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读的“鸳鸯蝴蝶派”包天笑、周瘦鹃(3)

但鲁迅不只是来讲这桩文坛公案的。他的笔锋一转:

这时新的才子+佳人小说便又流行起来,但佳人已是良家女子了,和才子相悦相恋分拆不开,柳荫花下,像一对胡蝶,一双鸳鸯一样,但有时因为严亲,或者因为薄命也竟至于偶见悲剧结局,不再成神仙了,——这实在不能不说是一个大进步。

鲁迅文中,是肯定包天笑小说的进步?不对呀,这是德国作家的作品,因此说“一个大进步”是张冠李戴了。鲁迅的文章,有时也不够严谨。但鄙视“胡蝶”“鸳鸯”派,也很清楚。

包天笑还关心少年儿童的伦理教育,他以“教育小说”闻名于时。1927年,范烟桥在《中国小说史》中说,包天笑“所为长篇小说,以教育小说为最,如《苦儿流浪记》《孤雏战遇记》《青灯回味录》……皆载教育杂志,得教育部褒奖”。

包天笑1906年移居上海。在沪期间,包天笑对促进小说繁荣和推动白话文学方面,特别使小说文本多样化方面,都是有不可代替的贡献的。

在上海,包天笑出版了《上海春秋》,小说展现了上海十里洋场的靡腐、醉生梦死的“社会情状”,小说人物活动的场所,皆是勾栏柳巷、青楼妓馆,人物也多心理阴暗。虽揭露了社会某些阴暗面,但多是表面罗列。包天笑自己说,盖此书之旨趣,不过是描写近十年来大都市上海社会之状况,别无重大意义。可见他是清醒的。他的另一长篇是《留芳记》,以梅兰芳贯穿全书,写民国革命的史实。因内容多艳事逸闻,历史生活只是浮光掠影,不是深刻地观照历史,其社会意义和美学价值不高。独在反映一些文化人的迷茫的精神面貌上,具有某些真实性,有一定认识价值。如果读1927年1月在上海的郁达夫的日记,你会看到即便是追求革命者之郁达夫,他的行为和精神状态与包天笑笔下的人物也颇为相似,如为了爱情的失魂落魄,“去大世界听妓女唱戏”,“喝醉了,就上马路上打野鸡(妓女)”,“去燕子窝吸鸦片”(1927年郁达夫《日记九种》)。

可见包天笑的作品多源于生活,并非为招徕读者而胡编乱造。他署名吴门包天笑生,于1925年在中华书局出版的长篇小说《留芳记》,就是以梅兰芳贯穿起清末民初那段历史的较为严肃的作品。

梅兰芳是民国时期梨园界最灿烂的明星,也是新闻人物,他曾受邀到美国、苏俄、日本去演出,曾轰动世界,成为卓别林级别的世界艺术大师。他与民国清流们也来往密切,是胡适等教授学者的友人,当然,也遭到鲁迅莫名的贬斥。所以,以梅兰芳为题材的文学艺术作品也大行其道。

以小说为例,当时风行一时,就有穆儒丐的《梅兰芳》和包天笑的《留芳记》。《梅兰芳》以“犀利的影射性叙事,彰显了批判和警戒之意”,但其内容涉及梅兰芳早年的私寓经历。私寓又称相公,被男性玩弄或被贵妇包养。当时文人墨客亦多喜到名伶家赋诗宴游。私寓是当时梨园风俗。自民国始,尊重伶人人格,私寓亦被官方禁止。私寓虽是生活、生存所迫不得已而为之,但毕竟是伶人最伤痛、最无尊严、最不愿人提及的经历。故受到广大梅迷们的声讨,酿成轩然大波。以致连载《梅兰芳》的京师《国华报》被勒令停刊。为此,穆儒丐便与梅迷们结下宿怨,从此写文著书,更肆无忌惮地攻击梅兰芳。其《选举伶王记》,变本加厉地揭梅老板的老底,还影射了力捧梅兰芳的齐如山。因梅迷势力较大,穆儒丐在北京受到排挤,报馆也不敢再聘用他,只能出关远走东北。他在完成了《梅兰芳》全书后,交给有日本背景的盛京时报出版社出版。梅迷闻之,即买断小说,然后销毁,故《梅兰芳》一书存世极少。《梅兰芳》小说生动地反映清末民初梨园的时代变迁,还原了历史现场,呈现了梨园的生态,很有史料价值。而作者穆儒丐,实为一任性、偏激的才子,逞一时意气,而浪费了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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