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基本内容及趋势(3)

总之,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是从改革、转型和重建三个方面强调建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基本原则。只有坚持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这三大原则,才能真正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二 我国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五大方面

在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三大前提下,我国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趋势如何?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这就为我国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提供了一个基本的趋势性框架。

何为“现代社会组织体制”?首先,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世界各国在实践中不断积累、不断总结、不断完善所形成的社会组织体制,是在社会组织发展和规制方面具有人类普适价值的现代的、共性的、体制的和制度的结晶;其次,现代社会组织体制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现民族伟大复兴历史征程上不断积累、不断总结、不断完善所形成的社会组织体制,特别是在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通过总结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教训,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不断探索改革创新,在社会组织发展和规制方面逐渐形成的有中国特色的各种体制和制度的经验总结。

从上述两个方面来看,大体来说,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至少包括如下五个大的方面。

(一)现代社会组织的监管体制

监管体制是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第一个方面,是国家关于社会组织管理的行政机构设置、权限划分、权力运行机制等方面的体系和制度的总称,包括社会组织的登记制度、备案制度、分类监管制度和行为管理制度等。现代社会组织的监管体制实质上体现的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个基本侧面,是利用公权力处理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种国家制度,在本质上是政府对社会组织发展的一种风险控制体制。近年来,随着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正在按照“十二五”规划所提出的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要求,积极推进我国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努力形成一种以组织发展为目标、以规范监管为手段、以风险控制为限度的现代社会组织的监管体制。

以组织发展为目标,就是国家以培育社会组织的规模、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为主要目标。改变以往对社会组织“不信任、不支持、不发展”的政策导向,构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的政策体系,督促社会组织提高自身能力建设,引导社会力量支持社会组织的发展。

以规范监管为手段,就是国家以法律规范为核心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管,完善社会组织法律体系建设,重视法律实效。改变以往以政策性、临时性和应对型的措施为核心的社会组织监管方式,从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意识培养四个层面促进社会组织监管的法治化建设。

以风险控制为限度,就是国家对社会组织的各类监管仅以现实出现的政治与社会风险为管控的标准。改变以往将社会组织敌对化,以限制、控制、排斥为关键词的社会组织监管思路,切实落实以社会组织的日常行为管理为基本内容、以现实的政治与社会风险为管理基本标准的规范性制度构建。

(二)现代社会组织的支持体制

支持体制是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第二个方面,是国家关于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扶植推动、优惠补贴等各种支持性政策和制度的总和,包括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制度、优先参与购买服务等扶植推动制度、优惠税收制度等。现代社会组织支持体制实质上体现的是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另一个基本侧面,是行使公权力并动用公共资源培育社会力量、加强社会建设、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一种国家制度。

在现代社会,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承担着大量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公共事务,还有许多社会组织虽然不直接承担公共事务,但作为互益性或共益性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在公共领域里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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