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自己被别人骗了一小笔钱而去告发他,与其说是心疼损失的那点小钱,不如说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全部财产。同理,我们要求对伤害或摧残平白无辜者的罪犯进行惩罚,并不只是出于对受害者的关心和同情,而更出于对捍卫社会整体利益的考虑。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这种关心在某些方面并不一定涵括我们用以对待亲朋好友的温厚情感,比如热爱、尊敬和热情。且我们对此投入的关心不会跟我们出于同类观念给予每一个人的同情一样多。我们甚至能去体味一个讨厌鬼无辜被伤害后内心的愤怒,即使他原先的品行确实不能让人恭维,但这并不会让人们对他合情合理的愤怒完全丧失同情心;不过一些偏激、不喜欢个人感情服从普遍法则的人会对这种同情表示反对。
很多情况下,我们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整体利益而实施或者赞同惩罚,因为觉得不如此就无法保障社会利益。而惩罚的对象多是各种危害社会治安或违犯军纪的行为,这些罪行不会对任何个人造成直接伤害,但长此下去会危害社会,引起混乱。例如枪毙一个站岗时倒头大睡的哨兵是为了防止类似此种玩忽职守的行为可能会给整个军队带来危险。严厉的惩罚很多时候是必不可少且无可非议的。当个人的权益与集体的安全发生冲突时,显然应该偏向于集体。
然而人们总是觉得某些必要的惩罚太过严厉,给予微乎其微的过错以那么重的惩罚,实在让人内心过意不去,难以接受。就算疏忽过失应该受到责备,但也还不至于让我们如此愤怒,以致施以如此可怕的惩罚。心地善良的人除非有足够的定力做到冷酷无情、意志坚强,否则是无法做到亲自动手惩罚坏人,或者对正义的报复表示赞同的。不过若他面对的是一个忘恩负义、与自己有不共戴天之仇的人,他会完全赞同公正的惩罚,他甚至会迫不及待、喜出望外地想要见识正义是如何对罪犯的人神共愤的罪行进行惩罚,若罪犯侥幸逃脱了,他必会大失所望、怒不可遏。旁观者在面对不同的惩罚时心情相去甚远,这是因为他们对不同惩罚的态度并非基于同一原则。睡觉的哨兵在他们看来是个不幸的牺牲品,即使从道理上讲这个哨兵不得不为大家可能存在的安全问题而牺牲,他们仍然希望保全他的生命,并为在公私利益的冲突中个人利益完全不被考虑而叹息不已。但如果一个罪犯因为世人的不公正而逃脱惩罚,旁观者就会怒气冲天,并祈求上帝在阴间对其实施轮回报应。
值得关注的是,人们并不仅仅是出于维持社会秩序的考虑而赞同违反正义的行为必须在现世受到惩罚,上帝和宗教让我们笃信这种罪行即使在来世也会受到报应。虽然这种惩罚没有先例,罪人也不可能因惮于上帝的惩罚收手,但是人们却感到这种报应会如影随形地伴着他一直到死。人类相信天界存在着一个公正的上帝,当那些在世间饱受欺凌、无人为其主持公道的孤儿寡母们向他祈祷着哭诉后,上帝必为之复仇。因此,在任何一种宗教或为世所知的迷信中,都有天堂和地狱的对立,天堂用来报答善行,地狱用来惩罚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