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你知道吗?叔叔曾爱过你妈妈 4

事到如今,我们需要定义“情人”二字。请不要把“第三者”、“婚外情”等等词语与这么美好的词语相提并论;请不要把“占有”、“抢夺”等行为与“抽象而遥远的爱”混为一谈。

我至今记得大学时的某位老教授在被问及有没有情人时的一番表白:“按照恩格斯的观点,婚姻,是由婚外恋情作为补充的。我本人嘛,希望有情人,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有。这或许是我一辈子的遗憾。”

事实上,从罗马教皇在公元498年将2月14日定名为“情人节”之后,“情人”一词便代表了美好与浪漫。西方字典里,“情人”的解释是以感情为基础并保持性关系的男女,顾名思义,情人双方是因“情”而“性”的,所以“性”在情人关系中不是最重要的,也不可能成为根本目的。

最典型的“情人”关系莫过于《红与黑》中的于连和市长夫人德·雷纳尔,当雷纳尔抱着死去于连的头颅流下伤心的热泪时,有谁能不为之动容?

真正的情人关系是浪漫的情趣、无私的给予、懂得原谅和包容,即使有一天两个人要分开,也会再见亦是朋友。“情人”是世界上最简单的关系,它就是两个情投意合的人在一起做让对方让自己都开心的事,它与道德、责任、负担、偷偷摸摸都没有关系。它是雨果和朱丽叶特,它是萨特和波伏娃,甚至是杜拉斯笔下的13岁法国少女和三十多岁的中国男人。当然,它也是蔡康永致小S:“宝贝,你知道吗?叔叔曾经爱过你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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