲和辛酸的母亲,以及那座风吹得倒的小屋子,那屋子就像架在台阶上的小木箱似的。

十六岁时,她离开了学校,在城里的一个公司找到了工作。所谓城里,就是那种像蛋糕上的葡萄干那样密布在南部非洲的小城。她觉得很高兴,她好像天生就适宜做打字、速记、簿记,以及写字间里那一套例行公事的惬意工作。她喜欢那种平平稳稳、有条不紊的刻板工作,尤其喜欢这里人与人之间那种友好而又各不相涉的气氛。到了二十岁,她有了一份好工作,结交上了一些朋友,在城市生活中找到了安身立命的地方。几年以后母亲死了,她实际上只剩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了,因为父亲被调到另一个火车站去工作,离她有五百英里的路程。她难得看到父亲。父亲虽然觉得她为自己的面子争了光,却对她不闻不问(这样说是比较中肯的)。父女俩甚至连信也不通,他们不是喜欢写信的人。父亲不在眼前,玛丽倒觉得愉快。她孤零零地一个人生活,一点也不觉得害怕,反而喜欢这样。从某种方面说,丢开父亲倒是为母亲生前的痛苦报了仇。她从来没有想到父亲也会痛苦。如果有人提到这一点,她总是要反驳:“他有什么可痛苦的呢?他不是个男人吗?他大可以随心所欲。”她从母亲身上继承了一种刻板的女权思想。其实这种思想对她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她在南部非洲过的是无忧无虑的独身女人的生活,她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多幸运。她怎么会知道呢?她一点儿也不了解别的国家的情况,也没有一个标准来衡量自己的情况。

譬如说,她从来没想到过:她父亲只是个铁路局小职员,母亲由于经济压力,一生不幸,以致最终憔悴而死,作为这样家庭背景出来的女儿,现在居然能够过着南部非洲富裕之家的小姐生活,这是多么不容易。她可以随着自己的心意去做事,如果想结婚,也可以随便嫁给什么人。这些事情,她从来没有想到过。“阶级”这个名词在南部非洲是不存在的,而和它意义相当的“种族”这个名词,对她来说,指的是她工作的那个公司里的听差,别的女人们的用人,以及大街上一群群散漫的土人,这些人她都不大去注意。她知道这些土人一天天变得“脸皮厚起来了”(这是当时流行的说法),可是她实在和他们毫无关系。他们和她是两路人。

她这种平静而舒适的生活一直过到二十五岁,没有遇到一点波折。就在这时,她父亲死了。于是,她害怕记起的那段童年生活,从此被切断了最后一根记忆的纽带,从此她和台阶上的那所肮脏小屋、鸣叫的火车以及父母之间的争吵全都一刀两断了,一点儿牵扯也没有了!她自由自在了。殡葬了父亲回到公司里以后,她盼望着生活照目前的样子继续过下去。她很快活。这也许就是她唯一的一种好品质,此外她没有一点儿引人注目的特点,虽然以她二十五岁的年龄来说,她正处在人生中最美丽的时期。称心如意的生活使她显得容光焕发;她是个苗条的姑娘,举止却不太灵活,留着一头时髦的浅棕色头发,碧蓝的眼睛显得很严肃,衣着也很漂亮。她的朋友都把她描写成一个秀丽的金发碧眼的美人儿,因为她总爱摹仿孩子气的电影明星的打扮。

到了三十岁,生活没有一点儿变化。在三十岁生日那一天,她感到一种隐隐约约的惊异,这种心情也还算不上什么不愉快——因为她没觉得境遇有什么变化——她只是惊异于年华的飞逝。三十岁了!听上去年纪不小了,可是这与她毫不相干。她并没有庆祝自己的生日,而是把它忘了。玛丽还是十六岁时的玛丽,她居然会有这种感慨,几乎使她自己感到荒唐。

她现在已经当上了老板的私人秘书,薪金相当可观。如果她想住公寓房子,她完全有能力租一套,过上舒适体面的生活。她目前的情况确实挺称心如意。她的相貌是南部非洲白人那种平凡的相貌,她的声音是千千万万普通人的那种声音:低平而单调,还有些含糊。她的衣着也和别人没什么不同。无论什么都不会妨碍她独立生活,她也可以驾着自己的汽车独来独往,在小范围内交友应酬。她完全是一个独立自主的人。但是这又违背了她的本性。

