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母至孝 爱生胜子(1)

一位相处了十多年的编辑朋友直言问我:“你写了北大校长胡适、清华校长梅贻琦、中大校长罗家伦、武大校长王世杰,为什么不写民国教育总长蔡元培?”我说:“蔡先生是‘完人’,写他的文章汗牛充栋,大事、要事都写完了。”朋友不以为然:“今年是蔡先生逝世七十周年,无论如何你得要给我们刊物写一篇。”我说:“那就写点小事吧。”朋友答:“好啊,细微之处见精神嘛。”

事母至孝 爱生胜子

蔡元培(1868—1940),字鹤卿,号孑民。生于浙江绍兴一商贾世家,凡兄弟姊妹六人,他行二。蔡元培十一岁丧父,家道中落。族人意欲援手周济,其母周太夫人谢绝。她靠典质衣饰,克勤克俭,将一群儿女抚育成人。蔡元培曾说,他宽厚的天性是遗传父亲;至于不苟取,不妄言,则得自母教。蔡元培事母至孝。他十七岁那年,母亲胃病加剧,药石无效。蔡元培听说割臂肉和药,可延寿二十年,他便瞒着家人,偷偷地从左臂上割下一小片肉,为母和药。次年,母亲还是病故了,蔡元培悲痛欲绝,必欲行寝苫枕块之制,被家人劝阻后,他于夜深人静时,挟枕席卧棺侧而眠。蔡元培晚年居香港时为纪念母亲,改从母姓,取名周子余,兼含“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之意,巧妙地暗隐“孑民”两字。

蔡元培提倡女权,开办女校,在北大开招收女生先河,为推动发展女子教育作出非凡的贡献,曾被称为中国妇女教育的“褓父”。从他的择偶上也可看出他的女权意识一端。他一生先后娶三位夫人,元配王昭去世,亲友踏破门限,为之做媒续娶。蔡元培提出五大条件,书贴门壁:女人须不缠足者;须识字者;男子不娶妾;男死后,女可再嫁;夫妇如不相合,可离婚。这五条在当时都属“离经叛道”。众媒人望而却步。不管外界非议鼎沸,蔡元培我行我素。后来结识的黄仲玉女士,天足,知书识礼、工书画,孝父母,两人结为连理后,恩爱有加。结婚时,蔡元培以男女平等为题发表演说代替闹新房陋习。蔡元培演说后,来宾宋恕主张不能简单空言男女平等,应实事求是,以学行相比较,说:“倘若黄夫人的言行高于蔡先生,则蔡先生当以师礼待黄夫人,何以平等呢?反之,若黄夫人的言行不及蔡先生,则蔡先生当以弟子视之,又何以平等呢?”蔡元培说:“就学行而言,固然有先后之分,就人格而言,总是平等的。”婚后,蔡元培给夫人写信总写夫人姓名,从不在夫人姓前冠一个“蔡”字。1921年,黄夫人病逝,蔡元培十分伤感,在旅欧途中写了篇感人至深的祭文《祭亡妻黄仲玉》,开首写道:“呜呼!仲玉,竟舍我而先逝耶!自汝与我结婚以来,才二十年,累汝以儿女,累汝以家计,累汝以国内、国外之奔走,累汝以贫困,累汝以忧患,使汝善书、善画、善为美术之天才,竟不能无限发展,而且积劳成疾,以不得尽汝之天年。呜呼!我之负汝何如耶!”字血句泪。悼文中其“常克勤克俭以养我之廉”一句,尤令世人瞩目。蔡元培后来的清廉,与贤妻的勤俭之德是密不可分的。此文后被选入全国中学语文教科书,传诵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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