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的译写之道3

上文所述之“译写”工作几乎贯穿了自1896年张坤德译介《记讴者复仇事》今译《驼背人》。等四部福尔摩斯探案故事以来的中国推理小说发展史的全过程关于中国“译写”推理小说的过程及其成就,可参见笔者为《冥海花》(吴昉著,新星出版社2011年4月版)所撰写的《武侠推理:本土原创的另一种可能》一文。。迄今,中国本土推理的“去西方化”早已从最初外形上的简单移植,转向在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实现对推理小说中的西方元素予以最大程度的干预,这使得国内原创作品的一些佼佼者近乎完美地“脱胎换骨”,基本上看不到外国文化的印记(只保留了推理小说最核心的“三部曲”形态),而体现出浓郁的中华情调,掀起了一股所谓的“中国风”。此类作品在故事形态、题材选用、体裁变化、结构特点、诡计设计、叙事手法、角色设定、行文笔法等诸方面,均跳出了西方语境和文化内质的影响,纷纷与中国传统的或现代的独特元素相结合,比如“笔记体”和“章回体”的运用(以笔记小说和章回小说的笔法来写推理)、“国学诡计”的熟练使用(一个复杂谜团的设置和破解主要取决于对诗词曲赋、散文小说等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的深刻解读)、“穿越题材+王朝推理”的出现(杜撰的“民国旧案系列”或可视作其变种)、“公安文学”的嬗变(社会政治倾向的隐匿和人民警察形象的“恶化”)、人物对话独白的方言化(如李柏青的“疑难杂症事务所”系列大量出现台湾腔,橘右黑所撰写的青帮题材短篇推理系列则大段使用江湖隐语、帮派切口等)、“武侠推理”的流行(将武侠小说的叙事结构和精神特质纳入到推理小说的书写系统之中而产生的一种极具中国特色的全新推理类型)等。但反过来说,一旦连推理小说最核心的部分都一并去除,即使附上再多的中国风土民情和历史文化符号,也会因为没有了能体现其文类特点和存在价值的东西而使得“译写”不具有任何意义,只可能被认定是非推理的大众文学范型。因此,对从事“译写”工作、拥有一个特殊的“译者身份”的推理作家来说,形塑和完善自己的“译写策略”也是一门必修课。杜撰着力打造包括本书在内的“民国旧案系列”推理长篇,正是其“译写策略”的最新一环。

2005年,当时只有21岁的杜撰在《圈套》杂志上发表了处女作《吸血鬼的杀人》,走出了“译写”的第一步。这是篇短小精悍的福尔摩斯探案仿作,而“戏仿”恰恰是最原始状态的“译写”,也是有志于推理创作的写手最常采用的一种叙事类型。并非是因为“仿作”好写,而是因为“仿作”省去了架构故事舞台、预设人物形象、淬炼个性语境等工作程序,只需要照搬原著即可,上手容易。但自打一开始,杜撰就独出机杼,他根本没打算撰写一篇仅仅是酷肖的致敬之作,却以“作中作”、“多重解答”等手法将福尔摩斯故事嵌入以第五扬为主角的解谜小说中,从而形成了新品种的“仿作”杜撰也有比较正统的“仿作”,比如向日本作家有栖川有栖笔下“火村英生系列”(又名“作家有栖系列”)致敬的短篇作《泊瑟芬的罪恶》。。可见,杜撰在决定“译写策略”之初,便显得有些与众不同。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这个短篇还是杜撰笔下最著名的两大系列中目前业已暂停的“第五扬系列”的首作。该作之后,杜撰又连续创作和发表了六篇“第五扬系列”作品,开始脱离“模仿移植”的初期“译写”,并逐渐加入了一些本土化的文化符码和中国式的幽默元素,只是在本格诡计的设计上独创性不够,使得该系列没有激起更多的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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