她住在女子俱乐部里——这本是为了帮助那些收入较差的女子而创办的,可是她在那里住了那么久,却并没有人叫她搬出去。她爱住在这里,是因为这里能使她回想起学校生活。她当初才不愿意离开学校呢。她喜欢那一群群的姑娘。大家在一个大饭厅里一起吃饭;看完电影回到家里,总会看见有个朋友待在她房间里,等着和她聊一会儿天。在俱乐部里,她是有些威信的,与一般人不同。这主要是因为她比别人年长了好几岁的缘故。她简直成了个未出嫁的安安适适的姑母,大家都来向她倾诉心里的烦恼。玛丽从来不会做出大惊小怪的样子,也从不责备人家,不搬弄是非。她好像有些超群脱俗,摆脱了一切琐碎的烦恼。她的表情有点儿生硬不自然,有些害羞,因此也少了许多遭人怨恨和妒忌的麻烦。她好像很洁身自好,这是她的长处,但也是她自己不肯承认的弱点;一想到跟人家亲近、应酬交往,她就觉得讨厌,甚至觉得厌恶。她跟那些年轻小姐相处,总是带着一些孤傲的意味,那样子似乎在明明白白地说:我可不愿意跟你们搞在一起呢。她自己并没有感觉到这一点。她住在俱乐部里够快乐的。

在公司里工作的时间久了,已经拥有比较重要的地位;出了俱乐部和公司,她的生活也是丰富多彩、很有生气的。不过在某些方面,这种生活仍是被动的,因为它完全仰仗别人。她不是那种会主动发起社交活动的女子,也不是社交场合中受众人瞩目的中心人物,她仍然是一个要人家“带出去”的姑娘。

她的身世实在是相当不平凡的。造成这种身世的客观条件现在已经过去了,女人们每逢情况完全变化了的时候,总爱回首往事,就好像回想一个逝去的黄金时代一般。

她早上起床很迟,正好能赶得上办公时间(她是很准时的),但是来不及吃早饭。她的工作效率很高,工作态度却很懒散,就这样一直干到中午,回到俱乐部去吃中饭,下午再工作两小时,一天的事情就算完了,然后去打打网球、曲棍球,或是去游游泳。平时总有一个男人跟她在一起。“带她出去”的男人数也数不清,大家都把她当作姐妹看待。玛丽竟成了他们那么好的朋友!在她成百个女朋友中找不出一个知己,而在她成百的男朋友中又何尝有一个知己?他们都带她出去过,或者现在正在带她出去。他们中也有已经结了婚的,便邀她到他们家里去玩。镇上一半的人都是她的朋友。晚上,她总是去参加落日晚会(这些晚会总要挨到午夜才散场),或者上舞厅去跳舞,再不就是看电影。有时候她一星期要看五次电影。不到十二点,她决不上床睡觉,有时甚至还要迟些。她的生活就这样一天又一天、一周又一周、一年又一年地过下去。对于还没有结婚的白种女人来说,南非真是个美妙的地方,可是对她来说,却没有像一般未婚妇女那样享受到这里的好处。一年年过去了,她的朋友们都结婚了,她已经替别人做了十来次女傧相;别人的孩子都一个个长大了,她还是个老处女。但她还是像往常一样人缘好、随和、清高,像往常一样心安理得,在公司里工作还是像往常一样起劲、自得其乐,除了晚上睡觉以外,从来没有孤独的时候。

她好像并不把男人放在心上。她总是对她的女友们说:“男人!他们真滑稽透了。”可是出了办公室,出了俱乐部,她的生活便完全依靠男人,而且非难她的那些话,她听了一定会气得要命,一定会加以驳斥。也许她事实上并不是那样离不了男人,因为每逢她听到别人哀声怨语,感叹身世的时候,她并不随声附和。有时候她的朋友们见她这样,觉得有些失望,便不再讲下去。她们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她只是听朋友谈话,替他们出主意,做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一点儿也不谈她自己的事,这未免有欠公平。其实这都是因为她不愿自寻烦恼。她听到别人谈起那些错综复杂的感情经历,不免觉得惊异,甚至有些恐惧。她竭力避免这些事情。她这样的女子真是天下少有,年纪已经三十,竟然没有恋爱的烦恼,没有头痛、背痛、失眠或是神经衰弱,确实令人称奇,可是她并不知道自己的性格有多么古怪。

