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后来的民族起义毕竟使荷兰赢得了独立,这是这个民族在精神领域趋于成熟的征兆,它使得刚刚诞生的荷兰画坛,得以无拘无束地借鉴各种创作手段。不过,在起义者的后代与该国注目于意大利或佛兰德斯的第一批画家之间,存在着长达半个世纪之久的沉寂状态。在荷兰,没有文艺复兴前期艺术风格的作品,在威尼斯,这样的画家和作品更属罕见。在为慈善会作画的画家们身上,再也找不到陈旧的历史气息了。
弗兰斯·哈尔斯,从其第一幅作品问世起,便表现得与众不同。作为一位伟大的画匠,他熟知具有复调特性的造型艺术的一切规律,谙悉绘画形式、色彩、知觉与空间复杂而永恒的协调一致的关系,能够随心所欲地宣泄直接而强烈的情感。从一开始,他就是一位地道的荷兰画家。于是,从此以后,无论是在弗兰斯·哈尔斯的作品里,还是在即将涌现的其他画家身上,人们再也无法寻觅意大利艺术风格的痕迹,而鲁本斯及其后继者却曾用它来激励过北欧的绘画创作。荷兰艺术以其与生俱来的活脱脱一个整体的形式出现在人们面前,直至其最后一刻,它一直局限在荷兰特有的物质与精神生活的限度内,并且自始至终打下了荷兰革命赋予其生命的深刻的内在力量的烙印。可以说,荷兰绘画是这段历史的忠实见证,标志着该国最强烈的、独一无二的民族特性。
弗兰斯·哈尔斯,《花园里的夫妇》1622,布面油画,140厘米×166.5厘米,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