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厅一(5)

即使是我们可以从考古学知道的情况,也往往是难以捉摸的。举个例子来说,新来的人不愿意住在罗马人的房子里,即使罗马人的房子是现成的,更不用说那些房子都盖得很好,比他们老家的任何房子还要高级。相反,他们盖起了一些标准低得多的建筑物,常常就在罗马人废弃的别墅旁边。他们也不使用罗马人建筑的城镇,在300年时间里,伦敦在很大程度上是空荡荡的。

在欧洲大陆,日耳曼民族一般都住长屋——农夫的“经典”住宅,通常是一头住人,另一头养牲畜。但是,在此后的600年时间里,入侵者对那类房屋也是弃之不用,谁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相反,他们在田野里星罗棋布地盖起了许多样子古怪的小房子,实际上是“洞穴房”,虽然完全有理由怀疑那究竟算不算房子。那种房子只包括一个大约1英尺半深的斜坑,上面架起一个小小的建筑物。在盎格鲁—撒克逊人占领下的最初200年里,这种房子是该国数量最多、显然很重要的新建筑。许多考古学家认为,地坑里铺设了地板,变成一个浅窖,但究竟派什么用场,这很难说得清楚。两种最普通的理论是:其一,地坑用来贮藏东西,因为他们认为下面凉快,能更好地保存容易腐败的东西;其二,按照设计,地坑通风比较好,可以防止地板腐烂。但是,地坑——有的是直接从岩基上砍出来的——掘得越深,似乎显然对空气流动越是不利。无论如何,大家认为,改善通风条件绝不可能产生上述两种理论中提到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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