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前红:我所了解的农村(3)

乡村社会的破败。有不少学者曾用“社会的溃败”来指涉当下农村的问题。我个人觉得也许用“破败”来描绘更能接近事实。“溃败”只是社会组织机理层面的,而“破败”还包括了许多外在的萧条与冷落。祖土、祖坟、祖屋是最能寄托故乡之情的表征,家庭是中国生活意义的宗教。许多游子之所以千里迢迢奔赴故乡,也是因为这些让他们神牵梦绕。工业化、城市化让很多人的灵魂失去安息之地,而变成孤魂野鬼。许多因生活所逼出走农村或为城市生活所吸引的农民既离乡又离土,任由祖屋破败下去。而另一部分出去挣钱后则回来建屋娶妻生子,这样便在农村很多地区形成一种新旧交织、贫富对立的奇特景观。清末以前,对农村袭用了皇权不下县、交由乡绅自治的治理之道。清末新政废除科举,造成历史学家傅斯年所说的清末以后无乡绅的状况。民国时期有所谓地方自治的试验,但此种地方自治一方面依赖政治高权的自上而下推行,另一方面当时的政治统治又不具一统天下的实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当时所谓的地方自治只是政治统治力所不逮之下的治理放任,绝大多数地方并不具备地方自治的精义。中国共产党取得天下后,通过将支部建立在连上、建立在基层完成了对国家的全面实质统治,又通过行政吸纳社会的方式分化瓦解了一切可能挑战体制的力量。高度的计划经济造成城乡二元严重分割的局面,因此在改革开放以前农村地区的社会整合主要依赖于行政动员和血缘纽带。近十年来,随着农业税的取消、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人口的高频度流动,农村精英的大规模出走,农村适龄教育人口的急剧减少,等等,导致乡镇行政功能不断限缩,从而导致乡镇行政控制能力的下降。经济发达、财力雄厚一点的乡镇,还可能使用利益诱导的手段,而传统的农业乡镇则只能不断让渡管制空间。维系农村社会的纽带变成以血缘、家族势力为主,很多地方恶势力和乡村混混乘虚而入。意识形态的祛魅化导致宗教信仰包括基督教、佛教等在农村的大面积复活或者推广,官方宗教政策的僵滞导致农村宗教势力既解构了对政治共同体的忠诚,同时因缺乏法治规范形成宗教势力的鱼龙混杂也是潜在的对政治稳定的重大威胁。一度如火如荼开展的基层民主选举试验,由于青壮年和知识精英出走导致的农村空巢化,使得这种民主作为治理手段名不副实,也由于恶势力、腐败势力对资源和利益的无规则把控削弱了农民的政治认同,还由于真正的基层民主意味着执政党和政府管制的淡出而使得他们心存疑虑。在旧的治理方式不断式微,新的可替代的治理方式暂未大规模可复制性出现时,农村治理能力、治理制度的现代化就是一个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原子式的农民个人一方面保持高度现世主义态度,平稳安逸是其基本生活诉求,但另一方面若有极端事件的刺激比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或者恶性环保事件、重大治安事件,则又会造成以家族、村落或者会众为名义的群体聚集,诱发重大维稳事件。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