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医改报告3

但我们并非完全排斥市场,以前人们对我们多少有些误读。对于非基本医疗服务机构,全面私有化是不可取的,但也不可能且没有必要全部由政府举办。合理的做法是采取多元化的组织方式,形成公立医院、非营利医院和营利性医院并存、共同发展的格局。

不同类型医院实施不同的组织管理方式。对公立医院,建议仿照特殊法人治理模式进行组织和管理。布局、医院规模以及服务内容等由政府根据卫生事业发展规划确定;基本建设、设备配备等由政府投入,资产为国有;日常运行费用主要来自面向公众提供非基本医疗服务的收入,必要时政府给予补贴;建立更加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和外部监督机制;改革人事和分配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非营利医院应当参照国外非营利机构的一般模式进行组织和管理。营利性医院参照企业管理方式,但政府要对技术标准、服务质量、价格等实施严格监管。

中国青年报:你们当年对中国医改的评价引起很多共鸣,但也有不少争议,其中一个质疑就是如果一切推倒重来,改革的成本太大,势必牵一发而动全身,可能引起社会震荡。对此您怎么看?

葛延风:我们强调两点,一是合理衔接,二是逐步过渡。新旧制度之间应形成合理衔接。我们提出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并不推翻原有制度,而是嵌入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保留,但要取消个人账户,定位于保大病的非基本医疗保障。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以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及家属为保障对象,随工业化和城市化推进,覆盖范围不断扩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仅应覆盖未向二三产业转移的农村人口,也应将城市中不能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覆盖的人员纳入。

新制度的建设要注重整合现有资源,构建布局合理的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在城镇,应以现有的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包括服务站)为核心,整合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所属服务机构以及其他相关公有医疗资源。在农村,则应将乡镇卫生院和能够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整合。对于公立资源不足或缺失的,应予以恢复性重建,重点是农村。同时,对布局进行调整,尽可能实现资源分布的均衡,确保医疗卫生服务的广覆盖。对于现有大量公立医疗机构,政府要确保投入并对机构布局、业务活动目标、服务方式、服务质量、服务价格以及资产、人事、分配等实施管理。同时,引入必要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我们提出“半公营化改造”和“购买服务”两种改革思路,建议通过实践进行比较和选择。

完善药品定价机制,建立政府基本药物购销体系

中国青年报:随着国家药监局原局长郑筱萸的落马,人们对医药体制改革特别关注。对此您有何建议?

葛延风:我们认为,首先需要进一步明确、调整医药发展目标。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内,医药产业发展的目标定位一直过分强调其对GDP增长的贡献,卫生事业发展需求则被全面淡化。这种倾向必须扭转。医药产业发展必须首先服从我国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确保中国老百姓有药可用、用得起药、用放心药。在医药产业发展方面,也不能不切实际地追求“做大做强”,而是应更加注重产业安全问题,尤其要确保基本药物的生产和供给能力,这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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