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与自然(3)

这个变迁所产生的影响是出现了真正的自由贸易。土地产品的流动从城市边缘的乡村扩展到热带与亚热带地区——工、农业的分工逐渐推广到全球。其结果是不同地区的人都被卷入这个变迁的旋涡,而不清楚其变迁的起源,同时,欧洲各国在日常生活上变得依赖并没有全然融合在一起的人类社会。自由贸易产生了全球性之互相依赖这个新的、巨大的危险。

对抗全面破坏之社会防御的范围跟攻击面一样的广。虽然习惯法(common law)与立法有时会加速变迁,但通常是会使变迁延缓下来。然而,习惯法与制定法(statute law,或译成文法)并不必然在同一方向上发生作用。

在劳动力市场出现时,习惯法主要扮演一积极的角色——劳动的商品理论并不是由经济学者,而是由法律学者首先提出的。至于在工人组合及谋反法等问题上,习惯法也偏向自由劳动力市场,虽然这意味着要限制有组织之工人的结社自由。

但是,在土地问题上,习惯法却从鼓励变迁转变为反对变迁。在16世纪、17世纪时,习惯法大都认为地主有权改善他们的土地,即使这样会造成居住及雇佣上极大的骚动。一如我们所知,在欧洲大陆使土地流动的过程伴随着罗马法的继受,而在英国,习惯法却持续下去,并成功地横跨了受到限制之中古财产与现代个人财产权之间的鸿沟,而没有因而牺牲了法官制定法的原则(principle of judge-made law)——这对宪法自由至关重要。另一方面,18世纪以后,在面对现代化的立法时,土地方面的习惯法却成为传统的维护者。但是到了最后,边沁主义者占了上风,他们在1830-1860年间将契约自由扩大到土地方面。这股强有力的倾向,直到19世纪70年代才扭转过来。当时法律急剧地改变其立场。“集体主义者”的时代于焉开始。

习惯法的惰性被成文法有意地夸张,议会所通过的各种成文法是为了保护农村阶级的居住环境与职业,以对抗契约自由的影响。一个范围广泛的计划被提出来以确保贫民之居住环境一定程度的健康与卫生条件,提供分配租借地给他们,为他们提供“整洁的公园”使他们有机会避开贫民窟并呼吸到大自然的新鲜空气。潦倒的爱尔兰佃户与伦敦的贫民窟居民都借着立法的行动来保障他们的居所以对抗“进步”这个诱导人牺牲的迷信,而将他们从市场法则的掌握中抢救出来。在欧洲大陆则主要是借着成文法与行政措施挽救了佃户、农民、农业劳动者,以避免都市化之最暴烈的一些影响。普鲁士的保守主义者——如罗德贝图斯(Rodbertus),他的土地贵族社会主义(Junker socialism)影响了马克思——与英国托利(保守)民主党人是同一流派的。

现在,关于整个国家和整个大陆之农业人口的保护问题出现了。如果没有受到遏止的话,国际自由贸易必然会消灭大量的农业生产者。摧毁(农业)这一不可避免的过程被现代运输工具之发展的中断大大加重了,除非所获得的利润很高,否则扩展到世界上的一些新地区是代价高昂的。但是一旦商船与铁路之建造的大投资计划完成了,整个大陆就开放了,而且大量的谷物就涌至悲惨的欧洲。这是和古典(经济学)的预言相反的。李嘉图就曾断言说:最富庶的土地必然最先有人定居。当铁路发现最富庶的土地是在我们居处的蛮荒之地时,这就会变成笑话。中欧在其农村社会面临全面毁灭之际,不得不制定《谷物法》来保护其农民。

但是欧洲之有组织的独立国家能保护自己以对抗国际自由贸易浪潮,那些在政治上没有组织的殖民地人民就不能这么做了。这些殖民地的人民起来反抗帝国主义,主要是想取得政治地位来保护自己以避免欧洲贸易政策所引起的社会动乱。对白人经由其社群之主权地位很容易得到的保护,有色人种却无法得到——只要他们缺乏独立自主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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