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别的公司都在破产,拼命想从石油生意中摆脱出来的时候,克利夫兰有一家通常只做猪肉和其他农产品生意的小公司——克拉克和洛克菲勒公司——却决定动手干。它开始从别人手里买进不成功的租赁地。到1877年,也就是在宾夕法尼亚州发现石油以后不到10年时间,克拉克已经销声匿迹,约翰·D.洛克菲勒①控制了美国的大约90%的石油生意。石油不仅为一种极其有利可图的照明形式提供了原料,而且解决了新的工业时代给发动机和机器上油的迫切需要。由于洛克菲勒实际上垄断了这个行业,因此他能使价格保持稳定,在此过程中变得富得冒油。到那个世纪的最后几年里,如果以今天的币值来计算,他的个人财富在以每年大约10亿美元的速度增长,而且那是个没有个人所得税的时代。近代史上没有哪个人比他更加富有。
比斯尔和他的伙伴的财富就不那么单一,而且肯定是中等水平的。塞讷卡公司在很短的时间赚过钱,但到了1864年,德雷克在钻探上取得突破刚刚过去5年,公司就失去了竞争力,倒闭了。德雷克把挣来的钱挥霍殆尽,最后身无分文,因患神经痛而残疾,过不多久就死了。比斯尔的情况要好得多,他把挣来的钱投资在一家银行和其他企业,积累了一笔小小的财富,足以在达特茅斯盖一座漂亮的体育馆,它现在还耸立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