她仍然是个“小姑娘”。如果有什么板球队到镇上来访问,需要接待人员,负责组织的人总是会打电话来找玛丽。她擅长的就是这类事情,遇到任何场合,都是又聪明又冷静,应付自如。她愿意替慈善事业的募捐舞会卖门票,也愿意跟一个踢足球的后卫跳舞,两种事情都做得同样亲切。

她的头发依然梳成少女式样披在肩上,她也常常穿着浅色的少女式上衣,态度还是那样羞怯天真。如果让她一直保持这种模样,她一定还是这样自由自在、自得其乐地过下去;不过有一天人们会发现她已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一个未到中年就步入老态的女人:她不但外貌显得干瘪,脾气也变得有些古怪,为人刻板却又容易多愁善感,此外,不是一心沉醉于宗教就是整天与小狗做伴。

大家本该都同情她的,因为她“错过了人生最大的乐趣”。但是天下自有那么多人,他们并不需要这些乐趣,这些人大都是从小就饱经辛酸的人。玛丽每逢想起“家”,就会记起那所像鸽子笼似的木头小屋,火车一经过,房子就震动;一想到结婚,就记起父亲生前回家来那种醉得眼睛通红的模样;一想起孩子,就记起哥哥姐姐死了时,母亲那副哭丧着脸的样子——既悲痛,又那样冷若冰霜。玛丽喜欢别人的孩子,但是一想到自己生孩子,就心惊胆战。看到人家结婚,她就觉得伤感,可是她又很讨厌男女关系。想起从前在父母家里,毫无安宁可言,她就不愿意再回忆那许多事情;好多年以前,她就下决心要把这些事情忘了。

有时候她的确感到不安,感到一种隐隐约约的不满,以致失去了娱乐后的快感。譬如说,看过电影以后,正想心满意足地睡觉,可是这时候她突然会想到:“一天又过去了!”于是时间仿佛缩拢了起来,她觉得离开学校独自到城里来谋生,好像就是不久前的事;她有些惊慌,似乎身上那一股无形的生命力就此消失了。但接着她便清醒了,咬紧牙关说,一个人老是感叹自己的身世,那是病态的,于是连忙上床熄灯睡觉。上了床,她又不禁疑惑:“人生不过如此吗?等到我老了,回首往事,就只有这些内容吗?”然后她才恍恍惚惚地睡着。可是一到第二天早上,她又把这些忘了。一天天过去,她又重新快乐起来。她不知道自己究竟需要些什么。她只是模模糊糊地想到,她需要一些更有意义的东西——需要另一种生活。但是这种心情不久就消失了。她非常满意自己的工作,觉得自己在工作上很得心应手,很能干。她也满意自己所信赖的朋友,满意俱乐部的生活,那样的生活非常愉快热闹,好像住在一个唧唧啁啁的大鸟舍里似的,而且常常有人订婚结婚,总是令人觉得兴奋。对于自己结交的那些男朋友,她也很满意;他们都把她当成一个宝贝似的看待,而闭口不谈男女之间的那种蠢事。

可是所有的女人,迟早都会意识到一种微妙而强大的压力——结婚;至于玛丽,虽然不会为环境所动心,也不会为人们所谈的那一类事情而烦心,可终于突然地、极不愉快地面临到这个问题。

那天她在一个结了婚的朋友家里,房间里灯光明亮;她坐在阳台上,只有她一个人。她听到有人在低声谈话,并且提到了她的名字。她干脆站起身来,准备走进房间去——可是她又想到,要是朋友们知道她在偷听,那会弄得多不好意思啊。这样一想,她又重新坐下来,等待着一个适当的机会再走进去,只对朋友说是刚从花园里回来的。就在这时她听到了下面一段对话,不禁脸上发烫,双手也变得又湿又冷。

“她可不是个十五岁的小姑娘啦,真可笑!应该有个人去告诉她一声,她那种打扮太不像话了。”

“她有多大了?”

