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根据地经济建设的开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为了粉碎敌人的经济封锁,改善群众生活,争取反“围剿”战争的胜利,必须动员群众进行各项必要的和可能的经济建设。因此,毛泽东于1933年8月和1934年1月先后发表了《必须注意经济工作》和《我们的经济政策》两篇文章,阐明了根据地经济建设与革命战争的辩证关系,提出了根据地经济建设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党和工农民主政府的组织和领导下,由于毛泽东等的积极工作,根据地内,供销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粮食合作社、犁牛合作社、生产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各类合作社普遍建立起来。兵工厂、织布厂、被服厂、草鞋厂、军鞋厂、造纸厂、农具厂、煤炭厂等到处兴起。中央根据地的各项经济建设事业取得了很大成就,有效地打破了敌人的经济封锁,支援了持久的革命战争,改善了群众生活。
1934年1月22日,在瑞金召开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毛泽东作了总结报告,总结过去四年英勇奋斗的经验,介绍了根据地人民生活改善的状况,指出,农民的生活已大大的改善,例如在1932年,闽赣区的收成,超过这些地方革命前收成的15%,在1933年,则超过25%,一般地说,全区农民的收成,一年之内增加了20%。现在农民的生活比较国民党时代是至少改良了一倍。农民的大多数,过去有许多时候吃不饱饭,困难的时候有些竟要吃树皮,吃糠秕,现在则一般不但没有饥饿的事,而且生活一年比一年丰足了。过去大多数农民每年很少吃肉的时候,现在吃肉的时候多起来了。过去大多数农民衣服着得很烂,现在一般改良,有些好一倍,有些竟好了两倍。革命根据地内人民生活改善的实际情况,可以拿毛泽东1933年在上杭县上才溪乡的调查为例:那里的农民,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平均每年只有3个月米饭吃,其余9个月吃杂粮和糠,这时已经吃得饱穿得暖,饭食改善了100%,每人每年可以做一套半新衣服,比以前增加了300%。粮食除吃用外,还可卖给红军缴土地税。毛泽东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工作总结报告》中指出,哪一种生活,哪一种政权,是农民群众愿意的呢?让一切国民党地区的农民群众自己去答复这个问题吧!
工农民主政府的各种政策红色区域工农民主政府实行了下列的各种基本政策:(1)关于民主制度:一切过去被压迫、被剥削的工农民众,男女一律平等享有无限制的民主权利。市和乡人民代表由劳动人民直接选举,建立了群众性的廉洁政府。切实保证群众在革命中所得到的一切权利,并利用一切革命武装和革命法庭镇压一切反革命的活动;剥夺帝国主义及反动阶级之一切特权。(2)关于土地政策:以依靠雇农、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和消灭地主阶级的土地革命路线,彻底地消灭地主经济和封建半封建的剥削制度。无代价地没收地主阶级的全部土地财产,没收富农的多余部分田地,分给无地和少地的农民、士兵和农村手艺工人;无条件地废除高利贷,取消苛捐杂税。(3)关于劳动政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订立劳动合同,增加工资,失业救济和社会保险,改善青工、女工和学徒的待遇,组织职工会。(4)关于财政经济政策:实行统一累进税,取消一切苛捐杂税(国民党区苛捐杂税名目共有1756种),发展国民经济,有计划地调节、扶助、奖励农、工生产事业和私人经济,组织对外贸易,扩大合作社运动。(5)关于文化教育政策:实行免费教育,推行识字运动和社会教育,创立师范学校和各种干部学校,及高级研究机关。(6)关于红军建设、扶助少数民族等也均制定了正确的政策。
革命根据地各项建设事业的突飞猛进,使千百万劳动人民,过着从未有的没有民族压迫、没有封建剥削,民主自由、幸福愉快的生活。与黑暗的南京政府统治下的广大地区相比较,形成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