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说:不革命行吗?(1)

如果是我为旧中国,尤其是为中华民国作证,我无法做到但知欣赏与怀恋它的仁义道德、情深意长、诗词歌赋、山水园林、温文尔雅……我也不会念念不忘蒋对胡适的礼遇。

我不禁会马上想到闻一多、李公朴的遭遇刺杀,“左联”烈士的被枪决,我会想到那种末世的人与人之间的虎狼般的仇视,这样的令人发指的事情甚至出现在我的家庭成员之间,这是我的直感也是我的隐痛,与任何意识形态无关。我会想起那种登峰造极的愚昧,报纸上的一个又一个的大仙、半仙、仙姑、铁口……算卦、相面与看手相人的广告。解放战争期间,四川出过一个叫做杨妹的女子,说是她可以不吃饭,为此上峰组织了专家组,由科学家们对其进行研究,最后发现了她不是不吃,是偷着吃,科学家们得出了人还是要吃饭的的伟大结论,报纸上登载了对于她的大便的化验结果和对她的肛门残留物的分析。报纸上还对这样的事情群起而攻之,认为是滑天下之大稽,是不折不扣的散德性。

我看到过这样的国人,他们一看到打预防针的医疗车便吓得晕死过去,其中也有我的亲属;西四报子胡同(现西四三条)胡同口的“土膏店”与前门八大胡同的妓院,还有林立的当铺;用铁索穿过脖项从锁骨上套过去的逃兵;抓住共产党后的刑罚,日伪时期时兴的是灌辣椒水,国民党时期则有从头顶上割一个十字注入水银以活活地剥皮,与从脑瓜顶上点火燃烧人体的脂肪,名叫“点天灯”。

还有旧社会各种蹂躏妇女、强暴妇女、污辱妇女的习俗。我很小的时候就听长辈说到过对于不规矩的女人的骑木驴游四街的惩罚办法:木驴上有一个尖尖的木橛子,插入淫妇的阴户……几千年的性压抑、性特权、性暴力、性变态、性剥夺与性扩张,足可以使一个民族疯狂,足可以令反抗与复仇的烈火燃烧,足可以招致杀身的血光之灾。光冲这一条,中国的一场或几场嗜血的风暴已经不可避免。这叫做闹之有理,乱之有理,灭之有理。

我不能不对于“骑木驴、游四街”的纪录多分析几番。这样的骇人听闻的残酷古今中外都极少见。

一、它反映了旧中国的强大压迫系统,那是社会政治的压迫,更是价值系统、道德系统、精神控制体系的压迫。表面上看它是性压迫,它是一个象征、一个标志,它警告它的全体子民,违背这种以压抑为特色的奖惩系统的人将会得到什么样的结果。杀鸡吓猴,用最惨无人道的方法对付淫妇,同时也就吓倒了一切乱臣贼子、叛逆挑战者。

二、不一定非得骑上木驴不可,只消看看《水浒传》中的英雄好汉是怎样手刃淫妇的,你就能活活吓死,武松杀嫂、石秀杀嫂、宋江杀妻……甚至有杀后掏出淫妇的肠子心肝等内脏的场面,血腥性残暴性登峰造极。

三、万恶淫为首,这是一个警告,绝对不允许人性的自由解放,存天理、灭人欲,这样的口号斩钉截铁,灭你没商量。这说明,悠久、精到、恢弘的伟大中华文化传统中,包含着不是以人为本而是以人为敌、以人为奴的疯狂。当然,也有有学问的人考证说,存天理、灭人欲的本意不是扼杀人性,好的,就算你考证得有理,也改变不了此六字给人们的悖谬感与反人类感。

四、正如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讲过的,君权、族权、神权、男权几条绳索是纠结在一起的。这样的绳索越是捆得狠捆得紧,各种突破、各种犯禁的冲动、各种胡作非为就越严重,事实上旧中国的性混乱未必少于旁人,三妻四妾、养汉老婆(这是我们家乡妇女们对骂时最喜欢互赠的帽子)、谋杀亲夫、买卖女性、卖淫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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