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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我还是河西社区的一名社区民警。一天午后,街道办事处的老张领着一名年轻人来派出所找我。

“这是小忠,5月初刑满释放,需要办理入户登记和重点人口登记。”

我打量了一下小忠,他浓眉大眼,长相颇为周正,一眼看去,很难把他和罪犯联系在一起。

“个人基本情况说一下。”

“报告警官,我叫马×忠,现年31岁,本市人,1997年因故意杀人被判无期徒刑,一直在沙洋服刑,今年5月减刑出狱,现来找警官报到。”小忠立正站好,一字一句地报告。

我准备处理老张递来的材料,发现小忠还笔直地站着,便打发他去对面的照相馆拍几张登记照。

小忠离开后,我打趣:“张科长,你一驾临我就知道没啥好事儿,我这个社区本来就忙,你还给我添麻烦。”

老张略带委屈地说:“这政策上的事儿,哪是我说了算的。小忠入狱前户口就是咱这儿的,不然,你以为我想要啊。”

我苦笑着点点头。“他当年犯的啥事儿你清楚不?”

“听说他把他后爹砍死了,不过话说回来,那姓覃的也是活该,一搞粉子(海洛因)嗨起来就像疯了一样,打砸抢是常有的事儿,四邻八舍都怕得要命,更何况小忠母子俩了。”

“你是不知道啊,当年他和他妈经常被姓覃的打得不敢回家,而且姓覃的只要被派出所处理,就认为是小忠和他妈举报的,回家之后他们肯定逃不了一顿暴打。后来小忠实在忍不了了,就把姓覃的给砍死了。”

听老张这么说,我心里泛起了些许同情。“那他这是身不由己,也算为民除害了吧。”

老张“嘿嘿”两声,没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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