“总有三十出头了吧。这几年还混得不错。我还没有开始工作之前,她就工作很久了,整整有十二年了。”

“她为什么不结婚呢?她应当有很多机会的呀。”

只听得一声格格的干笑。“我并不这样想。我的丈夫一度对她很有意思,可是认为她永远也不会愿意结婚。其实她不是那么一回事,决不是那么一回事。大概总有什么地方不对头吧。”

“噢,我不知道。”

“不管怎么说,她的模样变得实在有些厉害。有一天我在街上碰到她,简直认不出来啦。我决不是胡说!她在游戏娱乐时的那种样子真叫人恶心。她皮肤粗糙得像砂纸似的,人又那么瘦。”

“可是,她是个非常可爱的姑娘。”

“我看也没什么特别的。”

“她会成为一个好太太的。玛丽是个蛮不错的人。”

“她得嫁一个年纪比她大的人。五十岁的人正适合她……你等着瞧吧,她总有一天要嫁上一个大得可以做她爸爸的男人。”

“谁说得准!”

又是一声干笑,笑声是好心的,但玛丽听上去却觉得恶毒到极点。她简直气懵了,气炸了,可是最使她伤心的是,朋友们竟会这样在背后议论她。她是那样天真,丝毫没有察觉到这些朋友是不是拿真心待她,做梦也没有想到别人会在背后议论她。她们竟会说出那些话来!她坐在那里不安地转动着身子,两只手揉来搓去。过了好大一会儿,她才勉强平静下来,回到房间里去,和那些没有良心的朋友在一起。她们诚恳地招呼她,好像刚才刺痛了她的心、把她气得难以自持的那些话并不是她们说的。她们把她描述成那种样子,连她自己也不认识自己了!

这样一件小事情,显然是微不足道的,对于一个不了解她处境的人来说,原是无所谓的,但对她却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她从来不曾想过自己的这些事情,可是这一次她却坐在房间里接连思索了好几个钟头,左思右想也想不明白:“为什么她们要说那些话呢?那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她们说,我不是那么回事,这话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她小心翼翼地带着探究的神气,仔细瞧着那些朋友的脸,看看她们脸上是否还留着刚刚讲她坏话的痕迹。只见她们都像平常一样,对她非常友好,这使得她更加心烦,更加不高兴。她开始怀疑她们有什么不良用意,其实事实并非如此。她又想从她们的目光中看出她们是否有什么坏心眼儿,其实人家对她毫无恶意,而且对她非常亲切。

她把偶然听到的那些话想了又想,想出许多办法来改变自己的模样。从那天起,她就解下了头发上那根缎带,可是她又有些舍不得,因为她觉得,用缎带把一圈鬈发围住她那瘦长的脸,会使她显得漂亮些。接着她又买来了现成的衣服,可穿上身觉得很不舒服,因为她只有穿着童装式上衣和裙裤时才觉得称心。她生平第一次感到同男人在一起很别扭。她本来有些看不起男人,虽然不是有意的,可那样一来,男人们都把她当做一个不可亲近的人,反而保全了她的贞操。现在这种看不起男人的心理却消失了,她不像从前那样心安理得了。她开始注意周围有没有可以和她结婚的人。她在心里当然没有非常明确地向自己提出这个问题;可是说到底,她也是个不能脱离社会生活的人,但她自己却从来没有想过“社会”这一抽象的概念;如果她的朋友认为她应该结婚,那自然就不能不把它当一回事了。如果她也懂得把自己的感觉用语言表达出来,那么这也许就是她自己心情的自白。第一个和她亲近的男朋友是个儿女快要成年的五十五岁的鳏夫,因为她觉得跟他相处比较安全……因为这样一个中年人对她来说,正像父亲对女儿一样,她认为跟他相处决不会发生什么热恋或拥抱之类的事情。

而那个男人却自有他选择老伴的标准:他需要一个怡情快意的伴侣,一个孩子们的好母亲和操持家务的能手。他发觉玛丽是个好伴侣,待孩子们也好,实在是再适合不过了。既然她也得结婚,那这门婚姻对她也是再好不过的。可是事与愿违。他低估了玛丽的世故阅历。在他看来,一个独身了这么久的女人,应该有自知之明,嫁上他这样一个人也应该知足了。双方的关系一步步发展下去,互相都是心中有数。终于有一天,他向她求婚,她答应了。接着他就要和她亲热,不料她竟起了一阵强烈的反感,从他身边逃走了。那一次是在他家里,待在舒适的客厅里。他吻了她,她立即跑出门去,奔入黑夜,走过大街小巷,一直跑回俱乐部。她往床上一倒,哭了起来。要是这次对她动手动脚的是一个年轻些的男人,那么,她挣脱逃走,也许会使人家觉得她这种傻里傻气的举动很可爱,可是他毕竟是个中年人了,哪里会有这种情致呢?第二天早上,她想起自己的举动,感到很害怕。她一向都能够控制自己,生平最害怕的事情莫过于跟人家吵闹、对人家态度暧昧,这次怎么做得这样不像话呢!她又去向他道歉,但是这件事就此宣告结束。

