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打某个人的脸,给他一个“耳光”的想法,让我非常难受。在我的成长岁月中,我总是被捉弄的那个。那时,我虽然高大健壮,但不过是个书呆子而已。我总是戴着口袋保护袋,留着糟糕的发型、抱着一堆数学与科学的书籍。对于典型的橄榄球运动员或任何其他种类的运动员来说,我都是个完美的袭击目标,尤其是我很少玩网球或者橄榄球这一类的“男人”运动。我甚至从未学会如何打出一拳。在学校里,绝大多数针对我的打斗都以某人——经常是和我在一起的某个女孩——请求恫吓者而告终,要么就会以我像婴儿那样缩成球状而告终——我发现这是一个很好的策略,因为绝大多数的恫吓者都不会跟一个不会还手的人打斗。
“我可不想挑刺儿,”我说,“不过这不就是我们要你出现的原因吗,普雷斯?你是个安保人员,对吧?你揍他们——我是说,这不就是你拿工资的活计吗?而且如果我是老大,我也能够指使你,对吧?”
“素德,”J. T. 对我说,“你必须要明白,如果你那么做了,那你就失去了尊敬。他们需要明白,你是老大,这意味着你要来执行惩罚。”
“我让他们做二十个俯卧撑或者五十次下蹲促腿怎么样?或者他们也可以给我洗车。”
“你压根儿就没车!”J. T. 说。
“没错——所以就要给你洗一个月的车!”
“听着,这些家伙已经在洗我的车、擦我的屁股、做任何我想要他们做的事情了,所以你不能那么做。”J. T. 平静地说,似乎要确保我明白他的权力到底有多大。“如果对于他们偷钱或克扣工资的惩罚,只是清洗汽车,那么你想想,这些家伙将会偷多少东西!你必须得让他们确信,他们不能偷盗!黑鬼,他们需要敬畏你!”
“所以你的领导方式就是……敬畏?”我试图让他觉得我有我自己的风格,然而这主要是因为我对殴打别人充满了恐惧,“敬畏,啊?很有趣,很有趣。”
我们把车停在了一处街角。比利和奥特斯已经得知要在那里见我们。天气很冷。太阳已经升起来很高了,不过还没到中午。这个街角位于一处加油站附近,而另一侧绝大部分都是空地和废弃的建筑物。
我看着比利和奥特斯大步走了过来。比利大约一米九几高。他以前是都拔(Dunbar)高中的明星篮球队员,曾经获得过位于卡本代尔(Carbondale)的南伊利诺斯大学(一所本州南部的小学校)的奖学金。由于他与黑暗之王有关系,所以他曾经在宿舍里向学生出售 大麻和海洛因。后来,他决定退出篮球队,全职贩卖毒品。有一次,他告诉我说,当时,金钱的诱惑“让我直流口水,我总是觉得没赚够。这是我一生中最愚蠢的举动”。他目前在帮派里工作,以便攒上一笔钱,希望能重返校园。
我一直都很喜欢比利。在这个街区里有成千上万的人,到了18 岁的时候,需要自己单独做出全部的重要决定。他不过是其中之一而已。在这个街区,有不到40% 的成年人甚至都没有高中毕业,而大学毕业的人就更少了。所以在当时,没有人能够为比利提出恰当的建议。即便如此,他也是社区中第一个为自己的错误决定而负责的人。我永远也忘不了他在退学搬回计划区以后所说的话:“我不过是需要和某个人聊一聊。我的脑子进水了,却找不到人可以说。”
我不想在今天殴打比利,因为我确实很喜欢他。当然,这还有另外一个原因:身高方面,我根本够不着他的下巴。
奥特斯的故事又不一样。他总是戴着一副黑色太阳镜——哪怕是在室内,哪怕是在冬天。此外,他还总是穿着一件黑色夹克,底下藏着一把大刀,哪怕在大热天里,也是如此。他特别喜欢把人割伤,热衷于给别人留下伤疤。而且他一点都不喜欢我。
我和他之间的过节来自于几个月之前的一场篮球赛。我会定期参加帮派在男孩&女孩俱乐部的午夜篮球赛。奥特里做当值裁判的时候,还偶尔会让我参与服务。我以前曾经打过篮球,不过风格却与贫民区里的风格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