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者居官立事之本 (1)

我国传统道德一向强调“诚信为本”。所谓“人而无信,不知其可”(《论语?为政》),讲的是守信在立身处世中的重要性;所谓“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讲的是治国理政中建立政治公信力的重要性。把这二者结合起来,凝聚成两句箴言,叫做“人无信不立,政无信不威”。

这样一种传统伦理观念,在清代仍然在人们的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产生着巨大的影响。

郑端所撰的《政学录》中有这样一段话:“信者居官立事之本。与民信,则不疑而事可集矣。期会必如其约,无因冗暂违;告谕必如其言,无因事暂改。行之始必要之终,责诸人必先责己。”“毋面诺而背违,毋阳非而阴是。处同僚亦然。有言必践,久久自然孚洽。苟一时欺诳,则终身见疑矣。”(卷3)汪辉祖的《佐治药言》也说:“官能予人以信,人自帖服。”可见,不论是对于百姓还是同僚,都必须“有言必践”,说到做到。约定的事情不要随意违反,讲过的话不要随意改变。更不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面诺而背违”,“阳非而阴是”。只要对百姓承诺守信,民众就会信任你,就能做到政通人和,什么事情也都可以做好了。相反,如果你任意欺骗,失信于人,别人也就永远对你心存疑虑,怀揣戒备。

可惜,在封建时代,官场风气却浑浊污秽,真正能够将信作为“立政之本”的官员,几乎是凤毛麟角。或者可以说,人们对于官员诚信的呼唤与企盼,恰恰根源于官场诚信的缺失。

政治生活中无信、失信、寡信的现象,有哪些主要表现呢?

一是决策轻率,朝令夕改。一些官员自以为大权在握,一令百从,因此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凭个人意志定进止。行一政,举一事,既不作调查研究,也不经集思广益,独断专行,刚愎自用。“情况不明决心大,心中无数办法多。”一旦遇到阻力,碰见困难,或者发现有扞格难行之处,就立即改变主意,另搞一套。如此朝令夕改,下面自然就无所适从,人们也就对之失去了信任。所以陈宏谋在《从政遗规》中说:“立法之初,贵乎参酌事情,必轻重得宜,可行而无弊者,则播告之。既立之后,谨守勿失,信如四时,坚如金石,则民之所畏,不敢犯矣。或立法之初,不能参酌事情,轻重不伦,遽施于下,既而见其有不可行者,复遂废格,则后有良法,人将视为不信之具矣。令何自而行,禁何自而止乎!”(卷上)文中所谓守信是为了让民有“所畏”而“不敢犯”,自然是封建统治立场的本质流露,但其中讲到为政守信应该从慎于立法、谨于守法做起的道理,却很值得我们深思。

二是见风使舵,左右逢源。在封建时代,相当一部分官员的处世准则,不是如何朝乾夕惕,勤于公务,而是怎样固宠保位,飞黄腾达。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对皇权的奴颜婢膝,对上司的曲意逢迎,就成为混迹官场的不二法门。当时有这样一种说法:各级官吏是“十分精神,三分办政事,七分奉上官”(《清世祖实录》,卷118)。也就是说官员的主要精力不在于办理政事,而在于伺奉上司。要讨得上官的欢心,就得善于揣摩,工于迎合,所谓“望风希旨”,“先意承志”,一切看上司的脸色行事。不但平日里对上司唯唯诺诺,亦步亦趋,即使集会议事,很多官员也是窥测观望,俯仰随人。康熙皇帝曾经说,大臣们“凡遇会议”,“乃一二人倡率持议于前,众遂附和于后,又其甚者,虽在会议之班,茫无知识,随众画题,更有于集议时缄默自容,及至偾事,巧行推卸”(《大清十朝圣训》,康熙朝)。对于这样一些人来说,他的主张和议论都是按政治风向的变动而随风摇摆,要么随声附和,要么缄默不语,一旦情况有变,立即翻云覆雨,把自己洗刷和推卸得一干二净。在这种人身上,当然找不到任何“信”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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