她现在被弄得不知所措,不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她觉得之所以要逃避他,是因为他已经是个“老头儿”——她对这件事的想法就是如此。这事叫她吃了一惊,从此便避免跟三十岁以上的男人接触。其实她自己也已经三十多岁了。尽管如此,她依然把自己看作一个小姑娘。

她从此一直不知不觉地在物色一个丈夫,可是自己心里并不肯承认。

在她结婚前的那几个月里,人们在背后议论她的话,她要是知道了,一定会觉得非常恶心。玛丽对于情爱热恋之类的儿女私事,实在存着根深蒂固的厌恶心理;平时她对别人的失意、别人所遭到的诽谤,总是寄予同情,而她自己却成了人家飞短流长的对象,说来未免伤心。不过事实既是如此,又有什么办法呢?她那夜逃开年老情人的惊人而可笑的一幕,不久就在她许多朋友之间传开了,说不准是谁先知道这件事的。人们听到后,都是点点头,笑笑,好像这件事他们早已知道,现在不过得到了证实而已。三十多岁的女人竟会做出那种举动来!大家都笑了,笑得叫人很不愉快;在时下性生活科学化的时代,性的冷漠才是再可笑不过的事呢。大家没有原谅她;大家都笑,觉得她有些活该。

人们议论说,她变得太厉害;她看上去那么沉闷,那么懒散,脸色又那么差,简直像是要生病的样子。她显然有些神经失常,以她那样的年纪,又过着那种生活,神经失常本是意料中的事;她想寻找一个男人,可是不能如愿以偿,因此近来她的态度便变得那样稀奇古怪……这就是他们谈论的一部分内容。

一个人感到最可怕的事,莫过于自己的幻想在事实面前或是在某种抽象原理面前破灭。因为他(她)无法知道是否有把握再创造一个幻想,使自己生活下去。玛丽的自信破灭了,她没有办法重新振作起来。一旦失去了那种泛泛而交的肤浅友谊,她就感到生活艰难。现在她觉得人家望着她的时候,总是带着怜悯和一些不耐烦的意味,好像她当真是个毫无用处的女人了,这种感觉她以前从来不曾有过。她心里一片寂寥空虚,同时又有一阵不知来自何处的极度恐慌,直袭她空虚的内心。这世界上似乎没有一点儿东西是她掌握得了的。她怕见人,尤其怕见男人。如果有一个男人吻了她(照她新近的心情看来,是有人吻过她的),她就要起反感;另外,她看电影的次数比从前更多了,看完电影出来,就昏头昏脑,心神不安。银幕上的虚妄镜头和她自己的现实生活之间没有丝毫的共同点,她无法把自己的主观愿望和客观经历协调起来。

这个女人已经三十多岁了,受过很“好”的正规教育,享受着文明而舒适的生活,对于自己所处的时代也有足够的认识(只是她什么书刊都不读,只读些拙劣的小说),可惜毫无自知之明,因此听到几个唠叨的女人说她应该结婚,她就心神不安起来。

后来她遇到了迪克·特纳。其实,不遇到他也会遇到别人。或者还不如说,她第一次碰到了这样一个把她当做天下唯一宝贝的男人。她迫切需要这样对待她的男人。她需要借此恢复自己对男人的优越感——其实这些年来,她都是在这样的优越感中生活过来的。

他们俩是在电影院里偶然结识的。迪克那天凑巧从农场上赶到城里来。他难得进城,除非有些用品在当地小店里买不到,才上城里来,一年大概来一两次。这一次他无意中碰到了一个多年不见的朋友,劝他在城里住一夜,去看看电影。他竟答应了,自己也觉得好笑,这一切他本来是万难答应的。他那辆卡车上装满了一袋袋的谷子和两把耙子,正停在戏院门口,看上去很不雅观,而且妨碍交通。玛丽从后面窗口望着这些不熟悉的东西,笑了笑。她看到这些东西,自然禁不住要笑。她喜欢这个城市,住在这里自由自在。这里的四郊有那么多小村庄都是她从前住过的,数十英里连绵一片,空无一物——数十英里连绵一片,都是草原,这使她联想起自己的童年。

