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安半月群众运动的经验(3)

群众运动中的几个偏向:

第一,侵犯了中农的经济利益。除了鳞字区自称未侵犯中农利益外,各区大部侵犯了;个别地区如安字区,还相当普遍地侵犯了;中农多半没有参加农建会,群众运动一起来,凡是“大户人家”,所谓有牲口、有地的,大都是先被打下去,中农也有挨打的,没有入会的人都恐慌起来,剩下的中农也有送牲口送地给农会请求庇护的(赞字区就有中农送地)。让字区大遐字井群众把8家种地户(包括富农中农)放在一起斗争,要他们合出4支枪、2匹全鞍马、80匹大布,中农被迫出卖耕马,余马已不够套一副犁杖。

第二,一些地区积极分子脱离广大群众,积极分子眼睛向上,只向我们,不向群众,只要和我们商量好就动手去干,不管群众意见和情绪,命令多于商量,斗争也有干部包办的,干脆连形式也是包办的。城关区清算配给米面时,只看见总工会委员率领五六个组长干部在街上跑来跑去,街两旁的群众都在袖手旁观。

第三,个别干部与地主富农妥协,怜惜地主,进行假清算,清算时事先与地主富农商量好,关起大门算,轻描淡写应付一下就算了事。赞字区就有该算10万而两三万了事的。

第四,工作先进地区干部大批抽调出去开辟工作,新干部尚未成长起来,工作脱节。先进地区变成了落后地区。鳞字区开辟最早,干部抽出最多,最近检查工作发现干部不称职,房租未减,工资未增,群众情绪消沉。经过发动群众,改造后才提起情绪来。城区群众工作也有这种现象。

第五,区与区、屯与屯之间有本位主义。清算斗争和搞枪斗争引起农会之间的意见纠纷,唯恐别人占便宜、自己吃亏,因此就主张关门清算,甚至包庇斗争对象,掩护他不让别人斗或不让别人参加斗。鳞字区陶、唐等井主张关门清算,拒绝外屯群众参加。赞、鳞两区已发生了三次纠纷,其中有一次还开了一枪,有两次都一直闹到县里。区干部也总说自己“儿子好”、护庇自己的人、说对方不是,县委为此专写信通知各区,“出区算账搞枪,一定事先得到该区同意,以免发生纠纷”。

第六,所字区队招兵买马已达20余人,没有经过群众路线,没有吸收群众斗争中的积极分子参加。各区区队,除鳞字区原有基础外其他各区都没有大量发展区武装队,而着重于组织训练自卫队快枪班(民兵)。

与群众运动有关的几个问题:

第一,地主已经认清早晚要均产,把土地交出来,但不肯验地照,不肯出地照费。地主富农被清算均产后,土地减少很多,仅足自保或难以自保,拿不出公粮草代金,使财粮征收发生极大困难。

第二,清算斗争展开后,中小地主及富农中农和多少有些毛病的人,不敢待在家里,大批涌进主力部队和县总队当兵,加上部队家属有被清算的,就在部队里形成反对农建会的情绪,自然也会见诸行动,已闹了几次冲突。部队成分还需要清洗一下,不然就很难成为真正的人民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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