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本人格类型到国民性:研究的历史(1)

尽管包括英格尔斯在内,人们一般将国民性研究追溯到1934年本尼迪克特的《文化模式》一书(周晓虹,1990;Inkeles,1997:16-17),但无论在社会学、心理学,还是人类学中,都可以找到更早的相关研究。除了前述法国社会学家托克维尔对美国国民性的研究,1927年,英国人类学家里弗斯在《文化冲突和种族接触》一书中,就借用荣格的“心理类型说”,说明澳洲土著和非洲土著的生殖行为差异。他认为,前者是内向的,而后者是外向的,这一差异导致前者日渐衰落,而后者则繁殖力旺盛。

尽管里弗斯不会想到他的谈不上有意识的努力会引得其后的众多人类学家、社会学家和精神分析学家将自己的兴趣投向国民性这个令人兴趣丛生的研究领域,但里弗斯及与其同时代的人类学家波亚士、萨丕尔等人确实已经意识到,个体的社会行为与其置身于其中的社会文化环境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制约关系。如此,生活于同一国度或民族中的不同成员是否会具有相同的同时又有别于其他国民或其他民族的性格特征和行为模式?

本尼迪克特的《文化模式》是这种思考的第一颗果实。在《文化模式》中,本尼迪克特将祖尼文化描述成“太阳神型文化”,而将克瓦基特文化描述成“酒神型文化”,显然受到里弗斯的启发。通过对原始文化的心理类型的划分,本尼迪克特欲图证实“个人生活史的主轴是对社会所遗留下来的传统模式和准则的顺应。每一个人,从他诞生的那刻起,他所面临的那些风俗便塑造了他的经验和行为”(本尼迪克特,1987:2)。从中可以推论,每种文化至少可以归纳出一种与之对应的主导人格类型,而我们也可以通过对不同人格类型的研究来探讨不同文化间的差异。

虽然《文化模式》一书后来遭到了人类学家维克托·巴尔诺的批评,他认为本尼迪克特对社会体系的评价标准过于绝对(巴尔诺,1989:143),英格尔斯也认为“本尼迪克特并没有一个完备整合的个体心理学概念,她也忽视了人格的发展方面”(Inkeles,1997:5),但这本书毕竟如戈若所说:“是国民性的科学研究的诞生标志”(Gorer,1953:247)。本尼迪克特的贡献在于,既然文化是人格在典章制度上的扩大,而每种文化都有一种以上的与之对应的主导人格类型,那么我们就可以通过研究文化去认识一民族或国民的基本性格,并进而控制人的文化或社会行为。

自本尼迪克特开始,国民性研究成了文化人类学的主潮,并且也成为人类学家、社会学家与秉承精神分析传统的心理学家联手进行科际整合研究的第一个实际领域。由此,我们也可以将此后开始产经兴衰的国民性或民族性格研究大致分为如下三个基本阶段。

(1)国民性研究的草创时期(1934~1945年)。这一阶段有两个十分鲜明的特点:其一,除了卡迪纳、弗洛姆等少数秉承精神分析传统的心理学家外,投身于该领域研究的基本上是清一色的文化人类学家;其二,这一时期的大多数研究都是以原始民族为对象的,因此此时的研究与其称作“国民性研究”,不如称作“民族性格”研究更为合适,这些研究的另一个名称是“culture and personality”,后来被华裔人类学家许烺光称之为“心理人类学”(Hsu,1961)。其代表作包括:《文化模式》(本尼迪克特,1934)、《人的研究》(林顿,1936)、《稗人:一个东印度岛屿的社会心理研究》(杜波依斯,1944),以及《社会的心理疆域》(卡迪纳,1945)。尽管具体的研究及使用的概念各有千秋,但这些研究的意图是一致的,都是希望能够找出具体社会中由其文化所决定的占主导地位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基本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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