迪克·特纳不喜欢城市。他从非常熟悉的草原上驱车进城,经过了十分荒凉、仿佛没有人烟的四郊,经过了平原上那些与非洲的棕色硬土和蓝色苍穹颇不相称的丑陋小屋,还经过了那些舒适小乡村里特有的舒适小屋,然后才来到这城市的商业区,看到这里的店铺中摆满了时髦女人穿用的时髦服装和奢侈的进口食品,这使他感到不安和难受,简直像在蓄意谋害他。

他感到恐怖。他要逃走——若不逃走,就要捣毁这个地方。所以他一到城里,总是尽快地逃回农场去,他只有待在农场上才觉得舒适。

但是在非洲有成千成万的人离开郊区,进入城市,进入这世界的另一面。他们并没有看出什么不同之处。郊区正像工厂一样,总是少不了除不掉的,即使美丽的南部非洲也不能例外,它的土地上到处蔓延着一小块一小块的郊区。土地就像得了病一样,给弄得破了相。迪克·特纳看着这些郊区,想起住在那里的人们过的是一种什么日子,又想到郊区那些小心谨慎的人,怎样毁了他的国家,他真恨不得要破口大骂,要捣毁这个地方,要杀人。他受不了。他只是没有把这些感觉说出口来,因为整天在旷野里干活,那种日子过久了,就变得不太善于表达了。但是他这种感觉是极其强烈的,他恨不得宰了那些银行家、金融家、商业巨头和职员——宰了所有那些盖起这些端端正正的小屋、在屋旁拦起篱栅花园并在花园里栽满了英国花的人。

他尤其厌恶电影。这一次进电影院,他自己也弄不懂是被什么东西迷住了心窍。他没有心思去看银幕。银幕上那些长手长脚、面孔光滑的女人使他讨厌,故事他也觉得无聊。天气又热又闷,过了一会儿,他干脆不去注意银幕,转而去看周围的观众了。在他的前后左右,一排排的观众都倾身向前,瞪眼望着银幕——这成千成百的人,都已经忘了自己,沉浸在银幕上那些愚蠢的人的生活里,他看了感到很不自在。

他实在坐不住了,点着了一根烟,呆望着各个出口处挂着的黑丝绒门帘,然后望望自己坐的这一排,从他头顶上方的什么地方投下一团光亮,照见了一张脸蛋儿和一头亮闪闪的浅棕色头发。那张脸蛋儿好像浮在空中,渴望向上浮去,在那奇怪的绿色灯光之下,显得艳丽非凡。他推推身边那个人,问道:“那是谁?”那人望了他一眼,咕哝着回答道:“玛丽。”但是“玛丽”这两个字并不能消除迪克的疑问。他目不转睛地望着那张可爱的、飘飘忽忽的脸蛋和那一头披散的头发。等到电影散了场,他连忙到门外的人丛中去找她,可没有找到。他模模糊糊地想道:她是不是跟别的什么人走了?他的朋友请他把一个姑娘送回家去,他连看都没有看她一眼。那姑娘的衣着在他看来很可笑,他看到她那双高跟鞋就要发笑——她就穿着那双鞋子从他身边橐橐橐地走过了大街,上了车。她回过头去望望堆在车后的一堆东西,匆忙而做作地问道:“那后面古里古怪的东西是什么玩意儿?”

