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社会功能与道德功能:《人类的由来》之一(3)

而它们之间的角色可能会在之后的某个夜晚对调。要形成这种互利体系有几个必备条件:蝙蝠个体间必须能够相互识别,并衡量相对需求。否则,帮过同伴的蝙蝠在非偶然情况下就很可能得不到回报,或者它可能会帮错对象。不过,该体系无须任何理性算计和预见能力。这两种能力蝙蝠也许都不缺,只是它们这种血液反刍互助体系的建立需要觅食成功者对觅食失败者给予帮助而已。只有曾帮过同类的蝙蝠也能在自己有需要时得到帮助,自然选择对它们来说才是有益的。达尔文也许已掌握了大致的观点(尽管他并不知道这个吸血蝙蝠研究)。他说过:“每一个人会认识到,如果他帮助别人,他一般也会受到旁人的帮助,有投桃,就有报李。”在我看来,这似乎意味着一些业已存在的互惠行为是可以通过学习获得的。达尔文也许在暗示,推理能力和预见能力可以推动现有互惠体系进一步完善。不过,直观看来,确实让人觉得达尔文是将互惠建立在推理这一基础之上的。现代生物学家认同互惠是自然选择支持利他主义的一种方式,但他们并不认同它必须建立在理性推理的基础之上。

接下来, 达尔文又提到了互惠体系形成的另一要素——来自同伴的爱誉和恶毁。在我看来,他似乎在探讨,社会或文化因素在有与没有自然选择的情况下如何激发自我牺牲行为。从现代角度出发,我能看到两种理解该论点的主要方式。其一,支持自我牺牲的不只有自然选择。我们之所以对爱誉和恶毁敏感,最初可能确实源于正常的自然选择过程。对社会中其他个体情绪敏感的个体会产生更多后代。不过,这种敏感性一旦进化,就可能导致该个体为获得更大的社会荣誉而牺牲自我。(或者,可能是其他社会成员通过“爱誉和恶毁”这一工具来操纵其他个体,使他们做出自我牺牲的行为。)在这种文化氛围影响下的个体就很可能会做出违背自然选择规律的事情来。另外,因信仰宗教而奉行的独身行为也是一例。假定独身者不繁衍后代,那么独身这一行为就很可能遭到自然选择的反对。不过,个体仍可能因自身宗教信仰而决定彻底放弃性行为。个体决定与文化影响的力量也许会超越自然选择。

批评家也许会提出反对,认为若我们对爱誉和恶毁的敏感,或对自己宗教信仰的敏感会导致繁殖率降低,那么早在很久以前,自然选择就会对我们的大脑运行机制加以改造。改造后的我们仍能具备社会敏感性,或保有宗教信仰,但绝不会采用这种与自然选择相抵触的方式。其实,自然选择确实一直在影响着我们的大脑进程,因此我们才会产生不想繁殖的念头。不过,达尔文(在我们正探索的这一解释上)的确实是个相当缓慢的过程。无论配备的是何种大脑运行机制,个体总有办法选择做出减少繁殖量的事。自然选择可能一直在反复调校我们的大脑,但文化因素并非一成不变,也许我们中的一些人就是在它们的不断引导下做出了会减少繁殖量的事情。

达尔文的这一论点还有第二种解释方式,那就是否认文化与自然选择间存在冲突。也许就平均而言,以自我牺牲寻求最高社会荣誉的个体也能从这一牺牲行为中受益。毕竟,每牺牲一人,另一个同样愿意自我牺牲的人就可能幸存下来,得到回报。如果幸存者的收获超过了死去个体的损失,那么平均下来,以自我牺牲方式谋求荣誉的行为(在进化论意义上)就是值得的。

这两种解释并未涵盖文化、人类决策与自然选择间所有可能的关联方式。我们甚至不知道这两种解释中哪个是对的(也可能两种都不对)。在理解人类行为的过程中总会遇到无穷无尽的不确定,令我们身不由己。不过,达尔文的论点(在不止一个解释上)仍然站得住脚。人类的决定会受文化因素左右,这也许就是个体做出自我牺牲行为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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