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有人声称现代政治不依靠英雄。的确,作为一种程序化、形式化与理性化操作的民主政治在其成熟时应该是不依靠英雄的。然而缔造这样一种制度的过程需要“英雄”吗?这就看我们怎么定义“英雄”了。如果是像曹操煮酒所论的那种“英雄”,那恐怕是靠不得的。而像曼德拉那样代表了公平、正义的道德感召力的“圣雄”,则有之诚幸莫大焉。
“圣雄”们(无论其意识到与否)所推行的实际上是自由主义的事业。自由主义本是个低调的主义:他承认人人都有“自私”的权利——当然,这并不等于褒奖自私——以防止专制者“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黄宗羲语),然而,在面对严酷压迫时人们如果各怀私心,一盘散沙,就无法冲破重压去实现自由事业,这就形成了一种悖论:“消极的”自由必须以积极的态度来争取,低调的制度必须用高调的人格来创立,为实现一个承认人人都有“自私”权利的社会必须付出无私的牺牲,为世俗的自由主义而斗争的时代需要一种超越俗世的殉教精神。这就是圣雄的精神。
同时,当一个社会原有的权威整合机制已经失效,而新的民主整合机制又未建立起来时,他靠什么避免无序呢?恐怕很难指靠对“革命崇拜”的谴责(我并不是说这种谴责没有学理上的意义)。从逻辑上看,要解决这个难题无非只有靠社会上原有的非主流组织资源,以及道德凝聚力资源,而在前一种资源缺乏时,后一种资源就尤为重要。如果两种资源都没有,那么无序状态和人们所害怕的“暴民政治”就难以避免。——我们不要忽略一个简单的事实:“暴民政治”并不是只有理想主义的“革命者”才能煽起,他完全可以表现为毫无理想色彩的“乱世英雄起四方,有枪便是草头王”的局面。在非洲的索马里等国,不就是这种状况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