“你没有见过耙子吗?”他问。到了她住的地方,他便毫不惋惜地让她下了车。她住的地方是一座大房子,灯光雪亮,里面住满了人。他马上就把她忘了。

他晚上梦见了那个面孔微仰、头发蓬松闪亮的姑娘。本来,梦见女人是一件奢侈的事,他早就禁止自己去想这一类的事情。他着手经营农场已经五年了,仍然没有赚钱。他欠了大陆银行的钱,另外抵押借来的债也很多,因为他开始的时候根本没有资本。他戒了烟酒,除了生活必需品以外,一无嗜好。他每天从早晨六点干到晚上七点,中饭也在地里吃,全副精力都集中在农场上。他之所以这样起劲,只因为醉心于一个美好的将来。他的梦想就是娶老婆生孩子。可是他不能要求一个女人和他共同过这样艰苦的生活。首先他得还清债务,盖一所房子,能够有点钱,生活稍为舒适一些。他劳苦了这么多年,实在也想娶个妻子来宠宠。他完全清楚该盖一所什么样的房子,当然不是街道上那种毫无意思的高楼大厦。他要盖一所茅草顶的大房子,有宽大的通风走廊。他甚至已经仔细筹划好了,要把那些蚁冢掘起来做砖,此外,农场上好几处地方的草长得比人还高,可以割下来盖屋顶。但是有时他又觉得自己的心愿无从实现。他遇上了坏运气。附近一些认识他的农场主都管他叫“约拿”。每年发生旱灾,他总是首当其冲;久雨成涝,也是他受损最重。如果他开始试种棉花,那一年棉价就惨跌;要是发生虫灾,他总是只好认栽,带着气愤而又坚决的宿命论者的声调告诉别人:这些蝗虫马上就要把他一块可望丰收的玉蜀黍吃光了。他的梦想近来已不那么不切实际了。他孤寂,需要一个妻子,尤其是需要子女;照现在的情形看来,他还得过好几年才能实现这个愿望。他开始想到,如果他能够还掉一部分债,把自己的房子再添盖一间,置办一些家具,那时候他就可以考虑结婚了。这会儿他想起了在电影院里遇到的那个姑娘。无论是在干活时,还是闲来幻想,他总是一想就想到了她。他责骂自己不该这样,因为他知道,想女人,尤其是专门想某一个女人,对他来说,正像喝酒一样危险。但是责备自己也没有用处。到城里去了一个月以后,他又打算去了。其实并不需要进城,他自己也知道。他甚至骗自己说,他非去不可。进了城,他很快地把一些要办的小事办完,便去找一个知道“玛丽”姓什么的人。

他驾着车赶到那幢大厦跟前时,认出了那幢房子,可是没想到那天晚上在电影院里看到的姑娘,就是自己送回家的那个姑娘。直到后来那姑娘走到门口,站在门廊里看看他是什么人的时候,他都没把她认出来。他只看到一个又瘦又长的姑娘,一双碧蓝的眼睛带着不可捉摸的神气,看上去怪伤心的样子。她的头发烫得整整齐齐的。她穿着长裤子,在他看来,女人穿了长裤子,就不成其为女人,可见他是个相当老派的人。后来她问他:“你是不是找我?”她的神气相当困惑,相当羞怯。他马上记起了上次她问他耙子时的那种傻里傻气的声调,半信半疑地瞪着她。他非常沮丧,以致说话期期艾艾,两脚不停地移来移去。然后他想到站在那里呆呆地望着她总不是回事,便请她一块儿乘车去玩玩。这一个下午过得并不愉快,他气恼自己为什么这样欺骗自己,这样懦弱;而她呢,既很高兴,又弄不懂他为什么要请她出去,因为他在车上简直不跟她讲话,只是漫无目标地在城里兜圈子。他希望她就是他朝思暮想的那种理想女人,等他送她回家的时候,发觉她果然是那样一个女人。两人走过那些街灯的时候,他不断地斜瞅着她,发觉灯光真是奥妙无穷,能够把一个并不十分富有吸引力的平平凡凡的姑娘照得那样美,那样稀奇。于是他便喜欢起她来,因为他必须爱上一个什么人,在此之前他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寂寞到什么地步。那天晚上和她分手时,他有些依依不舍,说是不久就会再来看她的。

回到农场上,他又静下心来干活。如果他不克制自己的话,照此下去,就非得马上结婚不可,而他眼前又结不起婚。那么,事情只能到此为止。他得把她忘掉,把整个事情丢到脑后去。再说,他对她有些什么了解呢?一点儿也不了解!除了只了解这一点——拿他自己的话来说,她显然是个“完完全全被宠坏了”的姑娘。像她那样子显然过不惯艰苦的农家生活。所以他心里总也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干活却比以前更卖力了。有时候他还这样想:“话说回来,要是这一季的收成好,我还是可以去看她的。”他每天干完活以后,还得扛上枪,在草原上走到十英里路以外的地方去打猎,弄得精疲力竭。他太劳累了,人一天天瘦下去,憔悴得脱了形。他思想上斗争了两个月之久,终于有一天,决定乘车进城。这事情好像在很久以前就决定下来似的,好像他以前对自己的一切勉励、一切自我克制,都只是为了找一块挡箭牌,把自己真正的意图隐藏起来。他一面打扮,一面兴致很高地吹着口哨,不过吹的是一种意气消沉的低调子;他的脸上笼罩着一种奇异而沮丧的微笑。

