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民主与教育 (4)

最后我们约略提到教育应有的民主的政治与社会环境。人民两字并称互用,民即是人,也是西洋与中国的民主思想里共通的一点。无论我们对于民主一词作何解释,它的最基本的假定是:每一个社会的分子,每一个人,必须有自主与自治的能力,如果还没有,至少要从事于此种能力的培养。所谓自主与自治的能力,岂不是等于上文所说自明与自强的能力,而所谓培养,岂不是就等于教育?所以上文早就暗示过,从教育的立场看,惟有一个真正民主的政治环境,始能孕育真正自由或通达的教育,而从政治的立场看,惟有真正的自由或通达的教育才可以造成一个真正的民主国家,二者实在是互为因果的。目前此种政治与教育,即在比较先进的英美,也尚待努力;至于中国,实际的努力怕一时还谈不到,不过根据上文的议论,我们所祈求的是朝野人士有一番新的认识,知道自由教育与民主政治不但是不可分离的两个东西,而是一个健全而成国体的社会所必具的两个方面。

不过我们一面作原则上的认识,一面也正不妨着手做几件实际的措施。第一,国家的统制应尽量的轻减,特别是在大学教育一方面,政府和其他有组织的社会势力应自处于一个辅翼的地位,特别是在经济一方面,而于意识一方面应力求开放,避免干涉。第二,应辨别教育与宣传是相反的两回事,宣传工作的扩大就等于教育工作的缩小,要真心辅翼教育,就得尽量的限制宣传,小学教科书应该大大的修正,就是一例。商业的广告与宣传是一丘之貉,也应接受同样的待遇。同时,各级学校应当把所谓解析意念(dissociation of ideas)的技术教给青年与儿童,使不受宣传与广告的蒙蔽。第三,大学教育应增加共同必修的科目,即不能增加,也应鼓励学生尽量的学习,此种科目应为一些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人文科学的基本学程,尤其重要的是人文科学。第四,技术教育也应该修正,我们必须把技术所引起的人事与社会影响一并讲授给青年学子。前两点与自由教育的方法有关,后两点与此种教育力求通达的目的相涉。诚能做到这几点,我们对于自由、民主与教育的三角联系,就尽了一些初步的促进的力量了。

一九四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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