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又写道:
现在我开始感到我应当对我的名字发生不满了,为什么不另取两个美丽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点美与深沉,至少投起稿来不至于给读者一个恶劣的最初印象。仿佛有谁说过:文坛登龙术的第一步是取一个炜丽触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么?
中国的一切都是太好听太顺口了。固然,不中听,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设法除去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
话又说回来了。要做俗人,先从一个俗气的名字着手,依旧还是“字眼儿崇拜”。也许我这些全是藉口而已。我之所以恋恋于我的名字,还是为了取名字的时候那一点回忆。
远兜远转,绕山绕水,最后到底还是归到“母爱”这个题目上来。还是那句话——对于温情,尤其来自家庭的温情,张爱玲得到的实在太少了。于是那一点点、一丝丝,都铭心刻骨,无时或忘。
母亲是为了她而同父亲开始的这一场争吵,母亲难得一次拉着她手的记忆新鲜而刺激,母亲歪着头填写报名单的样子更是永恒定格,于是,这个由母亲随手填写的恶俗的名字,便就此跟了她一辈子,意义重大。
发生在那一年的重大签字还有一起,便是张廷重夫妻两个的离婚书。
离婚,自然是由黄逸梵提出,并且请了外国律师。张廷重起先是不愿意的,直到签字那天也还吃吃艾艾地捱磨时间,然而黄逸梵说:“我的心已经像一块木头。”这句话使他十分受伤,便也签了字。
这个字一签,小煐的童年也便就此结束了。
那一年,她十岁,改了名字叫“张爱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