对玛丽来说,这两个月的时间是一个漫长的梦魇。他认识她不过五分钟,就从那么远的农场上赶来找她;可是他才不过和她消磨了一个下午,便又认为不值得再花费时间来找她。她朋友的话说得对,她在某些方面有所欠缺,她有些什么地方不对头。虽然她自己心里承认自己一无是处,是个废物,是个没人要的可笑的人,可又老惦记着他。她夜晚不出去了,终日待在房间里,等他来找她。她独个儿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伤感得心灵也变得麻木了;晚上,她尽做一些凄楚的长梦,梦见自己费尽力气走过沙地,或是攀登楼梯,登上最高级便跌下来,跌到底层。她早上醒来,又疲倦又懊丧,白天的日子好难挨。她的老板见她平日工作效率一向很高,便叫她休假一个时期,等身体好一些再回来。她离开了办公室,觉得好像是被撵了出来似的,尽管老板对她的体力衰弱已经照顾得无微不至。她整天待在俱乐部里,如果她到别的地方去过假期,迪克来时就找不到她了。然而细想起来,迪克和她又有什么相干呢?毫不相干。简直可以说,她几乎都不认识他。这个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说起话来慢条斯理、眼睛深凹的瘦削青年,完全是突如其来闯进她生活的。她对他的了解仅此而已。可是她之所以会生病,也可以说是为了他的缘故。她的不安,她隐隐约约的自卑感,全都是为了他;她带着阴冷而凄惶的心情问自己,为什么在她所认识的那么多男人当中,她一个都不放在心上,却偏偏会想到他呢?每逢这种时候,她总是得不出满意的答案。

过了几个星期,她失望了,去找医生诊病,因为她“觉得疲乏”。医生告诉她说,应该休假一个星期,否则身体会完全垮下来;这时候,她的心情已经坏到不愿意和老朋友见面的地步,因为她已经死心塌地认为她们在友谊的外衣遮蔽下,都在恶意地讲她的坏话,而且讨厌她。就在这时候,有人上门来找她了。她没有想到就是迪克。一眼看出是他,她好容易才控制住自己,镇静地招呼着他;如果她当时把自己的内心感情流露出来,他一定会把她甩掉的。现在迪克总算拿定了主意,把她看成是一个讲求实际、易于变通和性格镇静的女人,只要在农场上生活几个星期,就会成为他理想中的女人。她要是歇斯底里地哭起来,那他可要大吃一惊,而且会毁了他对她的幻想。

迪克之所以会向玛丽求婚,是因为看见她外表上很沉静,带有贤妻良母的意味。当她接受他的求婚时,他简直感恩膜拜,自惭形秽。两星期以后,他们就凭特许结婚证结婚了。她那样急于结婚,真是出乎迪克的意料。他本以为她是个忙于交际应酬、颇有声望的女人,在城市的社交生活中有她安身立命的地方,需要多花一些时候才能安排好婚姻大事;她之所以会吸引他,一部分原因也是由于他对她的这种评价。不过事实上,尽早结婚也正符合他的打算。他一想到让一个女人去忙于嫁妆和邀请女傧相,而让自己在城里久等,就觉得讨厌。他们没有度蜜月。他说自己太穷,度不起蜜月,可是她如果坚持,他还是愿意尽力办到。她没有坚持。逃掉了蜜月,她倒觉得很快慰。

  1. 《圣经·旧约全书》中的先知,后被喻作带来不幸的人。
  2. 特许结婚证:按英国从前的法律,结婚多用结婚通告,由牧师在礼拜天做早祷时,读完了第二遍《圣经》经文以后,便当众宣布,连续宣布三个礼拜。如果男女双方中有一方未成年,家长或保护人出来反对,结婚通告就不生效。如需提早结婚,则不用通告,而用特许结婚证。此证只有大主教或主教有权颁发。凡请求颁发者,男女双方必须有一方在所在地教区居住十五天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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