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贝索斯30岁,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
1994年,贝索斯获得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所在公司的老板戴维·肖把负责开拓互联网领域新商机的任务交给了他。这对贝索斯而言,是一个全新的挑战。一接到任务,贝索斯便为自己能够再次大展拳脚而兴奋不已。
这确实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因为在当时,电子商务刚刚兴起,站在历史的发端,贝索斯没有任何以往的经验可供借鉴,只得凭着自己的摸索和判断,一步步向前推进。
凭借睿智的头脑和不俗的商业眼光,贝索斯很快便有了自己的想法,觉得图书是最适合在网上销售的产品。当他向老板戴维·肖特提出自己的构想时,却遭到了否定。
在戴维·肖看来,贝索斯的想法太过疯狂而大胆,作为公司的经营者,他更倾向于比较稳妥的方案,倾向于能够为公司带来切实利益的点子。因此,戴维·肖毫不犹豫地否决了贝索斯的想法,毕竟公司不是仅仅为实现员工个人梦想,或者为员工梦想破灭后买单的地方,就这么简单!
在多数情况下,企业难以承载顶尖人才的重量,因为他们很可能会做出看上去十分疯狂而冒险的事情。比如一项计划看起来并不可行,实际上却能为企业赢得巨大利益和难得之机,只是,多数人却受制于经历或胆识的局限,裹足不前,最终难成市场之王。
贝索斯非常理解戴维·肖的拒绝,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会因此而放弃自己的念头。为了实现在网上销售图书的梦想,贝索斯毅然决定离开D.E.Shaw,离开华尔街,创办一家属于自己的公司。
贝索斯的决定,再一次令所有人惊诧不已。作为财富的象征,华尔街一向是很多野心家的终极梦想,而30岁的贝索斯前途无量,并且深得公司领导器重,他真能舍得抛下这一切吗?
得知贝索斯辞职的念头后,戴维·肖也是极力挽留,但贝索斯去意已决,他说:“我知道等我80岁的时候,我肯定不会遗憾我在1994年年中时放弃了华尔街的奖金。或许那个时候我都记不起来了。但我觉得如果我不参与这个叫作互联网的东西,我后悔的可能性会非常大,因为我对互联网充满了激情。同时我也知道,如果我试了又失败了的话,我不会遗憾的。”①
弗洛斯特法则认为:在筑墙之前应该知道把什么圈出去,把什么圈进来。古人也有适可而止的箴言,“大智知止,小智惟谋,智有穷而道无尽哉。”懂得哪些可做,哪些可不做,进退自如,集中有限的资源,才有可能基业长青。
显而易见,清楚自己到底想要什么的贝索斯,绝不会屈就于眼下和可预想到的诱惑。其实,他不是不需要诱惑,而是他需要更能激起他对世界衍生新梦想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