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4)

从康德自己的视角来看,他的批判任务完成之后,还有两个问题遗留了下来,这是两个困扰他一生的问题,他曾中断关于这两问题的写作,为的是首先扫清他所谓的“理性的丑闻 (scandal of reason) ”:也就是要扫清“理性在自相矛盾”这一事实——也即,我们所能知道的东西(know)是有界限的,但思索(thinking)越出了界限由此陷入了自我背反。康德自己向我们证实,(1770年)对人类心智的认识能力及其界限的发现,是他人生的转捩点,而这个发现耗费了他十多年的时间去精心阐述,最终出版了《纯粹理性批判》。我们从他的书信中中也获知这一耗时多年的庞大工作对于他的其他计划及理念具有怎样的意义。他说,这一“主题”,就像一座“大坝”拦截而阻碍了他曾希望完成并出版的所有其他的论题;它就像“挡在路上一块石头”,不搬走它,他就无法继续前进。而当他重又回到他在前批判时期的种种关注(concerns)时,鉴于他现在所知道的,那时的种种关注当然多少已有所变化,但还不至于变到面目全非无法辨认,而且我们也不能说这些关注在康德看来已经不再紧迫。

最重要的变化可表述如下。早在1770年的转折之前,他本来想要撰写并尽快出版的是《道德形而上学》,不过实际上,要到三十年后,他才写作并出版了该著作。但在那个较早的时期,该书被预告时用的标题还是“道德品味批判(Critique of Moral Taste)”。当康德终于开始着手第三《批判》时,起先他依然将之称为“品味批判(the Critique of Taste)”。于是,发生了两件事:在“品味”的背后——“品味”是整个18世纪的一个流行话题——康德发现了人的一种全新官能(faculty),即,判断力(judgment);但与此同时,他又从这种新官能的权限中收回了道德命题。换言之:对美与丑做出评定的,不只有品味;但是,关于正确与错误的问题,既不是由品味来评定的,也不是由判断力来评定,而仅由理性对之加以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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