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士比亚(十)

莎士比亚的表现手法具有非凡的说服力,比较约伯的灾难与李尔王的灾难,我们很容易就此得出一些惊人的结论,而他的艺术局限性还有待发现。莎士比亚的艺术表现让我们相信,那个行走在荒野上、暴风雨中的李尔,就是他有意塑造的一个约伯式的形象。贵为不列颠国王,却败落成一个旷野中的流浪者,倍受无情风雨的吹淋和忘恩负义之女的背叛,这样的命运确实悲惨,但他真是约伯式的形象吗?约伯毕竟体验到一种更加令人敬畏的崇高,他的儿子、女儿、仆人、羊群、骆驼和房屋都被撒旦的烈火焚毁了,他所亲历的肌肤之痛也远过于李尔王。更不用说约伯还受他妻子的数落了,但对李尔王的妻子,我们却一无所知,令人惊奇的是,她生下了高纳里尔、里根这两个狡诈的恶魔,却又生了考狄利娅,一个天赐的宁馨儿。如果李尔王的妻子跟庄严的丈夫一起流浪荒野,她会说些什么呢?在日内瓦学派版的圣经中,约伯的妻子说:“你仍然持守你的纯正么?你弃掉神,死了罢。”无论如何,李尔王的妻子决不会这么说。

认为莎士比亚希望观众把约伯看作是李尔王之处境的榜样(但很难说是李尔本人的榜样),这似乎是基于剧本的一组暗示,这两部作品都明确地把人比喻为蛆虫和尘土。当李尔王急迫地宣称说“我要忍受众人所不能忍受的痛苦”时,他可能想到了约伯,联想一下他那狂躁不宁的脾性,这句话是极大的讽刺。但约伯是一个被交给控告者的义人,李尔却是一个瞎眼的国王,他既不认识自己,也不认识他的女儿。虽然李尔遭受愤怒的暴风雨的吹淋,但无论是他先前的遭遇(他严重地夸大了)还是他与神的关系,都说明他不像约伯。这正好再次表明莎士比亚具有很强的原创性,他令我们相信,李尔王最初的那些遭遇有着约伯式的高贵庄严,尽管这些遭遇很大程度上是他自找的,从而与约伯绝对的无辜形成鲜明对比。当李尔王说他是一个并没有犯多大的罪、却受了很大的冤屈的人时,我们愿意相信他,可这种说法真的就对吗?

只是作为一种预言式的前瞻性叙述,这种说法才是对的——不过这又是莎士比亚的惊人原创之处,它要对即将发生的变化加以表现,这种变化随李尔王而动,他在愈演愈烈的愤怒中大声地吼着,他听着自己的激愤之辞,反思着这些话语,并发生相应的变化。他走在狂风暴雨的荒野上,愤怒地咆哮着,怒火让他疯狂;走出暴风雨之后,他的内心深处完成了一次重要的转变,他对弄人充满了父亲般的爱,他关心化名为可怜的汤姆的爱德伽,那个装疯卖傻的人。从那时直到悲惨的结尾,李尔王都在不断地变化,在想象性文学有关人之转变的表现中,莎士比亚的表现最为出色。

既然李尔王无论开始还是后来都根本不像约伯,既然这部戏剧跟神正论毫无关系,那莎士比亚为何还要冒成为约伯之典型的风险呢?弥尔顿说,《约伯记》是“小型史诗”(比如他的《复乐园》)的范例,可如何说它是悲剧的恰如其分的范例呢?莎士比亚可能经过深思熟虑,他想把《李尔王》的故事背景安排在基督出现之前七个世纪的不列颠,从时间上看,除了涉及特洛伊战争的《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外,《李尔王》的这种布局比莎士比亚其他所有作品的年代都要早。仔细推想,《李尔王》并不是一出基督教的戏剧,不过考狄利娅又明显是一个基督教的角色,她说她在乎父亲的事,这分明是对福音书的暗示。但基督教的上帝和耶稣基督与《李尔王》的世界无关。这部悲剧的悲剧性太让人震惊,以至于莎士比亚聪明地将它安排在基督教的天道出现之前,他凭直觉相信,那是约伯的时代。如果说《麦克白》是莎士比亚向诺斯替世界的一次全力冒进(我相信是这样),那么《李尔王》则冒险想成为更加彻底、更为灾难性的悲剧,它想于此胜过此前及以后的所有悲剧体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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