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姐的字写得十分急躁,就像她当时的脾气,但是很有章法,很好识别,我走马观花,读得相当顺畅。我不知道这算不算她的日记,因为并没有使用我所知道的日记格式。她偶尔在某个角落记一个数字日期,表示从那里开始是这一天写的,但内容却是连续不断地接下去,仿佛整本东西早已预先构思好,在一个完整的时间内一气呵成。满纸可见“金竺”这个名字,或者简称为“竺”。我姐有时候用第二人称写,有时候变成第三人称,有时候满腹怨言,更多时候是柔情似水。我恍恍惚惚,感觉自己在读一本明清言情小说。我想我读了总有半个钟头,简单归纳,我姐自始至终就没讨厌过金竺,她一直都迷恋他,甚至很难说他俩谁更迷恋谁。我突然明白,令我姐感到烦躁的是,这么多年猫和老鼠的游戏,眼瞅着就要因为天各一方而化作乌有,我姐和金竺几乎都为之手足无措,唯一的共同期待是,金竺有朝一日能考到上海去,只有这样,猫才用不着没完没了地再去追逐老鼠。我姐说,她乐意再等金竺很多年,就像她已经等过的那样。
我翻完整个橘色本子,重新溜进我姐的房间,把本子塞回原处,小心检查一遍,确信很难一眼看出破绽了,这才悄然离开。一个多年的秘密,竟在顷刻之间被我破解,我陡然有一种成就和愧疚参半的怪异感受,好比盗窃了一堆宝藏,同时又摧毁了一只古墓。我什么都明白了,唯独觉得不可思议的是,一个人在另一个人面前,居然可以既在表面上高到云霄里,高到不可一世,又在内心深处低到尘埃里,低到一文不值,我姐她是怎么做到的?
我姐继续地苦大仇深,我继续装作对一切都一无所知。这种状态很别扭,一直持续到我姐离家的前一天。
我姐冷不丁跟我说:“生,今天陪我去一趟金竺家吧!”
“啊?去金竺家干嘛?”我故作惊讶,随即发觉是真的惊讶,“你不是很讨厌他吗?再说你明天就要走了。”
“正因为明天就走了,我才要去一趟,我有事儿跟他说。”
“他前天来的时候,你没跟他说么?”
“忘说了。还是去一趟吧,但是他家我没去过,所以找你做个伴。”
于是那天下午,我跟我姐第一次来到金竺家,才知道他原来是个富家子弟。他家是镇上一幢三层的楼房,占地很大,装潢富丽,那时候的我,猛然走进这样的房子,一时无比局促。楼房四周砌了一人多高的围墙,装了大铁门,令整个住宅显得盛气凌人,不可侵犯。那天只有金竺一个人在家,这让我又开始怀疑,我姐跟他是不是早就约好的。我们在一楼大客厅里说了会儿话,打了会儿“超级玛丽”,然后金竺对我说,你先自己玩会儿游戏,我跟你姐谈点事情。接着,他们俩就把我一个人撂在客厅,自己上了二楼,或者三楼,也许是另一个客厅,也许是某一间卧室,我不清楚。我以为他们很快就会下来,事实上过了很久很久,夏日的黄昏几乎到来,我才听到下楼的脚步声。我在等待他们的时候,自己琢磨着换了好几盘游戏卡带,我打完了“超级玛丽”打“魂斗罗”,打完了“魂斗罗”打“俄罗斯方块”,我的游戏水平实在太烂,玩到后来兴致索然,就看起电视来。我不知道我姐有什么重大问题要跟金竺探讨这么久,我更不知道除了聊天,那天下午他俩还做了些什么,这成了一个永久的谜,我想司马迁在撰写《史记》的时候,写到这种私密情节,也遇到过类似的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