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旦旦处女嫖娼案4

熊波的想法和我不谋而合。因为当时,媒体在持续不断地批评和追究中,确实出现了一种情绪化的苗头,很多人光顾谴责,甚至把话说得很过头,这种迹象在网络上更为明显。在我看来,麻旦旦的遭遇,不仅对她本人,对于国人来说也是一种悲剧。但为什么刑讯逼供屡禁不止?为什么人们需要用处女膜才能证明自己的清白?为什么警察在办案时为所欲为?只有从制度层面挖掘悲剧的根源,才能避免出现下一个张旦旦、李旦旦、王旦旦……我与熊波商量,决定另辟蹊径,让其他媒体去跟踪新闻的后续消息,而我则着重谈74元赔偿闹剧的根源,并寻找解决的对策。按照定下的方案,我第一站来到了中国政法大学,通过私人关系联系到一位行政法专家。在蓟门桥的法大校园里,这位学者和蔼地接待了我。但当我刚提出要请他就麻旦旦事件发表点看法时,他马上推辞说:“抱歉,我不太了解这个事情的来龙去脉,不便过多发言。”

我对他说:“您可以不多发言,但哪怕是对74元的赔偿额作个简单点评也行。”

见我认真,加上又是碍于朋友的面子,这位专家答应点评一二。他从国家赔偿制度的标准谈起,指出74元的赔偿额虽然符合法律的规定,但却是一种类似于嘲讽的赔偿。

说着说着,这位专家越来越激动,他猛地从座椅上站起来,用手指使劲敲着办公桌说:“我们的国家赔偿法,与其说是一种对公民权利的救济,不如说是一种嘲讽。天底下哪有这种赔偿标准的?”

说到激动处,他甚至连粗话都说出来了。他一路骂过,从无良的警察,到呆板的法官,再到虚伪的立法官员,都被他骂了一个遍。

突然间,他戛然而止:“天,杰人,你看我都说到哪了。不是讲好只就赔偿额作简单点评吗?我声明一句,刚才说的那些,都是私人之间的妄语,不能作为报道依据的。”

我微微一笑,告诉这位学者,按照新闻伦理准则,如果他不愿意透露姓名,我会保密的,如果他不愿意我发表其中的某些观点,我也会尊重他的自由与权利。

见我如此认真,这位专家才告诉我,其实,麻旦旦事件,已经被最高层关注,包括立法、司法、公安等机关的头头脑脑当然也很在意。当时内部有人找专家打招呼,如果遇有媒体采访,请尽量为政府辩解,不要批评过多,也不要从人权等角度去解读问题。正是基于这些要求,这位专家郑重向我提出,希望我不要透露他的姓名并为他保密。

从他的办公室出来,我又打了一圈电话,北大的、清华的、人大的、西南政法的,他们都不约而同表示,接受采访可以,但不能透露他们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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