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家“不务正业”的现象看似奇怪,实则是企业家在当前制度环境下的无奈和理性选择,它从深层次上反映了我国体制存在的问题。作为一种稀缺性资源,企业家才能的流向及结构决定了一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制度决定着企业家从事生产性活动、非生产性活动和破坏性活动的相对报酬,从而决定着企业家是寻利还是寻租,是长期投资还是短期投机,是留在国内投资还是投资移民以及是合法经营还是涉黑。如果非生产性活动甚至犯罪活动的报酬在一国处于优势地位,那么企业家热衷于寻租、投机、移民和涉黑犯罪就不难理解了。作为“经济增长的国王”,中国的企业家群体如果不去从事生产和创新活动,而是青睐寻租、投机、投资移民甚至涉黑犯罪,那么这种企业家才能配置的扭曲对于本国技术进步和财富创造是不利的。无论在哪个国家,企业和企业家都是财富创造的主体。各国的财富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关键取决于该国企业家的数量和质量。中国要想在未来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营造出一种良好的制度环境,鼓励生产性的企业家活动,抵制非生产性和破坏性的企业家活动。针对当前中国企业家的“不务正业”现象,本文提出以下具体建议:
(1)营造企业家创业和创新的制度环境。各级政府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应当进一步简化开办企业的审批手续,减小企业家开业成本,打破阻止开办企业的种种樊篱;同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和企业商标权保护制度,保护企业创新的收益,惩罚违约和不讲诚信的企业。这些措施的有效执行可以鼓励企业家的生产性活动,抵制企业家的非生产性活动。
(2)完善国内企业家实业投资的制度环境。正如王曙光所说:“旺盛的企业家投资建立在对于整个社会体制和经济发展前景的相当稳定和乐观的预期之上,而一个稳定而乐观的预期取决于该社会能否为企业家提供一个稳定的基本制度环境”。当前,各级政府首先应该切实提高对私有产权的保护力度,减少各种对企业的索要和盘剥,增强国内企业家实业投资的安全感;其次,加快金融体系改革,改善民营企业对资本的可获得性;最后,严厉打击各种非法的投机行为,增大投机活动的成本和风险。
(3)改善企业家合法经营的法治环境。在市场经济中,公正的司法保护和有效的法律执行机制是企业正常经营、合同执行和纠纷解决的基本保障。中国未来制度变革的一个重要取向之一就是在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中弱化政府控制、强化法律调节,在社会主体博弈中增进司法体制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法律框架下鼓励和增进任何主体之间的自由竞争和公平发展。从具体操作层面来看,作为提供安全与公正保护的职能部门,各级公安部门、法院和检察院应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企业立案和诉讼的成本,为企业家提供现代市场所需要的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和保障合同执行的健全的法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