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你父亲带着我走的时候,我也只有十九岁,手抱着你,来到这个南蛮之地,一句话听不懂,广东人之凶之倔,嘿,不经历过你不知道,还不是挨下来,有苦找谁诉去?举目无亲。”

“你爹夜夜笙歌,多少金子美钞也不够,才两年就露了底,怎么办?分手呀,我不能把你外公的钱也贴下无底洞,这还不算,还天天回来同我吵。

“最惨是你外公去世,我是隔了三个月才知道的,那一回我想我是真受够了。但天无绝人之路,又与叶成秋重逢。所以你怕什么?柳暗花明又一村,前面一定有好去处。”

我握紧母亲的手,这个世界上,什么都不重要,我们这三个女人必需互爱互助。

“我回去了。”妈妈说。

“我送你。”我站起来。

“不用,我叫了你叶伯伯来接我。”

我说:“看样子,叶太太是不行的了。”

母亲不响。

我自管自说下去,“也许情况会得急转直下。”

“如何直下?你以为他会向我求婚?”没想到母亲会问得这么直。

我嗫懦地低下头。

“他看上去比时下的小生明星还年轻,要再娶,恐怕连你这样年纪的人都嫌老,他叶某放个声气出来,要什么样的填房没有?到时恐怕连旧情都维系不住。”

我连忙说:“朋友是不一样的,叶成秋不是这样的人。”

“女人最怕男伴从前的朋友,怕你们老提着从前的人,从前的事,非得想办法来隔绝了你们不可,除非你懂得做人,以她为主,我可做不到,办不到。”

这话里有许多感慨,有许多醋意,我不敢多言。

“我送你下楼。”我说。

叶成秋站在车子外。

现在肯等女人下楼来的,也只有叶成秋这样的男人。

他说:“我初初认识你母亲的时候,之俊,她就跟你一样。”

我温和地说:“其实不是,叶伯伯,那时候母亲应与陶陶差不多大。”

“但陶陶还是个孩子。”

“她们这一代特别小样。”

“会不会是因为你特别成熟?”他笑问。

“不,我不行。”我把手乱摇。

叶成秋说:“之俊,你有很大的自卑感。”

“我不应该有吗?我有什么可以自骄?”

叶成秋笑,“总之不应自卑。”

今夜不知怎地,我的眼泪就在眼眶中打滚,稍不当心用力一挤就会掉下来。

最受不了有人关注垂询。

受伤的野兽找个隐蔽处用舌头舔伤口,过一阵子也就挨过去了,倘有个真心人来殷勤关注,硬是要看你有救没救,心一酸一软,若一口真气提不上来,真的就此息劳归主也是有的。

他上车载了母亲走。

在电梯中,我觉得有一撮灰掉在眼中,还是滚下一串眼泪,炙热地烫着冰冻的面颊。

真肉麻,太过自爱的人叫人吃不消,女儿已随时可以嫁人,还有什么资格纵容自己,为小事落泪。

我温习至凌晨不寐,天露出鱼肚白时淋浴出门吃早餐去。

考完试步出试场,大太阳令我睁不开双目,睡眠不足的我恍惚要随吸血伯爵而去。

“之俊!”

我用手遮住额角看出去。看到罗伦斯给我一个大笑容。他坐在一辆豪华跑车里。

“唉,”他笑着下车,“之俊,原来你是杨之俊。”

我坐上他的车,冷气使我头脑清醒,簇新的真皮沙发发出一阵清香。

“是,我是杨之俊。你不是一早就晓得?”

“之俊,我是叶世球啊。”

这名字好热,他面孔根本就熟。

“唉,我是叶成秋的儿子。”他笑。

轮到我张大嘴,啊,怪不得,原来此花花公子即是彼花花公子。

“之俊,”他好不兴奋,“原来我们是世交,所以,有缘分的人怎么都避不过的,我总有法子见到你。”

我也觉得高兴,因对叶成秋实在太好感,爱屋及乌,但凡与他沾上边的人,都一并喜欢。

怪不得老觉得他面熟,他的一双眼睛,活泼精神,一如他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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