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典中的“黑”与“白”

1948年,我曾写过一篇短文:《佛教对于宋代理学影响之一例》。我在里面讲到朱子教人用白豆黑豆来“系念”,起一善念,则投白豆一粒于器中;起一恶念,则投黑豆。我认为,这个办法来自印度佛教。我举了《贤愚经》卷十三的一个例子。我的结论是:“从这个小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来,宋代理学不但在大的思想方面受了佛教的影响,连许多人们平常不注意的末节也居然受到佛教的影响了。”

后来翻阅汉译佛典,又陆续发现了一些类似的例子,更足以证成我的前说。我现在再举出几个例子,稍加诠释,并引申谈一谈佛典中的“黑”与“白”。

《摩诃僧祇律》卷十三:

羯磨已,此比丘应作二种色筹:一者黑,二者白。不应唱言:非法者捉黑筹,如法者捉白筹。应如是唱:如是语者取黑筹,如是语者取白筹。

如果觉得这不够清楚,我再从对应本中举出一个例子。《十诵律》卷三十五:

若比丘已作行筹人,随僧多少应作二种筹:一分长,一分短;一分白,一分黑。说如法者,为作长筹;说非法者,为作短筹。说如法者,为作白筹;说非法者,为作黑筹。

所谓“筹”,是小竹片。这里讲的是用投筹的办法来裁决和尚中的争端。我不讲裁决的过程,因为那同我要讲的无关。我想着重指出的是,在这里,黑筹和白筹尽管用途不一样——黑豆和白豆以及黑白石子象征的是恶念和善念,黑筹与白筹和善恶念头无关——可是黑仍然表示反面的近乎恶的东西,而白则表示正面的近乎善的东西,东西不同,含义则一。关键不在东西,而在颜色。

白黑象征善恶,还表现在其他场合。我举几个例子。《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卷九:

苾刍当知,若纯黑业得纯黑异熟。若纯白业得纯白异熟。若黑白杂业得杂异熟。是故苾刍应离纯黑及黑白杂业,当勤修学纯白之业。

对几个名词需要解释一下。“业”,梵文karma,巴利文kamma,指的是人们的所作所为。“异熟”,也译为“报”或者“果报”,梵文和巴利文都是vipka,我们平常所谓“报应”。“白业”,指的是善行,“黑业”,指的是恶行。善行得善报,恶行得恶报。《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反复说明这个善恶报应的道理,到了《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出家事》卷二,更言简意赅地说明:“汝等芯刍当知,黑业还得黑报;若行白业,还得白报。”

“黑”,梵文,krsna,巴利文kanha;“白”,梵文ukla,巴利文sukka。“黑业”,梵文krsna-karma,巴利文kanha-kamma:“白业”,梵文ukla-karma,巴利文sukka-kamma。“黑异熟(黑报)”,梵文krsnavipka,巴利文kanha-vipka;“白异熟”,梵文ukla-vipka,巴利文sukka-vipka。同在其他语言里一样,白的颜色总是同“光明”联系在一起,引申为“善”。黑的颜色总是同“黑暗”联系在一起,引申为“恶”。

黑白不但同业报相联系,而且还同人的思维直接联系。《那先比丘经》说:“因知善恶,知当所行,别知黑白思惟”。有时甚至同“出家”“在家”联在一起。

在中国,黑白有时也有类似的含义;但决不像佛典中这样具体,这样复杂;用途决没有这样广泛。

1992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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