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著名发生学家俾索夫(Bischof,1842)否认精虫有受精的作用,他相信精液中只有液体的部分能渗透到卵里去,使卵受精。
雷拉蒙(Lallemand,1841)用很确定的语句,表示精虫为有生命的物质。至于精液中之“液体绝乎没有生命,也不能予未来的胎体以有定的形状和活跃的生命。受精就是父母两种生活物质的混合;混合的结果,构成胎体”参考:Sur les zoospermes(Annales des Sciences naturelles,1841)。。
这一类的历史是说不完的。19世纪上半期欧洲科学界的趋势,显然已经抛开单方面的惟精说或惟卵说的论调,而渐渐向到精卵合作的路上迈进;下文示明这种倾向,自从得了细胞理论的相助,益加显其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